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论文范文

2024-04-07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采用以经济资本为基础的业绩评价模式,能改变传统业绩评价体系重利润、轻风险的弊端。将商业银行获得的收益和承担的风险结合起来评估业绩,可减少因代理问题而引发的银行管理者和股东之间的目标差异,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商业银行价值。

关 键 词:经济资本;资本配置;绩效评估

2006年12月11日中国金融业对外资全面开放,使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环境和监管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面对来自国内外同行多方面的竞争压力,我国商业银行急需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以迎接挑战。从西方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看,加强绩效评估是提高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之一。然而20世纪90年代之前,商业银行的绩效评估工作一直是一项相对简单的工作,受“大而不倒”政策的影响,商业银行主要关心的是业务发展规模和收益水平,强调以业务扩张带动资本扩张的“增量战略”,在绩效评估中也多以存贷款、资产增长速度、资产回报率或股东回报率等规模指标来判断银行经营的好坏,而忽略了业务增长背后隐藏的风险是否超过商业银行的承受范围。对于经营风险较大的商业银行来说,如果没有用风险表示支付价格,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绩效评估。所以在绩效评估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实现经济资本管理,建立以经济资本 ① 为中心的绩效评价系统。

一、商业银行绩效评估方法及优缺点分析

所谓业绩评价是指按照企业目标设计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特定的评价标准,采用特定的评价方法,对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经营业绩做出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综合判断。而商业银行绩效评估,则是指从银行所有者或投资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角度,以银行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对商业银行绩效进行量化评估的过程, 通过有效引导和激励经营者做出努力, 从而使银行管理层努力的方向与银行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保持一致。

商业银行之所以要进行绩效评估的理论基础是委托代理理论。根据委托代理理论,银行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所有权归股东所有,经营权归管理层所有,但是管理层在做出决策的时候,往往只会在最大化个人利益的导向下, 为追求个人的高收益而努力,这种做法极有可能使股东价值面临高风险。比如传统的规模管理使各管理层为追求短期的经营利润而偏重资产数量的增长, 于是管理者就可能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 从事更多长期的具有潜在损失的银行业务。 因为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会从这种经营模式中得到好处,任期内经营业绩显著提高,管理人员业绩奖金也会随之增加。 但当长期信用风险暴露时,受损害的是银行股东而非银行的高级管理者。因此,有什么样的绩效评估模式,就有什么样的业务发展模式, 银行的激励机制中如果没有体现利润与风险的平衡关系,就会鼓励高风险高收益的经营行为,最终损害银行的健康发展。而经济资本采取市场一致的估值基础,将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价协调一致,由原来计算“每单位资本”所得利润转换为“每单位风险”下所能创造的利润,平衡了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成为各方利益沟通的共同语言。

(一)商业银行传统绩效评估方法及其缺陷

传统的建立在会计利润基础上的绩效评估方法以股东回报率为指标。所谓股东回报率(ROE),又称净资产收益率,是净利润与股东权益的百分比。该指标反映了股东投入资本的收益水平,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由于影响股东回报率的因素很多,为了明确指标监督和激励的方向,可运用杜邦分析法将股东回报率指标进一步分解成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三者的乘积,并结合连环替代法具体分析引起股东利益增加或减少的因素。

股东回报率以会计利润为分子,而会计利润只考虑债务资本成本,没有考虑权益的资本成本,成本计算不完全,因此高估了银行的实际经营成果。并且风险和收益正相关,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传统评价指标没有考虑到高利润背后的高风险是否超过了商业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利于建立重视风险控制的商业银行企业文化。此外,股东回报率作为一个事后指标,只能反映已经发生的情况,缺乏前瞻性和实效性,不能对商业银行的实时经营情况进行指导。

(二)引入资本成本的商业银行绩效评估方法及特点

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预期损失,需要用经济资本来覆盖,而使用经济资本是有代价的,需要获得一定的回报,只有回报高的机构、业务和人员才应该分配到经济资本。因此,建立以经济资本为基础的绩效评估方法就是将资本的成本考虑进对商业银行的绩效评价中,用考虑到资本成本的经济增加值(EVA)指标和风险调整收益率(RAROC)指标代替原有的会计指标,合理地进行经济资本的配置。

1. 经济增加值(EVA)

经济增加值(EVA)指标由美国Stern Stewart公司于1982年开发,是收入覆盖资金、营运、风险和资本等四大成本后的剩余。 经济增加值=风险调整前利润-预期损失-资本成本;资本成本=经济资本×经济资本成本率。

EVA业绩评估指标依赖于这样的原则性假设:只有企业创造的利润超过全部资本成本后的结余才是真正为股东创造的财富。一般来说,若一项业务的EVA>0,则该项业务能增加股东价值,应当对其配置经济资本;若其EVA<0,则该项业务使股东价值受损,应减少或取消对该业务配置经济资本。

EVA指标的优点在于使管理人员和企业所有者的目标统一起来,避免代理风险,引入经济资本概念,考虑资本成本,将对商业银行经营成果的评价建立在风险调整的基础上。但是它只是个绝对数据,对于不同规模的机构或业务来说,它们的EVA缺乏可比性。

2. 风险调整收益率(RAROC)

风险调整收益率(RAROC)最早由美国信孚银行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经过近40年的发展日趋成熟, 是国外许多大银行用于风险管理和绩效度量的工具。风险调整收益率=风险调整收益/经济资本=(净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投资收益-运营成本-预期损失准备支出-税项)/经济资本=(税后净利润-预期损失准备支出)/经济资本。

与传统的绩效评估指标不同,RAROC指标可以细化到分支机构、业务甚至是个人,商业银行先确定好各机构、 业务或个人的底线回报率, 再将各机构、 业务或个人实际计算出来的RAROC与底线回报率进行比较, 只要业务的RAROC值高于底线回报率,银行就应该开展该业务,并将经济资本配置给此业务。在计算RAROC时,将风险带来的可预计损失量化为当期成本,直接对当期盈利进行调整,得出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 同时考虑银行为非预期损失作出的资本准备,进而衡量资本的实际使用效益,使银行收益和承担的风险直接挂钩, 并与银行最终的盈利目标——股东价值最大化相统一。 它不仅可作为事前优化指标决定银行业务的进出, 还可以作为事后评估指标,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运用RAROC对业务进行动态的评估, 判断银行现有业务的绩效如何,经济资本配置应如何调整。而且,作为一个比率指标,RAROC更适用于在不同规模的机构、业务间进行比较。 但是运用RAROC指标时会出现互斥选择的情况,即面对两个可选择的投资机会,商业银行会选择RAROC比率较高,但EVA回报绝对值较低的投资项目, 所以RAROC指标需要把经济周期、当地的经济环境、同业竞争激烈程度、产品综合收益情况等各种要素综合起来进行评价, 处理好经济资本配置与信贷规模控制、信贷产业政策以及国家宏观调控的关系。

