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风险范文

2023-09-24

银行风险范文第1篇

摘要: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影子银行风险成为各国金融监管部门重点防范的对象。近年来,我国影子银行发展较快,相关风险不断积聚,为保证金融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有必要对我国影子银行风险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由于影子银行具有抵押密集性特征,叠加全球金融周期对中国经济与金融必将形成强大压力,这将不可避免地对中国影子银行产生巨大冲击。基于此,本文首先介绍了影子银行的界定与分类,其次对中国影子银行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并分析其面对的风险与问题。最后,在全球金融周期背景下为防范化解我国影子银行的金融风险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影子银行;风险防范;金融监管

一、影子银行的界定与分类

1.影子银行的界定

2007年在美联储年度会议上,保罗·麦考利首次提出“影子银行”这一概念,他指出影子银行可以用来形容与传统的、正规的、接受中央银行监管的商业银行相对应的金融机构,即非传统、非正规且游离在监管之外的金融机构。影子银行并没有具体的诞生时间,反而是存在于金融体系已久,只是其真正映入眼帘而引起探讨是在其金融危机之后的繁荣和扩张。影子银行可以从广义和狭义来分别界定,广义的影子银行涵盖范围较广,指的是除了传统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外所有涉及到信用交换、融资筹资等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能够承担信用中介的媒介。而狭义的影子银行界定所涉及范围较小,针对那些可能会引起不可分散的系统性风险或借助监管漏洞和监管空白进行套利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国际上,金融稳定委员会尝试对影子银行进行分类,研究发现从机构角度难以对影子银行进行划分,原因是不同类型的非银机构其在运营模式和风险暴露上大有不同,而同类型的金融机构面对不同金融业务也不尽相同,因此,金融稳定委员会最后从业务层面对金融体系中的影子银行进行划分,共分为五类。一是集合类投资工具主要容易受到金融机构挤兑风险影响;二是主要投向短期融资的小贷机构;三是从事证券融资交易业务;四是提供信贷借贷便利的机构与业务;五是提供资产证券化类业务的信用中介。

2.中国影子银行分类

中国影子银行可以根据不同角度进行分类,若按照国际金融稳定会从业务层面进行五类划分,可以发现这五项分类在我国影子银行中都有一定程度的体现和发展,具体如下。

第一类业务类集合投资工具,此类产品主要容易受到金融机构流动性不足时而产生的挤兑风险影响,常见的有固定收益类产品、货币型基金等。货币型基金是常见的收益稳定风险较小的基金投资工具,多为开放式基金,可以进行随时申购与赎回,常见的有余额宝等宝宝类产品。由于一些金融机构为了实现高收益,往往会对此类产品进行期限错配,并利用金融市场的高杠杆性进行运作管理,最后使其受市场变化影响较大,容易产生“挤兑风险”。

第二类是主要以发放短期贷款为主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国常见的有小额贷款公司、消费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严格意义上讲,高利贷等黑市交易也是市场上常见但非法的短期融资机构。这类公司由于不能直接吸收存款只能依靠自身及其他同业融资,且其放贷利率较传统商业银行放贷利率高很多。

第三类是进行证券融资交易的影子银行。主要有债券正回购与逆回购等融资融券业务,基本运作原理是拥有证券而想要融入资金的一方以自身所持有的证券为抵押,在一定杠杆和约定借款率的条件下融入资金,同时出借资金的一方到期按约定收取本息,并将证券归还给对方。

第四类是能够利用自身优势,提供借贷便利的非銀机构,如我国的信用保险、金融担保公司等。这种影子银行主要为那些自身不能直接符合条件进入金融市场的借款人创造便利条件,即为其提供担保、发行防范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等助其入市,从而间接放大信用创造能力。

第五类是提供资产证券化类业务的信用中介。在我国有信贷资产、场外资产、企业资产证券化等。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以这些要进行打包整合的资产在未来时期能够持续、稳定收到的现金流为利息偿付的条件,并进行重新的结构化设计和信用等级调整,并以此为基础发行的ABS。

此外,根据2013年国务院发文对中国的影子银行也可以从所持有的牌照是否齐全来进行划分,分为三类:第一类影子银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并且完全不受监管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如民间借贷;第二类影子银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但受一定程度监管的非银机构如小额贷款机构等;第三类影子银行是具有国家出具金融牌照,但有一些不受监管的业务,如理财业务、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业务等。

二、中国影子银行发展现状

中国影子银行发展在2008年以前规模较小,各类金融机构主要以自身所经营业务来运作,而中国影子银行真正的发展则是在次贷危机以后。当全球经济不断复苏时,影子银行也在逐渐探索创新,开始了跨市场的多元化业务,并且每年增速达到20%以上。通过不到十年的发展,中国广义影子银行规模在2017年达到峰值100.4万,狭义影子银行规模达到峰值51.14万亿元。2017年是中国影子银行最繁荣、爆发式增长的一年,影子银行的发展在促进金融自由化、金融市场创新具有优势上,更多地是加剧了金融风险,加大了资产泡沫,使原本就不稳定的金融系统变得更加脆弱。

中国影子银行规模自2016年以来便发展的非常庞大,影子银行在利用监管漏洞和监管空白的有利条件下进行大肆扩张,由此加大了经济脱实向虚的情况,过度繁荣的虚拟经济和金融体系独有的高杠杆性,加剧了金融系统不稳定,影响金融资产质量,使经济资源无法得到有效配置。因此,在2017年中央经济会议中提出要整治金融市场乱象,弥补金融监管的空白与漏洞,着重处理没有金融牌照、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非法金融机构和从事非法集资等业务的金融公司,统一规范金融市场准入准出条件,做到有法可依,补齐漏洞,实现监管全方位、多层面覆盖。

