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快速变化和不断变化的今天,我们都与制度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我们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安全生产保密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安全生产保密管理制度
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安全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的安全管理是指消防、财产、用电、施工现场及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二)机构与职责
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机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的工作。
(三) 安全措施
1、公司的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应对办公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3、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4、各施工单位应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实施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
6、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财产受到损害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部门领
导应全面负责本部门配置资产的安全,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为第一责任人,如因不负责造成丢失或损坏,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承担损失部分资产价格。
7、上班时间外出者应把贵重物品存放好,并及时锁好抽屉,钥匙随身携带;每天下班及节假日最后离开办公室者应关窗锁门,并对水电设施进行断水断电。
8、安全机构或行政人事部将定期对下班各部门及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人为疏忽引起的安全隐患部门及无故脱岗者处罚50—200元的处罚。
9、财务部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巨额资金的存取应保证安全(并配备安防器材),由专车接送存取款,确保资金安全。
10、公司印章应存放保险柜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应分开存放。
11、司机杜绝酒后驾驶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保证行车安全;公司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关好门窗,不能把贵重物品放置着车上,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用电安全措施
1、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保障用电安全。
2、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由持有电工证的人员操作外,公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3、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内私接电线,下班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不得在禁烟区域抽烟,对违反规定者处以100—300元处罚。
(五)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以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2、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
3、施工现场布局要合理,物品摆放整齐。
4、施工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施工所设的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5、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证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六) 检查和整改
1、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工程管理部门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公司各部门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2、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由公司统一安排整改。
十
一、保密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增强公司员工的保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秘密范围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部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策划、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战略诀窍、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二)密级分类
公司秘密分类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类。
1、绝密是指与公司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各种产品设计,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等。
2、机密是指与本公司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
3、秘密信息是指与本公司有利益关系,一旦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
4、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1、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员工。
2、机密级:部长级别以上管理员工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员工。
3、秘密级:部门主管级别以上管理员工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员工。
4、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5、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制定专人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6、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7、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责任与处罚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当立即做出处理。出现下列情况给予50—500元的处罚
1、泄漏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漏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出现下列情况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漏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二篇:安全保密制度
深圳大光反光材料厂
安全保密制度
深 圳 大 学 反 光 材 料 厂
安 全 保 密 制 度
深大反光厂2009(05)号
1、目的:
为保障本厂商业秘密事项的安全,维护工厂利益和客户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本厂安全保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并设置安全保密专员具体负责。
3、管理对象:
3.1 本厂商业秘密事项:包括技术信息、营业信息、管理信息等; 3.2 本厂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3.3 涉密员工。
4、具体管理范围:
4.1 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替代技术和预测、专利动向、非专利技术成果、设计、程序、技术资料、图纸稿件、样品、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检验方法、质量技术、机器设备等。
