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范文

2023-12-26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范文第1篇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总体要求 露天矿山开采技术要求 地下矿山开采技术要求 尾矿库安全知识

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非煤矿山4472家,按开采方式分,地下矿山266家,露天矿山3780家,其他矿山426家;按矿种分,金矿82家,铁矿103家,石膏矿38家,粘土矿63家,建筑石料用灰岩1833家,花岗岩矿890家,砖瓦粘土矿924家,其他矿山539家;按规模分,大、中小、型矿山分别为105家、297家、4070家,大、中、小型矿山分别占非煤矿山总数的2.36%、6.65%和90.99%。全省尾矿库及选厂253家,按库容分,三等库10座、四等库37座、五等库206座。

非煤矿山的主要特点

一是数量较多,在全国排第5位;

二是规模小,小型矿山占非煤矿山总数的90.99%;

三是基础较差,特别是小型矿山因安全投入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因素,安全基础比较薄弱;

四是人员素质较低,非煤矿山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有一半以上的比例,农民工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是济南、烟台、潍坊、莱芜等地区矿山文地质条件复杂,泰安地区石膏矿山富含硫化氢气体,开采难度较大;

六是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的增加,企业加大了勘探开发的力度,使安全生产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存在的主要问题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比较薄弱。全省占总数90.99%的小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较差,安全装备普及率低,本质安全化程度较低。企业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投入普遍不足,技术力量严重不足,员工整体素质较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县乡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经费不足、办公条件较差,监管队伍建设缓慢、滞后,监管能力尚不适应工作需要。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机制建设滞后。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不健全,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尚未建立安全专项资金,不能确保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隐患治理费用的使用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政府对项目审批的程序、企业的应急演练等事故防控机制不完善。安全生产问责、考核、奖惩等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非煤矿山安全法制建设工作不适应形势要求。首先是立法工作滞后,《矿山安全法》自1992年颁布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巨大,该法已严重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标准缺失、修订不及时、标准体系不完善。 不能充分发挥科技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各级政府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科研投入少,一些亟待解决的重大基础理论和关键性技术研究, 未能纳入相关科技计划。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和重点安全检测检验基地建设滞后,非煤矿山安全科技成果和推广平台没有形成。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不够,技术支撑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不能满足支撑的需要,技术保障能力较差。

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了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逐步健全,为政府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当前,全社会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促使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色金属等采矿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积累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这些有利因素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也面临着严峻形势与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人为本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时代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总量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

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非煤矿产资源需求快速增长,同时受国际矿业垄断企业对我国短缺的金属矿产品进口价格控制的影响,我国将加大非煤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非煤矿山产业增长势头强劲,加大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压力。

当前非煤矿山因规模小、投入不足致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差、安全管理薄弱、企业人员安全素质低、安全生产机制建设落后、法制和标准建设不能适应形势要求等许多问题在短时期内尚不能得到根本转变,将继续制约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总体要求 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机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三同时”、“四新”;安全投入;设备、设施;应急预案及救援;作业时间;安全评价;其他。 安全管理制度

国务院安委办[2010]17号文件: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此基础上,要健全完善安全目标管理、矿领导下井带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生产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劳动管理、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危害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制度,以及各类安全技术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安全生产责任制,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 安全考评奖惩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场所管理制度; 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地下矿山出入井登记和检查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其他制度

安全机构、人员

设臵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独立部门; 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文化素质:不低于中等专业学历;

安全素质: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身体素质:能适应现场工作。

国务院安委办[2010]17号文件规定: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1人,每班必须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

安全教育培训

矿山职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应上岗作业;每年至少接受20h的在职安全教育 ;

矿长: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新职工:地下矿的不少于72h,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4个月,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工作;露天矿的不少于40h,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工作;

“四新”人员:应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 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

三同时和四新 “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安监部门实施“三同时”职责:省政府213号令和[2009]81号文件,主要包括安全设立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 “四新”: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安全投入

