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村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2023-05-16

基层农村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以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我市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省“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为载体。

查弱补短,攻坚克难,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攻克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短板,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全面建设美丽乡村。

二、组织机构。

X.充分发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规划,深化落实,细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X.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及时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清理乱堆乱放的各种物品;清除废弃的农用车、红砖、砂石等建筑废料;清除木头杆子、木头疙瘩等;搞好室内外卫生,特别是垃圾问题,要采取灵活处理方式,要保证各农户自家三包

范围垃圾及时清运,达到垃圾日清日结。

X.清理村内公共场所。清理村部、学校、卫生所、广场、企业、农贸市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及其周围积存的垃圾,既要清洁化,又要整齐规范有序。

X.清理非正规垃圾点。对于存量 X 吨以上的非正规垃圾点,要按有关业务部门的要求,及时将积存的垃圾清运出去并做无害化处理,及时对场地进行规范封场整治,将环境污染降至最低。

X.清理卫生死角地带。及时清理村屯出入口,公路交汇地带,沟渠与村屯、农田联结区域,村外的沟塘林带所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明确辖区,划分责任,落实清理要求。

(二)清理村内沟塘。X.清理河道。清理河道岸边倾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打捞河道内衣物、农药瓶子、秸秆、塑料袋等各种漂浮物,达到河面干净、河岸无垃圾的要求,切实减少河流污染。

X.严格禁止向河道内排放畜禽粪污、工业污水和倾倒农村生活垃圾,防止污染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X.清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清理随意丢弃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回收,农药包装物要无害化处理。

X.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对于丢弃在农户房前屋后、沟塘和垃圾堆放点的病死畜禽尸体,要进行捡拾,按照动物卫生管理处置要求,进行无害化消毒填埋或高温焚烧处理。

X.清理废旧农膜。指导农民及时将废旧农膜回收、存储和销售,

强化废旧农膜监管和回收利用,防止废旧农膜污染耕地,影响环境。

X.清理柴草垛。各村屯要按照统一规划,明确柴草堆放地点,清理后的柴草垛,要统一堆放在村屯的下风头,远离村屯,避开公路视线,符合农村消防要求,清除火灾隐患。

X.清理粪堆。屯内和农田头堆放的粪堆,要及时清运到村庄以外的固定场所,堆肥发酵后肥田。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X.重点治理农村“八乱”。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X.清除残垣断壁。清除废弃的院墙、歪斜的板杖子,修缮好院墙大门。

X.清理乱建的建筑物。清除庭院内外乱搭乱建多余的建筑物,拆除废弃的棚架、圈舍、厕所和仓房等,拆除倒塌的房屋和废弃闲置的住房。

(五)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X.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统收统运统处理机制。完善全方位的农村生活垃圾统收统运统处理机制,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从源头上解决垃圾随意倾倒问题。

X.强化有毒有害垃圾处置制度。对于有毒有害垃圾(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废旧电池(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废弃灯管、过期

药品、废弃日用化学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等,要单独设置收集系统并妥善储存,定期运送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处理。

X.建立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机制。对于可堆肥的生活垃圾,包括厨房余物、烂果子、果皮、菜叶、渣草、畜禽粪便等,可由村集体处置,或集中自行堆肥处置;对于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旧农膜、废弃包装物、废金属等,由农户分选后,由废品回收人员收购,进行再利用;对于惰性垃圾,包括煤灰、渣土、废弃砖瓦、水泥块等,可用于铺平道路、填方等。

X.配齐健全保洁队伍。各行政村根据自身自然村屯分布和人口情况,配齐健全保洁人员,每个自然屯不少于 X 人,有条件的行政村要积极培养发展志愿者队伍,鼓励他们义务出工出劳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

X.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落实村组干部包保河道清洁、道路清洁、村屯清洁责任制,明确农户门前包卫生、包花草树木成活、包路面清扫等“三包”责任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组织推动,强化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力度。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指挥长”,负责辖区的工作行动开展。

(二)深入宣传,广泛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上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农村人居环

境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通过典型宣扬和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做法,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并认真抓好整改。

(三)攻防并举,注重实效。抓好五个“结合”:清理垃圾与村屯“四化建设”相结合;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与发动群众相结合;日常环卫保洁与乡村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工作督导推进与党员干部引领相结合;正面宣传引导与舆论曝光相结合。通过抓好五个“结合”,确保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行动取得实效,从而全面促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好发展。

(四)强化调度,督查考核。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检查调度,形成层层抓、层层推进、层层落实行动的大好局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内容和方案,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突出问题导向考核,对标对表验收,把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市里将加强明察暗访,拍照片和视频资料,反馈给各级领导,督促整改。

