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和财政政策论文范文

2024-03-19

税收和财政政策论文范文第1篇

.~ ① 我们‖打〈败〉了敌人。

②我们‖〔把敌人〕打〈败〉了。

《税务研究》2007.05 总第264期

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和企业纳税评估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 谢旭人* 税源是税收收入的来源。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依照国家税法和管理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各税种税基进行控管的税收管理活动。通过税源管理,税务机关可以全面掌握税源的

规模、分布以及各税种税基的构成与变化特点,审核评估企业的纳税申报,及时发现和解决申报不实等问题,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从而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收流失,使国家税款的实际征收数不断逼近应征数。可以说,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税源管理的水平决定了税收征管的水平。加强税源管理有许多工作要做,其中,深化税收经济分析、强化企业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的重要方法。

一、深化税收经济分析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增长需要以经济增长为基础。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是否协调,是衡量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标准。税收经济分析,就是利用相关的税收经济指标及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揭示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程度,查找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税收经济分析是税收征管工作的眼睛,是准确判断税收收入形势,正确指导组织收入工作,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监控税源变化、加强税收征管、客观评价税收工作的重要手段。做好税收经济分析,对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可以进一步揭示税收与经济的数量关系,真实反映经济税收运行情况,把握组织税收收入的主动权。第二,通过税收经济分析延伸到对征管措施成效分析以及对征管力度的量化分析,可以客观地反映一个地区税收征管状况,查找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化税源管理的措施。第三,利用税收经济分析的成果,可以进一步分析某项税收政策、管理制度及其调整对经济运行和税收收入增减的政策效应,为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税收制度提供依据。第四,通过剖析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动对经济运行和税收收入的作用机理,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积极主动地针对不同时期宏观调控整体目标和宏观经济运行态势,适时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和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更好地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

税收经济分析,最直接、最主要的是税收负担分析(简称税负分析)、税收弹性分析、税源分析和税收关联分析。

(一)税负分析

税收负担是税收与税基的一种比例关系,是税收经济关系的静态指标,税负的高低取决于经济结构、税收政策影响和征管水平等综合因素。从国家的角度看,税负反映的是国家在税收课征时的强度,也就是基于一定的经济发展状况要征多少税;从纳税人的角度看,税负反映的是纳税人在缴纳税收时的负担水平,即一定的产出承担了多少税款。衡量税负水平的指标较多,主要有宏观税负、地区税负、行业税负、

税种税负等指标。税负分析就是要通过对这些具体指标的对比分析,进一步了解税负的基本状况、税负变动特征及其成因。

1.宏观税负分析。宏观税负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期间内税收收入占当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是反映一个国家税收的总体负担水平的重要指标。从我国税收与GDP的关系看,税收主要来源于GDP中的第

二、第三产业增加值。通过对一个国家在不同时期宏观税负水平的纵向比较,可以分析税收制度的完善与国家经济发展的协调状况;通过对不同国家之间宏观税负水平的横向比较,可分析一国与其他国家税制和征管水平的差异。在分析宏观税负时可以进一步延伸到地区税负,由地区税负再延伸到地区行业税负,由地区行业税负延伸到税种税负、企业税负。通过层层对比,深入分析,就可以发现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2.地区税负分析。地区税负是指一个地区的宏观税负水平,反映一定时期某地区经济总量所承担的税收额度,用某个地区一定时期征收的税收总额作分子,用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地区GDP)作分母比较得到。地区税负分析要重点把握税收政策调整、经济结构变化、行业结构状况及其变动趋势、企业生产经营变化、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等因素对本地税负的影响,合理剔除一些特殊因素,从多个角度加以分析比较,从而科学判断本地区税负水平。

3.行业税负分析。行业税负是指某个地区某个行业一定时期缴纳的税收占其增加值的比重。行业按照由大到小的层次,可以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其下分别为行业门类,再下分别为大中小类行业。与行业分类相一致,行业税收负担具体包括产业税负、行业税负和产品税负。在同一行业税负内部还可按产品计算税负,产品税负是全国(地区)某产品所承担的税收与该产品增加值的比值。由于行业间的市场环境不同、适用税收政策不同,行业间的税负差异可能会很大,分析不同行业的税负状况,可以为税收政策的调整、有效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提供参考依据。

4.税种税负分析。税种税负是把各税种收入与其对应的生产销售额或增加值以及对应税基进

行对比的结果,反映该税种的征税强度,用来分析主要税种的税负水平和变动趋势以及税负形成的原因分析等。通过分析税种税负,可以准确找出税收制度和征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征收管理,确定税收收入新的增长点。

(二)税收弹性分析

税收弹性是税收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的比值。这一指标动态地反映经济变化对税收变化的影响,体现税收增长与对应的经济税源增长的同步性或相关性,也是判断税收征管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在税收政策不变的条件下,税收收入根据一定量的经济规模依率计征,并随着经济总量的变化而变化。如果税收弹性系数大于1,表明税收增长的速度大于对应的经济指标增长速度,如果税收弹性系数小于1,说明税收增长的速度小于对应的经济指标增长的速度,如果税收弹性系数等于1,表明税收增长的速度与对应的经济指标增长的速度相等。在一般情况下,税收弹性系数应等于1,即税收与对应的经济指标应保持同步增长。考虑到经济结构变化的影响、国民收入分配环节变化的影响、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以及税收征管强度变化的影响,税收弹性系数更多情况下是在1附近上下波动。开展税收弹性分析,可以判断税收增长与对应经济增长是否协调,并据此对收入形势是否正常做出判断;可以通过对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协调原因的剖析,进一步查找影响税源和税收变化的因素,从中发现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税收弹性分析,不仅要从税收总量上来进行分析,而且更要注意从分量、税种、税目、行业以至企业等进行税收弹性分析,从而科学判断税收与对应的经济指标增长的协调性。做好税收弹性分析要注意剔除税收收入中的特殊因素,以免其影响真实的弹性,掩盖税收征管中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与工商业增加值、企业所得税与企业利润的弹性分析,分析消费税、营业税各税目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弹性,开展各地方税种与对应税基的弹性分析。通过深入细致的弹性分析,深挖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不适应的原因,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

(三)税源分析

开展税源分析的目的,就是要了解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的真实税源状况,判断现实征收率,并据以查漏补缺,应收尽收。长期以来,税收分析和加强征管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申报、征收入库这一过程上,忽视对真实税源状况的分析监控,对纳税申报的审核往往就表评表,很难发现问题。有些地方申报率、入库率几乎月月100%,但宏观税负和行业税负明显偏低,反映实际税源并未都转化为税收。可以说,不研究税源,不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税源变化,税收征管工作就深入不了,拓展不开,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也就成了空话。加强税源分析,不仅要分析纳税申报表上的应税额,更要分析反映真实税源的应征数。为此,在进行前述的宏观税负、行业税负分析的同时,要充分掌握各种社会信息数据,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进行分析,及时发现新的税源或新的增长点,还要利用现有数据,查询第三方信息资料,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资产状况等进行分析,评估其应纳税数量。在分析时,要注意引进工商、银行、统计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等外部信息,实现各外部独立数据与纳税人申报数据的比对分析,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为准确地判断企业税源情况,提高税收征收率。

(四)税收关联分析

税收关联分析主要是从相关税种税基的内在关联性出发,对相关的各类税收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发现企业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中异常情况以及税款征收中的问题。如发票记录的销售额与申报表应税销售额、申报应征税款与入库税款和欠税、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与契税、土地使用税与企业占用土地、宏观经济和企业财务与税收税源等数据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关联性。通过不同数据的相关分析验证,可以发现纳税异常和税收管理上的问题。比如,通过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对企业进、销项税金进行对比分析,国税局、地税局之间就运输企业发票开具和抵扣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对海关完税凭证、农副产品发票、废旧物资发票等进行比对分析,等等,都能有效提高增值税、营业税的征管水平。税负分析、税收弹性分析、税源分析和税收关联分析,是税收经济分析的主要方法。在税收管理实际工作中,要视不同情况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加强税收经济分析,有机结合,更加全面地反映税源状况和征收情况,通过分析,及时准确地提出加强税收管理的意见。既要关注税收收入总量增减的变化,更要重点分析税收收入相对于经济的变化,以及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分析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经济、政策和征管等方面因素,科学判断税收收入增减的原因;既要分析税收收入计划完成进度,更要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对不同地区、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既要作一般性分析,又要注意收入增长中一些特殊因

素的影响,还应注意剔除特殊因素后的宏观税负和增长弹性情况,以免因特殊的因素而掩盖了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既要有税收宏观分析,还要有税源的具体分析,要善于将一个地区税收增减的总体状况,分解剖析到具体税种、具体行业和企业等微观方面,及时发现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必须建立健全各级税收经济分析制度,明确各级税收经济分析的重点。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建立税收分析工作规范,定期发布税收质量监控指标,为基层税务机关提供税收分析方法上的指导,推动税收分析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市税务局具体负责分析和监控地区、行业税源税收情况,提高数据质量和分析质量,指导基层做好分析工作;县税务局具体负责计统基本数据的采集,确保数据质量,并认真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分析。

