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施工总结范文

2024-02-19

爆破作业施工总结范文第1篇

(1)、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

凡属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行施工作业。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5)、不准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不准将带电产品及未关闭的手机带入禁区内。 7)、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禁区参观戏耍。 8)、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9)、不准有私愤情绪进入禁区从事施工作业。 10)、不准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二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待工整顿,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2)、爆破作业人员:

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管理员和爆破器材试验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职责要求自己,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 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和带电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未清除散杂电源线,配电盘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20M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工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员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二次罚款2000-4000元,并待工整顿,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上报公司或取消爆破施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员

凡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和安全员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还必须执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四严格”。 1)、严格服从公司安全管理,并执行管理细则,实施任务。协助公司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关,把隐患降到最低点。 3)、严格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涉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提高涉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定期召开安全议会,并做好安全议会记录。

4)、严格执行公司传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问题不徇私舞弊,对违章操作行为人决不姑息、当机立断,强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凡涉爆作业安全员没有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自己,没有搞好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根据现场发生事故的大小追究其责任,小事故损失10000元以下的罚款现场施工安全员1000元,大事故在50000-100000元以上的,罚款5000-10000元,并取消安全管理员资格。

凡是经公司许可进入施工现场的押运员、库管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胸牌标志,执行实施细则“六杜绝”。

1)、杜绝对爆破器材押运、入库、发放、交接、登记几次累计签字模糊账。

2)、杜绝对无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人员以及不认识的非施工人员发放和看管爆破器材。

3)、杜绝炸药、雷管混装、混库,以及其他闲杂物资混入库。 4)、杜绝保管人员、押运员身带火种、以及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押运爆炸物品或进入库房。

5)、杜绝酒后运输爆炸物品,库管员酗酒值班。

6)、杜绝爆炸物品库房间断无人值班看守或交给无关人员代管代守。 凡爆炸物品押运员、库管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5000元,二次停止上班,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上报公司或公安部门,并取消资格证。 (4)、施工现场负责人

凡属公司工程发包、分包或指派施工的负责人,统称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竖立“五个坚持”。

1)、坚持服从公司管理,按设计、指令计划工程组织施工。 2)、坚持安全第一,树立“时间是金钱、安全促效益”的理念。 3)、坚持维护正确对待安检人员,配合现场安全检查,接受合法建议和公正的违章处理。

4)、坚持把好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第一关,争取工程完工无事故发生。

5)、坚持不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执行安检人员现场处罚和整改措施。

凡属公司工程现场负责的施工负责人员,没有坚持以上行为之规定者,在施工过程期间造成2000-5000元损失者,处现场施工负责人500元罚款,造成10000-50000元以上损失者,处施工队(组)1000-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扣除该工程施工单位所交公司全部安全保证金。

(5)、施工现场爆破器材管理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爆破器材,必须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强化管理实施细则“四个禁止”。 1)、禁止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发放爆破器材。

2)、禁止施工单位和个人转让、转借、出借、抵押、赠送、乱藏或非法买卖爆炸物品。

3)、禁止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将剩余爆炸物品不退库、私藏私储存或造成丢失。 4)、禁止施工单位将在工地上的爆破器材交给无安全作业证人员及无关人员看管、搬运和领退。

凡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如在现场施工工地丢失炸药壹包(条)罚款2000-5000元,丢失雷管壹发罚款5000-10000元,经有关部门确认属丢失并追收回库后,并奖励200-1000元给拾者上交者。 (6)、特别条款

1)、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配合安检人员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多次违章作业人员坚决清除出施工队伍,消除隐患。

2)、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公司指派的安全监督员在检查安全工作期间受法律保护,严禁违章肇事人员围攻打骂安检人员或阻扰检查工作,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责任。

3)、安检人员在现场执行安全检查时,执行教育为主,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上报并追查责任的原则。

4)、安检人员对违章罚款,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三人为证的处理方法,以加强安全教育为主,罚款促进安全教育原则。 5)、罚款要违章人员签字认可,上交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同,施工队财务处理。在工程业主方结账或工程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6)、如果违章肇事者拒绝签字或无理取闹,安检人员立即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处理,否则停工整改,造成停工损失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7)、在工程施工期间安全工作要认真抓好,从工程开始施工到竣工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公司将给予奖励,以资鼓励。 (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许可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

(二)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未按照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

(三)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邮寄或者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没收非法的民用爆炸物品,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施工队伍违反上述条款,我公司在民爆管理条例基础上进行双重罚款。

应急救援预案

1、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源分布

打眼、装药、联网、爆破施工中,危险源主要存在于施工现场: (1)爆破钻孔、装药、网路连接作业有高空作业,且作业场地狭窄,稍不留心,可能发生人员坠落事故;

(2)爆破钻孔、装药、网路连接作业在烟囱底下,若烟囱上部有破碎砖块,可能引起坠落物伤人事故;

(3)火工品现场加工、装填过程中,如不按规程操作,可能发生意外爆炸事故;

(4)火工品现场加工、填装过程中,若管理不严,可能流失火工品而引发事故;

(5)爆破部位防护不当,爆破飞石可能发生伤人、损害设备及建筑物;

(6)不有效控制爆破震动,使其在安全范围内,可能对损害爆源附近的建筑物;

(7)若部分炮孔拒爆,导致烟囱未按设计方向倾倒,可能砸坏周围建筑物;

(8)若部分炮孔拒爆,未起爆的雷管和炸药在清查过程中可能引爆,引发事故。 2)、事故预防措施

在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之后,能有效消除可预见的安全事故隐患,但要做到万无一失、有备无患,还必须采取以下事故预防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爆破施工前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逐一指出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

(3)火工品现场加工现场拉警戒线,非施工人员不得靠近; (4)对爆破部位加强覆盖;

(5)利用微差起爆技术降低爆破震动;

(6)爆破安全距离设计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7)爆破前,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指挥部下各部门的职责; (8)爆破前,通过爆破危险区域的供电、供水和煤气线路必须停止供给30分钟,以防爆破震动引起供电线路短路,造成大面积停电或发生电器火灾,或供水、供气管道泄露事故;

