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执法权益范文

2023-09-23

民警执法权益范文第1篇

一、 什么是监狱民警执法权益

监狱及其警察的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的,应当在监管改造中得到充分行使。监狱民警执法权益就是指监狱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享有的不容侵犯的正当权利,包括执行公务时民警的人格不容侮辱和侵犯,人身不容伤害、名誉不容损害、执法活动不容阻挠,事后不容诬告、陷害、侵扰、报复等各种权利和利益。具体来说,监狱民警执法权益包括依法享有刑罚执行权、依法管理监狱权、教育改造权、正当防卫权、特别保障权、接受教育培训权、装备保障权、本人及家属不受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权、伤亡抚恤权、获得工资报酬权和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的权利等。

二、治安警察的压力是一阵子过后再接一阵子,有一个空隙缓冲区,而监狱警察却是长期面对服刑人员,没有缓冲区和调整空隙,保障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就变得尤为有意义。

1.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

国家是警察执法的第一“受益人”,警察在执法中受到不法侵害,不仅使警察本人权益受损,同时也令国家利益受损,这主要表现为国家公权被“蔑视”,国家“公序”尤其使政治公序受到挑战。尤其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连监狱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都遭受侵犯,这将直接导致非常恶劣的后果,那就是人民对国家法律信任的危机,法律威严将不复存在。

2.打击罪犯狱内违规违纪的嚣张气焰,确保国家刑罚顺利执行

近年来,监狱押犯数量和结构的变化极大,暴力犯、“三涉”(涉黑、涉毒、涉枪)犯、“三假”犯、累犯、团伙犯、重大刑事犯罪等罪犯增多,他们往往具有极深的反改造心理和仇社会心理,敢于藐视甚至公然挑衅监规纪律,不服从民警的管教。罪犯违规违纪手段主要有暴力袭警、行为对抗、辱骂诽谤、寻衅滋事、威胁恐吓、不实投诉、拉拢腐蚀等。罪犯的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大大增加了民警的执法风险,只有保证民警的执法权不受侵犯,对胆敢挑衅民警执法权的罪犯处于严厉惩治,才能彻底打击和遏制狱内罪犯违规违纪的嚣张气焰,确保国家刑罚的顺利执行。因此,监狱警察执法时,法律除了要赋予相关的实体权力外,还应该采取各种形式保障该权力得以顺利实现,如监狱民警依法执行刑罚权、依法管理监狱权、教育改造权等受法律保护。

3.尊重和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需要,激励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如果监狱警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就会诱发监狱警察直接侵犯罪犯权益的现象。比如,如果监狱警察的工资不能及时发放或无故被克扣,该享受的福利保险待遇享受不到,监狱警察的心理就会失衡,就会出现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财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或体罚虐待罪犯的现象。如果监狱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也会诱发监狱人民警察间接侵犯罪犯权益的现象。比如,如果监狱警察的休息权和个人发展权得不到有效保障,长期加班加点,疲劳得不到缓解,压力得不到释放,不能参加各种必要的培训,知识得不到更新,能力得不到提高,就无法有效地开展管理和改造罪犯的工作,出现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改造的效果就不会好,罪犯就很难被改造成为新人。因此,只有有效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才能使民警敢于作为乐于作为,真正激发民警工作的积极性。

三、监狱警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得不到保障的原因分析。

1.法律对监狱警察权益保障的规定不完善

一是保障力度低。我国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权益保障,虽然有《刑法》、《人民警察法》和《监狱法》作法律依据,但相关条款非常少,且保障力度薄弱。 二是操作性不强。《监狱法》实施至今仍未健全或完善相配套的法律体系,使监狱在执法实践中缺乏明确的指导性和具体的操作性。

2.社会舆论导向偏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和文化多元化发展的影响,社会公众和媒体特别关注罪犯的权益保护,对监狱民警的权益关注却明显不够。媒体更是将矛头直指监狱,视罪犯群体为社会弱势群体进行特别的关注和报道,而将监狱民警视为强势群体进行看待,对保护监狱民警的权益尤其是执法权益鲜有宣传和报道。

3.罪犯的过度维权及其执法风险的存在

随着监狱依法治监的推进,罪犯作为社会特殊群体的权利保障日益受到重视与保护,罪犯的维权意识得到很大加强,但与之应运而生的还有罪犯过度维权的意识与行为罪犯利用法律的一些原则性规定,从自身利益出发有意扩大对罪犯权益保障内容的理解,进而对监狱提出许多不正当的权利要求,假借维权对民警的日常管理采取对抗、威胁、谩骂、甚至用暴力袭警等方式,或者找检察院诬告民警,其反改造心理突出,无理维权行为日益严重,同时,民警滥用执法的自由裁量权、执法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不注重对罪犯的权益保障、随意使用警戒具造成罪犯身体伤害。这些不规范的执法行为都将极大地增加监狱民警的执法风险,以致于影响 4.执法中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职能部门没有对民警权益做一定保护,一味的追究责任

纪检监察、警务督察作为承担“教育、监督、惩处、保护”职能部门,长期以来被默认为是“管警察的警察”,在保护警察合法权益方面力度明显不足。特别对于针对警察的恶意诬告、毁谤攻击,督察部门往往只求民警不犯错误,对于诬告毁谤者处理不力,就一查了之,受诬告的民警也得不到应有的正名或者是道歉。

四、加强监狱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对策 1.从法律制度上加以保障

要完善有关民警执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要完善监狱规章制度,明确和规范执法行为。规章制度对监狱民警的行为起到约束作用的同时也起到保护作用。完善有关罪犯违规违纪惩罚的相关法规。对那些大事不犯、小事不断、抗拒劳动、顶撞民警、屡教不改的罪犯要加强有效的威慑。有效地打击“牢头狱霸”,维护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和国家法律、司法制度的权威性,保障民警的执法权益。

2.提升民警自身保障能力

首先,建立民警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民警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是执法的基础。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综合法律知识、监狱规章制度、监管改造业务和罪犯心理咨询等方面;培训方式上将脱产学习、在职培训与专题讲座等形式相结合。其次,提升执法风险防范意识。由于监狱民警职业的特殊性,民警既要清醒地看到执法风险的客观存在,同时更要坚信执法风险的可控性。