二、强化企业纳税评估

企业纳税评估,就是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税收征管。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准确性,集中体现为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等关键数据指标的真实准确性。纳税评估不仅是对申报表所报税额的评估,更重要的是对纳税人申报税源的真实准确性进行评估。评估纳税人税收经济关系的合理性,不能只就表评表,而要评估申报应纳税额与真实税源之间的相关合理性。所以纳税评估实质上是在审核纳税人申报时,运用申报信息和第三方信息,对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和经济效益的评估,也即对应纳税额的评估。企业纳税评估是税收经济分析的进一步延伸。通过税收经济分析,可以从总体上看到收入增减变化的情况和趋势,发现税负弹性偏低等问题,但要找准原因还必须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也就是说,不仅要对 该地区税收收入增减变化的宏观层次原因进行分析,而且要结合该地区的经济结构、行业分布和重点税源等方面的特点,深入剖析影响该地区税收收入增减的具体原因。这样,就将一个地区税收增减的总体状况,分解剖析到具体税种、具体行业和重点税源等方面,以便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相关因素,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用以指导基层税源管理工作。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收率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和基本功,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一,开展企业纳税评估有利于加强税源监控能力,提升税收征管水平。纳税评估是税收与经济关系在微观层面上的具体应用,通过利用来自企业内部的纳税信息和来自企业外部的参考指标信息,把握企业经营成果与税收形成的内在关系,可以推断企业真实的纳税能力,提高税源监控的准确性。第二,开展企业纳税评估有利于加强征管各环节的协作,提高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纳税评估通过综合运用企业各方面的涉税信息开展分析评估,可以进一步加强税款征收、税源监控与税务稽查之间的内在联系,强化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促进税收征管综合效能的提高。第三,开展企业纳税评估有利于提高纳税遵从度,减少税收流失风险。企业纳税评估的核心内容是估算企业应纳税额或税务部门应征税收,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相关征管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降低税收风险,并通过举证约谈等方法,调整纳税申报,促使纳税人真实足额纳税。

(一)企业纳税评估的主要内容

企业纳税评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根据税收经济分析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二是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确定纳税评估分析对象;三是利用相关数据信息的对比分析对所筛选出的纳税人申报纳税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

和定量判断;四是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约谈辅导、调查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查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五是对评估分析资料、处理处罚结果等税源管理数据进行维护与更新,为税收经济分析提供基础信息等。开展企业纳税评估要把握两点。首先,评估对象申报纳税真实度是纳税评估的核心内容。在纳税评估过程中,税务部门使用科学的分析方法,针对纳税人的申报情况,通过对企业生产能力和销售情况、投入产出关系、税收负担、税收弹性等指标的评估,以判断纳税人申报纳税真实程度,促使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度。比如,可以通过税负分析,找到低于税负预警线的企业,找到企业实际税负与法定税负的差距。其次,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的审核分析是纳税评估工作的关键。具体包括: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项纳税申报附送的各类抵扣、列支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纳税申报主表、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适用的税目、税率及各项数字计算是否准确,申报数据与税务机关所掌握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收入、费用、利润及其他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申请减免缓抵退税,亏损结转、获利的确定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正确履行相关手续;与上期和同期申报纳税情况有无较大差异以及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认为应进行审核分析的其他内容。

(二)建立企业纳税评估的指标体系

企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由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组成。其中,通用指标是指各税种通用、与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相关的主要指标。比如: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利润率、成本费用率、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等。特定指标是指涉及评估分析、分税种税负等特定用途的评估指标等。比如:企业所得税评估分析指标包括所得税税收负担率、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所得税负担变动率等。增值税评估分析指标包括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等。纳税评估指标是动态开放的指标体系,评估分析时对各类指标要结合实际综合运用。在应用上述指标体系的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其细化和补充完善。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和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为各级税务机关界定各类纳税评估指标的功能、计算公式及其分析使用方法提供了参照,对增值税、内资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特别是关联交易类纳税评估通用指标和功能指标的概念、计算公式以及配比分析的方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开展企业纳税评估分析,要综合运用各类指标,并参照评估指标预警值进行对比分析。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经济分析、行业税负监控、

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是评估指标分析的重要参照物,一般由各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和计划统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测算预警值,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考虑所辖地区综合经济水平、经济税源规模、主要经济类型、主体税种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企业纳税评估的主要依据及数据来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一户式”储存的纳税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各项核定、认定、减免缓抵退税审批事项的结果,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各类票证比对结果等。二是税收管理员通过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包括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物耗情况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三是上级税务机关发布的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四是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外部交换信息,以及与纳税人申报纳税相关的其他信息。

(三)企业纳税评估对象的选择

企业纳税评估的对象为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税种。总的来讲,筛选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结果等数据,结合各项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要将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同时,对所辖区域的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交叉稽核发现的发票异常、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也要列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分析对象。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

(四)综合运用企业纳税评估方法

企业纳税评估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户责任来进行,对同一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的纳税评估要相互结合,统一进行,避免多头重复评估。开展评估工作可以根据所辖税源和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估分析方法,确保评估的针对性。一是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二是通过各项指标与相关数据的测算,设置相应的预警值,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预警值相比较;三是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四是将纳

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五是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勾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六是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积累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七是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五)把握税种关联性,统筹进行企业纳税评估

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一般是在审核纳税申报时,分析该企业实际应税能力,评估其纳税申报的真实准确性,并经与纳税人约谈,依法查补税款或进一步稽查处理。所以,纳税评估主要是对纳税人取得的

生产经营收入和实现利润的评估,并结合不同税种计征要求,评估企业依法应缴相关税收的数量。各税种都有自身计征的特点,相应的应有各自的纳税评估办法,但有些税种的关联性较强,其税基或者评估参照的经济指标是相近的,所以在评估时,对这些税种应统筹进行分析,以利于提高评估准确性和工作效率。比如,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评估应结合进行。增值税是以企业增加值为税基的。我国目前是在企业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按照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方式逐月计征税款。由于企业进、销项在月度之间存在差异,为均衡计征,增值税的评估分析期限一般应在三个月以上。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实现利润课征的税收,即按税法规定在企业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应税所得额,再乘上适用税率,计算应税额。在征收方式上,企业所得税是按月(季)预缴,汇算清缴。由于企业利润按会计制度在一年内确定,所以评估期限一般是,季度只能作初评估。企业增值税税基的实质是增加值,所得税税基是利润,企业利润又是增加值的组成部分。增值税和所得税具有较强关联性。对这两个主体税种的评估,可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利用企业财务指标的逻辑关系建立评估分析指标体系。以客观经济规律为主导,利用财务指标的配比关系建立评估分析方法。以半年和一年为期限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根据增值税和所得税计征特点,评估的关系性指标主要是企业销售收入、直接消耗材料、增加值和实现利润。为印证这些指标,要注意分析诸如用电量、用水量、运输量、统计信息等第三方资料。运用以上基本数据、评估分析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以研究企业生产经营收入为起点,区分零申报与非零申报。对于零申报,通过表票比对与查账提出问题。对于非零申报,再区分企业收入增长和下降两种情形评估。在企业收入下降的情形下,要判断企业收入下降的真伪与合理性。在企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要判断企业增加值下降的真伪与合理性。在企业增加值增长的情况下,要判断企业利润下降的真伪与合理性。在此分析基础上,判断有无税收。如企业会计核算增加值大于零,就应有增值税税收;企业会计核

算利润大于零,就一定有所得税税收。进一步作税源检验,基本方法一是进行逻辑关系检验,比如经营利润大于等于零,增加值一定大于零;二是应用同行业平均参数,比较企业纳税额与企业增加值、利润比例是否正常,对企业的增值率低于同行业增值率、税负低于同行业税负的,要进行预警;三是纵向分析,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均衡性,测算同一纳税人历史数据的变化趋势、波动情况,观察差异,发现问题;四是相关分析,对企业增加值、利润和收入进行相关性分析,判断税源质量。

(六)纳税评估结果的处理

评估结果的处理是企业纳税评估的重要环节,要针对评估对象行为的客观事实、性质和后果,进行有

针对性的结果处理。对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需要纳税人自行补充的纳税资料,以及需要纳税人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税务约谈要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因评估工作需要,必须约谈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应经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通过企业财务部门进行安排。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接受税务约谈的,可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延期进行。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税务代理人代表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委托代理合法证明。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调查核实的情况,要作认真记录。需要处理处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对税源管理部门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的案件,税务稽查部门要将处理结果定期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发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需要调查、核实的,应移交上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企业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出评估分析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的建议,并将评估工作内容、过程、证据、依据和结论等记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企业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要加强统一管理。

(七)加强对企业纳税评估工作的管理

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所辖税源的规模、管户的数量等工作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纳税评估的工作能力,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合理确定纳税评估工作量,对重点税源户,要保证每年评估分析一次。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广泛收集和积累纳税人各类涉税信息,

