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平时考核范文

2023-09-23

公务员平时考核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对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注重实绩、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平时考核的范围:县、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员及以下在职公务员(含借用到机关岗位上的事业人员);县行政审批中心、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督查考核办公室等具有行政审批和执法职能单位科员及以下在职人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工作由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确定。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出勤情况和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实行岗位目标量化赋分的办法,分类进行平时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按照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自行制定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目标)和业务考核标准。量化评分标准可参考附件l。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考核的方法

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机关内设机构正职由本机关主管领导负责考核,内设机构副职及工作人员由所在内设机构正职负责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日考勤、周记实、月小结、季考评、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

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每天考勤,每周工作记实,每月一次小结,每季度量化评分考核一次,第四季度结合考核进行。

2、考核的程序

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将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分解到每名工作人员,把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时限、标准、数量、质量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由被考核人填写个人岗位职责和 工作任务认定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主管单位审查后存查,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一份由本人自存。在此基础上,按以下程序考核:

(1)日考勤。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签到制度,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各单位每月的考勤情况于下月的3日前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并以一定的方式公示。

(2)周记实。每周末,被考核人以工作周记的形式,将当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如实记录在周工作记实表上。个人工作周记要真实客观,重点突出,记大事、记功过、记结果,并进行自我评价。

(3)月小结。每月末,被考核人填写《月工作小结表》(附件4),单位内设机构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每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出勤等情况进行总结。

(4)季考评。每季度末,被考核人对本季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我评价量化赋分,填写《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附件5),报主管领导签署评鉴意见。主管领导结合被考核人的周工作记实、月小结情况、现实工作表现,依据本机关制定的“平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价打分。考核评鉴及评分结果由考核的主管领导反馈给公务员本人。量化赋分情况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3日前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以一定的方式公示。

五、考核奖惩赋分

各机关可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加分或减分要素的规定。

1、加分要素:主要为本职工作在国家、省、市领先;工作创新成效显著,在上级会议上作专题交流,工作经验或举措被国家级媒体或内刊正面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2、减分要素:主要为因工作有较大失误,受到通报批评;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执行不力、质量不高,造成较大影响;违反部门(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平时考核结果是评定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评鉴结果,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原则上占“考核总分”的40%。

2、通过平时考核及时改进工作。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束后,主管领导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加强与考核对象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3、平时考核结果与考核及奖金挂钩。对于平时考核结果出现一次得分低于60分的,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再享受考核奖金;出现两次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4、实行公务员平时考核预警制度。各单位都要建立平时考核预警机制,对在平时考核中发现的缺勤、迟到、早退、离岗、外出、请假、休假等情况及时上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同时向被考核人发出书面预警;对达到旷工连续超过5天,累计超过10天者,当年考核为不称职等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予以辞退。对执行不力、隐瞒不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5、平时考核的结果作为转正定级、提拔使用、奖励惩戒和解除处分的参考依据。

6、对平时考核中得分低于60分的人员,由单位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七、工作要求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机关要建立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并设立平时考核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组织人事人员具体负责本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管理工作。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平时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未向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上报《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的机关,当年发现一次,则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0%;发现两次和未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则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2、认真准备,稳妥实施。各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科学设定本机关“平时考核量化赋分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对于考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

3、加强教育,严肃纪律。各机关要将《***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附件6)传达到每个被考核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健全平时考核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本机关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1,***公务员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2、考勤情况汇总表

3、周工作记实表

4、月工作小结表( 月份)

5、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第

季度)

6,***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标准(试行)

中共***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平时考核范文第2篇

一、工作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综合评定、注重平时的原则。

二、平时考核的内容

平时考核内容要依据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按照建设首善之区的工作标准,突出考核工作实绩,以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点内容。

三、平时考核的指标及评价标准

(一)分类考核。根据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标准,按照正科领导职务、副科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人员三个层面开展考核。

(二)考核指标构成及评价标准。依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局“考核评价量表”。对于科级领导岗位,要突出考核其统筹协调、管理、抓科室队伍建设的

情况;对于机关或综合管理类岗位,要突出考核其发挥岗位职能作用、政策执行、综合协调、落实重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情况。具体详见《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三)指标权重。

一、

二、三季度平时考核领导评鉴结果,应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平时考核得分”原则上应占“考核总分”的50%。第四季度考核与量化考核合并进行。

