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报告2000字范文

2023-09-25

读书报告2000字范文第1篇

《红岩》为我们塑造了一组革命英雄的群体形象。这些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经过作者的精心刻画,都活灵活现地以各自的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江姐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个主要人物,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血肉情深。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旧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在就义前,她平静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所有这一切,让人多么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书里面都是一些真实的人和事情,而这些人和事情同一个年代、一个时代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为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牢底坐穿”,“失败膏肓土,成功祭苍生”,“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而在这些思想当中,所实践的都是具体的人,而这些人都不是当时一些家庭条件困难,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的,都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从小都有富裕的家庭生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是在自己的人生实践选择道路当中,他们投身于社会革命,为整个国家民族和大多数的利益进行实践,这崇高的选择促使我们去思考,人应该怎么去活着?人应该怎么去奋斗?人应该怎么去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以及个人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应该所尽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

其人物原型--歌乐山的烈士们是一个奇特的英雄群体和文化群体,他们几乎人人会写诗。在那毛骨悚然的人间地狱里,他们拿起笔做刀枪,刺向黑暗的社会和凶残的敌人。“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国旗,那我们该怎样让我们的国旗更加鲜艳?在我们享用现代文明的时候,能够忘记和平的生活源于血染的历史吗?能够忘记曾经发生过的战争吗?能够忘记曾为此付出了生命和鲜血的先烈们吗?能够忘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庄严意义吗?不,不能,我们也没有资格忘记。先辈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平和幸福,现在他们都已没入历史的长河中,那剩下的,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红岩》需要多重解读,解读不仅仅局限于怀旧与好奇,更要汲取书中的精华,再内化为自身的思想,外化为自身的行动。首先,红色经典要与时俱进地来解读。也许,红色经典中所描绘的年代对于年轻人来说已经太过久远,刻画的人物、叙述的故事也多是上个世纪前半期的经历,但红色经典中的革命英雄和革命精神是作为社会进步力量的典范而永存的。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此书恰逢其时,其中所洋溢的凛然正气和昂扬激情,爱国主义、理想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大公无私、坚忍不拔的崇高品质,正是建设和谐社会所迫切需要的。

这是革命烈士血和泪的嘱托,这是革命烈士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体现,这是革命烈士在生命最后一刻所发出的强烈呼喊,这是我们在发展建设中不能忘记的警示。革命

读书报告2000字范文第2篇

英文读书报告 oliver twist, one of the most famous works of charles dickens’, is a novel reflecting the tragic fact of the life in britain in 18th century. the author who himself was born in a poor family wrote this novel in his twenties with a view to reveal the ugly masks of those cruel criminals and to expose the horror and violence hidden underneath the narrow and dirty streets in london. the hero of this novel was oliver twist, an orphan, who was thrown into a world full of poverty and crime. he suffered enormous pain, such as hunger, thirst, beating and abuse. while reading the tragic experiences of the little oliver, i was shocked by his sufferings. i felt for the poor boy, but at the same time i detested the evil fagin and the brutal bill. to my relief, as was written in all the best stories, the goodness eventually conquered devil and oliver lived a happy life in the end. one of the plots that attracted me most is that after the theft, little oliver was allowed to recover in the kind care of mrs. maylie and rose and began a new life. he went for walks with them, or rose read to him, and he worked hard at his lessons. he felt as if he had left behind forever the world of crime and hardship and poverty. how can such a little boy who had already suffered oppressive affliction remain pure in body and mind? the reason is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 think i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formation implied in the novel by dickens-he believed thatgoodness could conquer every difficulty. although i don’t think goodness is omnipotent, yet i do believe that those who are kind-hearted live more happily than those who are evil-minded. for me,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s one of the most necessary character for a person. goodness is to humans what water is to fish. he who is without goodness is an utterly worthless person. on the contrary, as the famous saying goes, ‘the fragrance always stays in the hand that gives the rose’, he who is with goodness undoubtedly is a happy and useful person. people receiving his help are grateful to him and he also gets gratified from what he has done, and thus he can do good to both the people he has helped and himself.篇三:英语专业阅读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邵 阳 学 院

2011年07月9日

一、实习时间:2011年7月4日至7月8日

二、实习地点:1栋209

三、实习过程:

这一次非常高兴能由陈红老师担任我们的实习指导老师。

首先,老师结合阅读考试成绩和课堂表现在我班挑选12名左右阅读能力比较强的学生,按照实习的目标进行重点训练,然后再进行考核。然后通过考核前8名的学生分别分配到划分好的小组担任负责人,对本组的同学进行集体阅读训练及指导。最后要求全体同学进行一次阅读理解能力的自我检测,对未达到要求者再加强训练,逐个掌握。 然后,在课堂上老师通过举具体实例等方式事例讲解释义,并鼓励同学踊跃积极的参与课堂活动,加强学生课堂限时限量实践训练,并布置课后作业,督促学生巩固复习。

四、实习目的: 本课程教学实习时为了检查学生英语阅读能力是否达标,重点检查学生对阅读技巧的掌握和对各种题材的阅读速度是否符合本科生的要求。本课程的教学实习将强化课程内容的学习,培养学生细致观察语言的能力以及假设判断、分析归纳、推理检验等逻辑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阅读技能,包括细读、略读、跳读、推读、概读、查阅等能力;并通过阅读训练帮助其扩大词汇量,吸收语言和文化背景知识。使学生更加深入了解阅读在我们实际生活和学习中的应用,丰富已学过的专业课内容,培养我们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高我们的在阅读应用中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通过实习,还使我们了解阅

读技巧在各个方面的重要地位,例如:报纸,杂志上的阅读。

五、实习内容:

根据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的要求,设置以下内容为检测目标: 1. 根据上下文线索猜测生词意义; 2. 根据构词法猜测生词意义; 3. 找出文中的关键词和关键句; 4. 概括文章的中心思想;

5. 学会跳读以查找特定的信息; 6. 学会略读了解文章大意; 7. 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英文原著的阅读和完成读书笔记。

六、实习收获和重要心得体会:

英语阅读是英语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英语实际应用能力的重要方面。通过此次实习后我觉得阅读是一个积极主动的过程。简单来说一篇文章的意义不在于材料本身,而是我们作为读者与材料不断交流活动的结果。我们要把新知识和旧知识联系起来,以便完整地理解文章的意义,这种引申意义的脑力活动不仅仅是对词汇意义的解码,而且是对文章的全面理解。

在实习过程中,针对自己的短处和不足,我采取了措施,努力加强专项训练,使我阅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当然,其中也少不了向老师以结合英语阅读的目的和常见的阅读考题形式,利用教学和练习教给学生一些基本的阅读技巧,使我更容易利用和掌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现在,我基本能够能迅速找出主题句。能根据语境推测生

词的意义。能把握文章的语言结构,能利用语法知识对复杂句子和疑难结构进行分析。能辨别文章大意,包括作者的思想、观点、判断等。 能快速、准确、有效地获取文章信息,能对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推理,从而形成自己的见解。 能通过写大纲的方式,来帮助理解记忆文章的内容和观点。能分析文章论述的各种模式:如按时间、空间顺序,或通过举例、比较、例举等多种方式。能深入了解文章风格体裁、文化背景的多方面特色,不断提高综合阅读能力。

要留心关键词句,注意弦外之音。对文章的评价分析,一定要坚持“词不离句,句不离篇”,要理解文章作者的原意,而不能按你自己的意愿去想当然。如果文章太长,你可以先把文章后面的问题看一遍,带着问题去看文章。这样可以帮助你去掉杂念,提高阅读速度和解题的正确性。要善于找关键句,特别要注意文章的第一段和最后一段的头一句话,往往就是关键句,可以帮助你掌握文章的全貌,理解文章的主题。此外,还应该细读文章,因为有时的试题是考细节。可以边读边用铅笔做点标记,把有关的人物、事件、时间、地点、原因即五个w划出来。凡逢人物就圈起来,看完一数,有几个圈就是几个人,一目了然。 总之,英语阅读理解涉及到了语言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的运用,提高阅读能力不是易事,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更离不开我们自身的努力,我们应该了解英语阅读的目的,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掌握科学的阅读技巧,并将他们运用到的大量的阅读训练中,对提高阅读理解能力有较大的帮助。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了才有回报,实习

已经结束,但我相信这只是我的一个起点,不是终点。阅读学习让我收获颇多,也把我从本科生的幻想拉回现实,我在实习的过程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但是通过实习,加深了我对阅读基本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阅读管理知识,使我对我们日常所接触到的英语阅读知识感性和理性认识。认识到要做好日常阅读知识积累和管理工作.实际上实习真的是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 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实习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但我觉得,要是没有书本知识作铺垫,又哪能应付这瞬息万变的社会呢?对于阅读也是如此。没有良好的阅读基础怎么能够更好的去了解外国文化和文明。 这次实习虽然时间很短但收获是十分巨大的,以后我会继续努力取得更大的进步!