3.从基础设施建设和行政上增强保障

加大监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代化装备水平,是监狱民警执法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尤其是要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技术等高科技监管手段来提高监狱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为监狱的执法提供更加有效的硬件支持和技术支撑,使监狱执法活动更加阳光。虽然监狱信息化提高了对民警执法能力的要求,但同时更是有效的保护了民警执法权益不易受侵犯。成立民警执法维权委。与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妥善处臵相关事项;对在正当执法和执行公务时受到人身伤害的监狱民警进行慰问、奖励等。全面推进监狱机关的维权工作,切实保护好监狱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4.社会舆论导向的正确引导

民警执法权益范文第2篇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既无参与赌博,又无考试作弊,更无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 „„(新文秘网http://省略46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闯禁行,这些都是警察意识错位的具体表现。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 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民警执法权益范文第3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很荣幸地走上演讲台,来谈“公正执法”这样一个大课题,但是,我又深深地感到不安,因为和在座的各位相比,我是如此地平凡。我只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农民子弟,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老==”。17年的从警生涯中,我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有的,只是做了一些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尽了自己的责任和良心。但我觉得这样的人生也很充实,无怨无悔。

记得刚参加工作不久,一辆外地货车在319国道上翻车,满车的布匹被围观者哄抢一空。货主与车主直急得呼天呛地,喊爷叫娘。我和战友们接到报警后紧急出动,通过一晚的工作,抓获了几个为首者并将被抢货物全部收回交给了货主。货主感动得双膝跪地,热泪长流,泣不成声地说:“……这些货可是我的身家性命哪!你们替我找回了货,就是帮我捡回了这条命啊……”从他发自肺腑的感激中,我第一次深切地体会到扶危救困的使命和来自职业的神圣与自豪,同时也更加坚定了为人民多办事、办实事的信心与决心。几年后,我逐步走上基层领导岗位,手中也渐渐有了一些或大或小的权利,但我没有将这些作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而是化作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动力。我比以前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危难时刻冲在前,艰苦工作干在先。一年到头我很少休过星期天、节假曰,遇到有案子的时候,经常是几天几夜连轴转,十天半月不归家。为此,没有少受妻子的

埋怨。

97年深秋的一天,恼人的秋雨下个不停。我忙了一整天才处理完一起治安纠纷,回到家里已是晚上9点多钟了。妻子忙着替我打水想让我洗个热水澡驱驱寒气,可我实在是

太累了,还来不及换下淋湿的衣服,就靠在沙发上睡着了。就在这本文转载自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把我惊醒:泥江口镇一个体户家保险柜被撬,盗走现金3000余元。作为当时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我二话没说,迅速带民警驱车赶赴现场,铺开调查的大网,步步紧**目标,捕捉线索。随着案件的最终突破,呈现的对象竟是我家的一位亲戚。我一时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抓吧,家里那支庞大的亲戚大军必定不会跟我善罢甘休;不抓吧,我又无法向群众、向领导、向头顶的警微和自己的良心交代。我有些犹豫,但是我很快就战胜了自己的私念。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顾了人情,就会偏离了法的天平。而人民给我的权利是为了维护法律而不是去背叛它的。在这关键的时刻,我最终选择了公正和道义。次曰凌晨,在我的带领下,民警们赶赴千家洲乡将嫌疑人抓获,并尽快依法提请了逮捕。为此,我自然得罪了一大批亲戚,就连我的父亲也因为帮亲戚说情遭拒绝而觉得没有面子,好久好久都不肯原谅我。

99年3月,我通过竞争上岗担任了桃花仑派出所的所长,成了

二、三十号人的“头”。我感到:权利大了,肩上的担子也更重了。我只有更好地完善和磨练自我,才能当好“领头雁”,带领这支队伍开创新的局面。

刚上任不几天,我就带领民警在7路公共车上“反扒”,很快便抓获了一名正在行窃的男子,仔细一看,竟是我昔曰上学时的同桌好友,名叫赵铁光。他也同时认出了我,当即向我百般求情,并主动退出当曰扒得的800余元现金。但是,经过多年的磨练,在情与法的矛盾面前,我再也没有半丝的犹豫。我将他带回所里,依法报送劳教三年。后来,我几次到劳教所去看他,给他送去生活用品,鼓励他好好接受教育,也借以表达了同学之间的一份情意。

今年3月,我带领民警上街巡逻时现场抓获2名抢劫犯罪嫌疑人龚新球、王立辉,并

将他们刑事拘留。此后的几天里,讲情的人纷纷找上门来,以嫌疑人年纪小为由,有的提出愿意赞助派出所上万元钱,有的直接送来礼物和现金,求我网开一面,从轻或免予处罚,后来甚至请动了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我的亲戚朋友出面。因为此案情况特殊,嫌疑人一个只有14岁,另一个也才15岁,如果我有意打擦边球、捞实惠,对上对下都对付得过去。但是我却没有这样做。龚、王二人作案情节严重,放过了他们就等于放纵了犯罪,将有负于受害的群众。我顶住各方压力,坚决对二人予以法办。

今年7月,一个体美容美发店老板因介绍容留妇女卖淫被抓,其家属找到我家里,送来高档烟酒,请求从宽处理,遭到了我的拒绝。谁知第二天晚上嫌疑人家属仍不死心,再次登门送来2000元现金,并赌咒发誓,只要从轻处罚,决不出卖朋友。我坚定地说:“我只有依法办案的义务,没有收受贿赂的权利。你就是搬座金山来也不行!”最终我还是对嫌疑人提请了逮捕。

象这样的事一年到头总要遇见不少,但每次我都坚持了自己的原则,全都给予一视同仁的答复:“我会实事求是,依法办理的。”就是用这样一句话,我一次次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一次次地实现了自己“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事,不为名利所惑”的人生准则,一次次地履行了人民警察“清正廉明,刚正不阿”的神圣诺言。

然而,这么多年的从警生涯也使我深深地了解到:平安和正义也需要付出代价。打击和得罪的人多了,就时常有人放出话来进行威胁,说是要报复我和我的全家。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时,我还的确为我的家人担心过一阵子,但类似的事情多了,威胁也就够不成威胁了,我的勇气也更大了。因为我知道,我是站在正义的一边,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边。有人民群众作后盾,有千千万万个战友和我一起并肩作战,再大再难的事我也不怕。

