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场收费的通知范文

2023-09-23

关于停车场收费的通知范文第1篇

您好!九龙花园小区内停车系统已安装到位。于2013年12月15日正式启用。请需要办理停车智能卡的业主到管理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请携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

2.租客必须出示租赁合同和业主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3.停车卡50元/张,月保:200元/月,一车一卡且仅限本小区内业主。

4.提高管理力度,一车一卡,凭卡核对车牌出入,不能转借他人。

5.2014年1月1日起停车费为:250元/月。

铺位内停车:

1.请携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

2.租客必须出示铺位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业主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3.停车卡50元/张。一车一卡。

4.铺位车位使用费50元/月作为管理、电费、系统使用费。

希望广大业主相互告知。谢谢合作!

九龙花园管理处

关于停车场收费的通知范文第2篇

我校将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启动停车收费工作。现就校内车辆收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车辆收费标准

1、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凭停车证免收停车费(限每人一台),没有停车证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校内独立经营单位(包括校内食堂、施工单位、商户等)车辆请于2014年9月1日前到保卫处缴费办理停车月卡,停车场月卡按200元/月进行收费,逾期未办理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外来临时停放车辆一律按照学校停车场收费标准按时收费。

4、校内未提交办理贵州师范学院教职工停车证或新购车辆的车主,请在8月20日前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保卫处进行资格登记审核(相关表格学校内网及保卫处网站均可下载)。

5、自2014年9月1日零时起正式开始计时收费。

6、请各位车主相互转告并及时缴费或办理停车证,逾期未办理的车辆进出校园正常收费。

二、缴费时间

2014年7月15日---2014年9月1日

三、收费地点

保卫处

特此通知!

关于停车场收费的通知范文第3篇

我校将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启动停车收费工作。现就校内车辆收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车辆收费标准

1、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凭停车证免收停车费(限每人一台),没有停车证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校内独立经营单位(包括校内食堂、施工单位、商户等)车辆请于2014年9月1日前到保卫处缴费办理停车月卡,停车场月卡按200元/月进行收费,逾期未办理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外来临时停放车辆一律按照学校停车场收费标准按时收费。

4、校内未提交办理贵州师范学院教职工停车证或新购车辆的车主,请在8月20日前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保卫处进行资格登记审核(相关表格学校内网及保卫处网站均可下载)。

5、自2014年9月1日零时起正式开始计时收费。

6、请各位车主相互转告并及时缴费或办理停车证,逾期未办理的车辆进出校园正常收费。

二、缴费时间

2014年7月15日---2014年9月1日

三、收费地点

保卫处

特此通知!

关于停车场收费的通知范文第4篇

为保障物业管理费用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场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内的停车场收费,所有停车场员工均需按此流程进行。

3.0工作程序

(一)、月租车管理:

1、持月租卡刷卡放行;

2、忘记携带月卡: 要求驾车人取回月卡后,持卡出场;特殊情况请示秩序主管同意,核实并记录车辆行驶证、驾驶员相关信息后放行;

3、收费岗须查看进出场车辆及车牌是否相符,如不相符不得放行,并通知当班班长到现场处理,找出原因并记录在《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中;

4、月租卡过期:逾期月卡,登记月租卡和车牌号,经请示当值领班同意后方可放行;

5、在《值班记录表》上记录月租车辆无卡放行情况。

(二)、临停车管理:

1、临停车取卡刷卡进场;

2、临停车出场时收取临时卡,读卡并比对进出场车辆及车牌是否相符,按系统计费金额收费并出具发票;

3、临停车出场时将进、如产生停车费,应按停车费金额出具停车票,如车主不要票则应当面予以撕毁后投入废票箱中,并将进、出场时间、

车牌、车型、收费金额记录于《小区停车收费记录表》中;

4、临停车出场未产生费用的,将进出场时间、车牌、车型记录于《免费停车记录表》中备查;

(三)、送货车辆管理:

检验送货车辆,确保无超宽、超高,按临时车辆入场处理。

(四)、特殊车辆管理:

特种车辆如工程抢险、急救车辆等公务车辆,在《免费停车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后放行。

(五)、无卡车辆的处理:

1、发现无卡车辆,引导至无车区,请示当值领班处理;

2、查明无卡原因,如属临时卡丢失,记录入场时间,核对车辆入场记录并记下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信息,收取停车费、临时卡成本费后放行;

3、如驾车人拒绝配合且不能提供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的,车辆不得离场,并报告秩序主管处理;

4、处理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表》和《小区停车收费记录表》上。

(六)、收费监管:

1、按规定标准收取停车费,收费必须撕停车票;如车主不要票则应当面予以撕毁后投入废票箱中,严禁收费不撕票、少撕票,如有发现按贪污票款从重处理;

2、秩序部主管每天须到收费岗巡查2次,当值班长每班须到收费岗巡查2次;

3、秩序部主管、管理处主任、公司职能部门均有义务和权力不定时到监控室查看收费岗监控录像,至少每周一次;

4、收费员负责当值期间现金、发票的保管与核对工作。每班下班前

清点本班的现金、(临时停车卡)、《小区停车收费记录表》,经当值领班确认、签字后,交财务收费员核对、签收;

5、夜间交班时需将所持的现金、发票根、报表汇总与接班人清点清楚后移交接班人,接、交人均在值班记录表中记录并双方签字确认,上不清、下不接;

6、每天下午15:00收费员到财务室交清票款、票根,核对无误后签字交接;岗位应预留一定金额的备用金;

7、各班发票数量不足时,由收费员自行到财务收费员处领取;财务收费员如实填写《停车场发票收发台帐》;

8、秩序部主管负责停车场全面管理工作,不定时抽查停车场收费情况,所查数据包括:停车场系统收费统计、手工收费记录、票款、发票、临停卡数量、库内车辆均应相对应符合,每半月抽查一次,并有评价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七)、档案管理:

1、每月整理、装订并按规定定期归档;

2、档案资料包括:《值班记录表》、《小区停车收费记录表》、《免费停车记录表》等。

(八)、设备管理:

关于停车场收费的通知范文第5篇

您好!九龙花园小区内停车系统已安装到位。于2013年12月15日正式启用。请需要办理停车智能卡的业主到管理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请携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

2.租客必须出示租赁合同和业主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3.停车卡50元/张,月保:200元/月,一车一卡且仅限本小区内业主。

4.提高管理力度,一车一卡,凭卡核对车牌出入,不能转借他人。

5.2014年1月1日起停车费为:250元/月。

铺位内停车:

1.请携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

2.租客必须出示铺位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业主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3.停车卡50元/张。一车一卡。

4.铺位车位使用费50元/月作为管理、电费、系统使用费。

希望广大业主相互告知。谢谢合作!

九龙花园管理处

关于停车场收费的通知范文第6篇

各位车主:

为了加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范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小区内交通设施正常使用和车辆安全及道路畅通,经公司研究并报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决定从2013年元月1日起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收取场地占用费及停车服务费,具体规定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公司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场地及停车管理服务,凡进出小区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并随卡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一车一卡,凭卡放行。

二、进入小区的车辆须服从当班保安人员指挥,驶停入不影响交通和业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区停放3吨以上货车。

三、收费标准:

1、业主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60元,年票每辆每年600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80元,年票每辆每年800元。

3、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累计时间在2小时以内不收费,2小时至12小时收费5元,12小时至24小时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按此标准,每天(连续24小时)收费。

4、自行车停放,原则上不收取费用;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收费标准待小区内建好固定停车棚后另行制定。

5、本收费标准为2015标准。

五、本通知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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