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研究生论文范文

2023-04-06

统计研究生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经济管理;统计学;博士论文

收稿日期:2006-06-21

作者简介:曾五一(1953-),男,福建泉州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统计学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社科基金统计学科组评委等;陈安全,(1975-)男,福建泉州人,厦门大学统计学博士生、厦门理工学院讲师。

参加本报告资料收集与初步分析的同志还有,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夏帆、黄建、赵楠

一、问题的提出

经济统计学博士是我国经济学与统计学科研的重要力量,是一支年轻而富有朝气的生力军。博士们研究的课题和内容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我国经济管理类统计学科研的热点和前沿,代表了我国统计科研的水平。对统计学博士论文的选题及其研究内容进行考察,分析其变动的轨迹和特点,可以从中得到不少启发,对今后的科研选题以及进一步提高经济统计的学术研究水平也将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为此,我们收集了从开始授予博士学位以来至2004年,各校经济管理类统计学专业博士学位论文的题目、大部分学位论文的论文提要与部分学位论文的全文。资料的取得通过互联网搜索,主要渠道有:国家图书馆网站以及各高校的图书馆网站。

二、基本情况分析

我们一共收集了196篇统计学博士论文。从授予统计学博士学位的单位看,以博士论文数量为序,依次为:厦门大学63篇、中国人民大学55篇、东北财经大学25篇、天津财经大学21篇、上海财经大学16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1篇、西南财经大学5篇。

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将论文分为七大领域:(一)统计基本理论与方法研究;(二)国民核算问题研究;(三)宏观经济与社会问题研究;(四)金融问题研究;(五)保险与精算研究;(六)投资决策与评估研究;(七)博弈分析与其他研究。各类文章的分类构成如表一所示。由该表可以看出,全部论文中各大类选题所占的比重依次为:宏观经济和社会问题(27.04%),金融问题(26.53%),统计基本理论与方法(17.35%);国民核算问题(9.18%);保险与精算(8.67%);博弈分析与其他(6.12%);投资决策与评估(5.10%)。

为了进一步观察论文选题变动的情况,我们又将收集到的论文分为两个时间段,分别观察其论文数量,计算其所占的比重。由表1可以看出,统计基本理论与方法以及国民核算这两个统计学传统领域在博士论文选题中所占的比重明显有下降的趋势,金融问题以及保险与精算有明显上升的趋势,其他几类所占比重则无大的变动。

三、金融问题研究点评

在金融领域,最早出现的统计学博士论文是厦门大学池金明的《证券市场的统计研究》(1994年)。早期的博士论文主要是介绍国外的有关理论和方法,研究的领域较窄,同时缺少结合我国现实开展的研究。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开始出现一些新的动向:一是引进一些新的理论与方法。例如,厦门大学黄诒蓉的《中国股市分形结构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2004),将分形理论引进资本市场的研究。厦门大学林嘉永的《资本市场的实验研究》(2004),利用行为金融学的理论与实验经济学的方法对投资者的行为进行研究等等。二是研究的内容逐渐丰富,领域进一步拓宽。微观金融方面涉及:可转换债券、股指期货、基金管理与评价、股市的有效性、股市泡沫、关于风险评价与防范等。宏观金融方面则主要有:汇率研究、货币供求与调控等问题。三是更多地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开展细致认真的实证分析。这方面,西南财大史代敏《中国股票市场波动与效率的数量研究》(2002)[1]是一篇较有代表性的论文。该文运用多种现代统计学方法(如GARCH模型、Grange因果关系检验),对股票市场波动的数量特征、数量关系以及数量界限进行多角度分析,获第七届全国统计优秀科研成果博士论文二等奖。

目前,关于金融问题的研究已成为我国经济管理类统计学博士论文选题的最热门的领域。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对金融问题进行研究,需要有较强的数理背景。不仅要掌握数理统计、随机过程等相关的知识,而且还要熟悉计算机分析软件,掌握建模、数据处理等实证研究的工具、方法,统计学专业的博士生明显有这方面学术背景上的优势。第二,与其他领域相比,金融领域数据比较容易获得。如股票交易等数据,有年度与季度的数据,甚至还有按小时、分钟的高频数据。第三,金融学研究这几年正处于更新换代之中。西方的以微观金融为主的金融学研究范式,逐步被介绍到国内。新的领域,最容易爆发出思维的火花和参与的激情。第四,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在该领域出现了大量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货币政策的实施方案与影响,人民币汇率政策的调整问题,资本市场的健全与完善等等,这些重要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引起人们普遍的关注,也吸引着统计学的博士生投身于这一方面的研究。

四、宏观经济与社会问题研究点评

统计学博士研究的宏观问题主要涉及以下领域:

(一)竞争力研究。竞争力研究主要是在构建相关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比较研究来考察国家、区域,行业以及企业之间的竞争力。这一领域最早的统计学博士论文是中国人民大学彭丽红的《中国企业竞争力理论与实证研究》(1999)。这一领域指导论文最多的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赵彦云教授。

(二)可持续发展研究。对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有两个不同的视角,一种是从国民核算的角度将环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的范围进行综合考察,另一种是构建多指标的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我们将后者归入本细分类。这一领域最早的博士论文是天津财经大学孙向阳的《环境、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的统计研究》(1998)。

(三)总供需平衡研究。该领域的统计学博士论文全部出自厦门大学。最早的博士论文是王春新的《社会总供需及其平衡调控的统计研究》(1991)。此外,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还有曾五一的《总供需平衡统计:理论、方法和实证研究》[2],该文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的方法,系统地总结了我国总供需平衡统计的理论与方法。在该文基础上完成的专著获第二届全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四)经济增长。该领域最早的博士论文是天津财经大学毛迅的《论经济增长的统计规律》(1995)。此外,比较有代表性的还有天津财经大学雷钦礼的《制度变迁、技术创新与经济增长-中国经济增长的理论与实证分析》(2003)[3],该文借鉴国内外有关研究,结合中国经济增长的实际经验与教训,提出经济增长理论与模型,并利用实际的统计数据进行深入细致的实证分析,获第七届全国统计优秀科研成果博士论文二等奖。