七、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这次实习虽然时间不长,但我收获颇多,同时,也知道了自己的短处和不足,如:词汇量少,对词语理解不准确、不全面。背景知识的缺乏,影响对整篇文章的理解。对英语表达的思维模式和句子结构不熟悉,造成文章理解的困难。虽然通过这次实习,自己的阅读速度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对阅读方法的把握也有进步,但不能否认自己因为平时自己的阅读量太小,对于很多题材的文章都感到比较陌生,因此很难迅速找到最行之有效的阅读方法,在阅读速度这一发面,仍然需要不断提升。所以,以后自己会加强在这一方面的积累。同时,还会逐渐增加自己的阅读量。篇四:英文读书报告撰写格式

英文读书报告撰写格式

1.字体均为times new roman 报告题目为3号黑体居中

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学号、正文及参考文献均为小4号

双倍行距

2.打印纸张规格:用a4纸单面打印。 3.报告第一页第一行应为:报告题目

第二行靠右应为: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学号

读书报告2000字范文第3篇

读书感受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一个叫鲁滨逊?克鲁索的人的故事。他出生在约克郡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父亲希望他学习法律,安安稳稳的当法官,可鲁滨逊从小就渴望冒险,所以他抛弃了家里的地位、钱财,不顾亲人的极力反对,在18岁时离家航海。

《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部世界名著,讲述一位遇险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飘流到一座荒岛。他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靠顽强的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在岛上生活了27年,终于遇救返回故乡。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逊,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逊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逊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逊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用作防御。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逊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为鲁滨逊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逊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逊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逊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逊有了生活的口粮。造船回乡,鲁滨逊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逊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鲁滨逊的坚强不仅让我佩服,他的乐观精神也很让我佩服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布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深刻地明白,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碰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就像《士兵突击》里表现的精神一样,不抛弃,不放弃,才能更大程度上铸就人生精彩,才能更大程度上书写人生的光辉。无论生活给了你什么,抱怨并没有什么多大用处,像鲁滨逊那样的实干家才会最终得到生活给你的精彩。

读完这本书,我已经起航的人生航海,已经铭记:面对困难,一味逃避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有自己真正面对了,才能更好地解决,才能享受失败带给自己的快乐。篇二:名著读书心得2000字

名著读书心得2000字

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世界文坛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当我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就被叙述开始时那一行迷人的句子吸引住了:“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从那个遥远的下午到许多年之后的今天,这是一个充满了巨大诱惑的时间与空间。从将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倒叙手法,一下子造成了艺术上的悬念,令人无法释卷。以这样的开始进行叙述,成为世界小说史上的经典之作。相比之下,马尔克斯的另一部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开始就显得平淡了,没有巨大的吸引力。

《百年孤独》让我一直保持着阅读的兴奋。在整部小说中,马尔克斯的叙述出神入化,使我深深着迷。如小说的第七章,在写到霍塞·阿卡迪奥自杀后,他对那股鲜血的流向作了全过程的拟人化追踪叙述,写了近两百字。读来真是独具趣味、令人耳目一新。而在小说中出现的俏姑娘雷梅苔丝白日升天、阿玛兰塔与死神交谈等等情节,光怪陆离的传说成为一种现实的映照。

现实与幻想、传说与神话、直描与隐喻??马尔克斯以极其新颖而独到的叙述艺术,不可思议地创造了一个“变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为真”的神话世界,使我们不仅看到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与社会现实,更看到了一个小说大师无限广阔的心灵世界。

川端康成:《伊豆的舞女》

“道路变得曲曲折折的,眼看着就要到天城山的山顶了。正在这么想的时候,阵雨已经把丛密的杉树林笼罩成白花花的一片,以惊人的速度从山脚下向我追

来。”第一次读《伊豆的舞女》时,我就感到了川端康成文字的力量,他几乎不由分说地带着我穿过山道和雨水,来到了那个舞女的面前。“那舞女看上去大约十七岁。她头上盘着大得出奇的旧式发髻??,这使她严肃的鹅蛋脸显得非常小,可是又美又调和”。这是一个美丽的舞女,令川端康成眷恋不已。在追随着舞女旅行于伊豆山水间的日子里,我像川端康成一样变得忧伤而又多情。然而,相聚是缘,离别总是难免的。“我的头脑变成一弘清水,嘀嘀嗒嗒的流出来,以后什么也没留下,只感觉甜蜜的愉快。”与舞女分别后、躺在船上的川端康成的泪水让我同样无以自制,那一瞬间,如烟往事中飘逝而去的友情或者爱情纷至沓来。 《伊豆的舞女》在川端康成的小说中,不是最著名的。他是以《雪国》、《古都》、《千只鹤》三部小说代表作获了196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但是,这篇我最早读到的川端康成的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影像,不能忘怀。由此我感到,阅读的第一感觉总是犹如初恋一般固执而难忘的。而事实上,从《伊豆的舞女》开始,川端康成形成了他的写作风格。那种感伤、精致、淡雅而又优美的艺术特色同样是这三部小说的艺术特色