政府森林防火、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预警单

各村、驻地各单位 当前,随着镇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工复产,为赶工期,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现象,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近期天干少雨,森林火险等级偏高,高火险天气持续时间长;我镇又属山区镇,地形复杂、地势险要,一旦发生森林大火,扑救异常困难,扑救安全风险极高。

为了做好森林防火,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 xxx 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请各村、驻地各单位 一是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加强火源管理,严厉打击野外用火和毁林开荒,对在林区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2.在敏感地段要重点防控,设立防火检查站,严禁火种入山入林,严防死守,对进山人员重点监护,防止意外失火;3.加大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力度,杜绝因智障人员等重点人员玩火而引起的火灾。4.清理林下可燃物。各村、驻地各单位组织人员对所管辖区域内道路两旁、林区林下干草、枯叶等可燃物进行清理,杜绝森林火险发生。

二是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各村、驻地各单位疫情期间要督促辖域内内各经营单位组织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将本辖区所有企业复工复产纳入监督范围,落实属地监督责仼,依据“谁申请、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因把关不严、检查不细致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值班、畅通信

息: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各村、驻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各类信息畅通,把好归口管理关,不得瞒报、迟报、乱报,否则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基层农村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通过多管齐下,我区的农村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组道路保持了常态化清扫,路面及两侧基本没有垃圾。许多陈年垃圾及卫生死角得到清除。二是取缔马路市场。我区认真组织开展国、省道两侧马路市场取缔工作,今年以来共取缔占道马路市场2座。三是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爱护环境的意识逐渐加强参与农村环境综治逐渐变成了农民的自觉行动。四是水体质量得到改善,通过一年的整治,现在所有水塘内基本都没有了漂浮垃圾,同时结合2011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项目,开展畜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水塘、水渠水质得到较大改善。化肥养鱼得到全面控制。

二、工作措施

我区按照“党委领导、全民参与、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一)抓组织保障

为顺利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区在组织领导方面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我区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始终把该项工作作为民生实事来办,将其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专班专抓,定期调度,高效推进。二是组织到位。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唐学石任政委、区委副书记、区长周建任组长,区委副书记陈礼洋任常务副组长,全体常委、副区长任副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办主任颜新华任办公室主任。全区上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一把手”抓“一把手”,下级对上级负责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区按照从严、从高、从细、从实的要求,全力保障城乡同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城乡同治各项具体工作的大开展和大落实。三是责任到位。区政府建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总负责人,各相关单位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我区年内召开了三次区长办公会议和五次专题办公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出台了《XX区城乡同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抓机制保障

今年我区把城乡同治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出台《XX区城乡同治考核办法》和《XX区城乡同治考核细则》,成立专门考核机构,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公众举报与督察督办相结合的原则,对各乡镇、村(管委会)按照月检查排名、季考核奖惩、总体表彰的方式进行考核。为体现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性,我区的日常检查由农办组织人员进行,月底检查由上个月前三名及后三名的书记参加。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各村(管委会)的评比意识和积极性,进而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 (三)抓协调保障

城乡同治牵涉面广,我区严格实行责任分工、互相配合。区政府办、区城市工作办负责城乡同治的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各项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及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区农办负责牵头抓总和日常组织工作,负责向上争取资金和协调相关资金,指导各村(管委会)工作开展的责任。区环卫局负责村民垃圾收集设施的规划定位工作。区水利农机局落实水源保护责任,负责村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规划、选址工作。负责示范区内村民饮用水设施建设的招、投标、施工和质量监管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城乡同治宣传资料的印制发放,进行宣传教化,组织电视、广播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区财政局统筹区本级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建设工作正常开展。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区发改局负责村级公路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区住建局负责各项工程建设的日常施工质量监管;组织技术人员参与工程验收。规划雁峰分局负责指导全区城乡同治的总体规划和具体规划的制订和实施等具体工作。环保雁峰分局负责加大环境污染源监测力度。制订农村环境监测方案,确定监测范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会同市级监测部门广泛开展环境监测等工作。通过明确职责、具体分工,全区形成了上下密切配合、互相补充、齐心工作、全面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抓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硬件设施、专业的管理团队和群众鼎力参与是保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的关键所在。今年以来,我区共兴建11处安全饮水工程、1215口四池净化池,21座垃圾中转站,4所环保公厕,5000余组垃圾果皮箱、63台垃圾工作车。全区共成立村级环卫清扫专业队伍21支,聘用环卫清扫人员173人。 (五)抓投入保障

