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牌施工方案范文

2023-11-09

安全警示牌施工方案范文第1篇

一、施工现场设置悬挂安全标志的一般规定

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机具种类多、高空与交叉作业多、临时设施多、不安全因素多、作业环境复杂,是发生危险因素较大的作业场所,容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因此,必须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警示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时刻认识所处环境的危险性,随时保持清醒和警惕,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1、危险标志:只安装于存在直接危险的地方,用来表示存在危险。

2、禁止标志:用符号或文字的描述来表示一种强制性命令,以禁止某 种行为。

3、警告标志:通过符号或文字来指示危险,表示必须小心行事,或用来描述危险性。

4、安全指示标志:用来指示安全设施和安全服务所在的位置,并且在此处给出与安全措施相关的主要安全说明和建议。

5、消防标志:用于指明消防设施和火灾报警的位置,及指明如何使用这些设施。

6、方向标志:用于指明正常和紧急出口、火灾逃逸和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及卫生间的方向。

7、交通标志:用于向工作人员表明与交通安全相关的指示和警告。

8、信息标志:用于指示特殊属性的信息,如停车场、仓库或电话间等。

9、强制性行动标志:用于表示须履行某种行为的命令以及需要采取的预防措施。

三、安全标志的平面布置图

1、施工项目部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规模、施工现场环境、工程结构形式以及设备、机具位置等情况,确定危险部位,有针对性地设置安全标志。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根据施工不同阶段的施工特点,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设置、悬挂或增减。

3、安全标志设置位置的平面图,是重要的安全工作内容资料之一,当一张图不能表明时,可以分层表明或分层绘制。

4、安全标志设置位置的平面图应由绘制人员签名,项目负责人审批。

四、安全标志的设置与悬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的类型、数量应当根据危险部位的性质不同,设置不同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设置后应当进行统计记录,并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登记表。

五、安全标志的维护与管理

安全警示牌施工方案范文第2篇

为强化我区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树立监督部门的权威,督促各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安全措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本站实际,现就施工安全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及行政处罚办法的实施,制定本细则。 2 总体要求

2.1. 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大力推动此项工作的

开展。

2.2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本站《安全监督规定》的要求,做好日常监督取证处罚工作。 3 监督处罚的基本原则

3.1 对项目实施首次监督或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安全隐患,可先以本站的名义发出《施工安全预警通知书》,暂不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如整改复查不合格,则按规定以区建设局名义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记录一次不良行为;如果再次整改复查不合格,则以区建设局名义发出《责令停工通知书》,再次记录一次不良行为。对停工整改仍不合格者,可提请进行行政处罚。

3.2 由区建设局组织的各类安全大检查,如发现存在较大(或重大)安全隐患或不良行为者,一律以区建设局名义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责令停工通知书》)。并分别记录一次不良行为。对停工复查不合格者,可提请进行行政处罚。

3.3 以区建设局名义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的项目,若责任单位逾

期未回复整改报告,且态度恶劣,拒不整改或现场经复查不合格者,一律提请行政处罚。各监督组采用下列文书予以认定和立案报审:1)整改通知书;2)责令停工通知书;3)不良行为认定书;4)调查记录;5)处罚立案审批表;6)行政处罚材料移送表;7)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图片、录像。 4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程序

5 提请行政处罚程序

6 常见不良行为(事实)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 7 不良行为记录规则

7.1. 一份不良行为认定记录文书只对一个当事人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7.2. 企业因不良行为被记录的,对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分别认定和记录。 7.3. 个人因不良行为被记录,其任职单位有过错的,分别认定和记录。

7.4. 分包单位被记录不良行为的,总包单位如存在过错时也应记录其不良行为。

7.5. 对施工企业之外的单位或个人认定不良行为时,若施工现场不存在明显(或严重)安全隐患,原则上应以《不良行为认定书》予以认定。

7.6. 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同一不良行为或违法事实,可以同时对负有相关责任的不同主体实施不良行为认定或行政处罚。

7.7. 不良行为记录应参照“不良行为(事实)认定标准”,使用统规范的术语,不得随意撰写。 8 不良行为执法文书的送达

8.1. 不良行为执法文书由两名(含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现场签字后下达。

8.2. 不良行为执法文书需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现场签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不在现场时可由其他相关人员代签。

8.3.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或其他相关人员拒签执法文书时,可采取“留置送达”方式处理。即:执法人员在文书上注明情况后将文书留置现场,如有见证人,可由见证人签字后留置送达。 9 不良行为执法文书的管理

9.1. 本站所使用的不良行为执法文书统一由文秘组管理。文书的领取、发放、传递和保管等具体工作由赵妮燕负责。

9.2. 文秘组应建立文书领取和使用台帐,如实记录各监督组领取和使用时间、数量、文书编号、经办人等内容,以备查验。

9.3. 各监督组对作废文书需在其上注明作废原因,由所有组员签字并经主管副站长确认后交回文秘组,由文秘组登记汇总后交回区建设局建管科。

9.4. 执法文书遗失或损毁应立即向本站报告,本站再及时向区建设局建管科报告。

9.5. 各监督组在内未使用完的执法文书,应在下一1月10日前将其交回文秘组,由文秘组登记汇总后交回区建设局建管科。 10 其他

10.1 监督员在进行执法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使用文书,禁止滥用 文书。

10.2 各监督组在上报不良行为认定材料和提请行政处罚材料时,一并提供相关的现场图片(图片可以以网上共享的形式)。

10.3 各监督组对经站领导口头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或提请行政处罚的项目,在1个工作日内填写好呈批表,连同执法文书原件报送站领导审核(批)后由文秘组按统一格式填报区建设局建管科或人秘科。

10.4 文秘组应及时整理、登记、汇总各监督组报送的经站领导审批的不良行为执法文书或提请行政处罚材料,并于当日报送区建设局。未经站领导审批的执法文书不得报送。

10.5 为加大此项工作力度,要求各监督组在每一统计周期(暂定1个月)内,按不少于所管辖区域受监工程项目总数的百分之十比例呈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或行政处罚项目(不得少于2个)。

10.6 本站将定期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将被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予以查处。

10.7 本规定自2006年8月 8 日起实施。请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并及时反馈文秘组。 11 附件

11.1 安全及文明施工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1.1 QR7-01-06-01施工安全预警通知书

11.1 QR7-01-06-02责令整改通知书(示例); 11.1 QR7-01-06-03责令停工通知书(示例); 11.1 QR7-01-06-04不良行为认定书(示例); 11.1 QR7-01-06-05复工通知书(示例);

11.1 QR7-01-06-06施工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申报表; 11.1 QR7-01-06-07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11.1 QR7-01-06-08行政处罚材料移送表; 11.1 QR7-01-06-09调查记录;

11.1 QR7-01-06-10执法文书领用登记表;

安全警示牌施工方案范文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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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2.

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2.3、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三、桥梁施工技术方案 3.1 基桩技术方案

(1)人工挖孔时、(2)终孔和清孔、(3)制作钢筋笼、( 8)钢筋笼就位、(9)导管就位、(10)灌注砼、(11)成桩质量检测 3.2 承台施工技术方案

(1)测量放样、(2)基坑开挖、(3)钢筋安装、(4)模板安装、(5)混凝土浇筑、(6)养生、(7)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3 立柱施工技术方案

(1)测量放样、(2)钢筋安装、(3)模板安装、(4)混凝土浇注、(5)养生 3.4桥台施工方案

(1)、测量放样、(2)钢筋安装、(3)模板安装 、(4)混凝土浇注、(5)养生 3.5盖梁(台帽)施工技术方案

(1)、测量放样 (2)、模板安装 (3)、钢筋安装 (4)、侧模安装 (5)、混凝土浇注 (6)、养生 3.6 墙式护栏施工技术方案

(1)、测量放样 (2)、绑扎钢筋 (3)、模板安装 (4)、混凝土浇注 (5)、养护 3.7上部结构

(1)、T梁预制 (2)、T梁架设 (3)、结构连续段施工 (4)、桥面铺装 (5)、桥面铺装混凝土摊铺机加工 (6)、桥面铺装施工操作 (7)、浇注混凝土

四、桥梁施工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 4.1、人工挖桩: 4.

2、滑模施工 4.3、盖梁施工 4.