财政部和国家总局财企[2006]478号 规定,第六条 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设备设施

安全标志: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设臵相应的、符合GB14161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 。

安全警示标志应明显,便于为作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所识别。如果是灯光标志,需要其明亮显眼;如果是文字图形标志,则要求其明确易懂。GB14161-1993《矿山安全标志》对标志的中文名称、对应的国家标准代码、图形符号、颜色等作出了相应规定。

重大危险源 压力管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 (1)长输管道

①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1.6 MPa的管道; ②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 km且管道公称直径≥300 mm的管道。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 (1)瓦斯矿井;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3)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 (4)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 尾矿库

全库容≥100万m3或者坝高≥30 m的尾矿库。

应急预案及救援

应急预案: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改。

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构成及职责;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制度;应急程序;应急救援方案;应急救援工作图表;应急救援装备七个方面。

预案演练:矿山企业应使每个职工熟悉应急预案,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山救灾演习;

应急救援: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生产规模较小不必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 救护队实行资质、分级管理。

作业时间

连续24h内,任何作业人员均不应在井下滞留或被强制滞留8h以上(包括上、下井时间),除非:

因事故或突发事件导致滞留时间延长;

作业人员为负责人、水泵工、信号工或紧急维修人员。

一方面,作业时间太长,往往会导致作业人员疲劳作业,易引发人身伤亡事故;另一方面,由于井下作业环境阴暗、潮湿,存在炮烟、粉尘、噪声等有毒有害因素,即使通风系统完好,也难以保证空气质量百分之百符合要求,不适合作业人员长时间在井下停留。

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预评价、现状评价、验收评价。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 新、改、扩建工程;

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  出现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情况后;

 停产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的地下矿山。

其他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范文第2篇

安全生产方针的由来

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与周恩来总理密切相关。

第一次;1957年,周恩来总理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

第二次:1959年,周恩来总理视察河南省井陉煤矿时指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第三次:1960年,我国第一艘万吨巨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礁沉没后,周恩来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王首道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

后来,安全第一纳入了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1987年4月,劳动人事部在北京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长、劳动保护处长、矿山监察处长、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长会议,会上正式提出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安全生产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将这一方针予以确定。

江泽民同志对安全生产的论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胡锦涛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论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06年3月27号下午进行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强调:

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的四个“必然要求”: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重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三、强调了发展的“三个不能”: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重特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害。我们一定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坚决遏制住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

四、安全生产方针由“八字方针”充实为“十二字方针”:“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五、强调搞好安全生产,领导是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

六、强调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三个同步”: 要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要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性和特点,抓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举措。

七、强调要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最大合力,尽快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1)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

(2)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不允许以生命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

(4)要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的意义:

(1)是党和国家在生产建设中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和条件。

(3)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的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五同时”原则)

2、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

3、“三同时”原则(《安全生产法》第24条)

4、“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6年1月23~24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于2006年3月27日下午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第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范文第3篇

预防为主、控制保护;强化监督、有法可依;

以人为本、提高素质;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阐述:

预防为主、控制保护:施工监理现场所处的环境具有较高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以预防为主作为基本原则,常鸣警钟,以对风险进行分级控制,加强对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措施,使风险降到最低。

强化监督、有法可依:公司公开承诺接受员工和社会监督,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强制性法律、法规。

以人为本、提高素质:人是最宝贵的资源和财产,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是社会发展的象征,因此要对员工提供各种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第一,在利益权衡时,人的安全健康是第一,不断地改进职业健康安全业绩,进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是我公司永恒追求的目标。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6.1做好火灾预防,杜绝火灾发生。

1.6.2劳动保护用品及时发放,发放率为100% 。

1.6.3预防职业病,病发率为零。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范文第4篇

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了遵守法律法规,遵从本公司的风险特点,遵循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十六字方针。

2、本方针及目标的制定,使各级领导及从业人员明确要重点防范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生产工作的努力方向,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做到责任明确,自觉落实。

