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企业融资问题范文

2023-10-01

重庆科技企业融资问题范文第1篇

一、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呈现的主要特点

1. 体量小、机构精干。

通常说来,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一般都具有高附加值, 员工数量相对较少, 体量一般都不大。而且, 根源于体量小,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管理部门职能较为集中, 管理层级较为简单, 机构比较精干。

2. 人员层次和素质相对较高。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大多从事高技术含量产品生产、高端技术的研究开发等工作, 对人员的学历、专业要求较高。近年来, 大部分高科技企业员工入门门槛基本上都定在硕士研究生, 部分甚至招收博士研究生。这样, 与一般企业相比, 高科技企业的人员层次和整体综合素质相对较高。这会产生利弊两方面的作用, 一方面, 员工知识层次高, 工作效率和效果较好, 也便于沟通;但是另外一方面, 按照马斯洛需求理论, 知识层次高的员工其自我需求也较为高端和复杂, 不仅仅关注薪酬水平。这会使员工的管理变得较为复杂。

3. 劳动成果多为知识产权等无形产品。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从事的大多是高尖端技术或产品的开发等创新性劳动。这些劳动所取得的主要成果是专利、标准、论文、专著等无形的知识产权。这些知识产权本身并不能带来经济效益, 必须通过推广应用或者孵化才能变成现实的生产力或者产品。这就为员工工作效果的评判和工作业绩的考核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4. 员工潜在就业机会多。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人员本身层次高, 通过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和科研创新中的实践锻炼, 能够迅速成长为领域内的骨干或者专家, 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这些员工具有较多的选择机会, 只要在单位稍有不顺心, 或者在某些方面感觉到不满意, 马上就跳槽到其他相关单位。通常来说, 越是层次高、综合素质好的员工, 在同行业内的竞争单位获得就业机会就越大。这会降低员工的忠诚度, 为员工队伍的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5. 管理难度较大。

正是根源于人员高素质、产品无形化、潜在就业机会多,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在管理上的难度较大。既要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 营造好氛围, 让员工按照游戏规则行事, 又要以人为本, 让员工感觉到心理上的舒适与放松, 要努力寻求其中的平衡是个难度较大的事情。同时, 还要建立好运行机制和工作环境, 让员工既能充分感觉到公正公平, 有能够充分调动积极性。因此,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管理便变得较为复杂, 具有一定的难度。

二、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需要处理好的管理问题

正是因为具有区别于一般企业的特点, 在经营管理和日常运行上,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便需要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问题。

1. 塑造符合实际的独特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一个组织由价值观、信念、仪式、符号、处事方式等组成的特有的文化形象, 是组织内成员共同遵循的基本信念和认知。对一个单位来说, 塑造既符合实际又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能够很好地增强凝聚力, 激发员工荣誉感和归宿感。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来说, 首先要塑造创新文化。信息化时代, 产品和技术日新月异, 要想在激烈的市场中赢得一席之地, 就必须在内部营造创新文化, 崇尚创新, 鼓励创新, 包括科研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经营方式创新、组织和制度创新等。其次是塑造团队文化。对高科技企业来说, 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往往很难由一个人完成, 需要组织协调一个庞大的团队共同努力。这就需要塑造团队文化, 身处其中的员工都只是一个零件, 只有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努力, 才能发挥作用, 顺利完成任务。再者, 需要塑造以人为本的文化。高科技企业员工普遍学历高、素质高, 有自我管理的能力和要求, 注重成就感, 崇尚精神上的自由。这就需要从员工的实际需求出发, 关心、尊重、理解员工, 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才能挖掘潜能, 让员工从心底里愿意为企业奋斗和付出。最后, 要塑造特色文化。各个企业情况各异, 要根据自身特点, 经过实践的摸索、总结和凝练, 形成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并使之成为全体员工的精神指南。

2. 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和激励机制。

相对于自身纵向比较, 员工更加关注与其他员工的横向比较。最难以容忍的是能力不如自己的员工升职了, 贡献不如自己的奖金比自己高。概括起来讲, 也就是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对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影响至关重要。首先, 要建立客观严格的考核机制。考核内容一定要明确, 考核指标尽可能量化, 便于实际操作和保证客观性;参与评价考核对象的人员要来自不同层面和不同方面, 避免考核的片面性;考核过程要透明, 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考核结果尽可能公示, 接受员工质询。其次, 要建立一个与考核机制相匹配的激励机制。对于考核优秀的员工, 不但要在精神层面给予肯定和表扬, 还要在奖金分配、学习培训、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 确保那些踏踏实实工作、业绩优异的优秀员工能够脱颖而出。同时, 还需要建立一定的退出和惩罚机制, 对于几次考核都排最后的员工, 可以考虑辞退或者是降薪。总之, 一定要建立合适的竞争和激励机制, 让身处其中的员工能体会到, 努力工作总是会得到肯定, 浑水摸鱼总是会受到惩罚, 从而杜绝那种混日子、得过且过的现象。

3. 营造能够充分发挥才能和实现自我发展的环境。

通常来说, 对于高科技企业员工来说, 由于自身学历和知识层次较高, 个人需求就不仅仅是金钱层面的, 更加看重的是工作氛围和环境, 以及对未来发展的一种预期。首先, 应该建立宽松的创新环境。高科技企业产品和技术淘汰率特别高, 更新换代特别快, 因此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是非常重要的。而在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时, 谁都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率。因此, 企业要建立相关制度, 允许研发人员的尝试和失败, 保护其创新积极性, 为其水平和能力发挥提供一个宽松的平台。其次, 应该建立平等和尊重的氛围。与传统企业相比, 高科技企业应该更加注重员工之间地位的平等和彼此的互相尊重。在工作中, 要允许下级发表意见, 若彼此有不同意见, 可以进行探讨甚至争论, 以大多数人的意见为准, 而不是发号施令和强制执行。再者, 需要针对员工特长和特点, 进行合理的职业发展规划。对高科技企业员工来说, 可以预见的一个很好的发展前景比丰厚的薪酬更为吸引人。通常来说, 高科技企业员工知识层次高, 可选择的就业机会也多, 因而忠诚度相对较差。只有对员工未来发展进行合理的规划, 让其充分体会到, 只要在企业好好工作, 未来的发展前景非常好, 才能提升其忠诚度, 使其安心工作。