二、 引入经济资本的绩效评估的应用案例分析

下面以某商业银行支行的财务数据为例,具体分析基于经济资本理念的绩效评估体系的运用。 该银行支行20XX年末风险资产分类及余额见表1。

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基础数据储备严重不足,数据质量不高,缺乏规范性,因此在经济资本的计量上,还无法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内部评级法,大多采用的是简单的内部系数法。并且对于市场风险经济资本的计量仅在总行一级计提,因此该银行支行只需要计算信用风险经济资本① 和操作风险经济资本即可。根据假设的经济资本分配系数表(见表2)可计算出该银行信用风险需要配置的经济资本量。

本案例中操作风险经济资本的计量采用基本指标法,假设该银行前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8 960万元、59 320万元、49 700万元,根据公式:操作风险经济资本=银行前3年营业收入平均数×固定比例②,得出抵御操作风险的经济资本为7 899万元。 该支行需要经济资本总额=16 474+7 899=24 373万元。

假设该支行当年实现利润21 230万元,提取呆账准备金10 170万元, 缴纳所得税7005.9万元,税后净利为14 224.1万元,那么该支行当年的RAROC=(税后利润-预计损失)/经济资本=(14 224.1-10 170)/24 373=16.63%。

假设国际上大型商业银行的β值为1.2,无风险利率为6%,市场风险溢价为5%,那么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出经济资本的底线回报率是6%+1.2×5%=12%。 进一步还可以计算出经济增加值(EVA)=税后利润-经济资本×经济资本的底线回报率=14 224.1-24 373×12%=11 299.34万元>0。

由于当年该银行有RAROC>12%的预期回报率,并且有正的经济增加值,由此可知,该支行总体上盈利并为股东创造了价值, 对该支行的管理者及员工在年末绩效评估时可适当给予奖励。

三、对经济资本绩效评估体系改进的建议

无论是传统的绩效评估法还是考虑资本成本的绩效评估法,都只关注于财务指标,而忽略非财务指标, 这种单纯依赖财务指标的做法难以适应管理战略化和信息化的要求,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在传统财务分析的基础上, 结合外部经营环境分析和内部业绩动因分析,构建一个全面的业绩评价体系,将业绩评价与经营战略紧密协调起来。鉴于此,各家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 从以下几个方面对RAROC绩效评价方法进行改进:

第一,重视非财务业绩评价指标。一套完整的业绩评价体系应该综合考虑员工、顾客、内部经营、创新等各个方面,涵盖诸如员工保持率、顾客满意度、业务处理时间、新产品上市能力、服务质量改良率等相关指标。因此商业银行应深入研究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之间的定量关系,建立互补指标体系,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多维度的战略绩效评估体系。

第二,分解RAROC指标,反映银行业绩的价值动因。在传统的绩效评估体系中,管理层运用杜邦分析法考察影响股东收益率(ROE)大小的因素,针对RAROC评估体系, 银行也应该构建类似的分析框架,帮助管理层了解银行各部门、各业务的价值动因,并据此采取措施改善银行的经营管理。

第三,积累完善商业银行数据库,同时保证数据统计部门的独立性。RAROC激励机制中对经理人报酬的决定因素都来源于银行内部的数据统计,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数据储备严重不足, 数据质量不高,缺乏规范性,并且这些数据大多采用自下而上的收集法。所以商业银行应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同时要保证数据统计部门的独立性,因为一旦这些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受各级经理人不合理的影响,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就会遭到质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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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鸿斌. RAROC与贵阳市商业银行经济资本配置和绩效评估[D]. 贵州大学,2007.

(责任编辑:李丹;校对:郄彦平)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针对目前区域金融协调中观研究的不足,构建衡量区域银行业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为区域金融产业的协调发展比较提供较为客观、全面的衡量标准。通过数据的横向与纵向比较,揭示不同区域银行业的竞争力和效率,为中部地区银行业的协调发展提出相关建议。研究表明,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存在区域的不平衡,这体现了金融系统自组织演化的基本规律。中部地区银行业发展应加长短板、适度差距、金融合作、协调发展与系统优化。

关键词:银行业;金融协调;协调发展

引言

协调发展是一种新的社会发展观和价值观,是一种整体优化状态,一种具有整体性、结构稳定性、功能优化性的稳态。国外学者对协调(Coordination)问题的研究大致可划分为三个层面:宏观层面、微观层面与技术层面,而较少对某一国家内部各区域的协调发展展开论述,缺乏空间维度的考察。孔祥毅(1998)最早提出了金融协调理论,新的理论和范式为进一步深入探析区域金融协调发展昭示了新的研究路径。尽管后金融危机时代,诸多学者意识到金融系统的内外协调决定了金融的安全与效率,也做了一些实证研究,但是很多学者未对金融协调概念进行明确界定,或者不同学者界定的内涵外延存在交叉和冲突,导致金融协调的诸多层面尚未达成共识,其理论体系还比较杂乱。此外,相关文献多致力于全国视角,对中观区域视角的研究还很不够。

所谓金融协调是指在充分把握经济发展变迁中普遍存在的互补性和报酬递增的现实条件下,以金融效率为中心,运用系统分析和动态分析的方法,研究金融及其构成要素的发展变化规律,它们的收益、成本、风险状态和运动规律,并研究由此决定的内部效应与溢出效应,揭示金融内部构成要素之间,金融与经济增长,金融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构造金融协调运行的政策调控体系,以促进金融与经济高效、有序、稳定和健康发展。各区域的协调发展,既包括区域自身的微观金融行业的协调,也涵盖了其金融、经济、社会系统的协调发展。金融协调的层次复杂多维,导致其研究内容的模棱两可及相互交叉;大部分学者从金融系统自身而非区域角度出发考察问题,导致其空间维度研究的薄弱,无法针对具体区域提出操作性强的协调发展战略。