3、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后,由负责人将方针的具体内容在全公司安全生产大会上进行宣布,且在公共场合进行张贴和悬挂,同时,由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进行培训,纳入本的安全培训内容中。

4、安全生产方针的评审工作,包含在工作总结大会前进行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工作中,广泛听取外部单位,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员工代表以及其他外部相关方的意见。

5、当本单位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应及时对方针进行修订。

二、安全生产目标及具体要求

1、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杜绝重大设备损毁、火灾、爆炸事故; (3)轻伤事故控制在0.3‰以内; (4)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5)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6)GPS车辆监控在线率为100%。

2、安全生产目标应体现“与安全生产方针一致、体现本公司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数字具体并可在评审工作中,便于量化计算。”

3、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各部门的作业人员,详细讲解和宣传,使各岗位作业人员明确掌握本人在内的安全责任。

4、安全生产目标的评审工作,包含在工作总结大会前进行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工作中。

5、公司将在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召开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大会,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6、当出现重大情况,本公司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对目标进行修订。

三、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的制定、实施、管理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环境因素及历史和现实,制定一个通过全体职工努力可以实现的安全总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必须具备:

(1)明确性。方针与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又有形象目标。为使全体员工明确努力方向,方针与目标要重点突出,体现出

本单位的特点。目标期限要适当,不宜过长或过短;

(2)可行性。目标的制定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励员工激情,又能通过努力而实现。

(3)系统性。要充分考虑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

(4)应变性。在制定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公司总目标制定后,要将目标对各部门进行层层分解。通过目标的展开,明确部门及个人的职责范围。

2、建立管理体系:安全目标制定后,要建立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主要是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

(1)组织体系。公司要设立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管理人员为成员;部门设立专(兼)职安全员,从而形成自上而下专管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

(2)制度体系。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实行过程管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我国的安全生产的方针,也是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

放在首位,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2)坚持“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

要求安全生产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明确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保证安全方针与目标的实现。

(3)坚持“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发挥专职安全人员骨干作用的同时,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互相监督,制止“三违”,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4)坚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的原则

安全工作是衡量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对部门各项指标的考核,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决权”。

4、检查考核及评审要求

安全的检查考核,一般分为定期检查考核和最终检查考核两种形式。定期检查考核是每隔一定的时间(一个月或一季度),对照方针与目标逐项检查评定。最终检查考核,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总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安全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制定措施,组织新的循环。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三、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月奖、年奖和特别奖。凡当月无违章违纪行为的生产员工予以核发安全月奖;车间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特别贡献的生产员工颁发安全生产特别奖。

四、对违章违纪或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力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直至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章 生产员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五、生产员工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当月未发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视为月度安全考核达标,核发当月安全月奖。

六、月奖的标准现定为每月100元,纳入工资单。月奖标准今后如有必要变动,经公司研究后由公司行政部(财务)另行通知。

七、生产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同意,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

(一)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二)制止违章作业、制止违章指挥避免事故发生的;

(三)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四)抢险救灾有功者。

八、安全生产特别奖的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记功和发放安全生产特别奖奖金,具体采取何种奖励方式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九、特别奖申报程序如下:

(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一);

(二)安全部审核;

(三)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十、生产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成绩优胜或获得先进称号的,其奖励办法由活动组织者拟定,报公司安委会同意后在活动方案中具体交代。 十

一、生产员工发现存在如下较明显的违章违纪行为的,第一次扣事发当月安全月奖,并给予记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二次扣自事发当月起三个月的安全月奖,并给予记大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三次扣事发当月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二)班组长强令班组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人为损毁消防器材以及设备、设施安全装臵的;

(四)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违法公司有关着装的劳动保护规定的;

(五)存在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为的。

十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生产员工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直接责任的,扣发该员工当月安全月奖并予以辞退。

十三、生产员工违章违纪引发事故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作出惩戒决定的程序如下:

(一)部门(或车间)在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活动中发现生产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书面提请予以惩戒(附件二);