(9)起爆器按两套准备,以免因起爆器具故障而延误起爆时间; (10)请求公安和有关部门配合爆破警戒、交通阻断工作,同时做好相应不测情况的安全保卫工作;

(11)请求医疗急救中心配合爆破时的紧急救护工作。 应急指挥部 现场临时医疗组 后勤供给组 保卫疏导组 伤员营救组 现场技术组

发生事故后,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以最快速度查明事故具体情况,启动应急组织机构,各小组同步开展工作。 3)、事故现场总指挥的职能和职责

(1)负责所有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 (2)对现场事故评估;

(3)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和执行; (4)控制紧急或突发状况; (5)现场应急反应行动的指挥;

(6)做好应急救援处理现场指挥权转化后的移交和应急救援处理协助工作;

(7)做好清场、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系工作;

4)、现场技术组的职能和职责

全部拒爆或部分拒爆,爆而未倒或未按设计方向倾倒时, (1)负责查明原因;

(2)负责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 5)、伤员营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1)引导现场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2)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及时与救护部门联络,确保伤病人员及时治疗; 6)、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1)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工作;

(2)疏散施工场区外的居民撤出危险带; 7)、后勤供给组的职能和职责 (1)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 (2)及时输送后勤供给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8)、现场临时医疗组的职能和职责

(1)对受伤人员作简易的抢救和包扎工作; (2)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9)、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大致情况,救治伤员,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爆破总指挥应根据事故的危机程度,启动应急救援系统,进行事故救援工作。万一发生安全事故,采取以下措施:

(1)按照应急小组分工各司其职,按应急响应程序展开工作; (2)先将现场紧急情况分别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再由总公司和爆破公司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3)若爆而未倒,现场技术组根据实际条件,采取贴壁药包或重新钻孔装药的方法进行处理;若未按设计方向倾倒,现场技术组留在清查现场,以备处理可能拒爆的火工品;

(4)保卫疏导组立即在事故外围设臵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防止事故现场遭破坏,为现场实施急救创造条件;

(5)伤员营救组立即开始工作,在不破坏现场事故的情况下进行排险抢救,并与当地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将事故进行控制,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6)后勤供给组按既定方案进行物资和材料供应,将备用物资和材料及时运送到位,并安排好其他各项后勤工作;

(7)应急指挥部判断事故程度以确认应急响应类别,超过本公司范围时应申请扩大应急,申请街道甚至区级支援,并与街道、区级应急遇案接口启动。

若发生重大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 (5)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

事故报告应遵循做到“速度、标准”的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即标志着应急救援组织投入运行,有关领导和应急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有效组织人员、车辆和机械设备实施应急处理。

(1)封闭事故现场,避免人员围观,导致现场混乱或造成二次事故;以人为本,力争将人员伤亡及物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救援的,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

(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一应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4)根据现场情况,调配救援设备或应急施工机械设备到达现场。 (5)沉着应对,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切忌慌乱失措,草率处理,以免酿成新的事故。

爆破作业施工总结范文第2篇

1、承接爆破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爆破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爆破作业许可证书,爆破作业人员应按核定的作业级别,作业范围持证上岗。

2、爆破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程序,由承接爆破工程的施工企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将经安全评估完善后的爆破工程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

3、项目监理部依据GB50201-20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及相关法规,对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和技术审核。

石方爆破应根据工程特点、地质条件、工程量大小、施工条件和气象条件等合理选用爆破方法,其爆堆高度、爆落范围、石渣块径等均应与装渣方法相适应。

4、经安全评估完善后的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报经所在地公安部门批准。

二、爆破作业前,监控承建单位做好下列安全准备工作:

1、建立指挥机构,明确爆破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2、确定爆破源与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的安全允许距离;

3、在危险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爆破地震、飞石和冲击波的破坏;

4、防止爆炸有害气体、粉尘、噪声等对人体的危害;

5、在爆破危险区的边界设立警戒哨和警告标志;

6、发布爆破通告,将爆破地点、每次爆破起爆时间、安全警戒范围、警戒标志、起爆信号等以书面形式通知当地有关部门、周围单位和居民,并以布告形式进行张贴。

7、爆破指挥部应与爆破施工现场、主要警戒哨建立并保持通讯联络。

三、爆破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控

1、爆破施工时,承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2、梯段爆破作业最大一段起爆药量(换算为2 号岩石硝铵炸药用量)不得大于施工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有关规定值,承建单位应严格控制最大一段起爆药量不得大于施工技术规范、设计要求有关规定值及公安部门批准的最大装药量。

3、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应由承建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负责,组织制定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安全制,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

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检验、使用、销毁等,应遵守国家关于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起爆器材的加工,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用量。

4、承包单位完成爆破作业后,应超过爆后检查时间,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爆后检查内容应包括:(1)确认有无盲炮;(2)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岩、危石;(3)松软岩土或砂矿床爆破后,应在爆区设置明显标志,并对空穴、陷坑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塌陷危险后,方准许恢复作业。

5、处理盲炮前,承建单位爆破领导人应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警戒区。

处理盲炮,承建单位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执行。

6、爆破工程使用的爆破器材,应根据使用条件选用,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的爆破器材,严禁自配制炸药。

7、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处置不合格及剩余的爆破器材。

8、爆破器材临时储存必须得到邹城市公安部门的许可。

9、爆破区域的杂散电流大于30mA时,宜采用非电起爆系统。使用电雷管在遇雷电和暴风雨时,要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将已连接的各主、支网线的端头解开,并将导线短路或断路,用绝缘胶布包紧裸露

2 的接头后,快速撤离爆破危险区并设警戒。

10、现场使用的起爆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定期检查标定,确保性能良好。

12、在有水环境进行爆破时,爆破器材应满足抗水、抗压的要求。

13、爆破器材的现场检测、加工必须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

14、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爆破设计进行装药,当需调整时,应征得现场技术负责人员同意并做好变更记录。在装药和填塞过程中,应保护好爆破网线;当发生装药阻塞,严禁用金属杆(管)捣拥药包。爆前应进行网路检查,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再起爆。

15、实施爆破后应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人员进入爆破区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处理。

