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网范文

2023-12-08

南昌市政府网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县(市、区)审计机关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机关。按照建设项目投资主体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第三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审批、管理、监督相分离。发改、财政、住建、规划、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协助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第四条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和配合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遵守审计纪律和回避等制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五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结果,作为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的最终依据,建设、施工和其他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单位应当执行。

审计监督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有“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以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为准”的条款。

第六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第二章 审计范围与内容

第七条本市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范围。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第九条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第十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和投资绩效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

(五)土地利用和征收补偿情况;

(六)工程造价情况;

(七)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权属证书办理情况;

(八)投资绩效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第十一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供货、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和咨询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调查。

第三章 审计权限与程序

第十二条审计机关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时,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和电子数据;

(三)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审计

证明材料;

(四)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或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五)制止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

(六)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有关部门应当将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总投资、开工批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资料,在文件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送同级审计机关。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时,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报送下列资料:

(一)项目批准的相关文件;

(二)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勘察、设计等有关资料;

(三)项目招投标资料、合同(协议);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监理日志、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五)项目造价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有关计价文件以及计价依据等;

(六)项目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技术资料和结算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七)项目财务收支账册、凭证、竣工决算报表;

(八)项目内部控制管理有关资料;

(九)项目投资绩效有关资料;

(十)审计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被审计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送交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十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审计机关应当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实施。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成审计组,并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

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十七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审议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对依法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对依法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处罚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被审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审计机关提出的对被审计单位给予处理、处罚的建议以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的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第二十二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其他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聘请的相关专业知识人员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关应当停止其承担的工作,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聘请的相关专业知识人员所需经费,列入项目建设成本,予以保障。

第二十六条县(市、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可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实施办法。

南昌市政府网范文第2篇

【发布文号】内政办字〔2005〕246号 【发布日期】2005-08-05 【生效日期】2005-08-0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金融业支持自治区经济发展意

见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5〕246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金融业支持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五日

关于金融业支持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意见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二○○五年八月二日)

为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加大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证全区宏观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组织存款,加大贷款投放,从信贷总量上保证自治区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 为保证2005年自治区生产总值预期增长目标的实现,金融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发放贷款,全力支持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需求。2005年,全区金融机构存贷款预计增长18%左右,与生产总值增长率和物价上涨之和基本持平,因此,各金融机构要从资金总量上促进全区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

二、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促进农牧民增收

(一)人民银行要保持支农再贷款的适度投放

2005年,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限额比上年增长6%,支农再贷款累放额计划增长15%。各级人民银行要在认真研究辖区农村经济发展现状、掌握农业生产和农户生产生活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合理运用再贷款,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要通过加大地区间调剂力度,增加对粮食主产区支农再贷款的投入。积极发挥支农再贷款的导向作用,在满足春耕生产合理资金需求的同时,积极促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牧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全面提高农牧业经济效益,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同时,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使用支农再贷款的监督检查,严格支农再贷款的投向管理,防止挤占挪用,提高支农再贷款使用效益。

