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期刊经营模式论文范文

2024-03-16

教育期刊经营模式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O2O模式;房地产估价;比较分析

【Key Word】real estate appraisal;O2O operation mode;comparative analysis

1、引言

自90年代以后,我國房地产估价行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然而由于房地产估价行业并没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行业的经营模式,其信息交互速度慢、信息化程度低、资源利用与整合能力低、缺少监督运营机制、行业透明化程度低等问题逐渐暴露。

与此同时,随着政府大力推动互联网+各领域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如“美团”、“滴滴”与“携程”等O2O类新兴商业模式逐渐发展,极大提高了各行业整合信息等资源的能力,并对我国餐饮业、旅游业与休闲娱乐业等服务型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业务主要在线下完成,在业务交接过程中,时间成本与业务转接成本较大,业务受理与业务流程也较繁琐,降低了房地产估价行业资源利用效率与工作效率;且行业发展较为滞后,行业局限于传统,电子信息技术未在行业内得到广泛的推广。O2O模式作为互联网时代下行业转型升级的解决对策,将其运用在房地产估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房地产估价行业O2O模式可缓解房地产估价行业低成本高价格的难题,提高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整体效益。本文将利用比较分析研究方法研究与分析房地产估价行业O2O经营模式与传统经营模式的差异与优劣,旨在为房地产估价行业在互联网时代下进行转型升级提供理论基础。

2、房地产估价行业O2O经营模式简述

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最早由Alex Rampell在2011年提出,是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O2O模式”是指业务通过互联网来进行委托与受理,其核心是线上消费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互联网新型运营模式。移动端设备与高速网络的普及为运用O2O商务模式普及奠定了技术基础,同时其也提升了行业信息利用效率与信息交互速率。我国美团、大众点评、饿了吗、滴滴打车等O2O模式企业发展迅速,主要涵盖了餐饮、住宿与旅游等多种服务行业,本地化服务特性是这些成功O2O模式行业的特征。

房地产估价行业作为本地性服务行业的一种,利用O2O模式可降低估价业务成本、提升估价业务效率。房地产估价行业O2O模式是指通过构建开放的系统,将估价业务线下作业与线上操作相结合,为估价业务提供服务的模式。该模式可通过整合估价数据等资讯,高效利用行业资源、降低估价成本、提高行业透明化程度,将信息技术运用于局限于传统的房地产估价行业,促进互联网时代下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健康发展。

3、房地产估价行业O2O经营模式与传统经营模式比较

企业的盈利高低与经营模式的选择息息相关,好的经营模式可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而经营模式其中一个重要的评判维度是交易流程,因此本文将从交易流程的角度比较与分析房地产估价行业在两种经营模式下的差异与优劣。房地产估价行业O2O经营模式与传统经营模式在交易前提、交易基础、交易过程与交易结果等这些方面都是不同的。

3.1交易前提

业务的获取是房地产估价业务交易前提,因此需比较分析业务搜寻的难易与业务搜寻成本的高低。

传统经营模式的房地产估价行业需委派业务员去中介、银行与政府机关等地去获取业务,且估价公司不仅要支出业务员搜寻业务过程中车程费、薪酬等相关费用,也要承担在业务交接的过程中较高的转介费,同时为扩大市场份额,房地产估价行业也需投放大量广告从而提升机构影响力来获取更多的估价业务。

O2O模式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入驻O2O平台后,主要通过平台来获取业务,无需派驻业务员。估价业务委托人在线对房地产估价行业进行搜索,根据自身喜好与机构信用评级确定估价机构并下订单,被选中的估价机构可通过查看该用户的信用再确定是否接受估价业务委托,且平台将会基于位置服务根据业务委托人浏览痕迹给其推送广告,估价机构可获得广告推送服务与业务搜寻服务。

综上所述,房地产估价行业O2O模式比传统经营模式业务搜寻难度更低、业务搜寻成本更低、业务拓展成本更低。

3.2交易基础

估价基准数据与政策、法规等资讯是房地产估价业务交易的基础,因此需比较分析估价数据的来源渠道与获取数据的成本高低。

传统经营模式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息来源有这样3种:①机构自行收集估价资产周围的数据资料,以市场基准价为基础进行房地产估价。②机构需收集整理政策条文与法律法规。③机构可通过向云数据服务商购买数据服务来获得房地产估价的相关基础数据。

O2O模式的估价机构信息来源为如下3种:①估价机构与O2O平台上其他估价公司合作共建在线的估价信息基准数据库,数据交互速度快。②O2O平台将为入驻估价机构提供的数据支持与政策法规相关资讯的整合服务。③O2O平台与云数据公司合作:平台将房地产估价结果进行整合提供给云数据公司,云数据公司将基准数据提供给估价平台共享给入驻的估价公司。

综上所述,房地产估价行业O2O模式与传统经营模式收集数据的渠道不同,O2O模式获取数据的方式提高估价机构信息流通速度与信息使用效率,且其降低获取数据的成本与减少获取数据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同时由于估价数据库的建立,估价基准数据统一化与标准化,极大提高了估价结果的可靠性。

3.3交易过程

提升交易效率是估价机构降低成本提升收入的关键,因此需比较分析估价业务交易的过程。

传统经营模式的房地产估价行业业务流程如下:估价业务委托人通常通过中介来委托估价业务;估价公司往往通过业务员从银行、中介与政府等组织获得抵押估价的业务,然后估价人员在线下完成业务,业务委托人获取估价报告后将报酬支付给评估机构,估价作业周期一般为10-15个工作日。

O2O模式的房地产机构业务流程如下:估价业务委托人在线对房地产估价行业进行搜索并下订单,被选中的估价机构若接受业务委托,则该顾客在平台预付定金和尾款后获得估价报告,并对估价服务进行评价,若估价服务顾客满意则平台将薪酬结算給估价机构。在估价业务完成过程中委托人可实时查询并监督估价业务进程。

综上所述,房地产估价行业O2O模式利用了互联网时代下信息技术与通讯技术建立估价业务操作在线平台,通过减少在业务进程中的时间浪费,提升了交易效率。同时平台通过实时监督、透明化交易与服务评价等平台功能,保证估价服务质量、完善用户体验。

3.4交易结果

估价结果是否可靠是估价业务质量检测的标准,因此需比较分析两种模式下估价结果的可靠性。

传统经营模式的估价机构主要通过中介获取业务,委托人对受理机构了解较少且其可选择的机构较少。同时,由于传统估价机构获取信息的速度慢——基准数据、政策与行业动向等数据获取滞后,所导致估价结果可靠度降低。