不断提高评估工作水平。要经常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征管工作的建议。要做好评估资料整理工作,本着简便、实用的原则,建立纳税评估档案,妥善保管纳税人报送的各类资料,并注重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要建立健全纳税评估工作岗位责任制、岗位轮换制、评估复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日常检查与考核。各级税务机关的征管部门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纳税评估工作业务规程,建立健全纳税评估规章制度和反馈机制,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明确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分工并定期对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交流。各级税务机关的计划统计部门负责对税收完成情况、税收与经济的对应规律、总体税源和税负的增减变化等情况进行定期的宏观分析,为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提供依据和指导。各级税务机关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各税种、国际税收、出口退税管理部门以及县级税务机关的综合业务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税负监控、建立各税种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测算指标预警值、制定分税种的具体评估方法,为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

三、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

强化税收经济分析和企业纳税评估是做好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但是,税源管理的目的不仅仅是真实地了解税源的状况,更重要的是将现存的税源通过征管措施转化成为现实的税收收入,并进而搜寻、挖掘出潜在的税源。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地方宏观税负和行业税负明显偏低,但并未引起重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税收分析与征管工作脱节,征管查之间不协调,税收分析往往局限于收入的纵向比较,满足于任务是否完成,较少在分析中发现征管上的问题。税款征收、税源管理和税务稽查工作有时也相互脱节,信息不共享,起不到相互促进的作用。比如有些地方在稽查中发现了问题,往往查补税款了事,在查找漏洞促进管理上做得不够,稽查过后有些纳税人又没有正确申报。这种状况影响了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因此,就需要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将这些不 同的管理环节统筹考虑,优化管理流程,在税务机关内部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从而形成一个闭合的、链条式的税收管理机制。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有着内在的关联。税收经济分析主要是从面上分析税收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并分解剖析到具体税种、具体行业乃至某个企业,及时发现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纳税评估则是从点上具体分析某个企业相关

税种纳税情况与其销售收入、实现增加值、利润等指标的对应关系,从而把握企业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税收经济分析和企业纳税评估都是强化税源监控的重要方法和途径,通过加强分析和评估,掌握税源状况,强化税源管理。在评估和分析中发现企业有偷骗税的嫌疑,则通过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就是在分析掌握它们之间内在关系的基础上建立的,目的是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达到优化业务流程,整合管理资源,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效果。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对于强化税源管理、加强税收征管的重要意义,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建立健全这一互动机制。从建立科学的税收分析方法体系入手,强化税收与宏观经济税源分析、分行业和分税种的分析,从宏观上把握税源的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纳税评估的方法和机制,加强对具体纳税户的评估,了解纳税人的实际纳税情况;充分运用分析和评估的结果,强化对税源的监控,进一步挖掘增收的潜力;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分析评估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稽查部门,稽查部门查处的结果和建议及时反馈税源管理部门。税务机关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省税务局要利用数据搞好税收经济分析,并建立数据定期发布制度,指导基层开展纳税评估和税源管理,基层要利用各方面数据包括“一户式”数据搞好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共同推进税源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真正实现以分析引导评估,以评估协助检查,以检查促进管理。

四、坚持“人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纳税人数量迅速增长,并且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繁荣,与纳税人有关的海量涉税信息已经成为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税收征管工作量不断加大,基层税务机关人少事多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税源管理,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必须依托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各个管理环节之间的信息及时共享和有效沟通,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发应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税收宏观经济分析系统,建立数据分析模型,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对纳税人信息实行“一户式”储存管理等,对提高税收管理的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高度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的同时,要防止片面强调计算机而忽视人的管理作用。那种认为配备了计算机、应用了各种管理信息系统就自然加强了税源管理,或者认为信息化手段不足就不能实施管理、从而不注重发挥税务干部的管理作用的观点都是错误的。事实上,信息技术只是管理的手段,要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人。也就是说,在税源管理中,既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的效率,又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人机结合”。在进行税收经济分析时,一方面,税收管理人员要依托信息化手段,充分利

税收和财政政策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税收是我国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关系各项经济发展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保证。在现代经济市场的体制下,企业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强烈的市场竞争,而且还要受到税收制度的制约。纳税人能否纳税和纳税的多少都直接影响着我国的税收收入,尤其是作为主要纳税人的企业。我国的市场经济管理方式是“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相结合,也就是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自身的发展规律相结合,所以,税收就成为了企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本文将对企业财政与税收之间的关系做出讨论。

关键词:企业;财政;税收;关联关系

一、财政和税收的定义

1.什么是财政

说起财政,它有着很悠久的历史,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财政是经济学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财政,顾名思义,也就是国家财政部门,它的作用主要是从地方或中央收集金钱或者物质来保证人民生活安居乐业的一种物质支持。财政作为经济领域一种必不可少的事物,能够满足国民的公共支出,进而使经济达到平稳运行,公平正义,资源配置达到优化,经济运行能力提高。

2.什么是税收

税收是保证我国公共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税收,是指国家用强制的手段在地方征收不直接偿还的实物或者金钱。税收是财政的一种形式。税收是政府事先规定好的,这保证了税收具有固定性的特征;税收强制性的特征又保证了税收具有无偿性。这三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构成了税收的三个特征。税收取之与民,用之于民。

二、财政税收的现状

1.财政税收政策不合理

目前来看,我国的税收政策还是有一定的缺陷的。虽然我国一直针对税收体系和政策在做调整,但是由于长期的税收制度不合理,税收政策很难实施,使得我国财政税收及其不合理。国家目前一直在针对财政税收做出调整,但即使有好的效果,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税收有时候确实会在经济上造成一定的负担,因为一般来说,只有27%和18%这两种税率,主要是这两种税率还是针对大型企业的,所以中小型企业负担起来就会有些吃力。我国财政税收的政策目前看来绝大部分是为强大的国有企业服务的,财政税收力度过大,使得只有生命力强,资金雄厚的才能承担的起这一挑战。在政策及其不合理下,企业的发展势必举步维艰。我们想要保证税收资金充足有活力,就要改财政税收的现状,这离不开对政策的大力改进。

2.财政税收政策不健全

税收收入是一个国家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的经济命脉,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企业发展的方向。但是这种情况严重地影响到了国家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少,再加上税收制度的限制和制约,这就严重影响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天平明显偏向对中小企业不利,这样既不利于财政的收入,又使得中小企业发展举步维艰,更加不利于税收的征收,使得税收形式出现不利的形态。财政税收政策目前处于一个初级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国家没能完善其政策法规,使得在财政税收上出现很多漏洞,严重制约财政的征收。

3.财政税收管理体系不科学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在其中的一个问题则是财政税收管理体系不科学,而这种不完善的管理体系严重阻碍了企业经济的发展。其次,政府税收管理部门在现代企业税收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家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应的税收制度时,面临着很大的阻碍,这也会给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再者,财政税收管理体系的改进现在到了改革的深水区,体系方面很难再继续改进,使得管理体系停在原地,不能继续向前发展,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的征收力度。加强对财政税收管理体系进行科学管理规划,是我们当前需要做的一个重要项目。

三、企业财政与税收的关系

1.企业的财务管理与税收征收的目标基本一致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采用适当的方法和手段,使企业在最小的投入下,获得最大的收益。而通过进行税收筹划,则可以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企业在纳税过程中,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案会起到不同的效果,恰当的纳税方案可以有效维护企业利益。企业在税收筹划制定中,必须事先对企业的整体情况有一个全面地了解,然后尽可能选用适合自己的方案使企业能够在合法的情况下,避免缴纳不必要的税款,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通过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可以使企业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完成纳税义务,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进而为推动国家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也可以为企业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提供良好的保障。所以,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与税收筹划目标存在高度的一致性。

2.企业的财务管理与税收的筹划的根本对象基本一致

为了确保企业能够灵活周转资金,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要对企业的各项业务进行事先规划,其中包括企业的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安排所涉及的各类资金支出与预算。纳税是企业必须完成的义务,这对企业的资金调用形成了一定的限制,而极大地增强了企业资金运用的灵活度,其次,对于企业来说,纳税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会使企业面临一定的经济负担,背上重大的经济负担。再者,企业的财务管理力求在税收的投入上保持更小的力度,减少企业的税收支出,保证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而税收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企业的资金收入来划定的,在根本对象上,其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合理避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所以,企业的财务管理与税收的筹划的根本对象基本一致。

3.税收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处于不可缺少的地位。对税收的管理,是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企业在财务管理中,要求对税收做出一定的规划,保证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和企业营业亏损额。税收在企业财务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地位,同时说明了企业对税收的重视。在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正确认识税收征收和避税的不同。虽然税收在企业中处于重要的地位,税收和避税存在不同,其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能够减轻税负。但是税收筹划却不会影响到税收的正确合理发挥,不会影响税收在我们身边的形象和作用,而避税确是严重与国家规定相违背。我们必须承认,税收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运行的必须有一定的约束。一旦税收的天平不明确,制度不完善,税收筹划很有可能转化为偷税漏税,违反国家的规定和要求。

四、政策对企业税收的影响

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会受到税收的严重影响。宏观经济应尽到其自身所应该履行的义务,着是企业对国家的所承担的责任,也是企业管理资金的一种有效方式。通过规模扩张,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这种规模扩张必须在符合相关法律的条件下进行。通常情况下,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除了进行成本控制以外,还会为投资留有一部分资金。在不考虑企业资本结构、负债资金利息的情况下,税收政策的变化是制约企业财政的重要条件。首先,税收政策变化会对企业税收产生一定的影响。而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增值税转型的试点,第二,政策变化会影响到消费税的调整,第三,税收政策的变化会影响到企业统一内外资金的税收。其次,消费税的变化会对企业的财政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消费税的增长,会使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加,这会对企业的整体税率情况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再者,利用好企业财政中优惠税率如果能好好的对企业进财政统计,这就要求企业能够对优惠税率进行充分利用,在不触犯相关税法的前提下,有效提高企业所获利润。国家政府为了促进本国企业发展,会经常推出一些税率优惠政策,但是每次政策的推行都是有一定依据的,这就要求企业在日常运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税率的关注。通过降低税收,可以极大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而且,这也非常符合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国家政府通过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贯彻落实,降低对中小企业的税收额度,从而降低企业发展压力。通过这种方式,必定会使我国社会经济迎来一个新时代。

五、结语

纳税是现代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这是对社会的负责,而税务处理是企业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企业财政必定会与政府税收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政府部门通过调整税收政策,可以对企业的财政工作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恰当的税收政策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能够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高雪萍.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理论依据及其绩效评价[J].农机化研究,2011(12).