新时代楷模孔繁森曾经说过:“一个人爱的最高境界是爱别人,一个==员的最高境界

是爱人民。”这,正是我所不断完善和追求的博爱,也正是我不断超越自我的情怀。可是,对家庭,我却没有尽到太多的责任。这么多年来,由于工作总是太忙,我不能为妻子多分担一些家务,给儿子多一些慈爱,当父母卧病在床的时候,我也不能在跟前侍汤奉药,尽一份人子之孝。一次,我带队侦破一起特大诈骗案,在外地奔波了近一个月。等人赃俱获凯旋归来时,才得知儿子摔断手住进医院的消息。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当我跑到医院看见憔悴的儿子和疲惫的妻子,愧疚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地流了下来。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但我始终信奉这样一条真理:“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我不善言辞,很少表白,但我却敢于说“向我看齐”,用自己的行动带动民警们,使秉公执法、为警清廉在派出所蔚然成风。

民警执法权益范文第4篇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查封、扣押的期限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C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紧急情形,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的是(C )。

A、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B、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

C、劫夺在押人犯

D、袭击人民警察

人民警察判明有法定的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应当经警告无效后,才能使用武器,但属于(D )情形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A、累犯B、持枪犯罪C、严重暴力犯罪D、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使用武器,无须警告

B、对于怀孕妇女实施犯罪的,一律不得使用武器

C、对于儿童实施犯罪的,一律不得使用武器

D、聚众械斗,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李某殴打张某案件中,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正确的是(C )。

A、仅有李某的陈述,公安机关可以作出处罚决定

B、仅有张某的陈述,公安机关可以作出处罚决定

C、有张某的陈述,李某的陈述,证人王某的证言,张某的伤情诊断证明,但李某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D、李某不交代自己的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公安机关就不能作出处罚决定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A)。

A、可以制作一份决定书,分别写明对每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内容和合并执行的内容

B、应当制作一份决定书

C、概括写明对每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和执行内容

D、不能使用制作式处罚决定书

某甲持伪造的驾驶证驾驶小汽车被查获。经查,甲本来有准驾D的驾驶证,但是被注销了。对本案不能(C)处理。

A、对使用伪造驾驶证的行为,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予以定性处罚

B、对未取得驾驶证的人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以及第2款的规定予以定性处罚

C、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的规定收缴驾驶的机动车

D、对数个违法行为应当并罚 公安机关在处罚某人殴打他人案时,该人自称19岁,但不报姓名,公安机关又无法查证其真实身份,在处罚时应(D )。

A、不能处罚

B、查明身份后再处罚

C、从重处罚

D、以上都不正确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D)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A、3日

B、1日

C、10日

D、5日 下列对行政复议的审查形式说法错误的是(D)。

A、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

B、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人

C、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D、对重大、复杂的案件,被申请人提出要求,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A )。

A、责令其受理

B、告知申请人向法院诉讼

C、不予受理

D、转交同级人民政府受理

冯某开店出售假冒保健食品,杜某购买服用后出现呕吐症状,住院治疗花费了1200元。经侦查,冯某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关于此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

A、应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B、杜某提起民事诉讼的,对冯某可不予行政处罚

C、冯某赔偿了杜某的1200元治疗费后,应不予行政处罚 D、冯某既要受到行政处罚,又应承担杜某的1200元治疗费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有权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的是(B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C、国务院

D、中央军事委员会 从事以下行为,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是(B )。

A、甲镇农民张某转为所在城市居民

B、乙化工厂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

C、丙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

D、丁商场销售多色复印机设备

个体户李某经营的饭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罚款3000元,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正确的做法是(C )

A、公安消防机构作出处罚决定前,进行了听证

B、李某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C、李某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直至李某履行处罚决定之日止

D、李某提起行政诉讼,对其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停止执行 郑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人员在对其进行讯问时,告知其诉讼权利,其中正确的是(A)

A、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宽处理

B、抗拒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当从重处理

C、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有责任能力的亲友作为辩护人

D、有权拒绝回答侦查人员提出的问题

邻居杜某和王某因共用道路排水问题发生争执,杜某将王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杜某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并送达拘留所执行。3个月后,王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杜某的刑事责任,法院对杜某判处拘役1个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

A、杜某被拘留的10日是否应当折抵刑期由法院决定

B、杜某被拘留的10日应折抵杜某20日拘役

C、县公安局可以不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D、县公安局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甲伪造了1000张面值为100元的假币后,甲将假币包裹交给不知情的乙由A市运往B市,在路上乙被公安机关查获,乙的行为(A)。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伪造货币罪共犯

C、构成运输假币罪

D、构成持有假币罪

李某酒后随意毁损路灯和车辆(价值500元),被民警查获并约束至酒醒,酒醒后民警对其进行了8小时的询问查证。李某称其从入所开始,查证时间已经超过8小时,遂称民警办案违法。对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A)。

A、李某构成故意损毁财物违法行为

B、对李某采取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时间不应计算在本案的询问查证时间内

C、李某构成寻衅滋事行为和故意损毁财物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处罚

D、对李某使用约束带约束时可以不全程监护

一日,民警对一旅馆突击检查时,发现有一对男女正在进行性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如二人谈好价格,无论是否交付金钱,应当认定为卖淫嫖娼

B、如二人没有金钱往来,不应当认定为违法行为

C、如男方长期包养女方,按月付费,应当认定为卖淫嫖娼

D、如二人没有金钱往来,但女方有求于男方,男方答应事后即办,应当认定为行贿受贿

旅游景区,一些个体经营者三五成群在景区出入口追逐或围着游客,游说旅客接受他们服务,造成许多旅客反感和不满,严重影响了旅游景区的社会秩序,对这些个体经营者应以(D)进行处罚。

A、扰乱单位秩序

B、强迫交易C、寻衅滋事

D、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下列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强迫交易行为的是(A )。

