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工作报告范文

2023-07-16

实习期间工作报告范文第1篇

请假事由

请假天数

请假起止时间

所在系(部)

主任同意签名

签名时间

教务处处长签名(有课,2天以上的)

签名时间

组织人事处处长签名(2天以上的)

签名时间

分管教学副校长签名(4天以上的)

签名时间

校长签名

(6天以上的)

签名时间

销假时间

延假天数及原因

组织人事处处长同意延假签名

实习期间工作报告范文第2篇

优质体育课是时代发展对体育教学的要求。在体育教学中如何体现体育的优势,是体育教师上好一节课的重点之一。首先要准确理解新课程的教学理念;其次要注重教学内容的选择,它是课堂教学质量保证;课堂设计是优质课的前提条件;课堂组织是优质课的重要环节;教学方法的多样化等重要途径。一节好的体育课是离不开这些一环环相扣的环节。

一、正确理解新课程的教学理念。

新的课程标准首先给广大体育教师提出了更新教育观念的任务。但是教育理念的更新并不是简单的教学形式的变化、不是“放羊式”的教学、也不是老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互换而已。新的教学理念的内容是非常深厚的、丰富的。它不仅要促进学生的身体健康,还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不仅要使学生主动参与体育锻炼,还要培养学生乐于探究、勇于实践的精神;不仅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而且要注重个体差异,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由于生活在新世纪的人们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追求生活乐趣的同时更加注重身体健康。因此,《课标》顺应了时代的要求,提出了适合现代人思想观念的体育与健康的新理念,给学校体育课注入了全面的、科学的新内容。体育教师必须认真地学习《课标》,深刻理解其思想内容;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开动脑筋,勇于探索,树立不断创新的意识;体育教师还应该经常注意学生的情感和爱好,选择适合他们心理发展

和健康成长的教学内容,这样才能在新课程改革中成为一名优秀的体育教师。

二、注重教学内容的选择。

《课标》在选择教学内容上使教师有了很大的空间和自由性。体育教师可以根据本地区、本学校、本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课堂内容;可以根据自己对《课标》的理解,来探索创新课堂内容;可以根据学生的运动兴趣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构思内容;可以是游戏,也可以是舞蹈,贴近学生生活的、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内容。这样的课堂把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放在了中心地位,充分调动了学生的运动锻炼的积极性,激发了学生的知识潜能,为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各种能力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必须指出的是,体育教师在选择教学内容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到能否完成既定的教学目标,防止进入另一个误区。

三、教学设计是上好课的前提。

一节体育课有了好的教学内容,还应该有好的教学设计。就像一块漂亮的布料,还需要有一个优秀的裁剪师才能做出漂亮的服装一样。有了好的课堂内容,教师更要费很大的力气来对这内容进行构思、设计,才能圆满完成教学目标。设计的好与坏与否,直接影响着课堂的成功与失败。

四、课堂组织是优质课的重要环节。

课堂组织是检验体育教师业务技能的方式之一。通过一节课的组织实施,往往可以了解这个体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驾驭课堂的能力。如

在集中学生注意力的问题上,尤其是在低年级的教学中是有一定难度的。但老师们在平时的课堂上都各有各的一套办法:说反义词;简单的加、减法;喊口号;数数字等等,由此吸引了学生的思维跟着老师走,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五、教学方法的多样是实现优化效果的途径。

教学方法向来是体育教师实施课堂教学的重要手段。过去的教学方法很简单,大家都采用着同一种教学模式,即老师示范、学生模仿。其结果是教师教的没劲,学生学的乏味。《课标》要求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的情感和体验,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这种新观念为体育课堂教学方法的多样化指明了道路。体育教师应该依据《课标》研究、探索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教学方法。 相对以上这些环节,我个人认为我在体育教学中的优势是:课堂组织这一环节。

课堂组织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教师应根据不同水平阶段学生的特点、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的环境因素选择相应的组织形式开展教学。例如在我上五年级一节耐久跑的体育课。由于操场小,上课班级多,学生相互干扰。根据这个情况,我把场地规划成两个大小不一的同心圆,让男生跑外圈,女生跑内圈。这样不但合理地解决了场地小、相互干扰的问题,还使男、女生都得到了充分的运动发挥。这样进行体育比赛不仅激发了学生的运动兴趣,而且培养了学生团队协作的精神。

