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合同管理论文范文

2024-03-18

网上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以降低、控制网上银行技术风险的运行风险为目的,构建网上银行信息安全体系(In-temet Banking Information System security Architecture,IBISSA)框架模型,并对模型各个子系统的功能及其联系进行说明,然后详细描述安全监控子系统和安全运行与恢复子系统的详细流程。IBIS—sA模型是一个全面的、综合的、动态的网上银行信息安全系统,对完善我国网上银行风险管理具有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网上银行;信息安全体系;技术风险;安全监控

网上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逐年提升,尤其是市政道路工程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日渐增加,作为实施主体的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市政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合同意识。合同管理作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体现企业经营责任的重要载体,也是确保社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因此,本文主要阐述了建设单位的工程合同管理,对合同管理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不断增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数量显著增加,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走新型城镇化道路,这必然有城市建设规模、基础设施以及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升,这为专业化的城市资源经营和综合开发的平台公司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这是机遇,也是挑战,挑战在于,如何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做好相关市政工程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配合贵阳市政府提出抢抓国发〔2012〕2号文件历史性政策机遇,紧扣\"主基调\"、实施\"主战略\",从而提升企业自身的管理实力。鉴于此,与市政工程建设相关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突显其重要性。因此,本文主要结合笔者多年来的合同管理工作,从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出发,探析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如何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2、目前市政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市政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建设市场发展尚有待完善,行业交易尚有待规范,同时面临多家平台公司的竞争,使得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2.1在法律意识上表现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特点是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涉及面广、合同内容庞杂,有些大型项目例如我单位组织实施的贵阳大剧院、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黔灵山路、北京西路、盐沙大道、贵州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等项目,涉及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合同内容自然庞大复杂。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尽可能做到细致严密、面面俱到。但在以往的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经验,订立合同时对条款理解不准确、约定不全理、不严密,甚至有些还违反了法律规定。

2.2.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不重视。

部分市政工程项目不重视合同体系的建设。项目管理部门混乱,大多数项目管理单位都未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3.对合同归档管理不重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现阶段市政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还停留在手工管理模式,效率低下;合同归档管理还比较分散,沒有明确的规定及程序;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的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也没有进行总结和评估,合同管理粗放。

2.4.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所以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的人才。很多建设管理单位,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加强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3.1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增强法律意识

3.1.1增加合同效力管理

合同效力涉及合同的生效、有效、无效等问题。完善建设工程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应该具体到工程承包商的资质规定、具体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的相关咨询管理等各方面。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则自始没有法律效率,其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就不能作为依据。因此,工程合同管理中占据首要地位的是合同效力管理,作为建设单位,合同审核时必须强化合同效力管理。

3.1.2 增强合同法律意识,避免产生建设合同纠纷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提高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能力,减少因合同产生的纠纷,以保障合同的全面履行。对于违约赔偿的相关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各主体的行为,也为发生纠纷之后,相关的仲裁、检查机构的仲裁作出了合理的参考依据。

3.2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国家出台了招投标法,还出台了2013新版《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它经过各方专家和技术人员反复论证,对以往工程合同的部分内容和结构均作了大幅度修改和调整,更加具体系统性和科学性。因此,建设单位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重视合同归档管理工作,应该建立配套完善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作为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国家示范合同文本的学习和研究,真正理解合同条款的意思和作用,提高自身合同评审与风险辨识的能力,尽量减少日常签约、履约中争议的发生。

3.3运用现代应用技术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化管理型企业,应该充分利用现代的OA办公应用系统管理体系,做好合同签订、审查、授权等相应流程,做好合同及相关资料的保存工作,促进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工程管理之间的信息共享,逐步通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合同签审跟踪及履行情况的动态监控,提升对合同签订后的监督和管理,以便企业领导及相关人员能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汇报处理,从而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控制。

3.4建立专业的合同管理队伍,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市政工程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建设单位在此过程中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就需要建立一支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为之服务,这种组织必须有为之相配套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专业的相关人才,才能够打造出优质的城建项目管理建设团队。所以建设单位应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的合同管理队伍,而且要不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着力提升合同管理队伍:一是选好优质的合同管理人员,二是不断加强合同管理队伍建设,通过各种业务学习和培训来加强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三是最好能设立将造价和合同管理集于一体的岗位,建立行之有效的岗位责任制.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好合同管理对顺利推进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和取得最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起着事半功倍的作用。随着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经济,压力也越来越大,作为现代化的管理型企业、作为建设单位,只有加强团队自身的项目管理能力、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严把合同审核关,才能更好的为顺利推进市政工程建设服务、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 从而使建设项目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刘光忱,栾旭纲.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J].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1(11) 30-31