4、T梁架设

五、危险源清单 项目经理部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分析危险源情况,制定如下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

六、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为认真贯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针对我工程实际状况,为了优质、高速、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特制本定安全管理目标。

6.1、伤亡控制指标 6.1.1.死亡事故为零; 6.1.2.重伤事故为1‰;

6.1.3.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0‰。 6.2措施:

6.2.1. 贯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原则,死亡控制指标由本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指导.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确保实施。

6.2.2.本指标为否定指标,为把指标控制到最低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6.23.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人人签字手续。

6.2.4.组织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6.2.5.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6.2.6.落实好项目各类人员,各部门及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3、安全达标:

6.3.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率85分以上,大于60%,不合格率为零)。

6.3.2.特种作业时,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百分之百。 6.3.3.新工人教育达百分之百。

6.3.4.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安装率达百分之百。

6.3.5.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查验收率达到百分之百。 6.3.6.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达百分之百。 6.4措施:

为达到以上标准.以上各条由下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6.5.1:由项目负责安排生产的???同志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6.5.2、3.3.3: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同志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6.5.4:由本项目电气负责人???同志负责监督检查、整改。 6.5.5:由本项目设备负责人???同志负责监督检查、整改。 6.5.6:由安全员、各班班长负责监督检查。 6.6.文明施工目标 6.6.1.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现场围档。 6.6.2.施工现场各种标牌、标志达标率百分之百。 6.4.3.现场工人住宿安全卫生合格率达百分之百。 6.6.4.材料堆放整齐率达百分之百。 6.6.5.生活设施专人负责率达到百分之百。 6.6.6.现场防火器材配置合理,动火审批手续齐全。 6.7措施:

6.7.1. 文明施工目标由项目经理派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为董淑存。 6.7.2.各班班长必须各尽所能,名负其责。 6.7.3.每月进行文明施工安全大检查。

6.7.4.力争创(省、市、县、区)文明施工优良现场。 6.8、奖罚措施:

年终全面实现各项指标,同时完成施工必保产值目标,给予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技术人员2000元的奖励,没有完成指标将给予1000元的处罚。

七、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工作是搞好生产的重要因素,关系到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广泛应用系统工程和事故分析方法,严格控制和防止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具体措施如下: 7.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项目经理部、工程队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设专职安全员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定期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7.2、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开工前进行系统安全教育,开工后抓好“三工”教育和定期培训。通过安全竞赛、现场安全标语、图片等形式,增强全员安全生产自觉性,时时处处注意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直正落到实处。

7.3、完善安全检查制度

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检查,各级安全监督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7.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流程科学组织施工

严格各工序衔接,严格操作规程,严禁各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7.5、加强持证上岗管理

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主要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操作,杜绝违法违章作业。 7.6、搞好施工疏导及现场标识

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危险地段设危险标志和缓行标志,配备足够的交通值勤人员,组织好过往行人及车辆,确保人员车辆的安全。 7.7、加强安全防护 设置安全防护标志。桥梁作业要设立安全栏杆、安全网,个人要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脚手架,脚手板要搭设牢固。 7.

8、搞好现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保障人身、机械和器材的安全。尤其是上公路的机动车辆限速行驶,不侵道不抢行,做到文明礼让,弯道鸣笛,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7.9、安全用电

严格按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要安装地线,不合格的电工器材严禁使用。库房严禁烟火,安装避雷装置。 7.10、加强工程管理责任制

每项工作设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8.1、人员保证:

桥梁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8.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8.2.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8.2.1.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8.2.1.2、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8.2.1.3、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

8.2.1.4、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8.2.1.

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8.2.1.6、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

8.2.1.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

8.2.1.8、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 8.2.1.

9、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实施考核与奖罚。

8.2.1.10、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2.1.

11、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

8.2.1.

12、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 8.2.1.

13、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

8.2.1.

14、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门。

8.2.2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8.2.2.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8.2.2.

2、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贯彻实施;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坚持定期培训,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伤愈复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督促、检查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活动时间、内容有安排、有保证。

8.2.2.3、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8.2.2.4、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落实改正办法及措施。

8.2.2.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认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 8.2.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8.2.3.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环保问题负技术责任。

8.2.3.2、熟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2.3.4、编制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把安全技术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贯穿到设计、方案的各个环节中。

8.2.3.5)、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8.2.3.6、主持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8.2.3.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 8.2.

4、安全员岗位职责

8.2.4.1、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公司负责。

8.2.4.2、贯彻安全条例和文明施工标准是安全员工作准则、执行相关规章、规程是安全员的责任。

8.2.4.3、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重点。

8.2.4.4、制定项目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高文明施工达标方案、资金预算、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8.2.4.5、整理汇总填写安全内业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公司。 8.2.4.

6、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达标,罚处理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8.2.4.7、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8.2.4.8、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8.2.

5、工区主任安全职责

8.2.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示、规章制度,确实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对所管辖的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8.2.5.

2、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法、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8.2.5.3、组织所管辖的职工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和民工在使用和管理上的各项安全规定。

8.2.5.4、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要求,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及施工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和使用制度。

8.2.5.5、认真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8.2.5.

6、检查并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设施的设立和使用,改善职工劳动工作环境条件。 8.2.6、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8.2.6.1、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8.2.6.2、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地使用现场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

8.2.6.3、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

8.2.6.4、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及时报告。

8.2.6.5、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 8.

3、资金保证:

8.3.1按照项目工程款的1%资金投入安全费用

8.3.2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用于以下安全事项,不许挪作他用。 8.3.2.1工程建设安全技术措施; 8.3.2.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及维护; 8.3.2.3劳动用品的保障及发放; 8.3.2.4其他保障安全生产事项。

8.3.3安全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的计划支取、使用、效果验证以及投入资金的数量统计操作如下:

下发专项资金

各作业队兼职安全员计划 各作业队负责人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 项目部经理审批 财务审核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8.3.4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并制订系列相关人员在安全资金保障,落实等各环节上的权利和责任;

8.3.5制定安全资金保障不落实的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罚规定。

九、安全管理制度 9.1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9.1.1、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梅汉荒为小组组长,施工队队长贺祖友、安质工程师为周坤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 9.2.

2、经理部及各施工队必须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

9.2.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9.2.

4、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9.2.5、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警戒区。

9.2.6、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9.2.7、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2.8、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无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十、桥梁工程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 10.1、人工挖孔桩安全技术措施 10.1.

1、 挖孔桩的常见安全事故

10.1.1.1、人工挖孔桩的常见安全事故有孔口石块或杂物掉入孔口砸伤正在孔中的施工人员; 10.1.1.

2、孔口操作人员被地下有害气体中毒昏迷甚至死亡,孔壁支护不当而坍塌砸伤甚至活埋操作工人;

10.1.1.3、孔内电缆、电线磨损受潮导致工人触电伤亡; 10.1.1.

4、深孔中突然涌水淹没操作人员等等。 10.1.2、 孔口围护措施 10.1.2.

1、孔口四周必须浇筑砼护圈,并在护圈上设置围栏围护,应高出地面 0. 8m。 10.1.2.2、孔内作业时,孔口上面必须有人监护。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砼围圈上不得放置工具和站人。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头戴安全帽、身系安全带,特殊情况下还应戴上防毒防尘面具。

10.1.2.3、利用吊桶运土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落物伤人,电动葫芦运土应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后方可投入运行。施工中应随时检查垂直运输设备的完好情况和孔壁情况。

10.1.3、孔中防毒措施

地下特殊地层中往往含有CO、SO

2、H2S或其它有毒气体,故每次下孔前,必须对桩孔内气体进行抽样检测(可用快速检测管),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时,应将有害气体清除至化学毒物最低允许浓度的卫生标准,并采用足够的安全卫生防范措施,如设置专门设备向孔内通风换气(通风量不少于25L/S)等措施,以防止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人工挖孔作业一旦发生人员中毒、窒息等事故,必须在现场按应急措施规范要求实施抢救,根据情况及时送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卫生部门,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10.1.4、防触电措施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接地或接零保护且安装漏电保护器,各桩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相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采用护套等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孔内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孔中操作工应手戴工作手套,脚穿绝缘胶鞋。

10.1.5、防止孔壁坍塌措施

在熟悉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开挖桩孔时原则上要设置砼护壁或钢护筒护壁,特别是直径在1.2m以上的桩孔。砼护壁每节高1m,厚约0.1m,可加配适量钢筋,砼强度等级不低于设计标准。一般每天挖1m深立即支模浇筑快硬砼,第二天继续施工。扩底桩孔应做到:(1)当孔底扩头可能会引起孔壁失稳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施工;(2)已扩底的桩孔,要及时浇灌桩身砼或封底,不能尽快浇灌砼的桩应暂时不扩底,以防扩大头塌方。 人工挖孔桩开挖程序,应采用间隔挖孔方法,以减少水的渗透和防止

土体滑移,防止在挖土或冲抓土成孔过程中因邻桩混凝土未初凝而发生窜孔现象。单桩挖孔应先中间后周边,并按设计桩径加2倍护壁厚度控制截面。 孔内一般不宜放炮,以防震塌土或震裂护壁造成事故,根据地质状况需爆破的,严格执行有关的爆破规程。 10.1.6、防止孔壁涌水措施

当相距10米以内的邻桩正在浇灌混凝土或桩孔积水很深时,要考虑对正在挖孔桩的危险影响,一般应暂停施工,人不准下孔。随时加强对土壁涌水情况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采用潜水泵抽水时,基本上抽干孔中积水后,作业人员才能下至孔中进行挖土。地下水丰富时,可将中间部位桩孔提前开挖,汇集附近的地下水,用1~2台潜水泵将水抽出,起到深井降水作用。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孔洞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防坠落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级上下。上、下孔洞必须有可靠的联络设备和明确的联络信号。孔内作业人员应勤轮换,连续作业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以防止疲劳引发安全事故。 10.1.7、其它安全措施

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针对现场工程地质、水文状况和设计要求编制切实可行而又安全合理的施工方案,配备必要的机具和电器设备,确保各种安全措施及时到位 10.1.8、混凝土浇灌

10.1.8.1、孔口料斗应牢固固定于孔口,不得有晃动、摇摆等现象。 10.1.8.

