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范文

2023-09-21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1.1 本规定所称承包商是指承担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以下统称油田)所属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油田外单位,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商、工程分包商以及监理公司等。

1.2 油田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改扩建工程、检维修、维护保养、石油工程作业以及污染治理等项目。

1.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入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承包商HSE管理纳入建设单位HSE考核。

1.3.1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2 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要承担对分包单位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分包单位实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环保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3 承包商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与油田内部事故同样对待、处理和考核,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相应责任。

1.4 承包商分类与分级。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内容,承包商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承包商安全环保评审结果,各类承包商分为A、B、C三级。

1.5 各级各单位要对Ⅰ类、Ⅱ类承包商的市场准入重点把关,对Ⅰ类、Ⅱ类和C级承包商的施工过程实施严格监控。要求承包商建立与油田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和审核。 2 分工与职责

2.1 石油工程管理处、采油工程处、基建处、设备管理处、科技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本系统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初审工作,经营管理部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准入审批与复审工作。

2.2 安全环保处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安全环保条件审核,负责《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的审批与复审,对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负有监管责任。 2.3 建设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考核细则,负责承包商施工资质、技术水平、安全保证条件审核以及《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相关材料初审。

2.4建设单位负责对承包项目安全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整改问题,进行承包商HSE业绩评价,组织承包商HSE评审。 3 承包项目HSE管理程序

3.1 工程项目合同与HSE管理协议

3.1.1 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签订工程合同,须明确双方HSE管理工作内容及应负责任。 3.1.2 签订工程合同,建设单位法律部门、安全部门及承包商三方到场,同时签订工程合同和HSE管理协议并缴纳安全风

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为项目合同额的1~5%(其中Ⅰ类承包商5%、Ⅱ类承包商3%、Ⅲ类承包商1%)。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1.3 建设单位安全环保人员要参加工程项目会审,未经会审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3.2 对于Ⅰ类、Ⅱ类承包商承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HSE领导小组,明确建设单位、承包商安全环保负责人,并要求Ⅰ类、Ⅱ类承包商安全环保负责人按时参加HSE领导小组例会。

3.3 建设单位要组织承包商全员HSE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签发承包商“临时出入证”。施工期少于6个月(含)的,证件有效期应与施工期相同;施工期超过6个月的,建设单位要重新按程序签发证件。 3.4 施工作业基本条件

3.4.1 承包商应编制详实的安全施工方案、现场应急预案,并到建设单位备案。 3.4.2 承包商进入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区域施工前,建设单位要对承包商进行1次入场安全教育和提示。

3.4.3 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确认作业现场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施工。 3.4.4 要求承包商穿戴符合国家标准及建设单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3.4.5 要求承包商使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工机具。

3.4.6 要求承包商遵守建设单位安全环保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4 重点业务管理

4.1 油田市场准入安全环保审核

4.1.1 油田市场准入安全环保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4.1.1.1 承包商简介及主要安全环保业绩材料。

4.1.1.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包商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4.1.1.3 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4.1.1.4 Ⅰ类、Ⅱ类承包商办理油田市场准入证或新增项时,需要进行现场安全环保条件审查;复审须提供《承包商安全资格证》。 4.2 Ⅰ、Ⅱ类承包商安全资格证审批

4.2.1 承包商安全资格证审批,应按下列顺序和内容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材料: 4.2.1.1 《安全生产许可证》、《油田市场准入证》、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复印件。

4.2.1.2 承包商持证人员证件复印件及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情况。 4.2.1.3 HSE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2.1.4 近两年来的安全投入和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4.2.1.5 企业简介、安全管理网络构成及主要业务。 4.2.1.6 与施工有关的其他安全管理材料。

4.2.1.7 所有准入区域建设单位签发的《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书》。 4.2.2 按照油田市场准入规定的准入区域,承包商自行申请一个建设单位对其申报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核。

4.2.3 审核通过后,建设单位在“胜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录入承包商信息,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编制审核报告(注明审核时间、内容、人员,加盖部门公章),附带承包商书面申报材料上报安全环保处。