[2]周仁俊,杨战兵,李礼.管理层激励与企业经营业绩的相关性——国有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比较[J].会计研究,2010(12).

[3]余明桂,回雅甫,潘红波.政治联系、寻租与地方政府财政补贴有效性[J].经济研究,2010(03).

[4]韩冰.财政转移支付与预算软约束[J].现代管理科学,2013(07).

[5]肖念涛,谢赤.构建和完善中小企业财政支持政策体系[J].求索,2012(02).

税收和财政政策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由于沂蒙乡镇运行实际发展情况和沂蒙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有着非常密切联系。为了有效提升沂蒙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质量,需要全面分析经济新常态下沂蒙乡镇财政税收工作时面临的挑战。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沂蒙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制度,有效提升沂蒙乡镇财务税收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并为沂蒙乡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关键词:沂蒙山区;发展对策;面临挑战;财政税收;经济新常态;乡镇

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社会广泛关注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然而随着我国乡镇的健康发展,乡镇财政税收工作中逐渐凸显很多问题。由于沂蒙山区是革命老区,交通等各方面设施相对落后,人口集中度不高,财政收入欠缺,更由于沂蒙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沂蒙乡镇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同程度的阻礙,并对人们的生活质量带来很多不利影响。为了推动沂蒙乡镇的健康发展,需要全面探究沂蒙乡镇财政税收面临的挑战以及具体的发展对策,可以有效提升沂蒙乡镇财政税收工作质量。

一、分析当前沂蒙山区乡镇实际发展情况

当前沂蒙山区乡镇经济发展整体水平相对较低,虽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乡镇在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等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在经济效益方面和城市的实际发展情况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沂蒙山区是革命老区,经济的发展严重依赖土地收入和外出务工收入,经济相对落后,税源相对不足,政府可支配资金严重缺乏,这直接造成了财政收入的减少。沂蒙乡镇经济结构当中,第一产业有着很大占比率,对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来说,乡镇结构相对缺乏,直接影响了沂蒙山区乡镇居民自身经济发展。由于乡镇经济实际发展情况相对平缓,很多业态通常只是满足人们的日常需求,具体原因在于资本不足、乡镇居民的日常消费水平相对有限等情况。对于银行会将乡镇储蓄转移到城市,导致民营经济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根据功能性进行分析,乡镇作为乡村和城市的重要纽带,然而当前这个阶段城镇没有承担自身职责,导致功能性比较差,没有将农村富裕劳动力以及城市溢出产业进行有效接收。

二、分析经济新常态下对于沂蒙山区乡镇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

(一)沂蒙山区乡镇经济当前存在的问题

经济新常态下,沂蒙山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随着民间投资逐渐减少,日益加大地方政府负债,政府在扩张财政税收,使政府投资越来越谨慎。当前沂蒙山区乡镇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投资资金短缺,导致获得资金愈发困难。乡镇经济通常由小微企业构成,在融资方面上存在着很多的困难,直接增加了城镇经济压力。由于加大了经济下行压力,导致本区乡镇经济发展逐渐严峻,同时约束了乡镇企业的特征和体量,直接降低了抗风险能力,因此在发展乡镇经济时,应得到政府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二)对于环境和经济转型给沂蒙乡镇带来的相关影响

当前我国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环境愈加严重,需要及时做好经济升级转型工作,并做好调整经济产业结构工作,应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产业,升级和优化原有产业。沂蒙地区也不例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重新地位乡镇经济,将乡镇经济作为本地区经济的不可或缺一部分,需要重新审视乡镇经济的发展路径,应注重创新和优化乡镇经济发展模式,有助于促进沂蒙乡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当前沂蒙乡镇经济第二产业常常处于低端制造业,在发展乡镇经济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环境污染以及出现大量的资源消耗问题。如果没有充分重视乡镇经济的升级和转型工作,会很可能损毁生态环境,并被市场所淘汰。由于乡镇经济存在着单一的第三产业,经济水平相对较低,没有实际满足多样化的经济发展需求。随着沂蒙经济的健康发展,逐渐提高环保意识,因此乡镇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需要积极顺应绿色生态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和完善乡镇经济,可以促进沂蒙乡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分析经济新常态下沂蒙乡镇财政税收面临的相关挑战

经济新常态下,沂蒙乡镇财政税收工作时面临着以下挑战。

(一)单一的经济来源,导致沂蒙乡镇财政收支存在较大的缺口问题

当前沂蒙乡镇存在着单一的经济来源,乡镇财政存在着比较困难情况,有着很大的财政收支缺口。部分乡镇领导没有对年初预算安排工作进行充分考虑,没有确保乡镇财力,在工作中存在着支出庞大、盲目开展项目并引发很多的负债问题。由于乡镇财政存在着收支缺口情况,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对财政缺口进行及时弥补,每月直接增加了很多的收支缺口情况,会产生很多的债务问题。对于上级拨付资金并没有开展专款专用工作,频发挪用资金问题。经济新常态下,沂蒙乡镇财政税收工作需要顺应保运转、保民生的标准和要求。乡镇在进行补助资金拨付时,通常进行支付,然后需要支付该项目对应补助款项后,产生新资金缺口情况,在乡镇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普遍的资金挪用情况。对于乡镇当前实际财政管理情况进行分析,逐渐增多了财政支出。对于增长财政收入速度逐渐变得缓慢,没有对财力做好支撑工作,导致收支出现不平衡现象。

(二)产生严重的税收流失情况

经济新常态下,在发展沂蒙乡镇经济时,需要注重创新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制度。通过优化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将纳税申报作为基础,合理运用计算机网络开展管理工作,可以创新传统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机制。在优化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时,需要转变主动自觉纳税工作。然而,当前根据本区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通常由税务部门负责,对于乡镇无税收管理人员,对于税收管理。通常由乡镇财经中心和税务部门协同开展对接工作。存在着非独立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模式,加大了税收流失风险,直接阻碍了乡镇经济发展。

四、探究经济常态下沂蒙乡镇财政税收具体发展对策工作措施

当前沂蒙乡镇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很多的不足,为了促进沂蒙乡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完善的解决措施,有效提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效率,具体措施主要包含了以下方面。

(一)做好债务核实工作,优化沂蒙乡镇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当前沂蒙乡镇经济在发展时,需要充分重视解决积累的债务问题,经济新常态下,需要充分重视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应缩小乡镇存在的财务收支缺口问题,更好的解决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债务问题。根据当前的发展形势,制定完善的解决措施,可以优化乡镇经济中存在的债务管理问题。首先,需要做好事权划清工作,明确财权。乡镇之间存在着较大的财力差距和不均情况。没有明确具体收支范围,逐渐突出事权和财权不匹配情况。当前沂蒙乡镇财政存在着支出刚性增长以及减少税收情况,给乡镇财政带来很多的管理压力。市级层面需要做好划清乡镇事权工作,可以明确乡镇财权。对于市级需要在财政方面多承担工程资金和重点项目的资金,并缓解乡镇财力存在着的紧张局面以及提高财政转移制度工作力度。其次,做好债务分类工作。当前乡镇存在着单一的经济来源,在运转过程中会消耗很多的资金,逐渐增加了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难度,并产生了很多的债务问题。为了解决实际问题,需要做好细化分类债务问题,根据债务的特征开展具体化、针对性的管理工作。同时,加强管控乡镇新增债务。当前我国在开展乡镇财政税收工作时,存在着一定的工作难度具体包含了:在进行管理债务工作时,政府解决乡镇积累的债务情况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新债务,直接降低了处理债务工作效率。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合理制定完善的新增债务管理工作方案,对形成的高息债务应及时进行遏制,并对新增债务问题做好全面落实工作,加强管控工作,可以对新增债务做好严防工作。最后,将发展和负债做好协调工作。经济新常态下,在开展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时,需要对负债产生的财政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消债工作计划。对于乡镇经济发展应避免出现急功近利情况,加强调整和升级乡镇经济产业结构,应做好科学的调整和引导工作。