区财政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60万元,下拨各乡镇、街道、村(管委会),积极多方筹措经费,确保环境整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整合项目资金,各村在村级财务相当吃紧的情况下安排一定的经费投入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据统计各村平均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月10万元。并积极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共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六)抓宣传劝导

各街道、乡镇,区直各有关部门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教育教化宣传活动。共做宣传报板21块,横幅60余条,并在各村部门口及交通要道张贴、悬挂。特别是文昌村在主要交通要道制作了大型的宣传牌,大大提高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影响力,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人心。乡镇、街道组织宣传车辆在辖区内流动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各村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发放《致广大市民(村民)的一封公开信》,并在显要位置张贴。各单位还制定了“全民卫生日活动方案”和“三个一”活动方案。各街道、乡镇、村成立了志愿劝导员队伍,由街道、乡镇干部、村干部分别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教育教化劝导活动。各村还制定并实施了“五星农户”、“不文明农户”大评比活动方案,力求通过树立正反两面典型,以先进带后进。

三、存在问题和打算

虽然随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一年的工作收获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村民素质有待提升、经费投入有待加大、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等困难和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区将继续以“五抓五促”为抓手,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基础设施的全覆盖、管理网格的大完善、督查考核高密度和各项资源的大整合,全力以赴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持续有效的开展,真正实现全区近郊农村环境的彻底改观,具体在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基层农村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环保专项资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的规划概况

临县北下庄乡木口村位于镇“十里一条街”腹地,县城东南9公里处,距镇政府5公里,耕地面积503亩,农民人均纯收入5000元。近年来,木口村充足优越的地理位置,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利用村里广阔的土地资源,在生态环境整治上,着眼长远,科学规划,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确立了建设生态园林新村的目标,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现状和问题

1、村民饮用水污染较为严重

由于木口村及四周地下煤炭资源丰富,四周煤炭资源的大量开采,形成了对地下水严重的破坏。再者,由于木口村村民以种植、养殖业为主,家户饲养畜禽较多,且以散养为主,规模化养殖场为数不多。但规模化养殖场布局不够合理,距离村民居住区较近,生产方式比较粗放,生产设施比较落后,没有养殖污染防治设施,也没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几乎处于空白状态,畜禽养殖场粪便随意露天堆放,废水四处乱流,夏天蚊蝇乱飞、臭气熏天,粪便污水随雨水下渗污染地下水或蔓延后污染河流。总之,采矿业及畜禽养殖对饮用水的污染已经对农民身体健康和农村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2、垃圾污染现象普遍

随着农民收入增加和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排放量不断增

1 长,房屋建设和旧村改造带来的建筑垃圾增长较快,生产、生活垃圾迅速增长。但农村环境长期以来缺乏管理,村内几乎没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大量的生产、生活垃圾存放于村街道旁、村边、田边,既污染水源,又有碍观瞻。村内没有排水设施,造成污水乱泼。导致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

二、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根据县委创建生态文明村的意见,木口村党支部、村委会从本村实际出发,针对本村环境现状,首先决定下大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以切实改善村民的生活质量及居住环境质量。为此,村集体拟投资250万元上一套净化水处理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投资50万元建垃圾收集设施、建设污水沉淀池、储存池。

三、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地制宜,着眼长远,科学规划,集中整治,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的保护,建设优美的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建设目标

全部工程于2010年3月份开工建设,2011年3月底全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建设期一年。净化水处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后,可实现日处理污水190吨,达到8吨/小时的处理能力,水质可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基本满足全村的生产生活用水。拟修建垃圾收集池10个,购置垃圾清运车1辆,建设污水沉淀池3个、储存池2个,以彻底解

2 决村庄环境污染现状。

五、投资概算

基层农村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环保专项资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的规划概况

临县北下庄乡木口村位于镇“十里一条街”腹地,县城东南9公里处,距镇政府5公里,耕地面积503亩,农民人均纯收入5000元。近年来,木口村充足优越的地理位置,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利用村里广阔的土地资源,在生态环境整治上,着眼长远,科学规划,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确立了建设生态园林新村的目标,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现状和问题

1、村民饮用水污染较为严重

由于木口村及四周地下煤炭资源丰富,四周煤炭资源的大量开采,形成了对地下水严重的破坏。再者,由于木口村村民以种植、养殖业为主,家户饲养畜禽较多,且以散养为主,规模化养殖场为数不多。但规模化养殖场布局不够合理,距离村民居住区较近,生产方式比较粗放,生产设施比较落后,没有养殖污染防治设施,也没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几乎处于空白状态,畜禽养殖场粪便随意露天堆放,废水四处乱流,夏天蚊蝇乱飞、臭气熏天,粪便污水随雨水下渗污染地下水或蔓延后污染河流。总之,采矿业及畜禽养殖对饮用水的污染已经对农民身体健康和农村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2、垃圾污染现象普遍