O2O平台准许估价机构入驻时需对对有评估资质估价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与服务评级,估价业务委托人在获取估价服务前可通过对比估价机构服务价格、服务评价、服务质量排名与商业信用排名的比较选择合适的估价机构,同时O2O模式所特有的服务评价模块也使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更加完善。O2O平台的数据库可实时更新业内最新数据与最新资讯且平台也需利用大数据将估价结果目标房屋附近估价结果进行类比与分析使其属于合理区间。

综上所述,估价机构O2O模式比传统经营模式信用评级制度更加完善,数据资讯库更新更及时,估价业务服务质量得到更好的保证,估价结果可靠性与可信度更高。

3.5总结与分析

4、新模式的问题

O2O模式虽给房地产估价行业带来了便利性与快捷性,然而该模式在交易中也会带来一定的问题:经营风险更大、管理更复杂、人才要求更高、监管更困难。

(1)经营风险更大:O2O模式下估价行业组织结构相较传统经营模式更复杂,其中引入数据服务提供商与O2O平台合作等环节,使该模式的参与者身份更复杂,也使O2O平台新入者威胁增大,从而增大了经营风险。

(2)管理更复杂:由于新模式下行业信用评估机制不健全、估价业务进程与估价结果信用监督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将提高新模式下企业管理的难度,同时由于O2O模式企业组织复杂程度提高、经营模式与传统模式差异较大等原因使该模式下企业管理难度提高。

(3)人才要求更高:O2O作为新兴模式,对此交易模式熟练掌握并能运用技术的人较少,人才不足,O2O运营与网页设计等技术模块设计的人才较为紧缺,同时新模式对估价O2O平台技术、估价基准数据库功能、在线估价业务操作平台与在线服务功能等要求更提高也引起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

(4)监管更困难:O2O模式的下房地产估价行业缺少估价交易相关的法律,O2O交易的时间不确定性与交易隐蔽特性导致政府监管难度加大同时也将导致O2O估价市场健康发展受到阻碍。

5、结论与展望

房地产估价O2O模式是一种新型交易模式,在交易前提、交易基础、交易过程与交易结果等方面都与传统经营模式不同:降低了业务搜寻与数据获取的成本且提高了估价业务效率与估价结果的可靠性,是互联网时代下估价行业解决信息化程度低、资源利用效率低、行业透明化程度低与缺少第三方监督等困境的一种方式。尽管如此,新模式与传统模式相比在经营、管理、人才要求与监管要求等方面的要求更高,是其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难题。虽然本文创新式地将房地产估价O2O经营模式与传统经营模式进行了比较与分析。本文的研究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对两种模式下估价机构的比较只采取定性分析未采取定量分析、对房地产估价O2O的具体建设未深入探究。随着我国“互联网+”战略的深入实施,互联网通讯技术与信息技术将不断更新,O2O模式也将得到充足的技术支持。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将迎来新的革命,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子商务模式将是其的发展方向,房地产估价O2O模式发展前景较为广阔。

参考文献:

[1]刘晓红.中国电子商务O2O运营模式研究——以H公司为例[D].山东:山东大学.2015.5

[2]吕千千;郭晓艳;牛青.移动O2O模式与传统电子商务模式的比较分析[J].北京:中国商论.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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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聂竹青.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战略研究——世联评估的战略地图构建[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3.6

[5]潘雨相.基于比较分析方法的O2O电子商务模式探析[J].北京:电子商务.2014.7

[6]秦玉霞.浅析房地产估价风险及防范[J].北京:现代商业.2011.7

[7]浙江省发改委课题组.“O2O”商业模式:浙江的实践和前景——浙江“O2O”商业模式实践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浙江:浙江经济.2014.19

[8]周幸窈.O2O模式下傳统零售企业风险评价与控制研究[D].河北:河北工程大学.2016.12

[9]周迎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房地产估价研究[N].重庆: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

[10]Du Y, Tang Y. 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of O2O E-commerce Platform of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Offline Service Quality[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usiness and Social Science, 2014, 5(4).

[11]Li J, Mo W J. The O2O mode in electronic commerce[J]. Development, 2015, 1(3): 246-249.

[12]Tsai T M, Yang P C, Wang W N. Pilot study toward realizing social effect in O2O commerce services[C]//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ocial Informatics. Springer, Cham, 2013: 268-273.

作者简介:

孙洁(1996-),女,浙江绍兴人,浙江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系学生,研究方向: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

李波(1969-),男,辽宁台安人,浙江大学管理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浙江理工大学讲师,研究方向:企业集团与母子公司管理

基金项目:

浙江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教育期刊经营模式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海洋渔业经济是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围绕我国“十三五”海洋渔业经济发展方向,阐述海洋渔业经济遵循的发展理念,提出主要发展措施。

关键词:海洋渔业经济;“十三五”发展方向;措施

随着全国《海洋渔业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逐步落实,海洋渔业经济步入新时代。沿海各省市区坚持以海洋渔业经济综合示范区建设为平台,挖掘海洋渔业资源潜力,优化海洋渔业经济结构,转变海洋渔业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海洋渔业经济核心竞争力。

1 我国“十二五”海洋渔业经济回顾

“十二五”期间,沿海各省市区将全面深化改革贯穿于海洋渔业经济和渔业生态环境全过程,初步形成了现代海洋渔业经济体系,在海洋渔业发展、海洋环境保护及海洋渔业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1 海洋渔业经济总量持续增长

“十二五”时期,我国海洋渔业经济发展迅速,总量与规模不断扩大。据国家海洋局《2015年海洋经济统计公报》,2015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64 669亿元,其中海洋产业增加值38 991亿元,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25 678亿元。海洋第一产业增加值3 292亿元,海洋渔业生产总值占全部海洋生产总值的16.2%[1]。

1.2 海洋渔业产业结构逐步完善

海洋渔业内部的休闲渔业、观光渔业、海洋牧场及精细渔业加工等新兴行业发展迅猛,海洋渔业产业结构逐步完善。“十二五”期间,海洋渔业作为传统海洋支柱作用不再,但随着休闲渔业、观光渔业、海洋牧场及精细加工等新兴行业不断出现,现代海洋渔业经济体系加快形成,产业结构日趋完善。

1.3 海洋渔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深蓝渔业”,扎实推进渔业保险和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海洋渔业产品开发与加工能力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不断健全,水产品的质量追溯及可追溯模式不断完善,通过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点和现代渔业示范基地、“菜篮子”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良种场,水产技术推广取得成效[2]。