A、老王不愿给顾客退货,并将顾客强行赶出超市

B、老王向顾客许诺可以免费试用3天无条件退货,顾客要求退货老王却说没有承诺过

C、老王雇佣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威胁批发商长年向自己低价供货

D、老王站在超市门口不停地强拉过路行人到店里观看促销商品

毛某系某看守所民警,2009年5月至7月期间,收受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朱某之妻送给的财物,为朱某提供手机与其妻通信。之后,朱某在侦查机关讯问时全面翻供。毛某的行为构成(B )。

A、滥用职权罪

B、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C、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D、妨害作证罪

王某系某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受亲友委托,采取伪造公民地址,编写迁入地区号段的身份证编号等手段,为不符合条件的8名外省市亲友办理了本市户籍,收受了亲友答谢的土特产,共约4000元。王某构成(C )。

A、徇私枉法罪

B、受贿罪

C、滥用职权罪

D、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甲盗窃了一张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借记卡密码,持卡消费2万元。甲的行为构成(A )。

A、盗窃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诈骗罪

D、以上都不对

甲见一高级轿车内有一个公文包,便砸碎车窗玻璃将包取出,当场发现包中有5000元现金、一支手枪、几份国家机关的重要的公文和一个工作证,甲将现金和枪拿走,将公文和证件丢弃。甲不构成(B)。

A、盗窃罪

B、盗窃枪支罪

C、非法持有枪支罪

D、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李某与王某共谋盗窃汽车,李某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王某。但李某后来向王某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王某归还钥匙。王某对李某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后再还给你”,之后李某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事后王某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6万元)。李某的行为属于 (D )。

A、盗窃罪(中止)

B、盗窃罪(预备)

C、盗窃罪(未遂)

D、盗窃罪(既遂)

甲在阳台浇花时,不慎将金镯子(价值3万元)甩到了楼下。甲立即跑下楼去捡镯子。路过此处的乙看见地面上有一只金镯子,见四周无人,迅速捡起镯子离开。甲通过查看录像,找到乙,但乙否认捡到金镯子。乙的行为构成(B)。

A、盗窃罪

B、侵占罪

C、抢夺罪

D、不构成犯罪

无业人员李某看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能赚钱,便与银行工作人员王某合谋,由王某提供该银行10万余条储户信息交给李某出售,获利5万余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 )。

A、李某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息

B、王某构成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C、两人不构成共同犯罪

D、李某因不具备特定身份,不构成犯罪

某公安局正在办理小王(16岁)涉嫌故意杀人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C )。

A、如果小王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B、对小王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C、讯问小王时,如小王提出不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不通知

D、应当对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刘某因在商场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责令刘某遵守以下规定,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D)。

A、住址发生变动时,应在48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B、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和通信

C、不得进入商场

D、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甲在路边发现了一具尸体,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疑为他杀,立案侦查,并决定解剖尸体。死者的父亲乙坚决反对。公安机关做法正确的是(C)。

A、尊重乙的意见,不进行解剖

B、提请人民检察院作出解剖尸体的决定

C、解剖尸体,并通知乙到场

D、乙不到场,不得进行解剖 下列案件中,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是(D )。

A、汪某,地税局干部,暴力干涉其女儿婚姻自由,构成犯罪

B、刘某,司法局干部,虐待其父,构成犯罪

C、王某,公安局出纳,将民警上缴的罚没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

D、杨某,水利局干部,酒后故意伤害他人,构成犯罪

民警对抢劫现场目击证人张某进行询问,张某不予配合,转身跑出办案场所,被民警追回,告知其拒不作证将予以处罚。张某无奈接受了民警的询问,但拒不签名。对于张某的证言(A )。

A、应当予以排除

B、可以用作证据

C、经张某签字后可以用作证据

D、经民警合理解释后可以用作证据 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有关,字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 )。

A、信件是物证,字条是物证

B、信件是物证,字条是书证

C、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

D、信件是书证,字条是书证

张某涉嫌诈骗罪被立案侦查。因家境贫寒,经其申请,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李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

A、李某接受指派并与张某签订委托书后,应当及时告知办案的公安机关

B、李某有权到公安机关查阅张某涉嫌诈骗罪的案件材料

C、李某会见张某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D、李某可以会见张某,向其核实有关证据 民警郝某晋升政治处副科长的条件包括(C )。

A、年满35周岁B必须为法律专业毕业C、大专学历D、从事公安工作满3年 大学毕业生王某应聘到公安机关担任人民警察职务,其不被录用的法定条件是其曾受过(B)。

A、警告处分

B、刑事处罚

C、罚款处罚

D、通报批评处分 下列选项中,人民警察不得从事的行为是(B )。

A、依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B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C、参加社区公益劳动

D、依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公安机关因( C )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A、解决民间纠纷

B、行政管理

C、侦查犯罪

D、查处治安案件 精神病人华某肇事,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处置民警郝某和赵某可以采取(C)。

A、制服性强制措施

B、继续盘问

C、保护性约束措施

D、刑事拘留

民警高某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在使用了公民李某的汽车后,(B)。

A、归还李某即可

B、应予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

C、可不予归还但必须支付适当费用

D、如有损害由该民警个人赔偿 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是(D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A )。

A、扣押财物B、暂扣驾驶证C、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D、责令停产停业 李某自2012年1月起开始为赌博提供条件,至同年2月停止。2012年9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A、对李某的违法行为不再追究

B、公安机关应对李某予以处罚

C、对赌具应予扣押

D、对赌具可予扣押

2012年某日,甲盗窃900元后告知乙,还主动用赃款给乙买了一件衣服,乙欣然接受。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A、乙的衣服属于违法所得,应予追缴

B、乙的衣服应予收缴

C、乙收受衣服的行为属于窝藏行为D、乙收受衣服的行为属于销赃行为 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A )来设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C)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A、5日

B、10日

C、15

D、30日 下列装备不属于武器的是(D)。

A、微型冲锋枪

B、**式手枪

C、七七式手枪

D、麻醉枪 下列不属于约束性警械的是(A)。

A、警棍

B、手铐

C、脚镣

D、警绳 人民警察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应当以(D)为限度。

A、不致违法犯罪行为人伤残

B、实际情况需要

C、足以保障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

D、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情形,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的是(C )。

A、非法举行游行示威

B、聚众赌博

C、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D、拐卖妇女、儿童 某地一强制拆迁现场,群众殴打民警并烧砸警车。这时民警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经警告无效,可以(A )。