金融产业是金融功能的核心载体,其演进能够通过双重效率的改进,促进金融功能的扩展与提升,进而促进经济发展,金融产业的区域协调是金融协调的重要层面。现存文献大多从中国整体来研究金融产业的协调问题,较少涉及对区域内和区域间金融各个层面的深层次分析。尽管有部分学者意识到空间的重要性,但是在分析过程中很难有效贯彻该理念。因而对区域金融协调的研究不能仅停留于整体宏观层面,必须深入到中观层面才能得出符合各地实际的研究结论。区域金融中观协调作为一项相对前沿和边缘性的研究工作,中国案例的研究将丰富国际学术界的相关讨论。金融产业包含的范围很广,涵盖了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保险业、基金业等五大行业。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实质是金融资源在区域协调配置的效率与程度,即提高区域金融业的竞争力与效率。本文尝试弥补金融产业中观研究的不足,将主要对各个行政区的银行业竞争力进行横向比较,同时结合历史数据的纵向比较(2009年数据与2001—2003年平均数据的比较研究),进而为中部地区银行业的协调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一、区域银行业协调发展的衡量指标体系

1.指标纳入。在衡量各区域银行业竞争力与效率时,要考虑区域金融数据的可得性,在此基础上,要尽可能综合全面地考察。因为只有某方面指标的先进还是不够的,而其他诸如金融组织结构、技术装备和银行业务创新等方面跟不上,那么,“木桶原理”、“窄桥原理”的短边决定论和经济学上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必将很快发生作用,因此,采用定量和定性指标来衡量银行业竞争力的成长。前者包括银行业务指标(存款总量、存款增长率、贷款总量、贷款增长率、私人企业银行贷款、中间业务)与银行业自身发展指标(区域银行覆盖率、银行部门资产所占比重、金融组织机构);后者包括区域信用评价、银行创新能力(产品开发、规模扩展、电子化发展)与金融风险指标。指标定义如下:

私人企业银行贷款:假定私人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效率更高,因此贷给私人的贷款量越多,其银行业务可以保证一定的利润,这个指标与银行竞争力呈正相关的关系。2008年该指标用小企业贷款余额近似替代。

银行部门资产占GDP的比重。反映某区域间接金融的发展程度,特别是银行部门的发展程度。2008年以金融业增加值在第三产业所占的比例及其发展速度、金融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近似替代;2001—2003年以银行工作人员劳动报酬、银行利润和贷款来替代。

区域内银行覆盖率=区域内总银行数目/千人,2008年数据来自于中国银监会农村金融地图集,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计入;2001—2003年银行的分支机构则分别统计了城市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

金融组织结构=各区域银行数目/全国银行总数目,用于衡量金融部门的网点设置和地域集中度。

中间业务主要考虑汇兑业务与保险业务;2001—2003年主要考察银行卡业务与保险业务。

区域信用评价:参考实际利用外资额、外资金融机构数目以及区域的形象得分加以衡量。

产品开发:参考银行电子商务应用的网络金融统计相关数据,考虑域名分布和站点分布状况,为金融创新创造便利。

规模扩展:主要用金融保险业的从业人数、劳动报酬(千元)、平均劳动报酬(元)的变化情况来衡量。

电子化发展:2008年参照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相关指标,包括互联网普及率、电话普及率、互联网接入端口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来替代;2001—2003年主要以四大国有银行银行卡的发卡量、交易额以及互联网的普及程度来衡量。

金融风险主要参考各区域的不良贷款率情况来评分。得分越高,金融风险越小。

根据分析的需要,银行竞争力模型中的权重主要采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层次分析法(Ana1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法)是美国运筹学家匹兹堡大学教授T.L.Saaty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它是一种对较为模糊或较为复杂的决策问题使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手段作出决策的简易方法。根据目前国际上银行考核对于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权重通行的“八二原则”,本文设定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总体权重分别为0.8和0.2,则考核得分Y= A×0.8+B×0.2。

2.权重的设定。对综合考评体系中每个指标权重的设定,根据不同指标数量的组别采用不同方法。对一个层次中,指标个数小于3个的,直接赋权重;而对于指标个数超过3个的,严谨起见,采用了计量经济学中的层次分析法(AHP)。具体程序如下:对于各个层次的指标都按照先构造判断矩阵,然后进行层次单排序,最后进行一致性检验的方法来确定各自的权重。第一层次中,有2个指标(2<3):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可以直接赋权重,按照“八二原则”分别赋予80%和20%的权重;以定量指标为例,第二层次上,有2个指标(2<3),所以也可以直接赋权重,这里假定银行业务指标和银行自身发展指标同等重要,因此二者的权重各取50%。接下来,对于同层次中指标数目大于或等于3个的情况,采用层次分析法对该层次上的指标权重值进行计算,得出各指标权重:存款总量(5.4%)、存款增长率(5.4%)、贷款总量(3.08%)、贷款增长率(6.38%)、私人企业银行贷款(12.54%)、中间业务(7.2%)、区域银行覆盖率(8.8%)、银行部门资产所占比重(24.8%)、金融组织机构(6.4%)、区域信用评价(10.8%)、产品开发(1%)、规模扩展(0.6%)、电子化发展(1.6%)与金融风险(6%)。在数据的选择上,为了能更好地反映各区域的银行业发展现状,并且兼顾数据的可获性,采用了2009年数据与2001—2003年平均数据进行分析。在数据的无量纲处理方面,采用线性变换法进行无量纲处理。