4. 选择合适的管理风格和运行模式。

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来说, 因为处于成才期, 组织机构相对简单, 人员规模较小, 企业的管理风格对整个企业的运行具有较强影响。到底是选择创新开拓型, 还是稳妥保守型, 还是团结协作型, 还是科学管理型, 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来进行选择, 适合自身发展的、能够得到大多数员工认同的管理风格才是好的管理风格。对大多数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来说, 由于处于创业初期, 未来的发展态势并不明朗, 企业对员工的有形吸引力不高。因此应当采取以家庭协作型为主的管理风格, 将更多的精力集中于与员工建立良好的关系、培养家庭般的氛围、加强组织的无形吸引力上;同时, 由于企业整体经验的缺乏, 管理者应当鼓励员工采取灵活自主的开拓行为, 进行多方面的尝试, 以探索出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在运行模式选择上, 一是充分授权。高科技企业员工素质较高, 具备自我管理的能力, 企业管理者要给予下属充分的信任和自主空间,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使其感觉到“这就是我的事”, 从而想方设法去完成任务。二是采用目标管理法。对具备自我管理能力、知识层次较高的员工, 应采用员工自主的宽松的管理模式, 即不需要过多地关注工作过程, 而是交代工作目标和能够调动的资源, 具体工作方法和过程由员工自行决定。这样员工更有兴趣去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 更加有利于发挥员工的创造性。三是实行项目管理。无论是市场开拓, 还是产品研发, 项目管理制都是高科技企业较为合适的管理模式。根据不同任务组建不同的项目团队, 选拔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又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人担任项目管理者, 充分整合和利用相关资源, 发挥团队整体优势。实践证明, 采用项目管理的方式比一般的松散组织具有更强的创新能力。

5. 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大部分处于创业期, 无论是面临的市场风险还是内部经营风险都较大, 但本身抵抗风险能力较弱, 因此, 需要在内部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首先, 需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对企业来说, 制度是全体员工需要共同遵守的准则。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使一切行为都有章可循, 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对经营管理的干预和影响, 大大降低随意性和领导意志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其次是建立内部监管机制。正是因为建立中小型企业在运行模式上采用充分授权, 内部监管就成为必不可少的手段。通过这种严格的监管, 可以减少经营过程中的“黑洞”, 避免权力带来的腐败和低效。另外, 加强内部监管的重要方法是建立畅通的沟通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了规范严谨的制度, 强化了执行的监督力度, 似乎内部控制的问题已经迎刃而解, 但是, 如果没有通畅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 内部监管在实施过程中的效果仍然不会乐观。由于信息不对称, 内部监管实施的上下游环节的衔接之间有一定的壁垒, 监管措施便无从严格实施。因此,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内部需要建立正式、通畅的沟通和信息反馈渠道, 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效率。

三、小结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数量越来越多, 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但是, 这些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在员工队伍、管理架构、运行模式等方面与传统企业有着较为明显的不同。作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管理者, 需要正视这些特点, 处理好上述管理问题,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切实提高管理运行效率, 从而实现高效可持续的发展。

摘要: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通常具有体量不大、机构精干、高层次人才密集等区别于一般企业的特点。作为管理层, 需要正视这些特点, 特别关注和处理好一些管理问题, 才能真正实现科学和谐发展。

关键词:高科技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1] 林茂臣.刍议民营中小企业管理模式及其创新[J].甘肃农业, 2005 (1)

[2] 郝字光, 孙海涛.对民营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的探讨[J].集团经济研究, 2005 (3)

[3] 高鑫.对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基本问题的探析[J].经营管理, 2006 (12)

[4] 李自如.现代企业管理学[M].四川:中南大学出版社, 2003

[5] 汪博兴.内部风险因素分析[J].当代经济, 2003 (7)

重庆科技企业融资问题范文第2篇

目前我国科技创新型企业面临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时, 在科研技术人员涉及个人所得税。

(一)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 (含应税劳务) 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 也是我国科技创新型企业面临的主要税种, 由国税部门统一征收。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 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 营改增都是通过减轻其税负这一诱导机制来促进企业发展。实施增值税后下游企业购买应税的商品或服务可以抵扣, 避免了因产业分工而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而企业能否在营改增中获得好处, 还得看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大小、抵扣链条的完善程度以及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目前增值税所涉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环节:一是企业科研设备采购环节。企业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和国内增值税退税等税收优惠。二是科技成果转化环节。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其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三是针对具体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国家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给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优惠。形成企业自主开发软件产品收入越高, 增值税退税金额越高的状况, 有效提升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二) 所得税

(1)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其中, 中央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收, 其他企业所得税由地税部门征收。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

目前有助于降低科技创新型企业所得税负担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直接减少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针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并同时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企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到75%。三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相关费用税前扣除以及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等其他优惠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 尤其是生物药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不超过100万元的, 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四是为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实行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措施, 同时, 对于产业创新中心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 个人所得税。在科技企业、相关研究部门科技人员不可避免要面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问题。在我国, 资、薪金个税税率级次设置了7个级次 (3%-45%) ,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税率设置了5个级次 (5%-45%) 。从税率上来说,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可达45%之高。