(二)安全部约谈当事员工,听取当事员工的申辩意见(或认识表态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行政、人事等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

十五、公司安委会每年年终组织对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十六、综合考评的组织:由安全部牵头组织,人事部派人参加。 十

七、综合考评的内容:以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部门和车间主管的安全管理职责内容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安全部制定相关考评表确定。

十八、综合考评的方式:

(一)检查各部门(含车间)管理档案,发现某项档案缺失的,视为未履行该项管理职责;

(二)公司每个季度一次的综合性安全检查中,发现因管理人员未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下属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由安全部记录在案,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范围;

(三)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对重伤及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或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并须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四)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在内两次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元以上的轻伤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或两次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

十九、综合考评最终结果经安委会研究审定后有效。

十、经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不达标的扣发安全生产年奖并在全公司通报。年奖的具体标准由公司高层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一、因违章指挥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经安委会研究后予以降职降级,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拒不引咎辞职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 附则

二十二、本制度“生产员工”系指在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包括车间各班组长、班组成员以及各管理部门除主管、副职主管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系指车间主管、各部门主管、安全部主任和公司总经理。设立副职的部门,副职与主管一起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接受考评。

二十三、本制度授权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二十四、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奖惩制度

一、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实施。

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对单位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表彰。

五、公司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考核的标准为:

1、优秀安全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真抓实干且责任心强,敢于大胆严格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2)有创新意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在平时工作中没有弄需作假,认真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4)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工作好。

(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时上报安全生产资料。

2、先进驾驶员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本无交通事故; (2)经济效益名列前茅,服从分配,按时完成运输任务。

(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活动,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无任何投诉。

(4)无违章违法行为,无超速等现象,GPS无人为损坏掉线等行为。 (5)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好。

六、奖罚 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奖励500元,驾驶员奖励500元。

卫星定位监控值班制度

1. 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

2.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坚守值班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脱岗、遛岗或在岗不履行职责;

3. 值班期间严禁带非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在值班中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务,严禁在值班过程中酗酒、打牌等活动;

4. 值班期间的突发情况,及车辆报警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如遇重大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严禁瞒报、漏报或隐情不报,由此造成失误的,将予以追责;

5. 值班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车辆运行相关信息; 6. 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上班未处理完的失误,须向接班人交接清楚,保持值班期间失误处理的完整性。

客运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驾驶员一线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客运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交通、运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各项从业资格、服务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货车营运。

第二条 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公司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

第三条客运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掌握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

第四条 公司车队安全技术处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程、确定授课人员,统一开展驾驶员的上岗前培训。驾驶员的召集、通知和组织,由车队相关人员负责落实。

第五条 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到课(操作现场),认真听讲,专心实践,不得迟到早退或找人代替。

第六条 每次培训都要讲出勤、评估、理论考试、实践考核记录在案。

第七条 新进驾驶人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培训目的:通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员工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习惯,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综合素质。

第九条 培训内容。

1、公司概况内容的培训;

2、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容的培训;

3、行车安全及事故防范、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并收集、积累相关培训材料;

4、职业特点和要求、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

5、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6、营运业务知识,线路业务知识,车辆进出站及停报班等业务理论知识培训;

7、技术保障内容的培训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培训; (2)车辆特点及日常保养知识的培训; (3)常见故障一般排除方法; (4)了解掌握路线特点,吸取事故教训和经验。

8、开车实习,熟悉掌握驾驶操作

9、跟车实习,熟悉掌握安全驾驶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车情况。

第十条 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及聘用合同

客运站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员工、广大旅客人身安全,确保在意外情况发生时,及时实施抢救,有条不紊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及时地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伤害程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单位范围内伤亡、伤害的应急处理。

三、《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

四、应急响应预案: 1.由安全领导组负责,安全员负责组织成立义务抢救小组并进行业务学习,训练防火知识,培训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应变和处理能力。