(二)逐渐完善乡镇财务税收管理工作,避免税收造成流失情况

首先,针对出现偷税漏税行为,应给予严重惩处工作。在进行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时,需要对税收管理工作制度做好整合工作,优化乡镇税收管理工作流程,可以确保税收管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进行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时,需要对存在的不法商户,应给予相应的惩处工作。加强排查漏征漏管户工作,并积极开展罚金惩处管理工作模式。其次,构建完善的纳税信誉黑名单。为了充分调动纳税人纳税热情和积极性,应及时解决存在的偷漏税行为,可以更好的解决税务流失这个问题。乡镇根据自身情况,构建完善的纳税信誉黑名单,主要包含了超时缴税和偷漏税问题的个体以及企业,有助于不断提升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质量。

(三)构建良好的财政税收工作氛围

首先,应全面落实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机制。企业在对乡镇政府进行选择时,一般会对乡镇的落实财政税收工作机制进行充分考虑。因此,需要构建完善的乡镇招商环境,应全面落实和细化财政税收工作机制。根据沂蒙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中的各个制度内容以和评估等工作,应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根据具体情况充分展现出针对性的管理工作措施。其次,不断提高乡镇服务工作质量。为了吸引更多的招商,需要加强管理政府管理工作,可以提升整体服务质量,拓宽经济收入来源。因此,乡镇政府应制定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通过系统性的员工培训,可以有效提升政务工作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投资商来乡镇投资建厂。最后,需要提升招商来乡镇引资工作力度。通过加强乡镇招商引资,积极鼓励落户高新科技产业,有助于培植更多的税源。

(四)加强产业转型工作,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大保税源力度

经济新常态下,为了促进沂蒙乡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充分重视产业结构和企业的发展。注重产业转型工作,积极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扶持第三产业的发展,继续扩大税源,从根本上解决税收不足的现状。主要的工作管理措施包含了:需要升级和优化低效劳动力和创新传统产业,鼓励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构建产业集群,有助于培养越来越多千万以上税收企业。

(五)财政支出尽量保民生,节约支出

当前在财政支出上,过多的面子工程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各级政府在预算时,力保民生的同时,在急需的公共产品上该花的花,但在一些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上,该省则省。进一步精减机构,提高政府机关效率,让有限的财政资源更好的为大众服务。

五、结语

总而言之,经济新常态下,为了促进沂蒙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加强处理乡镇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情况,有效提高乡镇财政税收工作质量。为了有效提升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效率,在进行财政税收管理时,乡镇政府需要根据新形势优化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根据当前财政税收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解决措施, 可以实际解决当前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题,有助于促进我国乡镇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彤.改进乡镇财政税收发展模式的途径分析[J].现代商业,2020(27):183-184.

[2]金惠英.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税收面临的挑战与发展对策[J].财经界,2020(26):235-236.

[3]陈文.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税收面临的挑战与发展对策探究[J].科技经济市场,2020(02):29-30.

[4]成凤荣.新常态下加强乡镇财政税收建设的做法及价值阐释[J].经济师,2020(02):48+51.

[5]于泉.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强乡镇财政税收建设的思路剖析[J].财经界,2019(16):67.

[6]张娜.关于改进乡镇财政税收发展模式的思考[J].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2019(04):140-141.

[7]刘尤碧.艰难运行的乡镇财政——永州乡镇财政调研报告[J].时代财会,2003(12):15-19.

[8]现行财税体制运行中山东省财政经济面临的困难、问题与对策[J].财政研究,1996(08):33-37+32.

(作者单位:沂水县马站镇财经服务中心)

税收和财政政策论文范文第4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经济宏观调控的作用也在不断展现,税收作为发展中的重点,就要从完善管理体制入手,制定出有效的措施,以此来实现税收管理目标。

一、前言

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下,经济手段已经成为了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之一,所以就要发挥出财政税收管理政策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完善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意义

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就要从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入手,在发挥财政税收作用的基础上来提高管理水平。第一,落实政府相关政策。通过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不仅可以促进我国经济政策的实施,同时也可以满足行政措施的要求,实现对社会收入的分配与调整。第二,财政税收管理已经成为了提升我国预算制度的重要举措之一。在现阶段发展中,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的重要阶段,所以财政收支上的均衡发展直接关系到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在这一过程中就要从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入手,以促进我国经济建设为目标,在保证财政支持稳定性的基础上来加大宏观调控,找出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性不足

在现阶段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存在着法制性不足等问题,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完备性不足,且监管人员综合素养不高,这样也就影响到了监管工作的开展,难以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管理。

(二)监管力度不足

想要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就要从加大财政税收监管力度入手,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同时还要分析出财政税收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如一些企业中过度追求经济效益,从而出现了忽视法律法规的现象,从而衍生出了偷税漏税等问题。

(三)税权分配不足

对于税权分配来说,已经成为了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重点。且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一些地方部门难以结合当地特点与实际情况来制定出税权分配政策,这样也就造成了财政资源配置性不足,从而出现了浪费等问题。

三、完善财政税收管理的措施

(一)放宽税收管理权限

在发展中就要从完善中央税权上入手,在综合当地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来适当放宽税收管理权限,提高税收的可行性。在立法中就要从中央税种出发,依靠中央立法来完善地方税种,确保方式方法的合理性。其次,在我国税收政策的指导下,就要从做好税收政策调整入手,如对个人所得税以及营业税等进行调整,只有掌握好适度的原则,才能避免出现滥用权力等问题,才能避免负面影响的出现。

(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立法

通过完善管理权限,依靠法律法规来做好权限划分,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如在税收管理权限上就要从实际情况入手,适当调整与完善,同时也要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来进行,严禁出现藐视法律等问题的出现。作为实施法律的依据,就要不断提升税收管理体制的权威性与高效性,工作人员也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与法律意识,从而避免出现因个人因素而使得税收混乱等问题的出现。

(三)落实税收政策

在发现中就要从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入手,在综合中央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同时来结合不同地区的特色与特点,建立出有效的管理实施细则,提高规划与收入分配上的合理性。只有落实各级权责,才能发挥出各项职能,才能提升税收的执法力度,实现公平竞争的目标,促进不同地区快速发展。

(四)加强监管力度

通过完善税收考核制度,在做好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同时来开展补充查补工作,确保管理指标的合理性。对于监管人员来说,就要积极开展教育培训,以此来提升监管人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确保其掌握专业技术与措施。只有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才能更好的开展本职工作,才能严格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落实监管政策,避免出现违法违纪等问题。

(五)完善税收转移支付体系

一般来说,中央财政部可以借助专项与一般支付来实现款项的转移。从支付方式上来说,就要从不同支付方式出發,在做好资金分配管理的同时来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性。所以在具体工作中就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其比例进行调整,同时还要对资金分配体系进行构建,以此来实现合理开发目标,提高财政税收管理的质量。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下,想要提高财政税收共走的质量,就要从税收管理体制入手,做好完善与健全工作,同时还要从大局发展入手,结合我国现阶段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同时来提升我国的财政管理质量。(作者单位:山东职业学院)

税收和财政政策论文范文第5篇

近些年来,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地发展提升下,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些成果的取得都和财政税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财政税收也已经深深地融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所占据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它不仅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还具备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经济市场行为的作用。与此同时,国家财政税收水平在很大程度上都受到市场的经济水平影响,因为大多数的财政税收都来自市场经济。由此可见,财政税收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上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本文将针对财政税收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所面临的问题、所发挥的作用展开充分分析,并提出有关的措施建议。

财政税收制度的建立,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它不仅让有关市场行为变得更加规范,也让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变得更加井然有序,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和谐、稳定的发展。现如今,财政税收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必不可少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所在岗位的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践诺科学合理的财政税收制度,以确保财政税收制度自身作用性的充分发挥,并且积极展开对于如何提高国民的经济发展力的分析和探讨,为每行每业创造发展条件和动力,从而更加顺利地完成建设目标。

一、财政税收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

“市场经济”概念提出以后,在国家的制衡和引导下,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力也越来越强。国民经济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其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清楚了解了国家在社会的建设和长期的产业发展以及指导制衡的详细情形,其主要体现在:现实生活中财政税收为人民群众和各行业单位的发展都带来了一定的经济福利。同时,为了能够更快地实现现代化以及市场化的这一发展目标,从而给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提供有力保障。与此同时,国家应当保护资源、合理配置资源,让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才可以达到市场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所以财政税收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于我国的国民消费、社会投资、贸易发展等方面都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一)财政税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的消费情况。国家能够以减少税收的方式来降低企业与民众的税收压力。在此,可控收入将增长,其公共消费也随之增加。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国民的消费水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十分有效的促进作用,可以非常有力地推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进度。由此可见,财政税收可以以左右国民消费的方式,来对市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二)财政税收对于我国的社会投资也有着直接的影响。首先在市场经济中,社会投资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当社会投资水平有着明显提升的时候,必将会为市场经济带来更大的改善空间。政府可以利用减少税收的方式来提高来自社会企业或机构还没有使用的资金。如此一来,这些未使用的资金就会通过各种投资渠道进入市场,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撑和动力。由此可见,财政税收可以以左右社会投资的方式,来对市场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三)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中,进出口的发展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然而,财政税收对于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也非常之关键。国家可以以调整进出口关税以及进口商品税的相关政策的方式,来对贸易的发展进行管控。当国家降低进出口关税的时候,贸易的进出口数量就会得到提升。因此,不仅能够协调进出口的关税制度,还能够适当调整进出口的商品类型的方式,来对市场经济产生直接影响。由此可见,财政税收可以以左右进出口发展的方式,来对市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二、财政税收对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财政税收可以维护市场经济发展的秩序