以此促进科研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的优惠政策有如下几点:一是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收入递延纳税。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所取得的股权奖励收入, 允许科研人员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试点。首次将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扩大至个人投资者, 投资主体和投资对象“双扩围”:自2017年1月1日起, 将享受70%投资抵扣优惠政策的创投企业的投资对象, 由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放宽至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同时, 将享受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 由公司制创投企业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 扩大到个人投资者。

二、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税务问题

(一) 现行体制障碍导致税收优惠措施无法落实

为鼓励和促进企业积极进行技术创新推行各类税收优惠措施, 然而, 就目前存在的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却对此形成制约。由于我国所实行垂直型税收管理体制, 引致目前以税收政策为手段、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政策的效力不足, 导致地方税务部门与科技部门政策协调不力导致税收优惠措施无法落实。同时不同部门对政策的认定差异也导致税收优惠政策无法实施。

(二) 增值税政策的粗放化导致政策效果弱化

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增值税问题相对复杂, 各方面综合作用, 导致企业税负不降反升, 其中核心问题一是科技创新型企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建立难。作为流转税, 抵扣链条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增值税政策效果。科技创新型企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建立难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1) 税收监控执行力度不全面, 导致抵扣链条不完整。企业经营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大量小规模企业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问题。 (2) 政策更新慢, 导致企业研发中人力资本成本等重要项目难以抵扣。增值税管理制度未能跟上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速度, 对于新兴行业仍沿用传统的进项抵扣模式, 加大了企业增值税负担。同时享受税收优惠的行业范围窄, 导致未被纳入产业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实际税负成本增加。

(三) 所得税的高税率抑制科研人员技术创新动力

科研创新型企业的所得税问题主要体现为科研人员技术成果转化中的个人所得税。一是科研人员所得税率高。一方面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科研人员在技术成果转化是需要缴纳最高档45%的所得税。另一方面由于技术研发成功率低, 沉没成本高, 对少量成功项目的高税率对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形成打击。二是地方针对技术成果转让高税率所实行的递延交税办法, 指标不治本。为鼓励科研技术人员创新积极性, 多地推行技术成果转化股权收入递延缴纳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三、促进科技创新型企业税收政策完善的建议

(一) 以抓大放小促进税收管理体制完善

从横、纵两个维度促进税收管理体制完善, 一是建立横向税务、海关、科技等跨部门协调机制。以科技部门为核心, 建立非正式的科技、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 强调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对促进科技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 提高各部门协调效率。二是纵向优化税收管理程序, 赋予地方税务部门决策建议权。为促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地方管理部门必须结合地区实践, 出台相关税收优惠规制。基于目前税务部门的垂直管理体系, 一方面, 可建立税务部门事务审批电子化信息系统, 提升基层税务部门临时事务审批效率, 及时反馈基层税务部门与科技部门政策协调中出现的问题, 寻找解决方案;另一方面, 未来可逐步增加基层税务部门在协调科技部门相关政策中的权限, 提高基层税务部门决策的灵活性。

(二) 以细化产业分类促进企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完善

针对目前科技创新型企业增值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则首先细化产业分类, 对主要新兴高科技产业部门实行分类管理。税务部门应协同科技管理部门, 及时把握现阶段新兴产业发展动态, 制定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条例。促进企业建立有效的抵扣链条, 对于暂时无法建立有效抵扣链的产业部门, 则可推行最高实际税率政策, 减轻企业税负, 提升企业创新积极性。二是细化增值税抵扣范围及抵扣项目, 建立有效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一方面, 降低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开具成本, 拓宽科技创新型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另一方面, 则需要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特征, 细化主要研发投入项目的抵扣管理办法, 如出台研发中人工投入成本的抵扣管理细则, 为不同行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有效建立提供指引。三是从长期发展而言, 应逐步降低增值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加快完善地方税体系, 培育地方主体税种, 逐步提高直接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 逐步弱化增值税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简化税收管理机制。

(三) 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

完善科研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应以降低个人所得税为核心, 对其技术创新形成有效激励, 提升科技人才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在此基础上, 结合地方所得税管理实践, 分步骤推进。一是改进技术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一方面可采取扩展征税递延期的方法, 给予技术产业化经营更长时间限度, 提高在项目获利后再征税的概率;直接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对于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科技新兴产业企业或相关科研部门技术人员的成果转让所得现金或股权, 不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累进征税, 而是按照偶然所得, 实行20%的税率。

(四) 以简化税收征管管理体系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繁复的税收管理方法却分散了企业精力, 增加了企业交易成本。一是从长期来看, 税务管理部门应以降低科技创新型企业税务负担为目标, 简化明晰税收征管体系。同时简化各类别税收优惠措施, 建立简单清晰的普惠性税收优惠办法。

总而言之, 科技创新是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 企业是创新的重要主体, 而税务负担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经营成本产生直接影响, 并最终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针对税收优政策的问题, 亟须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既抓大放小, 又粗中有细, 多层次、分步骤、分行业, 完善税收政策和规章, 为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提供有效保障。

摘要:党的十九大会议提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 而税务负担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本, 成为影响企业和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的重要方面。本文从我国税收管理制度与企业的科技创新需求难以吻合, 在管理体制以及增值税、所得税征收机制等方面存在问题出发, 找到促进我国科技企业创新积极性增长以及持续创新能力的提升, 提供有效支持和保障的对策。

关键词:科技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参考文献

[1] 孙俊芳, 傅彤, 高晓宇.税收优惠政策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以沪粤浙苏为例[J].新视野, 2018 (6) .

[2] 龚玲.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J].科技经济导刊, 2018 (11) .