(五)区域经济。统计学的博士结合本专业的知识对区域发展协调和地区差距进行统计测度和研究,为区域经济研究提供了更细致和深入的定量分析。该领域最早的博士论文是东北财经大学白雪梅的《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比较研究》(1997)。

(六)经济波动和通货膨胀研究。经济波动和通货膨胀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利用统计方法进行数量分析,能够提供更有价值的结论。该领域最早的博士论文是上海财经大学石良平的《论结构性通货膨胀》(1995)。

(七)投资、储蓄、消费问题。该领域最早的博士论文是天津财经大学于洪彦的《消费者行为研究》(1996)。另外,比较有代表性的还有天津财经大学顾六宝的《中国居民消费跨期替代弹性的测度与最优消费路径研究》,该文借鉴现代经济学中的拉姆齐模型,建立了中国消费动态最优化模型,并且提出估算跨期替代弹性和风险回避系数的具体测算方法,获第七届全国统计优秀科研成果博士论文一等奖。

(八)其他宏观问题。除了上述几个领域外,统计学博士生的毕业论文还涉及到其他一些领域。如人力资本计量及优化配置、政府经济职能、科技与创新的统计研究、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以及收入分配格局等方面。其中,厦门大学施建军的《科技与创新的统计研究》对科技创新方面的统计问题作了系统深入的研究,是该领域有代表性的成果。

五、统计基本理论与方法研究点评

统计基本理论与方法是统计学研究的“固有阵地”,也是统计学学科特色的集中体现。该领域的研究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计思想。这方面的研究需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比较广阔的视野,因此有较大的难度。其中,中国人民大学袁卫的《辩证唯物主义是应用统计科学方法论的理论基础》(1988)是该领域最早的博士论文。

(二)抽样调查。厦门大学吴国培的《我国抽样调查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1992)是统计学博士在该领域最早的研究成果。另外,较具代表性的还有中国人民大学金勇进的《非抽样误差分析》[4],该文对非抽样误差问题作了系统深入的研究,获得第四届全国统计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三)数量方法。内容涉及经济计量学、数据挖掘、多变量模糊时间序列等。其中最早的成果是中国人民大学任若恩的《计量经济学方法论》(1988)。

(四)综合评价。这方面的成果一半以上出自东北财经大学。其中,邱东的《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的系统分析》[5](1990)是国内在该领域最早的研究成果。厦门大学苏为华《多指标综合评价理论与方法问题研究》(2000),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对综合评价方法作了进一步深入研究。在该文基础上撰写的专著获第六届全国统计优秀成果二等奖。

(五)指标与指数理论。这一方面最早的博士论文是东北财经大学王庆石的《统计指标导论》(1993)。另外,厦门大学徐国祥的《指数理论与指数体系研究》[6](1999)对指数及其应用作了比较系统与深入的研究。其中关于我国股票指数和债券指数编制的研究,对完善我有关指数的编制提供了重要参考。

六、其他各类研究点评

(一)国民核算。该领域属于经济社会统计的固有领域。此次收集到的论文共有18篇,其中厦门大学钱伯海教授指导的占一半。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中期,该领域统计学博士论文的重点大多是吸收和消化SNA的理论与方法,并探讨其在中国的实际应用。全国第一个统计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蔡志洲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资料应用于经济分析研究的方法论》(1987)是该领域最早的博士论文。此后一段时期,相当一部分论文是在(SEEA)框架体系内研究绿色GDP或EDP。其中,厦门大学戴亦一的《环境与经济一体化核算研究》(1999)是这方面最早的博士论文。进入新世纪以来,又有一批论文开始研究非市场服务核算问题。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东北财经大学罗良清的《非市场服务产出核算问题研究》。该文获第七届全国统计优秀科研成果博士论文二等奖。

(二)保险与精算。这一领域指导论文最多的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袁卫教授。内容涉及社会养老保险、机动车保险、寿险、医疗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等。最早的博士论文是中国人民大学耿修林的《我国社会保险统计指标及其体系研究》(1995)。

(三)投资决策与评估。统计学在如何度量风险、系统的评估,如何做出决策方面有着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厦门大学吴世农的《投资项目经济效益评估方法的系统分析》(1992)是该领域最早的博士论文。领域指导论文最多的是厦门大学的黄良文教授。

(四)博弈分析与其他。博弈分析内容涉及保险市场、银行业监管、企业家决策行为以及粮食供给等问题。其他主要是有关微观问题的研究,内容涉及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选择、企业合约、人力资源开发等。

七、我国统计学博士研究的特点与存在问题

根据对收集到的统计学博士论文的考察,可以看出我国统计学博士的研究具有以下特点:

(一)能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选择研究的课题。

(二)能够有意识地将统计方法服务于各相关学科和各领域,在促进这些学科和领域发展的同时自身也获得极大的发展。我国统计学博士论文中得到社会承认的获奖成果大部分都是统计学与其他学科领域密切结合研究的结果。

(三)体现了学术研究的继承性和发展规律。一是各高校都有其比较优势的学科领域。一些博士论文的选题与其导师的特长和承担的课题密切相关。二是各领域早期的研究较多是对国际上相关研究的跟踪和评介。目前,参与研究人员较多的一些领域已经越这一阶段,开始密切联系中国的实际,进行创新。同时,在各个领域,研究的问题也越来越深入和细致。

我国经济管理类统计学博士的研究也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最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创新性还不够,特别是具有原创性的重大成果尚未出现。