二、区域银行业竞争力差异与中部六省的协调短板

根据银行业发展指标权重,可以计算出全国31个省区各项指标的得分以及各区域银行业竞争力综合得分。就银行竞争力而言,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存在区域的不平衡。2001—2003年东南沿海城市银行的发展占绝对优势,排在全国前六位的是广东、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六省,中部地区的河南、湖北、湖南、山西、安徽和江西的排名依次为第九、十一、十四、十六、十七和二十三位,河南省居于中部六省首位。2009年,银行业排名前十五位的省区中,东部省份占8个,东北3个省份,中部占3个省份(山西、安徽和江西)。西部占1个省份。可见东部银行业发展依然相对领先和完善。中部六省的银行业竞争力排名依次变为第十七、十八、十九、四、十三和十五位。河南省在存款总量、贷款总量、中间业务、金融组织以及区域信用指标上均位于中部六省之首,然而由于其过多的人口导致区域银行覆盖率指标的大幅度缩水。另外该省的不良贷款比率过高,排名居于全国第二十七位,严重阻碍其银行业的协调健康发展;在存款增长率、私营企业贷款以及金融风险指标上,安徽、山西与江西表现较好;在中部六省中,湖北省不良贷款最低,而其银行资产总量最高;湖南、湖北的银行的创新能力较强,分别位于全国第十三和十四位。与2001—2003年相比较,中西部省区在存款、贷款增长率方面有落后趋势,如山西、河南在贷款增长率分别位于全国第二十七和二十八位,表明其资金运用的低效率;中部省份的中间业务得分相对于2001—2003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如2001—2003年广东省的中间业务得分高达6.527,而大部分中西部省区此项得分在1~2之间,中部六省中间业务平均得分只有1.96,远低于东部六省5.08的平均得分,即使是中部地区金融业相对发达的河南省其中间业务也只有2.777分。2009年这一状况发生了根本改变,河南中间业务得分为3.558,仅低于广东省;2001—2003年,东部地区很多省份的创新能力得分在1.5~2之间,而中西部省份除了四川省,其他省份的银行创新得分都在1以下,河南省该项指标只得到0.857分。2009年,尽管湖南、湖北的金融创新能力提高较快,但是安徽、江西、山西、河南银行业的发展主要还是局限于传统的存贷业务,缺乏创新能力,科技水平低,信息网络不发达,金融基础设施落后。从区域银行的覆盖率指标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股份制银行选择在中西部地区拓展业务,但其占全国银行总数目的比例仍然不高。

截至2006年底,湖北、河南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总数分别达172家与127家,要远远高于中部其他省份。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绝对数量来看,2007年末,江西省和山西省相对落后,河南以11 924家居于中部地区第一位,比网点最少的山西省高出一倍多。然而与东部发达省份相比,河南省银行机构的总量又是微不足道的,如东部的广东、上海、北京、江苏和浙江2006年底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数量分别为684家、435家、319家、538家和416家。银行类金融机构数量的不协调性,使得落后省份金融功能无法充分发挥,整体金融运行效率低下进一步制约资金吸纳能力与资源配置功能。如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在河南尚无一家分支机构,除了交通银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河南省所设的分支机构也非常有限。从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种类来看,中部六个省份都是国有商业银行占据垄断地位,除了湖北省具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化的金融格局,其余五省到2007年末都没有外资银行的进入。

在银行业资产方面,显然东部省份处于绝对的领先,排在全国前十位的均位于东南沿海省份,而中部排名第一的湖北该项指标得分也只有12.252分,且居于第十八位,处于全国中下等。说明相对于其他省份而言,东部省份银行业自身的发展比较完善。区域信用方面,中部省区有了一定改善,如2001—2003年河南、山西、安徽的区域信用得分只有0.758、0.624和0.757,而广东、北京、上海、江苏和浙江同一指标的得分分别为9.464、6.233、7.062、6.015和4.050,大大高于中部省份;2009年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得分提高到2.461、2.146、2.062与2.025,与东部省份差距逐渐缩小,中部省份的区域形象和信用有了一定幅度的提升,也吸引了部分产业的集聚。可见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制约着一区域商业银行的创新与发展,浙江省打造“信用浙江”的成功经验也值得其他地区学习借鉴,如浙江省的不良贷款率在所有省份中最低,且得分高达6分,远远领先于其他省份,其银行业良好的金融监管和资金利用的高效率促成其金融业的良性循环和发展。因此,中部地区只有规范监管,构建良好的区域诚信体系,才能为银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结论与建议

按照演化经济学的基本观点,不平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形态。平衡与不平衡两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就社会金融系统来看,由于非平衡和差异性可以产生协同作用,导致系统非线性的耦合,因而能够实现金融活动的自组织。区域金融差距与区域经济发展是一种辩证的关系,金融的内生成长规律往往自主地保持区域金融差距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合理张力,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区域金融成长差距的长期存在。在银行业发展方面,首先,要正视这种差距,防止区域差距拉大的同时遵循适度差距的原则发展各区域的银行业,不强求各地区发展的绝对同步,然而对有条件的省区要积极促成其加速发展,发挥金融对经济的导向作用,如河南省经济区位优越,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具备银行业做强做大的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可以利用中部崛起的良好机遇促进其金融创新,拓展中间业务,塑造区域形象,完善金融服务,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业发展水平的提高;其次,倡导金融合作,协调发展。2006年底国内银行业对外资的全面放开,外资银行在内地设置分支机构的地点选择上也不再满足于上海、北京、广州等大中城市。除了频频有外资银行在江浙一带设置分行外,中部地区也逐渐成为外资银行的关注点,今后仍需继续加强与外资银行的多种形式的合作,学习其先进的管理经验,逐步同国际金融业接轨。同时为增强本土银行业的竞争力,各区域金融系统也需要加强金融合作与交流,逐步实现中部六省的金融信息与客户资源共享等,打造中部金融合作区,充分利用各省份在资金使用方面的时间差或空间差,通过各金融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沟通信息,融通资金,发展区域金融市场,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增强本土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中部地区银行业的协调发展与经济的一体化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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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丽敏]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家的高速发展离不开银行的金融体系作为支撑。我国能够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迅速恢复过来,其中离不开银行在宏观调控中发挥出的金融举措。历史经验表明,银行在保障宏观经济的高速运转过程中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面对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各种金融风险错综复杂等问题,本文总结了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其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风险采取的相关措施,为决策者提供相应的决策参考。

【关键词】宏观调控 银行 金融风险 风险防范

一、引言

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部分,银行在经济运行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经济一体化的深入,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外部环境复杂多变,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各国在经济方面采取了各种措施,以期让本国经济从危机的阴霾中能够顺利地走出,我国在金融危机之后推出了“四万亿”的投资计划,使得我国经济在2009年以后慢慢地恢复到危机前的发展速度,危机之后的金融环境更加复杂,使得我国银行体系必须采取措施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风险挑战;其次是内部环境错综复杂,针对我国现状,银行有关金融案件频频出现,说明现有的体制下不足以依靠自身来完善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另外,我国的大部分银行属于国有性质,国家作为其中的最大股东参与决策,这样就可能由于政策的失误导致亏损情况的发生。近几年,中小企业贷款困难、国有企业资金闲置等问题的出现,使我国的金融市场备受争议。