[3] 廖小波.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2 (6) .

重庆科技企业融资问题范文第3篇

智能胶囊内窥镜, 让世界微系统领域认识了重庆;风力发电、轨道交通等新兴的“重庆造”, 成为国际相关领域追逐的焦点;“重庆造”新能源汽车、LED灯, 更是让人们感受到科技创新带来的改变……

这些都表明, 重庆科技创新实力正在不断增强, 对经济的引领作用也越发凸显。

短板:缺乏大院大所“硬优势”应对:整合资源让1+1>2

地处西部的重庆, 没有太多吸引资源和人才的优势, 特别是欠发达的农村地区, 更是没有“叫板”科技的资本。

“重庆, 没有中科院的分支机构, 几乎没有大院大所, 甚至像院士这样的高层次人才, 还没有一个清华大学多。”重庆市科委计划处处长陈军说。

与同在西部的西安和成都相比, 西安拥有精密机械、地球环境等4个中科院所属科研院所,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等十大军工集团皆在那里有所布局。而成都也拥有中科院的分支机构。

“没有这些实实在在的科技‘硬优势’, 重庆唯有整合资源, ‘抱团’发展。”重庆市科委主任周旭说, 整合资源, 让1+1>2。

2008年底, 由重庆医科大学与第三军医大学共同组建的眼科市级重点实验室, 正式成立。

这个结合, 来之不易。

在此之前, 作为军队高校的第三军医大学和作为重庆地方院校的重庆医科大学, 拥有各自的眼科实验室。且近20年来, 它们都是各搞各的研究, 几乎从不往来。

但正因为此, 这两个研究平台的自身能力建设, 始终都上不了台阶。若要按照市级重点实验室的标准去衡量, 它们都还达不到要求。

为此, 重庆市科委出面当上了“红娘”, 将资源进行充分整合, 并成立了眼科市级重点实验室。

“‘身份’不同了, 自然它就能站在更高的层面上, 与国家资源进行对接, 引得全国在相关领域的项目和人才在渝落户。”周旭说, 这也因此引来了国内治疗葡萄膜炎的第一人杨培增来渝扎根, 领域内的一大批国家项目欲在此布局。

与此同时, 我市通过“大手拉小手”, 整合了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资源, 并组建了产学研技术联盟。

目前, 重庆市打造了船舶工业、医疗器械、中药等近10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只为把产业做大, 让市场接受更多的“重庆造”。

1+1>2爆发出的实力, 让重庆站在更高的层面上, 与国家乃至世界对话。

由此, 重庆机床厂、西南大学等重庆市高校和科研单位, 参与了重大新药、传染病、水体污染控制、数控机床、转基因、宽带移动、核高基和油气田等8个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任务, 承担相应项目或课题46项, 预期获国家经费支持6.5亿元。

失衡:科技资源集中在主城

探索: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大城市带大农村的二元经济结构, 在重庆形成独特的“一圈两翼”发展格局。然而, 重庆城乡的不均衡发展, 也成为了制约重庆科技发展的最大短板。

来自重庆市科技统计中心的数据显示, 重庆市7.76万直接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中, 90%集中在主城区, 其余10%几乎都分布在万州、涪陵地区。

全市的科技创新平台、科技项目及经费, 则主要集中在以主城区为核心的“一圈”范围内。

“要在重庆真正解决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问题, 把科技资源引入广袤的农村, 就是一个突破口。”周旭说, 但前提是, 必须找到产业支撑, 让科技下乡能有依托的实体。

武隆县文复乡的甜柿远近闻名, 重庆市农科院果树研究所早就看上了这个产业“金娃娃”。前不久, 所里专家代正林又下乡了。

他把筛选出的甜柿套袋、修枝整形、保鲜深加工等几种实用技术, 直接带到了柿子地, 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 说给在地里干活的农民听, 要是听不懂就手把手教。

如今, 具有重庆特色的文复甜柿, 已注册了“欢心牌甜柿”商标, 不但味道香甜, 还被做成饮品、休闲食品。

“让科技人员带着资金和技术下乡、入园、进企, 仅仅是我们用科技来缩小城乡差距的一个方面。”重庆市科委农村处处长王勇德说, 针对两翼地区优势特色产业的产业链各环节的需求, 重庆重点开展配套品种、高效生产、深加工等关键科技瓶颈问题的攻关, 特别是在生猪、柑橘、蚕桑等16个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上, 形成良种繁育、标准化种植、精深加工、市场营销等全程产业链条, 增大两翼地区的产业就业容量。

“我市今年将首次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筛选10-20个高科技实用成果在两翼地区转化。”王勇德说, 我市是国内少数几个没有设立农转基金的城市。

因为一直以来,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如同“鸡肋”:企业不愿冒风险, 出钱推广;研究者无力垫付农民种植养殖生产的先期费用, 成果转化十分困难。

依托重庆市新设立的农转基金, 企业和研究者都将分别得到一笔“风险资金”, 以此调动双方转化成果的积极性。

“不怕失败、有保障, 大家就愿意来做。”王勇德说道。

不足:地处内陆没有区位优势

对策:揽才不惜重金肯下血本

在中山大学当了18年眼科教授的杨培增, 2008年来到重庆, 让不少眼科疾病患者也一路追随到此, 重庆也因此多了一个“国内治疗葡萄膜炎第一地”的称谓。

捧着重庆2009年度科技突出贡献奖, 杨培增激动地说:“我在重庆找到了更加广阔的平台。”

“这就是科技界的‘明星效应’, 它能吸引更多的科技资源在渝落户, 以此形成一支高水平的人才团队。”一位专业人士如是说。

“不光是人才, 对于高水平项目成果我们依然一视同仁。”周旭说, 因为地处内陆没有区位优势, 我们就是要不惜重金、下血本, 向全球的优秀科技人才和项目抛出“橄榄枝”。

