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诊疗指南范文

2023-10-02

中华医学会诊疗指南范文第1篇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推拿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推拿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推拿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推拿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以推拿手法为主的治疗方法开展常见骨伤科疾病的诊疗工作,并可开展其他科相关疾病的治疗,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推拿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推拿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推拿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推拿科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开设独立门诊,有条件的可进行二级分科,如设置内科推拿、妇科推拿、儿科推拿等。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开设病房。

第八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诊断区、治疗区,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建筑格局和 1

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中医医院推拿科病房应设置治疗室,有条件的应当设置熏蒸室、药浴室,敷贴室、理疗室、练功室等。熏蒸室、药浴室应当通风良好,绝缘防雾,铺设防滑设施。

第九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配备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的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中药浸浴设备、中医反射治疗仪、中药离子导入仪、针刺手法治疗仪、艾灸治疗仪、经络导平治疗仪、远红外按摩理疗床、三维多功能牵引床、椎间盘复位机、三维多功能牵引装置、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偏振光疼痛治疗仪、电磁波治疗仪、磁振热治疗仪等。

设置熏蒸室、药浴室的,应当配备熏蒸(洗)设备、煎药设备、浴器、水温调节与定时装置、应急呼叫装置、消毒设备等。

第十一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推拿技术、熏蒸、药浴、敷贴、理疗、湿热敷等推拿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推拿技术操作分级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执业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8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职业医师。

第十三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具备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的人 2

才梯队。

第十四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医师应接受过中医推拿科专门训练,掌握中医学和推拿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病种(病证)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主要病种诊疗方案(规范、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掌握常用推拿手法、推拿科内服外用方剂,熟悉150首方剂,重点掌握80首常用方剂(见附件),掌握推拿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部分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中医类别副主任以上医师应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推拿科少见疾病的中医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推拿科疑难疾病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病症的重要中医诊断和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

第十五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培训后,在推拿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常见推拿科疾病的诊断标准、本科主要病种的诊疗方案(规范、指南)和基本诊疗方法、推拿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参加学习班、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新技术新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等,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在本专业方向具备一定特长。

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推拿科少见疾病和推拿科疑难疾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掌握中医推 3

拿学新进展。

第十六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主任应具有从事推拿科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二级中医医院推拿科主任应由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三级中医医院推拿科主任应由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应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推拿科专业临床工作20年以上。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和创新,负责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发展方向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与实施重点项目。

第十八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的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推拿科专业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二级中医医院推拿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级中医医院推拿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进修、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素养、老专家独特经验、中医推拿学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有条件的可跨地区进行相关特色推拿培训。

第十九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老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

第二十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护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三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第二十一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护士应熟悉中医药治疗常见推拿科疾病的基本知识,掌握推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护理知识和方法,掌握推拿科中医护理常规和 4

推拿科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能为病人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推拿科疾病康复和健康指导;并可在医师指导下,进行拔罐、刮痧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护士长是推拿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中医医院推拿科护士长应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3年以上推拿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三级中医医院推拿科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推拿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第二十三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鼓励应用中医药技术与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中医外治方法治疗率、治愈好转率等纳入医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四、服务技术

第二十四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注重继承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中医诊疗新技术。

第二十五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能开展常见骨伤科疾病的诊疗。三级中医医院应当在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础上,开展骨伤科疑难疾病的诊疗工作;并可开展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等各科疾病的推拿治疗;还应开展推拿为主要手段的“治未病”工作。

第二十六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开展推拿手法、膏摩、中药、穴位敷贴、湿热敷、理疗、练功等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中药熏洗、拔罐、针灸、刮痧、穴位注射、浮针、浅针、穴位埋线、铍针、滞针、锋钩针、针刀等服务项目。

第二十七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制定常见推拿科疾病及本科室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规范、指南),诊疗方案应包括规范的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难点指临床上需要解决的有针对性的实际问题,通过中医治疗方法的改 5

进有解决的可能。要定期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目的,不断优化诊疗方案(规范、指南)。