。- - 百年孤独读后感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被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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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地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

布恩地亚家族由于内战和外敌,原本安定的生活转瞬消失,家族命运急转直下。与此相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又有欧美殖民者的入侵。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拉美自身落后的写照:家族成员的乱-伦与拉美文明程度的低下是相通的。面对落后和愚昧,布恩地亚家族不是追求变革,而只是面对过去,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这样不思进取,最终只能导致马贡多的落后,布恩地亚家族的衰败,最后不可避免的被一阵飓风吹光。同样,似乎也在暗示着拉美人民如果不思变革,最后只能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篇三:2015读书心得体会2000字

2015读书心得体会2000字

第1篇:读书心得体会

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

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 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第2篇:读书心得体会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

中国灿烂的历史文化流淌了五千年,莫高窟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港口,载满了历史的可爱,然而一下子这里的文化不属于中国了,被一个叫王圆篆的王道士统统卖给了洋人:1905年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的我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1907年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908,1911,1914......莫高窟神秘的面纱全都 运到外国去了,中国的文化自己不保藏,反而却摆在了外国的博物馆中,而我们的王道士呢?还自以为得意,笑咪咪地数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银元,却不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卖国辱民的骂名,可是这一切又都是他造成的吗?恐怕不是吧!那里的中国,思想落后,文化落后,就连政府也得向洋人求饶,更何况一个不懂文化的农民出生的道士呢? 中国落后的可以任人宰割,中国人可以任人欺凌辱骂,甚至要把外国请到中国听他们的指挥。

中国软弱得似一个病人,无力还击,只有喘息的力气,只有任风雨飘摇,只有看别人耀武扬威了。

可是在二个世纪以前,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强国,灿烂的文化吸引着外国商人,马可波罗说中国黄金遍地,恐怕就体现了当时的繁盛局面吧! 但为什么后来会如此的不堪一击,也许就是自以为是了吧!闭关锁国,搞自我封闭,在别人高速发展之时,自己吃老本,最终沦落得一些人靠卖国宝吃饭,把中国一批批文化遗产送给了洋人,等待中国人的却是一堆堆感到破烂不堪的丢物。 中国的现在国,正在发展,然而,又更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排挤,市场经济的冲击,被打倒的危险也许更大,中国正在发展需要的更是人才,我不希望中国再出现一个王道士,或者再转入病态。

知道余秋雨好像是个很意外的过程,以前就知道余秋雨,知道是一个有名的作家,却没有真正看过他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仅仅限于知道名字而已,呵呵.后来闲逛书店的时候买了他的书看,从此倒是对他很感兴趣了,觉得他的文章写的不错,不像鲁迅似的匕首,却也不是一般作家的闲适纯以事务风景.旅游文学或者说游记中还有对文化和人文的讨论,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才有人说老余的文章都酸的可以,哈哈,不过这也正是他不同于人,而我又喜欢的原因吧. 第3篇:读书心得体会

按照局党委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部署要求,歌舞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按照个人读书、支委成员导读、党小组讨论、撰写体会等步骤,结合学习胡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精神的力量——中国共产党伟大精神最新阐释》、《中国震撼——一个文明型国家的崛起》、《创业的国度》三本书,有以下体会。

一、学党史颂党恩,歌舞团要努力在宣传两个不愧为上积极作为

历史为什么选择中国共产党?《精神的力量》用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等等作了回答,这些精神是从长期革命、建设、改革的历程中提炼出来的,不但在各个时期对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产生了促进作用,而且在未来也必将引领着中国共产党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胡主席在纪念建党九十周年大会上指出:事实充分证明,是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不愧为伟大、光荣、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愧为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核心力量。歌舞团作为文化战线上的一支主要力量,要带头学习党史,歌颂党的丰功伟绩。一方面,要坚持先学一步,切实让两个不愧为扎根艺术创作之源。主要是学习好、理解好七一讲话精神,学习党奋斗历史,要通过学习,切实认清我们党是伟大的党、光荣的党、正确的党,因而产生对党强烈的热爱情感,自觉自发的投身到艺术创作之中,多出鼓舞人心的精品力作。另一方面,要坚持广泛宣传,努力推动两个不愧为成为全民共识。要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系列活动,把握导向,运用通俗的语言、生动的事例、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准确地宣传报道,推动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丰功伟绩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