4.2.4 安全环保处在7个工作日内对审核报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15个工作日内对承包商进行现场核实。

4.2.5 审查合格的由安全环保处签发《承包商安全资格证》。

4.2.6 油田《承包商安全资格证》每年复审1次;连续3次评审为A级的,复审周期可延长至2年1次。

4.3 承包商安全资格证复审

4.3.1 按照油田市场准入规定的准入区域,承包商自行申请1个建设单位对其复审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建设单位在“胜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录入承包商信息,上传电子版复审材料。

4.3.2 承包商复审材料内容如下:

4.3.2.1 申请《承包商安全资格证》所需的相关材料。 4.3.2.2 本完成重点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的安全管理业绩的评价意见和检查记录存单。 4.3.2.3 本完成重点项目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返还记账单。 4.3.2.4 本油田HSE委员会下发的主要HSE活动通知目录清单。 4.3.3 确认复审材料上传后,承包商携带《承包商安全资格证》原件、《油田市场准入证》及法人《安全资格证》复印件、建设单位签发的《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书》到安全环保处办理复审手续。 5 检查与考核

5.1 建设单位引入的承包商必须具有有效的《承包商安全资格证》、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未取得油田《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的承包商,不得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建设单位违规引入承包商的,一经查实,油田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影响情况进行处罚。

5.2 建设单位每周对承包商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每年组织开展本单位范围内承包商评审检查;对承包商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采取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和停止作业等方式进行处理,对查出的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其整改情况。

5.3 建设单位现场检查、评审检查以及问题整改反馈记录建档保存至少两年。

5.4 安全环保处不定期开展承包商安全环保检查,对查出的“三违”现象,进行经济处罚、停工整顿、降级、清退等处理。

5.4.1 经济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据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等,对建设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5.4.2 停工整顿。1年内累计发生2次(含)以上违反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行为、3次(含)以上严重违章行为或生产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承包商,将给予停工整顿处理。 5.4.3 降级。油田评审考核连续两次评定为C级的承包商,适当缩减其市场准入范围和准入区域。

5.4.4 清退。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承包商,取消其《承包商安全资格证》和《市场准入证》并列入黑名单:

5.4.4.1 发生死亡或1次重伤2人(含)以上工业事故的。

5.4.4.2 发生给油田造成1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 5.4.4.3 发生给油田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井喷事故、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

5.5 安全环保处会同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对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评审与考核。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自查总结

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省部属在温企业、市属企业开展专项监察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我公司根据文件指示内容,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本次安全生产自查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检查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在年初的会议上,总经理与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四防三保一落实”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格局。

二、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职工安全培训情况

除分厂班组开展日常培训教育外重点开展了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组织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观看“关爱生命”警示录像片;

2、针对化工市场仓储的仓库员和装卸工,委托市安全服务中心举行为期3天的“温州第二期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3、在生产车间,举行了高空作业安全技能比武活动;

4、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竞赛。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隐患统计信息报送情况

今年安全隐患统计登记信息已按规定时间报送。

五、在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工作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等工作情况

1、在建工程项目除开展日常安全工作外,重点对以下几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基础工程深基坑、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

(2)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等)的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及各种起重吊装工程;

(3)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在搭、拆过程作业; (4)高处作业;

(5)施工用电及临时用电作业;

2、针对重大危险源――安下尾矿库专项治理(安下尾矿库设计总库容30.8万立方米,实用库容25万立方米,现坝高40米,已构成重大危险源)。6月18日委托第十一地质大队测绘院对尾矿库坝体进行布点监测,8月份委托省安科院对尾矿库安全现状进行评价并编制了安全评价报告。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把相关资料送瓯海区安监局备案。通过专业机构的评价与监测使库区管理人员能及时掌握坝体动态,防患于未然。

六、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动态修订,开展相关的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为锻炼公司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各级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几项应急预案专项演练:

1、制酸分厂已全线停产,生产设备需拆除。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针对拆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不稳定因素,制酸分厂于6月24日进行了一次危化品生产工艺设备拆除应急预案演练。