爆破作业施工总结范文第3篇

湖南邵阳至永州段

施工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汕头市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邵永高速邵阳合同段第二施工段

二00六年七月

前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为落实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提高邵永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管理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顺利地完成高速公路建设任务。为此制定施工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总则

1、为加强爆破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财产和人员安全,防止爆破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2、各施工单位(施工队、分包单位),在实施爆破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部门法规执行,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在实施爆破施工中,必须按照本企业资质允许的作业范围、等级从事经营活动。同时从事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取得双重资质。

4、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不同类别的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5、必须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建立专门的爆破作业组织。设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员。

6、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7、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8、爆破作业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必须符合有关条件并持有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二、责任分工

1、根据第二施工段具体情况和施工特点,由分包单位负责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爆破器材库区照明、避雷、围墙、刺网和“四防”等安全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储存证、使用证的年审和雷管打号、登记工作,凡未经打号的雷管一律不得发放使用。要求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

2、施工段负责对分包单位的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各环节的指导、检查等工作。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3、定期对涉爆管理人员及涉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教育培训。使其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三、 爆破器材的购买

1、爆破器材的购买应按有关计划,凭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到指定的经销单位购买。

2、购买爆炸物品时要持“三证一信”,即:《爆炸物品存储证明》、《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破作业证》和指挥部介绍信,到公安部门办理《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购买单应注明爆炸物品的品名、数量及规格型号、运输路线等,不得超量。

3、严禁自由买卖,私自购销,代购代销、非法转让或用爆破器材换取其他物品。

四、爆破器材的运输和储存

1、运输爆破器材要凭公安部门开具的《炸药物品运输证》、《炸药物品购买证》方准运输。

2、运输爆破器材要按规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且派熟悉爆破器材性能的人员负责押运。

3、运输爆破器材必需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① 运输车辆要使用全封闭运输车,不得使用三轮车,畜力车、自行车、摩托车、拖拉机、翻斗车和挂车运输。

② 不准夜间运输,不准载重加油,不准超速行驶、不准在城市和村镇街道停留。 ③ 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运输,更不能人货混装。

④ 严禁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途中停歇,严禁在爆破器材的附近吸烟、用火。 ⑤ 要有专门的押运人员,且不得少于两人,并配备相应的自卫设备和无线通讯器材。

4、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内,仓库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有关要求的规定。持有公安部门发给的《爆破物品贮存许可证》方证储存。

5、仓库要设保卫、管理。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需分库储存。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用火,不准超量存放,不准代存。

7、对过期和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要清理出库,登记注册、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指定地点销毁。

8、地面爆破器材库必须做到:

⑥ 建筑结构坚固,库房实行双门双锁向外开启。 ⑦ 库门包铁皮并使用防盗锁套。

⑧ 窗户用直径14mm以上的铁棍横竖焊为一体,间距不大于15cm并装入墙内。 ⑨ 雷管库地面应垫胶皮垫;

⑩ 库房内通风、消防、避雷照明设备完好有效; ⑪ 围墙、刺网状况良好,有人定期维修; ⑫ 及时清除库区内杂草及其他易燃物; ⑬ 通讯设备完好并保持畅通;

⑭ 警卫人员每班不少于两人并配有自卫性设备,“四防”措施健全。

五、爆破器材的发放、领取和使用

1、保管员发放爆破器材必须检验爆破员爆破作业证和由施工负责人,带班长和调度签发的领料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发放数量、品种登记清楚。

2、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两人以上,且亲自运送、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器材要当天送回。

3、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不得进入库内,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能同一人领取。

4、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设备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5、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借、私藏或转卖炸药物品,违者从严查处并负法律责任。

6、 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承担。爆破员要经过单位审查和培训合格并持有公安部门发给的《爆破作业证》,才能从事爆破作业。培训每年至少要一次,证件每年审核一次。政治上不可靠、品行上有劣迹,生理上有缺陷的人员不得从事爆破工作。

7、 严格执行爆破员工作日志制度。爆破员、施工负责人、带班长、保管员和调度员应对每日发放的爆炸物品领料数量、品种核对无误后签字存档。

8、 对爆破员应不定期考察,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或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应收回《爆破作业员证》。

9、 执行雷管打号制度,爆破员每人一号。

六、监督检查

1、涉爆单位要高度重视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要不间断的组织安全、工程技术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单位自检每周至少一次,抽检不定期进行,主要检查项目: ①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②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③责任是否落实; ④各项设施是否完好; ⑤操作程序是否合法; ⑥贮存是否分类、超量;

⑦各种帐、卡、物、册是否登记齐全。

3、要把检查重点放在施工一线: ①是否专门的爆破人员进行爆破施工; ②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③施工现场有无私藏、私留现象和残留的爆炸物品; ④是否正式爆破员运送爆炸物品。

4、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宿舍、临建房等地点的安全检查力度,杜绝爆炸物品外流。

5、各项目部对查处的问题自身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七、奖惩

3 a) 凡认真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本细则,在爆破施工和预防爆破事故方面作出成绩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b) 在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销毁爆破器材中对违反国家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本细则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收缴有关证件、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爆破施工安全规定

(一)爆破设计 1 一般规定

1.1 爆破工程均应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

1.2 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编制。

1.3 爆破设计前,应对爆破区域进行地形、地质勘测,对爆破区域或周围环境、建(构)筑物进行调查。

1.4 爆破施工过程中,发现地形测量结果和地质条件、拆除物结构尺寸、材质等与设计依据不相符时,应及时修改设计或采取补救措施。

1.5 各种爆破作业均应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实施,爆破说明书、设计书修改和补充文件均应编号存档,并与爆破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和总结。

1.6 爆破设计书和爆破说明书的设计内容: A1.说明书 说明书应包括:

工程概况、环境与技术要求:

爆破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爆破体结构、材料及爆破工程量计算; 设计方案选择;

爆破参数选择与装药量计算; 药室及洞室布置、钻孔设计; 爆破安全距离计算; 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 施工机具、仪表及器材表; 爆破施工组织; 工程投资概算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A2. 图纸 图纸应包括: 爆破环境平面图;

爆破后地形图、地质图或爆破体结构图; 药包布置平面图和剖面图;

