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条例范文

2023-04-27

党支部工作条例范文第1篇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条例》的出现就是为党组织固本强基,夯实党的基层基础。

配强镇党组织队伍,铸造“火车头”。基层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实行“党建+网格”融合发展。全面推行基层治理工作网格化管理,实行一长三员队伍建设,将党员干部划分到各个网格,通过定格、定人、定责,对网格内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动态管理,着力形成“网格管理、条块结合、层级负责”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使党建工作从一个个“点”、一条条“线”,织成一张“网”。可以说,实行“党建+网格”的乡村治理模式,调动了农村党员队伍力量,盘活了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一个有益探索。

创新党员教育培训,培育“田秀才”。按照“本乡本土”、“扎根民间”的原则,以培训骨干党员、示范党员为重点,及时补充“营养”,及时“充电”,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交流、学习研讨等方式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的基础业务、基本知识、党内法规制度的教育培训,把“三会一课”打造成锤炼党性的重要平台,把组织生活会打造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主要阵地,提高服务本领,着力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深入贯彻“周二无会日”组团联村工作,切实实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沉下身”,到村到户开展工作,进一步扎实党支部基础。

强化党员作用发挥,当好“带头人”。为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员干部要找准工作担当的支点,激发危机意识、担当意识,自觉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谋事要实,正确、认真地对待我们所从事的工作,真正把重任扛起来,把工作干出色。还要加强调查研究,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要经常到困难党员、困难群众中走一走、看一看,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把群众“家门口”的事办到“家”,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党支部工作条例范文第2篇

姓名

1、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

,强化党支部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组织力、政治功能)

2、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

和组织群众、

、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监督党员、宣传群众)

3、党支部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党支部工作必须坚持把党的

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

,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政治建设、讲政治)

5、党支部工作必须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

,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

(群众路线、主心骨)

6、党支部工作必须坚持

,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

,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民主集中制、主体地位)

7、党支部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

,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服务大局)

8、党支部设置一般以

为主,以

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

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单位、区域,单独组建,3人)

9、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

人。

(50)

10、规模较大、

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

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跨区域、商务楼宇)

11、正式党员不足

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

个。

(3、5)

12、为期

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6个月)

13、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

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

(流出地党组织、流动党员党支部)

14、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

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

(基层单位、1个月)

15、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

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

备案。

(党员大会、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16、根据工作需要,

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上级党委)

17、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

(撤销)

18、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

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党支部)

19、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

(临时党支部)

20、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

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

,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政治、收缴党费)

21、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

指定。

(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

22、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

(撤销)

23、党支部要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

,充分发挥党员

,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重要事项、先锋模范作用)

24、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

和意识形态工作。

(“两学一做”、思想政治工作)

25、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

,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

、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政治教育、组织生活、党费收缴)

26、党支部要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

,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

,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

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党的政策、思想政治工作、各自章程)

27、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

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

(政治标准、优秀人才)

28、党支部要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

,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国家法律法规)

29、党支部要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

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

,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上级党组织、不良倾向)

30、党支部要按照规定,向

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党员、群众)

31、村党支部,

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

(全面领导、脱贫攻坚战)

32、社区党支部,

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

,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全面领导、基层社会治理)

33、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

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

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保证监督、重大问题)

34、高校中的党支部,

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

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保证监督、立德树人)

3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

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

,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引导和监督、合法权益)

36、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

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

、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引导和监督、社会治理)

37、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

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

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保证监督、领导作用)

38、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

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服务中心、建设队伍)

39、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

,过好

,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政治学习、组织生活)

40、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

,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宣传执行、组织生活)

41、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

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

召开1次。

(议事决策、每季度)

42、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

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

,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

43、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

讨论。

(党员大会)

44、党支部党员大会

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

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

为通过。

(议题、半数以上、半数)

4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

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

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

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每月、半数以上、党员大会)

46、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

原则,应当划分若干

,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党小组)

47、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

安排的任务。

(党支部)

48、党小组会一般

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每月)

49、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

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

召集并主持。

(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

50、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

,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

、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批评和自我批评、政治性)

51、

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党员领导干部)

52、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

,定期召开

(上党课、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53、“三会一课”应当突出

,突出党性锻炼,以

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政治学习和教育、“两学一做”)

54、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

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

至少讲1次党课。

(普遍关心、每年)

55、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

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

、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1天、过组织生活)

56、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

(组织生活)

57、党支部

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

,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每年、第四季度)

58、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

,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主题、问题)

59、党支部一般

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

分析。

(每年、党性)

60、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

、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

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党员互评、评议、党小组)

