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范文

2023-09-17

爆破器材范文第1篇

1. 爆破工程技术的背景

中国发明火药以后, 其开始运用到战争中去是在10世纪, 13世纪才开始逐渐运用在军事爆破方面。直到19世纪中叶, 黑火药在世界上依旧是唯一能够运用到军事爆破的一种炸药。19世纪中叶, 各种猛炸药开始陆续产生并进入人们的视野。爆破的目标也逐渐由土石改变成混凝土以及金属等各种材料;起爆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点火的方法) 也逐渐由最早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较为简单的火绳点燃法慢慢地转变为导火索点火法、电点火法, 紧接着便出现了导爆索传爆法, 而它在实际中的运用使得爆破技术在实际运用中的范围圈的逐渐扩大在很大程度上获取了相对便利的条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 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交战双方在进行大规模的破坏作业又或者改造地形、构筑阵地又或者构筑与克服障碍物等各个方面都广泛的去利用爆破法去完成。同时,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还出现了一种新的爆破方法——无线遥控起爆法。在历次革命战争中中国人民解放军也多次的运用到爆破技术, 大量的战斗任务以及其他等各种任务中爆破技术的使用使得中国人民解放军获得了不少的胜利。举个例子, 在抗日战争时期的百团大战中, 无论是军人还是农民都在华北敌后战场上不断地使用爆破法, 使得大量的铁路和沿线的车站、桥梁、隧道、水塔等遭受到了较重程度上的破坏, 同时炸毁了井陉煤矿的工事, 有力地配合了战役的实施并取得了胜利。从20世纪60年代起, 一些国家开始对核爆破装置进行了解、研究, 于此同时进行不断地试验, 认为核爆破装置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更完美的去摧毁一些在相对程度上比较大型或者坚固的对象 (类似桥梁、隧道、堤坝、工业建筑物等) , 或者在比较狭隘的路段或者地区对破坏作业进行不同程度的阻绝。但是, 由于核爆炸所产生的放射性回降物会在较大程度上对所爆炸地区的所有生物的安全造成较大的威胁, 因此导致其所能够使用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制约。

中国爆破技术主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发展起来的。在公路和铁路建设中开始大量利用爆破技术去完成建设是在年代初, 而到了60年代初, 爆破技术逐渐的开始应用在矿山建设和水利建设中, 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60年代和70年代中, 中国爆破技术随着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的结合, 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爆破技术得到了发展以及提高。另外, 光面爆破、预裂爆破、农田爆破以及控制爆破等爆破技术在中国也逐渐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发展、应用。在西方工业发达国家, 爆破技术主要应用于巷道掘进和采矿;在苏联, 爆破技术较广泛地应用于矿山建设和水利建设等部门, 同时在一定层面上获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

2. 工程爆破技术的分类

工程爆破方法根据药包形状和装药的方式与装药的空间形式不同分为两大类。

其一, 按药包形状进行分类。换句话讲, 药包形状分类就是根据炸药包的爆炸作用以及其自身特性进行分类。根据这种方法又可以分为四小类:一种为理论上讲药包的形状为球形体而实际上为正立方体或者最长边不超过最短边6倍的长方体形状的集中药包法 (一般称作药室法或者药壶法) ;一种为可以把药包做成长条形或者方柱形但通常情况下为圆柱状的延长药包法 (深孔法、炮眼法以及药室法爆破中的条形药包爆破法在实际的工程运用中都属于延长药包法) ;一种为将炸药敷设在介质表面的平面药包法;一种为将炸药做成特定的形状进而去产生特定的爆破效果的形状药包法, 通常运用最广泛的便是聚能爆破法, 在实际工程中常用于切割金属板材、岩石大块的二次破碎、在冻土中的钻孔等方面。

其二, 按照装药方式与装药空间形状的不同进行分类也可以分为四类:一种为药室法 (大量土石方挖掘工程中常用的爆破方法) , 其优点为施工机具在一定程度上比较简单, 而且不受地理条件和气候条件所限制, 同时随着工程数量的增大其所能够达到的功能效果功效越高;一种为药壶法, 其比较适用于中硬岩石的爆破, 其优点为能够在钻孔机具缺少或者不足的施工条件下, 以较少的炮孔爆破进而获得相对程度上较多的土石方量;一种为在工程爆破中相对程度上运用最广同时数量又最大的炮眼法;一种为相对程度上最简单、方便的裸露药包法, 其通常运用于清除危险物、交通障碍、大块岩石的二次破碎以及危岩的处理等。

3. 总结

随着我国科技的快速进步以及发展, 爆破技术所应用的范围也由最开始的开山、掘石、采矿、修路以及造田逐步发展为房屋、桥梁、大型烟囱的拆除、城区道路以及机场的平整建设等, 同时爆破的环境也由相对程度上人烟稀少的荒郊野外逐渐转移到相对程度上人烟密集的城镇, 而且爆破的范围也在逐步的扩大。同时, 爆破技术的逐步发展以及应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摘要:爆破是一门利用炸药在空气、水以及土石等介质或在物体中爆炸产生的作用 (像压缩、松动、破坏、投掷、杀伤等作用) , 进而达到预期目的的技术。爆破技术在铁路、矿山以及水库等各种大型工程中在较大程度上起到较为关键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 工程建设也随之而逐渐增多, 爆破也渐渐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本文主要对爆破技术进行简要的概述。

关键词:爆破技术,爆破背景,工程爆破分类

参考文献

[1] 顾毅成, 史雅语, 金骥良.工程爆破安全[M].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2009.