1.4 海洋渔业生产经营模式不断创新

推广海洋渔业健康养殖技术,不断转变渔业增长方式,着力发展高标准鱼塘养殖、深水网箱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休闲观光渔业等为代表的新模式。

2 “十三五”海洋渔业经济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2.1 发展机遇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为海洋渔业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为海洋渔业经济扩大对外开放市场空间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重要平台。

拓展沿海自由贸易区,有利于我国与国际市场的深度融合。沿海自由贸易区水陆相通,将为海洋渔业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机会。

转变渔业经济发展方式,沿海地带的区位、市场、资源、人才、技术等优势逐步凸显,进入现代海洋渔业经济体系、基础设施等建设的黄金期。

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使环渤海湾、长江三角洲、海峡两岸和珠江三角洲等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沿海地带区域联动更加紧密,海洋资源高效配置、要素资源流动、产业优势互补迎来了更多发展机遇,为先进海洋科技和海洋渔业人才提供更多更好机遇。

2.2 面临的挑战

影响经济增长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国际经济陷入后次债危机时期,经济增长重新陷入低迷,风险很大。我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劳动工资率上涨、海洋渔业经济地理变局、服务业比重提升等问题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增加,物价上涨,渔民生活成本上升。

海洋渔业区域间产业同质加剧,沿海城镇发展不均衡,海洋科技相对滞后,海洋产业重复,缺乏统一协调。

近海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受限。近百年来海洋渔业资源开发在空间布局上,基本上是以沿海和近海为主。近海渔业资源大多被过度开发利用,往后渔业资源开发主要在远海和大洋[3]。

渔业环保任务艰巨。海洋渔业经济发展呈资源高度依赖特征。随着临海工业、滨海旅游业高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陆源污染进入海洋,加上海水养殖、疏浚物倾倒、船舶污染等增加,渔业环境容量日益紧张[4]。

3 “十三五”海洋渔业经济发展设想

利用海洋渔业资源禀赋、海洋产业发展规律,坚持“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响应海洋经济强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部署,以海洋渔业经济园区、海洋渔业经济跨境合作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龙头,不断丰富海洋渔业、海洋渔业经济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内涵。

3.1 优化海洋渔业空间布局

科学有序推进海岸、海岛、近海、远海开发,按照“集约布局、集群发展、海陆联动、生态优先”原则,突出海洋渔业空间结构,形成有序有度有限的空间开发格局。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整合区域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深化产业分工,打造最具活力的海洋渔业经济。以特色海洋渔业经济、海洋生态和海洋旅游为重点,建设海洋渔业文化博览馆、海洋生物科普园、海洋渔业商品市场、海鲜美食街等,集海洋渔业文化、娱乐、休闲于一体。

综合利用海岸线和海洋空间资源,推进“深蓝渔业”工程,建设现代渔业示范基地,培育海洋渔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渔业养殖品种,发展高位池养虾、工厂化养鱼、深水网箱等现代渔业。实施较大规模的养殖区改造,建设规模较大的节地节水高效高质现代渔业示范养殖基地。优化渔业养殖结构,发展对虾、石斑鱼、金鲳、牡蛎等高质高效名贵鱼虾贝类养殖。加快转变传统养殖方式,大力推进标准化池塘改造。

支持和培育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努力提高深加工水平,推进渔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建设现代海洋渔业生产基地。控制近海捕捞强度,严格落实南海伏季休渔制度,保护重要海洋渔业资源种类的栖息繁衍场所,减少过度捕捞。

鼓励养殖户通过工厂化养殖、立体混养、循环水养殖、生物链防病防灾等方式,逐步淘汰高耗低能养殖方式,引导养殖生产转型升级。继续推进人工鱼礁建设,大力开展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建设,有效保护江河海洋渔业资源。积极推进渔业良种体系建设,夯实渔业发展基础。积极推动海洋渔船标准化更新改造,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渔业企业和现代化渔业船队[5]。

加强以渔歌、妈祖文化为重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精品海洋文化景区。推进海洋考古、海洋文化遗产申报、渔村文化研究,挖掘涉及海洋渔业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海上移民文化以及水下文化遗产等海洋文化资源。

开发具有浓郁特色的海洋渔业文化活动。围绕海洋、海岛文化、自然环境、渔家文化等特色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进海洋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创新,运用高新技术提高海洋文化产品服务的科技含量。

3.2 提升海洋渔业装备制造业

以发展大型智能船舶制造装备、游艇等为方向,发展海洋渔业作业船和辅助船装备以及海洋环保装备。着力发展高端游艇、艇用发动机、艇用通讯导航和控制设备制造。培育船舶制造、深海资源勘探装备、海洋仪器仪表生产制造,核电装备、风能工程装备、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装备,建设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海洋渔业工程装备研发、设计、总成、总包基地[6]。

依托电子信息产业,构建车船仪器仪表、微特电机、海洋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电子元件、应用电子为主的海洋电子信息产品结构体系。强化相关电子信息产业在船舶上的应用,尤其是在卫星通讯导航、船舶设计、船用电气等产品领域,推进船载移动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北斗海洋渔业船载终端等产品的规模化生产。重点实施“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可见光通信及标准光组件”等重大科技专项,优先建设电子海图系统、综合船桥系统、综合雷达导航系统产品及航运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船舶逐步向全船综合自动化层次发展。

3.3 拓展海洋渔业资源深加工产业

建设一批海洋生物医药科技园基地,培育以海洋生物工程、海洋功能保健食品、海洋生物制药、海洋生化制品为主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至2020年,建成30个左右海洋生物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引进海洋生物医药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的生产制造外延项目,发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筛选、海洋生物基因工程等技术,研究孵化具有市场和产业化前景的海洋生物技术创新项目,加快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创新药物和健康制品。鼓励和扶持海洋生物产业的开发和产业化,以海洋类新药开发为龙头,以海洋生物制品开发为重点,培育形成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名牌产品的企业集团,做大做强海洋生物产业。积极引进海内外高端生物医药人才,加强海洋医用动植物培育。

3.4 优化海洋渔业等传统产业

以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契机,加快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深蓝渔业转变的步伐,整体提升渔业产出效益。健全捕捞业准入制度,促进捕捞渔民减船转业。积极开拓外海,发展远洋渔业。推进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渔业综合生产能力。鼓励传统水产品加工业的优化升级,发展现代冷链物流及“物联网+”平台的建设,加快渔业产品品牌建设。依托地区优势,积极推进休闲渔业的内涵式发展。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创新渔业经营管理机制,发展壮大渔业行业协会。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渔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服务,提高渔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