[2] 郑素伟. 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经济与法. 2005(7) 60-61

[3] 吴兴超,马旭. 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造价管理 [J]. 科技信息. 2012 (01)

[4] 岳国荣.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J]. 宁夏工程技术. 2011 (04)

作者简介:

徐时环(1978.05- ),女(汉族),贵州贵阳人,经济师。

网上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合同管理是我国合同制度中特有的管理内容,现代国企合同管理问题已经不仅仅是针对于合同制定前期的管理问题了,目前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签订双方签订的过程过于急躁,许多细节问题不能事先得到有效处理,导致在合同执行后期出现许多影响合同进度的风险因素。本文主要就现代国企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国企合同管理制度优化措施。

【关键词】合同管理;制度;完善;优化性;措施

一、国企合同管理现状分析(一)合同管理程序运行不到位

从合同的本质角度分析,它属于两个或多个当事人之间通过协调经济利益而签订的协议,其在市场经济中是商品交换的法律体现。而由于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以全面掌握合同内容为基础而签订合同,这就造成了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多种问题,进而影响到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就我国国企合同的签订过程分析,由于我国的合同管理程序仍采用传统模式下的简化管理程序,这就导致了国企的合同管理体制无法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形成协调统一的关系,进而影响到国企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合同的有效性。当下国企在采用简化的合同管理程序过程中,过于注重员工考核过程中的收益金额,而忽略了员工业绩考核对企业运营的重要性,这就导致了国企中的合同管理部门在工作过程中无法以合同的有效管理为导向,使得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漏洞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填补。此外,国企中的管理阶层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过分强调工期和效率的限制,这导致了国企事务管理部门对过程性指标的进一步弱化,进而影响到国企合同管理程序的正常运行。(二)合同管理制度缺失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企业合同的有效管理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运营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注重企业合同管理的具体化和精细化是避免合同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而在现实企业的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缺失使得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机制中的具体事务无法得到有效落实,进而导致企业在市场交易中无法采取针对性的运营措施,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运营效益。现阶段我国企业中合同管理制度的缺失还表现在企业无法以合同为依据对其运营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由于当下我国企业的合同管理者综合素质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把握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导致了企业在交易时无法对合同的关键环节进行识别与处理,进而使得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容易顾此失彼,影响到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收益。此外,我国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确实还表现在合同责任制中,由于合同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合同管理者责任制度,导致合同管理者在工作中无法做到全身心的投入,使其不愿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管理方式进行优化探究,这便使得合同管理制度中的漏洞得以进一步扩大,导致企业在市场运营过程中面临合同管理缺失带来的交易风险。二、国企合同管理制度优化措施(一)建立和完善国企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

建立和完善国企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首先要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该制度是国企合同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内容。建立企业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对于合同管理的主要机构和机构内的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明确其责任,建立完整清晰的权责利关系,监督合同管理人员认真完成工作范围内的管理工作,并且可以建立员工年度考核相关的评定指标。再者要建立合同管理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对企业合同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必须要保证每位合同管理人员都要有企业法律顾问证书或者是管理资格认证,通过严格的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强化企业合同管理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

强化企业合同管理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能够不断提高企业管理者与员工的合同意识以及法制观念。在企业合同的制定以及实际落实过程中,不仅要保证企业的管理层与营销人员能够参与,还要保证企业全体员工能够了解相关内容,企业要经常组织企业员工进行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学习,从上到下整体提高企业内部员工的合同管理法治意识,只有员工的合同法律观念提高了,才能保证在日常生产过程的经营活动能够按照合同内容完全落实,提高合同的法律效益和管理作用。(三)设立专门合同执行机构

签订合同是企业建立民事关系的主要途径,合同本身是一种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签订合同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从这个角度讲合同管理已经超出了企业自身的管理权限,合同管理中要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因此企业要建立专门的管理队伍从法律的角度来保证合同管理在合法的范围内,专业的合同执行和管理队伍能够有效降低合同的运行风险,更好的实现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四)企业领导要提高重视

