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范文

2023-09-18

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范文第1篇

为切实提高科室医务人员的临床诊断思维和技能,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科室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对2014-05-01日 至2014-05-31日普外1科疑难病例讨论分析总结如下:

1、为保证我科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所有我科的疑难病例,均需进行讨论。其他科室涉及我科相关专业的疑难病例,也可进行病例采集、分析、讨论。

2、疑难病例选择一般是指入院一周内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病情加重的患者 ,除组织科内讨论外、部分涉及多专业及多学科的患者,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外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3、本科疑难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讨论参与者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讨论时各级医师能根据患者病情就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进行热烈的讨论和交流,发言踊跃,重点突出,不同意见能及时提出,经积极讨论后最终能拿出对患者最有益的治疗方案。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讨论结束后由经管主治医师及时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并告知会诊专家的意见,多能取得良好的结果。并及时记录讨论结果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

6、目前我科本月疑难病例讨论进行得较好,疑难病例主要集中于不明原因腹痛、肿瘤、急性重症胰腺炎。针对我科室消化系统疾病诊治的重要课题,今后需进一步采集、分析、讨论。消化道肿瘤目前有增多的趋势,患者大部分均诊断明确,疾病终末期虽病情危重,但诊断明确,治疗缺乏有效手段。随着老年化社会的来临,消化科老龄患者明显增多,此类患者基础疾病复杂,脏器储备功能差,病情进展快,易出现多脏器功能不全,治疗费用及重复住院率高,需科室医护人员进一步关注。

二、存在问题

1、个别讨论内容记录信息不全。

2、年轻医师对讨论内容记录信息不全。

3、护理人员参加讨论人数少,且就护理方面提出问题及建议少。

三、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规范登记制度。

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范文第2篇

为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

凡妊娠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的孕妇称高危孕妇。

二、高危因素及范围

为了便于高危孕妇的管理和追踪,将高危因素及范围分为固定因素、环境与社会因素、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等。

1、固定因素和环境、社会因素

(1)孕妇的一般情况:年龄<18周岁或≥35周岁;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身高≤145厘米;骨盆狭小或畸形;胸廓、脊柱畸形;既往严重疾病史等。 (2)异常孕产史:流产≥2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先天异常儿史、阴道难产史、剖宫产史、产后出血史、不孕史等。

(3)妇产科手术史:附件手术史、子宫肌瘤剜除术史、子宫破裂史等。 (4)母子血型不合史和特殊血型。 (5)精神病;智力低下。

(6)珍贵儿:婚后2年以上不孕或输卵管吻合术后怀孕者、辅助生育怀孕者。 (7)致畸因素: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接触可疑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或接受大量射线。 (8)文盲、家庭中受歧视等。

2、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

(1)妊娠合并症: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肾病、肝炎、肺结核、哮喘、血液病(贫血、血小板减少)、卵巢子宫肿瘤、恶性肿瘤等。

(2)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肝内胆胆汁淤积症(ICP)、胎位异常(臀位、横位、斜位)、先兆早产、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延期或过期妊娠、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窘迫(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动<20次/12小时或<以往胎动的50%)、胎儿生长受限、多胎妊娠(双胎、三胎等)、巨大儿(≥4000克)、胎膜早破等。

(3)其他:急性阑尾炎、性传播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癫痫、严重感染、不明原因的发热等。

三、高危孕妇的筛选与评定方法

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围产保健建册服务工作时,通过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及有关辅助检查等手段进行高危妊娠因素的初筛选,以后每次产前检查时均要进行高危的评定。其他承担围产保健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产前检查服务时,也应对每例孕妇进行高危评定,对基层上转的高危孕妇进行复评。各围产保健服务单位均应建立高危孕妇登记本,对筛选出的高危孕妇进行登记,在《孕产妇保健册》封面上记录高危评定等级及评分,并加盖高危印章。对所有高危孕妇均应做好追踪、随访和结案工作。

孕产妇妊娠风险预警评估体系,用5种相应颜色作为预警标识,对每位孕妇在孕早、中、晚期产前检查时发现的情况进行相应保健指导,并做好安全分娩的分类管理。例如绿色标识者(正常孕妇),提供孕中、晚期和分娩前3次随访;黄色标识者(低风险孕妇),每月随访一次,随访主要内容为追踪重点孕妇转诊单或重点孕妇报告单确诊结果、了解孕妇孕期动态变化并督促其定期产检及住院分娩等。绿色和黄色标识孕妇孕期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随访管理。而对橙色标识的孕妇(为妊娠合并症病情较重),原则上应在二级或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产前监护,直至分娩;若为疾病严重、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的红色标识者,原则上应在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诊治,病情危重者需及时转自治区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救治;紫色标识者(为妊娠合并严重传染病)则需转诊至指定卫生保健部门。橙色、红色、紫色标识孕妇为高风险孕妇,除由医疗机构管理外,辖区妇幼保健所每月进行随访。

高危孕妇的评定是衡量高危妊娠严重程度的重要指标,根据评分标准对孕妇的高危因素及高危程度进行评价,依照评分结果将高危情况分为5分(A级)、10分(B)、20分(C)等三个级别,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相应管理。