以提高水产养殖业“良种化、设施化、信息化、生态化”为主攻方向,创建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建立工厂化养殖、循环水养殖等设施渔业。以水产加工业为突破口,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带动水产流通业以及其它服务业的发展,全面提高第二、三产业在渔业经济中的比重。

在捕捞业方面,实施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工程,推动现代渔业建设。扶持建立捕捞渔民合作社,培育壮大海洋渔业龙头企业,提高捕捞生产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进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逐步减少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加强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海洋和内陆渔船管理数据库[7]。

在养殖方面,合理规划近海养殖结构和布局,调整近海养殖网箱数量,大力发展外海深水抗风浪网箱和海洋牧场。积极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清洁养殖模式,建立现代渔业园区。大力发展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建立基于物联网的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大力推进深水网箱产业化基地和园区建设。积极推进以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为主要形式的区域综合性开发,在大亚湾开展人工鱼礁规模化建设,形成蓝色农业,提高渔业资源养护和生态保护水平。

在渔港建设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加快现代渔港的建设进程。积极推进沿海与内陆渔港基础配套设施与服务能力的建设,构建渔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渔港经济区。完善渔港建管护机制,促进渔港健康有序运行。

在渔业科技方面,整合优化海洋渔业科技资源,提升渔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产品核心竞争力。重点在海水养殖品种的人工育苗育种技术、重大疫病防控、健康养殖与集约化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渔业节能减排技术、渔业信息化等领域进行核心技术攻关,加大名优水产品良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力度,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协调发展。

3.5 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海洋渔业经济示范区

以海洋原生态、海洋传统文化为特色点,发展半岛、海岸、海岛为重点的渔业资源,开发渔家乐、休闲观光、渔港风情、生态园区、渔家文化、水上及潜水运动等特色旅游项目,打造一批内容新颖、富有生态特色的海洋渔业经济示范区。

开展海洋渔业生态修复,完善海洋渔业环境生态保护预警预报体系,加强重点海域陆域污染防治。通过建立区域内部的海陆联动发展机制,拓展海洋渔业经济发展空间。参与国际海洋渔业经济合作,主动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实现动态的可持续的海洋渔业经济布局。

参考文献:

[1] 国家海洋局.2015年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中国海洋报,2016-03-03:1-2

[2] 朱坚真.南海综合开发与海洋经济强省建设[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87-88

[3] 朱坚真.海洋环境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157-158

[4] 朱坚真.海洋资源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69-83

[5] Kenneth White.加拿大海洋经济与海洋产业研究[J].经济资料译丛,2010(1):73-103

[6] Y Shields等.爱尔兰海洋经济和资源[J].经济资料译丛,2010(1):113-131

[7] 朱坚真.海岸带经济与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71-72

(收稿日期:2016-05-21)

教育期刊经营模式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自2004年伊始,中央在连续六年的一号文件中均对发展农业保险做出了明晰而又稳健的指示,在多项政策、经济手段的支持之下,我国的农业保险逐渐革除了以往有名无实、入不敷出、人资流失的旧况。经过了六年实践对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探索性实践,我国农业保险成就了若干项经济、政治、社会方面的绩效。但我国的农业保险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待继续摸索完善,以使其逐步趋近一个内外均衡的、具有我国特色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

关键词: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均衡制度

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农业保险逐渐与农村储蓄、农业信贷融为一体,并称为“新农村”中金融体系“三驾马车”,为“新农村”升级、农业可持续生产、农民生活保驾护航。但是,自1982年我国农业保险重新开办以来,其在制度体系上、经营模式上仍旧沿用计划经济的手段,使得农业保险的功效善未发挥到实处。为此,2004年中央颁发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将促进农业保险发展提上了中央工作的重要议程,各地开始有针对性地对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开展有的放矢、因地制宜地摸索,直至2009年,我国先后形成了四种主要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一、因地制宜实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专营公司模式

我国现有三家农业保险专营公司,分别是: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2004年9月成立,以下简称安信),吉林省安华农业保险有限公司(2004年12月成立,以下简称华安),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公司(2005年1月成立,以下简称阳光)。三家公司有着各自不同的经营特点:安信由上海市各区县财政及农委所属投资公司共同投资202亿元创办,将上海自1991年已有的农业补贴“正规化、公司化”,以“政府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作为经营模式,并全国首例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华安由吉林省省委、省政府扶持,吉林省粮食集团等7家集团共同发起成立的,以“龙头企业牵头的农产品产业链”为主要保险对象,涵盖了六种主要农产品的政策性保险及农民财产、健康、人身意外等商业性保险;阳光以“相互保险”为特色,自下而上建立“保险社——保险公司”组织链,实行“公司统一经营为主导、保险社互助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保险社负责办理具体的农险业务,自留保费50%,其余向公司分保。

(二)地区自主的商业化模式

2005年新疆自治区成立了新疆农业保险领导小组,由国家保监会统一部署制定为期三年的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自治区选择阿克苏、喀什、和田、塔城、昌吉等五个地州作为首批试点地区,以粮食、棉花、大宗 特色作物和大宗家畜等为主要险种,施行“政府主导、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区域统保、风险基金为后盾”的发展模式。2006年农业保险试点初见成效:5个农业保险试点地区保费收入达到2998.6万元,占全区保费收入的10.5%,同比增长9.19%。

(三)政府与保险公司共保模式

目前采用该模式的有淮安市与苏州市。2004年11月,江苏省淮安市政府与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签订“联办共保协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稻、三麦(大麦、小麦、荞麦)、养鱼和农民意外伤害等保险试点。淮安市财政提供给农户50%的保费补贴,同时建立了“超赔共保”的风散机制,即出现超出保费规模损失时政府与企业按照3:7共同承担超额赔款。2006年7月,苏州市政府与人保、太保苏州市分公司合作开展水稻保险试点,试点覆盖了本市全部乡镇。具体做法是:政府提供60%的赔偿,大灾年份政府与保险公司按照9:1共同承担超额赔款部分,保险公司从保费中收取11.45%的管理费。这种模式因保费低、符合农户赔款期望,获得了广大农户的支持。