近日,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开展的一种通信网关研究与开发项目, 又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这项新技术在同类行业中具有很广泛的应用前景。”川仪相关人士说, 更重要的是, 项目还获得了重庆60万元科技资金支持, 获得了产业化的启动资金, 让双方很是欣喜。

当然, 可以获得橄榄枝垂青的不只是这些。

本月, 重庆市首批海外创新基地就要授牌了。本土的一些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 将作为市级吸引海外人才和团队的机构, 专门为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团队服务。

“我们一次性得到100万元硬件建设费支持, 为人才培育和引进做好后勤服务。”重庆大学海外创新基地负责人高兴地说。

对此, 重庆市科委人事处副处长李尔钢介绍, 对于海外归国来渝创业的科技人员, 只要首次申报我市科技项目, 且研究领域切合重庆经济发展实际, 不需要经过专家评审, 可以直接给予其3万-5万元的研究资金。

重庆最近出炉的一份科技人才引进培育计划显示, 重庆市将用8年时间在全球遴选100名拔尖的高层次人才入渝;每年投入2000万元重点培养科技领军人物;每年选出10个青年科技人才的基础研究项目, 连续三年支持。

这就是重庆市为阶梯式培养顶尖人才后备军而启动的“两江学者计划”、“巴渝人才双千计划”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

据不完全统计, 重庆市已直接资助了近万名科技人才, 引进165名海外优秀科技人才来渝落户, 培养出2.6万余名高技术顶尖人才。

蝶变:从“卖产品”到“卖服务”

未来:从投资驱动到创新驱动

上个月, 重庆博腾药业一口气拿下德同资本1000万元的风投资金, 企业品牌算是彻底打响了。

“靠自己研发卖产品, 竞争太激烈了。想要真正‘出人头地’, 难!”公司董事长居年丰说, 心血管、抗生素等药物, 光重庆的生产企业就有好几家, 更别说全国了。

2008年底, 呼啸而来的金融危机, 却让资源成本相对较低的博腾, 觉得机会来了。

“我们成立了技术团队, 开展重点产品和技术的突破。技术上去了, 再加上成本优势, 别人自然愿意把单子给我们。”居年丰这样盘算。

仔细分析市场需求, 公司开始组建专门的技术团队, 并把手中市场需求不太大的成品药研发和生产逐渐减少, 为自主研发“让路”。

同时, 公司还在海外设立了研发机构, 欲“近水楼台先得月”, 获得海外大客户的青睐。

现在, 博腾已获得了来自美国、比利时等大公司成品药的原料配套业务, 并成功吸引风投资金的注入, 开始大刀阔斧建设生产线, 完成从“卖产品”到“卖服务”的蝶变。

眼下, 重庆科技创新引领城市发展的作用已日渐明显, 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逐渐有了核心竞争力, 开始从“重庆制造”向“重庆创造”迈进。

现在走访不少重庆的企业, 他们不再热衷介绍生产了多少产品, 而是告诉你, 哪些产品是自己研发的, 申请了多少件专利保护。

“最迟年底, 由重庆市科委牵头制定的战略新兴产业规划就初步完成, 重庆产业结构调整即将进入‘蝶变期’。”重庆市科委高新处处长刘小川说, 在现有技术产业的支撑下, 我们将率先启动新材料、物联网等战略新兴产业的打造和培育。

以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为例, 预计到“十二五”末期, 重庆市新材料产业将实现1200亿元的产值, 使重庆市装备制造业中所需的新材料本地自给率达到35%, 成为重庆市工业的第四大支柱。

“今年在高新技术领域, 重庆市将首次召开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大会, 届时将会有一系列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磅政策出炉。”周旭说。

“然而, 没有实物资产的高新技术产业, 要获得持续的原动力, 当然离不开创投基金的支持。”他说, 重庆市在全国首创的科技创投引导基金的科技金融模式, 正好填补了重庆市科技发展的这一短板。

今年, 重庆市将新增10只基金, 使科技引导基金的规模达到50亿元。同时, 市科风投和天使基金将完成1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 把更多像莱美药业这样的科技型企业推上创业板。

此外, 我市还将成立科技担保公司, 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强的融资服务, 同时将一并出台吸引科技企业参加科技保险等补贴管理办法, 为企业发放保费补贴, 有效分散和化解创新及担保机构等的风险。

“从投资驱动到创新驱动, 重庆正一步步坚实地走下去。”周旭信心满满。

重庆科技企业融资问题范文第4篇

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设计、重庆渝丰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重庆嘉陵江黄花园大桥, 连接重庆渝中区和江北区, 打通了江北、渝中、南岸三地。黄花园大桥1996年12月26日开工, 1999年12月26日建成通车, 是重庆直辖后主城兴建的第一座大桥, 以此为标志, 新直辖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形象塑造工程拉开帷幕。大桥全长4.4公里, 由六个单项工程组成, 即嘉陵江黄花园大桥、黄花园立交桥、石黄隧道、石板坡立交桥、北引道和五里店立交桥。大桥桥型为五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全桥长1208米, 分上下游两副, 主桥跨径组合:137.16米+3×250米+137.16米, 引桥为4×35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桥宽31米, 设1.5米的中央分隔带, 车行道24.5米, 人行道2×2.5米。通航净高20米, 地震烈度按7级设防。设计荷载:汽-超20, 挂-120。桥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桥面, 彩色人行道地砖和带十二生肖图案的钢防栏杆。大桥建成时, 主跨跨径居世界同类桥型第三, 连续刚构长度居世界第一。相关科研成果2000年获重庆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重庆科技企业融资问题范文第5篇