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成立孕产妇急救中心,各助产技术服务单位成立孕产妇急救小组。各级急救组织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抢救的全面协调工作,具有丰富临床抢救经验的妇产科、内科、ICU室和检验科等科室成员组成抢救小组,承担辖区内重症高危孕产妇的会诊、救治任务。抢救小组必须做到通讯通畅,人员、设备、药品(血源)、车辆等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责任地段的区、县(市)级医疗保健机构 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孕妇动态情况,督促在怀孕13周前建立《孕产妇保健册》,进行规定时期内的产前检查(主城区孕24周内、农村孕30周内)、高危筛选评分及登记,并做好追踪、随访和结案工作。橙色、红色、紫色标识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至规定孕周转出;橙色、红色、紫色标识或高危因素不能确定者及时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治,并在高危登记本上详细记录。高危孕妇转诊时必须填写“高危孕妇转诊三联单”,其中第一联作为存根保存,

二、三联由高危孕妇带到转诊医院,对转出的所有高危孕妇必须进行追踪随访,并记录追踪结果。

(二)区、县(市)级医疗保健机构

由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的综合抢救能力,确定一家县(区)级医疗机构或妇幼保健院为县级孕产妇急救分中心,承担辖区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 (1)设立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由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接诊,实施高危妊娠首诊负责制。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应认真检查,有妊娠合并症或其他不明原因的疾病时,应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明确诊断,合理治疗,并做好催诊、追踪、登记、结案工作,定期进行分析。填写三联单(第三联)返回转诊单位。对经治疗高危因素减轻或分娩后高危因素尚未完全解除的孕产妇,应通知基层继续监护,做好追踪随访工作,并详细记录。对评分为带特殊标记的高危孕妇及时转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并填写转诊三联单,同时区(县)妇幼保健院的临床部报告医院保健部,其他医疗机构报告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做好追踪及登记工作。 (2)建立健全医院内孕产妇急救小组,负责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及抢救工作。对本院抢救困难需要转同级综合性医院或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的,由医院的孕产妇急救小组讨论决定,电话先与转诊目的地医院联系,并陪同转诊。对病情危重无法转诊的孕产妇,及时向辖区内孕产妇急救中心呼救,并配合做好抢救工作。 (3)建立危重孕产妇、孕产妇死亡和围产儿死亡的讨论制度,定期参加辖区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协助辖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对基层的业务培训及指导。做好地段内的县级水平筛查。

(4)服从辖区妇幼保健院的管理,成立有妇产科、内科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县级水平筛查小组,负责责任区域和地段内的孕24W-30W孕妇的县级水平高危孕妇筛查。

(5)专人负责本地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制定高危管理及县级水平高危妊娠筛查计划,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高危孕产妇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针对高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发现毗邻区、县(市)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与所属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联系,落实监护措施。 (6)督促基层人员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追踪、随访。协助基层处理重症高危孕妇的转诊,负责对下级医疗保健单位的围产保健、产科质量等技术的调研、监督、指导,有目的地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7)组织辖区每年二次的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主城区由市级统一组织),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干预措施。

(三)省市级医疗保健机构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和自治区人民医院为宁夏自治区孕产妇急救中心机构,承担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产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

(1)设立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高危门诊每日开放,落实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诊治,接受基层的高危孕产妇转、会诊。对基层上转的高危孕产妇核实高危评定,作出及时、正确的处理。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相关科室或人员会诊,确保孕产妇及围产儿的安全。认真填写“高危孕妇转诊三联单”回单,将高危孕产妇的诊治情况反馈给基层转诊单位。危重孕产妇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市妇幼保健院的临床部及时报告医院保健部,其他医疗机构报告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2)成立医院孕产妇急救小组,负责院内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健全落实急救工作制度。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和自治区人民医院临床部除负责院内救治工作外,承担全区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及抢救工作。

(3)服从辖区保健机构管理,规范开展门诊产前检查服务,接受孕24周后的孕妇产检,设立高危孕妇登记本,落实高危催诊、随访和结案。

(4)协助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开展对基层的助产技术服务单位的业务指导及培训。参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个案调查及评审,提出干预措施,提高全地区的围产保健工作质量。

(5)负责全市高危妊娠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建立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充分发挥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作用,定期召开地区工作会议,总结高危管理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6)掌握全市高危妊娠的动态,对严重影响和威胁孕产妇健康的重点问题,组织专题调查和研究,提出干预措施。加强医疗保健机构的协作与沟通,承担重危孕产妇抢救的联系及协调工作。

(7)组织对每例死亡孕产妇进行个案调查,并协同市围产保健协作组,定期开展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制定全市围产保健工作有关业务操作常规和制度,负责本地区医疗保健单位围产保健技术指导及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业务培训。

(8)服从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落实孕产妇保健工作。设立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的高危门诊和高危病房,落实首诊负责制。健全院内孕产妇急救小组,负责院内外重度高危孕产妇的会诊、救治工作,开辟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发现危重孕产妇时,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告。 (9)接受重度高危孕产妇的转、会诊,详细填写转诊回单返还转诊单位;对经治疗后的高危症状减轻或分娩后高危因素尚未完全解除的孕产妇,做好继续追踪,并详细记录追踪结果。如追踪有困难,应报告高危病人所属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继续监护。