A、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B、立即使用武器

C、不能还手,听之任之

D、先离开现场,等事件平息后再抓人

下列情形中,经警告无效,人民警察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的是(D )。

A、抓获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B、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C、将脱逃的犯罪分子押解回监狱的

D、制止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 对于醉酒的违法嫌疑人江某,以下说法错误的是(D)。

A、对本人有危险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对其进行约束

B、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C、对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通知其家属领回看管

D、行为举止失控,可以使用手铐等警械

公安机关依法对醉酒的违法嫌疑人汤某使用警绳进行约束,这种约束具有(D)性质。

A、行政强制措施

B、制服控制性

C、传唤

D、保护性措施 对于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A)等进行约束。

A、约束带

B、手铐

C、脚镣

D、警棍 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决定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B )是被告。

A、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B、复议机关

C、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

D、复议机构

公安行政复议机关允许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公安行政复议机关应当(A )。 A、不予受理B、重新受理

C、恢复审理D、转交上级公安机关审理 小王认为公安机关不作为而申请行政复议,对此表述错误的是(C)。

A、小王应证明其已提出申请要求公安机关履行职责

B、未规定履行期限的,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小王才可申请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公安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应终止审理

D、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复议机关应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甲、乙、丙三人对法律体系和法系的关系发表了以下看法。甲:“法律体系和法系在意义上大致相同,都是指一国全部有效法律构成的体系。”乙:“法律体系与法系是同义语,然而需要明确国际法是不算在一国法律体系之内的。”丙:“法律体系和法系两个概念之间的差别就在于后者包含国际法而前者不包含国际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D )。

A、甲的意见是正确的

B、乙的意见是正确的

C、丙的意见是正确的

D、三者的意见都不正确

A市B区公安机关承担一次大型演出活动的安保勤务工作。对其现场督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

A、只能由A市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派员督察

B、只能由B区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督察

C、应当由A市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派员和B区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共同督察

D应当由A市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派员督察或由B区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进行督察 李某殴打他人,民警王某、朱某到现场后不由分说,用手铐将其强制传唤至派出所。到达派出所后,由于有重要任务,王某、朱某将李某临时关押在办公室。执行任务完毕后立即对李某进行了询问,因李某拒不交代违法事实,民警对其进行了语言威胁。对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C)。

A、因李某殴打他人具有人身危险性,可以用手铐强制传唤

B、民警威胁李某所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要其所讲属实

C、对李某的询问时间应当从其到达派出所之时开始计算

D、可以将李某临时关押在办公室

甲自2007年4月起开始携带匕首防身,次年1月将匕首赠与他人。200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甲的违法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

A、对甲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应从2007年4月起算

B、公安机关不应对甲予以行政处罚

C甲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D甲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应当从重处罚 组织游行负责人王某不在境内,李某代王某向公安机关申请游行,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李某仍举行游行,游行队伍集结时被公安机关查获,解散游行队伍。另查获田某等人为凑热闹而加入游行队伍。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D)。 A、公安机关不受理李某申请不合法

B、应当对李某以非法游行予以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C、应当对李某以非法游行罪追究刑事责任

D、公安机关对田某等人应予以教育,不进行处罚

15岁的李伟在放学回家途中,在当地一名胜古迹的石碑上用小刀刻了“李伟到此一游”几个字,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10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C )。

A、李伟不满16周岁,应当不予处罚

B、李伟的行为不违法

C、当场收缴罚款100元不合法

D、对李伟的处罚无法律依据 国务院的职权不包括(D )。

A、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B、审定行政机构编制

C、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D、决定任免驻外全权代表 下列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形是(B)。

A、公安机关将民警小张调离刑警岗位

B、派出所未给小张办理户口迁移

C、刑警大队扣押张某盗窃的现金人民币5000元 D、公安局对民警老王给予行政告诫

甲在公安消防民警灭火时,不顾告诫,执意阻拦,被民警强行带离时对民警手打脚踢,造成民警轻微伤。甲 (B )。

A、构成妨害公务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B、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应从重处罚

C、构成殴打他人,并从重处罚

D、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和殴打他人,两种违法行为,应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甲利用互联网下载了大量淫秽信息存到自己的电脑中,供自己观看。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D)。

A、对甲以传播淫秽信息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B、对甲以复制淫秽物品予以治安管理处罚C、对甲的电脑予以扣押

D、对甲不予处罚

李某和张某是同事,因琐事发生纠纷,张某故意挑逗李某动手,李某将张某摁倒在地,张某遂予以还击,打斗过程中双方皮肤擦伤。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A)。

A、李某、张某的行为属于殴打他人

B、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张某的行为属于殴打他人

C、某的行为属于殴打他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李某、张某行为情节轻微,不应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李某教唆王某盗窃商场货物,王某盗窃了两件衣服,事后二人将衣服按市场价200元卖给了陈某,并将200元平分。对于本案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是(C )。

A、对李某应该以盗窃行为从重处罚

B、 王某系被诱骗实施盗窃行为,应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C、李某、王某属结伙盗窃,应从重处罚

D、对陈某购买的衣服应当予以追缴 某县公安局民警甲、乙接到出警指令后赶到现场处置,因情况紧急,依法需要当场强制传唤违法嫌疑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应当当场口头报告公安局

B、应当当场经公安局负责人口头批准后实施

C、返回后立即向公安局负责人报告D、返回后12小时内向公安局负责人报告 李某多次上访,反映事情得不到解决,想制造一次社会恐慌,于是编造了一份针对其所在城市的恐怖袭击计划,在上传至论坛时被网络管理员发现后删除,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的行为(A )。

A、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

B、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未遂)

C、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中止)D、不构成犯罪

甲非法出售枪支,一日甲让乙将装有枪支的手提包捎给买货人丙,谎称里面是送给丙的礼物,乙听说甲靠非法买卖赚钱,怀疑包里有违禁品,但又不好查问,携带手提包在公交车上被查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乙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

C、乙受甲的教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丙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下列人员可以适用死刑的是(D)。