自2017年以来国家对影子银行进行管控,其发展态势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国家提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又是进一步对影子银行的有效处置,在近几年的治理中,影子银行规模较以前不断缩减,且经营管理模式变得更加合规,由此面临的系统性风险也逐渐减弱,增强了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同时也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助于实现国家制定的经济目标。此外。根据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1可以发现,在各项贷款构成中,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存在但规模较小,说明影子银行的贷款规模相较前几年有所缩减,中国金融市场中依然以传统的商业银行为信贷提供的金融机构。

三、中国影子的风险与问题分析

影子银行的存在本身就是风险,由于影子银行是属于脱离传统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媒介,其设计的结构化产品和交易的跨市场性都会给其自身、金融市场甚至整个金融系统带来很大的风险。具体而言,首先,影子银行所设计的产品多数具有高杠杆性,资产结构复杂,与基础资产挂钩产品较少且多为场外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由此加大了金融虚拟经济的资产泡沫,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其次,国家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存在漏洞与空白,没有具体针对影子银行的法律监管条文,监管机构对一些交叉业务存在责任不明确现象导致对其监管力度较小,还有一些新兴交易业务出现而没有具体条文监管等种种情况,使影子银行抓住了监管的漏洞与空白而进行迅猛发展。自2018年我国宣布合并银监会和保监会变成银保监会的举措来看,也是國家对影子银行监管的整治措施,从以前的银、证、保分业监管逐渐走向全方面的混业监管,也暗示了未来的混业经营和监管的态势,消除监管漏洞。

影子银行对传统商业银行产生明显的负面效应。首先,影子银行的发展倒逼商业银行进行改革,对商业银行不可避免的产生替代效应。以理财产品为例,最初可将其列为影子银行的业务体现,而理财产品的推出给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带来冲击,倒逼商业银行不断改革创新,给银行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也加大了资产泡沫。其次,影子银行的存在加剧了金融脱媒现象,如民间借贷利率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会使资金流动到影子银行中,同时一些借款人无法从银行借款也会通过p2p等影子银行实现资金借贷即便这种借款利率较高,因此无论是存款业务还是贷款业务,影子银行都对商业银行带来极大的冲击。最后,影子银行不像传统银行需要提存,也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其资金受管制较少,一旦出现流动性风险,后果则不堪设想。

四、当前背景下中国影子银行风险防范与对策

中国影子银行自2016年以前野蛮扩张到现在合理管制已经初见成效,但目前在全球金融周期背景下,防范化解我国影子银行的金融风险仍是重中之重,因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首先,完善监管体制,填补监管空白。虽然近年来国家开始着力于影子银行的管控也出台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其约束,但相关立法不够具体和完善,不能明确监管要求。因此要逐步将影子银行纳入有效监管,避免监管空白,同时可以对影子银行进行实时、动态监管,明确影子银行的准入、运行、退出机制,明确允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和类别,做到监管全覆盖、风险能可控。

其次,完善金融市场基础实施建设,为影子银行健全发展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当前的金融市场发展不够健全,金融自由化程度有待提高,影子银行也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良好规范的金融市场能够促进金融创新,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真正实现经济脱虚向实,促进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为影子银行合理有序发展创造条件,从而推动金融市场稳定发展,降低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最后,建立有效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影子银行的风险管控。影子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许多风险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甚至声誉风险等,因此需要对此类风险进行妥善管控,从根本上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如防范流动性风险可以建立流动性预警机制,通过建立流动性预警指标并适时监控来保证影子银行中的流动性充足,防止发生挤兑风险;防范信用风险可以对贷款业务实施三查制度,控制杠杆率;防范操作风险可以加强员工业务水平,对公司软硬件设备进行定期监测,加强自身风险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 祁永忠, 栾福茂. 我国影子银行风险及其监管改革[J].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14, 000(003):89-94.

[2] 况昕, 高惺惟. 构建”双支柱”监管框架与金融风险防控[J]. 财经科学, 2018, No.361(04):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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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璇(1995-),女,辽宁营口人,营口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硕士,中级经济师。

银行风险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个人理财;风险;对策

一、个人理财的概念

随着理财市场受欢迎的程度,越来越多的人知道理财,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也推出自己的理财产品,大多数人所理解的理财是购买理财产品,这实际上是狭义的理解。其实个人理财就是指如何使财务计划可以合理使用个人金融资源来达到个人的人生目标,这个概念的核心是以个人的人生目标为依据,对所有的财务事宜做出协调计划。

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展现状

据《2014年全球财富报告》披露,全球财富总额过去一年达到创纪录的263万亿美元,是2000年的两倍多。中国家庭财富总额全球排名第三,相比其他主要发展中经济体,中国家庭资产以金融资产比例较高,占49%,原因是储蓄率高。来自央行的数据,2013年国内居民拥有的金融资产中,储蓄存款达到40万亿元,占总量的56.3%,国债投资是8.8%,股票投资只有11%,人寿保险占7.5%,基金投资占5.4%,其他占11%。个人金融资产快速增长,创造了巨大的个人理财市场空间,随着理财市场的不断开发,一方面,理财服务和产品变得丰富多彩,其中既有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单独推出的产品,也有银证、银保等跨行业合作的创新产品。另一方面,在个人金融服务领域,现有的服务发展速度跟不上消费者需求的增长。

三、个人理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人理财服务门槛设置过高

门槛比较:招行金卡:5万;工行金葵花:30万;私人银行:100万美元。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萌芽期:20世纪30至60年代;形成、发展期:20世纪60至80年代;成熟期:20世纪90年代以后。

按照市场细分原则,80%的财富被20%的人所掌握。为此,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服务方面设定了较高的门槛,部分产品需要20万甚至50万的门槛费。但问题是能跨过50万门槛的人,极有可能拥有自己一定的经营基础和赚钱手段,很大程度上并不需要银行理财,而真正需要理财的是那些持款额度在二十万以下甚至几万元的中小客户。在目前利率较低的状况下,这部分中小客户由于几乎没有其它增值渠道,也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充裕的时间亲自理财,因此对银行的个人理财服务抱有极大期望,但银行却将他们拒之门外。

