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民族团结进步方案

2023-02-15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机关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机关民族团结进步方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实施方案

东县工商„2009‟9号

东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经检分局、各工商所、股室:

为了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按照《东乡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村、示范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东乡县工商局创建工作实际,现制定东乡县工商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构建和谐东乡为目标,全面落实县委“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凝聚合力、加快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有利于

1 民族团结、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为全县工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努力争创州县两级示范机关。

三、创建示范机关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2、结合机关工作职能,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程。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创建活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创建活动有记录,相关文件、图片音像资料齐全,每年报送创建活动信息5条以上。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考核中被评为“好班子”。

5、单位内部和谐,各族干部职工之间相互尊重、互相学习,相互包容、互相帮助,相互合作、互相促进。

(二)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团结意识深入人心

1、中心组每年至少两次以上专题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

2、在干部职工中经常性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

2 法规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 100%。干部职工没有参与民族宗教矛盾纠纷。

3、深入开展5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开展文体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4、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各族干部思想道德素质。

(三)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1、紧紧围绕县委“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凝聚合力、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积极争取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配套法规中规定的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大力发展我县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中成绩突出。认真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东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切实维护各族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

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全面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围绕“五难”问题,一年内至少办成I件以上的实事,对帮扶活动建档立卡,及时统计上报结对帮扶和扶贫情况。

3、认真落实各类培训任务,全面提高各族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使各族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务实、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高,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4、大力培养、树立、宣传、推广本机关民族团结进步

3 模范股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创建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牢牢抓住宣传教育这个有效手段,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认真组织全系统专题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宣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新举措、新经验,使全体干部牢固树立起“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做到“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确保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100%,干部职工没有参与宗教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夯实示范机关创建活动

1、思想作风好。全体干部职工能自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领导班子及全体人员团结和谐,风正心齐,没有犯自由主义现象;党员干部要实事求是、办事公道、讲究信誉、树立尽职尽责的职业风范;全系统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无违纪行为。

2、干部形象好。爱岗敬业,业务素质强,胜任本职工作,作风务实,工作不推诿、不拖拉;待人接物热情周到,语言文明礼貌,仪表端庄大方,着装得体整洁,对待群众热情,服务周到,精神状态好,工作效率高。

3、服务基层好。实行政务公开,办事程序透明,干部服务意识强,处理公务规范、简捷高效;实行服务承诺制,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解决处理的意见;工作扎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快事,工作有新思路、新措施、新突破,加大社会服务承诺工作的力度,无违诺事件发生。

4、内部管理好。干部主人翁意识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办公秩序规范有序,文件资料、办公用品、办公设施等物品摆放整齐统一,办公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期间无闲聊、打牌、玩游戏等现象;部门内部无煽风点火、搬弄是非等现象;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县上和县局开展的群众文体娱乐活动。

5、遵章守纪好。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没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问题发生;上班时间精力集中,出勤出力,工作效率高;自觉遵守机关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现象;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并能坚持按制度办事。

(三)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 在活动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5月份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一方面,充分运用广播、报刊、黑板报等形式在广大党员干部、个体工商户中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宣传党的各项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氛围;另一方面,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321”

5 结对帮扶活动,真帮实扶,加快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二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强化市场监管、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以工作促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促工作。大力开展农资市场、食品安全、商业贿赂、商标广告、打击传销等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全面进步;三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结合《东乡县工商系统2008—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各族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以物质文明为基础的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四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加强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突出抓好本单位和监管对象中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认真落实综合治理、禁毒等有关措施和目标责任。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9年3月10日—2009年4月10日,按照县上《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东乡县工商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3月11日—2010年3月31日,按照《东乡县工商局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和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把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做实、做好。

(三)申报阶段:2010年4月1日—2010年5月31日,

6 积极申报县州两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四)迎接验收阶段:2010年6月1日—2010年8月31日,根据《东乡县工商局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整理文件、图片、资料,迎接统一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作为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统一思想,全员参与,积极争创,扎实推进。为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取得实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冯学文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隆、祁正礼、董致忠、纪检组长汪轩任副组长,分局、股室、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示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创建活动办公室具体设在县局办公室。努力形成分局、机关各股室、协会共同参与,全面开展创建示范机关活动。要把创建示范机关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会议制度。创建示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评估活动进展情况,适时提出整改措施或指导性意见。必要时可吸收分局、股室、协会负责同志参加,认真听取他们对活动开展的意见或建议,确保整个活动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三)强化督办落实。创建示范机关活动要力戒一阵风、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在出实效上

7 下功夫,切实把创建示范机关活动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使创建的过程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争先创优的工作动力。

二ОО九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创建 活动 实施方案

抄送:州工商局,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公室, 本局各局长、纪检组长。

东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3月15日印发

第二篇: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方案

奈曼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模范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科室、先进班级、先进个人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学校决定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模范个人,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模范班级评选条件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不断巩固和发展我校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班级风气正,讲文明,讲礼貌,凝聚力强。

2.能够紧紧围绕校学校近两年的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班级内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的较大事件,各民族师生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3.能够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实际,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及实践活动。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有益于民族团结的各项活动。