4.2 营业信息:包括原材料信息、供应商信息、产品信息、客户信息、产销策略、销售渠道、招投标标底或标书内容等;以及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等;本厂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等。
4.3 管理信息:本厂发展方向、方针,重大管理举措,内部重大改革及人员变动的方案等。
4.4 属于第三方,但本厂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 4.5 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a. 重点部门:生产部、质检部、经营部、新产品研发部;
b. 重点部位:激光室、压花组、涂布组、镀膜组、配料房、财务室、仓库;
4.6 涉密员工:全厂员工。
5、保密管理规定:
1 深圳大光反光材料厂
安全保密制度
5.1 商业秘密事项管理:在秘密事项形成文件前由实际经办人进行管理;形成文件后,由办公室和经办部门共同负责管理。 5.2 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管理:
5.2.1 经确定的重点部门一般不对外开放,因特殊接待需要须由部门主管报请厂长同意,由该部门主管全程陪同;本厂内部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进入重点部门,应遵守保密纪律,完成工作及时离开。
5.2.2 经本厂确定的重点部位,原则上除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允许随意进入。必要时应在重点部位位置标示“非请勿入”。其他员工确因事进入时,应经该部位负责人同意,并由工作人员全程随同,完成工作及时离开,并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5.2.3 需要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设备、设施委托外人进行维护维修时,维修部门应提前告知,以便该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将需保密的物件撤离现场,并在外人进入维护维修时,该部位的人员应当随同,不得离开。
5.3 涉密员工管理:
5.3.1 全厂员工在签署劳动合同时,需阅读、学习本厂安全保密制度并签名,在制度更新后需再阅读、学习并签名,以便相互监督,共同保障本厂商业秘密的安全和利益。
5.3.2 全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主管领导外,要严格做好秘密的保守和保护工作,并接受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5.3.3 各部门主管应不定期对本部门各岗位工作进行保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导、指正,落实整改措施。
5.3.4 对新安排到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员工,办公室除进行常规的进厂安全保密教育外,应根据相应的特点,会同该部门主管进行岗位保密教育。 5.3.5 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换、变更时,应移交保密工作,办公室并进行离岗保密监督。
6、员工保密纪律:
6.1 对工厂的秘密事项,全体员工都应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下班不说上班的事,在厂外不说厂内的事;并在知悉秘密事项的情况下都负有保密义务。
2 深圳大光反光材料厂
安全保密制度
6.2 凡涉及工厂保密事项的内容,不论其为何种载体形式,均属保密范围,任何员工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擅自对外提供涉及工厂秘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6.3 未经厂长批准,员工不得利用电脑技术对外存取、处理、复制、摘抄、修改和传递秘密事项。
6.4 员工不得私自使用、保存、运输和销毁属于本厂的秘密设备或者研制的产品。 6.5 员工个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将获悉的本厂秘密事项内容擅自泄露给非本厂、非本部门、非本部位人员;并不得利用本厂商业秘密谋求个人利益。
6.6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本厂的秘密事项时,必须事先经厂长批准同意。 6.7 未经允许,员工不得主动接触涉密事项,凡不属允许知悉涉密事项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刺探、获取秘密事项内容,否则视为窃密。因特殊原因需要其接触秘密事项的,应做到恪守秘密。
6.8 非该重点部门员工,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重点部门;非该重点部位员工,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重点部位。
6.9 员工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工厂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样品等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本厂所有,无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均须无条件归还本厂。
6.10 如发现工厂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工厂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11 员工在离职后,未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本厂的秘密。 6.12 员工违反保密规定而受到惩罚时,其直接主管应负连带责任。
7、奖惩处理:
7.1 对在履行保密职责、保护工厂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中有显著成绩的人员,本厂将予以鼓励和奖励。
7.2 对违反本安全保密制度的员工,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不太严重的,本厂将按《人事管理制度》予以惩罚;或要求员工向本厂支付赔偿金额5万元人民币。 7.3 如有员工因违反本制度造成工厂或客户重大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本厂予以无经济补偿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责任人赔偿本厂经济损失的90%。
3 深圳大光反光材料厂
安全保密制度
7.4 员工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本厂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本厂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7.5 员工如有《民法通则》第111条、第118条规定行为之一,损害、侵害本厂权益的,本厂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7.6 员工如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侵犯本厂商业秘密的,本厂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其民事责任。
8、本制度自2009年2月26日起实行,此前本厂有关安全保密制度与此不同者以此为准。
9、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厂办公室所有,厂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深圳大学反光材料厂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河源市教育信息网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实现全市学校联网,为保证我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联入的所有教育单位和个人用户以及拥有电子邮件信箱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本办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信息负责。严禁利用国际联网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活动及其它一些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 建立河源市教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教育系统计算机国际联网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及互联网的保密法律、规章、组织宣传教育、制订保密制度及防范措施、依法进行保密检查,查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泄密问题。