二、金融市场中银行业面临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首先,从银行业的参与主体来讲,国家是其最大的股东,政府可以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这样,如果发生决策失误,就可能导致经营性风险的发生;其次,由于银行在我国市场中处于垄断地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发生由于缺乏充分的市场竞争而产生效率低下等问题。储户针对银行业制定的各种条款,多数只能抱着容忍的态度,不利于银行业的发展。因此,在自然条件和市场环境的双重制约下,银行只有实现自主地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才能更好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

(二)信用风险

针对上文所述,银行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处于垄断地位,虽然我国银行的数量众多,但主要资金分布在主要的几个银行,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等。在银行的信贷过程中,一旦发生信用风险,就可能导致银行的资金周转困难,更严重的会导致资金链断裂。因此,针对我国人数众多的现在,如何把握好信用尺度、衡量好贷款人的信用等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现阶段,很多国有银行将业务延伸到农村地区,该地方是一个相对风险高、收益低的区域,尤其是在信用贷款方面,由于缺少快速变现的财产抵押,导致银行在衡量信用方面处于承担风险的地位。

(三)市场风险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中,诸多银行在其中处于垄断地位,因此,市场风险相对来说较小。但是,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在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等方面,银行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改革期间,新的金融衍生品逐步产生,同样会对传统的银行业产生重要的影响,此部分的市场风险不容忽视。

(四)内部体制风险

由于银行属于国有企业,鉴于其特有的垄断地位,受市场竞争的影响小、盈利高,因此其参与者享受着高出其他诸多行业的待遇。但是正是由于这种体制现状,工作人员由于缺少必要的淘汰机制,容易发生工作懈怠、服务不周到、不思进取等问题。长此以往,会减少银行本身的竞争力,不利于其长远地发展。

三、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经济全球化的影响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世界经济发展到今天,我国与世界的发展逐步联系得日益紧密。改革开放至今,国际资金对我国的投资不断加大,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最大的工厂,同时,世界的资金进入中国,为我国提供了大量的外汇储备。世界资金的流入,需要通过银行这条渠道,与传统的对内模式相比,这样的情况是我国尚未面对的问题。相比于银行业,我国的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因为不再是传统的内部经济,还要应对国外金融的各种难题。金融市场的开放,进入很多国外的投资模式和投资机构,这些外资机构进入我国市场,一方面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我国的金融市场变得日益复杂,因此我国的银行业需要面对的风险越来越多。

(二)现有融资渠道的影响

首先,通过分析银行贷款对象的数据可以得出,我国银行资金贷给国有企业占据了很大一部分,而我国的私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能够获得的企业贷款相对贫乏和困难。其次,通过研究我国企业现有的融资渠道,除了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股东相互出资、民间借贷、以及银行贷款等等方式,几乎没有其他的途径。近两年温州爆发的中小企业倒闭潮、以及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崩盘等事件屡见不鲜,终究其原因,不难发现融资渠道困难是企业面临风险的主要原因。然而,一方面是国有企业的资金闲置,另一方面是很多中小企业和微小企业的资金链断裂以及倒闭等现象,充分说明我国融资渠道的缺乏,严重影响了我国私有企业的发展。此外,民间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发展过程中又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同时面临着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以及民间资本的发展。总之,由于我国融资方式长期处于发展不平衡的状态,一方面市场亟需资金解决现实问题,另一方面其他融资渠道不通畅,此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不利于银行自身的积累与壮大,分散了其内部资源,导致其不能发挥其优势。最后,如果大量资金流入经营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而不是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也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三)国内金融环境的变化

经济全球化导致资本的流动速度变快,银行之间的相互拆借等情况变得更加紧密。在国内,随着市场化程度地逐步深化,众多中小银行也参与到金融市场当中,使银行主体之间的相互竞争放大。“十二五”期间所提到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不可避免地会对银行业的发展产生影响,同时金融行业已经开始从封闭走向外界,同行业之间的竞争不可避免地会加剧。对于后来出现的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例如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出现,为金融行业提供了一些新的特色。如何调整自身的目标,使自己的竞争力处于行业的前列成了现在银行的重点。近几年出现的一些区域性银行在市场中充分发挥其特有优势,以顾客的需求为核心,在整个银行业的竞争中的优势逐步显现。因此,如何在有限的市场上抢占先机、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银行需要面对的主要风险。

(四)政府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

由于我国的银行基本上是国家控股,或者是纯国有企业,政府在其中行使着决策权。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国有企业关乎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因此,在资本的借贷对象上,国有企业比一般的私有企业要占据优势地位。改革开放之后的三十多年内,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形成,在此形势下,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垄断地位一直没有变,企业的融资渠道缺乏导致企业的贷款来源必须经过银行,这样的层层审批制度不利于企业的资金高速运转,使企业在市场中不能灵活地应对危机。鉴于国有产权制度的特点,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同属国家所有,大量资金用以支持国有企业,而人们赖以生存的私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同时,国有的效益由于比不上参与市场竞争的私有企业,因此,资金在国有企业的增值速度始终赶不上在民营企业中的增值速度,这也给我国银行的信贷资金造成了一系列的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0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中提到,我国2010年中国人民币贷款增加7.95万亿元,超出此前央行全年人民币7.5万亿元的新增贷款目标。然而随着银行的超额放贷,使得银行的经营风险增加,这也成为了银行金融风险的现实隐患。

四、规避金融风险而采取的措施

(一)加大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

首先,银行的设置原则应该是为人民的经济生活服务,服务社会经济的同时做好社会经济的稳定协调工作。由于我国社会制度的特点,使得现在的很多民营企业很难从国有银行中获得支持,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现在的很多国有企业获得相对较多的社会资源,却增值不明显。由于我国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参与程度越来越高,发展潜力越来越大,已经在社会经济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如果该部分的企业发生资金链断裂的情形,容易导致居民生活问题的发生。因此,把加大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应该放在规避经济风险的重要位置。