2、化工市场结合其实际,举行了三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6月19日,化工市场应急救援队参与了“温州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战演练”;6月23日、6月27日与两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单位联合实战演练。

3、对安下尾矿库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7月8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在瓯海区安监局备案。

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报告情况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推动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经讨论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思路。

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管理模式。

二、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一是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开展非药品冒称药品、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植入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二是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做好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三是巩固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供应网)建设。

四是实施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初步建立一套诚信有褒奖、失信有惩戒的监管工作机制。

三、强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全镇人民饮食安全。

一是加强对农村一条龙聚餐的管理,出台《农村一条龙聚餐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做好餐饮服务行政审批工作。

三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中小餐馆等重点场所,索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用具消毒等重点环节,凉菜、生食水产品、调味料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严防地沟油流入餐桌。

四是加大对餐饮食品的抽验力度,并公布检验结果。 五是创新监管机制,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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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餐饮食品与药品科普宣传: 充分利用公众信息网等网络媒体宣传报道,通过公益广告牌、宣传橱窗、宣传挂图、发放宣传单、开展安全用药大讲堂活动等,建立多载体立体化宣传格局,提升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

五、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以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为重点,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二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从严执法,廉洁执法,维护食药监良好形象。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民风民俗、节日节点和季节变化加强专项督查与平时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确保20**年食安工作顺利安全开展。

食品营销工作计划范文

作为一名公司员工,最重要的就是能够工作出色,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否则,哪一个公司也不会要一名白拿工资不干活的员工。我毕业之后就来到了公司工作,我相信自己能够在公司里发挥更大的作用。现在的我已经在公司销售部门工作有一年的时间了,可以说自己已经很好的熟悉了公司目前的工作了,也拟定了xx年食品企业销售工作计划,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是会做的更好!

在xx年刚接触这个行业时,在选择客户的问题上走过不少弯路,那是因为对这个行业还不太熟悉,总是选择一些食品行业,但这些企业往往对标签的价格是非常注重的.所以今年不要在选一些只看价格,对质量没要求的客户.没有要求的客户不是好客户。

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对于老客户,和固定客户,要经常保持联系,在有时间有条件的情况下,送一些小礼物或宴请客户,好稳定与客户关系。

二;在拥有老客户的同时还要不断从各种媒体获得 客户信息。

三;要有好业绩就得加强业务学习,开拓视野,丰富知识,采取多样化形式,把学业务与交流技能向结合。

四;今年对自己有以下要求

1:每周要增加?个以上的新客户,还要有?到?个潜在客户。

2:一周一小结,每月一大结,看看有哪些工作上的失误,及时改正下次不要再犯。

3:见客户之前要多了解客户的状态和需求,再做好准备工作有可能不会丢失这个客户。

4:对客户不能有隐瞒和欺骗,这样不会有忠诚的客户。在有些问题上你和客户是一直。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工商所在区、县(含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派出机关)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食品市场交易秩序。

第三条工商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应当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工商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派出机关的委托依法办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

(二)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要求进行食品经营者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报;

(三)指导、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派出机关的授权,依法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等食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违法食品广告、商标侵权行为,清查辖区内禁止入市经营的食品;

(五)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咨询、申诉和举报;

(六)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的规定及时公示食品安全信息;

(七)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八)办理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工商所根据派出机关的委托负责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准入工作,在办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有关手续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依法注册登记。

工商所应当严格对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对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过期失效的,应当责令或者建议派出机关责令食品经营者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对拒不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应当提请派出机关或注册登记机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法经营食品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工商所应当提请派出机关或注册登记机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食品的,工商所应当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和取缔。

第六条工商所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建立健全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并运用计算机手段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进行网络化管理。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应当包括:注册登记和行政许可的基本情况、主要经营情况和诚信守法情况。工商所应当积极推行信用分类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监管。

工商所应当结合市场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建立和完善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动态监管档案,将食品经营者登记事项遵守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活动守信情况、经营行为守法情况等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记入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档案。

