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范文第1篇
2015年02月03日13:3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2日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2月2日新华网)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带领和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树立法治观念,争做尊法模范。邓小平同志讲过:“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古代就有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必须恪守的“警戒线”,不能逾越的“高压线”,也是挡在悬崖边上的一道“护栏”。领导干部要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严守“红线”,让逾规者得到惩罚,让守纪者得到尊重,党纪国法明文禁止的,党员干部决不可为,但纪律规矩没有明文规定或明文禁止的,也要掂量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强化法治思维,争做学法模范。卢梭说:“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的必备条件,要努力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
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丰富知识,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强化法治思维,确立宪法意识,规范言行,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对履职的要求,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
严格约束言行,争做守法模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我做起,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谨言笃行,努力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做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牟私利、清白做人的表率。只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可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
坚持依法办事,争做用法模范。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关键要学会用法,要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险阻,征地拆迁、群众集体上访等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是关系社会稳定和谐的敏感事件,领导干部要坚守法律底线,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在用法上更加积极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注重用法治思维去分析解决问题,善于引导群众回归到法律层面对话、协商解决问题,时刻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对那些不依法办事,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处置。
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干部
中共盘龙区委书记吴涛
这次召开的全省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抓住了“关键少数”,体现了省委对广大领导干部的关心与期待,鼓舞了我们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信心和干好工作的决心。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在落实依法治省战略过程中,必须坚定“主心骨”、筑牢“压舱石”,带头坚守法律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争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忠实践行者。
第一,尊好法是首要,更是自觉。只有在思想上尊崇法治,才能在行动上遵守法律,让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对宪法
和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要做到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自觉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坚决恪守“警戒线”、远离“高压线”,绝不逾越悬崖边上的“护栏”,党纪国法明文禁止的,决不可为,纪律规矩没有明文规定或明文禁止的,也要掂量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第二,学好法是前提,更是基础。总书记指出,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常以工作忙以及在实践中摸索学为理由,代替了对党纪国法的学习,直接导致不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许多违法乱纪官员的忏悔录,提到最多的就是自己是法盲,法治意识淡薄甚至缺乏,从而走入深渊,背弃了党和人民,这对我们来说,是深刻的教训和长鸣的警钟。事实告诉我们,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做学法的模范,才能在守法用法上率先垂范。我们一定要强化对宪法的学习,自觉把权力置于宪法法律之下;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自觉厘清思想认识的误区,清除一切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错误观念;要努力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第三,依好法是关键,更是担当。作为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至为关键。个别领导干部处理解决复杂问题,喜欢搭梯子、走捷径、打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和政策的漏洞,久而久之,就损伤了党和政府的威信,甚至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作为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我们要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要在
实际工作中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以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切实做到依宪治国;要坚持严格依法执政,在进行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在行使权力和管理过程中,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始终做到敬畏法律、依法审慎用权。
第四,守好法是品德,更是底线。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守好法,领导干部就是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每做一项决策,每办一件事情,都必须将合法性放在第一位,认真想一想法律有没有授权,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法定的程序是什么,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如何。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必须始终坚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无论任务多么紧急、事情多么重要,都不能绕过法律,罔顾程序,更不能偷换概念,以合理性替代合法性。要坚决摒弃人治思想和特权思想,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准确把握权力边界,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守住底线、不闯红灯、不越雷池,始终让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
第五,用好法是能力,更是责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现在解决矛盾纠纷,不是硬过头,就是软过头,不会依法来处理,要么采取强制手段、粗暴解决,要么违背原则、一味妥协。这些在法律之外的“小技巧”,往往造成矛盾纠纷“按下葫芦浮起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此,用好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在维护群众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强化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的保障作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特别是对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切
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充分听取和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稳定问题。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范文第2篇
一、本制度适用于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一)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
(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知识;
(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工作规划和计划。