实习期间工作报告范文第3篇

普通高校大学生实习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教学培养计划中的认知实习, 有相应学分, 是学校教学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这种认知实习一般历经两周时间, 周期较短具有局限性。另一种实习即大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实习3~6个月, 一般称为毕业实习, 此阶段的大学生在实习单位由实际工作者管理并指导, 有一定的实习生岗位名称或者单位已有岗位的辅助工作。在毕业实习中, 大学生有较为明确的工作职务, 实习目的明确。此阶段能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 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1毕业实习更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 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

2 大学生毕业实习期间劳动权益被侵犯的成因

2.1 我国关于大学生毕业实习期权益保护的法律缺失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十二项条款:“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 不视为就业, 未建立劳动关系, 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里明确的把劳动者同实习生的身份区别开来, 划分出界限。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在劳动法中属于真空地带, 并没有作明确的规定。而普通劳动者的权益则明确在《劳动法》中有规定, 主要有如下几项内容:即可享有平等就业权、获得劳动报酬权、劳动安全保障权、社会保险权等。原劳动部在1995年规定,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 不视为就业, 未建立劳动关系, 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条文明确否认了实习生的劳动者地位。实习生未被纳入劳动者的范畴。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专门对实习生的法律关系、地位、损害赔偿责任进行调整。实习生的保障没有被列入工伤保险条例中, 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发生伤亡等事故也无法按照工伤赔偿的标准予以治疗和赔偿, 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

2.2 用人单位利用法律漏洞肆意盘剥

用人单位面对众多求职者在进行横向比较时, 实习经验在选拔依据中的分量也越来越重要。因此大学生踏出校门去用人单位实习积累工作经验成为未来就业的必经之路, 所以用人单位往往会积极地借此机会钻法律的漏洞, 肆意盘剥实习生。《中国青年报》之前报道过这样一则新闻, 设在广州市的一家名列世界500强的大型用人单位的子公司大量征用实习生多达1 200多人并且工作任务繁重每月加班多达上百个小时, 监管部门发现后勒令其进行整改。这种性质的行为在我国用人单位中屡见不鲜, 而且相关部门也难以对涉事用人单位进行查处。

2.3 学校疏于对实习生的管理

普通高校一般更侧重于课堂教学, 在学生毕业实习的过程中, 学校往往在一定程度上疏于对其的管理, 很多高校并不能及时转变观念, 仍然未充分认识到实习也是教育教学工作中一项重要环节。

2.4 实习学生缺乏法律意识

高等院校的盲目扩招是造成“知识型劳动力”的过剩。现今的高校毕业的大学生面临更激励的竞争、更大就业压力。因此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显现出自己的优势, 他们选择在大学期间积累更多实习经验。在种种的压力下即使自身利益受损, 大部分实习生无奈地选择忍气吞声, 完全无视待遇的不公。有些人的遭遇侵权时也没有足够维权的勇气, 或缺乏相对应的法律知识, 导致维权途径不正当等问题。

3 大学生毕业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具体情形

3.1 实习期尚无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实习期间的工资问题, 职业学校的学生在实习中的工资及支付方式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在签署实习协议时应包括在内, 而非职业学校的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工资并没有法律明确表明应支付多少薪酬, 所以即便用人单位不支付在这期间的工资报酬, 并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3.2 用人单位混淆实习期与试用期

试用期的对象是具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能力的劳动者, 而实习生在劳动法律中不具备劳动者资格, 没有试用期, 只有实习期, 并且在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实习期主要对象是还未毕业的大学生。他们只有在毕业后, 才能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进入试用期。现实中, 部分用人单位混淆使用试用期和实习期的概念, 实习期结束后甚至继续以试用期的名义试用毕业生, 或以实习期名义继续替代试用期等, 从而达到使用免费劳动力的目的。

3.3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无须签订书面协议, 维权艰难

在毕业实习中用人单位与实习生一般只达成口头协议, 无须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 而且一旦发生争议, 特别是实习生被侵权时, 其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举证是十分不易的。实习生的维权举步维艰, 找不到适当的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

4 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的保护路径

4.1 完善立法与变革教育并举

在劳动法律层面, 首先, 大学生属于我国合法公民, 当然也就享有宪法所赋予的劳动权。这一宪法规定为大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受到保护以及取得合法报酬, 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支持;其次, 我国《职业教育法》第37条规定, 对上岗实习的, 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再次, 2011年9月19日教育部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强调要切实保障实习学生合理报酬。此外, 我国北京、广州等地区的规定还保障了实习期间实习生的最低工资标准。除了可以考虑将地方法规上升为法律外, 在实习生保护的立法形式方面, 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和相关案例, 结合我国实际的社会情况进行统一立法, 从国家、用人单位、实习生三方同时变革。具体方法如下:

第一, 完善相关法律, 在《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实习生为准劳动者, 首先, 明确三方责任;就业实习期签订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中规定必备条款, 条款要明确, 对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 休息休假, 补贴福利做具体安排并监督实施;其次, 明文规定就业实习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因为实习生只是准劳动者, 所以按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合适, 同时有可能降低用人单位接收实习生的积极性, 此工资标准虽然较低, 但也可以在降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的同时, 同时也解决了实习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支出问题的, 基本达到了平衡且促进的效果;再次, 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已在该单位实习满6个月的实习生的, 不得在劳动合同中再约定试用期, 不得再进行试用。最后, 在用保险的方式介入学生维权途径, 分散责任风险, 也有利于提高用人单位接纳实习生的积极性。

第二,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 定期考核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 对接纳实习生达到一定数量或比例和实习生就业工作培训效果良好的用人单位给予表扬, 帮助用人单位树立形象, 也可以考虑奖励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补贴政策。

第三, 借鉴德国的双元制, 把学校本位教育和工作本位培训相结合, 让理论与职业充分得到教育与训练。提供在校生职业培训, 掌握职业能力, 而不是简单地岗位培训, 让学生可以胜任其职业领域的所有工作, 将学习与生产实践相结合, 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 更早的接近具体工作。

4.2 学校应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大学期间大学生无论进行何种实习校方都肩负监护责任, 都应符合培养目标及教学计划。特别是作为就业实习过程中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 学校应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学校在学生就业实习时一定要和用工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实习协议, 并且签订实习三方协议, 把用人单位和学校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 由此弥补立法的不足。协议内容应包括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工作岗位等。以协议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和明确了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间的利益, 既可以使学校派出的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有了书面的保障, 也防止用人单位在实习生的实习过程中逃避责任, 盘剥实习生的权益, 在实习生发生伤害事故时推卸责任, 同时也能增强学生对实习工作的责任心。

其次, 学校应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 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 委派专人负责。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 学校在学生实习期间应注重学生的实习反馈, 并指派指导教师提供帮助。其次, 学生实习结束需进行能力考核, 检验实习效果。再次, 学校对实习过程进行监督, 校方应掌握学生时期期间的一切情况, 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最后, 在职业规划或就业指导类课程中增设劳动法等相关课程内容, 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4.3 用人单位在严格守法的同时应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劳动用工成本越来越高的形势下, 用人单位也越来越看重新聘员工的实践经验, 在招聘时会特别审慎, 正因为此我们认为用人单位应更好地利用此阶段来发现和培养人才, 更要求实习过程中实习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在上岗工作前进行一定的安全培训教育、技术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等, 使学生认识到在实习工作中应同正式工作中一样端正自身的态度, 重视人身安全, 对待技术性和生产性较强的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步骤有序的执行, 防止意外的发生。此阶段可为本单位选拔人才做好前置工作。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亦可以树立企业形象, 有助于为自身搭建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

4.4 实习生应做好本职工作同时加强维权意识

缺乏专业、缺乏实践、空有一身理论的大学毕业生在现代用人单位的人才竞争中很难把握住未来的就业机会, 缺乏竞争力。就业实习生应在实习前充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并注意签订实习协议。实习中更要端正态度, 不要盲目选择实习单位, 了解当务之急是提高对工作的辨别能力, 确定学习目的, 认真对待实习工作, 珍惜实习机会。尽早地明确今后的就业目标和就业方向, 提前为就业做准备。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被侵犯的问题屡屡发生, 其间涉及了各种原因, 法律的缺失, 教育制度处于改革进程中、高校的监管职责不到位, 学生自身缺乏法律意识以及用人单位无基本的社会责任感等各种问题。究其根本我认为应首先解决实习生的权益的立法保护问题, 国家应尽快出台法律去填补漏洞, 防止今后出现更多的问题。给广大实习生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 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以完成促进就业的宏观调控目标。

摘要:大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 劳动权益被侵犯的问题屡屡发生, 本文不同社会主体的责任出发, 分析导致实习生权益受损的原因入手, 从法律、用人单位、学校、学生自身四个角度进行研究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为构建完善的大学生毕业实习期间权益法律保障体系提供了主要路径, 希望能够促进全面改进。