A、甲73周岁时实施杀人行为,审判时已经76周岁

B、乙17周岁时实施了轮奸行为,审判时已经18周岁

C、丙妇女涉嫌爆炸罪,审判时发现怀孕

D、丁65周岁时将他人绑架、肢解、煮食,10年后被发现并立案侦查,审判时已经76周岁

某大学计算机专业学生林某制作了一个成人网站,上传200多个淫秽视频,供人免费下载或在线观看,以此吸引成人用品销售商在网站上发布广告,获利10万余元。对林某的行为应(A)。

A、以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

B、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处罚

C、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

D、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从重处罚

甲是某专业开锁公司培训师,明知乙曾因多次扒窃被劳动教养,仍违反公司规定向其讲授开锁的方法。乙通过学习,利用所学的方法入室盗窃。甲的行为(A)。

A、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

D、不构成犯罪

甲系依法配枪运动员,将自己所配枪支借给在司法局工作的同学乙打猎使用,乙使用不当造成一人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甲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B、甲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与乙造成重伤的结果无关

C、甲不构成犯罪

D、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某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抢劫案,关于证人作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A现场处置的人民警察小朱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可作为证人出庭

B、现场目击证人小李拒不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出庭作证

C、现场目击证人小孙是被告人的配偶,经人民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人民法院可强制其到庭

D、现场目击证人小王的近亲属不能申请证人保护

某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薛某在侦查期间突发脑中风导致瘫痪,侦查机关决定对其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间,薛某如果(D ),且情节严重的,侦查机关即可以对其逮捕。

A、故意避开监视其居住情况的电子监控镜头

B、在侦查机关传讯时,因正在家中治疗,未及时到案

C、因其需要经常到银行转账,未将身份证交执行机关保存

D、让自己的妻子去探望被害人,商量赔偿事宜

公安机关办理下列刑事案件,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是(D)。

A、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被害人伤情鉴定的时间

B、刘某涉嫌非法制造发罪,对发票真伪鉴定的时间

C、陈某涉嫌盗窃罪,对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时间

D、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张某作精神鉴定的时间 下列关于侦查人员甲扣押犯罪嫌疑人王某的邮件、电报的说法,正确的是(C )。

A、因情况紧急,甲可以直接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邮件、电报扣押,再补办批准手续

B、必须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甲才可以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邮件、电报扣押

C、甲扣押王某的邮件、电报,应当当场制作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张某

D、甲扣押王某的邮件、电报时,应当当场听取王某的陈述和辩解 下列证据中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是(D )。

A、小金通过视频方式提供的证言

B、王某羁押期间在讯问人员严厉训斥下而作的有罪供述

C、13周岁的小江所作的证言

D、何某在讯问人员对犯罪关键环节的提示下所作的有罪供述 王某(女,16岁)在车站候车期间,顺手将临座孕妇的钱包盗走,内有现金5000元。侦查人员在讯问王某时,(C)。

A、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B、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C、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民警执法权益范文第5篇

一、我国公安民警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

( 一) 暴力袭警现象屡见不鲜, 公安民警的生命安全日益受到侵犯。近几年, 随着暴力抗法犯罪的增多, 民警因公伤亡的情况日益严重并呈逐年上升的势头。据统计, 2010年至2014 年5 年间, 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22870 人, 其中因公牺牲2129 人, 因公负伤20741 人。仅2015 年全国公安、武警系统就有438 名民警和现役官兵牺牲, 4599 名民警和现役官兵负伤。可以说, 在和平年代, 警察已成为国家机器上磨损最快的部件。

( 二) 阻碍公安机关民警执行公务、群体围攻执法人员、暴力抗法事件不断发生, 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不断受到侵害。许多老民警都有这样的认识, 在法制不够健全的年代, 落实执法并不是多大的问题, 但是随着法制建设日趋完善, 秉公执法却遭遇重重的困难。随着法制机构、公安民警社会服务面的扩大、承担力的加重, 群众的投诉多了, 责难也多了。不实投诉、威胁、诬告、陷害时有发生, 其. 中既有针对执法机构的, 也有不少是针对民警个人的, 公安民警的名誉、人格和尊严遭受了极大的挑战。

据《人民公安报》相关统计: 2000 年3 月1 日———4 月20 日, 全国公安机关共接受到针对执法机构和民警的投诉26065 件, 经核查处理, 不实投诉竟然高达87% ; 2005 年, 浙江省110 指挥中心共受理社会投诉案件2628 起, 经核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案件有1824 起, 约占总数的69. 4%[1]。若任由这种现象发展, 不仅会伤害涉案民警的人格尊严, 损害其在处置具体事件时的执行热忱和力度, 也会助长无视法律公正、抵触执法管理的不良社会风气, 进而使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受到极大损害, 执法环境日益恶化[2]。

( 三) 由于近年来社会违法事件激增, 潜在危害加重, 广大公安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 休息权受到侵犯, 身体健康受到极大挑战。公安民警的工作具有持续性、突然性和不确定性, 而长期超负荷工作已成为民警伤亡的一个巨大威胁。《人民公安报》网站曾经以随机抽询的方式, 以四周为调查区间, 就日常加班情况对1022 名民警进行了调查, 结果有93. 46% 的民警平均每天加班时间在三小时以上。遇到大型活动的保卫工作、专项整治、临时性抽查等, 民警超长时间地加班加点工作乃至24 小时备勤更是常事。2015 年牺牲的438 名民警的平均年龄是46. 3 岁, 他们中有50% 是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而猝死在工作岗位上, 在基层民警牺牲的情况中, 因积劳成疾而猝死已成为民警因公牺牲的“第一杀手”。[3]

( 四) 警务过度繁重, 工作压力极大, 相当一部分民警的心理健康受到损害, 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在所有应急性职业中, 警察工作承受的心理压力指数高居首位, 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高风险、高负担、高奉献的职业, 也是一种难以再选择从事其它行业工作的职业。根据公安部民警心理健康工作机制课题组的调查统计, 有接近四分之一的民警存在心理健康问题, 这一数据高于西方国家五分之一的数量。这些心理问题会直接影响公安民警的家庭和社会生活, 也会影响工作的效率与业绩。[4]

( 五) 立法的缺失, 导致民警的司法特别保护权不能得到有效的行使。暴力犯罪日益蔓延的今天, 各国政府都将袭警犯罪视为重罪, 凡涉及伤害警察的犯罪行为, 一概深究, 严厉惩处。而我国在立法层面上, 对警察没有确立具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伤害公安民警的案件发生后, 不能通过判例有效地昭示社会, 应该说这也是袭警案件频频发生的原因之一。