从1999年开始,至2005年,教育部一共进行了6次优秀博士论文评审共评出688篇优秀博士论文,其中经济管理类统计学所在的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科评出7篇,而统计学专业至今仍然是空白。这固然与在我国统计学上目前还属于弱势学科有一定关系,但更重要的原因还是统计学博士论文自身的原创性还不够。

第二、一部分博士论文统计学科的特色不够鲜明,“统计”味道不浓。

统计学是一门方法论的学科。正宗的经济管理类统计学博士论文理应将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方面作为研究对象,将社会经济领域统计方法(包括如何测定社会经济现象与指标的设定)的开发与应用作为研究的重点。无论从“问题带方法”的角度,还是从“方法带问题”的角度,都不应该忘记统计学所具有的方法论的特色。遗憾的是相当一部分博士论文并未做到这一点,统计学的特色不够鲜明,与经济学或管理学的其他学科的研究没有明显的区别。个别论文甚至只有文字的论述或数学公式的推导,而很少统计方法与统计数据的应用。

我们相信,只要能够统一认识,正视上述问题的存在,并下决心去解决,我国经济统计学研究的水平和统计学博士的培养水平一定会有较大的飞跃。

参考文献:

[1]史代敏.中国股票市场波动与效率的数量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2]曾五一.总供需平衡统计:理论、方法和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

[3]雷钦礼.制度变迁、技术创新与经济增长[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

[4]金勇进.非抽样误差分析[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

[5]邱东.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的系统分析[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1.

[6]徐国祥.指数理论及指数体系研究[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 鲍观明)

统计研究生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 本文通过对陕西省农业保险发展历史的纵向统计,并运用实地调研和统计资料相结合所获得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统计分析表明农业保险在陕西省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户投保意愿,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风险的制度尚未健全。

[关键词] 农业保险 统计分析 政府补贴

一、 引言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业的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农业又是一个弱势产业,受到自然因素和经济因素的双重影响。陕西即是一个经济发展滞后的农业大省,同时也是一个农业自然灾害较为频发的省份,每年由于冰雹、干旱、风灾、洪涝及牲畜疾病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高达数亿元。

二、 陕西省农业保险现状分析

1.农业经济受自然灾害影响情况

农业在其生产过程中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一旦遭到灾害损失,无论从农业、农村还是农民哪个角度出发,都具有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从图1可以明显看出,陕西省农业灾害发生范围都较广,受灾面积大概在35%左右,成灾面积几乎占到受灾面积的一半以上,只要该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必然造成大范围的农业经济损失。

注1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陕西统计年鉴》

2.陕西省农业保险增长幅度与GDP增长幅度对比

根据《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课题组(1995)“统计分析表明,随着一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一般情况下,保险业的增长速度要保持在略高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上”。 从图2可以明显看出,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远远低于GDP的发展水平,农业保险的发展趋势是与上述研究结论背道而驰的,农业保险几乎没有任何发展。

注2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陕西省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整理

3.农业灾害损失补偿的统计分析

从图3可以明显看出陕西省农业自然灾害的损失补偿水平非常低,补偿途径单一,只有政府救济和农业保险补偿两种方式,而且补偿的数额非常小,从上图中,自1985年开始,农业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98%以上是农户自己承担,政府救济也只能占到2%左右,农业保险这种有效的补偿机制几乎没有起到任何积极作用,这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不相符合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风散农业自然灾害的风险保障机制的迫切需求。

注3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陕西统计年鉴》及社会实践调研等相关数据整理

三、 结论及建议

1.完善相关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法规是建立和规范有效市场的最根本的约束机制。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庹国柱),其能否健康有序的发展,从根本上讲是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基础的。这就使得经营农业保险的成本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市场失灵,而政府的法律制度供给是调整和纠正市场失灵的主要力量,而在我国目前,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2.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户的可支配收入

对陕西和福建六县农村保险市场做了调研,结果表明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越高的地区对农业保险需求越大。有效的农业保险保障制度对于稳定农村社会,保障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讲,保险对于收入低下的农户来讲,是一种奢侈品。对于陕西这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大省来说,只有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农户才会考虑进一步的消费需求。

3.对农户进行保险知识的普及会极大地促进保险参与率

由于农户在不同保险之间的选择涉及很多因素,首要的因素是哪种风险对他们的生活影响较大,他们就越倾向于在资金约束的情况下,选择该种保险。据实践调查,在农业保险宣传过的地方农业保险的投保率要大大高于没有进行农业保险宣传的地方。

参考文献:

[1]王鲁江:农业保险的发展策略.科技信息,2007.20

[2]费友海:农业保险属性与政府补贴理论探析.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6.3

统计研究生论文范文第3篇

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工作特点

《纲要》是我省推进依法治省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依法治省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省新格局。为此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有以下特点。

领导重视。去年12月6日,王东明书记在《法制日报》发布署名文章《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今年1月以来,东明书记多次强调依法治省的重要性。特别是1月9日四川省委召开“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王东明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纲要》,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提高依法治省水平,为推进四川“两个跨越”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时间紧。1月9日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委立即成立了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专门督导全省依法治省的推进工作。省委办公厅、省委督查室、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先后以多个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布工作制度,以高节奏、快频率规范指导全省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在1月底完成对《纲要》学习和动员,并出台实施方案或意见

周期长。省委要求《纲要》执行到2020年。即2014~2020年,每年制定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明确当年工作重点和责任单位。其中,前四年抓工作推进、集中攻坚,后三年抓巩固完善、深化提高。

任务重。在出台实施方案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抓重点,求突破。

责任大。省委督查室已经将《纲要》的学习贯彻情况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考核督导检查等职责。