量化考核在考核对象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述德、述廉、述学的基础上进行。对局科级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由其上级主管领导、同级有关人员和主管下级依据《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进行量化评价,并按照40%、30%和30%的权重综合确定“量化评价得分”;对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按照上级主管领导和所在内设机构其他有关人员分别占60%、40%的权重综合确定“量化评价得分”。“量化评价得分”与“平时考核得分”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核总分”,作为确定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四、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及实施机构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由副局长及副处调研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备案等相关工作。

局正科级领导的平时考核,由主管领导负责;局副科级领导

的平时考核,由所在部门正职领导负责;局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平时考核,由所在部门正职或其授权的主管副职领导负责。

(二)平时考核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区法援中心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三)平时考核工作程序

1、公务员个人月记实。根据全局工作任务,由公务员本人结合岗位职责,制定个人工作计划,采取月记实的形式,填写《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试行)》。主要记载工作任务完成的进度、业绩、创新举措,以及出勤、奖惩等情况,每个季度进行工作小结。

2、领导考核评鉴。领导考核评鉴按季度进行,按层级由主管领导依据我局制定的“考核评价量表”,根据公务员月工作记实和季度工作小结,结合所在部门意见和个人工作表现等情况,每季度对考核对象进行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进行评鉴并填写《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试行)》。

3、考核结果反馈。各部门主管领导以会议点评、个人谈话等形式及时将评鉴、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4、考核结果备案。局政工科将平时考核结果登记备案,填写《西城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备案登记表(试行)》,将此表及相关材料存入文书档案备查;并填写《西城区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将我局平时考核情况上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每年上报两次,第

一、二季度平时考核情况于每年7月10前报

送,第三季度平时考核情况按考核工作规定时间一并报送。

(四)平时考核周期及时间安排

平时考核按季度组织实施。第

一、

二、三季度进行平时考核,第四季度考核与量化考核合并进行。

各科室、各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6日前,将填写好的《西城司法局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西城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报至政工科,政工科按照区人力社保局的要求归档、备案。

五、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91分至100分的为优秀,71分至90分的为称职,60分至70分的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低于60分的公务员,减发下一季度工作性津贴的30%,从下一季度第二个月起按月减发当月工作性津贴的30%,连续减发三个月。

公务员当月病、事假合计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减一天的当月工作性津贴,日津贴标准=本人工作性津贴月标准÷(月工作日-3天)。病假期间生活性补贴照发。

公务员当月出现旷工的,每累计一天,扣发当月工作性津贴的三分之一,累计三天以上的(含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工作性津贴。

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在60分至70分之间的,区县津补贴按照一半计发;平时考核在59分以下(含59分)的,区县津补贴全部扣发。

公务员当月病、事假合计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减10元当月区县津补贴。

公务员当月出现旷工的,每累计一天,扣发当月区县津补贴的三分之一,累计三天以上的(含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区县津补贴。

公务员平时考核范文第3篇

格式如下:

应填写为: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

二、单位:

三、职务: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例如“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或“二级教师”或“见习期教师”。(注:小高和中一都称为“一级教师”,小中高和中高都称为“高级教师”)

四、填表日期:2015年X月XX日

(以上为封面填写要求)表格填写全部使用黑色水笔。

五、学历:填写最后(高)学历

六、何时获何任职资格:填写现在的职称情况(即专业技术职务,如高级教师资格、一级教师资格等,见习期教师填“未定级”),同时注明时间。出生日期等时间请以“yyyy.mm.dd”格式填写(如1970.2.1或1968.12.21)

七、聘期:按2015.8至2016.1

聘任XX职务:填写“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或“二级教师”或“实习期教师”等)

八、周课时数:按教务处确认的周课时数填写

九、总课时数:本学期按20周计算

十、班主任:请填写清楚“某某班班主任”,“任班主任年数”一栏务必认真计算后填写。(副班主任一年算0.5)

十一、表格中的其他各项均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内容翔实。

十二、教师本人只需完成“基本情况”“工作表现与实绩”二个栏目的填写。

十三、表格填完后全部交给教研组长,请教研组长确认真实性后在“教研活动”一栏的后面“教研组长(签名)”出写上“属实或不属实”后再签上教研组长的名字。——————此项是由教研组长来完成