4 药室和导硐平面图、断面图; 装药和填塞结构图; 起爆网络设计图;

爆破安全范围及岗哨布置图; 防护工程设计图。 1.7设计审批

1.7.1 A.B.C.D级爆破工程,应经有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准开工。 1.7.2 一般岩土爆破设计书或说明书由单位领导批准。

(二)爆破作业环境的规定

1.1 爆破前应对爆破周围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2 爆破场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a、岩体有帽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b、爆破会造成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c、爆破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 e、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f、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h、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i、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j、未按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及本细则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的。

1.3 露天、水下爆破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到以下特殊恶劣气候、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a、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 b、雷电、暴雨雪来临时;

c、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超过1000m时;

d、风力超过六级、大浪大于0.8m时、水位暴涨暴落时。 1.4 高温环境的爆破作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爆破工程施工 1 施工组织

1.1 所有爆破施工,都应设爆破指挥组或指挥人,指挥组应适应爆破类别、爆破工程等级,周围环境的复杂程度和爆破作业程序的要求。并严格按爆破设计与施工组主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安全。

1.2施工通告

1.2.1

A级或B级C级D级爆破和新开点的爆破设计经批准后开工前1天-3天应在作业地点张贴施工通告。通告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爆破作业时限等。

5 1.2.2 装药前1天-3天应发布爆破通告,内容包括:爆破地点,每次爆破

时间、安全警戒标志,起爆信号等。爆破通告除以书面形式通知当地有关部门、周围单位和居民外,还应以布告形式进行张贴。

1.2.3邻近交通要道的要爆破要临时交通管制时,应预先申请并至少提前3天到交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发布爆破施工交通管制通知。

1.2.4在邻近通航水域进行爆破时,应在3天以前通知港航监督部门。

1.2.5爆破可能危及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线路以及运输交通隧道时,爆破前都应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1.3 施工现场清理与准备

1.3.1

各级爆破施工要根据爆破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场地条件,对施工现场进行规划,开展清理与准备工作。

1.3.2 场地规划内容:

a、作业面划分及其程序编排,爆破与清运交叉循环作业时,制定减少相互干扰的措施; b、有碍作业的障碍物拆除与处理方案; c、现场机械配置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d、进出现场的主要通道及各作业面临时通道布置;夜间施工照明与施工用风、水、电供给系统建设方案、施工器材、机械维修场地布置;

e、施工爆破器材现场临时保管、施工用药包现场制作与临时存放场所安排及其安全保卫措施; f、施工现场安全警戒岗哨、避炮防护措施与工地警卫值班设施布置; g、施工现场防洪与排水措施安排。

1.3.3 开始施工前,应制定安全与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4 通讯联络

1.4.1

爆破指挥部应与爆破施工现场、起爆站、主要警戒哨建立并保持通讯联络;不设指挥部的,在起爆站与警戒哨间应建立保持通讯联络。

1.4.2 通讯联络制度,联络方法应由指挥长或爆破领导人决定。

1.4.3 通讯联络可使用小型无线电台、无线电话或便携式对讲机、移动电话,并应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1.5 验收

1.5.1 装药前应对炮孔、药壶、蛇穴、洞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纠正或报告爆破工作领导人进行设计修改。

1.6 爆破器材、起爆方法与起爆网路

1.6.1 各种爆破作业均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起爆器材。 1.6.2 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1.6.3 在爆破过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新仪表,应经有关部门或经受权的行业协会批准。

6 1.6.4 在潮湿或有水环境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应作防潮防水处理,使用抗水炸药时,应对起爆器材作防水处理。

1.7 在实施爆破作业前,应对起爆器材作现场测试、检验。

a、对所使用的爆破器材进行现场检查; b、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

c、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 爆破器材现场检查项目应包括: a、 b、 c、 1.7.1 a、 b、 c、 d、 雷管管体不应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不应歪斜;

导火索和导爆索表面要均匀且无损伤、油污、穿孔、端头封口; 粉状销铵类炸药不应吸湿接块、乳化和水胶扎炸药不应稀化和变硬、 起爆电源及仪表的检验包括: 起爆器的充电电压,外壳绝缘性能;

采用交流电起爆时,应测定交流电压,并检查开关,电源及输电线路是否符合要求; 各种连线、区域线、主线的材质,规格、电阻值和绝缘性能; 爆破专用电桥、欧姆表和导通器的输出电源及绝缘性能;

1.8 起爆器材加工

1.8.1

起爆器材加工,应在专用的房间或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不应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处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

1.8.2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有防护罩。铺有软垫并带有凸缘的工作台上操作。

1.8.3

切割导火索或导报管应使用锋利刀锯在木板上进行。每盘导火索或每卷导爆管,两端均应切除不少于50mm。

1.8.4

雷管内有异物时,不应用工具掏或用嘴吹,应用手指轻轻地弹出杂物;杂物弹出的雷管不应使用。

1.8.5

将导火索或导爆管插入雷管时,不应旋转摩擦。金属壳雷管应采用安全紧口钳紧口,纸壳;雷管应采用胶布捆扎牢固或附加金属箍圈后用安全紧口钳紧口。

1.8.6 加工好的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分开存放,信号管应制作标记。

1.8.7 加工起爆药包和起爆药柱,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作业用量。 1.9 起爆方法

1.9.1 下列情况不应采用导火索起爆;

a、洞室爆破、城建浅孔爆破,拆除爆破、深孔爆破和水下爆破; b、借助于长梯子、绳索和台架才能点火的工作面; 1.9.2 导火索起爆时,宜采用一次点火法。 1.9.3 采用导火索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 a、 b、

信号管和记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三分之一; 应采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不应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7 c、 单人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或分组一次点火的组数)不得超过10根(组);导火索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

不得短于1.2米; d、 多人点火(或连续点燃多根导火索)时,应制定其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掌握信号管或记时导火索的燃烧情况,信号管响后或记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均应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1.9.4 城镇浅孔爆破和拆除爆破不应使用孔外导火索起爆;