61、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

一并进行。

(组织生活会)

62、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

、党员和党员之间,

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每年)

63、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

;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

工作。

(心理疏导、思想政治)

64、有正式党员

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7人)

65、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

(纪检委员、副书记)

66、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

,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书记)

67、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

(5年、3年)

68、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

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党员大会、备案、批准)

69、建立健全党支部

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

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

(按期换届、6个月、1年)

70、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

,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

,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全面工作、自身建设)

71、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

开展工作。

(职责分工)

72、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

,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

以上党龄。

(政治素质、1年)

73、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

,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政治标准)

74、村、社区应当注重从

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

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

(带富能力强、跨地域)

75、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

,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

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第一书记、法定程序)

76、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

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

(主要负责人、专职党支部书记)

77、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

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

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

(管理层、业务骨干)

78、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

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

(优秀党员、后备人才库)

79、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

(培训)

80、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

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

(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

81、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

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

,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频繁参训)

82、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

、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

作用。

(基本理论、传帮带)

83、注重从优秀

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村、社区)

84、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

给予表彰表扬。

(优秀党支部书记)

85、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

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党员、群众)

86、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

,接受评议考核,

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述职、考核结果)

87、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

。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

(调整、严肃处理)

88、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

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

党支部建设工作。

(最重要、1次)

89、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

,带头深入基层

,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联系点、调查研究)

90、

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

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

,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党委组织部门、“标准化、规范化”、专兼职组织员)

91、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

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党支部)

92、

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村、社区)

93、

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村、社区)

94、

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

。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抓党支部建设、约谈)

95、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

。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

。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

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经费保障、正常增长机制、活动场所)

96、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

,重点支持

、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党支部、贫困村党支部)

97、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

(村、社区)

98、

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中央军事委员会)

99、本条例由

负责解释。

(中央组织部)

100、本条例自2018年

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党支部工作条例范文第3篇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学生党支部建设,在以“重基础、重建设、重实效”为核心的发展方式转变办学实践中,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细则》,结合我校学生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支部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第三条

党支部要履行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学生党支部为学生党员服务,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为广大学生服务,努力成为引领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

第二章 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生党支部是建立在学生班级(专业、年级)上的基层组织,是校党委联系学生党员和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其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2. 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良好的学习风

—1—

气,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3. 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级(专业、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

5. 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五条 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别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和理论学习宣传、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第六条 学生担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等职务,均系学生干部的一部分,在评优、评奖时,享受学生干部同等待遇。

第三章 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第七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保证。建立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 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主要包括:

1. 组织学生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不断提高学生党员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

2. 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支部实际贯彻执行;研究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 —2—

3. 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

4. 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组织发展问题;检查党员履行义务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处理违纪和不合格党员。

5. 讨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所在班级(专业、年级)学生的思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 紧密结合学生党员综合素质提高以及成长成才需求,组织开展有助于提高党员素质和能力的教育活动。

第九条

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有: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支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理论学习、主题实践活动等。

第十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每学期初,党支部要制定学期组织生活计划,落实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做到组织生活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准备充分、党员认可、效果良好。学期末要做好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 坚持党支部组织生活经常化,做到每两周开展一次支部活动。其中,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每年组织党员上党课1-2次;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设支委会的支部还要专门召开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学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1-2次。

第十二条 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开展支部组织生活要提前将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党员,党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对违犯考勤制度的党员给予通报批评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内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党支部要做好组织生活记录。支部活动记录作为对支部组

—3—

织生活开展情况考核的重要实证材料。

第四章 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第十四条 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责任,严格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第十五条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 启蒙教育。党支部要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团组织生活、新生军训和党章学习小组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对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党支部要主动关心帮助,教育引导其向党组织靠拢。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后,及时将其信息登入计算机《入党申请人信息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定后,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并领取《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1)严格培养联系人制度。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需至少每季度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党支部依照经常教育与阶段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由一名支部委员负责组织落实,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党校举办的培训班和其他教育锻炼活动。(3)及时填写考察情况并建立档案。党支部通过直接谈话、群众座谈、查阅本人思想汇报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考察一次,—4—

将考察情况分别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将培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建立档案。

第十六条 严格发展对象确定程序、标准,严把发展入口关。 1. 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团组织“推优”的基础上(本、专科生要征求辅导员、班主任的意见,研究生要征求导师的意见),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将支部意见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2. 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党支部要安排两名原则性强的正式党员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政审材料必须由两名审查人签字。党支部根据发展对象的综合表现,推荐培养比较成熟、近期拟发展的党员发展对象参加校党校举办的集中培训。党校培训合格的有效期为两年。