我国的财政收入主要是源于国民群众,国家政府在收取到财政资金过后,通常都是会用在国民群众的发展所需上,正如《荀子·君道》中所提到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站在任命的角度上进行思考为人民谋福利,由此可见,建立财政税收制度的出发点也是为人民服务,它具备强制性以及无偿性的特征。所有的企业和单位都必须按时进行纳税,财政税收源于基层的人民群众,而国家政府在基层建设的过程当中,资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从国家政府部门的工作角度而言,像政务管理和军队建造等等,都是市场经济所干预不了的领域,国家政府可以依借国民群众来聚集军警力量,从而井然有序地推进市场经济活动,来维系并引导经济市场稳定有序地发展。

(二)财政税收可以调整市场需要

财政税收这一政策的实行,可以对市场需要做一定的调整,来给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先决的条件。在国民的经济实力获得不断提升的时候,社会的需求就会随之扩大,如果市场经济无法达到社会总需求,就一定會使得市场经济建设受到某种程度的影响。然而,在国家对于财政税收政策的要求范围内,能够更有效地提高财政税率,从而让社会需求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管控,以确保市场发展的稳定性。当发展进入常态化的时候,其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社会需求就会发生明显的下降。当市场经济可以创造的条件远远超过社会需要的时候,政府部门创建具备开放性特点的财政税收模式,适当地降低税率,便可以非常有效地引入资金,又或者通过某种方法帮助居民提升财政收入,并通过宏观管控的方式,来有效刺激经济市场,从而在维护市场环境的稳定性的同时,找到能够平衡市场发展的有效办法,以确保企业和单位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也能够拥有平等的参与权力。

(三)财政税收可以推动产业的发展、改善投资环境

财政税收制度的建立,为国家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方面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同时它也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创新与实践必不可少的条件。产业应当紧跟市场经济发展的脚步,并且在市场产业应当围绕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和方向来进行相应的政策制定。任何的财政税收制度也都将成为产业实现发展的基本条件,以确保产业政策可以获得理论的支持下充分发挥在市场经济调整和管控期间的作用。据我国目前的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来调控地方的贫富差距,可以在设立帮扶政策的时候为比较贫穷的地方创造发展条件或机会,对较贫穷的西部地区的市场经济进行优化,比如特困地区,可以合理、恰当地降低或免除其财政税收;又或者是具有特色的地方产业,可以去为其提供一定的补助,从而让税收比例达到有效的管控。如此一来,便可以让市场经济在这种宏观调控的方式下,实现市场环境的优化,让东、西两部地区可以在市场经济发展中获得指引和平衡。与此同时,激励东部商人或企业单位可以到西部地区进行投资、发展、寻找商机,如此一来便可以让经营者拥有更多的投资机遇,让该地区和企业单位的经济发展创造出好的条件。

(四)财政税收可以有效推动国企的发展

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国有企业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国有企业的部分重要产业通常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可以起到主导作用。在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中,国有企业在发展上也会出现瓶颈期。然而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财政税收制度的适当调整或拟定,让国有企业能够散发出更多的活力,帮助国有企业突破发展的瓶颈期,从而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的同时,能够更快地为国家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三、影响财政税收和市场经济的问题所在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机制的不断优化、完善,财政税收在我国市场经济所起到的协调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是因为政策和观念等方面的因素影响,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还是不完全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所在:

(一)我国财政税收体系与其调控作用之间存在着问题,使得我国财政税收在市场经济发展上,出现了抑制其经济增长的作用;

(二)在目前阶段的财政税收制度中没有绝对公平、从而导致不公平性的不良问题出现,非常不利于市场经济建立公平公正、机会平等、竞争合理的发展环境,甚至还为我国的资源配置优化,以及市场经济的可持续性和发展健康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三)现行财政税收政策,加强了我国地方经济和产业经济的发展不均衡现象,与此同时,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的产业体系以及技术创新等其他方面造成非常大的不良影响。

四、有关财政税收和市场和经济协调发展的举措

(一)优化管控措施,实现财政税收与市场之间的政策协调

在分析财政税收和市场经济关联性的时候,应该不断提升区域和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之间的协调性,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确立的区域发展目标上充分展现出我国产业税收的时序性以及区域化特点,并且让各个环节和阶段的生产要点以及生产资金获得更好的管控以及良好的流动性,根据我国对于产业发展计划的要求,强化我国目前工业现有的技术和管理机制,来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和协调,并且以高新技术作为核心的建设产业,从而指引我国产业的发展往精细化的方向进行。对于产品的质量做好严格的管控,已实现更新换代的目的。

(二)明确财政税收经济发展的周期目标,有序推进调控工作

以国家建设的角度来看,市场经济在受到环境或者政策的影响后,都可能导致经济在某一个时期发生波动运行的现象,这种周期性的波动现象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与此同时,为了能够更好地分析经济运行的特点,财政税收有必要优化或改进其宏观控制。加强目前阶段对于宏观经济发展方向和目标的把控,及时掌握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协调并优化财政税务制度,避免协调方向的错误发生,导致产业受到影响。积极处理财政税收协调、把控的滞后性问题,让每一种财政税收制度的作用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并确保税收政策的时效性,才能够实现市场经济管控的效果。所以,我们应当积极面对周期性波动现象,并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案来减小财政税收协调、把控的滞后性。

(三)确保财政税收的公平性,落实地方与产业的协调发展

针对实践公平性和工作效率性的要求上来看,财政税收结构就相当于是一个整体,在全国地区进行推行,但是不可以过分地偏向于某方面。如果过分偏向发达地区,就会导致贫困地区在经济发展上的主动性以及积极性受到巨大的挫伤,致使本就落后的地区更加落后贫穷,从而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不良影响,甚至还可能导致该地方的工作效率减弱,从而出现经济增长缓慢的现象,让地方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越来越大。所以,在经济发展的历程中,应当及时关注各地方区域的经济发展趋势,对于重点地方加强管控和引导,同时也要把一般地方的管控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地方和产业引导的两重税收制度,在基于地方性财政税收倾斜的情况下,可以提高产业性的财政税收制度倾斜的影响力。特别是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比较大的情况下,达到东、西部区域的发展优势互补的效果,从而使得整体的经济发展获得有效的提高。我国在目前阶段,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激烈,财政税收政策的创建,可以对市场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进行及时有效的管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方案,来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性,以及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做好财政税收制度的监督、完善财政税收的公开问责机制

我国税收的收入主要是来源于基层人民群众,在我国开展税收工作的过程当中,所有的群众都能起到一定程度上的引导作用,因而,国家政府应当集合群众力量来对税收工作落实的过程进行监督,从而监督并引导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特别是针对基层地区的管理和把控,否则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财政税收制度的具体化、精细化不足,而产生各种各样的经济行为,致使企业或单位的发展出现不平衡的现象,为此,国家政府应当在税收工作过程中全面提高基层政府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引导功能。制定财政税收的具体细节,对财政工作者实行监督制、责任制对其行为进行严格把控。如果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有贿赂、私藏等不良行为,应当严格依法进行起诉和撤职,将财政税收工作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正向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展现,杜绝偷税漏税的不好风气出现。因此为了能够确保财政税收的公开、公正以及透明性,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建立、完善并优化财政税收的公开问责制度。

结 语

根據以上所述,我国的市场经济在近几年来的发展非常迅速,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越来越高。其中,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有着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为了让财政税收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其作用,政府相关部门必须不断加强对财政税收工作的管控和监督,恰当协调地方政府的工作职能以及应收支出,建立并明确规范财政税收的标准,以及不断完善优化财政税收的相关制度。

税收和财政政策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体制一直是我国改革关注的重点领域。历次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以来的分税制改革,更多的是在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所占的比例关系,唯“占有比例”式的财政体制改革模式似乎被“锁定”,带有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某些鲜明特征。要消解财政体制改革路径依赖的困境,可以从实现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复位;跳出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的二元思维,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个方面着手。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分税制;财政体制;财权与事权;财政转移支付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政府财政分配体制是中央与地方财权划分的一种制度安排。财政分配体制可以反映出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关系,而政府利益关系的调整也有赖于政府财政分配体制的变迁。所以,政府财政分配体制改革成为政府间关系调整的“晴雨表”,它集中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国家的制度安排。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计划经济时期,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我国政府财政体制先后经历了统收统支体制、财政包干体制和分税制财政体制三个阶段。通过审视历次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以来的分税制改革可以发现,每一次改革的焦点都集中于中央与地方所占有的财政数字比例方面,甚至将其作为财政体制改革本身的目的,忽视了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方面的内容。财政体制改革作为一种制度变迁的过程,受到路径依赖的制约,且主要体现在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价值选择层面。现阶段,无论是财政体制改革的具体实践方面还是学术理论层面,都只把中央与地方所占有的财政比例作为改革的手段、策略。很显然,财政体制改革模式已经被“锁定”,即倾向于财政比例的改革设计,这无疑有着鲜明的路径依赖特征。

