人民调解员招聘登记表

2023-03-25

第一篇:人民调解员招聘登记表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编号:

存根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年 月 日,调解 、 之间的纠纷。 纠纷是①依申请调解②主动调解③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类型:①婚姻家庭纠纷 ②邻里纠纷 ③房屋宅基地纠纷 ④合同纠纷 ⑤损害赔偿纠纷 ⑥劳动纠纷 ⑦村务管理纠纷 ⑧山林土地纠纷 ⑨征地拆迁纠纷 ⑩环境污染纠纷 ⑪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⑫物业纠纷 ⑬医疗纠纷 ⑭其他纠纷

调解情况:

1、调解成功,达成①口头协议②书面协议

2、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①行政②仲裁③诉讼④其他途径解决。 调 解 员: 记录日期:

人民调解委员会

……………………………骑…………………缝………………章………………………………

编号:

正本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年 月

日,调解 、 之间的纠纷。 纠纷是①依申请调解②主动调解③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

调解情况: 调 解 员: 记录日期:

人民调解委员会

备注:

1、本单用于统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工作量,由人民调解员填写。

2、本单相关栏目序号上打√。

3、本单一式两联,正本联沿虚线裁下交人民调解员所在人民调解 委员会,存根联由人民调解员留存。

第二篇: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编号:存根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年月日,调解、之间的纠纷。

纠纷是①依申请调解②主动调解③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类型:①婚姻家庭纠纷 ②邻里纠纷 ③房屋宅基地纠纷 ④合同纠纷 ⑤损害赔偿纠纷 ⑥劳动纠纷 ⑦村务管理纠纷 ⑧山林土地纠纷 ⑨征地拆迁纠纷 ⑩环境污染纠纷 ⑪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⑫物业纠纷 ⑬医疗纠纷 ⑭其他纠纷

调解情况:

1、调解成功,达成①口头协议②书面协议

2、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①行政②仲裁③诉讼④其他途径解决。

调 解 员:

记录日期:人民调解委员会

……………………………骑…………………缝………………章………………………………

编号:正本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

年月日,调解、之间的纠纷。 纠纷是①依申请调解②主动调解③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调解情况:

调 解 员:

记录日期:

人民调解委员会

备注:

1、本单用于统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工作量,由人民调解员填写。

2、本单相关栏目序号上打√。

3、本单一式两联,正本联沿虚线裁下交人民调解员所在人民调解

委员会,存根联由人民调解员留存。

第三篇:人民调解案件登记单

编号:存根

人民调解案件登记单

年月日,调解之间的纠纷。 纠纷类型:○1婚姻家庭○2邻里纠纷○3房屋宅基纠纷○4合同纠纷○5损害赔偿○6老大纠纷○7村务管理纠纷○8山林土地纠纷○9征地拆迁纠纷○10环境污染纠纷○11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2物业纠纷○13其他纠纷

调解情况:

1、调解成功,达成○1口头调解○2书面协议

2、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1行政○2仲裁○3诉讼○4其他途径解决。

调解员:记录日期:人民调解委员会

…………………………………………………………………………………………

编号:正本

人民调解案件登记单

年月日,调解之间的纠纷。 纠纷是○1依申请调解○2主动调解○3接受委托或移交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调解情况:

1、调解成功,达成○1口头调解○2书面协议

2、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1行政○2仲裁○3诉讼○4其他途径解决。调解员:记录日期: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四篇:襄阳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湖北中公教育微信号:huoffcn,及时获取招聘信息

【事业单位考试提分秘籍】 事业单位考试QQ群:240459598根据襄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襄办发[2011]43号)精神,经市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襄阳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熟悉纠纷调解工作程序,服从组织领导,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涉及少数民族纠纷调委会辅助人员必须是回族;

6、年龄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2月31日),

7、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行政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10月18日;

(二)报名地点:市司法局政治(警务)部(襄城区南街9号六楼604室) 咨询电话:0710-3511926 联系人:龚文 监督电话:0710—3553350

(三)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持下列证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本次招聘免收笔试、面试费用。

湖北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洪山科技创业大厦9楼

电话:027-87596637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材料。

2、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登记相片2张。

3、如实填写《襄阳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经资格审查确认后列入考试对象。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参加笔试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司法局政治(警务)部领取准考证。

6、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国内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社会管理与创新方面的知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应于笔试结束后2天内到襄阳市司法局办理加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襄阳普法网提前3天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由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湖北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洪山科技创业大厦9楼

电话:027-87596637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阳法治网:http:///

五、招聘人员的录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司法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或者由本人放弃考试结果的,取消资格,依据此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不办理人事、编制手续,按襄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襄办发〔2013〕14号)进行管理。由襄阳市司法局安排到襄阳市交通事故调委会、襄阳市物业纠纷调委会、襄阳市涉及少数民族纠纷调委会工作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按照社区公共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 附:

1、襄阳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襄阳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襄阳市司法局 2013年10月9日