2.提供个人理财产品体系不完善

个人理财业务分为生活理财和投资理财两个部分。生活理财主要是通过帮助客户设计一个将其整个生命周期考虑在内的终身生活及其财务计划,而投资理财是在以上客户的生活目标得到满足后,投资于股票、债券、金融衍生工具、黄金、外汇、不动产以及艺术品等投资工具的最优回报,加速个人及家庭资产的成长,从而提高家庭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国外银行只要个人告诉其财产状况、预期目标和风险能力,就能量身定制理财方案,并代理操作。这事实上是一种技术服务,而不是智能服务,从而导致个人理财产品档次低,只停留在服务式理财阶段,缺乏智能化高档次理财产品,而且理财产品结构不合理,功能单一,不能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服务需求。特别是知识密集型中间业务如咨询、资产评估、资产管理等所占比例很低。

3.理财产品市场风险大

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只是在储蓄产品上进行的功能扩展,把存贷资产组合起来,通过结算工具帮助客户保值、增值,或者对购买国债、基金的人提供简单的咨询和建议,至于综合理财、证券买卖等事项,很多还得由客户自己了解操作。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一个较大问题就是风险控制,这一两年曝光很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严重偏低,造成老百姓对银行理财产品心存顾虑的事件例如:工商银行这款2010年发行的第1期高净值客户专属理财产品,投资门槛为20万元,计划募集金额为1亿-5亿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理财期限为两年,产品运行起始日为2010年1月29日,但是到2012年1月30日,该产品的到期净值只有0.83元左右,这意味着投资者要承受近16%的亏损,若按照最低投资20万元来计算,到期只剩下16.6万元左右,过程中不能申购赎回,理财产品还越理越亏。

四、个人理财风险防范对策

1.个人要增强理财的意识,转变理财观念

在坚持科学的理财,首先,应该要做到有计划,建立合理的理财计划,使自己处在一个宽松的“财务”环境下,要突出自己的理财重点,同时也需要兼顾其它投资,避免自己的理财计划出现隐患,以使自身资产实现稳步地保值和增值。

另外理财业务的各个方面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在理财中应该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理财知识以及职业特点等因素的相关性,要充分考虑到基本的生活消费支出和投资支出的比例关系,不能把所有的资产都拿来投资。一般来说,首先应该考虑生活消费支出问题,其次要考虑的是投资的问题,不能只顾考虑投资而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质量。

2.提高风险的意识,控制和防范理财风险

投资是理财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投资和风险是相伴的。即使对于储蓄账户也可能存在因为银行倒闭和破产无法收回本息和存在负利率的风险。因此,在进行理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风险的防范问题,当预测风险将要加大的时候要及时的调整好理财计划,将面临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目前,中国的理财市场上的理财产品,根据风险高低的不同分为以下四种:第一是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国债和银行储蓄存款。其次是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所有种类的货币市场基金。再是中等风险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信托的理财产品。最后是高风险类的理财产品,它主要包括房地产、股票和期权等其它理财产品。面对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我们需要做的是正确地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并选择适宜的理财产品。

3.正确地看待风险和收益

风险和收益是对应的,也就是说,对于收益相对较大的理财的产品,它对应的风险也是比较高的。而收益低的理财的产品通常说风险也是较小的。但是,不能因为风险和收益的这种关系,就认为风险大的理财的产品收益就会很高。随着理财产品的层出不穷,规避和防范理财产品的风险也成为理财者所必须学习并掌握的。

4.拓宽理财渠道

目前,个人投资的产品相对单一,投资的渠道狭窄,投资模式是相对简单的。在信息时代,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理财信息已经成为一个共享资源,人们关于个人信息交流可以快速通过了全国甚至全球信息网络系统获得,通过网络可以提高财务信息的有效性和决策的准确性。另外,通过互联网连接,我们也可以统一对资金进行管理,整合财务资源,实现自身财产整体和全面的管理。

五、总结

个人理财是个人满足其在日常生活中的需要、未来的发展需要,紧急事件的需要,所以希望更加关注个人理财、考察更多的风险的因素。人们需要更新自己的理财理念,注重理财的信息,增加理财知识的储备,理解理财产品收益、风险和其他功能,学习相关的财务知识和防范金融风险,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自己的理财目标,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当然个人在接受理财管理服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风险远比这个文章中提到的这几种要多,本文智是作者对较了解的几种风险进行的分析和介绍,提出了相对应的风险管理方法。

参考文献:

[1]赵紫云.浅析当前个人理财业务风险解析和防范措施[J].现代金融,2014(5)

[2]刘中扬.个人理财业务[J].当代经济,201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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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诚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西南金融,2009,4:40-41

银行风险范文第3篇

这种尝试与探索,随着央行在2015年10月23日宣布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必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根据国际经验,存款利率全面放开初期,中小银行为提升竞争力,一般会主动收窄利差、提高存款利率以争夺客户。这对于成立时间不长,规模更小,饱受“吸储难”困扰的村镇银行而言,似乎更是当然选择。而这种选择导致的利差收窄,会严峻考验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能力,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其他风险的管控能力。如果在此背景下,村镇银行不能对自身面临的利率风险有充分、全面的认识,更为关注自身的利率定价能力与利率风险防范水平建设,就难以利用利率市场化全面实现所带来的机遇,反而容易陷入高风险境地,甚至陷入经营困难、难以为继的局面。

考虑到村镇银行为主的小型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受到的影响可能更大;考虑到山西地区作为我国第一个资源型经济综改试验区正在力推金融振兴,明确提出要加快设立新型金融机构;在此背景下,度量风险,有效防范风险,进而促进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为当地经济转型升级助力,具有现实意义。故本文选择山西地区15家村镇银行为研究对象,考察其利率定价能力,定量分析其利率敏感性缺口,并进行压力测试,以期找出存在问题,有效提升村镇银行应对利率常态波动能力。