(四)共保经营与互助合作模式

自2006年3月开始,浙江省启动了“共保经营为主,互助合作为辅”的模式,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进行为期三年的试点工作。所谓“共保经营”是指由浙江省十家商业保险公司组成“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施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利共享、风险共担”的管理核算制度。所谓“互助合作”是指依托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对风险较小的单一农产品进行“农户自愿缴费、财政适当补助、合作共享、自负盈亏、自我管理”的辅助模式。在试点品种“一揽子”里,囊括了规模大、投入大、产出效益高的11个农产品,产值约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70%,之后各试点县(市、区)再从“一揽子”中选择不超过5个农产品进行试点,水稻是必选参保品种。基于两年试点工作所取得的理想成果,浙江省下达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通知》(浙政发〔2008〕22号 )将该模式推广到全省。

二、我国现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绩效与缺陷

(一)我国现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有序运行的共性

我国现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都无一例外地运用了三种关键因素:政策、政府、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首先政策对农业保险具有指引作用:我国现行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均是在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部分地区、部分产品先进行试点”的提法后应运而生的,并且直至2009年的连续六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强调了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的重要性,为各地政府矢志不渝地坚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并且逐步推广到全国坚定了信心、明确了方向。其次,政府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全局组织:农业保险有效地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但并不意味着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淡化,在四种模式中当地政府或根据国家政策对保费进行大比例地补贴,或对商业化农业保险公司进行投资,或引导农业保险组织结构形成。再次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管理功能:农业生产的风险系数大加之农民的低收入决定了农业保险的非赢利性与政策性,这与纯商业模式的盈利目标相悖。现行模式中商业化农业保险公司均以代办或合作方式出现,专职于管理层面,转移了经营风险,一改原中国人保统筹各项保险的混业经营模式,扭转了多年来业务萎缩、赔付率居高不下的局面。

(二)我国农业保险探索中存在几项关键要素的欠缺

试点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政策供给、政府的支持,然而农业保险并不可能永远停留在试点阶段,靠阶段性的政策“维生”,为了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至今为止农业保险制度中所出现的关键性要素的缺位还需要及时地填补。首先,专业性法律的空缺。各界对于《农业保险法》出台的呼声已久,但是基于我国农业生产地区分布不均、情况不一,制定统一的法律不符合我国国情,然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又起步较晚,至今只能以各项政策作为农业保险工作依据,制定符合各地农业生产经营特点的法律体系还有待于实践的积累而进一步确立。其次,风险分担机制的空缺。为了避免巨灾发生时,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再度陷入巨额补偿的困境,减轻国家财政支出,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相当于给予农业保险又一层保障,显得尤为重要。相互保险、再保险、巨灾风险基金是国际上公认的几种风险分担机制,它们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也需要我国政府的政策倾斜与可行性的探索。再次,激励机制的欠缺。农业保险服务于广大农村,农业保险从业人员一方面要从事艰苦的登记测量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具备专业性的农业保险定损专业技能,然而待遇水平却又普遍偏低,导致高素质的农业保险工作人员匮乏。最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未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与农业保险制度是农业生产的事前事后保障机制,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绝大部分农业生产损失源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落后或者空缺,然而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涵盖水利灌溉、通信、医疗、教育等方方面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依赖于政府财政的不断投入及政策扶植。

三、构建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均衡模式

均衡的制度谋求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的平衡,这恰恰是我国目前农业保险制度“供给不足,需求短缺”的所要改良的目标。

(一)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供给要素

第一,《农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这使得我国农业保险所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各方约束机制、各相关机构的职能法制化、长期化,排除了政策的随机性、短期性的不足。第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我国农业生产的风险系数高、农民收入低的特点决定了我国农业保险将长期采用政策化而非商业化的模式,同时为了达到“政企分明、政府突出指导、企业突出管理”的各自归位,“政策支持+政府组织+市场化运作+公司管理”的经营模式符合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工作实际情况。第三,农业保险运作机构的组成。首先,行政监管机关。继续由中国人民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包括农业保险在内的各项保险进行监管。其次,经营主体。原先农业保险是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一个业务部,难以达到专业化经营的目的, 2004年开始,在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的很多省市自治区已经实现了由专业化农业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理想局面,随着上述经营模式的确定,专业化农业保险公司全面取代原人保的混合经营是农业保险改革的应有之意。再次,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社。这是分布于广大农村的基层农业保险工作组织,它的设置能够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难点。第四,农业保险从业及研究的激励机制。由于农业保险从业环境较为艰苦、专业性较强,使得高素质的农业保险从业人员极度匮乏,为此政府应该考虑在待遇上对农业保险高素质人才提供补贴、提供编制等政策,在专业教育方面要在职业技术学校乃至高等院校设置农业保险专业,在专业培训上要对在职的农业保险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另外对于农业保险研究人员及机构提供课题资金及研究经费补贴,多管齐下调动农业保险从业及研究的积极性。第五,农业生产经营的配套设施。提高农田灌溉、防洪堤坝、农村医疗、通信等防灾抗灾设施的覆盖率能够有效地降低自然风险对农业的损害,这一部分的财政支出比例及相关的优惠政策需要逐年提高。

(二) 农业保险制度的潜在需求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所涉及的范围被极大地拓展,已经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种植、养殖的生产层面,还涉及到加工、存储、运输等非生产性层面,可以说农业经营者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很大甚至很迫切。然而由于农业保险旧有模式的消极经营并没有使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享受到农业保险的利益,再加上经营者对农业风险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大量的潜在需求没有被激发。其实农业保险制度的潜在需求源自于充分供给的引致,也就是说当农业生产经营者享受到了整个农业保险制度供给的完备性及由此带来的农业生产经营的切实保障时候,当农业保险意识、农业保险的功效宣传、教育到位的时候,他们会自发地形成对农业保险制度的需求。

我国农业保险经过了六年的改革探索,逐步摆脱了供给不足、需求萎靡的状态。保费补贴、政策支持、组织合作激发了供给力量,教育宣传、保费优惠也挖掘出了潜在的需求,农业保险制度正朝着均衡的目标迈进,既定步入到其应有的轨道上,起到了减轻农业风险威胁、缓解财政救灾资金的紧张、扩大农业生产规模、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的功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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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庹国柱,朱俊生.建立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几个问题 [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4(6)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教育期刊经营模式论文范文第4篇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加快,河南省济源市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越来越大。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济源市这一比重还会有所增加和调整。随之产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越来越多,但数量庞大,质量不一。这些主体经营的好坏、效益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土地流转的质量和发展趋势。

具有代表性的土地流转经营模式

大包直营型。以沁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流转土地面积较大,均在5000亩以上。这些主体采取集中经营、直接管理的模式,只在种植、浇水、收获等农忙时,临时雇用周边村群众,农闲时基本无雇工。