3. 预审、公示。党支部将发展对象有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报告、培训考核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反映学习成绩的材料、团内“推优”材料等报党委(党总支)预审。预审合格后,在其所在年级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无反对意见或对反映意见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党支部要及时将其信息登入《发展对象信息库》,并填写《发展对象花名册》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时领取《入党志愿书》。

第十七条 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接受、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接收预备党员。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党支部要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填写介绍人意见。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学生党员标准进行严格、全面审查并提出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召开支部大会时,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

—5—

超过半数,否则,支部大会应改期进行。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在1周内报党委(党总支)审批。

2. 入党宣誓。党委(党总支)审批后,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3.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上交一篇思想汇报材料,并在《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填写一次自我总结。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每季度考察一次,将鉴定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对应栏中。

4. 预备党员转正。经过一年的教育培养,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20天前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党支部在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讨论其转正问题(超过三个月的要说明原因),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如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填写支部决议,报党委(党总支)审批。

第十八条

党支部要加强对入党材料的审查和管理,确保各种信息准确、全面、真实,入党材料齐全、规范。对各种入党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明确专人保管,对由于不负责任造成材料缺失、损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学生党支部参与班级事务制度

第十九条 坚持学生党支部参与班级事务制度。学生党支部通过参与班级重要问题的研究决定,并组织学生党员积极参与班级事务,有效发挥党支部在班级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条 党支部与班委议事的范围主要是:讨论班级建设、综合评定、评先评优、困难学生资助等与学生学习、生活、思想密切相关的重要—6—

事项,研究学校和学院布置的重大活动和任务的落实措施。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与班委讨论决定本班级重要问题,采取定期议事与临时召集相结合的方式,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临时召集。参加会议的成员包括党支部支委会成员和班委会成员,团支部书记列席会议。会议议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班长在听取支委会成员和班委委员建议的基础上商定,会议主持人一般根据会议议题分别由党支部书记和班长担任。

参加会议的成员应不少于应到人员的2/3,因事不能出席的需提前请假。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经参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学生党员认真执行会议决定,组织党员积极参与班级事务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班风、学风,有效促进班级团结进步、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参与班级事务制度适用于党支部建在班上的支部。党支部建在年级、专业上的,可参照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党支部工作条例范文第4篇

灯笼折纸图解

准备1张A4纸,或者其它什么纸都可以。

剪成一张正方形

四个都要对折一次,如图示

对角面往里折,如图式样。

从一个底角开始往顶折起到顶,如图示。

第二角同第一个角折起。

如图

另一面和第一面一样折起。

然后再取开折起的一个角,顺折线方向折一下。

如图所示

四个面都用同样的方法,折叠成如图示。对着孔吹气,灯笼就会鼓起来了。

党支部工作条例范文第5篇

第一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承担的任务。

第二条:加强党支部班子的建设,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

1、要按照党章规定,定期改选,把德才兼备、符合“四化”要求的同志选上来,增强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活力;

2、要充分发挥支部书记和委员的作用。书记和委员是党支部的带头人,应积极负责地搞好党支部工作,应当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3、支部委员要努力学习,掌握党支部工作的性质、作用、工作原则和各自的职责。

第三条:按照党员的标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按照党章的要求,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党性;

2、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3、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经常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顿纪律及时处理违纪党员;

4、认真搞好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第四条:积极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认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和教育,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特别是吸收战斗在培训、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职工和干部入党。

第五条:加强党支部的制度建设。按照党章规定和实际需要建立党支部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支部工作任务,支委成员的工作责任和每个党员的业绩、请示汇报制度,支部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等等。

第六条: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党内监督。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第七条: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八条: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支部工作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始终以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为着眼点,保证培训中心(学院)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扩展阅读篇】

工作总结格式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四部分。

(1)标题。一般是根据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目的要求、总结方向来定。同一事物因工作总结的方向——侧重点不同其标题也就不同。工作总结标题有单标题,也有双标题。字迹要醒目。单标题就是只有一个题目,如《我省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尝试》。一般说,工作总结的标题由工作总结的单位名称、工作总结的时间、工作总结的内容或种类三部分组成。如“××市化工厂1995年度生产工作总结”“××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总结”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总结”,省略了单位名称。毛泽东的《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其标题不仅省略了总结的单位名称,也省略了时限。双标题就是分正副标题。正标题往往是揭示主题——即所需工作总结提炼的东西,副标题往往指明工作总结的内容、单位、时间等。例如:辛勤拼搏结硕果——××县氮肥厂一九九五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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