1.9.5 在杂散电流大于30A的工作面或高压线射频电流安全允许距离之内,不应用不普通电雷管起爆。

1.10 起爆网路

1.10.1 各种起爆网路,均应使用经现场检验合格的起爆器材。 1.10.2 起爆网络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连接。

1.10.3 在可能对网路造成损害的部位,应采取措施保护穿过该部位的网络。 1.10.4 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的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制。

1.10.5 在分别实施导爆索网络,电力起爆网络和导爆管起爆网络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1.11 装药

1.11.1 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人员应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药壶、蛇穴、药室进行检查。

1.11.2 从炸药运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运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1.11.3 各种爆破作业都应作好装药原始记录。记录应包括装药基本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1.11.4 在黄昏和夜间等能见度差的条件下,不宜采用进行地面及水下爆破的装药工作。如确需进行装药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保证作业安全。

1.11.5 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

1.11.6 爆破装药用电照明时,在距离爆破器材20M以外,可装220V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和洞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1.11.7 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装药包或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安全蓄电池,安全等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1.11.8 炮孔及药壶。蛇穴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1.11.9 不准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起爆药包装入后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后续药卷直接冲击起爆药包。

1.11.10 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1.11.11 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

8 1.11.12 若需预装药作业,应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实施。 1.12 填塞

1.12.1 深孔、浅孔、药壶、蛇穴爆破装药后都应填塞不应使用无填塞作业。 1.12.2 不应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水下炮孔可应用碎石渣填塞。 1.12.3 用水袋堵塞时,孔口应用不少于0.15米的炮泥将炮孔填满堵严。

1.12.4 小钻孔和向上孔堵塞时 ,不应在起爆药包或起爆药柱至孔口段直接填入木楔。 1.12.5 不应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1.12.6 分段药包孔的规程,其间隔填塞长度按设计要求执行。

1.12.7 发现有填塞物卡孔应及时进行处理(可用非金属杆或高压风处理)。 1.13 爆破警戒和信号:

1.13.1 爆破警戒范围的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确标志 ,并派出岗哨。 1.13.2 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1.13.3 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1.13.4 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允许起爆人员起爆。

1.13.5 解除信号: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1.13.6 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或附近人员能听到或看到。 1.14 起爆后检查等待时间

1.14.1 露天浅孔爆破,爆破应超过5分钟,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 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分钟才能进入爆后检查。

1.14.2 露天深孔爆破及药壶、蛇穴爆破,爆破后超过15分钟方准备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1.14.3 露天爆破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破区。 1.15 爆破后检查及处理内容:

1.15.1 一般岩石爆破应检查的内容有: A、确认有无盲炮;

b、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

1.15.2 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

1.15.3 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上交,集中销毁。 1.15.4 盲炮的处理

1.15.5 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员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警戒区。

1.15.6 应派有经验的爆破人员处理盲炮。

1.15.7 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

9 1.15.8 导爆索和导爆管起爆网络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破损或断裂。 1.15.9 发现有破损或断裂应修复后重新起爆。 1.15.10 不应拉出或掏出炮孔和药壶中的起爆药包。

1.15.11 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集中起来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1.15.12 盲炮处理后应有盲炮处理填写登记卡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愿意,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

1.16 裸露爆破的盲炮,可去掉部门封泥,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如发现炸药受潮变质,则应将变质炸药取出销毁,重新敷药起爆。

1.17 浅孔起爆的盲炮处理

1.17.1 经检查确认起爆网络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1.17.2 可打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不应小于0.3米,对于浅孔药壶法,平行孔距离炮壶边缘不应小于0.5米。为确认平行炮孔方向,可从盲炮掏出部分堵塞物。

1.17.3 可用木、竹或其他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的堵塞物掏出,用药包引爆。

1.17.4 可在安全地点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但应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1.17.5 处理非抗水硝铵炸药的盲炮,可将堵塞物掏出,在向孔内灌水,使其失效,但应回收雷管。

1.17.6 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孔方向、装药数量和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1.18 深孔爆破的盲炮处理

1.18.1 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未变化者,可重新联网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连线起爆。

1.18.2 可在盲炮孔口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炮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

1.18.3 所用炸药未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时,可取出部分堵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

1.18.4 其他方式爆破施工盲炮的处理,也应遵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 1.19 爆破总结

1.19.1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填写爆破记录。

1.19.2 每或一次较大的爆破工程施工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爆破总结应包括:

a、 b、 设计方案、参数、评述。提出改进设计的意见。

施工概况,爆破效果及安全分析,提出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以及防范办法,提出改善施工工艺的措施。

10 c、 经验和教训。

爆破作业施工总结范文第4篇

本工程位于106省道, 距盂县县城65公里处, 朔黄线滴流蹬站西侧;新建两个半列站台465m×20m×1.1m, 新铺线路2088m, 砌筑高27米重力式挡墙及其房建等辅助设施等。既有线界距山体最近0.3m, 平均距离二米, 山体为片麻岩 (Ar2) , 高出既有线轨面48m, 须爆出80m×700m场地新修站台。石方爆破清运数量为110万m3, 本工程位于高挖方地段, 施工场地狭窄、坡度陡、机械施工设备展开困难, 运输难度大, 弃土石方需另修便道, 石方爆破清运是本工程施工的控制要点。

爆破施工即不能影响既有线的运营又不能影响滴流磴村居民的正常生活, 生产安全责任重, 施工中要有严格的安全保证措施。

2 石方爆破准备

2.1 爆破组织

本工程分三个作业面, 每段200m;12台CM351潜孔钻车, 每个作业面二台, 并配空压机组;三名爆破工程师、10名技术工人、10名安全防护员、100名普通工人。

2.2 钻孔施工方案

钻孔施工拟采用CM351型钻车及其配套的XHP-750型空压机, DHD340A型潜孔冲击器, 对于特大块的分解及特殊段的处理采用小型空压机组配备手风钻进行作业, 钻孔设备均以自带柴油机为动力。

3 爆破方案

3.1 爆破器材

炸药:该工程炸药用量约157吨, 和当地公安及民爆器材商协商就近采购既符合爆破技术要求又价格低廉的成品炸药。

雷管:因施工条件复杂, 工地紧邻铁路电网, 要实行微差控制爆破, 决定采用非电毫秒延期导爆管雷管。

运输与储存:按有关规定, 采取炸药与雷管分车运输, 分库储存;在安全区10km处分别建临时炸药库和雷管库, 由专人看管, 领取登记;或实行当天使用当天运送的办法解决。