大包分营型。以丰园家庭农场、富富康新农业专业合作社为代表,流转土地面积较大。这些经营主体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提供机械、统一收获销售,采取划片经营模式,类似于“种植生产车间”,每片在200~300亩,各片在享受基本工资外,按超产量获得奖励。

大包分包型。以瑞丰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将全村土地进行全部流转,统一规划,划定不同的种植区,做到“一方一品”。粮食种植以200~300亩、经济作物以30~50亩为一个经营单位,分包给有愿望、有技能、自愿接受合作社统一安排的农户,统一品种、统一服务、统一销售、自主生产。

小包直营型。以小型家庭农场、小型种植大户为代表,采取互换、流转等形式,经营土地面积较小,规模在30~100亩,自主经营。该种类型在济源市最多,达2300余家。

四类规模经营模式效益对比

经济效益对比。通过近3年来的单产水平分析,大包直营型小麦玉米一年两季为870.7公斤/亩,大包分营型为917.2公斤/亩,大包分包型、小包直营型产量基本相同,为961.0公斤/亩。综合分析,大包转包型在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服务、统一销售的模式下,劳动力成本、农资成本相对要比小包直营型低。

社会效益对比。从规模化、专业化程度比较,大包直营型、大包分营型、大包分包型水平一致,小包直营型基本上还属于单打独斗状态;从组织化程度比较,大包分包型通过有组织的规模化经营,带动和容纳农村劳动力更多,社会效益最佳。

四类土地规模经营模式对比的申义

要突出农民经营的主体地位。表现在承包和经营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土地应该由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另一个方面,不鼓励工商企业大量流转农村土地,剥夺农业红利,工商企业入驻农业的方向应该是加工和流通等领域,是农业上的二产和三产,而不是生产领域,种植生产领域仍要属于职业化的农民。因此,不论土地由谁经营,必须突出农民经营的主体地位,要确保未转移农民在农业上的就业,并通过扩大规模、完善装备、利用科技等途径,实现农民在土地上的赢利,促进农民增收。

要确保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这涉及一个单位土地承载劳动力的问题,承载过多,则造成劳动力成本浪费,农民收益过低;承载太少,则造成粗放型管理,土地产出下降。单位土地承载劳动力主要由种植品种、装备情况、地理條件等因素确定。结合农业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指标解释》,在装备完善、地理条件较好、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况下,一个农户按2个劳动力计,单个经营面积粮食作物为200~300亩、经济作物为50亩较为适宜。该测算也是根据当地农民外出打工收入来计算的,这也是中央提出适度规模经营的要义。大包直营型、大包分营型产量较低的原因就在于此,这些经营主体虽然拥有完备的机械,但由于承包面积过大,用人较少,造成生产管理粗放,产量下降。总体来说,适度规模经营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确保经营土地的农民收入等于或超过当地外出务工收入;二是要确保所经营的土地得到精细化管理、发挥最大效益。

要与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土地流转的目的并不是不让农民种地,而是要通过土地流转对农业生产资源进行再分配,通过职业分工,让农民更好地种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土地经营权流转要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随着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农业生产效率得到极大提高,原来农户经营几亩,现在可以经营几十亩甚至几百亩,原有的土地规模承载不了更多农民,农村富余的劳动力必须将土地承包权进行流转,实现转移就业,从而实现双赢。但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要适度,过多则造成农业从业人员不足,过少则造成劳动力浪费。

要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就单个经营单位来说,规模有所扩大,但从组织化程度来讲,与市场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改变不了单打独斗的状况,仍然需要这些经营主体强化合作与联合,以产业为纽带组建合作社或联合体,进一步扩大规模,共同打造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这些经营主体还存在着机械装备、科学技术等很多方面的困难,亟须配套专业化的农业服务公司,提供社会化的服务。因此,土地流转经营的好坏,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有着直接关系。大包分包型不但解决了土地承载能力与土地最佳产出效率很好结合的问题,而且还通过完善的社会化服务,有效促进了农业效率提高和农民增收。所以说,大包分包型是立体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一种积极探索。

教育期刊经营模式论文范文第5篇

在当今高度竞争的环境中,面对庞然大物般的竞争对手,许多曾相对弱势的企业都开始学会从商业模式创新中成功突围,譬如:戴尔采用直销模式终于把电脑巨无霸IBM拉下马来;TCL面对长虹和康佳两个巨头,采用被业界称为“沉降一线,充分授权”的销售模式,从刀光剑影的竞争中后来居上;蒙牛面对伊利王国,从零起步,五年增长200倍,从行业1 000多位杀入前三甲,被业界惊呼为“蒙牛模式”;美斯特·邦威在竞争白热化的服装行业,采用虚拟经营模式,从1994年创立至今短短十年间,把规模爆炸性地做大了300倍,从初创时的年营收500多万元,发展到了15亿元,正如其铺天盖地的广告所宣传的那样,“美斯特·邦威——不走寻常路”,美斯特·邦威,以虚拟企业的组织形式,走出了一条不同寻常的经营之路。

就在很多企业开始研究该如何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时,虚拟经营模式以其柔性的组织结构,灵活的反应速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推崇。本文拟以美斯特·邦威为例,对其如何采用虚拟经营模式从竞争对手中成功突围进行总结,并对虚拟经营模式的优缺点进行详细剖析。

虚拟企业的概念最早是1991年由罗杰·内格尔提出。如今,虚拟经营模式,正像斯铎克(G.J.Stalk,1988)所说:“传统的企业竞争方式是成本与规模竞争,而现代的企业竞争方式通过灵活制造、快速反应、多品种与创新来赢得竞争优势。”虚拟组织的模式就是,公司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把重心放在他们擅长的、关键性的、高附加值的工作上,而其他工作外包给外部完成,从而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虚拟的核心思想就是企业仅控制某些核心环节,如专利技术、品牌、销售网络等,而把低增值部分虚拟运作,如虚拟生产(OEM)、网络营销外包、虚拟行政等,其实质就是借用、整合外部资源,“不求拥有,只求利用”,企业只着力于高端研发和终端营销,而中间部分,则尽量全部外包。