第四条 下列内容不得进行国际联网传输或存储: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秘密文件、资料,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人未公开发表的讲话,各种内部的文件、资料及相关的信息;国家委托的攻关科研秘密信息;获省、部级以上奖的科学技术秘密信息;特殊渠道掌握的科技资料及相关信息;与境外合作中经审查、批准合法向对方提供的秘密信息或内部信息,双方共同约定不对第三方公开的信息;不宜公开或可能损害学校集体利益的信息;非本单位产生的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
第五条 本局资源进行国际联网的保密审查实行分口把关,各单位对上网的信息应事先根据业务归口进行保密审查(私人邮件除外),经同意后方可上网。
第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进入国际联网,并采取与国际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技术措施。本局内部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要从管好科技秘密、工作秘密、维护教育局的利益出发,采取保密防范措施。
第七条 网络中心负责运用技术设备和手段,防范联网运行中的泄密行为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损害教育系统的集体利益。互联网络管理人员(含操作人员)应经常学习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保密规章,熟悉内容,带头遵守和执行。执行情况列入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 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用户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要有领导分管负责,建立联网保密制度,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加强防范工作。
第九条 在网上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和本局的秘密信息,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同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
第十条 用户应接受网络技术、管理和保密培训,自觉接受和配合保密检查,发现联网运行违规,要立即纠正。 第十一条 教育信息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本局内部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十二条 违反规定,将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处以暂停止联网的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处理。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办法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悖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配备2至4名计算机安全员(由技术负责人和技术操作人员组成),履行下列职责:严格审核系统所发布消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监视本系统的信息,对本系统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防止有人通过本系统发布有害信息。如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同时应配合公安机关追查有害信息的来源,协助做好取证工作。其中,网站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以下内容: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3、定期对网站上的信息进行备份,对数据库进行定期的备份和保存。实行每天进行增量
备份,每周实行一次全备份。并且每月把备份的内容刻录成光盘进行存储
3、经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资料。
4、对发布的信息,我们会对信息日志的记录至少保存3个月的记录,并建立有害信息过滤等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关键字过滤,对敏感的字和词组进行过滤
5、对相关管理人员设定网站管理权限,不得越权管理网站信息,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6、采用多种硬件、软件技术对网站信息数据进行加密。(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2)使用网络服务不作非法用途。(3)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4)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第五篇: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篇一: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第35条: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管理办法
1、建立密码共设协管制度 1)、his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密码,由院长和信息科专职人员共同设置并定期更改,保证信息中心单人无法擅自进入服务器。 2)、his系统数据密码,由院长和信息科专职人员共同设置并定期更改,确保信息科单人无法擅自登入his系统数据。
2、建立调用敏感数据申报制度 1)、药械科工作人员调用药品销售(科室、医技)相关报表,由药剂科主任负责确认每个工作人员具体调用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院长审批后,交由信息中心授予相关权限。如申报批准授予权限后发生数据泄露,由药械科负责人解释及承担责任。 2)、其他科室工作人员无权调用敏感数据,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信息科授予相关权限。如有发生,信息科有权拒绝授予并报告院长。 3)、网络管理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统方信息,一旦发生将严肃处理。
3、建立机房准入制度
确需进入信息机房参观的非本科室工作人员,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后可入内参观,进入信息网络机房后必须听从网络管理人员的安排。
4、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1)、医院同his厂家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约束his厂家泄露信息。 2)、同厂家工程实施人员签订信息安全保密保证书,约束实施人员不泄露信息,如有发生,由his厂家承担全部责任。 3)、信息中心和his厂家双方共同对现有医生、护士工作站及药库、药房子系统进行清查,凡涉及敏感数据项,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予以屏蔽。 4)、his厂家负责监督信息中心,取消信息中心授予敏感数据权限的功能,并由his厂家出具相关证明。
为保障本实施办法的有效执行及公证严明,本实施办法由院方及第三方厂家共同负责监督落实。
第36条:信息网络机房管理制度
1、信息网络机房直接由院长管理,在院长和院办室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全院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2、信息网络机房是医院网络数据的储存、交换中心、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确需进入网络机房参观的非本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内参观,进入网络机房后必须听从网络管理员的安排。
3、网络机房设备、门窗、水电暖安全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4、网络机房的卫生每天清洁一次。严禁在网络机房内吸烟。
5、网络机房工作人员不得在机房内会客,不得将易燃、易腐蚀品带入机房,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机房工作人员离开时必须检查电源、设备、严防人为事故的发生。
7、建立健全和落实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信息网络系统操作规程、升级、维护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信息网络系统应急制度。
8、负责医院管理信息网络的维护工作,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的安全性,确保其正常运行。