(二)完善银行内部管理制度

由于我国银行属于国有企业或者国家属于最大的股东等情形,因此,在其垄断市场中,容易造成内部工作人员工作懈怠等现象的产生,不利于其在经济全球化的完全市场竞争中发展,此类问题可以通过支持村镇银行管理人员和员工持股的方式,来调动他们做大做强企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现阶段的银行业务相对趋于饱和,如何提高服务效率、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将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另一项重要任务。例如,将业务延伸至村镇的银行可以通过吸收部分熟悉当地情况的小股东,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村镇银行的经营风险。

(三)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由于资本逐利的特性,一旦企业在实业方面受到了很大的压制,管理者会通过其他途径使资金增值,例如投资等等。现阶段由于企业的资金来源有限,主要的途径是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能够通过发行债券和发行股票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是比较少的。总之,在体制的约束和融资渠道缺乏的情况下,企业只能通过各种手段使自己的资金链保持充足。但是,由于缺乏资金的供应,企业在做大做强的方面显得力不从心。拓宽融资渠道,避免企业倒闭等社会经济问题的发生,是政府未来可采取的一个措施。

(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任。同时,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对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起着重大的作用。我国是一个高储蓄的国家,一旦银行的信用发生危机,将会爆发诸如银行倒闭等金融危机。因此,建立完善存款保障制度是一个未来银行防范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

四、结束语

本文通过综述了现阶段我国银行业的主要金融风险,分析并列举了一些风险产生的原因,从中可知加强银行金融风险防范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的趋势变幻莫测,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我国银行必须进行不断地探索研究,以期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将金融风险抑制在初发阶段。最后本文给出了部分防范金融风险的几点措施建议,期望该部分措施完善之后能够为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等方面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1] 范肇臻.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4.

[2]张传良.村镇银行金融风险控制及其防范[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5).

[3]刘诗娇,谭文雯.村镇银行信用风险防范创新模式分析[J].中国商贸,2009(11).

[4]石汉祥.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成因、效应及治理策略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04.

[5]刘慧,吕德宏.我国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探析[J].经济师,2010(09).

(编辑:唐荣波)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在实体经济发展不景气的情况下,我国银行业近年来的高额利润一直以来都饱受争议。通过简要分析,本人认为我国银行业存在诸如垄断协议、大型国有银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为了能够增强我国银行的竞争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是必然选择。但是考虑到银行业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这个行业本身的特殊性,在规制方法的选择上务必要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关键词:银行业;垄断;规制方法

作者简介:雷鸣(1991-),女,四川绵阳人,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

一、我国银行业的暴利是否合理

近年来,在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普遍缓慢的大环境下,银行业每年交出的“耀眼年报”就格外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其中,中国工商银行2011年、2012年、201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084.45亿元、2386.91亿元、2629.65亿元①,如此高额的数字使得“银行业的暴利是否合理”的辩论越来越激烈。实际上,目前各行各业并没有“暴利”的具体标准,因此对于银行业所取得的高利润是否属于“暴利”也有着不同的观点。

现实中也有这样一些企业,它们在赚取高利润的同时,不仅没有遭到社会公众的谴责和诟病,反而成为人们称赞和学习的对象。这样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本人认为,银行业一直饱受争议的最重要原因在于很多人认为它的高额利润来自垄断,并且我国银行在享受高利润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

二、中国银行业垄断现状

本人发现绝大部分相关资料都直接写“中国银行业存在垄断”,但缺少系统的分析过程。中国银行业究竟存不存在垄断?存在那种类型的垄断?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下面本人将进行详细分析。

根据我国的《反垄断法》,垄断行为被分为四种类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行政垄断。经过分析,本人认为我国银行业的垄断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垄断协议

银行业的垄断协议即是在银行业中发生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以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实施的限制银行业竞争的行为,垄断协议会严重阻碍市场的竞争并且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几年来,下列案例可以反映出银行间有制定垄断协议的行为(或嫌疑):

2003年,上海市八家商业银行为避免住房借贷市场竞争过于激烈导致两败俱伤,在没有与客户进行任何协商的情况下通过共谋达成了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共同政策;2007年全国范围内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正式运营,占市场份额较大的工、农、中、建、交等五大国有银行都按每笔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虽然并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五大行存在协同行为,但如此“统一”的定价政策不能完全排除相互共谋制定垄断协议的嫌疑。②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从图1可以看出,2010年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总资产占比达到了46%,其中占比最高的中国工商银行达到了14%,因此,四大国有银行在我国银行业绝对是“大哥大”的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依据是市场份额,市场份额是指一个企业的销售额在市场中同类企业的销售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具体到银行业,可以通过总资产、存款余额、贷款余额这三大指标来反映银行业的市场份额。④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实际上我国大型国有银行的市场份额数据并没有这么高,但市场份额仅仅是认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一个因素,而且上面列出的数据均属于全国性的数据,不能反映出个别地区的特殊情况。同时,从《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市场份额并不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绝对标准。因此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我们仍然要回归到法条中有关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这个概念包含以下二个关键点:

1.相关市场

对相关市场进行界定时主要需要考虑商品市场和地域市场两个要素:所谓商品市场,是指根据商品的特性、价格及其使用目的等因素可以相互替代的一组或者一类商品所构成的市场;所谓地域市场,是指相关经营者竞争的地域范围,并且这一地域的竞争条件基本一致。

反垄断当局对银行业的相关市场的界定标准,主要起源于1963年著名的美国诉费城国民银行案。在该案中法院最终采取了以产品束为基准的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方法。但是这种划分方法在近几年遭到了质疑,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认为银行业产品市场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划分得很明确,在2006年的《关于零售银行的竞争和监督的圆桌会议报告》中指出:在划分银行业相关市场时应根据不同的产品来划分产品市场,因为他们认为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存在联动性,众多产品不会一起涨价或降价,因此也就没有可能将其规划为同一产品市场。⑤

其实,关于相关市场的界定一直存在争议,因为我国《反垄断法》并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认定相关市场,所以在实践中相关市场的认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又由于银行业本来就是个极其复杂并且发展迅速的行业,所以要准确界定银行业相关市场的具体范围,本人认为最好是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2.具有市场支配力