[2] 冯叔瑜、朱忠节、马乃耀.大量爆破的设计和施工[M].人民铁道出版社, 北京, 1963.

爆破器材范文第2篇

一、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格遵守《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确保安全;

三、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发放、使用、清退制度》,领取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严防丢失、被盗等案件的发生;

四、要严格按规定领取爆炸物品,一人不准同时领取、携带雷管、炸药入坑,两人分别携带雷管、炸药入坑时,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五、从储存库至坑口运输过程中,必须将炸药、雷管放入专用运输箱中并加锁携带;

六、放炮后要认真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等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爆破器材范文第3篇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一、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瓦房店境内,路线起点位于盖亮线K66+190与熊万线交叉处,终点位于盖亮线K98+609与许蔡线平交处,路线全长32.423Km。本合同段按照瓦房店公路管理段的批复意见执行,主线采用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11m。

二、现场爆破流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申报审批

1、项目部下属各作业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每月申报炸药计划用量、毫秒雷管段数等。项目部安全科汇总统计后,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审批。

2、实际作业时提前一天填报好爆破物品使用申请单,并将申请单送至项目部安全科。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通知爆破物品配送公司。

(二)、保管

1、项目部根据配送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配爆破物品保管员。安平公司配送到现场后,由现场保管员负责保管。现场保管设铁皮箱,两把锁,爆破员保管员各一把,当天没有用完的器材通知安平公司及 时退库。

2、入库后保管员应签注物品到达的情况、数量,并将运输证回执联交回发证机关。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第1页共8页 工程名称:盖亮线熊万线交叉口至蔡房身段改造工程

(三)、使用及检查

1、使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通过专门培训,经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爆破作业证》,方可作业,无证不得作业。

2、对爆破员要进行定期考察,发现不能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作业证》,停止从事爆破作业的权利。

3、从业人员在使用爆炸物品前,必须认真填写爆破器材领用报告单,经主管签字审批后方可领用。

4、从业人员领取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履行领取、清退手续,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不得在作业地收藏。

5、使用爆炸物品的作业组,除上述应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外,必须实行爆炸物品领、耗、退登记及台帐管理。

6、严禁任何人将爆炸物品带回家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给他人。

7、从业人员在放炮前不得喝酒、作业中不得吸烟,必须坚持“双人双锁制”,不得违章作业。

8、放炮员携带爆炸物品入井时,必须将炸药、雷管分开携带,不得用一包混装。

9、作业前,爆炸物品必须避开电源和危险地段存放,以防引爆或压爆事故的发生。

10、使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接受项目部安全管理科和其他领导的检查和监督。

第2页共8页 工程名称:盖亮线熊万线交叉口至蔡房身段改造工程

11、任何部门的职工,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偷、被盗、私拿、私藏、私借、转让、转卖、转借时,必须向安全科报告,拾到爆炸物品者(无论好坏)一律上缴安全科。

(四)、警戒

装药前在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用三角旗设置警戒范围;作业区用警绳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警戒前应做好与警戒范围内村民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以尽量得到其理解和协助。

为确保安全,清场小组于爆破前1小时对警戒范围内进行清场工作,撤离警戒范围内的闲杂人员,特别是警戒范围内房屋里的村民,准备爆破前对清查区域进行检查。在确保警戒区内无闲杂人员的情况下向爆破组汇报,听从爆破组的命令,协助警戒小组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起爆5分钟后,经爆破专职人员对爆破现场安全检查,确认无拒爆、盲炮现象时,方可解除警戒。

(五)盲炮、哑炮的处理

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爆区有无盲炮。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盲炮,应在附近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处理盲炮时,应做好安全警戒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如有残余的爆破器材应收集销毁。具体处理的情况,应由处理人员填写登记卡片。

第3页共8页 工程名称:盖亮线熊万线交叉口至蔡房身段改造工程

处理钻孔爆破盲炮时,可选用下列方法:

a、因爆破网路而引起的盲炮,经检查和处理后,重新联线起爆; b、在盲炮孔附近投放裸露药包诱爆。

c、经测量定位,在盲炮周围钻孔、埋药起爆,消除盲炮浅点。

(六)、退库

当班爆破作业后,必须对火工品做退库处理,严禁存放在现场留到下一班使用或者过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退回火工品作分类登记,并经签字确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石方开挖爆破,按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省民用爆破物品管理实施细则》及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立爆破安全小组,负责爆破作业安全工作;