自1994年以来,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始终无法摆脱路径依赖的制约。分税制改革相当注重中央与地方所占的财政比例,减少地方财政所占比例,增加中央财政比例似乎成为本次改革的主要目的。经过20余年的改革,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开始出现新的问题:财权大幅度向上集中,事权则大范围向下溢出;形成强中央与弱地方的新结构;地区间形成制度性的不平衡等。中央与地方政府占有财政的数字比例可以直观地显示出二者之间的关系,但是片面地强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数字比例,甚至将它们之间的财政数字比例作为财政体制改革的目的,则有失偏颇。一方面,将改革重点聚焦于单纯的比例关系方面,容易迷失在改革的方阵之中,无法达到财政体制改革的真正目的。另一方面,极易造成政府财政资源配置的错位,使政府财政陷入钟摆式的徘徊中,降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为此,我们拟探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陷入路径依赖之困境以及如何摆脱现实困境之策略选择。

二、我国财政分配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及其困境

W·BiranArthur发现,技术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随后,诺思(Douglass C·North)开创性地将路径依赖理论引入到制度变迁的理论范畴,发展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1]理论。他认为,制度变迁与技术变迁类似,也具有自我强化和报酬递增的机理。一旦制度变迁走上某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得到某种自我强化,也就是说,“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2]。具体而言,制度变迁初始形成的轨迹会逐步固化,进而形成一种制度变迁的惯性,影响到以后的制度选择。沿着既定的路径,如果制度变迁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则会迅速优化;相反,如果顺着错误的路径演变,则会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之中。制度变迁路径一旦被锁定,则摆脱原有路径就变得极为不易。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初步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的税种及范围,并以二者所占的财政数字比例直观地反映出来,初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关系。由于受计划经济及其过渡时期统收统支、分级包干等财政体制的影响,分税制改革急于划清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倾向于以所占财政比例来描述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例如,1994年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557%、443%,1998年为495%、501%,2002年为55%、45%,2006年为528%、472%,2010年为511%、489%,2014年为46%、54%①。这种中央与地方自上而下的财政分配比例基本保持在5∶[KG-2mm]4的水平,且历次改革只是对财政比例做出微调,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方面则没有作出实质性的变动。所以,分税制改革在设计之初就带有以财政数字比例来衡量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倾向。分税制财政体制初始的改革倾向为后续的改革划定了范围,使后续财政体制变迁产生路径依赖。纵观1994年以来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几乎每次的调整都会聚焦于中央与地方财政比例关系,且不由自主地将其作为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

路径依赖理论很好地回应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数字比例倾向性问题,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也是路径依赖理论的一种具体表现方式。理论上,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与路径依赖理论有着天然的耦合性,路径依赖理论的引入使得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问题更加清晰化。按照路径依赖理论,一些微小事件或偶然事件的差错会导致一种特定的制度变迁路径。显然,“如果某一个措施有某种偏差,它会对后续改革带来困难,甚至会使改革走入死胡同,或者得到南辕北辙的结果”[3]。由于设计之初的偏差,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初现路径偏离的端倪,不可避免地陷入路径依赖的泥淖之中。

(一)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导致政府角色混乱与职能困境

分税制改革之前,中央财政收入呈现下降的趋势,到1993年,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之比为22%∶[KG-2mm]78%,央地财政收入极不平衡,降低了中央宏观调控的应有能力。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关系,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体制。但是也出现了另一极端,那就是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呈现“反向剪刀状”,即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不断减少,财力上移,而财政支出占全国总支出的比例逐步攀升[4]。分税制仅仅把财权进行细分,而缺乏对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清晰界定,导致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严重的非对称性,表现为中央与地方职能混乱与责能困境。

首先,中央政府职能错位与越位。目前我国经济社会事务是实行中央管理、地方管理、中央地方共同管理的模式,中央与地方共管的经济社会事务范围比较广,事权界定较为模糊,所以,对这类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常常出现“管理者缺位”。政府对某些事务管理的缺位说明它将重点放在了其他领域,相反,对某一领域的过多关注也必然导致政府职能越位与错位问题的出现。长期以来,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缺位”逐渐演化为中央政府职能的越位与错位,而中央政府职能的越位与错位主要来自“地方政府承担中央支出职能和中央承担地方政府支出职责”[5]两个方面。第一,本属中央政府支出的项目,中央政府以强势的行政命令要求地方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例如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的经费、跨区域的较大项目以及涉及全民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事务,中央政府都要求地方政府给予充足的配套资金支持。第二,中央承担地方政府支出职责。中央对地方产业的资金扶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等均属于此类现象。

其次,地方政府陷入责能困境的泥淖。分税制后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的非对称性在地方政府层面表现更为突出。财权上移、事权下放,中央“请客”、地方“埋单”的财政体制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沉重的财政压力和繁杂的社会事务大包袱。在不对等的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财力进行地方社会事务管理和提供地方公共服务,无法发挥其原有的功效,政府机构形同虚设,凸显出制度的空洞与虚置。目前民众要求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以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但是,受制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捉襟见肘的困境,地方政府无法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以及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地方政府受制于中央政府要求提供配套资金以及地方民众要求增加公共服务投入的双重困境,极易陷入责能困境的泥淖之中,并以不作为的姿态抵制中央政策与地方民众公共服务的需求。地方政府责能困境导致地方政府权威的流失与政府信任度的骤降。

最后,财政体制的缺陷可能鼓励或变相刺激地方政府的乱作为。受制于中央政府的高压态势,地方政府不得不采用各种方式进行创收,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以完成中央政府赋予地方政府的众多项目配套资金支持的要求。一方面,地方政府以市场主体的角色出现,与民争利,汲取市场资源。中央政府财权上收后,切断了地方政府在现行财政体制内获取财政资源的途径,财政压力使得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创收,其极端的方式就是以市场主体的角色出现。现行政府办企业、政府办食堂等现象就是政府以企业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这种政府市场化的行为侵蚀了地方市场活力。长期来看,必然造成地方市场萎缩,阻碍市场发展,同时使地方政府迷失于创收的误区中,忽视了地方政府的性质与功能。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不惜以违法行为创收。在既有权限不足以产生较大额度的资金时,地方政府会逐步突破既有权限的束缚。例如,地方政府以大量违规侵占农民土地、联合房地产商推高地区房价等方式来促进地方政府经济增长,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甚至采取强制、粗暴方式侵占农民土地,完全无视农民合法的利益诉求。同时,在联合房地产公司开发土地的过程中,频现各种违反法律的行为。以上地方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现象的出现不能片面地看作是地方政府本身的原因,实质上是现有财政体制倒逼地方政府而产生的一种被动、衍生性的行为。

(二)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的钟摆式取舍

“政府间事权财权问题实质上是以集权和分权为中心的物质利益基础上的关系。”[6]财政体制改革不仅仅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单纯的财力分配,更多的是中央集权与分权关系下的一对次生关系的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体制关系的调整,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影响。探究历次中央政府文件,不难发现,财政体制改革往往与集权、分权的逻辑联系在一起。因此,历次财政体制改革总是在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之间做钟摆式的取舍。某次财政体制改革明显导向中央,地方政府积极性会表现出不足,那么,下次的改革就会适当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比例。相反,如果某次财政体制改革偏向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就会发挥出来,而中央政府就会显现控制不足的羸弱境地,下次的改革必然会增加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比例。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仅为22%,出现对地方控制力的不足。所以,1994年分税制改革就是在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持续下降的背景下做出的一次大调整,通过调整,1994年当年中央财政收入迅速激增至557%,理论上实现了对地方的控制。

受中央与地方政府二者所占财政收入比例这种路径依赖的制约,财政体制改革陷入中央政府控制与地方政府积极性发挥非此即彼的单向度误区,导致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发挥步入钟摆式取舍的境地,呈现出中央控制与地方政府积极性不平衡的状态,难以真正实现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发挥达到双赢的效果。一是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不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单纯以财政收入优势比例作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控制的方式难以取得积极的效果,欠缺一定的科学性。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有诸多方式,不必局限于以财政收入作为惟一的控制方式。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应体现综合性、多维度、宽领域,例如,综合采取法律、行政、人事、财权等方式进行控制。与其他控制手段相比,财政收入比例控制方式缺乏一定的权威性,不足以对地方政府产生足够的威慑作用。二是财政收入比例下的地方政府积极性发挥不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在现行的唯财政收入比例背景下,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发挥始终与地方政府获取财政资源的多少紧密相连。当地方政府获取足够多的财政收入时,地方政府积极性相应地得到发挥,职能得到很好的履行。相反,当地方政府缺乏足够多的财政收入时,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抑制。所以,财政收入比例背景下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发挥不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我国作为单一制的国家,在改革的过程中理应时时关照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维护中央权威的同时,也要采取可行性的策略激发地方政府的活力。实质上,地方政府利益是国家利益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地方政府财政的存在是为了实现中央政府在地方的基本职能。实践中,往往无法认清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实现政府职能的一面,一味地将中央控制和地方积极性割裂开来,改革中做出非此即彼的钟摆式取舍,人为地制造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零和博弈的局面。这种思路下的财政体制改革,无法跳出“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魔咒,地方政府呈现积极性与消极性的间歇性状态。

