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创业范文

2024-02-01

保密协议创业范文第1篇

甲方(聘用单位):

地址:

乙 方:(受聘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等资料;

7、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8、公司市场方案、客户资料;

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资

1

源及各部门管理资料及工作手册。 第二条:财务机密保密范围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1、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2、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3、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4、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5、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8、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第三条: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四条: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地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第五条: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2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受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1、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第七条: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第六条第二款,其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给甲方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等。 第八条:附则

3

本协议是《劳动合同》或《职工聘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或《职员聘用合同》同时生效。

甲方(签章)代表(签章)年

乙方(签章)

保密协议创业范文第2篇

甲方(商业信息密码拥有方):

乙方(员工):身份证号:鉴于:

1、乙方系甲方合作方,与甲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2、乙方为甲方建立网站,在工作中,乙方将获知甲方的大量商业信息秘密。为了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明确乙方作为甲方合作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遵循老实、信用及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商业信息秘密

1、乙方须予以保密之“商业信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在从事指定工作中所获悉的甲方之近、中、远期业务发展计划、资金及融资状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营运作业规范、分配方案、战略计划、商业计划、合作对象、方式、协议、客户名单、技术笔记及文档、设计方案、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内容、保密数据、设计程式、方法、技术和配方,和甲方的行销企划、业务(客户资料、交易价格、定价政策)、财务会计、物料采购、人事治理、品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系统有关之所有资料、图表、文件、电脑软体及其他与甲方营业活动和方式有关之资料等。

2、本协议所指的“商业信息秘密”资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电脑文档、图片、视听资料等信息载体。

二、有效期间:永久。

三、保密义务

1、乙方应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信息视为商业信息秘密,不得将这些信息用于乙方接受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与其所从事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除非该信息的披露依法律要求必须向有关政府司法部门透露。但该披露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并只能在授权的范围内披露。

2、乙方只能将其把握的甲方的商业信息秘密用于甲方许可的事由,或者用于完成甲方的工作。乙方不得将上述商业信息秘密用于其他方面。乙方或者第三方对于甲方的商业信息秘密的任何修改、打印、复制均需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3、出于甲方的需要,乙方在终止和甲方合同时,乙方应在工作交接时交出其把握的所有商业信息秘密资料。

4、在日常工作中,乙方应涉及甲方商业信息秘密的资料,与其他一般性资料、物品分别存放,并保证将涉及甲方商业信息秘密的资料置于安全处所,以防止非相关人员之接触,并确保该资料不致泄露。

5、乙方在完成工作后,对于废弃不用的保密资料应作如下处理:文件、图纸等应及时销毁;磁盘、视听资料或其他不易销毁的实物应当及时交还甲方,由甲方统一处理。

6、乙方在遗失甲方的保密资料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以便使甲方能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减少因商业信息秘密泄露而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若为故意情事,一经查核,甲方得依第七条“违约责任”追溯既往。

四、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不能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保密协议创业范文第3篇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XXXXXXXXXXXXXXX公司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甲方将

轿车一辆租赁给乙方,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

,租赁期限为

年,自

日至

日。

2、租赁汽车为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油费、维修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视为乙方违约。

3、签订本协议后,甲方须将租赁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保险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等原件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4、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合理安排和管理车辆的义务及做好车辆维护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车买卖、抵押、质押,不得擅自变动、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租赁期间车辆应按乙方要求进行保险,保险费由甲方交纳,其他如燃油费、养路费、年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涉及到保险公司承包范围,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

6、租赁期间如发生车辆丢失由保险公司承保后,乙方须将全部赔偿款交给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时,双方以协商为原则处理。

7、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及时地将车辆交还给甲主,交换时的车辆应运行良好。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保密协议创业范文第4篇

甲方:

乙方:

***********************工程由乙方施工,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证质量、安全,按期竣工,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方式及价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木模板、木支撑36.6米以上使用钢管支撑,费用

由甲方负责。)单价:45元/㎡,配两套模板。

计算方式:按砼接触面积计算。

支付方式:11月10日前支付10月份工程进度款的70%,12月10日前

支付至工程进度款的80%,封顶后支付至工程进度款的95%

作业工程:所有模板分项应在项目部规定的合理工期内完成,除不可抗力

影响外,不得因任何原因影响下一道工序实施。若因班组原因

造成工期延误,每超过一天罚款两千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取。

由于停电或天气原因,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后顺延。

二、 施工依据:按************设计院设计的*******社区施工图、图纸

会审、设计变更通知施工。

三、 工期:2011年10月26日开工, 2011年12月20日竣工

四、 工程质量及保修要求:

1、 本分部分项工程按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

准》和甲方制定的《建安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管理、检查、

评定及验收。

2、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如发生工程质量不合格时由乙方返修至合格,

并承担全部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 承包期间,乙方实现的安全生产指标

1、杜绝和消灭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3、 创建文明工地

(二)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甲方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对工地进行检查、指导,定期召开安全生

产会议,布置、总结、评比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2) 甲方负责对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公司一级的安全教育,指派专项

安全员参加工地的井架、外架、安全网、防护栏(棚)施工工地

用电等设施验收。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和本公司制

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承包期间必须实现本合同第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定一名对工作负责的人为安全员,