重庆点易科技有限公司现在的核心业务有两方面,一是互联网站的经营服务,旗下运营着重庆市涪陵区最大的综合门户网站—涪陵在线()和全国最具影响力的物物交换网站--换客中国()。其二是与中国兵器工业信息中心合作,成为中国兵器工业信息中心通达OA软件在重庆市、湖北省总授权经营服务商。除此之外,公司还提供网站建设、推广、计算机新技术咨询与培训等服务项目。

经过八年多的经营和发展,目前重庆点易科技公司已经拥有正式员工66人,其中互联网服务人员有32人,旗下涪陵区门户网站涪陵在线经营团队超过20人,其中技术人员6名。公司在涪陵、重庆、武汉、银川等城市设立了办事服务机构,办公面积超过八百平米。

“涪陵在线()”是重庆点易科技重点打造的涪陵区综合性门户网站,旗下开僻了房产频道、鲜花网、政网互动、涪风论坛等栏目,现有注册会员22万余名,网站日均访问量超过40万PageView,每天独立IP超过2万个,旗下涪风论坛日均发贴超过八千。涪陵在线网站在重庆有较高的知名度,也很受当地政府重视,涪陵区委书记、区长多次召开网友坐谈会,听取网民意见和建设,促进

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该网站于2010年在中国互联网站长大会上被评为最具商业价值的地方门户网站。涪陵在线网站于2004年取得了重庆市通信管理局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目前网站通过网络广告、活动专题、同城电子商务、企业品牌空间展示等多种模式提供收费服务,2009年涪陵在线网站实现了盈利,目前网站发展势头强劲,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换客中国()”是国内最早的以物以物门户网站,通过物物交换,实现物品的使用价值,同时通过互联网发布交换信息,使交换的物品更加丰富,交换过程也充满了乐趣。目前网站注册会员十余万名,发布换品近三十万件,成功交换一万多起。央视网、华西都市报等多家媒体曾先后多次报道本网站。

重庆点易科技公司和中国兵器工业信息中心深度合作,为用户单位提供网络协同办公系统的建设、实施等服务。经过三年多的努力,目前在重庆、湖北拥有正式用户五百多家,使通达OA成为了重庆市和湖北省协同管理软件的首选品牌。

重庆科技企业融资问题范文第6篇

1.1 账务处理问题

(1) 科目设置不规范。例如某公司在研发支出成本科目下分别设置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科目, 但三级科目设置为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购置费、维修费、检验试验费等, 另在损益科目管理费用下设置技术开发费科目, 用于结转费用化支出。科目设置规范化、统一性不足。

可见, 部分企业的财务人员并未关注到相关科目设置和使用的重要性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根据公司自身业务活动增减科目, 同时会计准则或税收相关政策法规方面硬性规定的缺失也导致财务人员误认为无章可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虽然并未硬性要求企业采用统一的研发支出明细科目设置规范, 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文对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及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进行了统一规范。

同时国家统计报表、科技部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研发支出项目和金额的认定规则也与税务机关基本一致, 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19号) , 可以判断国家对企业研发支出的认定有统一的口径。

因此可以认为, 成本科目下的研发支出二级科目按费用化和成本化分类后, 明细科目应严格按照研发支出辅助账的层级和名称进行确定, 进行合理规范的核算。

(2) 以错误方式设置科目与核算, 将导致严重的风险。

首先, 科目设置过于侧重企业自身情况, 难以应对税务机关实地检查。税务机关检查企业研发支出账目, 首先会关注到科目问题, 即使企业所有费用核算真实但可能不准确, 容易出现税企争议, 例如是否符合研发支出核算范围、是否有福利费或招待费混杂计入成本影响所得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明确要求列明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下的招待费支出, 而通过研发支出成本科目费用化结转会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下的研发支出) 等。

其次, 科目设置不规范, 会导致企业难以通过规范统一的口径核算所有的支出, 遇到比较模糊的费用, 有可能出现前后不一致、财务人员人为因素过多影响判断的情况。

最后, 科目设置口径与研发辅助账口径不一致, 在编制研发支出辅助账的过程中, 必然出现口径不一、边界模糊的费用被计入研发支出的情形。而这会大概率导致税企争议、甚至出现税务机关推翻企业对研发支出金额及加计扣除基数的认定结论的情况, 导致纳税调整甚至处罚。

1.2 研发支出项目归口混乱

许多公司在研发支出的核算中, 不约而同将研发机构人员的会务费、差旅费等计入研发支出当中。企业以此种方式进行核算通常是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首先, 误认为研发支出就是研发部门的所有支出;其次, 希望扩大研发支出的范围, 从而在报表当中列示较高研发支出金额, 提高加计扣除的基数。

这些做法反映出企业财务人员甚至企业领导对加计扣除政策的错误理解。研发支出与加计扣除的基数是不同的概念。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 必须严格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部分才能用于加计扣除。

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 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 (服务) 、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根据研发活动的定义, 企业发生的以下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属于税收意义上的研发活动, 其支出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企业产品 (服务) 的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 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作为工业 (服务) 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简而言之, 要进行研发支出加计扣除, 企业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研发项目在所在领域的关键性、突破性创新特征, 否则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常规性研发支出, 则会面临纳税调整。

财税[2015]119号文件和97号公告、40号公告对税收意义上的研发支出进行了明确界定。其中人员人工费用项目, 税会差异非常明显。税法只认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保公积金支出及外聘人员劳务支出, 而会计准则认可非直接人员的工资薪金等支出。在实务中, 企业如不明确区分直接研发人员与非直接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 盲目做大研发支出, 则极有可能导致税务局不认可企业判断的加计扣除金额。