第二十八条 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上级医师正确指导下级医师进行中医药诊治工作。使用中医药治疗的,辨证准确、理法方药一致。手术病例能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中医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的水平。

第二十九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根据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注重引进吸收新的诊疗技术,并以临床为基础、疗效为核心,在中医理论、技术方法、药物研发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五、环境形象

第三十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在环境形象建设上注重体现中医药文化。

第三十一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环境形象建设的重点应包括门诊走廊和候诊区、病房走廊、治疗室等区域。

第三十二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的环境形象建设,应通过内部装饰,重点传播中医药防治推拿科疾病的理念,宣传中医药防治推拿科疾病的知识,介绍中医药防治推拿科疾病的方法及专家特长,彰显中医药特别是本科室防治推拿科疾病的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宣传知识、介绍方法和彰显特色的具体内容,应依据病种的变化而及时调整。

第三十三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的内部装饰,根据不同的区域、内容,可以采用有关名医名言警句的书画作品、中医推拿科历史人物和本科室名医塑像或照片、招贴画、橱窗展柜、实物、触摸屏、视频网络、宣传折页等方法。

六、附则

第三十四条 中医医院推拿科开展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五条 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以中医推拿诊疗为特色的,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民族医医院推拿科建设与管理相关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指南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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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医医院推拿科常用方剂目录

1.麻黄汤《伤寒论》2.桂枝汤《伤寒论》 3.黄芪桂枝五物汤《金匮要略》 4.小青龙汤《伤寒论》 5.银翘散《温病条辨》 6.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伤寒论》 7.败毒散《小儿药证直诀》 8.大承气汤《伤寒论》 9.麻子仁丸《伤寒论》 10.小柴胡汤《伤寒论》 11.四逆散《伤寒论》12.逍遥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13.半夏泻心汤《伤寒论》 14.白虎汤《伤寒论》 15.犀角地黄汤《备急千金要方》 16.黄连解毒汤《外台秘要》引崔氏方 17.导赤散《小儿药证直诀》 18.龙胆泻肝汤《医方集解》 19.白头翁汤《伤寒论》 20.青蒿鳖甲汤《温病条辨》 21.六一散(原名益元散)《宣明论方》 22.理中丸《伤寒论》 23.小建中汤《伤寒论》 24.四逆汤《伤寒论》 25.当归四逆汤《伤寒论》 26.四君子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27.补中益气汤《脾胃论》 28.生脉散(又名生脉饮)《内外伤辨惑论》 29.四物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30.归脾汤《济生方》 31.八珍汤《正体类要》 32.六味地黄丸(原名地黄丸)《小儿药证直诀》 33.肾气丸《金匮要略》 34.十补丸《严氏济生方》 35.越鞠丸《丹溪心法》 36.金铃子散《素问病机气机保命集》 37.半夏厚朴汤《金匮要略》 38.枳实薤白汤《金匮要略》 39.定喘汤《摄生众妙方》 40.四磨汤《济生方》 41.桃核承气汤《伤寒论》 42.血府逐瘀汤《医林改错》 43.复元活血汤《医学发明》 44.七厘散《良方集腋》 45.补阳还五汤《医林改错》 46.失笑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47.丹参饮《时方歌括》 48.温经汤《金匮要略》 49.十灰散《十药神书》 50.四生丸《妇人大全良方》 51.消风散《外科正宗》 52.川芎茶调饮《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53.牵正散《杨氏家藏方》 54.五 8

中华医学会诊疗指南范文第2篇

作者:吴一龙 广东省人民医院肿瘤中心

从2010年开始,一项被称为“明智选择”的医学建议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也得到越来越多医学专业学会的反应,甚至有人认为,这是21世纪临床思维的一场变革,势必广泛影响临床实践直至医疗保健体系的重构。

1、什么是“明智选择"?