3.2 爆破参数设计

台阶高度:主要考虑为钻孔、爆破和挖运创造安全和高效的作业条件, 本方案台台阶高度决定采用12m, 钻孔直径采用105mm。

底盘抵抗线:是影响露天深孔爆破效果的一个重要参数, 过大会造成根底多, 大块率高, 后冲作用大;过小则不仅浪费材料、增大钻孔工作量, 而且岩石抛散和产生飞石危害。根据炸药威力, 岩石爆破性、钻孔设备、台阶高度、钻孔直径、坡面角等相关因素, 确定底盘抵抗线参数, 并在施工中不断调整, 以达到最佳效果。按我国现有露天深孔爆破的经验, 底盘抵抗线应在20~50倍炮孔直径范围内, 根据上述原则, 取:W底=4.5 m。

超深H和孔深L:超深h的目的是为克服台阶底盘岩石的夹制作用, 使爆破后不留根底而形成平整的底盘。合理的超深既不致造成炸药和钻孔的浪费, 又不会造成残留根底。根据炸药威力、钻孔直径、岩石松软程度, 按h= (0.15~0.35) W底选取, 并用炮孔直径8~15倍的经验判定, 由此得出超深h=1.5m。孔深L。

由L=H+h则:L=13.5m, 对于表层剥离, 实际孔深可根据现场地形进行调整。

堵塞长度L堵与堵塞物:确定合理的堵塞长度和保证堵塞质量, 对改善爆破效果和提高炸药能量利用率具有重要作用。按堵塞长度不小于底盘抵抗线的0.75倍或取20~50倍孔径的经验, 取:L堵=4.5 m, 堵塞物选用湿黄土, 并轻轻捣固保证堵塞质量。

单位炸药消耗量q:根据现场地形, 初步选取q=0.4kg/m3, 根据爆破效果, 施工中再行调整。

孔距a与排距b:布孔方式采用梅花型布孔, 按a=mw, m为炮孔密集系数, b=0.8a, 由单孔爆破体积v=abH, 单位炸药消耗量q=Q/V。

可以得出S=a b=Q/q H=q 1 (L-h堵) /q H=2 0, b=√S/1.2 5=4 m, a=1.2 5 b=5 m, 第一排孔因底盘抵抗线较大, 可适当减少孔距a。

单孔装药量:Q=KqabH

K为受前排阻力而影响增加的装药系数。

为防止飞石, 第一排孔的药量应降低2 0%, Q 1=8 8.3 k g

3.3 起爆方式及爆破网络

起爆方式:为了保证达到良好的爆破效果, 根据深孔布置方式及挖运、爆破要求, 选用排间微差起爆方案, 每次布孔3~5排。

起爆顺序:根据安全要求及岩石性质, 采用由外向里逐排起爆或采用V字型、斜角型起爆顺序。

微差爆破间隔时间:确定合理的微差时间, 对改善爆破效果与降低地震效应具有重要作用。

Kp为岩石裂隙系数;f为岩石坚固性系数。

根据以往类似工程经验, 可选用:Δt=30~50ms。

起爆网络:因施工地点紧邻朔黄铁路线, 铁路上部有电力接触网, 为确保安全, 采用非电起爆系统。具体作法是:孔内微差或孔外微差, 所有非电导爆管用导爆器连接成为环形闭合网络, 引爆用火雷管击发或用激爆枪进行击发。

3.4 安全距离

地震安全距离:R= (k/υ) 1/αQ1/3

式中:K为与介质性质、爆破方式有关的系数;υ为介质质点安全振动速度;α为与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Q为最大一段药量。

由于采用微差控制爆破, Q可根据安全距离的要求进行灵活调整, 保证地震安全距离。

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该工程因紧邻铁路线网, 对飞石的安全距离提出了极高要求, 必须采用完备的防护措施对飞石加以控制。

具体在施工中:

(1) 选最小抵抗线, 并调整其方向, 使其与铁路线背向或有一定夹角。

(2) 加大堵塞长度, 保证堵塞质量, 按照岩石性质, 随时调整装药量。

(3) 加强各种覆盖及阻挡防护措施, 在山体表面覆盖“炮被”, 使飞石距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确保重点被保护物的安全。

3.5 爆破断面选择

起始爆破面:该工程平行与既有朔黄铁路线, 采用从朔黄铁路线的最西侧开始爆破, 减轻对防护的压力, 保正铁路线网的安全。

分层爆破:顺着西侧边坡分三~五次分层爆破, 第一次爆破出钻孔机械及拉运弃方机械设备的工作面, 爆破石方在背离线路方向向内侧倾倒。

4 防护方案

4.1 安全措施

应先检查坡顶、坡面, 对危石、裂缝和其他不稳定情况必须妥善处理;开挖应从上至下进行, 严禁掏底开挖;必须听从防护人员和安全员的命令, 以防发生铁路行车事故和损坏铁路设施;在岩石的走向、倾斜不利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地段, 应顺层开挖, 不得挖断岩层, 并采取减弱施工振动的措施;应随时检查机械状况, 按施工机械操作规程操作, 确保机械及人身安全;弃土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边坡、山体和自身的稳定性, 弃土置于山坡上侧时, 应连续堆填, 弃土置于山坡下侧时, 应间断堆填。并应使堑顶地面水能顺利排出;不得向河道、沟渠和滑坡等处, 防护方案见图1。

4.2 防护措施

针对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与车站调度密切联系, 根据列车运营天窗确定起爆时间, 要点爆破, 并在给点时间内, 处理完瞎炮、危石等安全隐患, 检查危险源, 消灭一切危险因素, 并保证按时销点;在山体表面覆盖“炮被, “炮被”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覆盖材料, 用废旧汽车轮胎加工制成, 成为防止飞石的第一道“防线”, 两道钢管排架作为第二道“防线” (见图2) 。为防止落石击伤桥墩, 在桥墩处设置钢管脚手架外挂荆笆防护 (见图3) 。