利率定价能力

整体情况

山西村镇银行实践起步于2008年,截至2016年2月末,共计开业50家,另有13家处于筹建过程中。就63家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来看,绝大部分为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仅有1家由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且省内城商行和农商行占比高达90%;就设立地域来看,全面覆盖了省内11个地级市,且在晋北、晋中、晋南地区分布较为均匀;就经营情况来看,山西村镇银行的资产总额为195.08亿元,负债总额为186亿元,实现税后利润5.16亿元,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13%。

利率实施特点

存款利率历来是村镇银行的揽储利器,在存款利率上浮上限没有放开前,通常的做法是“一浮到顶”。2015年10月24日存款利率完全放开后,村镇银行的存款利率报价并没有太大波动,以一年期存款利率为例,大部分机构报价在1.95%,上浮比例仅为30%,但在实际执行中,各家都有赠送、返现等其他形式的利率上浮,最终实际折算的上浮比例大都能达到50%到80%之间,各家银行略有不同,且会根据客户存款额度波动。

贷款利率管制放开较早,经过两年多的运作,村镇银行已逐渐摸索出一套做法,目前来看,主要是以上浮利率贷款为主,而且上浮比例偏高。据调查,截至2015年9月末,山西村镇银行的加权平均利率为14.66%,其中6个月以内、6个月到1年、1到3年、3到5年的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14.99%、14.82%、12.44%、6.54%。

利率定价能力

村镇银行组织机构相对简单,基本都没有设立单独的利率定价部门,仅有个别机构设专人管理利率。利率定价方法也较为粗放,未能建立电子化定价系统作为技术支撑。存款利率定价多是观察同区域类似机构,在此基础上采取灵活方式以稳定存款,进而抢占市场份额,没有基于科学计算,随意性成分多。贷款利率定价大都根据主发起行模式,采用基准利率加点定价法,也有个别机构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但核算方法较为简单,仅是根据往年经营成本及各项费用支出,再考虑一些因素后的粗略预测。

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

利率敏感性缺口模型

对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进行定量分析的方法有多种,鉴于村镇银行的实际情况及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择利率敏感性缺口模型,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进行利率风险分析的主要模型。

利率敏感性缺口(RSG)模型是利用商业银行利率敏感性资产(RSA)与利率敏感性负债(RSL)之差来分析其利率风险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与负债指的是商业银行一定期限内到期或即将重新定价的资产与负债。如果该差额大于零,即存在正缺口,小于零,即存在负缺口。缺口的存在,会在市场利率变动时,影响商业银行的净利息收入,所以商业银行会根据对市场利率的预测情况,主动调整利率敏感性缺口,以规避风险直至获取利润。对村镇银行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考察,可以了解其现阶段的利率风险水平。

利率敏感性缺口是一个绝对值,可从其引申出利率敏感性比率、利率敏感性比率偏离度、缺口率等指标。其中的利率敏感性偏离度是利率敏感性资产与利率敏感性负债之比与1的差值,该指标绝对值越小,说明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越小。

山西村镇银行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

本文选择山西15家村镇银行对其利率敏感性缺口及偏离度进行调研。这15家村镇银行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覆盖了全省11个地级市;二是开业时间均在一年以上;三是其主发起行具有多样性,即根据全省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性质的不同及其构成比例,选择了6家省内城商行、6家省内农商行、2家省外城商行、1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主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为调查对象,这样可以保证调查结果对山西地区的代表性。

根据实际情况,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测算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利率敏感性负债主要测算村镇银行吸收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向中央银行借款;时间节点为2015年末;期限划分为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年至5年、5年以上四档。调查结果显示,15家村镇银行均没有发放5年以上期限的贷款,所以图表中没有显示该期限。经过测算,15家村镇银行的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比率偏离度数据见表

1、表2。

观察15家村镇银行的利率敏感性缺口发现,从总量上看,只有一家保持了负缺口,其他14家都是正缺口,考虑到现阶段利率处在一个下行通道,从利率敏感性缺口角度来说,商业银行应保持负缺口,这样才能在利率进一步下调时,降低净利息收入变动所受到的负面冲击甚至获利,而大部分村镇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显然不符合要求。再看保持正缺口的14家村镇银行利率敏感性偏离度,只有2家超过1,其他的偏离度均低于1,且大部分低于0.3,说明其虽然缺口性质不符,但偏离度不大,整体利率风险较小,在遭受利率下降风险时损失不致太大。

就3个月内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而言,15家调查对象中有4家银行保持了负缺口,其中3家为省外城市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主发起设立的,说明其在超短期内能够有效防范利率下降带来的风险,但是有4家省内机构(2家城市商业银行、2家农村商业银行)主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不仅为正缺口,而且利率敏感性偏离度超过了1,甚至有1家达到了7以上,这说明短期内如遇利率下降,这些银行将遭受巨大损失。再看3个月至1年期的利率敏感性缺口,省内机构主发起设立的3家村镇银行满足负缺口,其他9家虽为正缺口,但偏离度均在1以内,问题不大,省外一家城商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发起的村镇银行有2家正缺口且偏离度大于1。就中长期而言,由于调查对象均没有超过5年的利率敏感性资产负债,故本文就其1到5年期的资产负债来讨论,15家村镇银行中有13家保持负缺口,保持正缺口的2家,偏离度也相当低,说明村镇银行的中长期利率风险管理能力较强。

利率敏感性压力测试

压力测试是在假定商业银行受到小概率事件冲击时,通过测度其盈利能力等方面受到的影响,来判定其脆弱性,辨析其抗风险能力,并进而提出一些改进措施的,分为敏感性测试和情景测试。本文在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基础上,对以上15家村镇银行由于持有1年内将到期或重新定价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与负债,在遭遇利率调整时,净利息收入所受到的冲击进行测试。其中3个月