随着农民收入增加和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排放量不断增

1 长,房屋建设和旧村改造带来的建筑垃圾增长较快,生产、生活垃圾迅速增长。但农村环境长期以来缺乏管理,村内几乎没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大量的生产、生活垃圾存放于村街道旁、村边、田边,既污染水源,又有碍观瞻。村内没有排水设施,造成污水乱泼。导致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

二、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根据县委创建生态文明村的意见,木口村党支部、村委会从本村实际出发,针对本村环境现状,首先决定下大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以切实改善村民的生活质量及居住环境质量。为此,村集体拟投资250万元上一套净化水处理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投资50万元建垃圾收集设施、建设污水沉淀池、储存池。

三、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地制宜,着眼长远,科学规划,集中整治,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的保护,建设优美的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建设目标

全部工程于2010年3月份开工建设,2011年3月底全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建设期一年。净化水处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后,可实现日处理污水190吨,达到8吨/小时的处理能力,水质可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基本满足全村的生产生活用水。拟修建垃圾收集池10个,购置垃圾清运车1辆,建设污水沉淀池3个、储存池2个,以彻底解

2 决村庄环境污染现状。

五、投资概算

基层农村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管理,提高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验收的对象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组批复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 验收依据

1、环境保护部、财政部《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9]48号);

2、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 [2009]165号);

3、《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晋财建二[2011]295号);

4、《关于建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若干制度的通知》(晋环发[2012]14号);

5、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0]178号);

6、《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晋环发[2011]314号);

7、省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

第二章 验收内容

第四条 项目组织领导。县(市、区)是否成立领导组,并建立落实目标责任制。项目所在县级环保局设立农村环境管理职能科(股),所在乡镇设立环保管理机构或专职环保人员,村庄设立环保义务监督员、宣传员。 第五条 项目管理。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包括项目设计、计划工程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等。

第六条 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公示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管理制,政府采购制等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项目后期。项目管理与运行机制情况。包括项目后期管理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和维护措施落实,项目产权登记或转移等情况。

第八条 项目成效。项目建成后的社会、经济和环保效益情况。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情况;落实整合各部门资源情况。

第九条 项目资金。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等情况。

第十条 廉政建设。落实《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项目申报至项目正式运行期间所有资料的存档情况。

第三章 验收程序

第十二条 验收分为县级自检、市级验收、省级抽查三个步骤。

(一)县级自检

县级人民政府在项目竣工后的一个月内完善有关档案资料,组织项目自我验收,并向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提供验收申请。

(二) 市级验收

市级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在收到验收申请1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并向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报送验收情况报告。

(三)省级抽查 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组织进行抽查和复核。 第十三条 验收材料

1、验收申请资料、县(市、区)政府申请验收文件。

2、县(市、区)自验报告。

3、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

4、项目实施前后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5、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材料。

6、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书等。

7、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8、项目成效。群众满意度调查等。

9、各部门资源整合证明材料。

10、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证明文件和材料。

11、项目公示的有关材料。

12、项目设施管理运行维护,后期资金保障等证明材料。

13、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验收程序

1、听取项目情况汇报。

2、查阅项目建设与管理文档资料。

3、检查财务档案、账簿。

4、实地查看每项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行情况。

5、专家形成验收意见。

6、验收部门形成书面意见,并予以通报。

第四章 验收评价

第十五条 验收评价分为合格、不合格。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验收合格:

1、按照规定做好验收准备并完善验收申请材料。

2、规章制度、档案资料健全。

3、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批复要求组织实施项目,没有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圆满完成项目投入和建设任务,管理制度健全,工程质量优良,成效明显。

4、环境质量改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

5、资金全额到位,使用规范。

第十七条 存在下列情况。为验收评价不合格:

1、未经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批准同意,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

2、不能按时完成工程项目。

3、工程质量不合格。

4、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5、资金不到位,使用不规范。

6、后期管理维护、运行机制未建立。

第十八条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追缴该项目已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五章 环境成效评估 第十九条 项目验收一年后,由省环境保护厅按照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对项目环境成效进行整体评估。环境成效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第二十条 对于环境成效评估结果为优,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突出的市、县,由省环境保护厅予以通报表扬。

第二十一条 对环境成效评估为中或差的市、县,由省环境保护厅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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