(二)国有商业银行要拓宽服务领域,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各国有商业银行要通过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发展。要简化贷款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满足伊利、蒙牛、鄂尔多斯、草原兴发等龙头企业合理资金需求。要积极引导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在认真总结伊利、蒙牛、鄂尔多斯、奈伦等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承兑汇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对具备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其他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户银行要积极引导企业更多地了解商业承兑汇票知识,拓展新业务。对于龙头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商业银行应给予贴现支持,人民银行优先给予办理再贴现。积极支持以“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培育和发展乳、肉、绒、草等具有地区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带动农牧民依托龙头企业,增产增收。积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水平,夯实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基础。各有关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贴息贷款运作模式,建立健全发放扶贫贷款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整村推进、培训转移、产业化扶贫”的新思路,做好信贷扶贫贴息贷款发放工作,努力提高扶贫贷款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农资资金供应和相关配套金融服务,通过不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多种金融产品[KG(*9]创新方式,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三)农村信用社要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农村信用社要以改革试点为契机,大力增资扩股,努力降低不良贷款率,切实转换经营机制。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明确为“三农”服务的经营宗旨和办社方向,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手段,创新服务品种,完善服务功能。继续推广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业务,扩大贷款面和信用村镇数量,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覆盖面力争达到有贷款需求农牧户的70%以上,贷款额达到农牧业贷款额的35%以上,切实解决农牧民贷款难问题;进一步加大资金投放力度,合理确定贷款投向,为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牧区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拓宽支农服务领域,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可开办住房、助学和购买家电、大型农机具等消费信贷业务,为农牧民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要根据当地城乡一体化程度和产业结构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以农牧业为主地区的农村信用社每年农牧业贷款投放量要达到80%以上;城乡结合部地区要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满足“三农”需求。要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浮动利率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呼银办发〔2004〕135号)要求,合理确定利率浮动水平,不得“一浮到顶”,减轻农牧民利息负担。

(四)政策性银行要发挥支持“三农”的作用

农业发展银行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支持“三农”的政策。一是认真做好粮棉油收购、储备和调入信贷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对粮食流通的信贷支持作用。继续做好跨和夏秋粮油收购工作,顺应粮食市场化改革和收购主体多元化的形势,打破所有制界限,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多种所有制企业开展粮棉油业务。对辖内国有粮食企业和粮棉油经营企业组织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做好企业贷款资格认定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积极支持中央和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支持各类粮食企业与农民签订粮油生产订单,使农业发展银行支持范围向生产环节延伸。二是积极审慎地办好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加工企业和其它粮食企业的贷款业务,加强对粮油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支持。对辖内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分类排队,尽快完成拟开户企业的贷款资格认定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认真做好客户营销和贷款前期的准备工作,重点支持优良客户,对国家和自治区级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要优先扶持。改进贷款审批程序,对效益好、讲信用的优良客户,可实行授信管理,在严格授信的基础上,提高经营行单笔贷款的审批权限和效率。同时,要对粮食仓储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提供适度的信贷支持。三是以客户为中心,改善金融服务。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4〕101号)要求,对以现有仓储设施为依托,完成改造和重组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发挥其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作用。加强对国内外粮棉油市场的研究分析,坚持粮棉油价格信息定期采集和发布制度,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认真做好粮食风险基金直补资金的监督拨付工作。

国家开发银行要充分发挥资金优势,适当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三、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机遇,调整信贷结构,增加信贷总量

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国家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有关政策导向,抓住机遇,结合实际,增加信贷投放总量。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有关综合经济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207户重点工业项目的衔接工作。对符合行业信贷政策、股东实力强、资本金落实、偿债有保证的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发放贷款。二是抓住当前国内煤电短缺、价格上扬的有利时机,积极支持煤炭、电力、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煤电转化、煤油转化、煤焦冶金加工等重点建设项目,促进跨区域、有特色的重化工基地建设。做好正蓝电厂、岱海电厂、大唐托电等续建项目和准格尔电厂三期、双欣煤矸石电厂等新开工电源项目,包头至乌海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神华煤液化项目等大型煤转油项目的信贷支持工作,促进自治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信贷资金要向自治区60户重点企业倾斜,向技术装备先进、投入产出比高、单位能耗少的企业和项目倾斜。积极支持公路、铁路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国道110线高速公路、省际大通道以及东胜至乌海等6条续建铁路的信贷投入,促进省际大通道和乌海至北京高速公路的全线贯通,改善自治区投资环境。扩大以基础设施项目收费权或收益权为质押发放贷款的范围,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还贷能力,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三是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稀土和医药等自治区有一定优势的新兴产业,加大信贷投入,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四是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信贷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自治区经济和谐发展。五是增加短期贷款,一方面满足有信誉、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及重点项目完工后的合理流动资金需求,另一方面逐步扭转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占比过高、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