针对保证铁路设施安全防护:根据石方爆破与既有线距离及工作面, 主要针对意外落石对既有接触网、钢轨、信号设施造成危害的防护方案:分为三个防护区段。

(1) 在K0+290~K 0+310段设上下两步单层钢管排架防护, 采用搭工作平台, 先处理危石, 然后人工自上而下开挖, 见图4。

(2) 防护考虑因素。

(1) 荷载w=1.56×0.8×0.5×0.64=0.39kN/M

(2) 按最不利200Kg大的落石或飞石从20m高度滚下, 钢管埋深和防护固定方案。根据被动土压力Ep=0.5гh2k0=0.5×1.90×h2×0.5, 选择钢管埋深h=1.2m, 水平间距2.4m同时设¢22锚杆两道 (见图5) 。防护面选择¢8钢筋网间距200mm外挂荆芭。

(3) 在K 0+1 30~K0+1 70和K0+6 80~K0+830段, 采用在挡墙中部和挡墙底部分别设钢管排架防护。

(4) 针对附近村庄及村民安全区段:村外围砌筑片石挡墙, 防止滚石进入伤人;加强施工人员教育, 遵章守纪。

5 结语

在做好大型石方爆破作业及安全控制的同时, 要详细调查山体及护砌的结构情况, 在二区段爆破时, 因片石护坡内部松散, 装药量按实体考虑, 造成护坡整体下滑, 挤坏信号设备;因此, 细化调查、严格计算装药量, 要在今后作业中重点强调。

摘要:在朔黄既有滴流蹬站西侧临线爆破清除110万立方米石方, 新建装煤台站场, 如此大的临线爆破, 要保证既有运营车站、临线特大桥及山脚村庄的安全;爆破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是最关键的。

爆破作业施工总结范文第5篇

爆破施工专项安全检查治理工作总结

为确保爆破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强化隐患排查,提高项目员工的安全意识,彻查整改项目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我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对项目爆破施工进行了专项治理安全检查活动,现将治理活动总结如下:

一、 爆炸物品使用情况

项目从xxxx年x月xx日出队至xx月x日,累计使用炸药xxxxxx kg, 雷管 xxxxx 枚(其中:电雷管xxx 枚,导爆管雷管xxxx枚),导爆索xxxxm。

二、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安全措施。

项目加强日常的爆破物品监管工作,严格爆炸物品的领取、使用、清退、保管各环节的管理。爆破员领取爆破物品,做到必须以项目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或本次工程所需量,专人领取,现场使用要专人保管值守,剩余的爆破物品要当于予以清退,严格源头控制。作业现场要专人监控,划定警戒范围,严禁在带任何火种进行爆破作业现场。

1、爆炸物品管理

xxxxx项目是公司唯一对爆炸物品从购买、保管、使用全程管理的项目,安全风险程度高,因此项目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对爆破物品的审批、领用、使用、清退等各个环节实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做到爆破物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实行专人专管落实到个人,分别是:购买、保管、发放(xxx),运输(xxx),库房领取、现场发放(xxx、xxx),施工现场清理(xxx),出入库记录、爆破作业记录(xxx),监督(xxx、xx)。

2、爆破物品保管、发放

(1)、库房保管做到双人双锁,爆破物品入库坚持“四不入”,出库坚持“四不发”,做好出入库记录和库房的日常检查、管理;

(2)每次放炮上报爆破作业申请、填写爆破作业指导书及所需爆破物品数量并由负责人签字;

(3)、领取爆破物品必须有爆破作业证和安全员证的两人同时在场,并出具由爆破作业负责人签字的所需爆破物品数量单。

3、爆破物品运输、搬运

(1)、在装车时做到轻拿轻放;

(2)、运输途中安全员必须亲自押车;

(3)、在卸车时每人一次最多拿一袋,并做到轻拿轻放。

4、爆破施工现场作业管理

(1)、爆破作业前,由爆破技术员及安全员对所有作业人员做现场安全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使各作业人员清楚本次爆破施工中的各项技术参数及安全注意事项;

(2)装药前由爆破负责人确定装药作业警戒范围,设置明显标识,并派专人警戒,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装药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参数进行装药,并由安全员负责作业中的安全监督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在爆破作业装药、联线结束后,由爆破技术人员检查联线并清点核对火工物品数量,以防止火工物品的流失,剩余火工物品由专人保管并及时退库;

(5)、炮孔的充填用炮泥或细岩粉,不能用大颗粒的碎石或易燃物进行充填。

5、爆破施工现场警戒

(1)爆破警戒负责人全面负责警戒工作,对爆破施工安全负责,下达

起爆命令,全面掌握爆破现场周围人员、设备撤离情况,对爆破作业环境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和各爆破警戒点取得联系,在确保绝对安全的情况下,给予指令进行起爆;

(2)爆破作业中,设警戒负责人一名,警戒组四组,每组二人,设警戒组长一名,每组配备对讲机一部,负责各警戒点的人员、设备疏散工作;

(3)按指定的时间到达警戒地点,进行警戒;

(4)、警戒人员要注意自身的避炮位置要安全、可靠;

(5)、爆破警戒人员一切行动听指挥,各行其责,对其所属警戒区域的人员、设备安全负责,及时向爆破工作领导人汇报警戒情况,未接到解除警戒信号,不得擅自离岗。

6、爆破施工现场爆后检查

(1)、是否全部炮孔起爆;

(2)、爆后对周围设备及建筑物的影响;

(3)、爆堆的形状及边坡安全状况;

(4)、检查出有盲炮时,分析出现拒爆的原因,制定计划措施进行盲炮处理。

三、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xxx爆破施工项目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结合爆炸事故案例,认真学习《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教育从业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重点加强了爆破现场安全警戒工作,防止发生意外。

爆破作业施工总结范文第6篇

甲方:中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S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YW4-1段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阿坝州金盾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阿坝州人民政府【2008】198号《关于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州公安局阿坝公发【2008】73号《阿坝州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GYD—102—2008《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阿坝州物价局【2008】9号《关于爆破作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名称

S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YW4-1合同段隧道洞身开挖爆破项目;