省统计局要切实抓好依法治统各项工作

依法治统是依法治省的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扎实抓好依法治统对推进统计法制建设、深化统计改革、保障和服务全省发展经济发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统要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四川省依法治统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依法治统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建设纳入统计改革发展总体规划,按照依法治统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

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统计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权限,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建立统计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和责任追究主体、程序和方式。

统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局党组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障执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执法、监督、问责等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必须确立普法教育在推进依法治统中的基础地位,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普法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范围。扎实开展统计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和“12·4”、“12·8”法制宣传日活动。建立健全局党组中心组、局长办公会定期学法、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制度,建立统计专业培训与统计法律知识结合的联动机制,完善通过统计一套表平台宣传统计法律的制度,以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宣传教育。

全面推进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健全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推进问责法治化。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对违法行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及对群众反映的意见不回应、不解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贯彻落实《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是重中之重。四川统计正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锐意改革,不断进取,加快我省统计事业发展,为推进依法治省做出应有的贡献。

统计研究生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协同创新是“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核心概念,这一概念反映了当代科学研究发展的基本趋势。协同创新的“协同”可以有多个层面,多种形式,跨学科,跨部门乃至跨国界。这其中,高校与产业部门的协同,所谓“产学结合”显得尤为突出。“产学结合”在当代日本被看做是科技创新、高校自身发展以及高校为社会经济成长做贡献的重要途径之一。日本高校的产学结合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大学与企业联合开展研究活动,即研究过程的产学结合;二是大学的研究成果直接转化为技术、产品为企业所用,即研究成果的产学结合。日本政府在推动高校产学结合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影响高校产学结合的手段方法主要有三个方面:通过法律,制定计划,投入经费。日本各高校在产学结合中扮演着主要角色,各高校通过成立负责产学结合的专门机构,将产学结合的活动落在实处,推向深入。

关键词:产学结合;协同创新;日本;高等学校

作者简介:胡建华,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名古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客座教授210097

今年,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教育部又推出了新的高等教育重点发展项目,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2011计划”则不设门槛,各类高校只要具备条件都可以申报。“2011计划”与“211工程”、“985工程”相比,其显著特点也许是它的“协同创新”要求与设计,即“大力推进学校和学校、学校和科研院所、学校和行业企业以及学校和区域发展、和国际合作的深度融合。探索建立面向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的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建成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逐步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

协同创新成为“2011计划”的核心概念,反映了当代科学研究发展的基本趋势。协同创新的“协同”可以有多个层面,多种形式,跨学科,跨部门乃至跨国界。这其中,高校与产业部门的协同,所谓“产学结合”显得尤为突出。高校与产业部门原本是两种具有不同性质、不同目标、不同运行方式的组织,现代科学技术以及经济的发展促使这两种组织相互接近,它们的结合又反过来为科学技术及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日本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泡沫经济”破灭之后,如何振兴经济一直是政府及社会各界面临的主要课题,为此而展开了多方面的改革与尝试,其中“产学结合”被看做是科技创新、高校自身发展以及高校为社会经济成长做贡献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试就日本近年来“产学结合”的现状做些初步分析,以期为我国高校的协同创新提供一个有意义的参照系。

一、产学结合的发展状况

在日本广义的产学结合的历史虽然可以追溯得比较久远,但是产学结合作为政府的重要政策,广泛开展于各高校,还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事情。1998年通过的《促进大学等向民间转移有关技术的研究成果之法律》被认为对日本高校产学结合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该法律的第一条关于立法之目的有如下明确的规定:“本法律旨在通过促进大学、高等专门学校、大学共享机构以及国家实验研究机构向民间转移有关技术的研究成果这一举措,以达到开拓新的领域,提升产业技术,增强大学、高等专门学校、大学共享机构以及国家实验研究机构的研究活力,并顺利实现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学术进步之目的。”2001年日本政府又提出了3年内高校创办1000个风险企业的计划,这一目标在2005年得以实现(2005年各高校创办的风险企业达到1112个)。正是在日本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的引导下,近年来日本高校的产学结合有了长足的发展。

现代大学的产学结合,从内容上看至少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大学与企业联合开展研究活动,即研究过程的产学结合;二是大学的研究成果直接转化为技术、产品为企业所用,即研究成果的产学结合。由过程至成果这样广泛范围的产学结合充分反映了技术革新模式的现代转变。一般认为,传统的技术革新模式是一种“线性模式”,可以表述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大学等研究机构在基础研究中获得的成果以论文等形式公开发表,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将基础研究的成果转化为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开发研究的成果进入生产、销售过程。这种“线性模式”在现代科学技术及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正在被一种“非线性模式”所替代。所谓技术革新的“非线性模式”主要有这样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技术革新的流程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甚至多向的;二是技术革新的起点不限于基础研究的成果,生产中的需要、潜在的市场需求等都可能引起技术上的创新;三是科学研究与科学技术知识的应用贯穿于技术革新的整个过程。正是这种技术革新的“非线性模式”给大学的产学结合提供了广阔的可能性。

近年来日本高校产学结合的发展首先表现在研究过程这一层面。研究过程的产学结合又可以从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和企业出资支持高校科学研究这两个角度去分析。

表1是2005年至2010年日本高校(包括大学、短期大学和高等专门学校,下同)与企业联合开展科学研究的基本数据。可以看出,近几年来高校与企业联合研究总体上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10年的项目数15544比2005年的11054增长了40.6%,同期的联合研究经费数也增长了26.1%。不过,高校与企业联合研究在国立、公立、私立高校之间、尤其是国立高校与私立高校之间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众所周知,私立高校在日本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据大半江山,2010年日本高等学校的总数为1231所,其中私立高校969所,国立高校137所,公立高校125所,私立高校占总数的比例高达78.7%。但是,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国立高校是与企业联合研究的主体,以2010年为例,其项目数与经费数分别占总数的79.5%和81.2%。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或许主要在于日本国立高校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的雄厚实力和私立高校总体上偏文的学科设置状况。