四、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金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做好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一是充分认识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的重要性。随着直接融资的不断发展,许多大中型优质企业将通过上市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解决其融资问题,中小企业必然更多地成为银行最重要的客户。金融部门必须正确认识与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把握好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合理调整客户定位,增强自身竞争力。二是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各商业银行要制定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客观评定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的授信,要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制度和标准上要有别于大企业,防止由于信贷授信不及时或标准过高而将大部分中小企业排斥在信贷支持对象之外。要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及各分支行信贷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各级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防止由于贷款审批权过度集中或审批环节过多,影响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对经贷款审查、评估后,确认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对已经评定为本行优质客户的中小企业,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可以试办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贷款以及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等信贷新业务。要合理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期限和额度,根据各地区中小企业的不同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及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防止脱离中小企业生产和流通的实际需要,人为延长或缩短贷款期限,给中小企业增加利息负担和贷款难度。要从中小企业的实际出发,适应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小、频率高的特点,尽量满足其合理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三是充分合理利用利率手段,探索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定价机制。对中小企业风险进行合理评估,通过风险溢价来弥补贷款损失,覆盖中小企业风险。四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为扩大对中小企业贷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自治区本级和各盟市均已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多层次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要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向,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在进一步加大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担保专项资金投入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吸纳社会资金(包括民营资本),做大做强担保机构,逐步实现担保机构的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多元化股权和科学化运营。支持中小企业的联保和互保。对经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应适当简化审贷手续,贷款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同时,各有关部门要简化抵押担保登记和公证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合理确定抵押登记和公证期限。五是积极发展信托融资,更好地发挥其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中的作用。

五、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各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开办助学贷款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加助学贷款开办业务招投标(或议标)工作,中标后尽快与高校签订协议,加快贷款发放进度,保证中标银行与高校签订协议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足额到位。中标银行要在强化风险防范和健全内控制度的前提下,简化操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成本支出,为申贷学生提供更为便捷、有效的服务。对于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助学贷款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参与由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的招投标(或议标)工作。积极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加强与教育、财政、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探索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有效方式,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加快推动自治区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要建立和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制度,拓宽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发放范围,积极推广“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相结合的模式,依托社区信用平台,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的制度创新,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与信用社区建设的联动机制。注重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小企业在扩大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对下岗职工自办或联合创办的小型经济实体,只要合法经营、有发展前景、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投资额的30%,可适当降低贷款担保比例,贷款期限可根据企业的生产周期和还贷能力由银企双方协商确定。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等贴近社区的中小金融机构,要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高质量的配套金融服务,帮助有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

六、从严控制过度投资行业贷款,防范信贷风险

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从严控制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及房地产等过度投资行业的贷款。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规模小、高污染、资源浪费严重的小电石、小硅铁、小炼焦、小水泥、小煤矿坚决不予支持。各商业银行要对经济周期和行业景气变化进行前瞻性的研究,提高判断市场风险能力,健全风险控制机制,通过调整信贷投向和结构,强化信贷风险防范与管理,防止过度投资导致经济结构失衡。

七、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有关规定,促进自治区证券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上市,重点推进集通铁路、复华保护神科技股份等企业实现在香港等境外市场上市;积极推进包头铝业、霍林河煤业、蒙西水泥、双岐药业等企业尽快发行上市,帮助其解决和协调在审批和发行过程中的困难。对具有发展潜力和规模优势的高科技企业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培育一批竞争力强、运作规范、效益良好的企业发行上市,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高竞争力。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夯实市场基础,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大做强。坚持依法监管,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维护辖区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辖区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要抓住国家扩大企业债券融资的政策机遇,扩大中长期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严格审核发债企业和融资项目,对所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建立健全资产抵押、信用担保、偿债基金等偿债保障制度,形成企业债券融资规范、效益稳定、信誉可靠的良性循环机制。