四、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法制学习不少于30小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全体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五、坚持法制培训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分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六、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举办4次适合本单位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辅导。
七、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八、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九、不定期专题召开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组织一次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一、每年召开两次全体领导成员的会议,讨论本普法依法治理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方法,布置安排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根据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指导本系统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各领导成员要联系本部门单位实际,反映普法对象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四、树立和发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认真开展执法大检查,及时指导督促本系统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有关批示意见。
二、负责草拟五年普法规划、工作计划,对正在实施的规划、计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对普法工作五年规划、计划的实施进行督查。
四、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五、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不同类型的普法试点工作。
六、定期向上级报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完成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学习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年初单位要制定法制宣传计划和实施办法。
二、单位设立法制宣传小组和专职人员。
三、每季度要确定重点普法宣传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宣传栏、专题辅导等形式进行宣传,法制宣传工作要有工作记录。
四、按要求订阅普法宣传材料,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普法培训。
五、年末要对本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总结,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单位将按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普法考试。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考核中。
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
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普法办公室是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普法办公室要围绕普法实施计划,每年年底对本单位全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与全年的目标考核挂钩。
三、普法办公室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向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
四、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在普法工作中表现消极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各部门、各单位对监督检查工作要予以配合,不得
干预和阻挠。
普法宣讲员工作职责
一、普法宣讲员要按时参加辅导组的培训,并积极开展自学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
二、准备教案时要认真,并结合生活工作实际,多举例说明,教案内容生动真实,让职工学法时,易学、易懂、易接受,达到宣传法律的目的。
三、普法宣讲员负责对单位能接受教育人进行法律知识学习,使接受教育人知法、守法、懂法、护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深入职工家庭负责对家庭成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家庭学习法律知识,收听、收看法制节目。
六、普法宣讲员在做好法律宣传的同时,还应及时了解反映干部职工的难点问题,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矛盾。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职责
一、全面掌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便于上下沟通,有利于推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着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这个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完成好“六五”普法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做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编制,并负责承担日常事务工作。
四、抓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计划的落实,积极为探索新时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当好参谋。
五、大力宣传“六五”普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六五”普法培训工作制度
为了加大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普法培训制度:
一、单位要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适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及普法骨干进行每年两次以上的培训。
二、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党员、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
三、采用集中培训、分期分批培训、分散培训等方式进行培训。
四、把机关干部参加培训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每年的普法培训工作。
六、培训前要选好培训教材、制订培训方案。
七、对参加培训人员要登记造册、做好记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党的领导、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原则。
二、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发展总体规划,抓紧抓好落实。
三、各级乡镇、各部门单位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法制建设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兼)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依法治国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领导本乡镇、本部门单位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五、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律知识读本、图片、宣传单、广播、播放影牒、法制宣讲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
七、开展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工作。每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及员工、学习新法律法规,落实学习资料,保证学习课时。
八、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范文第3篇
,是有警察身份的公务员!日子久了,过马路时就听到身边行人对话:“这人从不闯红灯”、“嗯,素质还不赖”、“干部耍嘴皮子那不管用,用行动说话,百姓服。”
路人的评议,令我脸上大放光彩。其实还不止这些,在东口值勤的交警和秩序督导员也渐渐“认识”了我。他们常与我打招呼:“您好,上班去啊”、“噢,您下班啦”……我们之间的热火劲,令许多路人猜疑。其实我从来不炫耀我的身份,也没必要向这些辛苦在一线的同志摆“机关架子”,他们最讨厌的就是懂法不守法、执法又损法,把特权写在脸上、把蛮横裹在身上的耍派头的“上级”,干什么事都想让基层的同志提供个方便,“法”由此在这些人居高临下的身份中而失色。我鄙视这样的人,更不愿做这样的人。
过马路看似极其平常的事情,但要把斑马线作为规矩、把红绿灯作为习惯、把交通警作为挚爱却并不容易。我心中绷着“自己是特殊公务员”这样一根弦,每遇过马路,身上就有一种约束自己的意识:别把自己混同于一般老百姓,要用自己的双腿“量法”,用自己的脚印“写法”,用自己的行为“扬法”。尽管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却清楚自己是什么人;尽管没有人专门监督我,我却用公务员应该成为公众眼里的标杆这样一个硬指标比照自己。小事面前看品质,红绿灯下识法德,斑马线上验素质。过马路养成“绿灯行红灯停”的习惯,习惯使自己的行为自愿自觉。不管过马路时车少车多、人稠人稀,自己都坚持看灯迈步,从不投机。有时夜里出行,前不见车影,后不见行人,但红绿灯依然变幻,自己也就照旧依规而行。