(三)财政转移支付与地区间累积性的不平衡

为了弥补分税制后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问题,中央将相当一部分的财政收入以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返还地方政府。但是转移支付的税收返还仍然无法解决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问题,甚至导致地区间累积性的不平衡,诱发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恶性竞争,这主要源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本身存在严重的缺陷。分税制以来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采用“基数法”来确定各省应得的数额,这对本身就富裕的省份来说无疑是“锦上添花”,而对财政紧张的省份则是“雪上加霜”。此种做法实际上是维护原有地方政府税益的税收返还,即税收返富不返贫。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也存在缺陷,“在转移支付的构成中,均等化转移支付偏少,专项转移支付比重较大”[7],一般性的转移支付平衡地区间财政收入的能力有限。另外,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要求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配套资金,在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这更是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因此,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也没有达到其弥补地方财政不足的目的。总之,财政转移支付这种税收返还形式非但没有解决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困境,反而拉大了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收入差距。

长此以往,财政转移支付造成地区间财政收入的累积性不平衡,进而导致地区间公共服务能力的不同和质量高低的不一致。地区财政能力的大小是影响其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因素。财政转移支付对不同省份额度多少不一,短期来看,它对各省的影响不明显,但是放到相当长的时期去审视,我们会发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会导致不同省份之间累积性的不平衡。而财政收入累积性的不平衡也会扩散到公共服务层面,富裕的省份有足够的财力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而一些西部边远的省份受制于财力因素,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其公共服务提供总体上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低下等诸多问题,出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结构性失衡。

三、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分配体制改革困境的消解

虽然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陷入路径依赖,出现一系列较为棘手的问题,但是远远没有达到积重难返的地步,仍可以借助一些理念性工具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实现路径依赖既有方向的扭转。

(一)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的复位

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的错位、越位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不清、职能模糊是首要原因,而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则是财权划分的主要依据。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模糊性直接导致财权分配出现错位,因此,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的复位有赖于事权的清晰界定。事权的界定首先要区分三类社会事务的分属主体,即“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由中央提供,地方性或区域性的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提供,交叉性的公共产品在地方管辖范围则由地方提供,超出地方管辖范围则由中央负责”[8]。同时,建立政府事权的负面清单制度,将中央承担的事务、地方政府承担的事务以清单的方式详细予以公布,特别是交叉性的事务,要逐步细化,直到无法细化下去为止。例如,从宏观层面规定“经济与社会发展职能应收归中央,经济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应下放地方”[9],以此类推,将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予以明确。

中央与地方政府细化事权的过程可能持续时间较长,浪费一定的行政资源,但这是必要的,它不仅可以使中央与地方跳出事权模糊的泥沼,也可以为财权的划分提供准确的参考。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的划分要以事权为标准,即以事权划分财权。中央政府在保证财政主导地位的前提下,要按照地方政府承担的事权多少、重要程度等合理划分财政,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政分配制度。较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方面压力更大,形势更为严峻。所以,中央政府在下放财权的同时,地方政府也要在法律范围内、行政权限内积极创新财政税收途径。一方面,要积极尝试发行地方债券。由于财政紧张,地方政府只能举债兴修大型基础设施,债务负担沉重。地方基础设施更多地体现社会公益性,具有长期的公共价值,其建设成本理应分摊到收益年份。因此,“‘本着一级政府,一级财权’的原则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这不仅是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危机的有效途径,而且也是保障地方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物质手段”[10]。另一方面,建立以财产税为主、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为辅的地方政府税收体系,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源,避免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制度空洞和虚置现象的出现,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总之,理清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以事权划分财权作为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分配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多种可行性的方式以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从而有效消除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财权的非均衡性,这是对以往事权、财权错位的一种矫正,也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一种复位。

(二)跳出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的二元思维,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

我国历次财政改革,特别是1994年以来的[HJ2.9mm]分税制改革,始终都无法走出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的二元思维,财权过于分散,则迅速上收财权;财权过于集中,则大力下放财权。改革的结果大体都是在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之间做出取舍,由此带来中央政府“左手放、右手拿”,地方政府“今天松、明天紧”的钟摆式财政困境。这种二元式的改革是基于一种形而上学思维障碍,只认识到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矛盾的一面,而忽视了其内在的统一性。中央控制与地方政府积极性有其内在统一的一面,二者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不能简单地以中央与地方政府所占的财政比例来衡量二者之间的关系,它们二者可以得到调和并实现再平衡。

跳出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的二元思维,走出财政体制改革的钟摆式取舍困境,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并进行制度设计。首先,财政体制改革要放“钱”不放“权”。这里的“钱”主要是指财力,“权”则是指有效的控制权而非财力的控制权,如法律意义上的行政领导权、政治层面的控制权等。这样,中央政府通过有效的控制权(例如地方政府官员的人事任命权)可以达到控制地方政府的目的,避免地方政府财政出现“诸侯经济”。同时,财力的下放可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充分保证区域和地方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其次,建立和完善中央与地方政府税收法规。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不少国家主要是依靠法律来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而我国则是典型的政策调整。“政策调整表明中央政府在将某些财权财力下放给地方政府的同时,保留了收回这些权力的权威。”[11]政策调整的方式不可避免地带有浓重的人治色彩,因而也不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为此,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调整要由政策调整逐步过渡到法律调整,增强其规范性。一方面,建立国家层面的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分配法律,在宪法中增加相关条款。另一方面,继续完善《预算法》。我国宪法规定,各省级政府具有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权力,所以省级地方政府要尝试制定地方性税收规章。同时,在《预算法》中加入预算责任追究机制。总之,通过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来保证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关系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规范性,规避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长期呈现的钟摆问题。最后,建立财政激励制度,发挥中央与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建立以地方公共服务为评价标准的激励机制,将地方政府的重心转移到提供地方公共服务方面上来。地方政府可以凭借其服务质量的高低获得来自中央的财政奖励,而中央也可以保证财政资源用到实处,减轻财政后期监管压力。

(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属于典型的二次财政分配,应体现公平性,同时发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承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职能。目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是中央利益返还地方的一个最主要方式,要逐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变其原有的路径,使其回归填补地方政府财政不足、实现地区间财政收入的相对平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取向。首先,改变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原则。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原则由“基数法”逐步过渡到“因素法”,用“因素法”来确定各省财政应得的比例。在确定具体省份财政返还额度时,要多方面考量相关因素,尤其是各省所承担的事权,财政额度比例首先要与事权相匹配。同时,创制一整套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体系,并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标准,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制化,确保其科学性。其次,调整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中央要主动改变以往专项转移支付比重较大、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比重较小的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在转变结构的过程中,要本着平衡地区间财政收入差异的原则,适当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弱化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最后,建立以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补充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新时期,中央要继续加大纵向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纵向转移支付的长效机制。纵向转移支付制度在保证中央对地方控制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区域间的利益关系,是平衡地区间关系的重要砝码。同时,也要积极探索地方政府之间横向的转移支付制度。我国东南沿海一些富裕的省份财政收入极大地超出财政支出,而一些西部或边远地区的省份则入不敷出,财政压力较大。地方政府之间财政收入差异性的客观存在,为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某种可能性。目前实行的东部支援西部、对口援建等政策实际上是地方政府间一种非正式的横向转移支付。地方政府间横向转移支付制度有其现实的合理性。一方面,涉及区域性的负外部性问题需要地方政府间横向的转移支付。例如在荒漠化治理,长江、黄河水域综合治理等方面,财政能力相对较弱的地方政府显然需要来自财政能力相对较强的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另一方面,区域间正外部性的事务需要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例如,教育资源丰富的中部省份为东南沿海培养出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东部沿海省份也应对其作出补偿。显然,地方政府横向转移支付是弥补地方政府财政不足,实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种有效方式。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历年资料。

参考文献:

[1]North, D. C., 1997.“ The Contribution of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o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Transition Problem.” WIDERAnnual Lectures 1.

[2]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陈郁,罗华平,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

[3]吴敬琏.路径依赖与中国改革——对诺斯教授演讲的评论[J].改革,1995,(3).

[4]孔善广.分税制后地方政府财事权非对称性及约束激励机制变化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7,(1).

[5]胡贺波.论中央与地方财政现状及改革的进一步构想[J].求索,2007,(1).

[6]周波.我国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的方式演变、面临问题及对策建议[J].改革,2008,(3).

[7]杨之刚.中国分税财政体制:问题成因和改革建议[J].财贸经济,2004,(10).

[8]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公共服务供给中各级政府事权、财权划分问题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05,(5).

[9]李冰心.论中国政府职能结构及其纵向分配[J].甘肃社会科学,2014,(6).

[10] 李金龙,章彤.国际经验视域下我国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的可行性探讨[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

[11] 关晓丽.国外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支配力量及启示[J].社会科学战线,2008,(1).

责任编辑刘绛华

上一篇:预算外资金管理论文范文下一篇:合唱与素质教育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