2、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布置;

3、火工品由专人现场保管,专人负责领取,当天没有用完的火工品必须登记入库;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没有戴安全帽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对在坡度较陡或危险的工作面进行钻孔装药或危岩的处理等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6、爆破作业不准在夜间、暴雨天、大雾天进行,同一爆区爆破作业不准边钻孔、边装药联网络作业;

第4页共8页 工程名称:盖亮线熊万线交叉口至蔡房身段改造工程

7、爆破时,在爆破安全区外设置警戒人员,以防飞石击伤过往行人和车辆;

8、爆破前,必须由爆破专职技术人员对使用引爆器材进行检查,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9、爆破前,必须对危险位置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爆破范围周边有关设施和建筑物的安全;

10、起爆5分钟后,经爆破专职人员对爆破现场安全检查,确认无拒爆、盲炮现象时,方可解除警戒。

大连永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盖亮线项目部

2013年5月30日

第5页共8页 工程名称:盖亮线熊万线交叉口至蔡房身段改造工程

仓库保管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条例》,遵守各级政府的法律和规定。

2、严格执行专库储存,对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做到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

3、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按规定手续发放爆破器材,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4、按规定进行出入库检查和登记,对剩余返回的爆破物品要认真清点入库。

5、保持库内安全设备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潮、防爆、防破坏等安全工作,并搞好卫生。

6、及时整改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爆破器材短少,丢失、被盗等情况,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

第6页共8页 工程名称:盖亮线熊万线交叉口至蔡房身段改造工程

爆破员职责

1.领用爆破器材时,必须会同安全员(监炮员)一起到仓库保管员处领取。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爆破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与安全员交回专库。并在《领用回收单》上签字。

2.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爆破器材专用箱》,加工起爆药包应在作业点加工房内进行,严禁在放炮现场或仓库内加工起爆药包,严禁爆破器材在塘口作业点加工房里过夜。

3.严禁爆破器材代领、代管、严禁无证作业、酒后作业、无关人员接触爆破器材,爆破员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严禁转场,否则视无证爆破。每年参加公安机关的年审,未经年审或年审不合格者,不能从事爆破作业。

4.严格按照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熟悉爆破现场,严格执行清场、点炮、解除三种信号。爆破后认真做好检查爆破情况,排除险石,对瞎炮采取措施,及时排除。

5.发生爆破伤亡事故,按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单位领导,主管局及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事故调查组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7页共8页 工程名称:盖亮线熊万线交叉口至蔡房身段改造工程

安全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6、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爆破器材范文第4篇

湖南邵阳至永州段

施工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汕头市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邵永高速邵阳合同段第二施工段

二00六年七月

前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为落实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提高邵永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管理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顺利地完成高速公路建设任务。为此制定施工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总则

1、为加强爆破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财产和人员安全,防止爆破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2、各施工单位(施工队、分包单位),在实施爆破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部门法规执行,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在实施爆破施工中,必须按照本企业资质允许的作业范围、等级从事经营活动。同时从事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取得双重资质。

4、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不同类别的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5、必须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建立专门的爆破作业组织。设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员。

6、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7、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8、爆破作业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必须符合有关条件并持有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二、责任分工

1、根据第二施工段具体情况和施工特点,由分包单位负责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爆破器材库区照明、避雷、围墙、刺网和“四防”等安全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储存证、使用证的年审和雷管打号、登记工作,凡未经打号的雷管一律不得发放使用。要求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

2、施工段负责对分包单位的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各环节的指导、检查等工作。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3、定期对涉爆管理人员及涉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教育培训。使其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三、 爆破器材的购买

1、爆破器材的购买应按有关计划,凭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到指定的经销单位购买。

2、购买爆炸物品时要持“三证一信”,即:《爆炸物品存储证明》、《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破作业证》和指挥部介绍信,到公安部门办理《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购买单应注明爆炸物品的品名、数量及规格型号、运输路线等,不得超量。

3、严禁自由买卖,私自购销,代购代销、非法转让或用爆破器材换取其他物品。

四、爆破器材的运输和储存

1、运输爆破器材要凭公安部门开具的《炸药物品运输证》、《炸药物品购买证》方准运输。

2、运输爆破器材要按规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且派熟悉爆破器材性能的人员负责押运。

3、运输爆破器材必需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① 运输车辆要使用全封闭运输车,不得使用三轮车,畜力车、自行车、摩托车、拖拉机、翻斗车和挂车运输。

② 不准夜间运输,不准载重加油,不准超速行驶、不准在城市和村镇街道停留。 ③ 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运输,更不能人货混装。

④ 严禁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途中停歇,严禁在爆破器材的附近吸烟、用火。 ⑤ 要有专门的押运人员,且不得少于两人,并配备相应的自卫设备和无线通讯器材。

4、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内,仓库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有关要求的规定。持有公安部门发给的《爆破物品贮存许可证》方证储存。

5、仓库要设保卫、管理。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需分库储存。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用火,不准超量存放,不准代存。