很多时候,我像模像样地往斑马线前一站,或走或停,都有许多人参照着。只要有我从此过,秩序督导员的哨子就会歇下来,手中的小旗便也垂下来,因为我就是规范,我就是引领者,比他们吆喝管用。上了斑马线,正走着,灯变了,我就打个手势,让身边的行人跟我一起小跑几步。有人不理解,问:“半路上变灯,这不怪我们啊,跑什么?”我的回答是:“在人车抢道的问题上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前,我们不妨增强一下自我保护意识,趁车还未动,我们先到达彼岸,这不好吗?为何非要感受人车交混之苦呢?为何非要体验人车相撞之险呢?”有时候,绿灯亮了,行人动了,而右拐弯的车辆却一路不减速地冲过来。尽管本市出台了“斑马线上车让行人”的规定,但自觉执行的机动车太少。有规不循,有法不依,那不是摆设?一些时候,我挺身上前,很严肃地打一个停车手势。车在斑马线前停下来,行人高兴,可司机一脸的疑惑:这人是谁?我向司机礼笑:“让一让不是挺好吗?互相抢,等发生了不愉快,对大家都没有什么好处!”
斑马线很短,但遵章守法的路很长。有相当一部分人,脑子里还没有守法安全意识。过马路,要么不走人行道,要么和灯抢,要么人车争道。其实经常不守规矩不循法理的人,细究起来,并没有什么特急之事要办,也不是一点不了解法律,他就是习惯使然,没有被危险绊倒,便感受不到“法”对自己的好,就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对于这样的人,身为公务员,是有责任现身说法、用自己遵法守规的行为来影响和带动他们改过立新。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范文第4篇
一、本制度适用于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内设各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一)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
(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
(三)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知识;
(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度法制学习不少于30小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全体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五、坚持法制培训制度。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分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六、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举办4次适合本单位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辅导。
七、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八、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九、不定期专题召开主席办公会,研究解决全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总结范文第5篇
考试试卷
单位:
姓名:
职务:
中共XXXX委组织部制
2017年5月
一、单项选择题。(共30小题,每题1分)
1、依法治国的依据是:( B )
A、党的政策 B、宪法和法律 C、政府的命令 D、人民的主张
2.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 A )。
A、依宪治国 B、依法执政 C、科学立法 D、公正司法
3.《宪法》规定,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是( D )。A、全体公民 B、全体人民
C、18周岁以上的公民 D、18周岁以上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是( B )。
A.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B.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C.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D.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5.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升华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和( B )的认识。
A、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B、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 C、自然规律 D、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
6.创新社会治理要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 B )、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A、扁平化管理 B、网格化管理 C、垂直型管理 D、分级式管理
7.“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依照法律规定和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全面推进( B )等各方面的司法公开。
A、立法、执法、司法 B、立案、庭审、执行 C、立法、执法、庭审 D、立法、立案、司法 8.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是( B )。
A、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C、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D、社会主义法律人才
— 1 — 9.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是( D )。
A、科学立法 B、依法行政 C、公正司法 D、人民民主 10.司法公正的底线是( B )。
A、接受媒体质疑 B、接受人民监督
C、防止冤假错案 D、整个过程阳光、透明 11.( B )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A、党内纪律 B、党内法规 C、党内民主 D、党的作风
12.要把(B)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A、制度建设 B、法治建设 C、作风建设 D、法制建设 1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根据(B)制定的。A、宪法 B、《党章》 C、党内监督条例 D、《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 14.(D)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负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组织实施。
A、党委(党组) B、纪检监察机关
C、组织人事部门 D、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 1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A)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A、三分之二 B、一半以上 C、四分之三 D、五分之四
1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C)个工作日。
A、三 B、五 C、七 D、十
— 2 — 17.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C)的,必须交流。
A、五年 B、七年 C、十年 D、八年
18.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C),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19.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属何种违纪行为?( B ) A、贪污 B、受贿 C、索贿 D、私分 20.为谋取( C ),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是行贿行为。
A、利益 B、正当利益 C、不正当利益 D、个人利益 21.根据《公务员法》中地域回避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公务员在原籍和成长地任职需要进行地域回避
B、公务员在原籍的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不需要回避 C、公务员在成长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一律需要回避 D、乡级机关属于基层机关,一般不需要地域回避
22.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D)、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A.上下领导 B.互相监督 C.互相报告 D.独立负责 23.违反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机关或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是(D)。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行政处分 D、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
24.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A)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A、突破任职资格规定 B、超越干部任用条例规定 C、不受干部任用条件限制 D、不需要党委会研究
— 3 — 25.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B)。 A、平等原则 B、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少数服从多数 D、集体行使职权
2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 B )。 A、群防群治体系
B、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C、风险预警体系
D、重大事件处置体系
27.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B)、发挥作用。
A、提供公共服务 B、依法自治
C、开展公益活动 D、引导行业自律
28.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坚持(D),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A、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B、结合实际、创新思路 C、惩防并举、重在建设 D、完善机制、整体推进 29.《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A、记过、一年 B、记大过、十六个月 C、降级、十八个月 D、撤职、十八个月 30.《公务员法》中所称的“领导成员”的正确含义是(D)。 A、行政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所有人员