十四、“出勤情况”一栏由校办统一填写

公务员平时考核范文第4篇

一是认真学习,政治素质高。某同志能够自觉坚持党性锻炼,注重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持之以恒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该同志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能够虚心学习,认真整改提高,时刻注意言行,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勤奋敬业,工作效果好。某同志工作兢兢业业,孜孜不倦,取得了良好的工作绩效,工作鉴定评语《公务员考核鉴定评语》。分管的常务、督查、保密工作都得到了上级和领导的认可。常务工作线长、面广、事杂,他不分昼夜、起早贪晚,适时、适当地做好了勤务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会务工作,特别是出色地完成了盛市领导的接待任务,得到了上级主要领导的赞许。同时,压缩不必要支出,加强后勤保障,保证了办公室高效、有序地运转。保密工作,他坚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和指导、强化人员培训,推进了全县保密工作上水平。在督查工作上,他对肉羊产业开发、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定期通报,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和落实。今年,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查办件件、本级县委领导的批办件件,办结率都达到。

二是善于协调,工作能力强。某同志多年从事常务工作,实践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在协调工作上,及时、果敢、主动,对一些矛盾灵活处理,能够很好地协调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关系。领导交办的每件事、每项工作都够协调到位、落实到位。特别是在处理群众上访事件上,他积极协调公安、信访等各方面力量,对上访群众及时分流,有效控制局面,全年未发生一起群众冲击县委办公室,影响领导正常办公的情况,表现出其出色的协调能力。

公务员平时考核范文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我省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及同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由任免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单位应结合实际,对德、能、勤、绩、廉进行细化分解,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要素及标准,提高考核质量。

对工作实绩的考核主要采取绩效考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每年进行若干次的平时绩效考评,并将考评情况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并应以平时绩效考评情况为依据。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

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1月进行,在翌年1月底前完成。

第六条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 公务员不服从所在单位安排参加任职培训的,当年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称职以上等次;不服从所在单位安排参加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或专业技术培训的,在培训周期的最末一年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称职以上等次。

第十二条 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 机关被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评为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被评为省级以上系统先进集体,被授予“文明单位”称号或继续保持“文明单位”荣誉的,其优秀等次的人数可控制在该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内;凡列入效能建设绩效评估的单位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以及单位工作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或受劳动教养、被判处刑事处罚的,该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二。

优秀等次名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机关内各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分配。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 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符合按百分之二十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数的机关,应先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经批准后执行;符合按百分之十五或百分之十二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数的机关,可根据本机关实际参加考核的总人数,直接确定本机关可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

第十五条 机关在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机关负责人担任。

考核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机关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写出的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对本机关公务员不服考核结果提出的申请进行复核。

第十六条 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范围由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

(三)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对直接面向公众的岗位工作人员,应注重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

(四)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初步确定考核等次;

(五)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七)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第十七条 公务员对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自接到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 考核单位应将《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将本机关公务员考核结果报送

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对考核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情况、优秀等次人员结构情况和考核程序等进行审核。对违反考核规定的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应责其纠正。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九条 公务员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二十条 公务员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它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给予嘉奖、记三等功的,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享受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其主管领导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不计算为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考核奖金。

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不计算为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 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可作为各级各类综合性表彰的优先推荐人选;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下一不得作为各级各类综合性表彰的推荐人选。

第二十四条 不确定考核等次及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享受考核奖金。

第二十五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六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

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从军队转业安置到机关工作的人员,由其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安置前的有关情况,由原所在部队提供。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优秀等次名额实行单列(优秀等次比例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确定),不占挂职单位及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其优秀等次名额占用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二十八条 当年退休的公务员不参加当的考核。上半年退休的,可按其当年12月份基本退休费的百

分之五十享受当年奖金;下半年退休的,可按其当年12月份基本退休费的百分之一百享受当年奖金。

第二十九条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 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三十一条 受党纪处分公务员的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其中所犯错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三)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四)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五)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和第三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政纪处分公务员的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政纪处分的公务员,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第三十二条 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不计算为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第三十三条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第三十四条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解释,各考核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公务员平时考核范文第6篇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本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同时,我还自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积累自己的业务知识。

此外,根据组织安排我参加了某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在为期两周的培训生活中,丰富的课程学习使我的知识储备和层次得到了提高。

半年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但我清楚自身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不足、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希望领导和同志们对我进行监督指导:

1、自觉加强学习,向理论学习,向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克服年轻气躁,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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