在本世纪刚翻开它新的一页的2002年,美国内科专家委员会(American Board of Intemal Medicine.ABIM)发表了它的“医生专业操守新世纪宣言”,强调在医疗资源缺乏的情况下,每一位医生有责任去维护医疗的公正性。在此基础上,2010年美国德州大学医学人文研究所所长、家庭医学系Brody教授提出,每个医学专业应该仔细审查自己的领域,找出那些缺乏证据却在被广泛应用于临床实践的医疗措施,将排名最前的5项(Top 5 Lists)告知该领域的专科医生和患者,共同讨论做出明智的医疗选择。

首次公布的“Top 5 Lists”,来自于三个专业学会——内科学会、家庭医生学会和儿科学会。随后成立于2005年的美国医生联盟(National Physicians Alliance,NPA),在2011年开展了一项测试上述首个“Top 5 Lists”项目的研究,结果显示,明智选择减少了超过50亿美元的医疗浪费。于是,ABIM在其基金会的支持下,建立了“Choosing Wisely”项目,旨在更大范围内公布各专业的“5项医患都要问的问题”,更大范围影响执业医生和患者。从而保证医疗的公正性和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

“明智选择”开宗明义宣布,一项用于患者的医疗措施,必须符合四大原则,即:

(1)得到循证医学证据支持(supported by evidence);

(2)不重复已做过的类似检查或操作(not duplicative of other tests or procedures already received);

(3)不受伤害(free from harm);

(4)真正必须(truly necessary)。

不符合上述原则的任何医疗措施,都可以列人“明智选择”的讨论范畴。当然,鉴于医疗行为的复杂性。即使是有循证医学证据支持的医疗措施,也不能完全满足上述的四大原则,因此,“明智选择”只要求列出最不符合上述四大原则的头5项。同时,“明智选择”也强调,由于每一个患病个体的独特性,因此他们所建议的“Top 5 Lists”,不应该作为医疗保险的准

人和排除标准,只作为一项建议以供医患之间有效的讨论,确实保证患者得到最适当的医疗处理。

由于“明智选择”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短短的2年多时间,得到代表全美50多万医生的60多个医学学会的支持,总共发布了200多项的“明智选择”建议,而且在不断的更新中。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如德国和加拿大,也在考虑提出相应的“明智选择”,相信这一项活动会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医生及患者的支持。

2、与肿瘤相关的“明智选择"

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ASCO)是最早参与“明智选择”项目的专业学会之一。其公布的“明智选择”共有10项:

(1)不要给具有下述特点的实体瘤患者直接抗肿瘤治疗:行为状态评分为3~4分.未能从之前基于证据的治疗中获益,没有适合的临床试验。没有明显的证据能从进一步的抗肿瘤治疗中获益;

(2)对转移风险低的早期前列腺癌患者,不需使用PET、CT或放射核素骨扫描进行分期;

(3)对转移风险低的早期乳腺癌患者,不需使用PET、CT或放射核素骨扫描进行分期;

(4)对已接受根治性治疗的无症状乳腺癌患者。随访时无需检测生物标志物和PET、CT或放射核素骨扫描等影像学检查;

(5)对低于20%发生率的发热性白细胞减少症,无需使用白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来预防这一化疗并发症;

(6)对仅为轻或中度致呕作用的化疗方案,不需要预防性使用针对高催吐方案的抗恶心药物(止吐药);

(7)对无需迅速缓解症状的转移性晚期乳腺癌患者,不要使用联合化疗(多药)来替代单药化疗;

(8)对已完成初步治疗消除了肿瘤的无症状癌症患者,在没有高级别证据证明PET、CT和放射核素骨扫描能改善总预后的情况下.应避免将这些影像学技术作为常规随访的一部分;

(9)对预期寿命少于lO年又没有相应症状的男性,不必进行前列腺癌的前列腺特异性抗原筛查;

(10)对肿瘤组织没有特异基因变异的癌症患者,不要使用针对这些靶点的靶向药物。 美国外科医师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Surgeons,ACS)及其附属的肿瘤专家委员会认为,许多与肿瘤手术相关、但未被循证医学支持的临床操作不应该再继续常规使用。他们发布了以下7项建议:

(1)对临床判断无淋巴结转移的临床I期或Ⅱ期的乳腺癌患者,在没有尝试进行前哨淋巴结活检的情况下,不要进行腋窝淋巴结切除;

(2)对生存预期小于lO年,无结直肠肿瘤家族史和病史且无症状的患者.避免进行结直肠肿瘤筛查;

(3)对于可疑的乳房肿物,除非无法进行穿刺活检,否则不要进行外科手术切除肿物;

(4)肿瘤治疗后,在为患者提供生存治疗计划之前,不要进行定期监测;

(5)在考虑全身术前新辅助化疗和/或放疗能否更加有效地控制局部肿瘤、提高生活质量或生存时间之前,不要把手术作为初始治疗;

(6)在没有制定出术后疼痛控制及预防肺炎的标准方案或路径之前,不要进行大的腹部或胸部手术;

(7)在通过临床分期确定肿瘤范围和与患者讨论治疗计划之前,不要进行抗肿瘤治疗。 美国放射治疗学会(American Society for Radiation Oncology,ASTRO)的5项“明智选择”为:

(1)对于早期浸润性乳腺癌,在与患者讨论短程放射治疗之前,不要将全乳放疗作为保乳治疗的一部分;

(2)对于低风险的前列腺癌,在与患者讨论积极监测之前,不要启动对前列腺癌的治疗;

(3)姑息性骨转移的放射治疗,不要常规使用10次以上的分割方案;

(4)不要常规推荐前列腺癌患者接受质子治疗;

(5)不要将调强全乳放射治疗作为保乳治疗的一部分。

3、中国现状与思考

美国在启动明智选择项目时进行了一项调查,他们发现,临床上有30%的诊断和治疗项目,是属于缺乏明确证据的过度应用。而“明智选择”项目有助于减少美国医疗系统中存在的浪费和过度医疗的情况。这也是为什么这一项目提出来不到2年,几乎已成燎原之势的重要原因。

中国的癌症诊治,属于该“明智选择”的,恐怕更不在少数。以近10年被誉为肺癌治疗革命性突破的靶向治疗为例,大量的临床研究已确认。只有肿瘤细胞携带突变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才可能对靶向药物起反应。没有突变的肺癌细胞。靶向药物几乎不起作用。但临床上,中国晚期肺癌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检测率不足30%。而靶向药物的年销售量却接近15亿。一些医生在没有检测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的情况下给患者使用靶向药物,而不少的患者在初治时不管是否有基因突变更主动要求使用此类昂贵的药物。

医患双方,自觉与不自觉地都陷入了不明智的选择。与不愿检测相反的是,一些缺乏有效证据的检测却大行其道。如预测化疗敏感性的基因检测,临床证据互相矛盾。几乎没有

一个专业学会建议使用.但有不少人却乐此不疲。更为司空见惯的是关于血清肿瘤标志物检测,譬如血癌胚抗原(carcino—embryonic antigen,CEA)检测,是一项连筛查的证据都不足的检查,却被许多人作为改变癌症治疗策略的依据,由此产生了多少的不“明智选择”!类似的例子还有血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和化疗止呕药的滥用、PET/CT的过度使用等等,身边的例子,俯拾皆是。

产生不“明智选择”的原因,不外乎这几种:其一,作为一项供医患之间讨论的医疗建议,需要双方的互动。但患者对医学知识的缺乏,往往导致讨论的单向性。患者只是被动地接受所谓的“明智选择”;其二,目前不少属于需“明智选择”的项目,不知道什么原因却已进入了医疗保险支付系统。这样在正大光明的幌子下并不需要“明智选择”。最明显的就是所谓的“细胞免疫生物治疗”;其三,“明智选择”目前仍属于依靠医生行业自律的项目,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而没有有效监督的行为,是最容易走火人魔的。

