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范文

2023-05-28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工作原则

坚决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明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二、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班子对本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路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职责分工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财审科、调控科、仓储物流管理科)

(二)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组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随时上报。

(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

)

(三)统筹协调我局及直属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指导、督促和检查直属单位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组书记要亲自抓,配合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告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

(五)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

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全局及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责任领导:崔玉锦、毕国庆;责任科室:政治处)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党支部书记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错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是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

五、相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地委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及直属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行署粮食局决定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玉锦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国升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春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毕国庆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

薄其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 霜 调研员

成 员:陈亚彬 政治处主任

郝莉红 办公室主任

李 艳 调控科科长

吕一波 仓储物流管理科科长

李广英 法规督查科科长

戴瑞勤 政治处主任科员

行署粮食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科员戴瑞勤兼任。

(二)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会议强调,统计网络安全至关重要,要把网络安全建设列入到安全议事日程,加大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注重网络安全建设,配齐相关网络安全设备,提升统计网络安全防御能力,营造安全、可靠高效的网络环境,确保各项统计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成立网络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夯实责任。制定相关网络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对网络设备、网络安全管理、网络维护责任等各方面都做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强化网络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有关网络知识,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确保网络安全。

二、加强网络边界管理。

要细化防火墙安全策略,关闭不必要的应用、服务和端口,对需要开放的远程服务采用白名单方式进行访问控制。利用杀毒软件和安全客户端进行极端及病毒查杀,强化Ip地址与U盘使用管理,开展计算机弱口令自查工作,继续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御和监测准入制度,从根本上降低安全风险。定期对服务器、操作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隐患排查,建立针对性的主动防护体系。

三、全面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完成所有在线系统的定级、备案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后续定级测评、整改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修订应急预案,组建以技术人员为骨干、重要系统管理员参加的应急支援技术队伍,加强部门间协作,做好应急演练,将安全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加强技术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认真开展网络信息(数据)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学习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法律和相关保密规定、法规、操作方法。明确涉密系统严禁与外网链接,严禁在非涉密网络上传输涉密信息,严禁使用非专业的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系统上拷贝文件。要求所有的网络接入终端及时更新补丁,定期查杀木马病毒,确保无安全漏洞、无木马病毒感染

五、加强软硬件建设,防患于未然。

做到软、硬件建设结合,硬件上下功夫,软件上重管理,在做好局网络安全日常管理的同时,定期检查网络节点,定时进行漏洞扫描,落实网络安全区域边界的访问措施和策略。同时,加强纵横向沟通,在敏感时期和日常维护中对上积极做好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情况汇报,对下经常性开展网络监测指导,与网信办加强网络技术业务联系,对危害计算机存在的因素做到早提醒、早防范、早部署、形成网络信息安全的良好工作环境。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会议强调,统计网络安全至关重要,要把网络安全建设列入到安全议事日程,加大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注重网络安全建设,配齐相关网络安全设备,提升统计网络安全防御能力,营造安全、可靠高效的网络环境,确保各项统计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成立网络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夯实责任。制定相关网络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对网络设备、网络安全管理、网络维护责任等各方面都做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强化网络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有关网络知识,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确保网络安全。

二、加强网络边界管理。

要细化防火墙安全策略,关闭不必要的应用、服务和端口,对需要开放的远程服务采用白名单方式进行访问控制。利用杀毒软件和安全客户端进行极端及病毒查杀,强化Ip地址与U盘使用管理,开展计算机弱口令自查工作,继续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御和监测准入制度,从根本上降低安全风险。定期对服务器、操作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隐患排查,建立针对性的主动防护体系。

三、全面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完成所有在线系统的定级、备案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后续定级测评、整改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修订应急预案,组建以技术人员为骨干、重要系统管理员参加的应急支援技术队伍,加强部门间协作,做好应急演练,将安全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加强技术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认真开展网络信息(数据)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学习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法律和相关保密规定、法规、操作方法。明确涉密系统严禁与外网链接,严禁在非涉密网络上传输涉密信息,严禁使用非专业的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系统上拷贝文件。要求所有的网络接入终端及时更新补丁,定期查杀木马病毒,确保无安全漏洞、无木马病毒感染

五、加强软硬件建设,防患于未然。

做到软、硬件建设结合,硬件上下功夫,软件上重管理,在做好局网络安全日常管理的同时,定期检查网络节点,定时进行漏洞扫描,落实网络安全区域边界的访问措施和策略。同时,加强纵横向沟通,在敏感时期和日常维护中对上积极做好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情况汇报,对下经常性开展网络监测指导,与网信办加强网络技术业务联系,对危害计算机存在的因素做到早提醒、早防范、早部署、形成网络信息安全的良好工作环境。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工作原则

坚决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明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二、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班子对本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路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职责分工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财审科、调控科、仓储物流管理科)

(二)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组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随时上报。

(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

)

(三)统筹协调我局及直属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指导、督促和检查直属单位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组书记要亲自抓,配合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告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

(五)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

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全局及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责任领导:崔玉锦、毕国庆;责任科室:政治处)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党支部书记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错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是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

五、相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地委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及直属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行署粮食局决定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玉锦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国升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春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毕国庆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

薄其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 霜 调研员

成 员:陈亚彬 政治处主任

郝莉红 办公室主任

李 艳 调控科科长

吕一波 仓储物流管理科科长

李广英 法规督查科科长

戴瑞勤 政治处主任科员

行署粮食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科员戴瑞勤兼任。

(二)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明确各级领导班子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三条

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和二级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六条

按照工作原则,校党委领导班子对本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七条

分管党务和宣传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政同责,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主,第一责任人是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二级学院(部)院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网络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干部负相应领导责任。责任人要承担起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的管理责任和督查责任,各总支(直属

党支部)、各部门上传至各类网络媒体上的所有内容必须经由责任人审核。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在校外网络媒体上做学校宣传的稿件必须在责任人审查签字后,再交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发表。

第三章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

第九条

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制定党委中心组、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精神作为全校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十条

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通过“两微一网”发布信息时,要按照学校《各级官方网络公众平台管理办法》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未经学校许可严禁个人以官方名义在网上发布任何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同时除党委宣传部总体监管外,各学院(部)、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学院(部)、本部门“两微一网”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如发现有违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信息应及时上报党委宣传部,并按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微一网”的信息安全工作,不得私自将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后台管理的用户名、密码外传。如出现管理员私自外传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对外传者及第一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抓好网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新媒体联盟作用,把网评员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各二级学院(部)

要选优、配齐、配强网络评论人员,确保网评队伍坚强有力,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与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错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因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

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

第五章

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结合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第十四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师生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第十五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要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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