表3 压力测试结果 单位:万元以内、3个月到1年的利率敏感性资产负债分别假定其在该时间段的中点重新定价。

鉴于我国自2012年以来一直处于降息通道上,所以本文假定存贷款基准利率仍会进一步下调,再考虑到存款利率完全放开后,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有调高存款利率的倾向,所以压力情景设定为存贷款利率的不对称下降。

15家村镇银行净利息收入都会受到负向冲击,并且伴随利率下调幅度、基差的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净利息收入受到的不利影响逐步增大,详见表3。

结论与建议

对15家基层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的调查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第一,村镇银行并没有充分意识到利率市场化基本完成给自身带来的巨大机遇与挑战,没能对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管理意愿和积极的应对措施。第二,村镇银行的利率定价能力较弱,存贷款利率确定均缺乏科学计算与相关技术手段支撑。第三,大部分村镇银行的利率敏感性缺口为正,且利率敏感性偏离度较低,说明其现阶段利率风险较小、可控。第四,压力测试表明,在利率下降通道,村镇银行采取的抬高存款利率以“争存揽储”的生存及竞争手段,对其净利息收入的负向冲击很大,如不能对其合理评估、适当运用及管控,将给村镇银行的生存带来危机。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村镇银行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应对:一是充分重视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把利率风险管控提升到有关自身生死存亡高度来认识。二是加强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重视数据收集与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切实提升自身利率定价能力。三是积极推行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由于该方法容易掌握且数据收集不存在难题,非常适合村镇银行推广。当然前提是加强自身对利率走势的研判,在此基础上确定缺口方向与额度,并据以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与期限。四是实行差异化经营策略,找准自身定位,通过为目标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增加客户黏性,形成自身核心竞争力,逐步减少单纯依靠上调存款利率吸储情况的发生。

(本文得到山西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山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研究[2013041065-05]支持)

银行风险范文第4篇

根据队伍的现状,邮储银行xx市支行确定内部风险的防控重点和方向,确定培训对象和内容,制定和落实好培训计划,积极引进商业银行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改善员工的知识和专业结构,全面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使其逐步适应邮储银行的发展需要。此次刘行长的讲话,深入浅出,着眼全局又注重于局部,使我们广大员工从思想觉悟和行为意识上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认真总结,我们主要采取了并需要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措施: 1.加强领导。

内部风险防控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网点自主内部控制功能的提升,把推进内部风险防控作为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客户满意度,提高网点的营销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乃至撬动全行内部安全意识,实现工作目标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作为对内部风险防控的内容、步骤、目标和要求都进行明确,为降低内部防控风险提供科学依据。 2.坚持原则。

坚持优化布控、提高效益原则。本着“稳定内部风险结构”的思路,合理调整内部安全意识,提高网点的创效能力。根据不同的区域和经济条件,加强对基础网点和自助网点的安全风险进行建设,各部门要对自身的安全问题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和评价考核, 对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以确保内部风险控制的质量和效果,通过网点形象建设工作促进网点全方位功能的提升。。 3.建立机制。

控制银行内部风险是为了更好的为客户提供服务,增加产品销售,但如果不重视内控制度建设、规章制度的落实和风险理念的教育,甚至以牺牲风险来增加服务的便利性,则有可能导致转型的失败。因此,加强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和风险意识,狠抓制度落实和按章操作,建立先进的风险控制文化和合规文化,督促网点整改,巩固风险安全检查效果。 4.完善措施。

通过专业的合规风险教育去进行企业改革,用统一的标准,规范网点的营销模式,实现服务标准化和客户体验的一致性,以提高产品销售能力,提升客户满意度。从而提高网点内部控制的全面转型,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

银行风险范文第5篇

一、声誉风险应急处置组织体系

(一)组织体系

市行成立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马 骙

副组长:庄丽敏 乔顺清 胡立新 王爱荣 田志伟 成 员:市行各部门主任

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综合管理部。

主 任:褚卫东

成 员:周 勇 刘冠军 李志强 杨艳丽 郑 涛

王会平 任建新 王宜庆 王朝晖 吴雪红

除上述成员外,在危机处置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增成员组成。

各单位要按此要求建立本单位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职责为:全面负责本单位声誉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对声誉风险事件进行危机研判,明确应对策略,做好媒体维护、舆情监测和整改报备等工作。

1

(二)处置原则

声誉风险防范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对于客户投诉、法律诉讼、案件等潜在声誉风险,要认真梳理研判,严格做好源头风险控制,把握主动。

2.属地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一旦发生声誉风险事件,当事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市行协同指导下,将声誉风险事件化解在当地。

3.第一时间报告原则:发生声誉风险事件或存在明显隐患时,当事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4.口径一致原则:统一应对媒体口径,未经市行综合管理部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发布信息。

5.严守底线原则:努力通过多种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媒体对涉及我行的负面新闻不报道、不扩散,坚决避免较大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发生。

二、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声誉风险事件防控必须常抓不懈,按照“事前全面预防”、“事中有效控制”和“事后消除影响”三个阶段建立声誉风险防控和应对机制。

第一阶段——事前全面预防

事前全面预防,是指媒体尚未介入前发生客户投诉或突发事件,全面做好预防工作,目标是解决或化解问题,避免媒体

2 介入。

第一步:发生客户投诉或突发事件时,员工应对当事人做好安抚工作,并迅速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二步:单位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亲自或安排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到达现场,坐阵指挥。并视事件大小向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第三步:在应对客户投诉或突发事件中,事发单位必要时应立即成立应急指挥小组,调查情况,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好应急处理措施。

第四步:协商解决问题,取得当事人的理解支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第五步:如问题未能及时解决,当事人有向媒体投诉倾向时,应进一步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并向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寻求上级帮助指导解决。

第六步:按照本单位职责权限与客户协商解决方式,超过本单位权限的要向上级请示后给予客户答复。必要时应根据事件大小,准备应答口径等资料,报上级或主管部门审核。

第七步:密切跟踪事件进展情况,视情况按照应答口径与当地主流媒体或记者站做好前期沟通,避免媒体介入。

事后应在10日内向上级或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事件的处理情况。

注意事项:

一是尽可能事前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事发单位

3 面对客户投诉或突发事件要进行声誉风险评估,在职责或制度许可范围内,满足当事人需要或解决问题;超出本单位职责或制度范围之外的,应立即向上级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倾向性意见。接待人员不得给予当事人不负责任的解释或许诺,避免引起误解、激化矛盾,甚至引发更大问题。

二是把握沟通技巧,态度诚恳可信。当事人有不满情绪时,应耐心及时了解问题发生原因。对全部或部分属于我行责任的,应向其表示歉意,做好沟通解释,化解不满情绪,并与其协商尽快解决。如不属于我行责任的,应向其说明具体情况,表明我行立场,与其商讨解决方法。接待人员必须热情、诚恳,较为熟悉相关政策或情况,能够积极主动做好沟通,推进问题解决。

三是做好场所选择,营造良好氛围。与客户存在较大纠纷需要深入沟通时,应将客户引导至会客室或相对独立的地方进行沟通交流,避免与其在公共营业场所反复沟通影响其他客户,对我行产生不利影响。

四是加强整体联动,主动消除隐患。对客户投诉具有一定代表性或涉及面的业务,应迅速与业务部门联系,由业务部门对此类业务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包括解答口径、客户应对、解决指导措施等。在处理中要特别注意与客户单独接触协商解决,防止客户相互串联等增加解决问题难度。

第二阶段——事中有效控制

事中有效控制,是指媒体介入采访但负面舆情尚未见诸媒

4 体时,予以积极有效控制,目标是杜绝负面舆情见诸媒体(包括报纸、网站、微博、论坛等)。

第一步:如有媒体介入客户投诉或到我行了解一些突发事件时,事发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第二步: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迅速了解情况,主动进行应对。市行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研判,做出应对决策,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步:根据危机事件程度及媒体级别,市行向省行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告。

第四步:制定应答口径,报省行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第五步:指定专人接待媒体,严格按照审核确定的应答口径进行媒体应对。未经批准,严禁带领媒体人员参观相关场所或为其提供、查阅我行内部资料。

第六步:妥善处理引发媒体采访的事件,尽可能获取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当事件妥善解决时,应和当事人一起与前来采访的媒体进行沟通,表明事件已经妥善解决,说明情况并申请撤销投诉,协调媒体不要介入。

第七步:如引发媒体采访的事件暂时未能有效解决,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市行综合管理部报告,并继续与媒体进行深入沟通,避免负面舆情见诸媒体。同时做好与当事人联系,防止其通过微博、论坛等渠道散布有关我行负面舆情。

5 第八步:进行舆情监测,安排专人24小时开展全范围舆情监测搜索,及时报告舆情动向。

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在15日内向上级或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注意事项:

一是做好媒体日常关系维护。利用联谊活动、业务合作、高层沟通等形式,与媒体保持畅通,做到协调有力,响应及时。

二是严格遵守新闻纪律。

(1)未经市行综合管理部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员工”或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的名义接受媒体采访。

(2)面对突然到访的媒体,我行员工要做到有礼有节,热情诚恳,言行得当,要迅速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市行综合管理部报告,按照要求引导媒体人员到指定地方进行接待,不能避而不见、拒之门外,或采取对抗态度,激化矛盾。严禁在工作场所以个人名义接受媒体采访。

(3)经市行授权接受媒体采访的人员,应谨慎对待媒体采访。事前明确应对口径,并严格按照拟定的应答口径进行答复。对媒体超出范围的其他采访内容严禁随意表态或发表个人意见。接受媒体采访后形成的采访稿件,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力争做到在对外发布前经我行审核。

三是高度关注微信、微博、论坛等新兴媒体。与当事人进行诚恳沟通,表达我行积极推进问题解决的诚意,防止其私下

6 通过微信、微博或论坛发帖并转发。

四是明确报告路径。属于本地媒体介入的,事发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行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市行立即进行协调避免媒体介入,同时向省分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属于省级以上媒体介入的,市行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在第一时间向省分行办公室和对应条线负责人双线报告。

第三阶段——事后消除影响

事后消除影响,是指负面舆情见诸媒体以后,进行控制或消除不良影响,目标是开展危机应对公关,坚决防止扩散成为较大或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第一步:若负面舆情见诸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事发单位要迅速辨明舆情事件是否属实,加强舆情监测,并在第一时间向市行综合管理部报告情况,市行综合管理部要在第一时间向省行办公室报告舆情动态。若舆情事件属实,事发单位应立即联系当事人,做好当事人安抚工作,争取尽快取得谅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加强与媒体联系,获得媒体理解,力争最早编发解决问题的后续报道,消除不良影响。若舆情事件失实,事发单位应迅速与发稿媒体取得联系,指明失实的地方,提供全部与事实有关的资料,表明立场,要求撤稿或予以澄清。编发的后续报道或澄清报道须经省分行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出。

第二步:若负面舆情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等新兴媒体发布,事发单位应力争在4个小时内找到发帖人,进行沟通,争

7 取删帖。若发帖人同时转发相关媒体,事发单位应同时与对应媒体联络,做好公关协调,确保其不转发和关注。

第三步:与省内或本地其他知名网络媒体进行联络沟通,争取不被转载;如已被转载,要迅速进行协调,力争第一时间删除,从源头上控制扩散。

第四步:若舆情扩散至全国各大媒体、网络和微博,有可能成为重大声誉危机事件,应迅速通过省行向总行报告危机事件情况和舆情动态。同时,在总行、省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是在最短时间内编发正式应答口径,二是组织新闻发布、协调总行官方微博发布等进行应对,三是开通机构微博账号、组织网评队伍等对各大网站、微博负面舆情进行正面评论引导,四是通过源头媒体发布后续澄清报道,全面做好危机应对。