2、放料人员必须准确对准孔口料斗放料,防止砼溅落桩孔内伤人。

10.1.8.3、在灌注桩身砼时,相邻10m范围内挖孔作业应停止,并不得在孔底留人。 10.1.8.

4、孔内作业的振捣手应着装简便,穿防滑鞋,戴安全帽,绑扎安全带并挂设于井口牢固处,随作业面的上升安全带应逐步收紧。

10.1.8.5、孔内作业的振搞手应搭设牢固的临时作业平台,作业平台应牢固设于护壁凸缘,不宜支设在箍筋上。

10.1.8.6、孔内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

10.1.8.7、孔内有作业时,孔口应有2人以上配合并监护井内情况,孔口人员必须挂好安全带,密切注意孔内一切情况,保持与孔底的密切联系,认真配合孔内人员的操作。

10.1.8.8、摘串筒时必须绑扎牢固,用可*的麻绳提升,并注意不得用力过猛,不得碰撞钢筋笼和孔口料斗。

10.1.8.9、孔口人员应根据孔内人员指示,及时提升振捣器,低压照明灯等。 10.1.8.

10、砼浇注完毕,桩顶标高低于地面的应盖好板(网)或设置封闭围栏。 10.2墩台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0.2.1、就地浇筑墩台施工

10.2.1.1、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墩高在10m以上时,应加设安全网。

10.2.1.2、吊斗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10.2.

2、砌筑墩台施工

10.2.2.1、人工、手推车推(抬)运石块或预制块件时,脚手跳板应铺满,其宽度、坡度及强度等应满足安全要求。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上堆放的物品不得超过设计荷载。砌筑材料应随运随砌。

10.2.2.2、吊机、桅杆吊运砌筑材料时,应听从指挥信号。砌筑材料吊运到砌筑面时,作业人员应避让,待停稳后方可上前砌筑。

10.2.2.3、人工抬运大块石料时,应捆绑牢靠,动作协调一致,缓慢平放。 10.2.

3、滑模施工

10.2.3.1、高桥墩(台)等高层结构,采用滑升模板施工时,除应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外,并需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单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参加滑模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2.3.2、滑模及提升结构应按设计制作与施工。作业前应对滑模、提升结构进行检查。 10.2.3.

3、当塔墩等高层建筑采用爬模施工方法时,应进行特殊设计,在工厂制作。爬升架体系、操作平台、脚手架等,要保证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安全度。架体提升时,要另设保险装置。模板爬升,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爬升的模板或爬架上。

10.2.3.4、液压系统组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施工过程中,液压设备应由专人操作,并应经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2.3.5、模板提升到2m高以后,应安装好内外吊架、脚手架,铺好脚手板,挂设安全网。 10.2.3.

6、混凝土浇筑,不得用大罐漏斗直接灌入,不冲击模板。震捣时,不得震动支撑杆、钢筋及模板。提升模板时不得进行震捣。

10.2.3.7、模板每次提升前,应进行检查,排除故障,观察偏斜数值。提升时,千斤顶应同步作业。

10.2.3.8、施工中发现支撑杆有弯曲变形时应及时加固。

10.2.3.9、操作平台的水平度、倾斜度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10.2.3.10、主要机具、电器、运输设备等,应定机定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对机具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10.2.3.

11、平台上应规定人群荷载和堆放材料的限量标准。材料要均匀摆放,不得多人聚集一处。

10.2.3.

12、墩上养生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输水管路及其它设备应拴绑牢固。 10.2.3.

13、运送人员、材料的罐笼或外用电梯,应有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 10.2.3.

14、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处,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 10.2.3.

15、拆除滑模设备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拆除时可视吊装设备能力,分组拆除或吊至地面上解体,以减少高处作业量和杆件变形。拆除现场应划定警戒区。警戒线到建筑物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10.2.4、模板支立及拆除

10.2.4.1、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时,应检查基坑有无塌方现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10.2.4.2、向基坑内吊送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有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结实,基坑内的操作人员要避开吊送的料具。

10.2.4.3、用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有专人指挥,所用的绳索要有足够的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底部固定后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

10.2.4.4、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和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立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脚手架和工作平台。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脚手架上。

10.2.4.5、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应先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10.2.4.6、高处作业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10.2.4.7、在用斧锤作业时,应照顾四周和上下的安全,防止误伤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10.2.4.

8、拆除模板时,应制订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拆下带钉木料,应随即将钉子拔掉。

10.2.4.9、拆除模板不得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拉紧,缓慢送下。 10.2.

5、支架

10.2.5.1、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万能杆件和钢管等。

10.2.5.2、地基承载能力应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10.2.5.

3、根据施工季节,支架工程应采取防冲刷或防冻涨等安全措施。

10.2.5.4、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要与支保桩联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

10.2.5.5、支立排架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支立排架以整排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撑牢后再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丝拧紧,形成整体。 10.2.5.

6、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10.2.5.7、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联,防止支架失稳。 10.3箱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0.3.

1、梁预制施工

10.3.1.1、预制场地的选择,场区的平面布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场内的道路、运输和水电设施,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10.3.1.2、预应力张拉法施工

预应力钢束(钢丝束、钢绞线)张拉施工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张拉作业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②检查张拉设备、工具(如:千斤顶、油泵、压力表、油管、顶楔器及液控顶压阀等)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的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③锚环及锚塞使用前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④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 ⑤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经常保持灵敏可靠;

⑥张拉前,操作人员要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设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10.3.1.3、先张法张拉施工时,除按本节有关规定施工外,还应做到: ①张拉前,对台座、横梁等进行检查;

②先张法张拉中和未浇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和进行其它作业。浇筑混凝土时,震捣器不得撞击钢丝(钢束)。用卷扬机滑轮组张拉小型构件时,张拉完成后应切断电源和卡固钢丝绳。

10.3.1.4、精轧螺纹钢筋张拉前,除对张拉台座检查外,还应对锚具、连接器进行检查、试验。

10.3.1.5、预应力钢筋冷拉时,在千斤顶的端部及非张拉端部,均不得站人。 10.3.1.

6、钢筋张拉或冷拉时,螺丝端杆、套筒螺丝必须有足够的长度;夹具应有足够的夹紧能力,防止锚夹不牢而滑出。

10.3.1.7、管道压浆时,应严格按规定压力进行。施压前应调整好安全阀。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 10.3.

2、预制梁运输

10.3.2.1、大型预制构件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km/h以内。简支梁的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10.3.2.2、运输超高、超宽、超长构件时,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在指定路线上行驶。牵引车上应悬挂安全标志。超高的部件应有专人照看,并配备适当工具,保证在有障碍物情况下安全通过。

10.3.2.3、平板拖车运输构件时,除一名驾驶员主驾外,还应指派一名助手,协助嘹望,及时反映安全情况和处理安全事宜。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

10.3.2.4、重车下坡应缓慢行驶,并应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行人和障碍物。

10.3.2.5、在雨、雪、雾天通过陡坡时,必须提前采取有效措施。

10.3.2.6、装卸车应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地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刹闸。 10.3.

3、架桥机操作注意事项 10.3.3.1、一般注意事项

(1)严禁酒后或带病操作架桥机;

(2)整机吊梁横移时,预制梁必须尽量落下,贴近桥墩台横行;

(3)连接器螺杆调节时,上、下螺杆必须保证旋合长度各不得小于70mm,防止脱落。 (4)架桥机每次过孔后,前支腿必须确保垂直桥墩台平面。调节方法:根据桥的纵向上、下坡度,单独调节前后两个升降支腿的伸缩幅度。

(5)连接器与运梁车连接后,连接器上的螺母必须拧紧,以防其下滑。

(6) 架桥机过孔时,运梁车(载梁)与架桥机纵向运行那一段路轨的铺设:架正交桥时,必须垂直对面桥墩;架斜交桥时,那一段路轨与对面桥墩台的夹角必须与桥架伸缩的夹角一致。

(7)架桥机每架一座桥前,组装好后都必须检查行走轮运行方向是否一致,起重小车空载全程运行运转是否正常,刹车是否可靠,有无异常响声,在组装现场进行吊梁及悬臂过孔试验,试验可行,检查无误后,架桥机才可过孔、架梁。 (8)架桥机升降支腿的调节幅度为0~750mm。

(9)横移轨道上的行程限位,每次架边梁时,应检查其限位距离(边梁落点中心至转向车两轮的中心距≤1150mm,严禁超出此范围使用)是否准确。

(10)架桥机吊梁横移时,后横移轨道必须安装反拉挡板。架边梁时的悬挑出去横移轨道的支点必须垫结实,防止下沉或倾斜。

(11)架桥机每次组装后,必须做吊梁及纵向过孔悬臂试验,可行后方可正式开始过孔架桥。 10.3.3.2、操作注意事项 (1)架桥机纵行过孔 1)铺好一条规定轨距的路轨,误差不大于10mm(架桥机与运梁车共用路轨)。 2)将架桥机上两台起重小车开到桥架尾部,将液压顶升托滚装置安放在桥架前端。要求两托滚踏面高低差不大于5mm。