企业管理层要将合同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决策日程。随着我国科学发展观的逐步落实,国企也在逐渐向着科学化管理方向进行发展,做好企业经营管理受很多方面的影响,其中合同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企业管理人员要将企业管理纳入领导决策的范围内,及时的总结管理过程中的经验,不断调整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和内容,不断优化企业合同管理措施,进一步推动国企合同管理向着规范化和现代化以及科学化方向发展,更好的为企业经济利益创收保驾护航。三、结语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的优化要保证基于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合同管理是国企日常经营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单纯的依赖现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完善和补充合同管理制度是无法实现合同运行过程中的实时监控的。因此必须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机制,不仅要认真落实合同管理中的相关管理措施,在合同履行完后,还要进行相应的补救工作才能真正完成合同管理的工作,因此国企要认真分析自身现有的合同管理现状,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唐雪莲.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控制探讨[J].企业技术开发,2011,1(69).

[2]王利明.合同法研究[M].1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42.

[3]李鹏越,张歆媛,王春宝.浅议如何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J].法制与社会,2007(01).

[4]石红明,徐胜军.目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2006(03).

网上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北京市法院系统系列案纪实

2012年8月的一天,伴随着法庭落下的法槌声,曾经引起北京市司法系统较大震动的法院系列案终于进入了尾声,这场由虚假诉讼引发的职务犯罪案件波及了两个法院,导致了一名法院院长(副厅)、一名法院副院长(正处)、三名法庭庭长(副处级)、三名房地产开发公司高管以及两名律师的落马。尽管这场肃贪风暴已经落下帷幕,但其引发的警醒和警示却随着时间的流逝,愈加震耳发聩。

缘起: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

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家住北京通州的刘东(化名)听到了一个令他震惊的消息,他在北京顺义的牛栏山法庭被告了,更让他瞠目结舌的消息是,法庭宣判他败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刘东简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因为他虽然去顺义工作过,但却从来没有去牛栏山法庭打过官司,更谈不上败诉的结果了……

2011年5月,刘东就此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举报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法庭通过虚假诉讼,枉法裁判。二分院接获举报线索后,高度重视,进行了前期的摸底调查。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反映:牛栏山法庭庭长孟成曾经审理过刘东等17人与北京金宝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案,最后都是以解除双方的购房合同判决结案。经对刘东等17人信息的调查发现,刘东等人的身份信息是真实存在的,但极有可能都不是本人进行的诉讼,而是存在刘东等17人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后进行诉讼的行为。经对北京金宝房地产公司调查后发现,金宝房地产公司都与上述17人曾经签订过购房合同。至于诉讼,金宝房地产公司的代理人之一,也是金宝房地产公司的高管王涛坦言:公司起诉这17个购房人,均是购房人不履行合同,所以诉请解除。至于参加诉讼的17个被告,金宝房地产公司则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参加庭审人员的身份,因为这17名被告均委托了王静律师。而王静律师的解释,则更加的戏剧化,其辩称:有一天17个人涌入了其办公室后委托其代理与金宝公司的诉讼事务,律师费甚至直接交给了自己。她核对了每一名委托人的身份证后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事情似乎呈现出这样有趣的局面:金宝房地产公司起诉曾经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者,而且这些购房者都没有实际履行对银行的还款义务,而是金宝房地产公司向银行履行完按揭还款义务后,才起诉已经违约多年的购房者。而诉讼中的购房者都委托了一名律师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曾经签订购房合同的许多人,要么对自己签订合同一事讳莫如深,要么对牛栏山法庭诉讼一事毫不知情。这些虚假诉讼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勾当?牛栏山法庭的孟成,在这些虚假诉讼中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检察机关决定从诉讼代理人入手,直面原被告的律师和代理人,交锋从此开始。北京金宝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是高管王涛和律师王维。经过认真而耐心的谈话,律师王维和高管王涛心理防线纷纷崩溃,他们均称是在公司副总姚剑的指挥下到牛栏山法庭进行了诉讼,自己与法官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

金宝房地产公司副总姚剑是整个虚假诉讼的操控人?他如何能够操控这样一批虚假诉讼?法庭的孟成是否已经察觉这类诉讼属于虚假诉讼?带着这些疑问,检察机关开始了对姚剑的调查。