2、工伤事故发生后,需做到有组织处理,妥善处理被伤害对象,尽量减小伤害程度。

3.发生重大伤亡、伤害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1)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马上进行呼叫并立即报告单位。 (2)安全经理作为总指挥,进行抢救。

(3)安全员拨打120急救电话,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伤亡情况、联 系电话、报警人姓名等。

(4)如医院较近,马上送医院抢救,以缩短时间减少伤害程度。 (5)总指挥负责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以最快捷的方式上报 上级有关部门。

(6)依据“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问题根源,总结经验。

(7)对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广大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 (8) 依据分析结果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车站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监管系统及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根据辽宁交通运输厅文件交运[2010]1794号文、安监[2009]69号文、[2011]65号文等有关通知和要求,并有效实施对本站车辆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制修订本制度:

一、安装范围:为了加强本站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保障措施,所有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否则未安装的车辆不予安排发班。

二、落实部门:车站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时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一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时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与警告和纠正,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车站。依据违规实情按车站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为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所有车辆运行时必须保持在线。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班人员给予处罚,严重的应调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

五、车站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

附1:监控中心职责及工作要求

2、驾乘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

3、监控设备管理规定

4、监控管理规定

5、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规定

6、GPS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附1:监控中心职责及工作要求

1、设立GPS监控值班室;配备专用监控计算机;指派专人负责GPS监控的管理并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本站营运车辆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2、负责本站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及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

3、监控GPS监控设备运作情况,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4、组织人员总结分析驾驶员(车辆)违规情况,掌握其规律,提出改进办法。

5、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管理缺陷,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6、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控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7、协助落实质量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

2、驾乘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

1、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2、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四个小时;连续驾驶车辆达四个小时应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二十四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3、驾驶人员应熟练掌握GPS终端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基本维护方法,严格遵守执行车辆运行中收到的各种安全指令信息,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确保安全运行。

4、驾驶员应负责做好GPS终端设备的检查、看管和维护工作。未经责任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改装、挪动主机和天线位置,不得私自关闭终端监控系统,不得故意毁坏GPS终端设备,否则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5、当班驾驶员发现GPS终端设备有不定位、数据不准确、无法接受信息等异常时,应立即通知车队GPS监控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6、驾驶员应保持GPS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保持车辆运行过程中GPS监控系统正常工作。

3、监控设备管理规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辽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车站现有及新增、更新的所有营运客车必须安装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车载GPS。

2、治保处监控室应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坚决杜绝人为破坏。

3、车队GPS监控室应与安装厂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协助安装、维护、更换设备,确保GPS终端设备更换、维护、维修到位。

4、GPS终端设备的拆装必须经本站同意后,由安装厂家进行拆装,治保处监控人员与车队GPS监控人员现场进行监督,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已安装GPS终端设备的营运车辆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5、任何人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时都应及时通知车队GPS监控人员组织进行排除,以保证设备完好,工作正常。

6、车队GPS监控与治保处监控室对所有GPS终端设备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逐车逐台的全面排查并建立检查台帐,对有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联系更换安装,确保动态监控措施的有效实施。

4、监控管理规定

1、监控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GPS监控职责。

2、治保处监控室与车队GPS监控应坚持车辆运行时间内值班制度,应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实行实时监控;应对监控到的每一次违章进行教育、处罚、处理到位。

3、监控人员应全面掌握GPS监控操作系统,并对各线路的基本运行条件和交通特点做到全面熟悉掌握,及时掌握车辆运行作业计划,保证监控效果。

4、监控人员应通过对GPS监控系统的开发利用,全过程跟踪驾驶员安全行车行为,消除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私自包车等各类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过程预控能力。

5、使用自己的监控账号登陆,密码不得外泄,更改密码需经本站分管安全副站长同意。

6、对GPS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正常线路营运、高速道路违法停车等违法违章行为,应做到及时警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意见形成通报。以此警示其它驾驶员,消除各类违章。