一、虚拟模式的竞争优势

1.柔性结构&快速反应

在组织结构方面,虚拟企业因资本有限,不能像传统企业一样采取“大而全”的企业模式,必须从组织结构上进行创新。美斯特·邦威老总周成建经过充分考虑,没有采用传统企业需要亲自实现自己的设计、生产、营销、财务等职能的全功能管理模式,而把有限的资源都集中在了两个模块:高端研发和终端营销。高端方面,美斯特·邦威不惜血本地设立了和意大利、法国合作的上海设计中心,为中国年轻人量身定制最前卫、最时尚的服装款式;终端方面,美斯特·邦威从请明星作代言到立体的市场活动,这十年来,已经成功地打造出中国最优秀的年轻品牌。当拥有了这两个核心资源后,其生产和销售则统统采用外包和特许的方式运作,通过借助外部的资源进行生产和销售,自己则可以把注意力充分集中在信息流、科研开发和品牌建设上。这样的柔性组织结构,一来跳出了大型企业“管理病”的困扰,二来以其高度弹性化的运作方式,做到了在最短时间内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这种虚拟企业柔性结构最大的优点在于整个组织的灵活性。因为企业联盟既可以是长期性的,又可以是临时性的,一切根据市场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和重新分化组合。在这中间,利润和对市场的快速反应是虚拟企业联盟存在的全部理由。迄今为止,年营业额在15亿元以上的美斯特·邦威,其总部员工仅200多人。

2.有限资源&无限功能

虚拟企业具有资源有限的短处,但是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无限的功能正是虚拟模式的核心竞争力所在。比如,美特斯·邦威一方面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在高端研发和终端营销,同时又将低附加值的生产和销售全部外包和特许给外部完成,自己只进行指导和监察。在生产方面,美特斯·邦威采取定牌生产策略,先后与广东、江苏等地的100多家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如今已形成年产系列休闲服1 000多万件(套)的强大生产基地,这个环节如果都由美特斯·邦威投资的话,则需要约3亿元资金;在销售网络建设方面,美特斯·邦威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充分利用“美特斯·邦威”品牌效应,吸引代理商加盟,拓展连锁专卖网络,目前美特斯·邦威的1 000家专卖店已经开到了全国,只有20%是直营店的品牌形象店,其余80%都是特许连锁专卖店,如果这些专卖店都是美特斯·邦威自己投资,则至少需要2亿元资金。荀子曾说,“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即便是聪明睿智的君子也并不比常人厉害,他们之所以获得成功,只是善于利用外物罢了。美特斯·邦威这种虚拟经营模式,通过借用外部资源与能力,实现了以有限资源完成无限功能的目的,大大延伸了企业的竞争能力。

3.实时经济&零沉没成本

如今信息时代的企业竞争,不再仅仅是大企业吞并小企业的竞争,更多表现在反应快的企业吞并反应慢的企业的竞争。虚拟经营模式的实时经济导向,适应了新经济时代环境快速变化、未来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告别了以迈克尔·波特(M.E.Porter)为代表的产业组织学派过分依赖环境因素制定战略的缺陷,而是以快速反应的速度来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追求针对市场需求其响应时间缩短至零的能力。同时,由于虚拟企业没有在核心功能之外进行过多的专用性资产投资,一旦环境改变,组织结构需要调整和组织流程再造(BPR)时,其沉没成本几乎为零。现在,美特斯·邦威与其定牌生产厂家和特许加盟店之间,各自都是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如果某一天美特斯·邦威需要调整经营战略或者组织结构,它可以随时让这个虚拟企业联盟解体,美特斯·邦威以其品牌资源和开发能力,做到了完全主导和控制着这个虚拟企业的运作,同时不必担负资产投入的风险。

二、虚拟模式的理论依据

1. 个性化市场需求

传统的规模经济理论,都是以牺牲顾客的差异化需求来进行大规模生产的,顾客在获得低价格好处的同时,失去了个性需求的满足。随着需求个性化的发展,企业如何把大规模生产和个性产品制造结合起来,日益成为时代的新课题。目前,大量定制化(mass customization)、灵捷制造(agile manufacturing)和柔性组织(flexible organization)等概念正在颠覆着传统的企业经营模式。而虚拟组织形态,以其无固定边界的非正式组织、层次很少的扁平组织结构、成员之间能有效沟通的网络平台,很好地解决这个传统模式无法解决的难题,把用户定制、柔性生产和高效率有机结合起来,适应了当前信息经济时代的要求。

2. 市场快速变化的不确定性

信息经济时代的市场的快速变化的特点和未来的不确定性,使得基于稳定竞争环境的波特理论日益受到质疑。今天的战略将何去何从,哈默(J.Hamel)和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1990)曾提出了构建企业核心能力的竞争战略新思维。但是,这个思维框架至今没有形成具体思路,企业面对不确定的未来市场变化该如何制定战略,仍然处于探索和迷茫之中。虚拟组织模式以组织结构的灵活性和柔性,表现出更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竞争能力,针对产品寿命周期日趋变短,管理和研发力不从心,不确定的未来走向时刻威胁着企业生存的现状,以其“小而精”、“归核化”的特点,显现出了卓越的竞争能力。

3. 信息技术的广泛采用成为保障

虚拟经营的最大特点在于虚拟企业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如此以来,信息技术的广泛采用势必成为企业运作成功的关键,而当今正是信息技术主宰的时代,Internat/Intranet网络技术、管理信息系统(MIS)、供应链管理系统(SCMS)、全面质量管理(TQM)、企业资源计划(ERP)等信息技术正如火如荼地发展着,企业采用信息技术的成本也越来越低,这些信息技术的发展与运用,强有力地支持了虚拟企业运作,成为其取得成功的技术保障。

三、虚拟模式的要求与缺陷

1.对企业之间无缝沟通和管理合作要求更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短缺经济时代结束后,服装市场已经完成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移,服装行业其市场需求跟着季节和时尚的变化而迅速改变的特点,使得不少服装企业为库存问题而烦恼不已:如何在零时间了解市场变化及终端的订货需求,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生产和物流,如何尽可能实现零库存和消除货物在渠道中的长时间积压等,成为几乎所有服装企业痛心思考的课题。虚拟企业同样面临这个问题,而且难度更大,虚拟企业联盟比传统企业在无缝沟通和管理合作方面的要求更高,因为作为企业联盟中的各个企业本身,仍然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实体,虚拟企业的内核和外界联盟单元的关系不是传统的母子企业关系,要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中实现快捷的货物与信息流通,一方面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撑,另一方面,核心企业应担负起更大的责任,对渠道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势必支付更高的成本。