姚剑,男,时年51岁,北京金宝房地产公司副总,是金宝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刘伦的外侄。他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办事老成,深得董事长刘伦的信任。果不其然,与姚剑的谈话一开始,姚剑就声称:自己操纵了这批虚假诉讼,欺骗了法官,与旁人无关。之后,谈话工作一直没有较大的进展。在关键时刻,检察机关派出了一名年轻的检察官扭转了整个局面,姚剑心理防线的崩溃,使得北京市法院系统最大规模的贪腐弊案大白于天下,这场波及两个法院导致多名法官落马的地震由此拉开了帷幕。

真相:

谎言需要另一个谎言去弥补

原来,2005年期间,北京金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了一批高档别墅,公司为之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可是销售情况却始终不乐观,高端的房地产项目并不为市场所接受,金宝公司当时面临着极大的资金压力。为了摆脱资金压力的困境,金宝房地产公司想到了进行虚假销售,将这些别墅先出售给他人,他人再以按揭贷款形式还款,而这批房产将始终控制在金宝房地产公司的手中。

北京市建委规定,所有的购房合同必须在建委的网站上联机备案,防止开发商捂盘惜售等变相涨价行为,所以金宝房地产公司将这批房子的按揭贷款还完后,在建委的合同管理系统中,房子的名义权利人仍然是购房合同中的买房人。为了再次将这批已经售出的房产推向市场,只能解除与这批名义购房人的购房合同。时光飞逝,当年签订购房合同的名义购房人早已四散天涯,不知所踪。即使那些能够联系的名义购房人,也对解除购房合同有不同的想法。为了能够弥补北京金宝房地产公司草创期间的虚假贷款行为,公司的高管姚剑竟然想到了通过诉讼的形式来解决当初的困局。既然当初的名义购房者已经无法控制,那么就用一批能够控制的人去充当“名义购房人”,通过法院裁判的结果来完成解除购房合同的难题。这样的话,原被告方都已在金宝房地产公司的控制之下,诉讼的结果自然也是意料之中。

如何能够让法庭对这批虚假诉讼闭眼?这个难题难不倒公司副总经理姚剑。他将自己的计划向董事长刘伦和盘托出……

救赎:正义终究会来

面对虚假诉讼,法庭又是如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呢?原来,姚剑任公司副总以来,一直结交各色人马。作为房地产开发公司,面临的纠纷诉讼当然也常常要与法院打交道。一来二去多年之后,姚剑竟然在北京市法院系统积累了不少的人脉资源,许多法官也愿意与这位慷慨的房地产公司高管往来,他们一起喝酒,一起聊天,一起出游。在这一温水煮青蛙的过程中,一些法官正义的天平开始失衡,最终酿成了震惊北京司法界的受贿、渎职系列案。这些人有:

夏俭军,原朝阳区法院副院长,案发时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院长。在与金宝房地产公司的姚剑的交往中,夏俭军先后多次给予金宝房地产公司帮助,收受了巨额贿赂。在金宝公司解除虚假购房人合同的诉讼中,夏俭军利用担任朝阳区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收取30万元的巨额贿赂后为金宝公司在朝阳法院进行虚假诉讼大开绿灯,导致朝阳法院审理了60余件虚假民事诉讼。而后,这批虚假诉讼又在夏的关照下得以顺利执行。

龚东升,案发时任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副院长。龚东升在与金宝房地产公司的姚剑的交往中,先后多次在金宝公司的花园酒店进行吃请,后在金宝房地产公司需要通过诉讼解决购房人合同的案件中,为了让金宝公司的管辖法庭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法庭能够大开绿灯,以介绍姚剑和牛栏山庭长孟成“认识认识”的名义,为金宝房地产公司的虚假诉讼牵线搭桥,导致孟成审理了17件虚假民事诉讼,而后,这批虚假民事诉讼又在孟成的关照下顺利执行。这一过程中,龚东升也收取了一定的贿赂。

马维增,案发时任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法庭庭长,曾任北京市牛栏山法庭庭长。正是在马维增任牛栏山法庭庭长期间,金宝房地产公司先后完成了两批解除虚假购房人的虚假民事诉讼,为此,马维增笑纳了金宝公司送上的50万元贿赂。