八、积极拓展保险新业务,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

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步伐,不断拓展保险服务领域,创新产品和服务手段,提高保险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作用。一是积极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服务“三农”经济发展。保险业要千方百计地融入到农牧民最基本的生活、生产需求中,积极开展涉农保险试点和推广工作。要解决好农牧民养老、医疗问题,逐步建立农牧民养老年金制度。积极发展从事建筑、采矿业的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继续深入开展奶牛保险的研究论证工作,坚持低费率、广覆盖的原则,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条款费率。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模式开办农牧业保险试点,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二是积极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责任保险。三是大力发展健康保险和补充医疗、补充养老保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四是发展各类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丰富和完善企业财产险、责任险种,积极为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工业企业、名优企业以及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提供各类风险保障。五是积极推动县域保险市场发展。开发适合县域消费,保费低廉、保障适度、方便购买的保险产品,创新销售模式,拓宽销售渠道,挖掘县域保险市场潜力。

九、进一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要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稳步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加快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动建立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监管政策和信息的交流,促进辖区金融稳定和安全。金融部门要积极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从组织机构、制约机制、社会舆论等多方面入手,搞好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建设,搭建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定期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了解经济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债权人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问题,维护银行的权利。进一步落实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各种办法,充分发挥金融部门的整体优势,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企业,认真落实“不贷款、不开户、不提供结算、不提供现金”的联合制裁措施。对企业借改制之机,恶意逃废和悬空银行债务或故意不履行合同的,金融机构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金融债权的安全,依法追究逃废债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支持金融部门依法贷款收息,认真解决个别地区和部门中存在的违法行政、司法不公和判决执行难的问题。对金融工作应坚持正面宣传,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创造良好的环境。

南昌市政府网范文第3篇

关于启用公章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铜陵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铜

[2010]22号)文件精神,“铜陵县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铜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为了便于开展工作,从下文之日起启用“铜陵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章一枚,原公章作废。

特此函告

印模

南昌市政府网范文第4篇

(一)做好政务,充分发挥了参谋和智囊作用 在以文辅政方面,全年共完成各类文稿 3200 余篇,文字总量 1000 余万字。其中,综合一处起草的《政府工作报告》、工业处起草的《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汇报》等文稿得到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外经处起草的《关于富士康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综合二处起草的《关于赴山东“三市”学习考察情况的通报》等调研文章,得到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一年来,各政务处室紧密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努力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了为领导决策想点子、出主意、谋思路,充分发挥了以文辅政作用。

在公文处理方面,全年办理各类文件 1.9 万余件,制发各类文件 682 份,办理市长批示 1200 件。办理各类电报 1100 余份,送阅 3000 余人次。文件办理及时准确、高效快捷,办文质量不断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位居前列。文电处在向省政府申报设立细河经济区工作中,工作主动、协调有效,仅用两个工作日就拿到省政府批复。

在督查工作方面,全年督办市委、市政府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 226 件,编发《督查专报》121 期,《督查通报》28 期,有效推动了政府决策的落实。特别是

采取了重大事项和决策由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政府分管领导交办事项由各政务处室负责督查的措施,在全厅形成了全员抓督查、人人抓落实的局面。

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方面,全年共办理国家、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1818 件,办复率达到 98.8%,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在“两会”期间,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答复情况进行汇总,编辑了 700余万字《建言施政集》。积极协调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厅,做好市政府重大决策向市人大、市政协对口通报工作,以及每季度向市人大、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政府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完善政府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重要作用。

在承办会议和安排政务活动方面,全年共承办市政府的各类会议 2900 余次,安排市政府领导调研、视察等活动 1500 余次。完成政务接待 350 余次,接待国家级领导 21 人,省部级领导 200 多人。接待来我市参观考察的团组 194 个、2700多人。安排国家、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活动 119 次。出色完成了制博会、生产力大会等重要会议的协调组织和接待任务,成功承办了世界园艺博览会闭幕式。全年会议安排做到选定议题准确、务实高效,政务活动安排做到周到细致、无一差错,受到各级领导好评。