(一)、承包范围和内容

S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恢复重建工程YW4-1合同段的隧道洞身开挖、洞内人工打眼、吹眼、装药、雷管连接、爆破等

(二)、工期

2010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承包方式、承包单价及相关约定

1、承包方式:①、隧道洞身开挖按固定单价乘以约定方量计算(方量按甲乙双方约定方量Ⅳ级围岩为74760m³,Ⅴ级围岩为16856m³,共91616 m³,不足约定按量按约

定方量计算,因岩层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超挖量由甲方负责,具体情况由甲乙

双方人员现场确定,超出约定方量另计);

②所有工程锚杆均按约定设计工程量计量按米计算(超前锚杆使用量为

2.55万米左右,小导管为7千米左右,药卷杆为3.3万米左右,砂浆杆为700至800

米);

③所有材料使用量隧道总长度按1050米计算,超出隧道总长度均另行计

算;

2、 承包单价:①、洞身开挖(Ⅲ、Ⅳ、Ⅴ级围岩):30元/m³;

②、打小导管、打锚杆眼:6元/米(每月结算时,按5元/米结算,按甲

方拟定的开工时间起,在乙方具备相应施工条件后,八个月为工期施工完毕,甲方应按6元/米结算完成的所有工程量,并将余下款额支付给乙方;若在施工期间,因甲方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以抵减工期。);

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遵守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2、甲方将按照工期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在正常情况下,每次制定的计划须在每周生产例会及生产计划会上确认;

3、甲方应承担乙方所组织人员的保险义务;

4、甲方应提供除钻机配件、钻杆、钻头以外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

5、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文件、图纸、进行技术交底,由甲方测量工程师现场标明乙方施工范围,对乙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进行动态监督、检查;

6、甲方负责协调业主、监理和地方乡镇秩序和村民关系,传达业主、监理的要求;

7、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停止施工,对屡教不改的工作人员和带班组长,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由乙方做出相关处置;

8、隧洞开挖为多工种配合协调施工作业,甲方应合理组织多工种协调,保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必须保持能完成一天一次爆破作业;

9、甲方应承担除爆破材料外其他税收;

10、库管员两人由甲方负责,其工资按照阿坝州金盾爆破有限公司汶川分公司工资标准支付,甲方负责乙方人员进场后的食宿及施工条件;

11、甲方负责将火工产品提供到乙方施工现场;

12、甲方在乙方正常施工期间派专人专车与乙方对接,以保证正常施工,如因甲方原因拖延当日当班施爆时间超过一小时,甲方补偿乙方单次费用2000元,在工期内超过三次将由甲方负责其他相关费用;

13、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两天内不能正常施工,由甲方按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费支付给乙方,超过两天按平均工资的一半(60元)支付给乙方(生活费另算),一个

工作周以上甲方应全额支付所有人员工资。

14、甲方不得干扰、强制和蒙蔽乙方从事违背《爆破安全规程》、《施工方案》或《设计说明书》的操作,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并且甲方管理人员不能在违反正常、合理的情况下无故挑剔乙方人员,因甲方人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遵守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2、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完成计划任务,如乙方未按标准完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以未完成工程量乘以相应单价10%的经济处罚;

3、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图纸及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监理的检查、检验,并协调工作为其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

4、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验收标准的(必须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60-2004中10.6洞身开挖基本要求内容、洞身开挖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及外观鉴定相关要求),业主、监理、甲方一经发现未达到标准,要求返工时乙方应无条件按要求进行返工,直到符合标准并承担相应返工费用,工期内出现三次以上返工情形,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已合格工程量80%结算工程款;

5、当开挖前方出现明显地质变化迹象或接近围岩分界线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联系相关单位事先探明隧道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后,才能进行开挖;

6、安全锚杆、锁脚锚杆、系数锚杆、超前锚杆及一般情况下采用的随机杆在施工前,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通知监理现场检验合格签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发生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工区负责人对现场工、料、机配备及施工程序正常合理的指挥、监督,如不服从指挥每次罚款2000元,连续三次处罚或不服从处罚,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同样只按已合格工程量80%结算工程款;

8、乙方负责组织民工和施工技术操作人员(必须向甲方报送爆破员、钻工等工作人员名单及操作证、身份证,经甲方考核后上岗),并按要求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保证民工工资不被拖欠和扣留,如因工资原因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

9、乙方在正常施工过程中不按规范施工,一旦导致业主、监理对甲方处罚(罚款)后,乙方应无条件承担罚款,且甲方根据实际原因还可以作出相应的处罚,但乙方事先上报甲方并通过甲方同意的施工除外;

10、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好相关事故;

11、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全部到达施工现场,并在甲方指定或提供的住宿、施工现场内及时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1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代购民爆物品,结算时按民爆公司提供的单价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运输费由甲方负责;

13、乙方指派工程技术人员由甲方考勤每天签到,签约人指派的现场负责人每月必须达到25天在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在现场,不能随意更换人员,更换必须报甲方认可,考勤缺席一次罚款1000元,累计三次须责令出场,出现特殊情况(生病、办公等)可书面向甲方说明;

14、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生产安全,文明安全施工,保持工人住地整洁、卫生;

15、乙方所有进洞人员必须统一穿着甲方提供服装并佩戴安全帽等;

四、结算及支付

1、甲方每月30日为乙方办理当月结算,次月5日前支付完毕乙方当月工程款;

2、前期甲方按施工进度计量每月全额支付给乙方,中期计量按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计价后总额的95%支付,余5%履约保证金在保证兑付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在本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按承揽工程量总价款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一)甲方违约

1、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能满足协议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则属于甲方违约;

2、甲方违约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甲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正,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改正,并承担由于其违约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等各种损失;

3、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正其违约行为,乙方可暂停其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并要求甲方承担由于其违约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等各种损失。

(二)、乙方违约

1、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满足协议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则属于乙方违约;

2、乙方违约时,甲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即令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3天内予以改正,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改正,并承担由于其违约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等各种损失;

3、乙方签约人在签订本协议后不得转包他人,一旦发现转包谋利视为违约。

六、争议

本合同签订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八、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解决。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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