美特斯·邦威在1993年到1997年间,因总部与连锁店信息不畅和反应过慢带来的库存问题,其虚拟模式也曾一度经受了最痛苦的考验。1995年美特斯·邦威通过采用仓库信息管理系统让数量急剧增加的产品品种在财务、仓储、运输和销售等各种报表上重新回归简单和规范。之后,美特斯·邦威又推广使用收银系统,并逐步从收银系统上升到业务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到1999年,美特斯·邦威在全国开了三四百个店,每个店都被成功地纳入到这套连锁管理信息系统监控之下。

在销售和流通环节顺利实现信息化改造的同时,美特斯·邦威同时注重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整合,它在经营上并对专卖店提供包括物流配送、信息咨询、员工培训在内的各种服务与管理,与加盟商共担风险,共同发展,实现双赢;在管理上实现电子商务信息网络化,公司从1996年开始构建计算机商务网络系统,建立了管理、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1 000多台计算机终端联网的“信息高速公路”,实现了内部资源共享和网络化管理。如今,每天美特斯·邦威总部有40多个人指挥这个庞大的“虚拟企业”,代理通过电子商务网站向美特斯·邦威订货,美特斯·邦威再通过系统向工厂订货,总部的计划管理处和市场部指挥着整条供应链。

2.对灵活性的追求容易丧失员工忠诚乃至企业文化

虚拟企业的内核是由少数掌握企业核心能力的固定员工构成,其余则都是临时企业、临时工,大家只是通过市场契约与各自利润相互联系在一起,正如查尔斯·汉笛(C.Handy,1999)所说,“工人通常是在许多不同的办公地点工作,或者以不同的身份工作,并且没有必要为一个组织贡献自己的全部忠诚。组织越来越像个契约盒,而不再像是员工的全部生活。”虚拟企业的临时性特点,一方面能带来灵活性的优势,但同时势必伤害到员工对组织的忠诚,这样一来,虚拟企业很难构建起统一持久的企业文化,企业所谓的团队也势必各自为政,单纯以各自的利益为中心,很少会顾忌到企业整体的发展与进步。

3.目标短期化容易影响战略未来的构建

如果虚拟企业采取以机动团队活项目课题组的形式运作,专项合同一经完成立即解散,则弹性解雇、教育培训、再就业等也将随之成为企业面临的新问题。目标的短期化一方面实现了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减少了企业对顾客需求的反应时间,另一方面也势必影响企业未来战略的构建,各个独立的实体与核心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及其有意隐瞒和扭曲市场信息行为,将消耗掉企业的部分资源,因此,如何防止各个实体“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式的短期行为,如何有效组织和管理好整个企业的战略发展,将面临来自虚拟企业模式面临的新挑战。

教育期刊经营模式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 本文运用博弈论分析了电信运营商开拓农村市场的困境,得出如下结论:在电信服务需求不足的农村,为了实现电信普遍服务,政府应该给予运营商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它们进入这一市场;在需求只能容纳一家运营商的农村,运营商应该互相协商或政府引导进入,避免重复建设;在需求更多的农村市场,政府鼓励运营商进入,并引导它们正当竞争。

[关键词] 电信业 农村市场 电信需求

一、引言

随着近几年电信业的快速发展,多数城市居民已经拥有移动电话,城市市场接近饱和。为保持业务增长,电信运营商需要采取措施吸引不太富裕的农村消费者。事实上,农村信息化市场对电信运营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推进农村信息化有助于运营商在服务“三农”的大环境中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实现企业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随着国家支持农村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农村的整体消费环境将越来越好,将使电信运营商获得应有的经济效益。永安会计事物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农村市场将成为未来移动通信运营商业务增长的重要动力,预计电信在农村的市场覆盖率在2008年将达25%,农村业务将占整个电信市场的42%。然而,开拓农村市场一方面意味着电信运营商必须不断拓展低成本经营模式,并提供价格低廉的手机和服务;另一方面意味着运营商从每位农村消费者身上获得的平均收入较低,而移动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则需要投入巨资,摊销成本较高。因此,虽然电信运营商日渐重视农村市场,但出于成本考虑,以及企业自身固有的逐利性,一直以来,电信运营商仍是把主要的市场精力放在城市。农村市场要么是没有运营商进入,社会福利得不到改善;要么是运营商争先恐后的进入,重复建设严重,导致社会资源浪费。基于此,本文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了电信运营商开拓农村市场所面临的困境。

二、模型的描述

(一)假设前提

三、模型的分析

众所周知,农村电信市场的特点是消费者收入较低,人口分布稀疏并且不均衡,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这样的市场特点意味着运营商从每位消费者身上获得的平均收入较低,而且需要移动网络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摊销成本较高。同时,如果多家运营商进入同一个需求不大的农村市场就会导致价格战,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因此,运营商必须根据市场容量的大小和对手的决策来决定是否进驻某一农村市场。

但是先进入运营商一定会获得很多优势,比如用户的偏爱、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这样一来,两家运营商都希望自己尽快进入这一市场,如果两个同时进入,短期内必定都会遭受亏损,但是考虑到市场的长期潜力,谁也不会放慢进入这一市场的步伐。于是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纷纷在同一地方建立自己的信号塔。这解释了为什么在一个人口相对集中,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山坡上会同时耸立着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两个信号塔的现象。

虽然电信运营商充分竞争对手机用户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如果两个企业市场力量存在迥然差异,主导运营商可能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消费者和竞争对手的利益。

四、博弈模型的启示

以上是电信运营商通过考虑运营成本、市场容量以及竞争对手行为决定是否进入某一农村市场,从电信运营商开拓农村市场的角逐当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在一个人口稀少,人均收入不高的农村地区,对电信服务的最大需求远远小于运营商提供服务的盈亏平衡点时,电信运营商是没有积极性去开拓这样的市场的。因此,在这样的地方,需要政府利用税收优惠、直接的财政支持等政策鼓励电信运营商进入,来保证电信服务的提供。

2.在一个人口相对稠密,人均收入相对较高的地方,但是也不足以容纳一个以上的运营商时,市场上要么没有运营商提供服务,要么是两家运营商同时提供服务,分享同一块小蛋糕。这样不仅使得企业收益小或承受亏损,同时,由于重复建设导致社会资源浪费。因此,在这样的市场上,运营商可以通过事前协商,或由政府引导运营商在这一市场提供服务,考虑到垄断的弊端,防止中国电信企业延续“一家独大”的局面,可以考虑给中国联通在开放农村市场方面更多支持。

3.城镇附近比较富裕的、人口更加集中的农村市场,尽管该市场暂时还不能让两个电信运营商同时盈利,但是出于社会福利的考虑,鼓励多家运营商进入,通過竞争提供优质服务,但是要引导其正当竞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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