孟成,案发时任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法庭庭长。孟成刚刚调任牛栏山法庭之初,对于北京市金宝房地产公司的虚假诉心存疑虑,甚至在很长时间内没有让这类虚假民事诉讼成功立案。如果他仍然继续这样下去的话,姚剑利用法院进行虚假诉讼的解除购房合同的不法勾当肯定要戛然而止。在这个时刻,顺义区法院副院长龚东升的出面介绍姚剑与其认识,使得孟成迷失了方向。他自以为之前金宝房地产公司做过虚假诉讼没有出事,自己这批虚假诉讼肯定也没事。为此,30万元的贿赂到了孟成手中。殊不知,恰恰是自己的这批虚假诉讼引爆了整个虚假诉讼系列案。

安金宝,案发时任北京市顺义区知识产权庭庭长,曾任牛栏山法庭副庭长。在马维增任牛栏山庭长期间,安金宝当时正想购买金宝房地产公司的房屋,于是马维增将金宝公司起诉虚假购房人的一批民事诉讼交由安金宝办理。安金宝心领神会地帮助金宝房地产公司通过调解的方式解除了56套房产的虚假购房合同,而后以低于市场价格35万元的形式购买了一套金宝公司的商品房。随后,在孟成任法庭庭长期间,又协助孟成执行了孟成审理的17名虚假购房人的虚假诉讼,为此收到了姚剑的5万元酬谢 ……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曾经的法官夏俭军、龚东升、孟成、马维增、安金宝站到了审判台上,最终法院判决上述人员受贿罪名成立,分别处以无期、2年、10年、11年、10年6个月等不同的刑期。而依靠不规范经营的企业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场肃贪战役虽然已经结束,但检察机关打击腐败的行动一直在路上……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网上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文章针对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应对策略。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高校的合同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高校 合同管理 问题 对策

新时期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经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家包办大学的局面终于打破,改变以往“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建立了以“国家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学校对社会自主办学”的新体制。在新的体制下,各高校自主办学权利加大,高校与市场经济的融合也进一步加深,与此同时,与高校有关的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高校合同纠纷的发生,除了一些客观的原因外,还有学校管理方面的原因。因此,高校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

一、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高校合同管理是对以高校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行为的审查、监督、控制的总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迅速发展,一些高校管理人员由于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等合同法律关系缺乏认识,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往往离开合同法律,以一种“应付审计、走过场”的目的草率签订合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致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给学校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如某高校在签订一份“关于学生宿舍热水供应系统工程对外承包合同”时,双方约定:校方提供场地和出让热水收费权为前提,由承包商负责全部热水系统的投资和日常维护,确保热水供应,享有10年的热水收费权,10年后该热水系统归学校所有,日常所耗用的水电费上缴学校。由于校方经办人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自认为承包商会自觉缴纳水电费,所以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如何缴纳水电费等相关条款,结果承包商以各种理由拖欠水电费,使学校利益受损。

2.合同管理混乱,无专门管理机构。一些高校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造成合同管理十分混乱。同时,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致使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管理。如: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由基建管理部门管理、房屋租赁和维修合同由后勤部门管理、仪器设备物资采购合同由校产管理处管理、对外协作办学由各二级学院管理等等。这种多头管理、多头对外的管理体制,使一些合同不能及时归档和保存,单位领导和财务等相关部门不能全面了解对外签订合同及合同标的金额,给单位带来潜在的经济风险和法律纠纷等隐患。

3.合同主体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是我国合同的主体,都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法人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然而,高校下属非法人单位或职能部门、各院(系、部)、实行内部承包或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部门,未经授权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是现实中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对于学校下属单位或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无论是否加盖学校印章,也无论学校是否授权,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则往往被认为事实上已生效。而且因学校下属非法人单位或职能部门、各院(系、部)、实行内部承包或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部门,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合同的权利义务最终往往要由学校承担。因此,高校必须在合同主体上加以规范和重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主体不当造成的损失。