第七条工商所应当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禁止市场经营下列食品:

(一) 包装食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

(二) 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三) 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四)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五) 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 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八) 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九) 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十)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十一)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八条工商所应当通过培训、现场咨询等方式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质量意识,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下列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

(二)购销台帐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

(三)质量承诺制度。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四)协议准入制度。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对以肉类、蔬菜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为重点的食品,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

(五)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对入场经营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和落实对入场经营者的食品质量管理责任。市场内的经营者均应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责任制度,建立食品销售台帐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责任制。

(六)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完善检测条件,对肉类、蔬菜等重点食品加强入市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七)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并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负责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工商所应当加大对未建立自律制度、自律制度不健全或者未有效执行自律制度的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其销售食品的质量进行重点监管,发现有销售不合格食品或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九条工商所应当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工作制度,对辖区范围的食品经营者,划分责任区,分片划段,落实巡查人员、监管责任和监管任务,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辖区食品经营者进行巡查和日常监管,并为巡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手段的现代化水平。

巡查人员应当如实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违法情况或突发问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和妥善处置。

第十条工商所对辖区食品市场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和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

资质、发货票等票证;

(三)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四)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示内容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六)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第十一条工商所应当按照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结合辖区食品质量状况,针对问题突出的食品和监管的薄弱环节,适时开展辖区食品市场专项检查,积极配合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工商所对监督检查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测中发现的以及其他部门公布的属于本规范第七条规定禁止入市的食品,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派出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查处,及时追查其食品来源和流向,并通过告示等方式通知辖区食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对未售出的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并依法采取限制性措施,不得经营;对标识不符合规定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工商所可以责令经营者退回供货方严格规范;不能食用的,责令其销毁;已售出的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应当责令其采取公告等方式追回并销毁。

对未按照规定采取退市措施、在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或者名义上退市实际改头换面继续销售的经营者,工商所应当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对退市食品及其经营者,工商所应当进行回访和跟踪监督管理。退市的食品需重新入市的,工商所应当查验其经依法检验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工商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经营者有不正当竞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广告宣传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依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派出机关的授权予以查处。

对派出机关以及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转办、交办的食品案件,工商所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报告派出机关或者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第十四条工商所应当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并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设立12315消费者权益联络站,及时受理消费者有关食品的咨询和投诉,按照消费者申诉投诉处理程序及时处理食品消费纠纷;对涉及人身伤亡或者群访群诉的,应当立即报告派出机关,依法查处。工商所接到关于食品质量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或者法律规定的举报,应当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对当场能够认定的,立即依法采取行政措施,控制涉嫌食品的流通;对当场难以认定的,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和询问笔录,及时按程序进一步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工商所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明确食品安全预警和处置的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名单、联系方法、信息传递、启动方式、处理程序、保障措施,并报派出机关备案。

第十六条辖区内发生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致人伤害或者死亡、区域性销售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以及其他引起市场波动或者严重危及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食品安全事件时,工商所应当立即报告派出机关,迅速进行现场调查,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依法有效妥善处置。

工商所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处置档案,完整记录预警和处置的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工商所应当在办公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将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转载公示,并按规定公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有关重大信息;指导、监督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

工商所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记录簿》,保存已公示的所有信息,

方便有关单位和消费者查询。

第十八条工商所应当将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所管辖或者本所难以处理的重大、复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请派出机关处理;对不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报请派出机关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有关规定;对涉嫌食品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条工商所应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并与其他同级行政监管部门密切合作,对辖区食品安全进行综合治理。

工商所应当指导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设立食品质量联络员,建立工商所与食品经营者的紧密沟通与联系。

工商所可以通过在社区、村镇、市场、学校等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等方式,鼓励群众举报食品质量违法行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对食品市场的监督。

工商所应当及时解答消费者涉及食品安全的咨询,认真听取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一条工商所应当建立日常学习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和技术知识,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第二十二条工商所对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工商所主要负责人为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工商所应当通过签订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执法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第二十三条工商所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派出机关应当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口头批评、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办理食品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有关手续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二)群众反映和发现辖区有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未及时予以取缔的;