此外, 将整个研发部门的费用一概计入研发支出成本科目, 风险也显而易见。首先, 研发部门如果存在涉及纳税调整的支出 (如招待费、福利费) , 在期末结转过程中, 此类成本会转入无形资产或管理费用下的研发支出科目, 而不会转入招待费、福利费,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 企业无法直接调出该部分金额, 同时导致账载金额不实, 形成错误申报。其次, 符合会计准则对期间费用和成本类科目的性质有明确规定, 研发部门发生的一些不符合对象化条件的费用, 强行计入研发支出, 也会违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1.3 全盘费用化风险凸显

在一些公司的研发支出构成中, 绝大部分属于费用化支出, 只有比较少部分属于资本化项目。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在于, 企业财务部门并不了解研发部门技术领域的工作, 缺少沟通和跟进机制, 通常是研发部门启动研发和研发结题、形成验收报告, 财务部门期末结转研发支出过程中才发现项目结题、没有进行资本化核算。此外, 费用化支出可以在汇算当期一次性加计扣除, 而资本化支出形成的无形资产必须在以后期间逐年加计摊销额, 也促使企业产生当期做大费用化金额的内在动机。

其实这是企业人员没有全面理解科技企业的业务内容和涉税事务的具体表现。研发支出核算工作不仅是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同样涉及技术合同等其他方面的政策适用。

根据财税[2010]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财税[2015]116号文件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后, 须留存相应的资料备查。其中, 转让技术所有权需列明涉及的成本费用情况;转让使用权需列明涉及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情况。简而言之, 如果企业通过研发活动最终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成功申请了专利技术或软件著作权等, 但因前期研发过程中费用化支出过高、账面上通过研发构建的无形资产金额过低甚至没有形成无形资产, 最终导致技术转让的收入与成本无法合理配比、无法向税务机关报送合理的无形资产摊销明细表。

1.4 研发支出辅助账欠缺

调研的企业当中, 笔者发现有的企业没有实时跟进研发辅助账。站在企业角度分析, 原因主要如下:首先, 研发辅助账及汇总表相对复杂, 需要企业财务人员花费较大的时间掌握填报规则、及时录入、跟进研发部门工作进程, 对中小型企业而言需要较高的工作组织能力支撑;其次, 企业财务人员存在畏难心理, 寄希望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研发支出专项鉴定过程中, 由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代为编制研发支出辅助账和汇总表。

但在实际工作中, 一旦企业接受税务机关上门检查, 如果无法及时出具研发支出辅助账, 则可能被认定为相关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 影响到当期加计扣除备案、甚至被追溯检查往年相关资料。

1.5 政府补贴资金未单独建账备查

根据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 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 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该项规定其实涉及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和加计扣除相关政策的合理适用问题。

有的公司从科技主管部门取得了补贴收入, 其中也有经申报后对特定研发项目的专门补贴。在实务中, 企业虽然都确认了补贴收入 (报表科目为其他收益) , 但核算精度及规范均存在问题。首先, 部分属于递延收益性质的收入, 被一次性计入补贴收入, 而非在受益期间冲减研发费用;其次, 递延收益科目没有进行辅助核算, 在结转递延收益的记账凭证中只能通过摘要确认具体用途;最后, 没有根据补助资金按项目、按用途建立台账, 该项工作虽非完全必要, 但在账套核算精度不足的情况下, 应建立辅助账簿备查。

1.6 纳税申报问题

有企业在某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 根据税务师事务所鉴证的加计扣除额进行申报, 但在主管税务机关的后续检查过程中被指出加计扣除额计算有误, 被要求进行纳税调整。其实, 前述科目设置不规范、研发支出项目归口混乱等问题, 极其容易导致企业在清理研发支出实际金额、填报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过程中出现金额错误, 在此不再赘述。企业实务工作环节中, 加计扣除基数核算不规范、符合性审查薄弱, 容易导致企业难以区分税法规定的研发支出和会计准则规定的研发支出, 造成税企争议, 最终导致企业错误填报纳税信息。

此外, 科目设置不规范、研发支出项目归口混乱等问题也给鉴证机构进行调整和出具鉴证报告造成许多难以预料的风险点, 容易导致一些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支出被核减或一些不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支出未被调减, 最终将问题传导到纳税申报环节, 造成税收风险。

1.7 风险应对问题

(1) 资料留存及完备性不足。如果仅仅从企业财务核算角度处理研发支出相关工作, 只需要手续合法、金额准确则可以达到合规性要求。但从税务实务工作出发, 则不仅仅是达到合规性、形式符合的要求, 而是必须留存说服性的文件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的规定,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 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 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 (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研发支出”辅助账;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 (含) 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 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而在实务当中, 许多企业出现留存资料不完备的问题, 具体表现如下:财务原始凭证手续齐备, 但企业立项、验收等文件不齐全或不规范;公共费用 (水电等) 分摊标准不确定、缺少扎实依据;用研发人员工资单代替研发人员名单。

出现此类问题, 暴露出企业对税务机关后续管理要求不重视、未认真理解国家政策规定的一些要求, 同时企业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 即取得了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以后, 当期研发支出相关资料就已经完备。

但实际上, 这会在企业接受税务机关后续管理的过程中形成极大的风险, 因为企业必须认识到税务机关后续管理注重实质, 如果未能提供具备说服力较强、内容完备的材料, 则可能无法通过相关检查。仅仅提供零散的原始凭证, 无法支撑研发支出明细账与辅助账。