7、对过期和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要清理出库,登记注册、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指定地点销毁。

8、地面爆破器材库必须做到:

⑥ 建筑结构坚固,库房实行双门双锁向外开启。 ⑦ 库门包铁皮并使用防盗锁套。

⑧ 窗户用直径14mm以上的铁棍横竖焊为一体,间距不大于15cm并装入墙内。 ⑨ 雷管库地面应垫胶皮垫;

⑩ 库房内通风、消防、避雷照明设备完好有效; ⑪ 围墙、刺网状况良好,有人定期维修; ⑫ 及时清除库区内杂草及其他易燃物; ⑬ 通讯设备完好并保持畅通;

⑭ 警卫人员每班不少于两人并配有自卫性设备,“四防”措施健全。

五、爆破器材的发放、领取和使用

1、保管员发放爆破器材必须检验爆破员爆破作业证和由施工负责人,带班长和调度签发的领料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发放数量、品种登记清楚。

2、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两人以上,且亲自运送、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器材要当天送回。

3、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不得进入库内,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能同一人领取。

4、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设备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5、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借、私藏或转卖炸药物品,违者从严查处并负法律责任。

6、 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承担。爆破员要经过单位审查和培训合格并持有公安部门发给的《爆破作业证》,才能从事爆破作业。培训每年至少要一次,证件每年审核一次。政治上不可靠、品行上有劣迹,生理上有缺陷的人员不得从事爆破工作。

7、 严格执行爆破员工作日志制度。爆破员、施工负责人、带班长、保管员和调度员应对每日发放的爆炸物品领料数量、品种核对无误后签字存档。

8、 对爆破员应不定期考察,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或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应收回《爆破作业员证》。

9、 执行雷管打号制度,爆破员每人一号。

六、监督检查

1、涉爆单位要高度重视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要不间断的组织安全、工程技术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单位自检每周至少一次,抽检不定期进行,主要检查项目: ①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②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③责任是否落实; ④各项设施是否完好; ⑤操作程序是否合法; ⑥贮存是否分类、超量;

⑦各种帐、卡、物、册是否登记齐全。

3、要把检查重点放在施工一线: ①是否专门的爆破人员进行爆破施工; ②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③施工现场有无私藏、私留现象和残留的爆炸物品; ④是否正式爆破员运送爆炸物品。

4、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宿舍、临建房等地点的安全检查力度,杜绝爆炸物品外流。

5、各项目部对查处的问题自身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七、奖惩

3 a) 凡认真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本细则,在爆破施工和预防爆破事故方面作出成绩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b) 在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销毁爆破器材中对违反国家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本细则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收缴有关证件、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爆破施工安全规定

(一)爆破设计 1 一般规定

1.1 爆破工程均应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

1.2 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编制。

1.3 爆破设计前,应对爆破区域进行地形、地质勘测,对爆破区域或周围环境、建(构)筑物进行调查。

1.4 爆破施工过程中,发现地形测量结果和地质条件、拆除物结构尺寸、材质等与设计依据不相符时,应及时修改设计或采取补救措施。

1.5 各种爆破作业均应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实施,爆破说明书、设计书修改和补充文件均应编号存档,并与爆破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和总结。

1.6 爆破设计书和爆破说明书的设计内容: A1.说明书 说明书应包括:

工程概况、环境与技术要求:

爆破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爆破体结构、材料及爆破工程量计算; 设计方案选择;

爆破参数选择与装药量计算; 药室及洞室布置、钻孔设计; 爆破安全距离计算; 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 施工机具、仪表及器材表; 爆破施工组织; 工程投资概算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A2. 图纸 图纸应包括: 爆破环境平面图;

爆破后地形图、地质图或爆破体结构图; 药包布置平面图和剖面图;

4 药室和导硐平面图、断面图; 装药和填塞结构图; 起爆网络设计图;

爆破安全范围及岗哨布置图; 防护工程设计图。 1.7设计审批

1.7.1 A.B.C.D级爆破工程,应经有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准开工。 1.7.2 一般岩土爆破设计书或说明书由单位领导批准。

(二)爆破作业环境的规定

1.1 爆破前应对爆破周围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2 爆破场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a、岩体有帽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b、爆破会造成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c、爆破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 e、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f、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h、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i、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j、未按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及本细则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的。

1.3 露天、水下爆破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到以下特殊恶劣气候、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a、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 b、雷电、暴雨雪来临时;

c、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超过1000m时;

d、风力超过六级、大浪大于0.8m时、水位暴涨暴落时。 1.4 高温环境的爆破作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爆破工程施工 1 施工组织

1.1 所有爆破施工,都应设爆破指挥组或指挥人,指挥组应适应爆破类别、爆破工程等级,周围环境的复杂程度和爆破作业程序的要求。并严格按爆破设计与施工组主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安全。

1.2施工通告

1.2.1

A级或B级C级D级爆破和新开点的爆破设计经批准后开工前1天-3天应在作业地点张贴施工通告。通告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爆破作业时限等。