第五步:事件平息以后,当事单位要认真总结声誉风险事件诱因,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查找根源,做好辖内机构与员工的风险提示,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在30日内形成声誉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报告,报送上级或主管部门。

注意事项:

一是危机应对要迅速。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姿态主动、决策快速、行动果断、措施到位,一般应在出现负面舆情4小时之内落实一切危机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

二是应答口径要一致。需要对外公布的信息,要做到当事

8 单位、市行、省行口径一致,一般只应有一个发言人对外发布,避免产生无端猜疑导致负面舆情蔓延。

三、事件追责和整改

(一)职责归口管理。对于媒体介入、外部职能单位人员到我行了解情况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单位必须向市行综合管理部报告,由综合管理部对接待安排提出意见或予以指导。事发单位对外提供材料必须报市行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方可发出。

(二)严格责任追究。发生声誉风险事件时,要按照预案流程进行上报,主要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不得有意回避推诿。对声誉风险事件知情不报、急情缓报,引发负面影响的,将按照事态大小、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进行全面评估,对当事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根据《中国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我行重大事项管理规定严肃问责。

(三)强化问题整改。针对事件发生暴露出来的问题,事发单位和市行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举一反三,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并要求各相关单位逐项予以落实,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银行风险范文第6篇

(一)卡片管理环节

1、空白银行卡是否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管理和领用是否符合手续,有无造成空白卡丢失或被盗。

2、制成卡是否按有价单证管理,有无在保管和领用环节丢失、被盗,或被他人制作伪卡而盗用资金;空白或制成的测试卡是否进行登记管理,是否造成测试卡丢失或被盗。

3、废卡是否按规定登记入帐,是否及时上缴销毁;对上缴作废的银行卡是否及时处理,或被内部人员截留重新写磁使用而盗用资金。

4、制卡文件、信息是否妥善保管,是否对外泄露,或被他人利用制作伪卡。

5、对吞卡是否及时处理,或被内部人员截留修改密码后盗用资金。

(二)发卡管理环节

1、是否对申请人资料真实性、手续完善性严格审核,调查是否失实,致使他人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卡。

2、银行卡工作人员是否冒用他人身份,以虚假资料办卡。

3、银行卡管理员是否盗用或私自修改客户资料,以客户身份办理银行卡或附属卡。

4、是否人为提高申请人信用等级,擅自扩大授信额度。

5、在交付银行卡环节中,是否将应交给客户的银行卡截留,或以调包的手段欺骗客户,把借记卡当作信用卡交给客户。

6、惠农卡的交接手续是否严谨。是否确认为本人领取。

(三)银行卡密码管理环节

1、向客户交付银行卡时,是否及时提醒其更换初始密码,以及告知密码安全的重要性。

2、是否按规定办理银行卡密码重置。

3、严防不法分子在ATM或网络上连续探测客户银行卡密码。

4、严防不法分子制作假银行网站,通过互联网骗取客户的银行卡帐号及密码。

5、批量开卡是否按程序办理,批量发卡过程中各行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在缺省密码设置上设置为6个1,严禁采用批量激活。

(四)信用卡透支管理环节

对透支行为未进行有效监控,导致持卡人恶意透支。

(五)商户收单业务环节

1、是否严格执行商户准入标准,严禁发展不合规商户。

2、特约商户签约与开立是否符合规定。

3、商户档案是否健全。

4、商户的培训和回访是否及时。

5、是否做到对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控和预警。

6、是否建立有效的商户退出机制。

(六)国际卡收单业务环节

1、持卡人欺诈风险

(1)持卡人使用伪卡和假冒卡进行欺诈交易产生的风险。

(2)持卡人利用某些收单行经验缺乏、对收单规则的不熟悉,以及在商户管理上的漏洞,在实际交易发生后,又对这些按规定视为伪卡的交易进行拒付,从而产生的风险。

2、特约商户欺诈风险

(1)特约商户的收银员乘持卡人不注意时重复压卡,并对不存在的交易进行请款,造成持卡人和发卡行拒付,形成欺诈风险;商户和犯罪集团勾结,利用伪卡或假冒卡进行虚假交易请款,从而产生的风险。

(2)娱乐行业、经营场所不固定的一些高风险商户在营业中强迫持卡人进行在超消费金额的单据上进行签字,从而产生的风险。

3、发卡行拒付风险

发卡行利用新收单行对规则的不熟悉,故意试探对新收单行上送的交易提出拒付,产生潜在风险。

二、防控措施

(一)卡片管理环节防控措施

1、空白卡(含空白测试卡)应视同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指定专人保管。卡片的领取、保管、发放等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领运银行卡视同现金押运,须专车双人负责。

2、制成卡、已制成的测试卡应视同有价单证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已制成的测试卡测试完毕后立即收回。

3、过期、挂失作废、毁损以及制作过程中作废的卡片,须认真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注明日期,将作废的卡片打洞或剪角,破坏磁条,入库保管,集中统一销毁。

4、及时删除制卡信息、文件,严禁备份、泄露。

5、对自助设备吞入的卡片,必须认真登记吞卡登记簿,并按吞卡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6、惠农卡的交接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登记簿,确保惠农卡发放到申请人本人手中。

(二)发卡管理环节防控措施

1、对准贷记卡、贷记卡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内容的完整性及客户签名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利用公安部门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中间业务平台等查询核对申请人身份、信用状况、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并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确定有效担保及担保方式。对申请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必须对申请人和保证人身份进行实地核实,认真审核其资信状况,申请人、保证人签字应有银行工作人员在场。

2、对准贷记卡、贷记卡,发卡行应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如实、准确地进行信用等级评价,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管理的要求,合理确定信用额度,对持卡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定期复查,并根据持卡人及担保人资信变化的情况,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及时调整信用额度。