二、紧贴时代发展,歌舞团要努力在激发民族自豪感自信心上积极作为。

中国崛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世界正用欣赏崇拜的目光关注中国,《中国震撼——一个文明型国家的崛起》从正面角度介绍了中国为什么崛起,靠什么崛起。我们要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对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能力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有信心、有勇气、有胆略。

读书报告2000字范文第4篇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

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

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围城读书笔记

读书报告2000字范文第5篇

《红岩》描写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的英雄事迹。

在这部电影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江姐。她面对老虎凳、竹签,不但没有被吓倒,而是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深深激励了监狱中的革命志士;我还认识了可怜的"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又瘦又高。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然而,"小萝卜头",并不惧怕敌人,他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同志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人民,属于中国共产党。他们甚至在狱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然而恶魔般的国民党军统,就在革命胜利前夕,残酷地杀害了饱受酷刑的革命志士,甚至也不放过可怜的"小萝卜头"。

看完电影,"小萝卜头",的眼睛一直晃在我眼前,江姐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耳边,我深学地被他们的英雄气概折服了。在他们面前,我显得渺小而惭愧,他们为革命,为国家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与之相比,我们现在在学习与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红岩读书笔记500字

(二)

今天第一次通读了《红岩》这本书,对于这本人们口中的好书我一直抱着一种敬畏的心态来面对,而没想到的是参与了这次征文比赛以后能够有机会捧着这本红色皮子的书页页地翻阅,细细地品读。只需看到封面上的那句话:“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年轻的心就此沸腾了,想重新回到那理想与信仰占领一切的年代!

红岩精神就象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正是有他们的努力,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

这句话说出来是多么容易,但现在的中国人又有多少真正地从心里感激,对下一代的教育是否会慢慢淡忘这曾经惊天动地的壮举和牺牲,不让孩子接触血腥,红岩里的精神是否会失传?或只是成为小学课本上一篇机械的诵读课文?我生怕这样的事情会发生.

读书报告2000字范文第6篇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假文凭,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妓女、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这篇小说,语言诙谐,嘻笑怒骂中,给人以深刻的启迪,是一部充满智慧的,哲理性很强的经典小说,里面的经典之句数不胜数。

读完后,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主要有三点:

第一点:是伏笔手法的大量运用。

《红楼梦》有埋伏笔于千里之称,我看《围城》在这一点上,也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做为小说的主角方鸿渐,他的围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事业方面的,另一个是婚姻方面的。

在他的事业方面,因他只是一个游走于各国的游学生,并无真才实学,不过是徒有些口才,他甚至为了遮羞,买了假文凭,因此,这决定了他本身的志大才疏,有了假文凭,可以给他镀上了一层金,于是,在他的内心里,他觉得“心比天高”,另外他还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懦弱胆小”,这一点,小说中多次提到过,多次埋下伏笔,以作铺垫,这就决定了他在事业上,最终只能是“命比纸薄”,而事实上,读到最后,他的事业,也只能是随波遂流,处处依赖朋友,处处碰壁。

有关这事业方面,作者所埋的伏笔,只是简单的列举两个。

第1:在去三闾大学的路上,过那没有栏杆的桥,几个男人都过去了,只剩下孙小姐和方鸿渐,方提示孙,“只剩下咱们两个胆小的人了。”最后是孙小姐在前面带路,他才得以过去。他的胆小由此可见一斑。

第2:是他们的旅行快结束时,方鸿渐与辛楣之间的谈话。方无意间问辛在这旅行中他对自己的评价,辛楣的评价露骨的坦白:“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这样通过一个和他朝夕相处很长时间的朋友的口中,得出这个人不象是日后可以飞黄腾达的人,又一次为以后的描写方鸿渐事业中的碰壁,埋下了伏笔。