(2) 信息出口不一致。科技型企业除了在汇算清缴期间填报研发支出信息外, 通常还会向科技主管部门、国家统计机关、行业协会报送各类涉及研发支出的报表。虽然各个业务主管机关要求填报的内容各有侧重, 但涉及研发支出方面的内容口径高度一致。这就要求企业对外报送的数据高度一致, 能够接受不同部门的比对核查。

某公司在某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研发支出信息后, 再向行业协会报送报表的过程中, 就出现了某些项目金额不一致的情况。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 则是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 每次对外报送时候都要对一些科目进行重新取数, 导致金额出现偏差。

总之, 要做到账面与各项基础资料一致、对外报送不同报表的口径一致、纳税信息与财务信息相符, 需要企业在研发支出方面投入足够的资源进行支撑。

2 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分析

2.1 认识误区

在视角方面, 研发支出核算, 并非简简单单进行研发相关的凭证录制等账务处理, 而应在税收管理角度进行复盘。在时间方面, 研发支出核算既要考虑享受当期税收优惠政策, 也要考虑以后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所得税后续管理。

研发工作涉及大量专业性内容, 企业如果仅仅认为研发支出核算只需要财务部门主导, 不注重财务部门与研发部门协作、缺乏内部信息流动交互与跨部门协调, 则财务部门最多只能做到准确核算研发支出, 而无法有效应对税收风险;如果企业过度关注短期利益, 过度关注享受当期税收优惠而不关注接受后续期间检查, 则最终可能得不偿失。

2.2 不注重税务实务工作

研发支出核算如果仅仅用于满足企业核算要求, 则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即可。但一旦企业需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或需要对外报送信息, 则必须有具备较强税务管理意识、熟悉税收政策的人员参与核算。

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注重核算管理、关注财务报表各项指标, 导致特殊税收政策涉及的税会差异问题得不到足够重视。税会差异不仅是数量方面的差异, 如按规定比例扣除或调整的金额, 也涉及性质方面的差异, 如会计口径的研发支出和税法认可的研发支出, 需要结合税收法律法规中对相关事项的具体界定进行区分。

2.3 风险意识薄弱

风险意识薄弱的另外一面, 就是过度运用税收政策。一些企业为了尽可能降低应纳税额, 在一些税法和会计准则相对模糊的事项上进行投机;同时为了尽早享受税收优惠, 不顾经济事项实质进行账务处理。

例如尽可能提高当期费用化支出金额, 将一些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也一并计入费用化项目, 虽然当期受益, 但既难以通过实质性审查, 也会给后续技术服务或产品交易带来核算上的问题。

3 形势及对策

当前, 企业面临的监管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对科技型企业而言, 研发支出核算虽然是一个工作版块, 但必须达到准确规范、资料完备、税收优惠、纳税检查、面向不同主管部门报送信息五个重大方面的工作要求, 所谓千条线一根针、一项工作顾及多项目标, 必须重新审视外在形式、积极应对。立足企业实际情况, 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一, 国家正在逐步建立统一的企业信息系统, 银行、税务机关、科技主管部门、工商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和行业协会, 都会或多或少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信息。而许多部门的信息已经开始联网, 在企业申报项目或资质的过程中, 也会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已经填报的数据用于对照。研发支出属于科技企业经常需要对外报送的事项, 因此企业必须在管理思想上高度重视研发核算、做到口径规范统一。

第二, 极端重视涉税信息。税收涉及国家重大经济利益, 金税三期的采集比对、税务机关“放管服”原则的贯彻落实, 其实形成了非常严格的外部监管环境。大量核准制事项改为备案制事项, 其实给企业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一方面, 税务机关对企业的事前辅导和约束会逐渐减弱, 更多要求企业自行加强政策解读和运用能力;另一方面, 企业如果工作不扎实、信息不规范, 事前报送的各类优惠信息则会在后端税务稽查过程中被推翻。

第三, 注重长效、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对研发支出核算实务工作的要求往往局限在尽可能享受当期加计扣除、过度运用优惠政策, 殊不知研发支出在技术转让、企业无形资产计量等方面同样存在重大关联、同样需要接受税务机关检查。企业必须在更高层面, 统筹研发支出核算在企业经营与资产管理当中的作用。

第四, 企业必须提升研发支出规范核算能力、熟悉税会差异。企业财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科目设置的合理性, 要让科目设置在财务管理和税务实务方面做到平衡。同时财务部门自身定位不能过度关注单一的核算工作, 还须将税务实务纳入重点关注事项当中。特别是在存在税会差异的节点, 财务人员单纯使用财务知识是不能应对复杂的纳税申报和后续管理工作的。同时, 税务机关需要大量研发工作的技术细节信息, 财务部门也必须寻求研发部门支持。为达成这个目标, 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财务与研发部门进行跨部门沟通, 制定合理通常的内部信息交换机制, 促使资本化及费用化信息及时传递到企业财务部门, 避免财务部门多线开展工作而缺少必要支撑。

第五, 企业必须积极跟进政策变化、定期开展纳税自查。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经验不足或研发支出核算管理不规范会造成严重后果, 而长期不进行自查排除风险点则带来更大的隐患。在研发支出核算管理过程中, 企业应当积极跟进国家政策变化, 事项的性质、税法认可的金额随时可能调整, 企业必须经常回顾相关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更正申报并申请补税, 既可以化解风险点, 也可以增加企业的纳税评分。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 国家先后推出多项支持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既有面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针对特定主体的优惠政策, 也有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技术合同优惠等具有普适性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一方面给企业带来了实际的税收减免, 另一方面在企业核算上也增加了大量工作、新增了大量税收风险点。笔者通过调研一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支出核算情况, 发现中小型企业在核算和税务实务中存在诸多问题, 其中一些可能是同类公司中共性的问题, 需要站在税收实务角度特别加以反思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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