3)将前横移轨道梁挂接在前转向车下,后横移轨道梁山桥架尾部的起重小车吊着,随架桥机一道过孔。至于前横移轨道梁是整根还是部分随机过孔,要根据配重而定。 4)将载梁的运梁车与桥架尾部连接器挂接好。 5)收起升降支腿。

6)液压托滚顶起桥架,将后转向车悬空,平面旋转至与纵行过孔方向一致。两转向车运行方向一致。架桥机纵行过孔时,两运梁车只允许使用慢速成档。

7)当架桥机过孔前支腿到达对面桥墩(或桥台)时,先将前横移轨道落在桥墩上、垫好后调整升降支腿高度使前转向车落在横移轨道上。

8)卸脱连接器:将在桥架尾部的两起重小车开到离液压顶升托滚装置稍前面一点,用液压托滚顶起桥架尾部,使载梁的运梁车车轮离轨悬空一点,在轮轨之间用钢板垫实,液压托滚卸落,此时卸脱连接器。

9)液压顶升滚轮上放置磨擦块后再顶架桥机,使后转向车悬空,平面旋转,落在后横移轨道上。

10)要求前后横移轨道平行度允差±10mm,先空车在横移轨道上来回试一下,没问题,使开始喂梁、架梁。

11)过孔时,也可先不挂接连接器整机纵移,但悬挑部分不得超过整机全长的2/5,这样,尤为适合弯桥。架桥机纵横向运行轨道及液压托滚支撑面均应垫实、垫稳。 (2) 喂梁、架梁

1)两起重小车开到桥架尾部。

2)将运梁前端开到靠近支撑梁处停下,起重小车把搁在运梁车上的预制梁一端吊起,与运梁车同步向前开,纵行至运梁车到达起重小车可吊的位置上,再将预制梁后端吊起。此时,两起重小车将预制梁纵行吊至待架桥跨内,整机横移到位,落梁。

3)架弯桥时喂梁,起重小车吊着预制梁一端与运梁车一道纵运,若预制梁后部会碰到桥架尾部,整机适当横移,避免相碰,然后再继续纵运。 (3)斜交桥架设

1)装上支腿连接纵梁,若遇坡桥,应使连接的燕尾导轨面成水平态,用升降支腿调节达到。 2)根据斜交角度调整下横梁上的两只可移动支腿座。

3)在悬空状态下,根据斜交角度调节可移动支承梁及两后转向车的位置,使两后转向车与两前转向车成平行。

4)前后横移轨道应平行铺设,允许±10mm,应保证架桥机横向斜行正常。 10.4、桥面铺装、栏杆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0.4.

1、桥面清理

10.4.1.1、 用镐清理桥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应不少于2m,不得面对面使镐。 10.4.1.

2、风动工具凿除桥面,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各部管道接头必须紧固,不漏气。胶皮管不得缠绕打结,并不得用折弯风管的办法作断气之用,也不得将风管置于胯下; 2)风管通过过道,须挖沟将风管下埋;

3)风管联接风包后要试送气,检查风管内有无杂物堵塞。送气时,要缓慢旋开阀门,不得猛开;

4)风镐操作人员应与空压机司机紧密配合,及时送气或闭气; 5)钎子插入风动工具后不得空打。 10.4.2、钢筋安装

10.4.2.1、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10.4.2.2、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10.4.2.3、在雷雨天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10.4.2.4、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10.4.

3、模板安装

10.4.3.1、桥横穿便道或村道时,应在桥下两侧设置“上方施工,禁止通行”等警示标志。 10.4.3.

2、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上后下降,不得乱抛。

10.4.3.3、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杂物。

10.4.3.4、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准站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栏杆模板时要注意,防止模板突然掉落伤人。

10.4.3.5、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10.4.3.6、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10.

5、混凝土浇注

10.5.1、人工手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松手撒把。运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设施。 10.5.

2、 机械上料时,在铲斗(或拉铲)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和通过。

10.5.3、灌筑栏杆混凝土时,不得在模板上作业。

10.5.4、塔吊、汽车吊或桅杆吊斗灌筑混凝土时,起吊、运送、卸料应由专人指挥。 10.5.

5、电动震捣器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0.5.5.1、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配电盘(箱)的接线宜使用电缆线;

10.5.5.2、在大体积混凝土中作业时,电源总开关应放置在干燥处;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应设集中开关箱,并由专人负责看管;

10.5.5.3、风动震捣器的连接软管不得有破损或漏气,使用时要逐渐开大通气阀门。 十

一、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安全用电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11.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1.1.

1、保护接地

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人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但是在TT供电系统中,这种保护方式的设备外壳电压对人体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因此这种保护方式只适用于TT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按规定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大于4Ω。 11.1.2、保护接零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系统。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将TN供电系统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

11.1.2.1、TN-C供电系统。它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线。这种供电系统就是平常所说的三相四线制。但是如果三相负荷不平衡时,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所以保护线所连接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一定电位。如果中性线断线,则保护接零的漏电设备外壳带电。因此这种供电系统存在着一定缺点。

11.1.2.2、TN-S供电系统。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11.1.2.

3、TN-C-S供电系统。在建筑施工现场如果与外单位共用一台变压器或本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没有接出PE线,是三相四线制供电,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专用保护线PE时,可在施工现场总箱中零线做重复接地后引出一根专用PE线,这种系统就称为TN-C-S供电系统。施工时应注意:除了总箱处外,其他各处均不得把N线和PE线连接,PE线上不许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线。Pe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因为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

不管采用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必须注意:在同一系统中不允许对一部分设备采取接地,对另一部分采取接零。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11.1.3、设置漏电保护器

11.1.3.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11.1.3.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11.1.3.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11.1.3.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1.1.4、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

42、

36、

24、

12、6V五种。同时还规定: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1.1.4.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11.1.4.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11.1.4.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1.1.5、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全警示牌施工方案范文第4篇

湖南邵阳至永州段

施工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汕头市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邵永高速邵阳合同段第二施工段

二00六年七月

前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为落实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提高邵永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管理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顺利地完成高速公路建设任务。为此制定施工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总则

1、为加强爆破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财产和人员安全,防止爆破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2、各施工单位(施工队、分包单位),在实施爆破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部门法规执行,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在实施爆破施工中,必须按照本企业资质允许的作业范围、等级从事经营活动。同时从事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取得双重资质。

4、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不同类别的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5、必须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建立专门的爆破作业组织。设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员。

6、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7、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8、爆破作业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必须符合有关条件并持有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二、责任分工

1、根据第二施工段具体情况和施工特点,由分包单位负责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爆破器材库区照明、避雷、围墙、刺网和“四防”等安全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储存证、使用证的年审和雷管打号、登记工作,凡未经打号的雷管一律不得发放使用。要求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

2、施工段负责对分包单位的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各环节的指导、检查等工作。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3、定期对涉爆管理人员及涉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教育培训。使其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三、 爆破器材的购买

1、爆破器材的购买应按有关计划,凭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到指定的经销单位购买。

2、购买爆炸物品时要持“三证一信”,即:《爆炸物品存储证明》、《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破作业证》和指挥部介绍信,到公安部门办理《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购买单应注明爆炸物品的品名、数量及规格型号、运输路线等,不得超量。

3、严禁自由买卖,私自购销,代购代销、非法转让或用爆破器材换取其他物品。

四、爆破器材的运输和储存

1、运输爆破器材要凭公安部门开具的《炸药物品运输证》、《炸药物品购买证》方准运输。

2、运输爆破器材要按规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且派熟悉爆破器材性能的人员负责押运。

3、运输爆破器材必需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① 运输车辆要使用全封闭运输车,不得使用三轮车,畜力车、自行车、摩托车、拖拉机、翻斗车和挂车运输。

② 不准夜间运输,不准载重加油,不准超速行驶、不准在城市和村镇街道停留。 ③ 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运输,更不能人货混装。

④ 严禁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途中停歇,严禁在爆破器材的附近吸烟、用火。 ⑤ 要有专门的押运人员,且不得少于两人,并配备相应的自卫设备和无线通讯器材。

4、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内,仓库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有关要求的规定。持有公安部门发给的《爆破物品贮存许可证》方证储存。

5、仓库要设保卫、管理。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需分库储存。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用火,不准超量存放,不准代存。

7、对过期和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要清理出库,登记注册、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指定地点销毁。

8、地面爆破器材库必须做到:

⑥ 建筑结构坚固,库房实行双门双锁向外开启。 ⑦ 库门包铁皮并使用防盗锁套。

⑧ 窗户用直径14mm以上的铁棍横竖焊为一体,间距不大于15cm并装入墙内。 ⑨ 雷管库地面应垫胶皮垫;