日本高校与企业联合研究的状况,我们还可以从企业与研究领域两个方面做进一步的具体分析。如表2所示,虽然高校与企业联合研究的对象多为大型企业,但是中小企业也是联合研究中不可忽视的对象之一,因此日本高校与中小企业联合研究的项目数自2005年以来呈逐渐增加的态势,2010年高校与中小企业联合研究的项目数占总数的28.4%。此外,日本高校与外国企业联合研究的项目数尽管还不多,但也是逐年增加,2010年的项目数比2005年增加了2.6倍。在高校与企业联合研究的领域方面,相对集中的倾向是比较明显的。如2010年的统计表明,日本高校与企业联合研究项目较多的领域依次为生命科学(29.1%)、纳米·材料(16.4%)、信息通信(8.5%)、环境(7.0%),这4个领域的项目数相加占了总数的61%。

委托研究是研究过程产学结合的另一种形式。表3统计了2005年至2010年日本高校接受企业委托研究的基本情况。若与前面的高校与企业联合研究相比,我们可以看到日本高校委托研究的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从总体上看,委托研究无论在项目数还是经费数上都大幅少于联合研究。以2010年为例,委托研究的项目数是6056,经费数是97.7亿日元;而联合研究的项目数是15544,经费数为314.1亿日元(见表1),前者的项目数与经费数分别是后者的38.9%和31.1%。二是委托研究与联合研究在高校结构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与联合研究中国立高校为主体不同,委托研究中私立高校的份额要更多一些,2010年私立高校委托研究的项目数和经费数分别占总数的62.0%、54.8%。三是2005年至2010年的6年间,日本高校的委托研究总体上呈减少的趋势,2010年的项目数和经费数比2005年分别减少了3.9%、25.8%。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产学结合的重点转向高校与企业的联合研究,因此这可能就是企业委托研究逐渐减少的主要原因。此外,调查结果还表明,日本高校的委托研究主要来自中央政府与独立行政法人机构。2010年日本高校的委托研究经费共有1633.1亿日元,其中来自独立行政法人机构的最多,为945.2亿日元,占总数的57.9%;其次来自中央政府的经费为525.8亿日元,占总数的32.2%,两者相加的比例高达90.1%。

以上是从研究过程的角度分析了日本高校产学结合的发展状况。产学结合不仅体现在研究过程中,同时也表现在研究结果上。从某种意义上讲,研究结果的产学结合更加体现了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与现代经济成长之间的基本关系。

专利是科学知识转化为技术、产品的一个重要环节。从表4的统计来看,日本高校在申请专利与获取专利方面,仍然是以国立高校为多数。如2010年国立高校申请专利数占总数的73.4%,获得专利数占总数的70.3%。从发展的角度来看,高校获得专利数的增长幅度十分惊人,2010年的获得专利数是2005年的3.4倍。获得专利是实施、转让专利的基础。从表5的统计来看,日本高校近几年来无论是专利实施、转让的件数还是专利转让的收入都有大幅度的增加,2010年的专利转让数比2005年增加了3.5倍,同期获得的专利转让收入增加了1.3倍。这些都充分反映出日本高校在应用、开发研究方面的重视程度。

高校创办风险企业是研究结果的产学结合的另一种形式,同时也是日本高校近年来比较引人关注的产学结合的新途径。据统计,2010年日本高校创办的风险企业已经达到2074个,比10年前2000年的395个增加了4.3倍。2002年起日本经济产业省就委托日本经济研究所每年展开一次有关高校创办风险企业的调查,这一调查持续了7年。根据最近的一次2008年的调查,我们可以看出日本高校创办风险企业的一些特点。

截至2008年底,日本高校创办并仍在运行的风险企业数为1809个,这些企业与高校的关系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高校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直接创办的企业,这类企业占总数的63.5%;另一类是与高校有着密切关联的企业,其中包括由学生创办的、高校出资的等,这类企业占总数的36.5%。1809个风险企业主要集中在8个领域,按照所占比例的多少分别为生物工程(35.0%)、信息技术(软件)(30.2%)、机械(18.9%)、材料(11.9%)、信息技术(硬件)(10.5%)、环境(10.2%)、教育(4.5%)、能源(3.7)。就高校来说,创办风险企业同样存在着不平衡的现象。创办风险企业最多的高校依次为东京大学(125个)、筑波大学(76个)、大阪大学(75个)、早稻田大学(74个)、京都大学(64个)、东北大学(57个)、东京工业大学(57个)、九州大学(55个)、庆应义塾大学(51个)、九州工业大学(45个)。这10所大学创办的风险企业数达679个,占总数的37.5%。国立高校仍然是创办风险企业的主力军。在创办风险企业最多的10所大学中,8所为国立大学,私立大学仅两所(早稻田大学与庆应义塾大学)。此外,创办10个风险企业以上的国立大学有37所,私立大学仅11所。

二、产学结合的政策基础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大学改革的主要特征之一是政府通过制定法律、修改政策起着推动改革实施的重要作用。例如,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政府依据大学审议会提出的咨询报告,修改了《大学设置基准》,开启了日本近代大学发展史上第三次大学改革的序幕。又如,20世纪末21世纪初,出于财政紧缩等多种考虑,日本政府提出了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的设想,并通过了《国立大学法人法》,实施了日本近代大学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国立大学制度改革。日本政府推动高校产学结合、影响高校产学结合的手段方法主要有三个:通过法律,制定计划,投入经费。