有关婚姻方面的伏笔,也列举几个,作为参考。

第1:在周太大热心地给他张罗对象时,他见了张小姐,之后在路上发表感慨:“我偏不愿意女人读了那本书当我是饭碗,我宁可他们瞧不起我,骂我是饭桶。”我觉得很好笑,那个时候,他还不认识孙小姐,但是他好象是无意中有着某种先见之明,因为他日后结婚,几乎真的是成了人们眼中的饭桶,这一点,从方老爷夫妇日后的想法中表露无遗,这一伏笔,埋得虽离他结婚尚早,可是却早早地给他的婚姻生活,描了重重的一笔。

第2:当他们夫妻吃订婚喜酒时,作为情敌的陆子潇,说了一句话:“迟上点结婚好。早结了婚,不到中年就要闹离婚了。”这虽是一句醋意十足的话,却也在提前验证了他们的婚姻,是不会长久的,在这儿,也为他们日后的争吵,动粗,以及婚姻破裂,又埋下了一伏笔。

第3:当他们夫妻要离开三闾大学时,同事们对他们暗地里的评价,“孙小姐嫁给他,真是瞎了眼睛,有后悔的一天”。而这一句伏笔,真的在日后方太太的口中再一次真实地重现:“我瞎了眼!我瞎了眼!”这一伏笔的铺垫,是不是妙不可言呢?

第4点:是方太太的兄弟发现姐夫武不能踢足球,打网球,文不能修无线电,开汽车,也觉得姐姐嫁错了人。有关这点,就不再赘叙了。

当然,文中设伏笔的地方,有很多处,也就不一一列举了。

第二点:是通过肖像,心理,细节等描写,来深刻地揭示人性丑恶。

有关这一方面,主要列举一个人,是韩学愈的高深莫测的虚伪。

这个人也和方鸿渐一样,买了一张假文凭,而不同的是,方鸿渐还有点良知,以此为耻,而这个人物却不同,他撒谎,会老着脸一直坚持下去,并对自己都要遮掩得一丝不露,也就是说,要达到一种连自己都认为是真的那么一种“境界”。做到这一点的人,是很不容易的,

为了达到这一效果,作者用了反衬的手法,一个是用方鸿渐,而方先生的态度是,自愧不如。另一个便是老于世故的高校长。

为了突出韩学愈,作者先写了高校长这一人物,他这个人有一点自信,就是”对什么人,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是相当世故的,对他有一描写,就是他与方鸿渐初次交锋,他急中知智,用一封子虚乌有的信,打发了方鸿渐,并且把没有城府的方鸿渐打发的是感激有余。在这个过程中,描写高校长,“一般人撒谎,嘴跟眼睛不能合作,嘴尽管雄赳赳地胡说,眼睛怯懦不敢平视对方。高校长老于世故……假使你的眼光能与狮子的眼光相接,彼此怒目对视,那野兽给你催眠了不敢扑你。”这么一个很厉害的人物,在韩先生的面前,都觉得“他诚恳安详,”最为重要的是,连这么一个见过世面的学校的所谓大人物,都觉得他“象个君子”,这一点,是不是讽刺得绝妙呢?而且”除博士学位以外,还有一条“„著作散见美国等大刊物中,‟”他对他的评论是“这非得有真过实学不可。”当他问他要大作,韩学愈一句逃难丢了的话就“平静”地交待了,,并且态度是相当地坦然,让高校长这个惯于撒谎的人,都想不到“一个说谎者会这样泰然无事”由于高校长的反衬,我们更可以看出韩先生的虚伪到了一种“无人能及,所向披靡”的地步,真是“青出于兰,胜于兰,”一种让人望而止步的“炉火纯青”的地步。另外,在这一方面,还有一人,虽算不上是阴险,但也是处心积虑的,那就是孙小姐,小说通过辛楣之口,多次提醒方先生,这个小姐不简单,工于心计,可就是这样一个步步为营,如愿冲进围城里的人,还是在围城无聊的争吵中,逃了出去,这对于方太太来说,不能不算是一件很为尴尬的事,围城的主题得到进一步的深化,有关这一点,因篇幅的关系,也就不详述了。

第三点:是大量比喻的运用,使小说增色不少,他的比喻诙谐生动,让人看过后在哈哈大笑之余,又有回味无穷的意味,比喻在小说中,随处可见。也就此略过了。

整个小说,在方先生的感慨中:“他去年懊悔天内地,他现在懊悔回上海。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城市,他又恨人家冷淡,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象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写出了处在围城中人们的内心矛盾写照,而那只落伍的老钟的敲打,更是“包含了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也再一次印证了苏才女的那句经典的话,“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时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

《围城》里面,精彩的片断,实在是太多了,也不是一两句话,就能罗列得完的,它确不愧为经典之作。

围城读后感: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

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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