⑩ 库房内通风、消防、避雷照明设备完好有效; ⑪ 围墙、刺网状况良好,有人定期维修; ⑫ 及时清除库区内杂草及其他易燃物; ⑬ 通讯设备完好并保持畅通;

⑭ 警卫人员每班不少于两人并配有自卫性设备,“四防”措施健全。

五、爆破器材的发放、领取和使用

1、保管员发放爆破器材必须检验爆破员爆破作业证和由施工负责人,带班长和调度签发的领料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发放数量、品种登记清楚。

2、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两人以上,且亲自运送、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器材要当天送回。

3、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不得进入库内,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能同一人领取。

4、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设备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5、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借、私藏或转卖炸药物品,违者从严查处并负法律责任。

6、 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承担。爆破员要经过单位审查和培训合格并持有公安部门发给的《爆破作业证》,才能从事爆破作业。培训每年至少要一次,证件每年审核一次。政治上不可靠、品行上有劣迹,生理上有缺陷的人员不得从事爆破工作。

7、 严格执行爆破员工作日志制度。爆破员、施工负责人、带班长、保管员和调度员应对每日发放的爆炸物品领料数量、品种核对无误后签字存档。

8、 对爆破员应不定期考察,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或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应收回《爆破作业员证》。

9、 执行雷管打号制度,爆破员每人一号。

六、监督检查

1、涉爆单位要高度重视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要不间断的组织安全、工程技术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单位自检每周至少一次,抽检不定期进行,主要检查项目: ①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②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③责任是否落实; ④各项设施是否完好; ⑤操作程序是否合法; ⑥贮存是否分类、超量;

⑦各种帐、卡、物、册是否登记齐全。

3、要把检查重点放在施工一线: ①是否专门的爆破人员进行爆破施工; ②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③施工现场有无私藏、私留现象和残留的爆炸物品; ④是否正式爆破员运送爆炸物品。

4、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宿舍、临建房等地点的安全检查力度,杜绝爆炸物品外流。

5、各项目部对查处的问题自身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七、奖惩

3 a) 凡认真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本细则,在爆破施工和预防爆破事故方面作出成绩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b) 在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销毁爆破器材中对违反国家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本细则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收缴有关证件、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爆破施工安全规定

(一)爆破设计 1 一般规定

1.1 爆破工程均应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

1.2 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编制。

1.3 爆破设计前,应对爆破区域进行地形、地质勘测,对爆破区域或周围环境、建(构)筑物进行调查。

1.4 爆破施工过程中,发现地形测量结果和地质条件、拆除物结构尺寸、材质等与设计依据不相符时,应及时修改设计或采取补救措施。

1.5 各种爆破作业均应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实施,爆破说明书、设计书修改和补充文件均应编号存档,并与爆破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和总结。

1.6 爆破设计书和爆破说明书的设计内容: A1.说明书 说明书应包括:

工程概况、环境与技术要求:

爆破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爆破体结构、材料及爆破工程量计算; 设计方案选择;

爆破参数选择与装药量计算; 药室及洞室布置、钻孔设计; 爆破安全距离计算; 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 施工机具、仪表及器材表; 爆破施工组织; 工程投资概算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A2. 图纸 图纸应包括: 爆破环境平面图;

爆破后地形图、地质图或爆破体结构图; 药包布置平面图和剖面图;

4 药室和导硐平面图、断面图; 装药和填塞结构图; 起爆网络设计图;

爆破安全范围及岗哨布置图; 防护工程设计图。 1.7设计审批

1.7.1 A.B.C.D级爆破工程,应经有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准开工。 1.7.2 一般岩土爆破设计书或说明书由单位领导批准。

(二)爆破作业环境的规定

1.1 爆破前应对爆破周围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2 爆破场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a、岩体有帽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b、爆破会造成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c、爆破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 e、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f、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h、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i、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j、未按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及本细则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的。

1.3 露天、水下爆破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到以下特殊恶劣气候、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a、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 b、雷电、暴雨雪来临时;

c、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超过1000m时;

d、风力超过六级、大浪大于0.8m时、水位暴涨暴落时。 1.4 高温环境的爆破作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爆破工程施工 1 施工组织

1.1 所有爆破施工,都应设爆破指挥组或指挥人,指挥组应适应爆破类别、爆破工程等级,周围环境的复杂程度和爆破作业程序的要求。并严格按爆破设计与施工组主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安全。

1.2施工通告

1.2.1

A级或B级C级D级爆破和新开点的爆破设计经批准后开工前1天-3天应在作业地点张贴施工通告。通告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爆破作业时限等。

5 1.2.2 装药前1天-3天应发布爆破通告,内容包括:爆破地点,每次爆破

时间、安全警戒标志,起爆信号等。爆破通告除以书面形式通知当地有关部门、周围单位和居民外,还应以布告形式进行张贴。

1.2.3邻近交通要道的要爆破要临时交通管制时,应预先申请并至少提前3天到交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发布爆破施工交通管制通知。

1.2.4在邻近通航水域进行爆破时,应在3天以前通知港航监督部门。

1.2.5爆破可能危及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线路以及运输交通隧道时,爆破前都应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1.3 施工现场清理与准备

1.3.1

各级爆破施工要根据爆破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场地条件,对施工现场进行规划,开展清理与准备工作。

1.3.2 场地规划内容:

a、作业面划分及其程序编排,爆破与清运交叉循环作业时,制定减少相互干扰的措施; b、有碍作业的障碍物拆除与处理方案; c、现场机械配置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d、进出现场的主要通道及各作业面临时通道布置;夜间施工照明与施工用风、水、电供给系统建设方案、施工器材、机械维修场地布置;

e、施工爆破器材现场临时保管、施工用药包现场制作与临时存放场所安排及其安全保卫措施; f、施工现场安全警戒岗哨、避炮防护措施与工地警卫值班设施布置; g、施工现场防洪与排水措施安排。

1.3.3 开始施工前,应制定安全与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4 通讯联络

1.4.1

爆破指挥部应与爆破施工现场、起爆站、主要警戒哨建立并保持通讯联络;不设指挥部的,在起爆站与警戒哨间应建立保持通讯联络。

1.4.2 通讯联络制度,联络方法应由指挥长或爆破领导人决定。

1.4.3 通讯联络可使用小型无线电台、无线电话或便携式对讲机、移动电话,并应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1.5 验收

1.5.1 装药前应对炮孔、药壶、蛇穴、洞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纠正或报告爆破工作领导人进行设计修改。

1.6 爆破器材、起爆方法与起爆网路

1.6.1 各种爆破作业均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起爆器材。 1.6.2 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1.6.3 在爆破过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新仪表,应经有关部门或经受权的行业协会批准。

6 1.6.4 在潮湿或有水环境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应作防潮防水处理,使用抗水炸药时,应对起爆器材作防水处理。

1.7 在实施爆破作业前,应对起爆器材作现场测试、检验。

a、对所使用的爆破器材进行现场检查; b、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

c、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 爆破器材现场检查项目应包括: a、 b、 c、 1.7.1 a、 b、 c、 d、 雷管管体不应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不应歪斜;

导火索和导爆索表面要均匀且无损伤、油污、穿孔、端头封口; 粉状销铵类炸药不应吸湿接块、乳化和水胶扎炸药不应稀化和变硬、 起爆电源及仪表的检验包括: 起爆器的充电电压,外壳绝缘性能;

采用交流电起爆时,应测定交流电压,并检查开关,电源及输电线路是否符合要求; 各种连线、区域线、主线的材质,规格、电阻值和绝缘性能; 爆破专用电桥、欧姆表和导通器的输出电源及绝缘性能;

1.8 起爆器材加工

1.8.1

起爆器材加工,应在专用的房间或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不应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处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

1.8.2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有防护罩。铺有软垫并带有凸缘的工作台上操作。

1.8.3

切割导火索或导报管应使用锋利刀锯在木板上进行。每盘导火索或每卷导爆管,两端均应切除不少于50mm。

1.8.4

雷管内有异物时,不应用工具掏或用嘴吹,应用手指轻轻地弹出杂物;杂物弹出的雷管不应使用。

1.8.5

将导火索或导爆管插入雷管时,不应旋转摩擦。金属壳雷管应采用安全紧口钳紧口,纸壳;雷管应采用胶布捆扎牢固或附加金属箍圈后用安全紧口钳紧口。

1.8.6 加工好的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分开存放,信号管应制作标记。

1.8.7 加工起爆药包和起爆药柱,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作业用量。 1.9 起爆方法

1.9.1 下列情况不应采用导火索起爆;

a、洞室爆破、城建浅孔爆破,拆除爆破、深孔爆破和水下爆破; b、借助于长梯子、绳索和台架才能点火的工作面; 1.9.2 导火索起爆时,宜采用一次点火法。 1.9.3 采用导火索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 a、 b、

信号管和记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三分之一; 应采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不应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7 c、 单人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或分组一次点火的组数)不得超过10根(组);导火索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