ASCO肿瘤医疗价值特别小组主席Schnipper教授在制定ASCO的“明智选择”建议时指出:“作为医生,为患者提供高质量、高价值的医疗服务,我们是责无旁贷的。这意味着需淘汰那些弊大于利的影像学和其它检测项目,确保所选择的每个治疗方案来自于可获得的最佳证据,提供循证医疗。我们不仅需要帮助患者更好地带瘤生存,我们还必须使他们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产生最大可能的成本效益”。如果每一位肿瘤医生都能做到这一点,这个世界会更美好。

(来源:循证医学.2014.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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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诊疗指南范文第3篇

对于病毒性心肌炎,不要产生过重的精神压力。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加上适当的休息、合理的饮食,绝大多数患者可以得到治愈。但也不要治疗过度,背上不必要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如果病毒性心肌炎已经发生,那么最重要的是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目前病毒性心肌炎的治疗措施多为对症(即根据患者出现的症状)而非对因(疾病发生的原因)。医生对明确诊断为病毒性心肌炎的患者,采用的措施通常是综合性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休息让心脏减少工作量是重要的治疗方法之一。休息是减轻心脏负荷的最好方法,也是目前病毒性心肌炎急性期重要的治疗措施。急性期需卧床休息到体温正常后3~4周。重症心肌炎(只占病毒性心肌炎的极少数)患者需卧床休息3个月以上,待心脏功能恢复正常后再逐渐活动。活动量以不引起气急、胸闷等症状为宜,循序渐进,逐渐增加活动量。饮食要粗、细粮,荤、素菜合理搭配,食物应富于氨基酸,应易于消化。尽量多吃副食,以蔬菜为主,肉、蛋、奶类为辅,适当吃水果,以含维生素C类水果如桔子、番茄等为佳。切忌择食或偏食,少吃肥甘厚腻之物。心律失常的治疗患病毒性心肌炎后多会出现心慌、胸闷甚至活动后气喘等不适症状,这多由心律失常,甚至心功能下降等原因引起。对这些症状的治疗,通常可选用包括心律平、慢心率、β-洛克等抗心律失常的药物以及治疗心功能不全的一系列方法。改善心肌代谢可酌情适当应用促进心肌细胞代谢的药物,有助于保护心肌,如辅酶A、辅酶Q10等,但不宜过多使用。中西医结合治疗近年来,采用包括黄芪在内的中西医结合治疗病毒性心肌炎收到了明显的效果。黄芪、牛磺酸等具有抗病毒、改善感染心肌细胞电生理变化、调节钙平衡及机体免疫功能等作用, 对临床症状改善、病毒转阴和心功能恢复等方面都明显具有益处。现已作为治疗病毒性心肌炎的常规治疗措施。通过综合的治疗措施,病毒性心肌炎患者绝大多数都能康复。但在临床中,我们发现很多患者或患者家属过度紧张,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误区,应该尽量避免。误区1经常看到不少的学龄期儿童、青少年因偶尔被发现早搏之类的所谓“心肌炎”就休学1年,这通常是不需要的。因为一方面长期卧床休息并无必要;另一方面,过度长时间的休学会对学业、心理、生理等造成诸多负面影响,弊大于利。为慎重起见,可建议患儿在坚持文化课学习期间免修体育课、避免剧烈活动等。误区2有不少患者是因为其他疾病就诊时偶然被医生发现有早搏。在此之前患者本身并无任何感觉,但在医生告之有早搏等心律失常后,由于心理紧张,使其变得敏感,很注意胸部的感觉。加上某些医务人员的不正确解释,反而出现症状而不得不长期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总之,患上病毒性心肌炎后,既要重视它,积极治疗,也不要治疗过度,背上不必要的精神和经济负担。 >>专家简介葛均波复旦医学院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心血管病研究所副所长。在介入性心脏病学及血管内超声领域中做出的贡献受到国际学者的高度评价,发表论文200多篇,主编有关血管内超声方面的著作2部,参加编写介入性心脏病学书8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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