五、高危孕妇管理及转诊程序

A级(除外特殊标记★)高危孕妇:石嘴山市孕妇孕24周前、农村孕30周前可在建卡单位产前检查及管理,达到规定孕周后转上级分娩单位复查、监护、住院分娩;带有特殊标记★A级、B、C级(除外特殊标记★)高危孕妇由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监护、治疗。带有特殊标记★C级由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监护、治疗。

乡级助产技术服务单位仅允许接受普通产妇分娩;有剖宫产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允许接受普通产妇和A级(除外特殊标志★)高危产妇分娩;B、C级(除外特殊标志★)高危孕妇一律转至县级及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待产、分娩。带有特殊标记★C级转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分娩。

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范文第3篇

吕:脓毒血症、化脓性心包炎、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患者,诊断明确。患者心包引流液减少,脓液较前稀薄,血常规示血象好转,血培养、心包积液培养、痰培养均为金黄色葡萄球菌,药敏示万古霉素为敏感药,抗生素选择正确且有效,目前仍有发热,考虑疗程不够,继续原抗生素巩固抗感染,并复查血培养、心包引流液培养及痰培养,及时根据培养结果调整抗生素。

吴:金黄色葡萄球菌患者,合并脓毒血症、化脓性心包炎。化脓性心包炎为严重并发症,致死率高。大量心包积液发现后马上行心包置管引流术,治疗及时有效。患者心包引流液每天约200-400ml,引流液浓稠,时间超过1周,考虑引流不彻底,警惕包裹性积脓、分房脓肿可能。建议心包切开引流、充分冲洗,但我院缺乏相关专科(心外科),建议请上级医院专科医生会诊,必要时转院。 游:中年糖尿病患者,目前存在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脓毒血症、化脓性心包炎、中毒性心肌炎,基础疾病为高血压病、糖尿病,诊断明确。根据血培养、心包引流液培养、痰培养结果,选用万古霉素抗感染是正确、积极的。目前患者热峰超过之前,考虑合并其它感染,例如厌氧菌、革兰氏阴性杆菌,同意加用泰能联合抗感染。患者感染重,病程长,结合复查血常规考虑治疗有效,继续原抗生素抗 感染。若仍发热,且热峰仍高,建议加用抗真菌药。此类患者营养支持非常重要,尽可能加用丙种球蛋白、人血白蛋白。化脓性心包炎发病率少,缺乏经验,建议请拥有心外科的上级医院专科医生会诊。

蓓:同意主管医生目前诊断,治疗是及时正确的。患者感染严重,目前仍反复发热,考虑存在混合感染,支持万古霉素联合泰能广谱强力抗致病菌。患者全身一般情况差,警惕泌尿系感染、菌群失调等可能。若使用二联抗生素足疗程后仍有发热,考虑合并真菌感染,有指征使用抗真菌药物。复查床边胸片示肺内感染增多,右肺呈白色一片,注意合并脓胸可能,建议胸部CT进一步检查;且心影增大,较前无明显改善,考虑心包引流不彻底,建议请外科会诊,考虑是否行心包 切开引流。针对脓肿病变,引流最重要。

霍:中年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出现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合并脓毒血症、化脓性心包炎、中毒性心肌炎、低蛋白血症、电解质紊乱,诊断明确。从血培养、心包引流液培养、痰培养结果反馈,万古霉素为敏感药,治疗及时有效,但复查胸片示肺内病灶增多,仍有发热,考虑与存在混合感染、心包仍有积脓有关。故予加用泰能联合抗感染。指示多次留取血培养、心包引流液培养、痰培养,及时根据痰培养结果调整抗生素,多与检验科细菌室工作人员联系,若心包引流液及血培养有多种致病菌生长均应都培养,并完善胸部CT。患者心包引流液虽较前减少但仍多、仍粘稠,是否存在包裹性积脓或分房脓肿,建议请心外科会诊,指导是否行心包切开引流术。患者病情危重,存在致命性并发症,预后不佳,指示再次与其家属交代病情及预后,必要时转院治疗。

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范文第4篇

二、由护士长主持,专人负责,讨论前由责任护士做好充分准备,报告病历,提出讨论目的和需讨论的护理问题,资料齐全,将讨论结果详细记录护理病例讨论记录上。

三、主持人对讨论意见要进行总结,并确定护理措施及方法。

四、要求护士长参加科主任查房及医疗病例讨论,并记录。

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范文第5篇

1.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

2.休学和复学管理。

(1)休学管理。根据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结核病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所在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管理。 (2)复学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治疗地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3.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对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学生结核病病例,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

危重病例讨论护士长总结范文第6篇

二、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在得到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

三、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带组医师主持,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机关及有关科室参加。主管医师报告病史,与会人员分析讨论,主持者归纳小结。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护理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及工作中的不足和经验教训,是否争取尸检等。

四、讨论会指定专人记录并整理,书写死亡讨论记录,经科主任审查后,归入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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