( 六) 由于公安经费的短缺, 民警的伤亡抚恤权、医疗救治权等经济权益受到侵害。在一些欠发达地区, 地方政府财政紧张, 一些民警基本工资的发放不能得到保证, 民警的医药费 ( 含工伤医疗费) 、警衔津贴、加班超时补助、保险费被长期拖欠, 造成了一些民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有些经济落后的省份依然存在着办公用房、工作用车、防护装备缺失等问题。外出公干, 有时还得民警自筹经费。同样因为缺乏经费, 致使民警的伤亡抚恤面过窄, 抚恤标准偏低。公安部原副部长罗锋曾经指出: “有时对伤亡犯罪分子及其家属的赔偿比对伤残或牺牲干警家属的抚恤还要高, 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警察职业由于其执法办案的特殊性, 有别于一般行政公务员, 而现行公费医疗改革没有充分认识到警察这一职业在伤残医患方面的特殊性。医疗保险在资金数量和施行范围、保障方式上同广大民警健康保护、求医治病等方面的需求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民警因公负伤后, 用于救治的医疗器械、费用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英雄流血又流泪”这样残酷的事实, 极大地伤害着民警及其家属, 严重挫伤了广大民警在执法工作中的积极性。

二、我国公安民警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原因

公安民警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成因来自多方面, 既有经费短缺、警力不足、执法环境不良、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客观方面的原因, 也有来自公安机关和民警自身的因素。综合起来, 主要有以下原因: 其一, 公安部门领导在确立工作思路方面有失偏颇: 更多是从纪律的层面强调“从严治警”, 而对“从优待警”人文关怀不够重视, 方法不足, 措施不利。因而在公安干警的培养、管理方面出现导向性偏差。[5]其二, 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监督机制与保障机制不能并举, “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不能同步, 导致民警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 得不到法律强有力的保护和支持。其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警察在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众权益等方面所承担的职责越来越多, 加剧了警察社会职能扩张和自身权益维护之间的矛盾, 引发警察队伍不堪重负、心理失衡、群众误解等一系列负面效应。[6]其四, 警力严重不足, 公安民警工作压力巨大。我国每万人口约有13 名警察, 而发达国家一般都在万分之三十以上, 由于警力数量与工作量度的比例严重失调, 导致公安基层及实战单位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 生命与健康权受到严重挑战。其五, 传统观念、舆论宣传导向的偏颇。媒体对公安民警中的先进典型正面宣传力度不够, 而对个别警察违法违纪现象却过分渲染, 甚至恶意炒作, 对广大人民群众起了误导作用。其六, 非警务活动的干扰, 直接将公安机关推至各类尖锐矛盾的风口浪尖上, 使民警正常的警务工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其七, 民警自身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由于勤于公务, 疏于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部分民警安全意识不足, 实战技能不强, 装备不全, 执勤行为不够规范, 导致人身权受到侵犯。其八, 少数警察违法乱纪的行为给人民警察队伍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导致一些群众对警察的公正执法产生信任危机, 在警察因执法过程中, 颠倒是非, 推波助澜, 使民警蒙冤时失去群众舆论的支持。[7]其九, 执法环境不良。只有全社会都树立尊法、守法的意识, 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阻力才会减小。而目前, 在我国部分城乡———尤其是一些农村地区, 普及法律知识, 培养守法意识任重道远。其十, 广大群众对人民警察的职业素养和执法能力也有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发展, 对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也逐步提高, 而部分民警还没有很好地适应这一新的变化。

三、完善我国公安民警合法权益保障机制的建议

完善适合我国新时期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 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 一) 建立健全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正本清源, 从立法层面保障公安民警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合法权益保障法》, 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增补, 针对上述公安民警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及成因, 增加民警健康权、休息权、名誉权等方面的保障性条款; 在地方性财政预算上, 加大对公安系统的倾斜力度, 建立人民警察医疗保障制度; 立足国情, 建立切合实际的民警因公伤残、牺牲医疗抚恤制度。通过法律制度的规范, 明确人民警察合法权益范围, 并使其保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从而使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 二) 各级人民警察机构成立相应的公安民警权益保障委员会, 依法保护民警的各种正当权益。公安民警权益保障委员会, 受理查处诬告、报复、陷害、伤害民警的不法行为, 为民警主持公道, 使民警能够理直气壮地严格执法; 把为所有民警进行每年一次的全面身体检查, 作为制度纳入每年工作日程; 为每名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 建立“民警保护基金”, 民警遇到天灾人祸, 组织出面慰问; 建立民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绿色通道, 使负伤民警得到及时救治; 建立特困民警救助制度, 为因公伤残、患病、生活困难的民警提供帮助。

( 三) 建立人民警察心理健康援助机制, 切实保障广大民警的心理健康。在各级警察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设相应的心理学课程; 针对警察职业的特点, 培养民警健康适宜的“应激”反应及处理高对抗、高危险突发性事件时过硬的心理素质; 建立警察心理辅导与救助中心, 健全民警心理健康档案, 开设心理热线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网站等; 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 对因工作、生活压力而产生心理障碍的民警能及时发现、有效援助。[8]

( 四) 尊重人民警察享有节假日、工作日八小时之外休息的权益, 落实民警休假制度, 科学用警。各级警察部门, 在日常工作中应规范管理, 科学调配, 尽可能保障广大民警享有节假日、工作日八小时之外休息等合法权益, 对于因公不能按时享有休息时段的民警, 除给予一定的补偿外, 还应合理利用工作间隙安排轮休或分期分批休假。

( 五) 加快公民法制意识的培养, 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为民警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 向社会大力宣传与民警业务工作及维权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 使群众认识到警察的正常执法是法律所赋予的职权, 从而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主动邀请媒体深入公安机关, 联手作正面的宣传, 全方位地报道警察的真实生活。

( 六) 强化教育培训, 努力提高民警综合素质, 最大程度的减少因公伤亡。认真落实民警教育培训工作, 树立广大公安干警终身学习、精益求精的意识, 以突出实战应用和警务技能的培训为主, 建立业务理论和职业技能定期考核、培训制度, 切实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 增强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人民警察的战斗力。