以加强工地安全监督管理。

(2) 施工现场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随时保持工地整洁,材料堆放

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地清。

(3)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伤亡事故的,其责

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乙方使用外来劳务人员应向有关部门办理临时户口、外来劳务证、临时用工手续,不得使用无证人员上岗,违者后果自负。

2、 严禁赌博,不得斗殴闹事,遵守治安条例,工地不得寄宿外来无证人员,

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工地的安全生产。

3、 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严禁计划外生育。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待工程竣工验收双方条款履行完毕终止。

甲方:乙方:

保密协议创业范文第5篇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现委托乙方就甲方拟与就项目合作相关事宜提供专业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由于上述事务将涉及到公司和自然人的商业秘密,因此,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务过程中所获知的数据及信息,甲方已经采取了保密措施。现双方特签订保密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是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以及任何业务关联人,下同)在与甲方的业务往来中所可能接触、知晓、了解的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载体所反映的甲方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公司、或公司员工、或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获得的与本项目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此外,乙方基于甲方的信息所做的记录、摘要、编辑等整理文件,亦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

乙方在此承诺:

1、乙方严守甲方的所有商业秘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和制度保守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乙方不得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泄露给乙方内部无关的人员;

3、乙方除用于履行与甲方的特定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乙方仅有权在最小限度内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必须保证其工作人员在在职期间乃至退职以后都应严格按本协议的条款规定保守秘密;

1 /

46、如果乙方被任何行政或司法机关要求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告知该机关此信息的商业秘密性质,并要求该机关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此等情况。

第三条

在本协议或本协议所对应的所有相关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形成或延伸的一切商业秘密,其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均为甲方所有。无论是本协议或本协议所对应的所有相关合同的履行,或是甲方同意披露相关商业秘密及信息的行为,都不应解释为许可乙方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地取得任何商业秘密或信息的现有或延伸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履行各类相关合同过程中随时返还或销毁指定的商业秘密资料,并且乙方应该在甲方提出此等要求之后的十日内返还或销毁。

自各类相关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应将所有从甲方处获得的商业秘密资料妥善归还甲方。

第五条

本协议所涉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时始,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密之日。

第六条

本协议不得被视作或解释为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信息、与乙方进行商业交易或签订任何最终协议,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决定向乙方提供信息或与乙方签订与交易有关的最终协议。

第七条

甲方并未就其向乙方披露的任何商业秘密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且对乙方、其代表人员或其他使用该等商业秘密信息的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1、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并且乙方对其所获收益数额负有举证责任。

2、在此基础之上,甲方有权追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害。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符合相应管辖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本协议的准据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体法。

第十条

1、本协议的修改必须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进行。

2、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加以解决。

3、如果本协议与双方此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冲突,则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书的效力不受甲乙双方内部人事变动的影响。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仔细审阅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以下为签署栏,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保密协议创业范文第6篇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现委托乙方就甲方拟与就项目合作相关事宜提供专业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由于上述事务将涉及到公司和自然人的商业秘密,因此,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务过程中所获知的数据及信息,甲方已经采取了保密措施。现双方特签订保密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是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以及任何业务关联人,下同)在与甲方的业务往来中所可能接触、知晓、了解的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载体所反映的甲方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公司、或公司员工、或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获得的与本项目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此外,乙方基于甲方的信息所做的记录、摘要、编辑等整理文件,亦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

乙方在此承诺:

1、乙方严守甲方的所有商业秘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和制度保守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乙方不得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泄露给乙方内部无关的人员;

3、乙方除用于履行与甲方的特定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乙方仅有权在最小限度内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必须保证其工作人员在在职期间乃至退职以后都应严格按本协议的条款规定保守秘密;

1 /

46、如果乙方被任何行政或司法机关要求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告知该机关此信息的商业秘密性质,并要求该机关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此等情况。

第三条

在本协议或本协议所对应的所有相关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形成或延伸的一切商业秘密,其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均为甲方所有。无论是本协议或本协议所对应的所有相关合同的履行,或是甲方同意披露相关商业秘密及信息的行为,都不应解释为许可乙方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地取得任何商业秘密或信息的现有或延伸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履行各类相关合同过程中随时返还或销毁指定的商业秘密资料,并且乙方应该在甲方提出此等要求之后的十日内返还或销毁。

自各类相关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应将所有从甲方处获得的商业秘密资料妥善归还甲方。

第五条

本协议所涉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时始,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密之日。

第六条

本协议不得被视作或解释为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信息、与乙方进行商业交易或签订任何最终协议,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决定向乙方提供信息或与乙方签订与交易有关的最终协议。

第七条

甲方并未就其向乙方披露的任何商业秘密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且对乙方、其代表人员或其他使用该等商业秘密信息的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1、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并且乙方对其所获收益数额负有举证责任。

2、在此基础之上,甲方有权追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害。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符合相应管辖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本协议的准据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体法。

第十条

1、本协议的修改必须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进行。

2、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加以解决。

3、如果本协议与双方此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冲突,则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书的效力不受甲乙双方内部人事变动的影响。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仔细审阅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以下为签署栏,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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