在信息工作方面,全年编发《昨日要情》251 期、《政讯》100 期;编发《专报信息》100 期,市领导批示 75 次,批示率 75%;上报省政府信息 1220 条,被采纳 651 条,采用率 53%,上报国办和东北振兴办信息 35 条,信息报送工作位居全省第一。信息工作为领导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强化政务工作职能方面,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妥善处理了苏家屯火灾事故、客运集团黄河分公司部分公交线路停运等一批重大突发事件。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了市级审批服务大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服务职能。

(二)抓好厅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增强了工作的科学性和计划性;建立了重点工作月报告制度,使各位主任熟悉掌握全局工作,增强对全局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建立处室议政制度,政务处室定期召集处内同志研究讨论重点工作;规范了各处室办事规则,对办事程序、标准、时限做出明确规定。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顺利完成了公务员登记工作,为全面完成工资套改打下较好基础。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妥善处理了政府门前上访和突发事件。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老干部提供满意服务,被评为市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

(三)办好事务,努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全年共接待各类会议服务 2500余次,完成报刊收发 100 余万份,食堂接待就餐人数近 21 万人次,车队安全行驶 130 余万公里,未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健身中心接待职工健身 3 万余人次。开展创建节能型机关活动,机关公用经费比上一年节省 70 余万元。政府院内的环境美化绿化,政府办公楼清洁卫生,创造了良好办公环境。启动了政府礼堂改造工程,主体工程已经完成。经过多方努力,圆满完成了厅内 78 户斗姆宫地区职工的动迁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认真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执政能力和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坚持集体讨

论、集体决策,形成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和相互团结的好风气。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责任意识、创新观念和奉献精神。在全厅形成了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热情服务提高效率和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的良好风气。去年,在办公厅提拔了 4 名市管局级干部,提拔了 6 名正处级干部,经市领导亲自过问,在超职数的情况下,解决了 7 名同志处级非领导职务的晋升。

三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在党组织中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章》、“知荣辱、树新风、做表率”等主题教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开展了以“解放思想、加速振兴”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各处室和机关干部在学习中联系实际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有效地解决了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

四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通过举办文化讲座和读书活动,提高了机关干部文化素养;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了机关文化生活,创造了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机关排球队获得市直机关排球联赛第二名。

新闻宣传、纪检监察、打击走私、政府公报、处理企事业单位遗留问题等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办公厅先后获得了省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开放年”活动最佳组织奖、市先进党委、市扶贫帮困工作标兵单位、市绿色生态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获得“世园会”、“制博会”、“韩国周”等重大活动最佳组织奖。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办公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认真进行整改。

在思想观念方面。创新意识不强、安于现状、故步自封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还不能根据形势变化的要求开创工作新局面。

在工作作风方面。还存在着作风不扎实,工作推诿扯皮,说话办事脱离实际的现象。有的同志不注重学习,自身能力和水平还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有的只能做到完成领导交办的事,不能为领导当好参谋。

在服务意识方面。一些同志主动服务、超前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个别同志为基层服务时态度不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在工作效率方面。存在着由于工作能力不高,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超时误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南昌市政府网范文第5篇

一、生产布局

 南昌机务段成立于1987年7月24日,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南大道334号,地处京九线K1445处,占地面积290亩。全段配属机车6种机型182台(DF11型45台、DF11G型18组36台,DF4D型75台、DF5型8台、DF7C型2台、SS8型16台),固定支配HXD3C机车46台,图定担当128对客运列车乘务牵引任务(含18对电力动车组、6对直达列车和1对行邮快速列车)、 114对机车牵引任务,

 以及南昌、昌北、昌西、昌南、乐化等5个站区的调车工作,运营范围涉及11省、直辖市(北京、上海、浙江、湖北、湖南、江西、广东、福建、安徽、河南、河北)7局(北京、上海、武汉、南昌、广铁、济南、郑州),运营里程5560公里,年总走行公里5800万公里,年总重吨公里430亿吨公里,设有北京西、阜阳、东莞东、深圳北、深圳西、广州东、金华西、鹰潭、赣州、株洲等23个运用驻班点和折返点。  我段是南昌铁路局机车检修基地,配属机械动力设备345台,具备内燃机车大、中修和SS