3、申领单位准贷记卡和贷记卡商务卡的,必须提供当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立证明材料,且在发卡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指定、更换和注销。持卡人用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申领单位负责。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等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持卡人的书面指定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对个人金穗借记卡,按照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要求,利用公安部门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认真审核客户的身份证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并亲笔签名。

5、办理金穗借记卡单位卡申领业务时,应要求申领单位填写金穗借记卡申请表,并提供当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立证明材料、单位相关文件材料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持卡人的书面指定材料等。单位卡持卡人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指定或变更,持卡人用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申领单位负责。

6、对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要专人保管,严格保密,防止泄漏客户资料、信息。

7、交付信用卡时,对准贷记卡,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持密码封到发卡行柜台领取信用卡,并记载其身份证件号码,由持卡签字;对贷记卡,由总行直接寄送申请人。

8、交付信用卡时,银行工作人员要提醒客户在银行卡背面签名,引导商户收银员认真核对签名。

9、按规定定期向持卡人提供账户信用卡对账单。

(三)银行卡密码管理环节防控措施

1、客户申请银行卡时,银行工作人员必须提醒持卡人,密码是银行卡交易的唯一安全保障,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切勿向他人泄漏。

2、发卡行在办理银行卡密码挂失、重置业务时,应要求持卡人填写挂失申请书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不受理委托代理密码挂失和委托代理密码重置业务。

3、借记卡持卡人凭密码进行交易时,如一日内在各种交易渠道连续三次输入密码不正确,发卡行应立即锁定借记卡账户。持卡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行申请解除锁定,重新开通账户。

4、向客户宣传和提供农业银行正确的网站名称及网址,发现假银行网站,应立即向上级行和公安部门报案。

5、批量发卡过程中各行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在缺省密码设置上设置为6个1,批量发的卡必须由持卡人本人激活。

(四)信用卡透支环节防控措施

1、发卡行要对持卡人使用准贷记卡、贷记卡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根据持卡人账户变动情况分析持卡人用卡习惯,了解资信情况的变化,判断是否有恶意透支倾向。

2、建立透支分析制度,每日打印新发生的透支清单,每月打印全部透支清单,建立透支台账,对透支户逐户分析及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不正常的交易或不正当的操作。

3、掌握持卡人账户变化情况及履行信用情况,及时调整信用额度,较少风险隐患。

(五)商户收单业务环节防控措施

1、收单行应调查了解目标商户的经营范围和经营状况,对商户的交易量、发展前景等做详细的市场调研,选择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的商户作为发展对象,尽可能多地发展商业信誉良好、能提供多层次服务的高质量有效特约商户。

应禁止发展的商户:

(1)非法设立的商户;

(2)从事赌博、色情、毒品、军火等非法经营的商户;

(3)涉嫌违规套现、非法洗钱或隐瞒实际经营业态,故意套用其他行业分类代码的商户;

(4)被中国银联、国际信用卡组织列入禁止发展名单的商户。

2、特约商户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后,收单行与其分别签订《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业务协议书》和《POS机具租赁/使用协议》,要求特约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外卡收单商户应与其签定完全追索协议书。

3、二级分行集中保管特约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业务协议书》、《POS机具租赁/使用协议》等商户开办资料,并建立商户资料库,做好全行特约商户的档案管理工作。

4、商户培训和回访:

对新发展的特约商户以及原有收银员发生变动的商户,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确认其能够正确操作后方可允许其开办业务。商户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机具的基本使用方法和简单的故障排除方法; (2)可接受的银行卡交易类型及操作流程;

(3)银行卡的基本知识、银行卡的识别及相关的银行卡风险防范;

(4)验卡、验证的基本知识及相关业务流程;

(5)各种凭证的正确使用方法。

特约商户维护人员应定期(每月不少于两次)对所辖商户进行巡检。巡检内容包括:

(1)了解商户刷卡交易情况,帮助商户解决业务受理中存在的问题;

(2)对POS机具、通讯线路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确保交易正常运行。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先为商户安装备用POS机具,故障机具带回修理;

(3)对特约商户的刷卡交易进行风险检查。

5、应用POS监控分析系统(要求每日查看),对可疑交易进行风险监控和预警,同时收单行要按时走访自身所拓展的特约商户,发现套现交易、分单交易及可疑大额交易及时上报处理。

6、特约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单行可以书面通知特约商户解除协议,收回POS机具, 并保留对风险或损失的追索权:

(1)特约商户工作人员在本商户的POS上频繁交易的;

(2)多次出现异常交易,经收单行指正却拒不整改的;

(3)有套现行为、欺诈行为的;

(4)多次无故拒绝受理银行卡的;

(5)多次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收单行查询的;

(6)经营困难或即将破产的;

(7)三个月内未发生银行卡交易的。

(六)国际卡收单业务环节防控措施

1、收单行要做好特约商户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特约商户能够正确操作EDC,不断提高辨别假卡、伪卡的识别能力。

2、总行对国际卡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风险交易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到分行及收单行。收单行应配合分行对有关风险交易进行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情况反馈分行。分行有权对有风险的特约商户或交易采取限制交易或禁止交易直至关闭特约商户等措施。

3、分行对特约商户出现的可疑、异常交易等应暂停划拨资金,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上报总行;对于涉嫌参与欺诈的特约商户,分行将停止划拨资金,收单行要协助追讨已经划拨的资金。

4、对于风险较高、容易发生欺诈交易的特约商户,收单行应与商户签订补充协议,采取延迟资金划拨时间、定期上门收取交易单据等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

5、对于发生虚假申请、侧录、套现、洗单、恶意倒闭等严重风险行为或出现严重欺诈交易的特约商户,分行将终止其交易,收单行可采取撤除机具等必要的限制措施以减少风险,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及造成损失的情况,追究特约商户的相关责任。

6、收单行应及时向总、分行上报国际卡收单业务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信息;收单行对各发卡机构、中国银联等单位提交的商户风险协查报告应积极配合分行,共同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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