法条中的相关表述是“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在这个方面,银行业表现出了与其他行业不同的特点。由于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转化而来并且银行业是关系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行业,我国对银行业的行政干预一直很多,比如“利率市场化”的口号虽然喊了很多年,但直到现在利率都没有完全放开;银行业门槛过高,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困难重重;一些地方行政机关要求银行必须给某企业贷款或者要求借款人必须到指定银行贷款等等。由于大型国有银行是“国家的心头肉”,所以往往能得到各方面的政策支持。⑥在这种优待之下,国有大型银行往往更加具有竞争力。本人能够想到的比较具有说服力的例子是在我国偏远农村存在的情况,在大城市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种类繁多的银行,不仅有我国的银行,还有很多外国银行。但是在一些交通极度不便、极度贫困的农村,可能就只有一家银行。所以在那个区域,甚至基本上是不存在竞争的,该银行是毫无疑问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

终上所述,在判断市场支配地位时,除了市场份额之外,其他的因素也会同样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甚至在一定情况下更起决定性的作用,这些因素包括其他经营者进入的壁垒、我国特殊的地理环境(例如我上面提到的某些几乎与外界隔离的偏远山村的情况)以及我国的一些行政规定等等。

通过以上简要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大型国有银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我国《反垄断法》反对的并不是这种市场支配地位本身,而是利用这种地位作出的排斥或限制竞争的行为。在银行业这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做法主要表现为拒绝交易行为,如之前发生的“银行停办存折”事件;搭售行为,主要是搭售各种理财产品;还有就是差别待遇,比较常见的就是银行针对重点客户给予的优惠政策和服务。⑦

三、规制方法

(一)完善相关的反垄断法律法规

在竞争法的学习过程中,本人最深刻的感受就是:与《民法》、《刑法》等规定的十分具体、详尽的法律相比,我国现有的《反垄断法》实在过于原则、抽象,在实际适用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很多问题。再加上银行业本身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行业,要想完全了解银行业的业务,不仅要求具备法律知识,还要有很专业的金融知识。所以在对银行业垄断行为进行规制的时候,并未专门规定金融反垄断内容的《反垄断法》常常表现的力不从心。因此,本人建议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加入金融垄断的内容,这样可以更好地对银行业垄断行为进行规制。

其次我们还需要在我国《反垄断法》中增加有关相关市场的规定。在反垄断法实施的过程中,“相关市场”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概念,其含义就是企业发生竞争关系的相关领域。要判断垄断行为是否存在,第一步就要解决好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如果界定的过宽,那么可能会使相关企业逃脱应有的规制;如果界定的过窄,那么可能会把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判定为垄断行为,所以能否合理界定相关市场关系着垄断行为规制的成败。

(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

垄断的危害就在于它排除、限制了竞争,所以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这样一来就可以形成多方参与竞争的良好局面。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民营企业可通过发起设立、认购新股、受让股权、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虽然看起来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并没有什么政策障碍,但事实上这么多年来民间资本在金融业仅仅扮演了微不足道的角色。从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看,民间资本不是在首次公开募股时申购成功,就是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的买入,进而成为这些银行的股东。⑧但实际上,绝大多数民间资本的势力还是非常薄弱,根本不可能掌握经营决策权,也就无法形成真正的竞争。

随着《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金融国十条》)的颁布,这种情况得到一定改善,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中国金融改革迈出了关键的一步。⑨

(三)构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银行业反垄断机构

目前我国银行业反垄断可以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等。这些分散的法律法规对反垄断执法机构有一些规定。总结起来,我国现有的银行业反垄断机构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部。其中,商务部主管经营者集中,发改委主管价格卡特尔,滥用优势地位的查处主要归工商行政部门。总的说来,我国银行业反垄断执法机构存在职能交叉、效率低下、缺乏专业性等一系列的问题。

目前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的银行业反垄断主管机构的设置模式是以反垄断执法机构为主的协作监管模式,比如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都是采用这种模式。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本人认为我国也应该采用这种模式,即以反垄断执法机构为主,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协助监管。因为我国目前已经有反垄断执法机构,同时对于银行的监管肯定也离不开银监会的协助,特别是考虑到银行业本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银行业对于整个社会稳定发展的巨大作用、任何一个机关都很难独立承担起这个艰巨任务的现实情况,所以采用这个模式会更适合我国。⑩

[ 注释 ]

①数据来源<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年报>.

②王丙辉.“论中国反垄断法在银行业的适用障碍及其完善机制”[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66.

③数据来源<2011中国金融年鉴>.

④陈平.“我国银行业垄断问题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12.

⑤饶粤红.“论反垄断视野下美国银行业相关市场的界定—兼凭美国的经验、反思及启示”[J].国际金融,2009(6):38.

⑥饶粤红.“我国银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分析”[EB/OL].http://www.antimonopolylaw.org/article/default.asp?id=527,2010-1-9.

⑦王俊林.“垄断才是中国银行业暴利的根源”[EB/OL].http://finance.ifeng.com/news/corporate/20120306/5708711.shtml,2012-3-6.

⑧王信川.““金十条”破题银行业垄断,第二家民营银行或在温州破茧”[J].中国经济周刊,2013(7):56-57.

⑨高峰.“挑战市场垄断: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J].价格与市场,2013(10):13-14.

⑩薛秀洁.“中国银行业反垄断规制政策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1.

[ 参 考 文 献 ]

[1]张津.对我国银行业垄断行为法律规制的探讨[D].华东政法大学,2013.

[2]张津.对我国银行业垄断行为法律规制的探讨[D].华东政法大学,2013.

[3]吴学安.打破银行业垄断的坚冰[J].百家论坛,2012(8):78-79.

[4]石英,王勇.论银行业反垄断规制的有限性[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120.

[5]高峰.挑战市场垄断: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J].价格与市场,2013(10):13-14.

[6]李文杰.中国银行业反垄断法律规制浅析[J].法制博览,2014(4):73-74.

[7]白琳.银行业垄断坚冰开始破解[N].中国商报,2012-4-6(005).

[8]邱兆祥,安世友.我国银行业垄断的根源及解决途径[N].中国经济时报,2012-5-28(7).

[9]马光远.中国银行业打破垄断正当其时[N].经济参考报,2012-4-9(2).