8、SS

9、SS4G型电力机车中修能力。检修(整备)片设2个中修台位、5个小辅修台位,担负着本段机车小辅修工作和全局1/3以上内燃机车大中修任务,以及SS8型电力机车中修工作,年检修能力约为大修10台、中修100台、小辅修1100台。同时承担本段和福州、武昌南、合肥、南京东、沈阳机务段机车的整备工作。

 我段固定资产合计期末为10.26亿元。2010年总支出15.04亿元。  【组织机构】

 段行政设段办、劳人、计财、运用、安全、技术、质检、职教、武保、统计、材料11个科室,运用、动车、检修、整备、设备5个车间,1个多元经营部、1个客运车队和1个集体企业。党群口设党群办,党委下设6个党总支38个党支部,工会下设6个支会,团委下设3个团总支14个团支部。

 目前该段设置班组60个。其中运用车间16个、动车车间12个、检修车间10个、整备车间11个、设备车间6个、运用科1个、武保科2个、技术科1个、安全科1个。

 截至2012年2月29日,该段在册职工2570人。其中:管理干部158人(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24人、初级职称84人),机车乘务员958人【司机746人、学习司机193人、学习副司机19人】,高级技师14名,技师205名。女职工214人,离退休职工362人。中共党员881名,共青团员339名。

 南昌机务段段长、党委副书记夏忠健,党委书记、副段长徐跃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希良,工会主席林建明,副段长查中宝、张贵才、毛林根、徐海松,总工程师邹剑,总会计师徐立权。  南昌机务段历年获得荣誉  1997年:

 荣获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 荣获全路“安全标准示范段”  2001年:

 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 荣获“全路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称号  2003年:

 荣获“全路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称号  荣获江西省“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称号  荣获江西省”信得过单位“称号      

2007年:

荣获铁路局“先进单位”称号 荣获铁路局“四好领导班子”称号 2008年:

南昌市政府网范文第6篇

沈阳鑫源物流有限公司在诚信经营与科学管理下,已成为国内一家专业从事公路物流运输、货运代理、整车、零担、长途搬家及货物配送等服务为一体的物流货运公司、配货站。业务咨询电话:公司属集体长途汽车运输企业,拥有5T、 10T、15T、30T各种吨位的敞篷车、半封闭、全封闭、集装箱车、大件运输车、冷藏车、特种车等,以供客户调拨。 鑫源物流在全国各大城市设有联络机构,从而使货物得到合理的配置,使双方得到实惠。 鑫源物流公司专业从事物流、货运服务多年,在多年的物流、货运服务中我们拥有一支优秀的物流运输团队,在团队中每个员工都具有丰富的经验,在我们的不断努力下,赢得广大客户对我们的信赖,我们的宗旨是“诚信服务”,竭尽所能为客户提供完美的物流运输服务。 专业物流线路遍布全国,具有雄厚的物流运输实力。我们开辟几条物流特色专线:沈阳到全国各地的物流特色专线。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根本,在价格上让客户更加满意。 为适应物流运输行业快速发展,鑫源物流公司不断完善自身,强化物流管理理念,并对所有在职员工进行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和专业素质培养。提高服务质量,打造精品物流专线线路,多年来收到物流客户的表彰。 鑫源物流公司实力雄厚,经营专业,随时以“整洁的车辆,一流的管理、满意的服务”。365天全天候提供门对门货物运输、包装、仓储、物流等超值服务。

(1)从门到门: 只要一个电话,一切帮你搞掂,让你身在家中坐,货在全国走。

(2)速度快捷: 每天准时发车,决不误点,随时随地与货车保持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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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账灵活: 运费结算方式灵活,根据不同情况可现结、货到付款、月结、季结、还可预交押金月结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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