5 1.2.2 装药前1天-3天应发布爆破通告,内容包括:爆破地点,每次爆破

时间、安全警戒标志,起爆信号等。爆破通告除以书面形式通知当地有关部门、周围单位和居民外,还应以布告形式进行张贴。

1.2.3邻近交通要道的要爆破要临时交通管制时,应预先申请并至少提前3天到交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发布爆破施工交通管制通知。

1.2.4在邻近通航水域进行爆破时,应在3天以前通知港航监督部门。

1.2.5爆破可能危及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线路以及运输交通隧道时,爆破前都应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1.3 施工现场清理与准备

1.3.1

各级爆破施工要根据爆破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场地条件,对施工现场进行规划,开展清理与准备工作。

1.3.2 场地规划内容:

a、作业面划分及其程序编排,爆破与清运交叉循环作业时,制定减少相互干扰的措施; b、有碍作业的障碍物拆除与处理方案; c、现场机械配置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d、进出现场的主要通道及各作业面临时通道布置;夜间施工照明与施工用风、水、电供给系统建设方案、施工器材、机械维修场地布置;

e、施工爆破器材现场临时保管、施工用药包现场制作与临时存放场所安排及其安全保卫措施; f、施工现场安全警戒岗哨、避炮防护措施与工地警卫值班设施布置; g、施工现场防洪与排水措施安排。

1.3.3 开始施工前,应制定安全与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4 通讯联络

1.4.1

爆破指挥部应与爆破施工现场、起爆站、主要警戒哨建立并保持通讯联络;不设指挥部的,在起爆站与警戒哨间应建立保持通讯联络。

1.4.2 通讯联络制度,联络方法应由指挥长或爆破领导人决定。

1.4.3 通讯联络可使用小型无线电台、无线电话或便携式对讲机、移动电话,并应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1.5 验收

1.5.1 装药前应对炮孔、药壶、蛇穴、洞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纠正或报告爆破工作领导人进行设计修改。

1.6 爆破器材、起爆方法与起爆网路

1.6.1 各种爆破作业均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起爆器材。 1.6.2 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1.6.3 在爆破过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新仪表,应经有关部门或经受权的行业协会批准。

6 1.6.4 在潮湿或有水环境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应作防潮防水处理,使用抗水炸药时,应对起爆器材作防水处理。

1.7 在实施爆破作业前,应对起爆器材作现场测试、检验。

a、对所使用的爆破器材进行现场检查; b、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

c、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 爆破器材现场检查项目应包括: a、 b、 c、 1.7.1 a、 b、 c、 d、 雷管管体不应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不应歪斜;

导火索和导爆索表面要均匀且无损伤、油污、穿孔、端头封口; 粉状销铵类炸药不应吸湿接块、乳化和水胶扎炸药不应稀化和变硬、 起爆电源及仪表的检验包括: 起爆器的充电电压,外壳绝缘性能;

采用交流电起爆时,应测定交流电压,并检查开关,电源及输电线路是否符合要求; 各种连线、区域线、主线的材质,规格、电阻值和绝缘性能; 爆破专用电桥、欧姆表和导通器的输出电源及绝缘性能;

1.8 起爆器材加工

1.8.1

起爆器材加工,应在专用的房间或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不应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处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

1.8.2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有防护罩。铺有软垫并带有凸缘的工作台上操作。

1.8.3

切割导火索或导报管应使用锋利刀锯在木板上进行。每盘导火索或每卷导爆管,两端均应切除不少于50mm。

1.8.4

雷管内有异物时,不应用工具掏或用嘴吹,应用手指轻轻地弹出杂物;杂物弹出的雷管不应使用。

1.8.5

将导火索或导爆管插入雷管时,不应旋转摩擦。金属壳雷管应采用安全紧口钳紧口,纸壳;雷管应采用胶布捆扎牢固或附加金属箍圈后用安全紧口钳紧口。

1.8.6 加工好的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分开存放,信号管应制作标记。

1.8.7 加工起爆药包和起爆药柱,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作业用量。 1.9 起爆方法

1.9.1 下列情况不应采用导火索起爆;

a、洞室爆破、城建浅孔爆破,拆除爆破、深孔爆破和水下爆破; b、借助于长梯子、绳索和台架才能点火的工作面; 1.9.2 导火索起爆时,宜采用一次点火法。 1.9.3 采用导火索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 a、 b、

信号管和记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三分之一; 应采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不应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7 c、 单人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或分组一次点火的组数)不得超过10根(组);导火索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

不得短于1.2米; d、 多人点火(或连续点燃多根导火索)时,应制定其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掌握信号管或记时导火索的燃烧情况,信号管响后或记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均应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1.9.4 城镇浅孔爆破和拆除爆破不应使用孔外导火索起爆;

1.9.5 在杂散电流大于30A的工作面或高压线射频电流安全允许距离之内,不应用不普通电雷管起爆。

1.10 起爆网路

1.10.1 各种起爆网路,均应使用经现场检验合格的起爆器材。 1.10.2 起爆网络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连接。