4.合同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合同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就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在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做到基本条款完备。基本条款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严谨、合同条款表述是否清晰、措词有无含糊、前后有无矛盾等。签订合同时不仅要讲好话,还要讲丑话;不仅要讲正面的,还要讲反面的。只有这样,一旦发生合同违约时,才能确保高校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5.印章使用不规范。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就是用于签订合同的印章,代表学校行使对外签约具有法律依据的职能,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实践中,许多高校没有对合同专用章加以重视,常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甚至用经办部门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这样滥用印章,容易产生合同纠纷,使学校利益受损。如某高校个别部门领导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用印为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担保或注册提供便利,结果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

二、加强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的对策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加强对高校合同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预防合同纠纷、规避财务风险、保障高校的合法权益。对于新时期高校合同的管理,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必须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加强高校合同管理制度建设,规范高校合同管理行为。依据《合同法》制定切实可行的高校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一是制定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制度的统一来规范高校的合同运作和经营行为。高校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合同管理相关的配套制度。如: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合同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合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等。二是明确和完善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设置一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高校合同的管理、检查、指导和监督等工作。明确合同管理工作中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及权限,以及有关合同签订的办事程序和办事规则,确保高校合同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操作。三是重视合同资料的管理。应用计算机建立合同登记台账,对每份审查的合同及时登记,同时记录审查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等。建立合同资料归档制度,每年对当年形成的合同文本及附件、合同台账、合同纠纷处理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为以后查阅使用提供方便。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因此,必须重视合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首先,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合同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级管理人员转变不合时宜的思维和模糊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其次,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再次,是根据本单位与市场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的专业培训。通过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订立与管理的一般技巧,提高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促使高校合同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保证合同的签订质量。

3.加强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规范运行。高校合同管理制度管理得好坏,一是看有制度,二是有制度看是否坚决按制度执行。合同利益是高校整体的,具体落实一般是某个部门或某个责任人的,合同行为是否到位不仅要靠自觉性,更要有外在的监督机制。因此,在合同行为实践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齐抓共管的合同管理约束机制,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在日常合同管理中,要检查合同管理法规与有关法律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检查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通过检查监督可以发现问题,分析寻找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采取确实有效的针对性措施,保证全面正确履行合同,提高合同履约率,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

4.建立惩罚与奖励机制。要将高校合同管理好,建立惩罚与奖励机制是必要的。合同质量管理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审查、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谁转款、谁负责的层层把关负责制,要求参与签订合同的人员要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守纪律,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对那些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尽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合同管理人员应予以奖励;对那些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合同纠纷的应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或经济损失重大者可直接追究其法律责任。

5.设立法律咨询机构或聘请法律顾问。高校建立法律咨询机构或聘请法律顾问是学校管理法治化的必然趋势。它不仅可以为合同的签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合同文本的条款认真推敲和对合同从形式、资金、法律、专业技术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准确、公正,减少合同纠纷。还可以承担对学校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职能,从而提高其业务素质,强化合同从签订到履行的全过程管理监督。

总之,新时期随着高校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融入,高校要改变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观念,加强合同管理,以适应市场和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设立法律咨询机构,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则是高校完善合同管理、依法治校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徐元亮.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几点认识.[J].江苏水利,2004(7)

2.宋少君.企业合同管理常见问题与对策.[J].化工之友,2007(7)

3.李守君.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策略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4)

4.赵明珠.加强法律意识教育,规范高校技术合同.[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4)

(作者单位:桂林医学院 广西桂林 541004)

(责编:若佳)

网上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地铁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技术,重点分析了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合同编制、审核、签订、履约以及监管等各环节的管理内容。其不仅可以最大程度的解决地铁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且有助于提高合同管理的效果和质量,推动合同的高效、高质履约,并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地铁项目合同管理的环节和内容的完善。

【关键词】地铁;项目;合同管理

1.合同规划及编制

据有关现状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大多数地铁项目合同管理当中,都会采用信息化的手段来实现对于项目合同全过程的管理和管理流程的优化。这种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可以最大程度的推进对地铁项目开展连续性的合同管理,从而借助其管理方式的现代化来提高管理水平。

信息化管理技术在地铁相关项目合同管理的应用,主要是通过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研究来加强对于合同约定内容的管理和落实。具体的,在招投标环节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明确地铁项目合同内容中有关合同价款及价格形式、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质量及验收要求、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实质性约定内容来确定合同模板。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专用合同条款,从而实现合同编制的全面性。并最终确保完成编制的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中的相关约定的一致性,以便于合同的后期履约以及监管,并减少相应的法律风险。