·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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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59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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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596637

第五篇: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

人民调解员应掌握的调解技巧

调解民间纠纷要准确把握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一、时间要素运用技巧

民间纠纷所涉及的时间问题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纠纷发生的时间;纠纷持续的时间;调解纠纷的时机。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往往具有季节规律,它是调解人员做好预防工作所必须掌握的。民间纠纷持续的时间,往往说明了民间纠纷的复杂程度和调解工作的难易程度。对于这类时间长、隔阂深、问题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人员要做好持续作战的准备。调解纠纷的时机,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对于持续时间长久调未决的纠纷,调解人员要选取最佳时机再一次进行调解;二是指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调解人员要把握好说话的时机。

如何实活把握调解纠纷的时机呢?首先,在调解时不要急于求成而是要反复调查研究,耐心细致做工作,抓住有利时机稳妥解决。如果遇到当事人不懂法时应当先宣传有关法律,循循善诱,积极疏导,进行调解。如果遇到当事人冲动发火不冷静时,不能强行调解,这样是起不到调解的作用的。应等待时机再行调解。 - 1 -

其次,根据谈话的环境和当事人的心态决定谈话的内容。特别是批评教育的话,提出要求的话,更要注意说话方式和说话时间,以免引起当事人的反感和敌视。

二、地点要素运用技巧

受生活环境和传统习俗的影响,发生在不同地方的相同民间纠纷,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譬如:同样是因为建房时所建房屋高于邻居家的房屋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在发达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因为采光权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大多表现为争吵;而在落后且封建迷信思想严重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以自家的风水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发生打架斗殴的概率大大增加。调解人员只有熟悉掌握地点要素,才能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

纠纷发生的地点不同,纠纷态势的发展程度就会不同。例如:婚姻家庭纠纷,如果是发生在家庭之外,其严重性就会增加,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就要升级甚至已经升级,调解的难度也就会增加,而如果发生在家庭内部,问题也许会比较容易解决。因此,纠纷发生的地点不同,调解纠纷所要采取的对策也要随时调整、改变。正确掌握纠纷发生的地点要素,便于正确选择适当的调解方法,也便于灵活运用其他调解技巧。

三、人物要素运用技巧

纠纷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调解纠纷实际上是调解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所做的疏导、说服工作。由于自然状况、社会阅历、文

化素质和道德观念的差异,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个性特征。不同个性特征的当事人对纠纷和调解人员的工作会有不同的看法。如外向型性格的人感情外露,内心想法会很快通过表情和行为表现出来;而内向型性格的人感情深沉,内心想法不易形于色和付诸于行动。这就要求调解人员善于察颜观色,通过分析纠纷当事人的表情、言语和行为,异清楚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想法。再如,文化水平、法律素质高的人,其自我调节能力较强,纠纷心理不容易形成,即使形成也不易外化为纠纷行为。如果这类人与其他人发生了纠纷,他们对调解员有道理的话容易听得进去,也能理解调解员的工作并给予配合;反之,文化水平、法律素质低的人,其自我调节能力较差,纠纷心理容易形成并容易外化为纠纷行为。对这类纠纷当事人,调解人员就必须多花功夫,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法律和政策讲清楚、讲透彻。针对这种类型的当事人,平时的帮教工作和回访工作都是至关重要的。

总之,调解人员只有把握了纠纷当事人的个性特征,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有针对性的采取各种调解方式和方法认真讲解法律,攻心为上,破当事人的种种心理障碍,以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

四、情节要素运用技巧

纠纷的情节要素主要是指纠纷发生、发展的整个过程中的真实情况。纠纷的萌芽、发生、发展乃至激化的全部事实经过、纠纷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有哪些过激的语言和行为、甚至双方当事

人各自的企图、动机和目的等等都是调解纠纷的事实依据。掌握充分的事实依据,做到有备无患,打有准备之战,对于蛮不讲理、死不认账、心存侥幸的当事人,调解员出示真实全面的事实证据,可以起到威慑当事人,促使其低头认错的作用。而对于心存疑虑,有所顾虑的当事人,一个充分掌握纠纷情节的调解员更能赢得他们的信任和配合。对调解人员来说,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掌握这些事实依据,才可以在调解中灵活运用多种多样的调解方法,继而使当事人双方心服口服,使纠纷顺利得到解决。

五、原因要素运用技巧

纠纷的原因是指纠纷发生的起因,也就是引发纠纷的事实,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远因和近因。纠纷的原因是纠纷的根结所在,因此,也就是调解人员调解时的切入点。对于一起看似简单的民间纠纷来说,可能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同在,远因与近因共存。一般来说,直接原因和近因是比较容易查明的。但往往引发纠纷的真正原因是隐藏在直接原因和近因后面的间接原因和远因。这就要求调解人员深入实际做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拔开层层面纱,找到深藏其后的引发纠纷的真正原因。只有抓住真正的原因,才能从根源上彻底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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