1.10.3 在可能对网路造成损害的部位,应采取措施保护穿过该部位的网络。 1.10.4 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的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制。

1.10.5 在分别实施导爆索网络,电力起爆网络和导爆管起爆网络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1.11 装药

1.11.1 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人员应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药壶、蛇穴、药室进行检查。

1.11.2 从炸药运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运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1.11.3 各种爆破作业都应作好装药原始记录。记录应包括装药基本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1.11.4 在黄昏和夜间等能见度差的条件下,不宜采用进行地面及水下爆破的装药工作。如确需进行装药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保证作业安全。

1.11.5 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

1.11.6 爆破装药用电照明时,在距离爆破器材20M以外,可装220V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和洞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1.11.7 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装药包或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安全蓄电池,安全等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1.11.8 炮孔及药壶。蛇穴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1.11.9 不准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起爆药包装入后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后续药卷直接冲击起爆药包。

1.11.10 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1.11.11 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

8 1.11.12 若需预装药作业,应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实施。 1.12 填塞

1.12.1 深孔、浅孔、药壶、蛇穴爆破装药后都应填塞不应使用无填塞作业。 1.12.2 不应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水下炮孔可应用碎石渣填塞。 1.12.3 用水袋堵塞时,孔口应用不少于0.15米的炮泥将炮孔填满堵严。

1.12.4 小钻孔和向上孔堵塞时 ,不应在起爆药包或起爆药柱至孔口段直接填入木楔。 1.12.5 不应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1.12.6 分段药包孔的规程,其间隔填塞长度按设计要求执行。

1.12.7 发现有填塞物卡孔应及时进行处理(可用非金属杆或高压风处理)。 1.13 爆破警戒和信号:

1.13.1 爆破警戒范围的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确标志 ,并派出岗哨。 1.13.2 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1.13.3 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1.13.4 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允许起爆人员起爆。

1.13.5 解除信号: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1.13.6 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或附近人员能听到或看到。 1.14 起爆后检查等待时间

1.14.1 露天浅孔爆破,爆破应超过5分钟,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 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分钟才能进入爆后检查。

1.14.2 露天深孔爆破及药壶、蛇穴爆破,爆破后超过15分钟方准备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1.14.3 露天爆破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破区。 1.15 爆破后检查及处理内容:

1.15.1 一般岩石爆破应检查的内容有: A、确认有无盲炮;

b、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

1.15.2 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

1.15.3 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上交,集中销毁。 1.15.4 盲炮的处理

1.15.5 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员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警戒区。

1.15.6 应派有经验的爆破人员处理盲炮。

1.15.7 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

9 1.15.8 导爆索和导爆管起爆网络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破损或断裂。 1.15.9 发现有破损或断裂应修复后重新起爆。 1.15.10 不应拉出或掏出炮孔和药壶中的起爆药包。

1.15.11 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集中起来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1.15.12 盲炮处理后应有盲炮处理填写登记卡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愿意,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

1.16 裸露爆破的盲炮,可去掉部门封泥,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如发现炸药受潮变质,则应将变质炸药取出销毁,重新敷药起爆。

1.17 浅孔起爆的盲炮处理

1.17.1 经检查确认起爆网络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1.17.2 可打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不应小于0.3米,对于浅孔药壶法,平行孔距离炮壶边缘不应小于0.5米。为确认平行炮孔方向,可从盲炮掏出部分堵塞物。

1.17.3 可用木、竹或其他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的堵塞物掏出,用药包引爆。

1.17.4 可在安全地点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但应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1.17.5 处理非抗水硝铵炸药的盲炮,可将堵塞物掏出,在向孔内灌水,使其失效,但应回收雷管。

1.17.6 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孔方向、装药数量和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1.18 深孔爆破的盲炮处理

1.18.1 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未变化者,可重新联网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连线起爆。

1.18.2 可在盲炮孔口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炮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

1.18.3 所用炸药未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时,可取出部分堵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

1.18.4 其他方式爆破施工盲炮的处理,也应遵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 1.19 爆破总结

1.19.1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填写爆破记录。

1.19.2 每或一次较大的爆破工程施工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爆破总结应包括:

a、 b、 设计方案、参数、评述。提出改进设计的意见。

施工概况,爆破效果及安全分析,提出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以及防范办法,提出改善施工工艺的措施。

10 c、 经验和教训。

爆破器材范文第5篇

乙方:(承租方)

乙方因拍摄电影《》剧组租用甲方器材,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将乙方(所出具的器材使用单位依据)器材清单内所列器材及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 本合同所租用器材物品只限于拍摄《黄金福将》剧组使用。不得转租、转用或给第

三方使用。

二、 租金结算:器材租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共计天,日租金额元人民币,共计元人民币。

1.乙方在提取设备时,付第一期租金,即元人民币,计使用天,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拍摄期间第二次付款年