7、严格把好对营运车辆GPS终端设备的安全例检和客运客车出站登记关,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病”车上路。

8、应对驾驶员和乘务员进行营运车辆GPS终端设备使用维护的培训学习,使之能够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和设备的一般维护方法,正确处理安全指令。

5、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规定

1、将本车站车辆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长途班车、县际班车、乡镇班车、加班车辆、旅游包车、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

2、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对当天运行的长途班车、县际班车、乡镇班车、加班车辆、旅游包车、等运行车辆做好登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实时跟踪监控。

3、对属于正常运行班次的车辆,应加强车辆行驶速度和疲劳驾驶的监控;对非正常运行班次的车辆,应查明是否安排并办理了加班、包车运行手续。

4、监控人员承担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职责。遇有雨、雪、雾、冰冻、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立即通知到本车站的站长、主管安全副站长、车队队长,并做好记录。同时,应密切注意以天气变化情况,随时按站长指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对可以预见的恶劣天气,监控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到所有驾驶员及运营车辆,并做好记录。

6、夜间运行车辆必须在凌晨2点至5点禁止运行,停车休息。有违反规定的车辆,及时上报监控中心和指挥中心,第一时间严厉处理违规营运车辆。

6、 GPS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GPS监控系统(以下简称GPS)的使用,所有营运车辆作业进行实时监控、应对突发事件的动态指挥,遏制营运车辆的违规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规范驾驶人员的驾驶行为,保障行驶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有效利用GPS,监控车辆规范运行,实现行车动态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站GPS运行管理系统的建设情况,特修订GPS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一)本站GPS监控部门职责:

1、车站GPS监控系统由安全管理处负责管理。对车站所属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管,建立监控台帐;

2、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明确相关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记录处理制度、车辆维护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日常监控值班制度等;

3、完善所属车辆的基本数据,并按有关要求设定和及时更新相当的监控参数,如最高时速的限定等;

4、营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GPS信号,不得向车站GPS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信息和虚假报警信息;

5、收到车载终端或车站GPS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6、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车站GPS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GPS监控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处)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帮助。

(四)经济扣发

1、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50元。 A、行车时未关好车门的; B、无正当原因,随意按动报警按钮或发送无关车辆安全运行信息,经教育不改的;

2、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100元; A、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高速公路100km/h,低速路80km/h以内,且报警时间超过一分钟,经监控人员提醒,仍继续超速行驶的;

3、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200元; A、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内,且报警时间超过一分钟,经监控人员提醒,仍继续超速行驶的; B、驾驶人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C、擅自改变线路运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4、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500元; A、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B、故意损坏车载终端的(自行承担修复或重新安装的所有费用)。

5、驾驶人当月扣发超过三次者,车队应将其班次作出停运处理,并对驾驶员重新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6、GPS监控室有下列情况的,扣发当事人10元至50元; A、GPS监控室各项工作记录不全,每次扣发10元; B、已安装的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车站GPS监控平台未能及时报告集团公司监控中心处理的,每次扣发20元; C、对车辆发生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未记录、未发出纠正指令的,每次扣发50元; D、利用监控电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或有其他违反专用设备要求行为的,每次扣发50元(对屡教不改者,予以解聘);

7、驾驶人同时超速又超员的按以上规定加倍处罚。

8、凡是发现当班驾驶人酒后驾驶车辆的,立即停班并解除聘用以及扣除全部安全风险金。

9、凡是故意掩盖、撤除、扰乱GPS监控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不主动报修和不接听监控人员警示电话的,每次每项处1000元罚款。凡是GPS监控设施设备损坏后未及时修复好,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客运管理处不得配客发班。

10、严禁疲劳驾驶,确保安全驾驶。驾驶人连续工作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以内驾驶车辆不得超过8小时,更不得驾驶车辆时随意接听电话。若不按规定配备驾驶人或者备案驾驶人中途脱岗、离岗、擅自更换驾驶人者。