(三)对群众举报、派出机关交办、督办的案件及相关部门提供的食品案件线索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调查处理的;

(四)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的;

(五)由于失察、失职、渎职等主观过错造成对有害食品未能及时控制,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事故,或者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六)对应当查处的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对其它重要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

(七)对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的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食品案件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请派出机关移送的;

(八)因执法不力或者失误导致在辖区内形成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集散地的;

(九)因违规、违纪执法导致食品安全隐患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工商所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有失察、失职、渎职行为并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工商所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1)缺乏团队协作与配合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有工作量大、任务重的特点,由于其关系到安全生产,因此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安全监管人员和相关的技术部门都要承担责任。安全生产监管是一个付出多而收获少的岗位,还体现在由于企业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也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制约。安全生产是多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由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开展工作时缺乏必要的配合,许多问题如果多个部门共同协调,就可以轻松解决。但是由于关系到其他部门的利益,因此往往受到搁置,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仅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进行,更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2)实践经验不足

安全生产监管受到执法理论不全面、安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影响,在执法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这进一步加剧了执法行为不规范程度。而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又普遍存在着浓厚的人情观念,安全监管人员出于个人问题或维护一些人员的利益,会出现检查不严、行政不公的现象。此外,还存在着煤矿企业对于安全监管问题处理不当,不能很好的执行,虽然维护了生产效益,但是对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而言,造成了极大的阻碍。而安监工作人员对法律的不熟悉,对执法程序的不重视,都是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重要体现。

(3)队伍专业程度不高

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有很高的综合性和广泛的覆盖范围,对于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和技术要求都比较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需要综合掌握各学科的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才能胜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但煤矿企业中安监工作人员的学历不高,经验不足,专业技术不达标等现象十分普遍。且由于基层安监工作的任务艰巨、工作压力大、工资待遇不高等原因,吸收顶尖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存在困难。此外,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工作不到位的影响,基层的安监工作者缺乏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的学习,严重影响了安监队伍的工作效率。

2.煤矿开采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管理执行不到位

如图1所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标准涵盖十分广泛,安全管理执行不到位,主要是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没有足够的安全管理意识,对于排查隐患和整改现存隐患的重视不足,这也是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安全管理执行不到位,还受到事故责任划分不明确和不合理的奖惩机制的影响,管理人员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时不积极,工作热情不高,存在侥幸心理,一旦出现问题就相互推诿,严重影响了煤矿的生产进度。同时受到考核和奖惩机制不合理的影响,由于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培养不足,导致了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较低。

(2)职工队伍综合素质不高

主要体现在文化素质偏低和技能素质偏低两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煤矿行业的生产需求剧增,因此对工作人员的需求很大,需要引入大量的基层工作者。因此,许多文化程度不高的工作人员参与到煤矿的生产工作中,由于其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较弱,在机械化程度逐渐提升的今天,难以适应当下的生产操作要求和相关规定,影响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技能素质偏低,主要是施工人员在之前的单位参加工作时,没有得到足够的培训,对于机械设备的使用仅仅依靠已有的经验,或者工友之间相互传授,而职工队伍具有临时性和复杂性,无法保证施工人员在进行机械操作时,始终保持正确的操作,容易引发机械故障,并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又由于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足,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也无法很好地保护自己,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

3.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的程序步骤

(1)剖析事故成因

每年都会发生各种类型的,各种规模的煤矿事故。由于煤矿作业环境比较复杂,其中煤尘、瓦斯、地下水、有毒有害气体都可能造成安全事故。通过对以往的安全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和规律总结,并制定和完善煤矿安全管理的标准与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降低煤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识别危险源

煤矿事故的出现不仅是责任事故,更是特定的危险源逐渐演变之后带来的必然结果。如何做好危险源的识别工作,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课题。识别危险源主要是指在煤矿安全事故的成因分析的指导下,结合作业现场的设备和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全检查和异常情况报告等信息,对于危险源进行有效预测、高效监督和严格管理,实现煤矿事故的发生率最大限度的降低。