日起至年月日止。

3. 拍摄期间第二次付款元人民币,计使用年

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在每阶段到期的前三天付下一阶段租金如

未按时付款,甲方在上阶段截止日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拍摄,返还所有器材。如提

前拍摄完毕,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收取的多余租金退还乙方。

4.租用时间以乙方到甲方提取器材出库当日开始计算。如乙方需要延长使用,应在截止日

前48小时与甲方协商,签订续租协议,如双方无异议,有关延期使用期间的有关

事宜,仍按原合同继续执行,如双方对续租期间的事宜有异议,需要重新签订续租

协议。延期使用期间租金每日元人民币,每天付款一次,付款金

额为元。

三、乙方在提取摄影器材时应认真核对器材的型号、规格、器材数量、完好程度和使用性

能等,并在上述器材清单上做出书面确认。

四、乙方在器材租用期间应爱护器材,按照正常操作规则使用器材,并妥善安置及存放以

确保器材物品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五、乙方在器材租用期间如因器材本身质量或技术问题而影响到正常拍摄时,甲方负责器

材维修、调试。在器材维修、调试期间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解决替代器材的相应问

题,但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未按正常操作和没有妥善安置器材,而造成器材的丢失、损毁或人员伤亡,乙方

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同时照常支付租赁期间的器材租

金。

七、甲方向乙方派出随器材人员,随器材人员的职能是器材维护和电池充电。

八、甲方的随器材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剧组的规章制度,如随器材人员在没有正当理由情

况下不服从乙方统一调度和日常管理,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调换随器材人员。

九、乙方应付予甲方随器材人员日常补助元(器材费用外),在租用期间甲方人

员的食宿、差旅、正常的医疗、工伤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出现问题由乙方负

责处理。

十、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器材及物品用于合法使用,不得用于任何法律禁止或限制使用,并

不得将甲方的器材及物品用做售卖、寄卖、留置、抵押、按揭、租赁等损害甲方合

法权益的用途。

十一、在租赁期间甲方仅以暂时交托形式将出租的器材及物品租于乙方使用,始终保留其

所有权。

十二、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将有关的器材及物品运至甲方所指定的地址,归还甲方并经

甲方检查器材及物品质量完好,双方验收签字,完成返还手续。

十三、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交纳总合

同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给未违约方。如其中一方不履行或未完成履行本合同,另

外一方有权诉诸法律。

十四、本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书写,法律纠纷应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解决。 十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十七、使用器材详见器材清单。

备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署者:签署者: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爆破器材范文第6篇

甲方:江苏苏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黔西县杜鹃大道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方:贵州建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 黔西县杜鹃大道新建 工程中道路现场 石方爆破专业 专项工程建立.施工合作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协议文件组成 1.1本协议条款。

1.2施工设计图纸、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1.3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可适用的相关条款。 1.4甲方对乙方出具的书面通知或要求。

1.5在工程实施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其他补充办议(如有)。

二、工程概况及合作范围

2.1工程名称:黔西县杜鹃大道新建工程 2.2工程地点:黔西县 2.3合作范围:乙方负责由甲方总承包实施的黔西县杜鹃大道新建工程中施工现场石方爆破施工(包括:甲方指定部位含取土场爆破部分)。

2.4合作方式:专业工程施工合同

2.5合作内容:乙方负责爆破工程所需的工人、机械、材料,包括水、电、机械设备、炸材(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的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管理等,以及完成该专业工程所需的一切措施及费用。

2.6合作原则:

2.6.1协议一经签订实施即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理解熟悉本协议条款。 2.6.2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组织安排施工。 2.6.3乙方应执行甲方对业主、监理作出的一切书面承诺。 2.6.4乙方应执行业主、监理对甲方的所有书面要求。

三、工期要求

3.1开工日期: 3.2完工日期:

3.3工期目标:

1、乙方必须无条件响应甲方对业主方的工期承诺,在指定的工期时间要求内完成该专业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布置的工程进度计划及工期节点目标实施,除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洪水及其它自然灾害等),及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或延误外,其它任何情况下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如不能按甲方进度计划及工期节点目标实施,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或终止协议,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责任。

四、工程价款的确立及支付

4. 1 工程单价:石方爆破每立方米捌元伍角人民币、新滩六组控制爆破每立方米加价一元人民币(包干单价),包干单价指乙方完成该专业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包括水、电、机械设备、炸材(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的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管理等,及其它辅助材料、爆破器材采购运输、钻孔费用、人工工资、爆破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购买或租赁及维护费、工程管理费、利润等以及完成该专业工程所需的—切措施及费用。该单价不包括爆破后弃料的挖运。

4.2工程量确认:

1、爆破前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对现场需爆破的石方断面进行实际测量,经计算确认后作为计价工程量依据。

2、乙方必须按照路基爆破施工的相关规范要求、标准以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路基边坡、路槽基底、沟槽等特殊部位需进行光面爆破、预裂爆破等特殊工艺时,乙方需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超爆或爆破不到位、不达标等均不作为计价工程量。