如前所述,1998年通过的《促进大学等向民间转移有关技术的研究成果之法律》对近年来的日本高校产学结合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该法律不仅明确了高校的技术转让的意义,即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学术进步”,而且规定政府应该支持高校的技术转让活动。例如,第十条规定:“为了促进特定研究成果向民间转移,文部科学大臣与经济产业大臣应努力使在研究开发方面大学与民间的结合、协同顺利进行。同时还必须考虑到大学学术研究的特点。”此外,《促进大学等向民间转移有关技术的研究成果之法律》还对技术转移计划的制订、专利收入尤其是向中小企业转让技术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第十一条写道:“鉴于中小企业在特定研究成果的使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经济产业大臣应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关研究开发及研究成果的信息,并推进相关政策的有效实施。”

产学结合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引导高校的科学研究为促进产业结构转型、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服务。围绕这一课题,日本政府在2000年专门出台了一部法律,即《产业技术能力强化法》。该法律第一条规定:“本法律旨在通过明确国家、地方政府、产业技术研究法人、大学以及产业界在强化我国产业技术能力方面的责任,制定有关强化产业技术能力的基本策略和支持措施,以达到实现我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稳定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以及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之目的。”如何强化产业的技术能力,法律条文中给出的解释是,“在国家、地方政府、产业技术研究法人、大学以及产业界的密切结合下,创造性地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加强使研究开发成果企业化的能力”。如此,在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方面,大学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产业技术能力强化法》对大学在强化产业技术能力方面的责任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大学应从有利于强化产业技术能力的角度出发,自主、积极地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推广研究成果的活动。”

在高校开展产学结合的过程中,伴随着专利实施、技术转让、成果应用,必然会遇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合理保护知识产权是产学结合能够顺利进行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日本政府在2002年制定了《知识财产基本法》。《知识财产基本法》包括4章33条内容,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策略、第三章关于知识财产创造、保护及应用的推进计划、第四章知识财产战略本部。关于法律制定的目的,第一条做了如下的规定。“鉴于伴随着国内外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强化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必要性日益增大的状况,为了建设以新的知识财产创造及其有效应用为基础的经济社会,本法律旨在通过确定有关知识财产创造、保护与应用的基本理念及实现理念的基本途径,明确国家、地方政府、大学及产业界的责任,制定知识财产创造、保护与应用的推进计划,设立知识财产战略本部,以实现有计划地推进关于知识财产创造、保护及应用策略的实施之目的。”关于大学在知识财产创造、保护及应用方面的责任,法律的规定是:“大学应从有利于整个社会知识财产创造的角度出发,自主、积极地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推广研究成果的活动。”同时,《知识财产基本法》还强调了在知识财产创造、保护与应用方面加强产学官结合的必要性。“为了加强国家、地方政府、大学及产业界的联系与协同,有效地实施知识财产的创造、保护和应用,国家应制定强化这些联系的必要策略。”

上述一些法律明确了政府、高校、产业界等各方在高校产学结合方面的责任,为产学结合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基础。日本政府不仅通过法律规范产学结合的发展,同时还制定计划引导产学结合的发展。其中《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中有关产学结合的内容值得关注。为了振兴与发展科学技术,日本政府在1995年通过了《科学技术基本法》,该法律明确规定:“为了整体且有计划地推进振兴科学技术政策的实施,政府必须制定关于振兴科学技术的基本计划。”从1996年起,日本政府开始制定以5年为一周期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每期的基本计划都会根据科学技术、社会经济的新发展提出新的目标。如第三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06-2010年)以“创新”作为关键词,提出要“强化有利于创新的体系构造”目标。关于产学结合,第三期计划提出的具体措施是:完善研究开发早期阶段经费资助制度;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产学官结合体系;支持研究开发型风险企业的创办,促进民间企业的开发研究等。2011年8月19日,日本政府颁布了第四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11-2015年)。第四期基本计划除震灾复兴这样的当下社会问题应对之外,创新仍然是主题词,如“推进科学技术创新体制改革”,“深化社会与科学技术创新关系”,“制定富有实效性的科学技术创新政策”等。当然,产学结合的内容也频繁出现在第四期基本计划的文本中。尤其是在“强化科学技术创新的战略推进体制”这一节中,该计划提出了“加强产学官的知识网络”和“构建产学官协同的场域”这两大课题。“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复杂化、研究开发活动的大规模化与经济社会的全球化的进展,一直以来的整合垂直型研究开发模式的问题日益凸显,开放的创新模式正在迅速发展。为此,有必要进一步扩大产学官结合,以加强构筑促进科学技术创新的知识网络。”“为了能够迅速且有效地实施科学技术创新,有必要集结产学官的多方面知识和研究开发能力,构建有组织、有目标的协同研究开发的场域”。第四期基本计划还就如何解决这两大课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方法与措施。

政策的实施如果没有经费保障,恐怕很难达到预期的政策效果。因此与政策配套投入的政府经费不仅起到了支持政府政策实施的基础作用,同时其本身也成为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例如,上面所提到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日本政府为实施计划投入了大量的经费,且每期都有一定的增长。第一、二、三期基本计划的政府预算投入分别为17.6万亿、21.1万亿、21.7万亿日元,第四期计划投入25万亿日元。日本政府为了有效地实施产学结合的政策,在政府财政不断压缩的状况下,仍然在产学结合、技术创新方面投入了相当的经费。经济产业省自2003年起,每年制订与产学结合相关的政府预算方案。以2008年为例,与产学结合相关的预算额为2337亿日元。预算分为三大部分:一是推进研究成果的实用化、市场化,二是促进多样化的知识融合,三是促进创新活动的顺利进行。其中的具体项目有:大学研究开发的实用化(17.5亿日元),完善创造性的产学结合体制(4.6亿日元),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28.2亿日元),支持产业技术研究(47.8亿日元)等,投入最多的是各领域研究开发项目的推进(1986亿日元)。日本文部科学省是促进产学结合的主要负责机构,当然也有相应的经费配套。以2010年为例,当年文部科学省用于与产学结合相关的预算经费达479.9亿日元。其中包括:(1)完善创新体制、促进大学产学官结合、支持地区创新项目等(215.5亿日元);(2)产学结合研究成果的实用化项目(228.0亿日元),如产学结合开展基础研究、创新活动的战略发展等;(3)知识财产的应用(22.4亿日元),如支持专利申请、精通技术转让的人才培养等;(4)促进尖端研究设备的共同使用(14.0亿日元)。