不得短于1.2米; d、 多人点火(或连续点燃多根导火索)时,应制定其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掌握信号管或记时导火索的燃烧情况,信号管响后或记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均应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1.9.4 城镇浅孔爆破和拆除爆破不应使用孔外导火索起爆;

1.9.5 在杂散电流大于30A的工作面或高压线射频电流安全允许距离之内,不应用不普通电雷管起爆。

1.10 起爆网路

1.10.1 各种起爆网路,均应使用经现场检验合格的起爆器材。 1.10.2 起爆网络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连接。

1.10.3 在可能对网路造成损害的部位,应采取措施保护穿过该部位的网络。 1.10.4 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的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制。

1.10.5 在分别实施导爆索网络,电力起爆网络和导爆管起爆网络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1.11 装药

1.11.1 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人员应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药壶、蛇穴、药室进行检查。

1.11.2 从炸药运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运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1.11.3 各种爆破作业都应作好装药原始记录。记录应包括装药基本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1.11.4 在黄昏和夜间等能见度差的条件下,不宜采用进行地面及水下爆破的装药工作。如确需进行装药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保证作业安全。

1.11.5 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

1.11.6 爆破装药用电照明时,在距离爆破器材20M以外,可装220V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和洞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1.11.7 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装药包或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安全蓄电池,安全等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1.11.8 炮孔及药壶。蛇穴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1.11.9 不准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起爆药包装入后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后续药卷直接冲击起爆药包。

1.11.10 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1.11.11 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

8 1.11.12 若需预装药作业,应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实施。 1.12 填塞

1.12.1 深孔、浅孔、药壶、蛇穴爆破装药后都应填塞不应使用无填塞作业。 1.12.2 不应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水下炮孔可应用碎石渣填塞。 1.12.3 用水袋堵塞时,孔口应用不少于0.15米的炮泥将炮孔填满堵严。

1.12.4 小钻孔和向上孔堵塞时 ,不应在起爆药包或起爆药柱至孔口段直接填入木楔。 1.12.5 不应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1.12.6 分段药包孔的规程,其间隔填塞长度按设计要求执行。

1.12.7 发现有填塞物卡孔应及时进行处理(可用非金属杆或高压风处理)。 1.13 爆破警戒和信号:

1.13.1 爆破警戒范围的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确标志 ,并派出岗哨。 1.13.2 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1.13.3 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1.13.4 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允许起爆人员起爆。

1.13.5 解除信号: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1.13.6 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或附近人员能听到或看到。 1.14 起爆后检查等待时间

1.14.1 露天浅孔爆破,爆破应超过5分钟,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 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分钟才能进入爆后检查。

1.14.2 露天深孔爆破及药壶、蛇穴爆破,爆破后超过15分钟方准备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1.14.3 露天爆破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破区。 1.15 爆破后检查及处理内容:

1.15.1 一般岩石爆破应检查的内容有: A、确认有无盲炮;

b、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

1.15.2 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

1.15.3 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上交,集中销毁。 1.15.4 盲炮的处理

1.15.5 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员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警戒区。

1.15.6 应派有经验的爆破人员处理盲炮。

1.15.7 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

9 1.15.8 导爆索和导爆管起爆网络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破损或断裂。 1.15.9 发现有破损或断裂应修复后重新起爆。 1.15.10 不应拉出或掏出炮孔和药壶中的起爆药包。

1.15.11 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集中起来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1.15.12 盲炮处理后应有盲炮处理填写登记卡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愿意,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

1.16 裸露爆破的盲炮,可去掉部门封泥,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如发现炸药受潮变质,则应将变质炸药取出销毁,重新敷药起爆。

1.17 浅孔起爆的盲炮处理

1.17.1 经检查确认起爆网络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1.17.2 可打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不应小于0.3米,对于浅孔药壶法,平行孔距离炮壶边缘不应小于0.5米。为确认平行炮孔方向,可从盲炮掏出部分堵塞物。

1.17.3 可用木、竹或其他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的堵塞物掏出,用药包引爆。

1.17.4 可在安全地点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但应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1.17.5 处理非抗水硝铵炸药的盲炮,可将堵塞物掏出,在向孔内灌水,使其失效,但应回收雷管。

1.17.6 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孔方向、装药数量和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1.18 深孔爆破的盲炮处理

1.18.1 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未变化者,可重新联网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连线起爆。

1.18.2 可在盲炮孔口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炮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

1.18.3 所用炸药未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时,可取出部分堵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

1.18.4 其他方式爆破施工盲炮的处理,也应遵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 1.19 爆破总结

1.19.1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填写爆破记录。

1.19.2 每或一次较大的爆破工程施工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爆破总结应包括:

a、 b、 设计方案、参数、评述。提出改进设计的意见。

施工概况,爆破效果及安全分析,提出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以及防范办法,提出改善施工工艺的措施。

10 c、 经验和教训。

安全警示牌施工方案范文第5篇

一、概述

1、工程概况

本标段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洪山镇,是三座左右分离的四车道高速公路隧道:大湾、药树梁、火神梁隧道,共3733隧延米,隧道采用同心圆(直墙半圆拱)断面,围岩主要为Ⅲ、Ⅳ、Ⅴ、Ⅵ四种级别,Ⅳ、Ⅴ、Ⅵ级围岩为强风化泥质或炭质板岩,层理、节理发育,极其破碎,稳定性极差。

隧道洞身按新奥法设计,采用复合式衬砌,初期支护以喷射砼、锚杆、钢筋网为主要支护手段,并辅以型钢拱或钢格栅拱为初期支护的加劲措施,二次衬砌采用S8C25抗渗砼。洞口段设置加强段衬砌,为复合式衬砌结构,初期支护采用型钢拱加强,辅以超前大管棚预支护,确保洞口段稳定安全。因围岩极其破碎、易坍塌、稳定性差,VI、V级围岩段采用超前小导管预支护设计。考虑到本隧道工程地质条件,洞口加强段及VI、V级围岩段均设置钢筋混凝土仰拱。

2、安全目标

控制事故频率在3‰以内;事故费率在1.5‰以下;杜绝重伤以上及人身伤亡事故;杜绝机械设备重大损失事故和交通运输重大事故,消灭等级火灾事故;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工地”。

二、危险源的辩识

隧道施工的主要危险源:坍塌、爆破、高处坠落、机电设备、交通运输等。

1、坍塌

本隧道洞身围岩地质情况极其复杂,大部分为Ⅵ、Ⅴ、Ⅳ泥质或炭质板岩,节理、裂隙发育,极其破碎,渗水大,围岩遇水软化,自稳能力较差(Ⅵ、Ⅴ基本无自稳能力),经常造成洞顶或侧墙坍塌,初支变形大。

2、爆破

隧道开挖中围岩较强时须进行钻眼、爆破,火工品的加工、运输、使用、保存等过程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3、高处坠落

台架、衬砌台车、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脚踩探头板;走动时踩空、绊、滑、跌;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撞杆件等身体失去平衡;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站在栏杆上操作;脚手板没铺满或铺设不平稳;操作层下没有铺设安全防护层;脚手架超载断裂等。脚底打滑或不慎踩空;随着重物坠落;身体不舒服,行动失控;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

用,或在走动时取下;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等。

4、物件坠落

高处作业物件坠落的具体原因主要有:脚手板没铺满或铺设不平稳;没有绑扎防护栏杆或损坏;操作层下没有铺设安全防护层;脚手架超载断裂;随身没有携带工具袋,将操作工具随手乱扔导至其坠落;工具没有用安全绳将其系在手腕上或腰间,使其在操作时从手中滑落等。

5、机电设备

本工程机电设备主要包括:台车、输送泵、电焊机、风钻、凿岩机等。施工时可能会因为设备漏电、触电、刹车失灵、提升设备故障、操作不当等引起的机电设备烧毁、坠落、损坏、事故伤人等。

6、交通运输

本工程因隧道内场地有限,照明不足,中央排水沟未及时施工,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场内运输车辆应经常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刹车是否灵活有效,以防发生翻车等交通安全事故。

三、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1、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1.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质环保部配备安全检查工程师,各片区设置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巡视员,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保证体系。 ⑴ AME7标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兰国友

副组长:江熙伟、刘荣荣、陶军良、王绵贵

成 员:蔡绍军、李万孝、陈训华、伍军、苏林、李刚、汪帮贵、郭欣、冯杰、贾治虎、陈晋 1.2、安全保证体系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工作的管理,保证安全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转,促进项目安全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确保项目安全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本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技术上、经济上进行安全管理,确保达到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

2、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我项目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惩措施。项经部预留一定额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对安全事故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将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并根据岗位职责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项目经理和各层管理人员及各类施工人员安全职责和履行职责的程序以及约束机制。

3、安全管理制度

3.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1.1安全教育培训 ①工人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养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施工过程中,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有计划地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②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架子工、起重工、混凝土工、电工、木工、电梯司机、塔吊司机等,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和定期复核,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才能持证上岗。

③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从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等几个方面着手。