5.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不断创新民族团结教育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注重挖掘选树典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常态化。

(二)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能够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处理好不同民族间同事、同学的关系,积极协调解决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有较为突出的具体事例。

3.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自觉践行“新疆精神”,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公道正派,模范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敢于同各种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言论和行为作坚决斗争。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起到先进带头作用。

4.在援弱救助、扶贫济困、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现实重大活动中能够发扬各民族团结、互助、友爱精神,工作、学习积极,表现特别突出的。

5.积极参与有益于民族团结的各项活动,在同事、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模范班级: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表现 突出的班级。

模范个人: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表现 突出的教职工、学生。

(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模范个人评选推荐比例

模范班级:各专业部评选一个班级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 先进个人:各专业部评选三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三、评选方法及程序

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和模范个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综合平衡、公示命名的方法。

先进班级:由各专业部填写申报表报校团委、政教处,由校团委、政教处推荐报校党支部研究决定;

先进个人:教职员工由所在专业部推荐报校党支部研究决定;学生由所在班级报校团委,由 校团委、政教处推荐报校党支部研究决定。择时表彰。

四、评选活动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各专业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要全面总结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本专业、本班级的推荐工作,在2015 日前上报名单及申报表。

2.大力宣传,注重实效。这次评选表彰既是一次树立典型,宣传先进事迹的活动,又是一次对学校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过程,各专业部、班级要认真对待、保证质量、做好动员宣传和评选工作,使评选活动在推动和促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取得实效。

奈曼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第三篇: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方案

文章标题: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按照市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

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努力实现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三五”活动为重点(三五即:

1、五进。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

2、五有。有组织领导、有活动方案、有支撑载体、有突出亮点、有实际效果。

3、五评。每年在五进中各评出5个先进单位),以创建活动为载体,逐步建立健全镇村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团结良好社会氛围。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25日-5月15日

制定创建方案,召开动员会,在全镇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5月15日-9月30日

1、落实《***镇民族宗教工作实施意见》。成立镇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领导组,明确专人负责全镇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实施,与各行政村签订民族团结进步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各种民族团结规章制度。

2、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在镇机关设立民族团结专题版面,经常性开展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常识宣传。在各少数民族聚居村和相邻村设立不少于10条的固定民族团结宣传标语。

3、开展“友好村邻”创建活动。少数民族聚居村要全部与相邻村制订民族团结制度、签订“民族团结进步友好村协议”,制度和协议要上墙。每年回汉相邻村之间要开展1-2次友好团结联谊活动,活动要有文字记录;回汉村之间要树立“团结碑”。

4、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村组)”活动。在全镇各办事处、行政村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回汉群众中营造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友好融洽的民族关系。

5、开展“民族团结进企业”活动。在职工中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为少数民族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开展少数民族职工的知识技能培训,营造团结、和谐的职工关系。

6、开展“民族团结进校园”活动。在全镇各中小学认真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民族常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认真落实少数民主学生学费减免政策,经常性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

7、开展“民族团结进清真寺”活动,镇主要领导要经常到所联系清真寺进行走访座谈,通报情况、交流感情。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清真寺管委会的领导,确保各坊清真寺做到“管理到位、制度完善、活动规范”,把清真寺建设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阵地。

8、镇创建活动领导组对各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

(三)评比验收。10月1日-10月30日

1、自查。各单位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做好各种创建活动材料的归档整理。

2、初评。镇创建活动领导组对各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初评,对达到考核验收标准的单位,作为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向县推荐。

3、表彰。在创建活动结束后,召开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表彰会,对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除颁发奖金外,还要给予响应的积分奖励,计入年终考评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确保创建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2、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将创建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确保创建实效。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方案》来源于,欢迎阅读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方案。

第四篇: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3.加大现代文化引领。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群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5.加强监督检查。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各科室民族团结进步年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并及时进行通报反馈。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深入开展。

2016年5月23日

第五篇:民族团结进步上街宣传活动方案

漳墩民族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民族宗教政策及理论知识上街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团结、进步、和谐”为主题,大力营造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浓厚舆论氛围,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

一、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反对民族分裂的浓厚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各族人民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和谐民族关系和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我校特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及理论知识”上街宣传活动

二、活动地点、时间

漳墩镇街道、9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10:30

三、活动对象:七八年级各选出团员代表,由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带队组织活动。

四、活动负责人员:蓝兴生、郑有生、兰巧玲

五、活动步骤

1、人员培训(9月17日周一下午):确定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利用课后时间向参加活动的学生宣传培训上街宣传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注意事项,提高参与实践活动的自觉性。

2、活动开展:德育处和团总支负责人根据活动方案,于指定时间组织开展活动。在实施过程中,注意自身人身安全。遇到突发情况,马上向带队老师报告。确保整个活动安全文明、组织有序。学校要求师生做到四个“统一”:统一指挥;统一佩戴“民族团结进步”绶带;统一在学校集中出发和返回学校,统一清点人员后结束。

六、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充分认识该次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班要选派得力学生参与其中,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同时,要加强校内氛围营造。

漳墩民族中学德育处、团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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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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