三、产学结合的实施路径

高校是开展产学结合的主力军。自从政府提出振兴科学技术、推进产学结合的方针之后,日本各高校都纷纷行动起来,将产学结合看做是高校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和高校自身发展的新的生长点。各高校实施产学结合的具体路径方法通常是,成立负责产学结合的机构,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产学结合方针,出台相关产学结合政策,规范与支持教师的产学结合活动。

东京大学作为日本顶尖大学,在产学结合方面同样走在前列。早在2001年,东京大学就开始讨论如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产学结合的问题。2002年,在校本部设立了产学结合推进室;2003年成立产学结合推进委员会;2004年,随着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的正式实施,负责产学结合的管理机构——“产学结合本部”开始运行。“产学结合本部是东京大学校长领导下的组织,一方面它是接受产业界需求的窗口,另一方面它是推进校内各单位、研究者与产业界开展各种联合活动的全校性支持机构。”产学结合本部下设三个具体部门,分别负责产学结合的三个主要领域的工作。产学结合研究推进部主要负责联合研究及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知识财产部主要负责知识财产的保护及使用,事业化推进部主要负责大学风险企业的创办及创业人才培养等。为了使产学结合的活动能够正常开展,东京大学产学结合本部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东京大学专利政策”、“东京大学推进国际产学结合政策”、“东京大学知识财产政策”、“东京大学有关知识财产补偿金规则”、“东京大学与民间机构等开展联合研究规则”等。2011年,东京大学与民间机构(主要是企业)开展的联合研究项目数有1547个,研究经费达51.1亿日元。从2002年开始,东京大学与民间机构的联合研究呈不断增长的态势,2011年的项目数与经费数比2002年(417个项目,经费18.8亿日元)分别增长了2.7倍、1.7倍。2011年东京大学有174项专利获得实施或转让,所得收入为2.3亿日元。

筑波大学1973年作为筑波科学园区的重要支撑机构在原东京教育大学之基础上由政府创办。从创办之初开始,筑波大学就与园区的建设紧密相关。筑波大学的基本目标第三条这样写道:“筑波大学作为科学技术研究机构聚集的筑波科学园都市之核心,必须积极地与其他教育研究机构及产业界密切结合,在充实自身教育研究功能的同时,为广泛的社会发展做贡献。”2008年,筑波大学申请文部科学省的产学官结合战略发展事业项目得到批准,以此为契机,2009年筑波大学设立了新的产学结合管理机构一产学结合本部,分管研究工作的副校长兼任产学结合本部部长。筑波大学产学结合本部的目标简洁明了,即“培育支持具有筑波大学特色的风险企业,开展与地区紧密结合的创新活动”。产学结合本部下设若干科室分别负责与产学结合相关的制度设计、知识财产管理、技术转让、联合研究、委托研究、风险企业创办等。与东京大学相同,筑波大学也就产学结合本部的职责、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知识财产、专利发明、风险企业等产学结合的各个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制度、规则。2011年,筑波大学与民间企业的联合研究项目有278个,经费6.5亿日元;接受委托项目235个,经费35.8亿日元。筑波大学1998年开始创办风险企业,到2012年4月累计创办90个,其中75个风险企业仍在运行。

上述两所大学为国立大学,在产学结合中发挥重要作用自当必然。占日本大学总数四分之三以上的私立大学,尤其是研究水平较高的私立大学同样积极地开展了与产学结合有关的各项活动,立命馆大学就是其中之一。立命馆大学早在1995年就设立了产学官交流事业推进室,1996建成产学结合实验室,2003年设立知识财产本部,并被文部科学省确定为“完善大学知识财产本部”试点高校,2004年建成立命馆大学风险企业孵化中心,2005年在经济产业省有关大学产学结合的评价中排名第一,2008年获得文部科学省产学官结合战略发展事业项目,设立了以副校长为部长的产学官结合战略本部。产学官结合是近年来立命馆大学科学研究发展的一大主要目标。如《立命馆大学第2期研究高度化中期计划(2011-2015)》提出了3个基本目标,其中第3个是:“通过产学官结合活动,推进与国家、地方政府及产业界的联合研究、委托研究,并将这些研究的成果广泛地服务于社会,贡献于社会。”2010年,立命馆大学的产学官联合研究项目有56项,经费7949万日元;委托研究项目256项,经费11.5亿日元。

产学结合一词虽然由来已久,但是现阶段日本的产学结合发展有了新内容、新特点。将产学结合作为振兴科学技术的一环、作为科学技术创新的途径、作为大学服务于社会的手段、作为大学自身发展的生长点,由自发到组织化、制度化,这些都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与思考的。

(责任编辑:蒋永华)

统计研究生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随着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统计工作在企业实行科学管理、企业活动监督、制定企业发展策略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当前企业统计工作中却存在一些亟待解决和改进的问题,我们必须通过加强领导重视、健全统计法制、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改进统计工作方法、形成一套合理有效的统计管理模式,真正体现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