(3)观测煤矿风险

风险目标包括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所有人和物,煤矿事故的出现与风险目标防范失败密不可分。许多特种岗位,尤其是距离危险源比较近的,也是更容易发现危险源的。加强对高风险环节相关的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与风险辨别能力的培养,对于在事故发生之前及时感知异常并排除异常具有决定性影响。特别是在地质情况复杂多变、机电设备数量多的工作环境中,更要加强高风险环节相关岗位人员的风险预测能力。

(4)确立风险目标

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结合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如矿井的设备状况、作业的地质条件、人员和资源的配置,总结出现煤矿事故的原因。并考虑到井下生产的复杂多变,不断补充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保证相关标准的贯彻落实。

(5)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煤矿安全生产是所有环节的,所有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只有通过规范和明确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才能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对于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应当明确规定其职责和相关要求,做到全覆盖,同时调动各部门,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合作意识,提高工作责任心,将管理,标准和管理办法落实到位

4.提升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的策略

(1)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煤矿开采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核心,只有提高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其不断适应现代化设备的科技化和智能化发展趋势,才能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这需要组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给他们提供掌握先进的安全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途径,通过加强考核,进一步促进其思想和技能的提升,从而更好的服务企业。

(2)完善安全责任制度

结合图2所示,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工作的细化,与安全施工规范的制定。明确各施工单位、施工部门之间的职责与权利,明确工作人员的责任,有助于提高安全管理的监管质量,促进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完善安全施工规范,可以有效减少施工不规范带来的安全事故,这也是提高员工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重要途径。

(3)加大技术与设备投入

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是不断更新的,先进的技术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为了提高企业的自动化和机械化程度,并保障安全生产,可以对高危环节采取用机械设备代替人工来实现。既可以节约成本,又保障了安全生产,有效的利用了现有的资源,为企业创造最大化的收益,最大限度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5.小结

总而言之,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是煤矿生产中必不可少的核心工作之一,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需要从创造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有利条件做起。保障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的及时更新,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实现安全管理制度与生产实际相适应,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支持。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煤矿基层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了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和策略,能实现以人为本,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从源头上减少事故总量。以期解决煤矿开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煤矿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提供参考,从而更好地实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刘毅,樊劭.发达国家煤矿安全发展历史及经验分析[J].中国煤炭,2018,44(10):174-181.

[2] 李鹏,杨哲,刘华伟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状及对策[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8,(10):1953.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1.1 企业安全设施存在隐患

当前, 很多煤矿企业主要问题就是安全设备在更新中非常的缓慢, 采用新型的科学技术以及设备在实际的管理方面有着很好的优势, 随着科学的发展, 煤炭企业所采用的设备其自身的安全系数也在不断的提升。对于煤炭企业来讲其设备的更换速度比较慢对于企业的生产运行非常不利, 对煤炭企业安全工作的开展非常不利。

1.2 大部分煤炭企业采用统一的安全管理模式

在理论当中可以看出, 煤炭企业安全管理和其他企业安全管理基本上相同, 在这当中, 因为煤炭企业在实际发展中不同, 在企业安全管理模式的实际选取当中, 煤炭企业需要和自身的发展状况相结合起来, 设计和自身发展相符合的安全管理方式。当前, 煤炭企业在实际的发展中不断对运行经验有效积累, 不断的形成了通用的安全管理方式, 一些知名企业安全管理模式通常被其他企业有效模仿, 这在一定意义上其安全管理方式对于企业的发展非常不利, 在一定意义上将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产生影响。

1.3 未建立完善的标准化体系

在安全生产中合理化的标准体系是非常重要的构成部分, 对于企业对矿产的查找以及风险的规避方面非常重要。当前, 很多煤炭企业对于安全生产标准体系非常缺少, 在实际的生产中没有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进行, 这样就将安全隐患有效增加。煤炭企业当前的标准体系主要表现出对理论比较重视, 对实践因此而忽略, 尽管设置了标准体系, 但是和其他的实际状况不相符, 标准化体系非常繁琐, 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有效进行非常不利。企业的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对于标准体系的建设不重视, 相关的管理人员在决策中, 按照现有的标准体系很难实施合理的判断, 这样就在一定意义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开展有着很大的制约。