总之, 保护广大公安民警合法权益是建设一支强有力的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 在保障公安民警合法权益方面总会有新的矛盾、新的挑战, 只有直面这些矛盾和挑战, 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才能使我们人民警察队伍更加健康、更加壮大, 才能使我们人民警察队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保一方平安, 促国家强盛。

摘要:当前, 在社会治安工作日益繁重, 警力严重不足, 政策制度尚待完善, 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制约下, 广大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 人身、名誉等权益不断遭受侵害。这些现象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广大公安民警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 削弱了公安民警社会执法力度, 妨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法治的权威。因此, 如何保护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 使其敢于执法、勇于担当, 捍卫法律公正, 维护社会安定, 这是全社会——尤其是司法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的问题。

关键词:公安民警,合法权益,保障

参考文献

[1] 孟卧杰.民事手段介入涉警恶意投诉行为处置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5.05.

[2] 田景荣.警察权益保护的现实选择[J].政法学刊, 2013.01.

[3] 詹伟, 李婧, 徐思钢.公安民警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理论分析与对策[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4.04.

[4] 武雁萍.金盾之忧.警察心理健康问题探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10.12.

[5] 庄稼.专题版:警察权益保障[J].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01.

[6] 庄京伟, 李群英.警察职权的配置与警察权益的保护[J].法学杂志, 2007.05.

[7] 李忠信.浅谈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的保障问题[J].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01.

民警执法权益范文第6篇

一、暴力袭警概述

据公安部统计, 2010 年至2014 年, 全国公安民警 ( 含公安现役官兵) 因公伤亡22870 人, 其中民警因公牺牲2129人, 平均每年牺牲425 人, 因公负伤20741 人 ( 重伤2643 人、轻伤18098 人) , 平均每年4148 人。暴力袭警的特点: 行为突发、方式暴力、手段残忍, 危害严重。

二、暴力袭警频发的原因分析

综合个案和数据分析, 暴力袭警频发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民警自身问题多, 暴力袭警损失惨重

第一是民警法律意识差, 执法权益受侵害后, 没有运用法律去追究侵权责任人的责任, 纵容了不法分子; 第二是综合技能差, 缺乏必要的日常训练, 以至于民警在遇到暴力袭警时, 使得自己的执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第三是素质高低不一, 不能适应社会的执法要求, 部分民警的素质低下, 执法不规范, 致使群众不相信人民警察, 阻碍民警执法, 甚至与民警对抗, 侵犯民警的执法权益。

( 二) 公安领导维权意识不强, 警察权益无法保障

公安领导干部在民警的执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为求得一时的稳定, 把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对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相对人只是进行口头教育或者是不了了之。致使矛盾的逐渐积累, 警民关系不断的恶化, 结果导致暴力袭警的增多, 民警的执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 三) 法律机制不完善, 现有法律规定操作性不强

我国对伤害警察的犯罪的惩罚虽然也有法可依, 但在立法上并没有特别的倾斜保护措施, 特别是《治安处罚法》和《刑法》均无专门对袭警罪的处罚规定, 给打击和处罚此类案件带来了难度。在此情况下, 谈遏制暴力犯罪无非是纸上谈兵。

( 四) 公安经费保障不足, 致使民警执法被动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的经费紧张, 基层机关的装备更是缺乏, 民警的工资福利待遇偏低, 抚恤费被拖欠; 一些单位对民警防护装备的经费投入明显不足, 防护装备短缺; 有的为求稳定, 少惹麻烦, 不允许民警带枪, 把枪入库封存, 一旦遇到紧急情况, 在来取枪为时已晚, 种种情况致使民警的执法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

三、遏制暴力袭警, 保障警察执法权益的基本对策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2008年11 月18 日全国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严厉打击各种暴力袭警犯罪活动, 保障警察执法权益。可见, 保障警察执法权益已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 为此, 我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保障人民警察的执法权益:

( 一) 完善相关立法

第一, 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的职责与权限, 纠正公安机关角色定位模糊的现象; 适当扩大警察的执法权并进行细化, 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明确赋予人民警察更大的执法自卫权[1]。第二, 通过完善警察执法权益的立法。从源头上减少袭警案件的发生, 给民警执法工作以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 二) 加强教育培训, 全面提高警察素质

人民警察应有效地结合侵权行为的具体特点, 开展警务技能培训, 苦练执法执勤基本功以提高查缉战术水平, 确保在实战中从容应对各种暴力抗法行为, 维护自身执法权益[2]。

( 三) 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 牢记执法为民的思想

和谐的警民关系, 要求人民警察严格执法, 热情服务群众, 警民间形成一种相互支持, 相互理解的良性的互动, 有利于执法工作的改善, 减少暴力袭警的发生, 更好的维护警察执法权益。

( 四) 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 改善警察执法环境

社会舆论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 各级机关要以开放的姿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 大力宣传法制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 采取座谈, 演讲等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懂法, 积极配合民警的执法活动, 同时促使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行使监督权、控告权, 而非采取暴力抗法等愚蠢的举动。另一方面, 公安机关应借助舆论工具, 争取政府部门的理解, 在人员配备、经费投入上给予特殊照顾, 切忌安排公安机关从事非警务活动, 减少民警与群众的直接冲突和矛盾; 切实加强和规范新闻宣传工作, 把握舆论宣传的导向性, 减少一些媒体的负面炒作行为。

暴力袭警问题已成为目前社会的焦点, 是当前侵犯警察执法权益最普遍、影响最大的表现形式之一, 更是公安应对的难点。只有充分认识到保护民警执勤的人身安全、防卫民警受害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采取相应的对策保障警察人身安全, 才能切实保障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 进而充分调动警察公平公正、认真执法的积极性, 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 保障国家尊严和法律的权威, 维护社会稳定。

摘要:本文深入分析暴力袭警和警察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基本状况, 研究暴力袭警的原因及危害, 探讨维护警察正当执法权益的基本对策, 保障警察正当执法权益, 提高民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暴力袭警,原因,执法权益,对策研究

参考文献

[1] 傅冰钢.论保障警察正当执法权益[J].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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