9、负责医院医疗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反馈,保证信息流通渠道的畅通。加强职工信息化知识技术培训、提高全员信息化意识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10、负责医院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及时更新医院网站。及时完成医院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篇二: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为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加强对计算机信息服务的管理,保障通过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传播信息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公司设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小组,由公司领导和相
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负责信息内容审核,信息发布登记,网络安全技术防范与管理等工作。
第二条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小组进行信息内容审核,信息发
布登记,电子公告系统审计,违法犯罪案件保安等工作,并采取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保证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 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
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 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的;
(六)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 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五条 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 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及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 网络资源的;
(二)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 改或者增加的;
(三)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 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 加的;
(四) 故意制作、传输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六条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七条 公司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员,每天对网上信息惊醒检
查,发现有异常信息须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发现有不良信息,应立即删除并做好备份及详细记录; 第八条
第九条发现有违反犯罪现象立即按照规定处理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在24小时内向公安部门报告。 自觉接收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知道。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安全操作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各项违法犯罪行为。 入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送交公安机关备案。篇三: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为保守秘密,防止泄密问题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坚决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公安专网计算机上使用。
(2)接入公安专网的计算机严禁将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严禁将机内文件设定为网络共享文件。
(3)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公安专网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并要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
(4)禁止将保密文件存放在网络硬盘上。
(5)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6)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的材料通过警综平台传递和报送。
(7)涉密计算机严禁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8)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信息上网必须经过所领导严格审查,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9)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10)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11)应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12)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识,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13)严禁互联网计算机接入公安专网。(14)严禁公安业务计算机接入互联网。
二、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密码柜中。 (3)需归档的涉密存储介质,因及时归档。
(4)各部门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不能降低密级使用。
(5)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应保证信息不被泄露,由各涉密部门负责人负责。需外送维修的,要经领导批准,到国家保密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并有保密人员在场。 (6)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所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办公室负责销毁。
三、计算机维修维护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发生故障时,应当向所信息中心提出维修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维修地点修理,一般应当由本局内部维修人员实施,须由外部人员到现场维修时,整个过程应当由有关人员全程旁站陪同,禁止外来维修人员读取和复制被维修设备中的涉密信息,维修后应当进行保密检查。
(2)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小组和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3)高密级设备调换到低密级单位使用,要进行降密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设备转移和降密记录。 (4)由局保密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室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四、用户密码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用户密码管理的范围是指办公室所有涉密计算机所使用的密码。(2)机密级涉密计算机的密码管理由涉密科室负责人负责,秘密级涉密计算机的密码管理由使用人负责。 (3)密码必须由数字、字符和特殊字符组成,秘密级计算机设置的密码长度不能少于8个字符,机密级计算机设置的密码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密码更换周期不得超过60天。 (4)秘密级计算机设置的用户密码由使用人自行保存,严禁将自用密码转告他人;若工作需要必须转告,应请示所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认可。
五、涉密电子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电子文件是指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存储、处理的机密、秘密和内部的文件、图纸、程序、数据、声像资料等。
(2)电子文件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存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集中保存,然后从计算机上彻底删除。
(3)各涉密部门自用信息资料由本部门管理员定期做好备份,备份介质必须标明备份日期、备份内容以及相应密级,严格控制知悉此备份的人数,做好登记后进保密柜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