B、各级人民政府,党委的各个部门的领导成员
C、不包括各级机关的工作部门或派出机构的领导成员 D、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 4 —
二、多项选择题。(共15小题,每题2分) 1.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主要议程是(ABCD)。 A、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 B、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
C、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D、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2.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ABCD )。
A、民法总则草案
B、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C、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D、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3.2017年3月8日下午,张德江委员长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从(ABCD)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A、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B、依法对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C、为相关领域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D、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
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ABC )。 A、学党章党规 B、学系列讲话 C、做合格党员 D、学党纪法规
5. 三项整改“回头看”的具体内容是(ABCD)。 A、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B、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 C、“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 D、“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
6.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ABCD)。 A、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
B、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
— 5 — C、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纂改伪造个人档案等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
D、干部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有选择的上报有关部门,保证个人隐私。
7.《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 ABCD )。
A、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 B、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C、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D、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8.为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我们要(ABCD)。
A、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B、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C、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D、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9.依法治国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制度,其形成标志包括(ABCD)。
A、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B、健全的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
C、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和公正的司法制度 D、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和较高的全民法治意识 10.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是什么?(AB) A.精准扶贫 B.精准脱贫 C.精准识别 D.精准帮扶 11.下列属于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法定程序”的是(ABCD)。 A、公众参与 B、专家论证 C、风险评估 D、合法性审查
1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AD)。
A、党委主体责任 B、党委监督责任
— 6 — C、纪委主体责任 D、纪委监督责任
13.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ABCD)。 A、带头依法办事 B、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C、带头遵守法律 D、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14.“护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ABCD)。 A、拔“烂根”,严厉惩处基层腐败 B、治“病根”,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C、理“乱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D、育“新根”,着力培育新风正气
15.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CD)。
A、法律监督 B、民主监督 C、行政监察 D、审计监督
三、判断题。(共10小题,每题1分) 1.宪法的内容同其他一般法律一样,主要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x )
2.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对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 )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 )
4.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对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 √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 )
6.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 )
— 7 — 7.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同志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 )
8.领导干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但可以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X )
9.不论是领导班子换届,还是个别提拔任职,都必须由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任何个人都无权确定考察对象。( √ ) 10.《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 )
四、问答题(共3小题,每题10分)
1.请简述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分别有哪几种?
答:党纪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2.行政诉讼法为什么确立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答:一是行政机关有调查取证的主动权,在证据的收集和提供方面明显处于优势;二是具体行政行为大都基于行政机关的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相对人难以提供足以证明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各种证据;三是可以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以尽可能减少行政争议及行政案件的数量,提高执法水平。
3.请简述《环境保护法》的任务和目的,并谈谈环境保护法的作用有哪些?
答:任务:一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二是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 8 — 目的:根据《宪法》、《环境保护法》和各种环境保护单行法的前述规定可知,实现环境保护两项任务的目的是“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用:一是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依据。二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法制观念的好教材。三是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重要武器。四是促进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保护世界环境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