3.1.2、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

以项目安质环保部、综合部为中心,结合本项目特点,收集材料,展开各种渠道的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了培训者的责任,落实在建人员的培训知识内容,项目部强制规定参加培训的时间,保证本工程参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 3.1.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将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贯彻到底,项目部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定了安全教育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3.2、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及参加检查的人员。项目经理部每月检查一次,片区每周检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危险性大、采取新工艺、季节变化、节假日前后等情况下都要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果有险情,立刻停止使用,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四、隧道施工专项安全措施

隧道施工是大型连续的综合作业,由于场地狭窄,工序复杂,作业面多,

人员拥挤,作业环境差,对职工的危害,如粉尘、瓦斯、漏水等意外危险时有发生。因此在隧道内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标准与规范,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工作前,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检查机具,保证施工人员作业安全。

(一)开挖与运输

1、一般要求

(1)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2)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3)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领导人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

(4)在洞口或适当处所,设置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适用工具等急救材料储备库。并保证数量和质量,不得随意挪用,使用后随即补足数量。

(5)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2、开挖

(1)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2)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风钻及电钻钻眼前应对设备、工具、绝缘用品进行检查,不合要求者应立即修理或更换。不得在工作台上拆卸、修理风、电钻。

(4)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眼,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塌伤人。 (5)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6)使用电钻钻眼时,钻眼工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钎子,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3、严格控制洞身开挖进尺、严禁盲目追求进尺

1、每循环进尺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S洞、SⅥ开挖每循环进尺0.65米; S浅-

2、S浅-

1、S断、SV开挖每循环进尺0.8米;要求采用环形开挖留核心土法,核心土长度约6米,上半断面分拱顶、左、右侧拱部三部份开

挖,下台阶长度为20米,下半断面采用拉中槽左右侧跳间挖马口,马口长度为3米。

要求仰拱面距上台阶开挖面小于30米,二衬工作面距上台阶开挖面小于40米。

2、SIV开挖每循环进尺不大于1.2米,采取上下断面正台阶法开挖,上、下台阶面错开约15m,下台阶开挖面应左、右错开1~3m。要求仰拱面距上台阶开挖面小于40米,二衬工作面距上台阶开挖面小于50米。

3、SⅢ采用全断面法开挖,每循环进尺2.0米。要求仰拱面距上台阶开挖面小于40米,二衬工作面距上台阶开挖面小于60米。

4、装碴运输

(1)各种运输设备装载料具应捆扎牢固不得超限。装载大、长料具应有限界显示红灯。

(2)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必须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施工通风不良,未达到通风防尘要求,汽油机械与车辆不得进洞。

(3)机械装碴时,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

(4)装碴不能高于车厢。每次装碴后,司机应对机械进行检查、保养,并用挡板防护,并注意保护电源线路。 (5)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严禁超车。

②会车时,空(轻)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下坡车让上坡车,两车厢间安全距离至少为50cm。

②同向行驶车辆,前后两车间距离至少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间距。

④洞内车辆相遇及发现洞内有行人时,应闭大光灯,改用小光灯或近光灯。

⑤车辆起动前,应进行隙望与鸣笛,进出隧道口时应鸣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⑥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病运行。

⑦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或专人指挥。

(二)支护

1.支护

(1)下循环开挖前按设计要求施作超前锚杆、超前小导管,并作好注浆加固;开挖面撬毛后先初喷封闭开挖面,再按设计要求安装钢拱架、挂网喷混凝土。

(2)当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应于量测后一小时内通知现场负责人,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暂时撤离危险地段待避。

(3)傍山或浅埋隧道施工时,应控制拱顶的最大允许沉降量,并对洞内拱顶和地表布置的测点定的观测,发现洞内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许位移值,以及地面或洞内出现裂缝时,应视为危险警告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再行施工。

2、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期支护施工

1、认真对照设计及技术交底尺寸图加工钢拱架、PS格构梁及钢筋网片,要求钢拱架、PS格构梁弯曲在同一平面,钢拱架焊接接长须采用10mm厚钢板(长20cm、宽15cm)满焊,同一段弧形钢拱架最多有一个接头,接头须避开隧道拱顶位置。钢拱架与连接钢板满焊。

2、钢拱架、PS格构梁安装按设计间距要求安装,须在同一垂直面上,钢拱架连接钢板高强螺栓为6个、PS格构梁每块钢板上高强螺栓为2个,必须上紧螺栓;个别螺栓眼对应不上的须用钢筋将上、下连接钢板满焊加固。

3、钢拱架纵向连接Φ20钢筋须严格按设计长度、环向间距(1.5m)进行连接;PS格构梁间纵向连接Φ22钢筋须严格按设计尺寸、间距(1.0m)进行加工、焊接(设置内、外两层)。

4、钢筋网片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搭接,搭接长度不少于25cm,须紧贴岩面安装。

5、φ50×5超前小导管、Φ25中空锚杆、Φ22砂浆锚杆长度、数量、间距须严格按各种衬砌断面形式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超前小导管(管壁上每隔15cm设φ8的注浆孔、管身四面对称、梅花形设置)、中空锚杆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注浆,达到设计要求的0.5~1Mpa,要求注浆饱满;

Φ22早强砂浆锚杆施工流程:钻孔、清孔(用风管吹出孔中杂物)、注浆(FDN型早强剂水泥砂浆、用压浆机通过导管从孔底部注入、砂浆注入量以锚杆插入后孔口有砂浆溢出为准)、插入杆体。Φ22早强砂浆锚杆安装尽量与岩面垂直,须安装好锚垫板。锚杆与型钢或PS格构梁焊接一起。

所有φ50×5超前小导管、Φ25中空锚杆、Φ22砂浆锚杆钻完眼后由现场施工员检查钻孔深度、规格、加工尺寸,合格后方可安装,并现场监督安装,由质检工程师或隧道技术员抽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检查。

6、隧道开挖后须仔细清除危石,经测量没有侵限时,须先进行初喷3cm厚C20砼,再进行锚杆、钢筋网、钢拱架(或PS格构梁)安装,然后分层喷射砼,达到设计要求的厚度,要求确保喷射砼面平顺,要求临空面保护层厚度不小于2cm。

7、严禁在喷射砼时,在钢筋网后填塞石块,严禁出现空洞,如有发现,除要求进行注浆密实空洞外,项目部还将进行严历的经济处罚。

8、在设计有地表注浆加固段落,须先进行地表注浆加固处理。S洞须先行按设计要求施工完大管棚后方可进行洞身开挖。

(三)衬砌

(1)衬砌工作台上应搭设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设防滑条,梯子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钉子露头和突出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应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板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搭在支点上,严禁出现探头板,不得以边墙架兼作脚手架。

(3)吊装和拆除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指挥。

(4)在隧道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 (5)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应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6)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在洞外熬制时,应远离人员和房屋集中地点。 (7)使用衬砌模板台车,应遵守下列规定: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 工作台上应铺满底板;混凝土两端挡头板应安装牢固。

(四)通风、防尘

(1)隧道内的空气成分,应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2)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

(3)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4)隧道施工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检查测定粉尘浓度。 (5)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①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与洒水。

②出碴前应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

②在压入式的出风口,宜设置喷雾器。

(6)防尘用水,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阴几,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o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7)喷射泥凝土宜采用湿喷。如采用干喷时,应加强通风与照明,并采取防尘措施以减低粉尘浓度。

(五)防火、防水

(1)洞口施工区均应设置有效而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易取的位置上,设立明显标志。各种器材应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2)各施工单位应组织受过训练的人员担任义务消防员。必要时应配备专业消防人员。

(3)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以内严禁烟火。

(4)洞内及各洞室不应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的洞室应安装外开的防火门。

(5)洞内机电洞室、料库等处所均应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 (6)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7)对地下水丰富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层,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备足适宜的徘水设备。

(六)电气设备

1.动力线路

(1)通风机应有两路直接由配电室馈出的供电线路。在受条件限制时,其中一路可由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接引。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2)洞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2.电气设备

(1)操作洞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非专职电气值班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③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④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保安器。

(2)电气设备外漏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拦或防护罩。

(3)洞内防爆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由合格的防爆电气检查人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安装。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测试与检查。

(4)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员联系。

(5)36v以上的电气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均应由当班职能人员进行一次外表检查。

(6)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7)通风机房、变电所等必须设有事故照明设备。

(8)洞内照明电压为36V,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 (9)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10)电气设备应做到防雨、防潮,挂有防触电标志,避免漏电事故。 (11)检查电气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和带绝缘手套。

(12)了解应检查的电器设备的具体状况后,再进行具体检查。检查时禁止用手触模,用相应的电器试验确认是否有电,再进行工作。

(13)检查高压电器设备时,检修人员与裸导体应保持1.8m以上的安全距离。同时应停电检修的必须停电检修,防止发生触电和烧毁试验仪表事故。

(七)软岩(Ⅳ、Ⅴ、Ⅵ级围岩段)与不良地质隧道作业

(1)对不良地质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割、循环的施工方法。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应首先观察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发现隧道内有塌方的迹象时,应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及有专人监守,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危险地段。