2、实现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管理的对策

2.1 煤炭企业应树立长久的安全管理理念

煤炭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不完善, 相关的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不是很重视, 或者旺旺在还是对某个阶段的安全管理进行重视, 导致企业当中的安全事故经常产生。安全管理工作通常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有效完善和有效发展, 煤炭企业随着实际的生产工作有效完善, 煤炭企业需要有效的树立相应的管理理念, 在安全生产当中加强安全生产观念的不断推广和应用。

2.2 注重生产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 建立管理制度

煤炭企业当中的采煤机械以及运输机械自身的情况对于企业的实际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 因为煤炭企业在实际的作业当中受到相应环境对其的影响, 一些设备在运行中和环境有效直接的联系, 因此煤炭企业就需要加强对于机电设备安全隐患的重视, 和企业的实际状况相结合起来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对于煤矿井下作业通常对设备的要求很高, 由于生产作业的实际产生变化, 这就需要煤炭企业加强对于机电设备运行的检查, 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具有合理的落实情况, 并且相应的操作人员在实际的操作中需要能够根据安全制度进行操作。管理人员需要对生产过程加强监督以及检查, 尽可能的防止安全事故的产生, 煤炭企业需要加强相应责任制度的建设, 对实际的操作人员自身的工作内容有效划分, 对值班人员实际的工作进行划分, 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够在自身的职责范围之内实施相应活动的开展, 从而保证设备的合理运行, 以此来避免企业安全事故的产生。

2.3 建立煤炭企业安全责任问责制, 保证人员优化配置

在煤炭企业生产当中对于人员的配置是其基础, 员工在相应的管理模式当中需要各司其职, 从而为企业的安全生产起到相应的作用。管理人员需要能够按照企业的实际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制度, 对制度的流程以要求进行明确,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重视, 对相应的安全政策进行有效的制定。人员需要能够根据相应的规范实施, 对自身的权利以及义务实施确定。煤炭企业需要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建立, 将安全责任有效细化, 对企业的生产流程有效的规范。

2.4 强化职工的安全培训, 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当前, 对于煤炭企业的井下人员, 大部分都是农民工以及临时工等, 很多人都缺少相应的安全保护意识, 所以, 煤炭企业需要加强对人员安全教育的培训工作重视, 确保实际的作业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意识, 在煤炭企业当中建立相应的企业文化。加强安全技术的教育和培训, 使得实际的作业人员能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以及规范合理的掌握。

2.5 创新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煤炭企业和自身实际的发展状况相结合起来, 在先进的生产模式当中, 不断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创新, 以此来确保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总之,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 各行各业都得到了不断地进步与发展, 而煤炭工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组成, 在开展煤炭工业安全监管上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以至于产生了一系列的安全事故, 因此为确保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应不断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 强化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有效预防一系列的安全隐患, 促进我国基础建设的更好发展。

摘要:全球化趋势下, 社会经济迅猛发展, 生产力水平不断提升, 各行各业都得到了快速发展, 其中, 煤炭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关键组成, 也得到了不断进步与发展, 煤炭行业在实际的工作中面临着许多安全问题, 因此强化煤炭工业的安全监管显得至关重要。而煤炭安全监管的工作难度较大, 且内容较复杂, 为确保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煤炭企业及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应不断努力, 提升自身的综合技能与专业水平。基于此, 本文对煤炭工业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的对策进行了详细地分析与探究。

关键词:煤炭工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策

参考文献

[1] 胡晓伟.煤炭开采工作中的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J].内蒙古煤炭经济, 2015, 02:34+39.

[2] 张华.煤矿安全隐患及其管理措施[J].技术与市场, 2014, 10:13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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