11、凡是违法驾驶人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约见抄告的,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管理要求,车站将对抄告者进行继续帮教,同时,对抄告者比照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进行再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倒查范围

(一)车辆在辖区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

(二)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

(三)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二、责任倒查内容

(一)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

(二)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

(三)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

(四)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六)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七)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

(八)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九)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十)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十一)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

(十二)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责任倒查的程序

(一)安监办认为符合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提请公司同意后,下发责任倒查通知。

(二)根据事故情况,由安监办提请公司同意,报请并协同各级安监部门进行责任倒查。

(三)公司安监办应在30日内向公司提交倒查报告。

(四)如公司对责任倒查报告无异议,上报各级安监部门处理。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范文第5篇

保护环境 造福人类: 在生产及服务活动中实施污染预防,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全员参与,保护环境(杜绝能源、资源的浪费;尽可能采用环保材料,达标排放,减少废弃物排放),为人类社会发展作贡献。

健康安全 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文明生产,减少职业危害,确保员工的健康安全。 遵守法规 持续发展: 遵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建立、实施、保持QEH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

方针:遵章守法,安全生产每一秒;持续改进,健康生活每一天。 目标:

(1)公司生产零伤亡;(注释:全公司员工生产性重伤、伤亡事故为零) (2)职业病发不过三;(注释:全公司员工职业病年发生不超过三例)

(3)交通事故不过二;(注释:全公司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年发不超过二例)

(4)职安培训超八零;(注释:全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率≧80%) (5)器具合格百分百;(注释:全公司安全工器具合格率100%)

三、环境方针、目标

方针:遵章守法,清洁文明搞卫生,节能降耗减废,持续建设绿色工程。 目标:

(1)提高环保意识,控制噪声排放,使之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2)节能降耗,原料消耗不超过设计标准; (3)美化环境,减少植被破坏,恢复率≧90%; (4)火灾事故为零;

(5)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率≧90%; (6)不发生危险品、化学品伤害、污染事故。

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针

联想集团承诺为员工创造和保持一个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环境。

集团的策略、方针和指导原则应支持员工安全和健康的承诺。每一个经理和员工应承担各自的职责以达到如下目标:

• 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 为员工提供安全的产品和设备

• 达到相关的法律要求和我们认可的保护员工的自愿章程,建立和坚持我们更严格的要求 • 将员工健康和安全方面的要求纳入到企业的策略、计划、审查和产品供给中 • 执行和努力持续改善流程以控制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

• 鼓励员工参与和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健康和安全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和高效的工作能力

• 对自己的业绩进行定期的评估以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并定期将结果汇报给高级管理层

• 调查安全和健康事故 • 提供适当的资源达到以上目标

通过教育、预防和控制以达到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对企业的创新、高效和持续改善至关重要。

怡景环境管理方针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范文第6篇

一、1122采面上隅角局部瓦斯偶有超限,就其原因如下:

1、1122采面回风上出口段压力大,巷道断面过小,风阻大;

2、老空区抽放负压较小。 解决办法:

1、再次巷修1122采面回风上出口段,同时加强管理,打上采面超前托棚,防止1122采面风巷上出口段快速变形,减小风阻,保障通风,快速排除瓦斯;

2、开起185KW的瓦斯抽放泵,增大瓦斯抽放量,高低负压抽放管分开,保证瓦斯抽放效果。

二、金河煤矿12#煤层属于自燃发火煤层,现采面采高不足,煤层平均2.56M,现采高2.3M左右,留有一部分底煤,有自燃发火的可能。 解决办法:在保证采面安全的前提下,采面不留底煤,采全高,清扫采面浮煤,采面采完立即封闭,随时观察采空区的空气成份,保障井下不发生自燃发火。

三、加强清扫工作,防止煤尘超限或煤尘堆积。

四、矿井总风量比较足,按安通部和生产技术部要求把1124运输巷风量配到600m3/mm。

金河煤矿

上一篇:米和千米的换算教案范文下一篇:毛概作业血钻观后感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