(2)如发生坍方时,应积极处置和抢救,首先清点人数,其次清理主要机具设备,并详细记入施工日志,分析塌方的原因,吸取教训;同时拟定切实可行的清方、支护、掘进、安全等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3)对浅埋的软弱地层,应先按设计进行地层加固,再行开挖。

(4)施工时应对洞内拱部和洞顶地表进行定点(含纵向和横向)监测,发现变形量加大或变形量加快时应暂停开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稳固围岩的有力措施。

(5)开挖中发现流沙、流泥与涌水时,应立即停止开挖,采取防止措施,并速报上级,在末制定出有效措施之前不得掘进。

(八)瓦斯治理

(1)瓦斯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前必须接受检查人员的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视、手电简及其他可能自燃的物品带人洞内。

(2)瓦斯隧道使用的电灯照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电压不得超过110V。

②输电线路必须使用密闭电缆,严禁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电线。

③灯头、开关、灯泡等照明器材必须采用防爆型,开关必须设置在送风道口或洞口。

(3)使用矿灯照明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每个洞口常备的完好矿灯总数,应大于经常用灯总人数的10%。

②矿灯均须编号。常用矿灯的人员,应固定灯号。

③矿灯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足、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松动、玻璃和胶壳破裂等情况不得发放。发出的矿灯,应保证能连续正常使用10个小时。

④使用人员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镊打和撞击。出洞或下斑时,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

(4)掘进作业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5)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置。

(6)爆破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不宜使用迟发雷管,使用安全炸药。

②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放炮。

③短隧道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出隧道之外。

④严禁使用火花及塑料导爆管起爆。 ⑤必须严格采用湿式凿岩。洞内使用的金属锤及锤头必须镶有不产生火花的合金。装碴使用的金属器械,不得猛力与石碴碰击,铲装前必须将石碴浇湿。

(7)在洞内装设各种电器设备和进行检测、维修时,须先切断电源。

(8)严禁在洞内已敷设电缆上临时接装电好或其他设备。电缆互接或分路时,应在特制的防爆接线盒内或有防爆接线盒的电气设备内进行连接。 (9)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分钟需要的风量不得小于3m3。如瓦斯渗出量很大,需要的风量和风速应根据瓦斯的逸出量和空气中的瓦斯含量不超过0.5%配备通风设备。

(10)洞内空气中允许的瓦斯含量(按体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总回风流中小于0.75%。

②从其他工作面进来的风流中小于0.5%。

③掘进工作面2%以下。

④工作面装药爆破前1%以下。

(11)在任何情况下停止机械通风,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的同意。

(12)通风各系统内,不论主扇或局扇,必须采用吹入式装置。 (13)有瓦斯及有害气体坑道的通风主机,必须有一台备用通风机。

(14)有瓦斯的隧道的主要通风机,必须有两条通往变电所或电厂的电力线路。

(15)有瓦斯和有害气体的隧道,当主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止通风时,应立即通知全隧道停工。洞内全体工作人员撤至洞外,并停止供电。

(16)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口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隔6小时进行一次检测,并将结果记人施工日志内。瓦斯检查员必须挑选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业务能力、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进行工作。 (17)检测瓦斯用的检定器,必须每一季度校对一次。 (18)有瓦斯的隧道,施工前必须对所有参加该隧道工作的人员进行瓦斯知识和防止瓦斯爆炸的安全教育。

(19)有瓦斯的隧道必须备用急救和抢救设备,并指定专人保管,经常保持其良好状态。抢救设备不得挪做他用。

瓦斯隧道在每个洞口应组织救护组,进行专门的抢救训练,使其深知在抢救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安全现象及预防方法。非救护组的成员不得在事故发生后进洞抢救。

(21)瓦斯隧道内严禁一切可以导致高温与发生火花的作业。

(九)其它应切实加强的事项

1、严格控制超、欠挖,爆破须采用光面爆破技术,多钻眼、少装药、弱爆破,严禁放大炮。

2、加强隧道内的通风、降尘,加强爆破面危石的清理工作,加强对疑似煤层的瓦斯观测。

3、大湾隧道须加强洞内排水,尽可能要求确保洞内干净、整洁,掌子面须将淤泥清除,用隧道洞碴填筑一条5米宽的通道。

4、各隧道施工队开挖班组应加强对掌子面钻眼进尺及围岩观察,由现场带班人员及施工员作好围岩观察记录,如发现有与设计地质不符,应暂停施工,及时封闭掌子面,并尽快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上报管理处确定下步施工方案。

5、各隧道施工队在各班组设安全员一名,在进行钻眼、支护施工时,应有带班人员及班组安全员加强对拱顶掌子面围岩情况变化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班组立即停止施工,并迅速撤离现场,作好现场围护隔离标示,迅速上报。

6、加强对火工品的签发、领用、运输、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火工品安全操作规程。

7、加强开挖断面的复测及隧道的监控量测工作(施工队须积极配合项

目部进行),认真测量、标识炮眼位置及开挖轮廓线。

五、职工安全素质教育

为了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启迪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做到群防群制,实现安全生产有效内控。

1、凡参加施工的各类作业人员,必须先进行教育,并记录入卡。受教育者本人签字认可。

2、员工更换工种时,要进行转岗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受教育者本人签名认可。

3、节假日前,各施工队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教育,并记录。

4、布置学习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记录。

5、进行定期(周、旬、月、季、年)和季节性(雨季、夏季、冬季)的安全教育,并记录。

六、应急预案措施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项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做好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铁五局三公司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办法》、管理处下发安川预NO001号文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以人为本,采取切实可行的紧急措施,建立统一协调、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

七、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为了确保在项目安全生产及发生突发事件时,有足够的资金来源,项目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以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能够及时满足。

中铁五局三公司安毛高速AME7标项目经理部

2008年1月18日

安康至毛坝高速公路工程

AME7合同段

隧道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国中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警示牌施工方案范文第6篇

整合扩能工程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矿所属各单位:

我矿整合扩建施工安全工作是矿目前的重要工作,是矿进行整合扩能的重要保证,为了强化我矿整合扩建施工的安全管理力度,搞好整合扩能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我矿全面质量管理上台阶、安全创水平,为矿的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特制定整合扩建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望认真惯彻执行。

一、成立矿整合扩建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一)小组成员构成情况: 组 长:谢波

副组长:刘华明、XXX、

成 员:余大明、陈非、郭光全,任记付,李明刚,李明昌,胡建中、 设立矿整合扩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XXX

成 员:郭光全,任记付、胡建中、余大明、陈非

(二)领导小组岗位职责

组长:谢波负责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督促场地征购、资料搜集、场地实测、四通一平、临时施工的生产生活设施等落实工作;负责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及开工需要、编制劳动力及培训计划工作;督促工程按计划顺序安全施工;全面协调改扩建工程各项工作。

副组长:刘华明 负责地面工业广场按规划施工、协调周边关系、各种设备材料的供应管理工作及其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完善。

XXX、 负责各开工项目的具体起止地点位置定点工作、各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目的规程措施的编制工作。

余大明、陈非 郭光全,任记付负责井下各项目工程的组织施工工作、负责各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井下施工的各种制度拟定修改完善工作。

办公室主任:李明昌,胡建中负责小组制定的各种工程方案的落实、督促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工程进度、监管工程质量、每日工程进展统计、搜集工程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建议。

其余成员负责现场工作的督促、及时提出各种整改意见、反馈各种信息、完成好交办任务。

二、成立各安全专业监督组及职责:

1、井巷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组: 成员:杨林、韦光辉

职责:每周一上午由安监科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副矿长、安全和生产专业管理人员、采掘队长参加,由安监科负责点名、分工、布置检查事项,任何人不得缺席、迟到,特殊情况不能下井,须事前请假。检查结果由安监科下达整改意见书,下午2时召开参加检查人员会议,通报检查情况提出工作要求,下达整改意见书,检查结果汇总后,报矿整合扩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机电、运输系统专业施工安全监督组: 成员:刘俊、张光勇

职责: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每周一上午由机电管理人员、运输队长、安监科分管人员参加,下午2时召开参加检查人员会议,通报检查情况提出工作要求,下达整改意见书,检查结果汇总后,报矿整合扩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一通三防系统专业施工安全监督组:

成员:冯文刚、文兴才、罗世堂、罗先华、罗应明

职责:由矿办组织,总工程师参加,每周一上午组织检查,安全、生产专业管理人员、通风管理人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下午2时召开参加检查人员会议,通报检查情况提出工作要求,下达整改意见书,检查结果汇总后,报矿整合扩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4、地测系统专业施工安全监督组: 成员:黄定勇、

职责:由总工组织生产科分管人员,每月检查一次。

5、土建、后勤、综合管理系统专业施工安全监督组: 成员:李明刚、李明昌

职责:每月由矿办组织,对各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6、井建专业安全组 成 员:陈非、任记付、 施工队负责人:李红云、陈国齐

职责:井建安全专业组成员完成矿施工安全监督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参与井建工程的施工管理及重大问题决策,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技改工程的现场管理,劳动组织,按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保质保量的完成进度计划,搞好井建工程的各项原始记录。

XXX县XXX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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