银行业论文范文第5篇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金融改革深化,我国金融业态正在持续深度重构。监管部门继续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在梳理银行业最新监管政策和趋势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和启示进行简要分析。

一、国内银行业监管政策新进展

1.扩大银行业对内对外开放,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

一是优化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对中资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在许可条件和程序上最大限度实现中外资银行监管标准一致性。二是积极推进机构主体市场化,稳步开展民营银行试点。首批获准筹建5家试点银行,分别是前海微众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温州民商银行、浙江网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三是加快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强化其政策性职能定位。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四是《存款保险条例》开始征求意见,存款保险制度破冰。

2.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持续加强和改进银行业监管

一是创新资本工具,拓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开展优先股试点,推动直接融资发展和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和指导商业银行开展资本工具创新,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二是开展定量影响测算,完善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框架。规范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法人和集团层面、各附属机构、各分支机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规定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达标要求时限;进一步明确存贷比计算口径,以适应资产负债结构多元化发展趋势,完善存贷比监管考核。三是加强市场约束,规范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四是实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统一部署开展国内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自评估和外部评估工作。

3.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一是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二是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商业银行改进绩效考评制度,设立存款偏离度指标,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三是支持区域发展。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方案支持上海自贸区金融发展以及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促进沿边金融、跨境金融、地方金融改革先行先试,促进人民币国际化,提升对外开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4.推动银行业公司治理体系改革,建立制衡有效、激励兼容的运行机制

一是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二是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三是强化上市公司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改革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工,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修订完善上市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指引;加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公司(包括银行)信息披露;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试点。

5.规范银行业务管理和业务创新,加强银行业务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同业业务管理和规范。增加同业业务透明度,限制发展不合理的同业业务,推动开展规范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二是规范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督促银行开展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三是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要求根据客户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四是规范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经营行为,督促商业银行妥善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五是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保障各参与方合法权益,防范支付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六是规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明确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市场准入与退出、监督管理等要求。

6.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一是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建立科学有效的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充分披露服务价格信息,保障客户获得服务价格信息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对商业银行基础金融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公布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二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遵循依法合规和内部自律原则,构建落实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履行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

7.持续完善相关会计标准,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致性

一是修订和完善会计财务制度。整合原先分布在各项会计准则中关于产品成本要素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信息化;规范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相关会计处理。二是修订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适应石油和天然气行业、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的实施要求。三是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修订一系列细则并发布解释,提高企业财务报表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二、监管政策变化新趋势及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1.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持续深入,商业银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一是放宽金融业准入,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进入使商业银行的信用中介、支付结算等方面面临新的冲击;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和开展民营银行试点,也使商业银行同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二是,健全资本市场体系,改革股票发行注册制度、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对商业银行传统的间接融资模式产生冲击。三是,人民币利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可兑换持续推进和即将落地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必将使我国金融环境和生态发生巨大变化,将对商业银行主要依靠利差和规模扩张获得盈利高速增长的传统模式产生严重冲击。

2.银行业监管规则接轨国际标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能力要求不断提高

监管机构参与国际银行业监管改革,构建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银行业审慎监管框架,对商业银行尤其是系统重要性银行在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各方面经营管理能力要求不断提高。

3.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商业银行风险防控压力上升

在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盈利增速明显下降、生息资产增速放缓、净息差有所下降、资产质量压力上升。问题突出行业的企业短期内较难摆脱经营困境,这些企业不良贷款的增长将导致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惯性下滑、信贷成本有所上升;房地产价格下行压力增大,房地产贷款信用风险增加;平台融资集中到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违约风险有可能明显上升,商业银行拨备压力和风险控制压力进一步增加。

4.金融机构改革持续深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稳步提升

监管机构继续推动银行业公司治理体系改革、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推动商业银行完善治理结构,探索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现代化金融企业制度。

5.监管压力和市场竞争推动银行转型,商业银行业务创新风险加大

银行业所面临的市场机制和经营环境正在发生显著变化,监管标准的提高和竞争压力的增大加快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和发展转型的步伐。在利润压力、监管套利等因素作用下,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同业业务和中间业务,尤其是理财、信托等融资性表外业务,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投融资需求,但也蕴藏一定风险。一些商业银行存在表内资产表外化问题,将资金投向宏观调控限制行业和领域,或将不良资产从表内转移至表外,导致信贷风险透明度降低;一些商业银行利用同业、理财等业务短借长贷,在一定程度上绕开了贷款规模限制,规避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

6.银行基础金融服务价格标准透明化,商业银行市场化产品和服务定价难度增大

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银行基础金融服务具有一定的普惠性质,其政府指导和定价标准趋于透明;但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银行其它产品和服务价格不再由监管部门统一设定,银行间的产品和服务价格竞争将更加激烈,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可选择权。如何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精准定价,以在争夺客户资源的同时保持良好的收益,成为商业银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

三、商业银行的应对建议

1.以客户为中心,加快经营模式转型和发展战略转变

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将从根本上改变商业银行盈利主要依靠发放贷款的模式,加快商业银行由传统商业信贷银行向综合服务的现代化金融企业转变。商业银行需“以客户为中心”,加快业务经营转型,通过强化架构建设、客户分层管理、营销服务体系、结构调整等措施,依托信息化、集约化和差异化管理,打造特色核心竞争优势,实现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成为资本集约型的跨地域和多种金融领域的专业综合金融提供商。

2.持续加强完善内部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信息透明度

商业银行需持续加强内部治理和风险管控,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制衡和激励机制,把公司治理的要求落实于日常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之中,通过精细化管理,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如提升资源配置与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和精细化成本核算;强化多层面、多维度的关键绩效的综合评估;建立与价值管理导向相符合的长效考核评价机制等。另外,还需遵循新的会计标准,按规定披露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建立更加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与自身风险管控能力相适应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运营模式

商业银行需根据业务管理办法和自身经营管理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严格审查资金去向和风控措施,建立风险“防火墙”和代偿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建立更加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以先进的风险管理量化技术为支撑,通过强化经济资本管理、内部资金管理定价等手段,实现从管理风险到经营风险的转变。

4.依法合规进行业务创新,严防风险传染和蔓延

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业务创新的力度和速度,以提升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扩大市场占有率。创新是发展的原动力,但也可能成为滋生风险的温床。商业银行需把握住法律或政策的红线,加强业务创新的风险控制和防范,防止风险传染和蔓延。

5.整合信息资源,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提升差异化定价能力

在整合商业银行内外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引进数据挖掘和大数据运用专业方法和工具,建立前瞻性的业务分析模型,深入挖掘客户的内在需求,开展“精准营销”和“个性化服务”,向客户提供真正有价值的金融服务和创新产品,推动业务发展模式转型,提高在市场竞争中对风险、产品和服务进行科学合理定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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