关键词:统计工作;企业管理;监督;建议

收稿日期:2013-08-19

作者简介:宋文俊(1969-),女,四川资中人,中级统计师,从事人事管理及统计核算等工作研究。

现代企业运营运行中,谈到企业管理,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方式、运行机制等,而统计的重要性往往被企业管理者所忽视。的确,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方式、运行机制的有效与否,对企业迎合市场需求,提高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但如若没有科学的统计数据,针对企业本身的各项管理就是空中楼阁,虚而不实,企业的决策和规划也无据可依。因此,强化企业统计对企业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企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工作“边缘化”

企业管理者对统计的认识十分浅薄,对统计的内涵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重视不够,在经营过程中,只注重成本、效益,而忽视了统计工作,认为统计工作只不过是数据的加加减减和汇总,填几张报表就完事,而很少能通过对统计数据、统计资料进行深入分析,为我所用,把统计工作简单化,甚至边缘化了。企业重会计而轻统计的现象普遍存在,认为会计核算、手指把关重要,统计工作主要是为上级统计部门所用。因此,在企业的机构设置和岗位配备上,与统计有关的部门、岗位及人员很不齐全,大部分都是企业的其他人员临时兼职完成一些统计工作。

(二)统计工作“底子薄”

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企业统计制度,原始数据搜集的记录和统计台账不健全,历史数据和历史资料无从查询。有的企业统计指标的界定模糊不清,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不规范,从而导致统计数据难以准确按照统计制度和具体要求来计算填报,随意性日趋加大,统计数据的质量无法保障,对企业发展的指导性、前瞻性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统计人员“被忽视”

企业统计人员除大中型企业配专职人员外,多数企业的统计人员为兼职,以其他工作为主,统计工作为辅,统计工作并不是衡量其工作能力、水平、成绩的唯一标准。比如有些企业的统计人员是由核算员、劳资员、安全员或材料员来兼职,这些兼职人员由于不具备专业知识,或者责任心不强,因此对统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就远不及专职人员,对统计工作的把握和操作远不及专职人员熟练、负责。还有一些统计人员没有考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不具备上岗资格,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凭想像、凭感觉进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和加工,不能应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对统计结果进行评估、预测、检验和分析,很难做到将企业统计与企业经营有机结合,更无法为企业提供统计咨询,实行统计监督。

由于企业统计工作存在诸多问题,所以统计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决策的参考作用就大大减弱,或者说就没有发挥太大的作用。作用越小就越得不到重视,越得不到重视就越难以有效发挥职能,统计工作就陷入了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这主要在于企业管理者和部分统计人员或是对统计工作的内容了解不够,或是对统计工作的性质认识不清。

二、加强企业统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统计信息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市场经济越发展,经济越开放,就越需要有健全的、规范的现代化统计工作,以便能夠及时地调查、分析和提供准确、丰富的统计数据,作为人们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和科学研究的向导。

统计工作包括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和统计分析四个方面,它具有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统计工作是国民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要生存,经济要发展,管理要科学,更离不开统计工作。搞好企业的统计工作,对于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统计数据是制定企业战略决策和计划的重要依据,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进行有效的分析和科学的预测,提示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给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企业统计的主要任务。针对当前企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企业统计工作的重视

企业领导必须认识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科学决策,而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更离不开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领导重视是推动一项工作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领导充分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才能转变思想,加大工作力度,把统计工作作为事关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好,为统计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根据本单位统计工作的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完善统计机构设置,充实基层统计工作力量,确保专编专岗专人,优化用人政策,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积极引进中、高级专门统计人才,在人员配置上,形成统计调查、分析、预测三方面人才的优化组合,使企业统计真正做到位企业决策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企业发展。

(二)建立完善企业统计的相关制度

企业统计的基层基础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需要形成制度,常抓不懈。企业基层统计根据分层可分为生产统计、能源统计、劳动统计、财务统计等,企业要结合上级部门的统计报表要求,根据不同分类,设计并制定符合本企业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报送要求。不同岗位的统计人员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各自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要依法依规进行统计,按质按量上报统计数据,做到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定期搜集原始统计数据资料,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加强保存、管理,确保各类历史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真实、全面,以利于对企业生产运营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研究,使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

(三)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综合素质

提高统计人员综合素质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核心和着力点。当前企业的统计工作并不只是对一些数据的简单搜集汇总,而要利用一些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对这些数据进行一系列的分析整理,作出科学的判断,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更好地为企业制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全面系统的统计工作需要具有一定统计业务基础、专业技术和相对固定的统计人员来完成。相对稳定的统计队伍,可以积累经验,为单位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因此,企业要加大对各类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从业资格、计算机操作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学习相关的统计基础理论和统计专业知识,掌握更多的现代统计新知识、新方法。同时要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将统计职业当事业,视统计岗位为生命”的工作理念。

(四)努力建立适应现代企业管理体制的统计指标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统计不仅要为国家统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服务,更要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开拓发展决策服务。科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工作,实行统计工作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现代化,原有的统计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如今企业的发展要求,因此,遵循全面性、规范性、及时性、客观性的原则,制定适应现今形式的科学指标体系,能客观有效地反映本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效益、市场竞争能力、主要业务发展前景等重要信息,是促进企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方向。

(五)加强企业统计信息化建设

统计信息化是指采用电子计算机、数据通信等先进的信息设备、技术,实现统计资料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等环节的电子化、自动化。在企业统计工作中,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可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实现主要数据及时更新,可以用信息化固定化管理流程,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企业统计工作是加强企业实施科学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制定未来计划和管理政策的主要依据。随着中国企业管理制度的不断现代化,企业规模越来越大,生产经营的节奏越快,企业各管理部门向统计工作提出的要求就越高,特别是当前企业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与挑战,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就必须全面提高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而统计工作的质量高低是决定企业决策水平和管理科学与否的重要条件。因此,企业的统计人员应积极进行学习,实现统计技术的充分利用,分析研究企业生产经营的各项管理活动,从而实现统计技术在企業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控制、决策、预测作用,确保企业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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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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