3、乙方需保证爆破后的石块粒径能满足甲方挖掘机正常挖、装作业及石方路基铺筑的粒径规范要求,乙方需对超出粒径规格的石块进行二次改炮,且最大粒径大于50公分的不超过10%,否则不作为计价工程量。 4.3工程总价:860万元(暂定),按照4 .2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总价。

4.4 工程款支付:乙方爆破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60%,路基工程结束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30%.余下10%在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付清。

五、项目联系人

5.l甲方委派 为项目现场联系人。

5.2乙方委派 为项目现场联系人。

六、材料供应及管理

6 .1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自行选择、采购、运输及保管。

6 .2甲方临时供应柴油:施工中的柴油暂由甲方提供,月底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

除。

七、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

7.1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相关协议实施,制订完善的管理体系、管理网络及应急预案并上报甲方审批,施工工期质量、进度、安全均应满足甲方要求。

7.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业主、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在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合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7. 3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并严格遵照甲方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执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上”的方针,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7 .4、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各种安全措施及制度,对涉爆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乙方在爆破作业中严格按施工流程进行爆破,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爆破周围企业、民房、建筑物、结构物、杆线及人员的安全,专职安全员必须在现场监督。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和赔付,并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工程总价10%的处罚,直至终止协议。

7.5、乙方应加强与甲与现场施工人员的配合,保证爆破施工的质量,应满足图纸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并且要确保石方道槽的平整度达到基本要求,确保爆破体利于甲方的挖、装、运施工作业。

7.6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甲方统一要求及布置,乙方配合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的所有工作在涉及文明工地建设时,必须接受业主、监理及甲方的监督和要求。

7.7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务工"三证"方可上岗,特殊岗位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上岗资质。

7.8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造成影响的,甲方即发出整改处罚通知单,如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扣除工程总价款的5%罚款进行处理,直至终止协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8.1甲方负责工程期间与业主、设计 、监理及工程其他相关主管单位部门的日常工作对接和联系,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8.2甲方负责联系办理征地拆迂事宜,提供乙方施工作业面、负责向乙方提供施

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网络资料,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及有关技术资料,并负责主要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

8.3甲方在开工前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正确的施工用图,下达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环保措施和要求。

8.4 甲方负责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对事故责任进行处理。

8.5甲方负责监督、管理和检查乙方完成协议约定内容及业主、监理要求工作的情况,若发现乙方不按照协议要求履行,造成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环保损失时,己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并接受甲方对乙方处以工程总价10%罚款的处罚,直至终止协议。

九、乙方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按实际情况,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报相关管理机构批准,并报送甲方备案,并在实施中严格执行。施工前将场地布置方案及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及开工。

9.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管理,按甲方进度所需的工程量和技术要求进行爆破施工乙方必须按时、按量完成。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和甲方要求配置满足要求且数量足够的人员及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进场施工。乙方在工程实施前必须将下列人员报业主、甲方备案: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爆破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并达到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9.3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和甲方要求配置相应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驻现场办公,并保证主要岗位工作人员相对稳定。主要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必须上报甲方并由甲方统一调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本工程。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三日内增加满足要求的人员,否则甲方将指派人员替代直至乙方人员进场,期间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4乙方按国家规定施工作业,不得违规操作,在现场相关人员的思想、业务安全教育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作业人员必须凭证上岗。如因乙方施工中管理措施不当被通报处理,由此产生对业主及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甲方将对乙方作出与业主相同的处罚措施。

9.5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管理、材料管理及核算制度等,并严格执行甲方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工程施工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照明以及场地看守和警卫,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9.6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因违规操作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因乙方野蛮施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抢险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9.7乙方在爆破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严格火工产品的领用、保管制度,并加强对现场火工材制的监管工作,配备好临炮员对当天未用完的雷管、炸药及时入库。因爆破原因涉及的地方矛盾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

9.8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具有身份证属于合法公民,乙方应根据工程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好各种流动人口证明、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所有人员必须登记花名册,如有变动及时通知甲方。

9.9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生产纪律及规章制度,施工期间严禁出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盗赌博等违纪进法行为,否则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处以5000元/次罚款,并视情节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9.10乙方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安全知识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约定事项

1O. l本工程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未达到业主、监理要求时,甲力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无效时,甲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乙方已完成工程总价的5%罚款)直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和阻止,甚至终止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责任。

10.3协议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约执行,乙方如不履行约定,施工期内发生无故停工待料、罢工、聚众闹事、中途撤场等现象或甲方认为乙方已无力完成及履行工程任务和协议条款,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责令乙方退场,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并由此造成的损失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4 乙方必须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发放民工工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

一、违约责任

11.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规定,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前面相关条款明确阐述的责仟及处罚外,如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延误,按照每延迟一天支付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进行违约赔偿。

11.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可提请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十

二、附则

12.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决算支付后自行终止。

12.2本协议如有求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书面协议作为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协议的附件也作为协议的正式内容,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违反附件条例同样视为违反协议承诺。

12.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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