实习期间工作报告范文第4篇

一、领导重视,精心筹划慰问活动

市经委党组十分重视慰问灾区困难群众、残疾人和困难党员工作,把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慰问活动方案,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成立了慰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处室、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安排,有工作落实。二是调查研究,摸清困难群众、残疾人和困难党员情况,将每户被慰问人的详细情况列表,做到心中有数。三是领导带头走访慰问。经委党组书记何礼、党组成员张保国、刘正辉、巡视员周永章、总支书记唐天明等领导分别带队,深入灾区、农村、医院和困难群众、党员家庭开展慰问,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困难群众和党员的心坎上。

二、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为贫困群众、党员献爱心

(一)积极配合唐川平副书记做好慰问活动。1月21日,市经委机关党委书记张保国及相关处室陪同唐川平副书记到大邑县西岭镇沙坪村慰问了20户贫困群众,送去大米400斤、清油160斤、腊肉、香肠40袋和慰问金4000元,使灾区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1月22日,市经委机关党委书记张保国及相关处室陪同唐川平副书记到灾后重建对口联系怀远镇慰问受灾困难群众,深入到2户困难群众家中,嘘寒问暖,鼓励他们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把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并送去了棉被、防寒服、大米、清油、腊肉、香肠和现金。

(二)积极做好对口帮扶村慰问活动。1月16日上午,受党组书记、主任何礼同志的委托,机关党委书记张保国带领机关相关处室的同志到对口帮扶的大邑县悦来镇民集村,看望慰问老弱病残15户困难群众,送上大米300斤、清油120斤和慰问金3000元,带去了党和政府对贫困户、残疾人的温暖和关怀。1月13日,受党组书记、主任何礼同志的委托,巡视员周永章同志带领相关处室的同志到对口扶贫的彭州市白鹿镇唐坝村,慰问老弱病残的受灾群众20户。并详细了解了贫困户当前的生产、生活情况,送去大米200斤、清油160斤和慰问金,鼓励他们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帮助下,早日脱贫致富。1月8日下午,受党组委托,市经委机关党委和冶建处负责同志带领市墙材协会、济南市金牛机械有限公司等负责人来到怀远镇,慰问困难群众。济南市金牛机械有限公司为灾区困难群众捐赠了200床“彩虹”电热毽,使灾区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三)组织看望慰问困难党员。元旦春节期间,经委党组拨出17200元慰问金,由党组成员刘正辉和相关领导带队,慰问因病住院、长期生病、生活困难的老党员、老同志89人。机关党委书记张保国带领机关相关处室的同志到医院或家中慰问看望了15名困难党员,送去慰问金7000元(市直工委下拨6000元),带去了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并祝愿他们战胜病魔,早日康复。

(四)各处室积极前往灾后重建对口联系村(社区)开展慰问帮扶活动。深入到贫困户家中访贫问苦,送去御寒物资和米油等,各处室和离退休老干部积极主动为灾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共捐现金5960元,过冬防寒物资130余床(件)。同时,积极为对口联系村灾后重建出谋划策,并想方设法为灾区村引进项目或企业,帮助他们灾后重建。

三、制定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村早日脱贫

实习期间工作报告范文第5篇

监管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保持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召开的视频会议精神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九江市物价局成立六个价格监管工作小组,并由市局领导蒋立人、吴云、刘树云、杨美来分别带队,对彭泽、德安、修水、柴桑等地开展价格巡查督察。

重点加强粮油肉禽蛋菜奶盐液化石油气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开展市场巡查和随机抽查,对近期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密切关注医疗、家政、餐饮、车检、停车、洗车等领域的价格情况,以市场巡查、提醒告诫、主动服务等方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规范经营服务行为;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外加价、不履行价格承诺、借两节时机趁机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促销方案,规范价格行为;加强对供水企业的价格检查,加强供气和采暖价格监管,严格规范供气采暖领域价格收费行为,保障民生用燃料供应;加强对交通运输、车辆救援服务和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着力规范旅游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的价格秩序,加大对游客消费集中场所的巡查力度,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严肃查处虚假优惠、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不标识价格附加条件,以及景区不执行价格政策,擅自增设收费项目等违法行为。

各价格监管小组深入市场一线开展日常巡查,从巡查情况看,市场各种商品货源充足,价格平稳;各运营路线、公交线路运力充足,价格稳定;各经营者均能诚信经营,明码标价,无虚假节日优惠等价格欺诈行为,市场价格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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