2.合同审查

在地铁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的审查环节将直接决定合同质量并影响履约的效果。由此,为提高地铁项目合同的履约效果,必须要推动严格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是指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中,需要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及合同要求,结合合同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及法律条款的相应要求,达到全面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完成合同签订。而且,还应在合同签订结束后,加强对于合同签约方资质条件、财务状况、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等可能会影响到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从源头入手,并结合实际的合同预算数额等,实现地铁项目实施的经济价值。

以笔者所在的南京地铁运营公司为例,合同审查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约定为依据,对合同进行审核。主要审查三个方面,一是商务部分,由招标采购事业部(招投标及合同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牵头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原则、合同结构、重要商务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文件结构的完整性、条款之间的一致性。由财务部对费用组成、税金、支付方式进行审核。二是技术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对合同技术部分进行审核。三是法律部分,由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核。通过各部门、多维度的对合同條款的实时审查,以降低合同签订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3.合同履约监管

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当中,合同的履约是决定合同履约质量的重要因素,并且也是推进双方高效合作的重要基础。完善合同履约管理是指在地铁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并确保其项目建设效果的质量性和效率性。与此同时,完善合同履约管理还需要借助不同阶段的合同监管来完善差异背景下合同履约条件的规划。

南京地铁运营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及部门是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在合同期限内,全面跟踪了解合同签约方的资信、履约能力、经营范围等情况,以确保合同范围内的所有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正常地履约。运营公司招标采购事业部负责合同履约的监管,按季度开展合同履约信息管理台账的统计工作,对合同涉及的重要事项的履约状态及时掌握,对相关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统一归纳、整理、分析。同时安排专人,对经营收入类合同的收款期限进行跟踪,并提醒相关部门按时完成结算工作,加强对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

4.合同的变更管理

现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使得企业生存的空间严重挤压,促使投标竞争日趋激烈。有的企业为了能够在投标中胜出,压低己方成本低价中标,试图采取中标后进行合同变更的手段获取利润,为合同正常履约埋下了许多法律风险并易引起纠纷。对此,招标单位一方面完善招标评标相关管理办法,根据项目情况适度调整评标方法,避免仅仅依据报价高低确定中标人。仅仅在一些难度较小、操作简单的项目招标中,采用最低投标价评标。另一方面,则应加强对合同变更的管控。

南京地铁运营公司招标采购事业部负责对合同变更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各实施单位,负责合同变更申请的提请和审批流程,并承办管辖范围内合同变更协议的拟定和会签。合同变更采取的是分级变更,分为两个等级。合同变更累计金额为原合同金额10%以上的,或者合同累计金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一级变更。一级变更需要合同实施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交合同变更材料,经运营公司招委会批准,并在合同管理系统中完成会签后方可实施。合同变更累计金额为原合同金额10%以下的,且合同变更累计金额10万元以下的,或不发生合同金额变化的属于二级变更,二级变更需要合同实施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交合同变更材料,经运营公司招委会预备会批准,并在合同管理系统中完成会签后方可实施。通过加强项目合同的变更,以降低合同履约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5.合同资料管理及归档

为避免项目合同资料管理时出现文件混乱、缺损及遗失的现象,对合同履约及结算审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应做好合同资料的管理及归档工作。实现合同资料归档日常化,做到“一个项目一清”,及时对合同资料(包括项目前期启动资料、开评标过程性文件及合同资料等)进行登记、整理、分类及归档,并每年度与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移交工作。

南京地铁招标采购事业部是合同资料收集归纳的牵头部门,总经理办公室是综合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实现各种门类、载体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现阶段的合同资料整理工作,作为运营公司档案管理的一部分,由总经理办公室编制预算,根据南京市档案局进馆要求及档案整理相关标准,以招标或谈判的方式,选聘资质条件符合的单位来完成,以达到档案整理规范的目标。

6.总结

综上所述,通过对地铁项目合同管理的探索分析,完成了从合同的编制、审查、签订、履约到归档等五个方面对项目合同的全过程分析,并有效地规避了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对地铁项目合同管理的探索,仍然需要以不同的建设项目为依托,推进综合化、实践化的地铁项目合同管理完善。

【参考文献】

[1]韩强.浅析地铁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8,(13):3461.

[2]朱莉.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7,(20):3151-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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