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论文范文

2023-09-16

股票交易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证券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为了引导和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作,必须建立和完善证券税制,制定科学的证券税法。证券交易税法作为在证券交易中产生的一种税法制度,对于规范证券市场、增加财政收入、实现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构建;证劵税法;必要性

文献标识码:A

1993年,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就对证券交易税的开设进行了研究和论证,并初步描绘了证券交易税的基本框架。鉴于当时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试点阶段,市场规模小,交易品种单一,证券市场的法律规范及监管机制均不够完善,开征证券交易税的条件和时机还不成熟;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为了便于衔接,开征证券交易税拟缓一步出台。”我国目前采取的是以股票交易印花税替代证券交易税的作法,但是股票交易印花税本身存在缺陷,当前,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已经开始实施,建立我国自己的证券交易税法己成当务之急。

1 现行股票交易印花税制的立法缺陷

由于我国现行股票交易印花税是采取依附现存税法征收的应急办法,尚未建立起独立的证券交易税法,目前采用的股票交易印花税代替证券交易税的作法,缺少充分的法规依据,其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1 与相关立法不协调

对股票交易额征收印花税的规定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确定的,局于行政规章。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为行政法规,在效力层级上应高于有关部委颁布的行政规章,后者如与行政法规抵触,应无效。从税率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税率为比例税率万分之五,我国现行的股票交易印花税双向0.3%的税率显然高于这一规定。并且,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税种的开征和停征以及税率的确定,均由国务院决定,其他任何机关与个人都无权进行更改。、

1.2 实施效果不明显

按现行税收政策,我国目前只对二级市场上的个人股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而上市法人股、未上市的股票、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投资基金、期货等的交易都没有列人征税范围。这不仅影响了证券税收的调节面,也造成了“窄税基、重税负”的情况,使证券税收在个人投资中缺乏有效的调节作用。如我国对可流通个人股交易征收交易印花税,对法人股交易却没有相应的统一规定;对基金交易不征收印花税;对期货交易税也没有统一规定。这种税制设计的不合理导致了各种证券问利率结构的不合理,不利于对资金流向的正确引导。

1.3 立法目的不清晰

目前我同的股票交易印花税实际上被赋予了多种政策目标,某种程度上成了其他税种的替代品。例如当前的股票交易印花税除规定对买卖交易股票的行为征税外,还规定对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转让股票的行为也征收印花税;股票交易印花税还被赋予了调节市场投资者收人的作用,而这本属于证券资本利得税的职能范围。以单一的股票交易印花税替代证步京场的多种课税,甚至是财产税,既难以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又不利于税制建设。

2 证券交易税立法的必要性

2.1 证券交易税可以增加财政收入

尽管证券交易税税率很低,但由于交易量很大,税收收入是相当可观的。据美国学者针对美国证券市场的估计,如果对美国证券交易征收0.5%的证券交易税,第一个五年该税的收入就可高达577亿美元。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模、交易量的快速增大,股票交易印花税也呈迅猛递增之势,它是我国近年税收收入增长最快的一个税种。2010年全国股票交易印花税收入为55957.37亿元,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0.6%。

2.2 证券交易税可起到对证券市场的管理作用

证券交易税可以作为对抗证券价格过渡波动的一种强有力的武器,对证券交易的合理课税,能抑制证券市场的投机活动,促进资本市场的正常发展,间接达到保护真正投资者的目的。一般认为,证券市场上存在两种类型的交易者,即“噪音交易者”和“知情下注的交易者”。前者追随风潮和狂热,容易过渡反应。这种行为使证券价格极大地偏离其内在价值,对经济有害。由于市场中大量的价格波动来源于“噪音交易者”的行为,政府应该对其施加压力,而证券交易税通过提高证券交易成本,正可以降低交易者的交易活动。

2.3 证券交易税可以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

证券交易税可以依据交易行为与交易对象的不同,课以差别性证券交易税率,以增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充分吸收各方面的闲散资金,达到引导投资的目的。例如,对未上市的股票征收较高的税率,以鼓励股票公开上市。

2.4 证券交易税可以弥补我国目前证券税制的不足

完整的证券税制应包括证券交易税和证券资本利得税等一系列税收体系。由于我国股市不够健全,股民的心理承受能力还比较差,这种情况下,对股票交易所得征收所得税,对股市影响较大,不利于股市正常发育。同时,由于技术困难等原因,我国在短期内不宜开征证券资本利得税。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建立我国证券交易税法有助于弥补我国证券税收体系的不足。

3 结语

总之制定证券交易税法对于稳定证券交易税制,发挥证券交易税的功能,保障证券交易征收和管理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证券交易税法的建立势在必然。

参考文献

[1]张学森,张伟弟.证券法原理与实务[M].上海: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2]周海东.我国证券税制评价及思考[J].福建税务,2000,(03).

股票交易论文范文第2篇

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的辅导协议

____年__月

辅导协议

甲方: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为保证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简称“《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甲方特聘请乙方担任其辅导机构,并签订辅导协议如下: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的辅导机构,辅导期为一年,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算。乙方接受甲方上述委托,同意担任甲方的辅导机构。

二、为完成本协议项下的辅导工作,乙方应为甲方制订辅导计划。辅导计划包括辅导的目的、内容、方式、步骤和要求。

三、乙方辅导内容主要包括:

(一)甲方设立及其历次演变的合法性、有效性;

(二)甲方人事、财务、资产及供、产、销系统独立完整性;

(三)对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人代表)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四)建立健全甲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实现规范运行;

(五)依照甲方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其财务会计制度;

(六)建立健全甲方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有效运作;

(七)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八)规范甲方和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九)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

股份的股东持股变动情况是否合规。

四、乙方对甲方进行辅导时,应配置__名辅导人员,并授权其代表乙方从事辅导工作。

五、乙方向甲方陈述、承诺和保证如下:

(一)乙方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备主承销商资格的公司;

(二)乙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获得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三)乙方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地做好辅导工作;

(四)乙方为甲方配置的辅导人员系乙方正式从业人员,并均具备两年以上的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经验,其中至少有两人具有辅导两家以上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工作经验;

(五)从本协议生效日起,本协议对其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及不存在未了的或(尽其所知)有可能对它提起的且会影响它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之能力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

六、乙方在辅导工作中,应建立辅导工作底稿,并于每两个月向____省证券管理办公室报送一次《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报告》。

七、为保证辅导工作顺利进行,辅导期内,乙方指定的辅导人员有权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并视会议内容可列席相关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

八、乙方及其辅导人员对其在辅导过程中了解到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九、甲方同意就本次辅导向乙方支付辅导费用人民币____万元整,具体支付办法由双方另行商议确定。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一、本协议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签署,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关于终止《关于四川智能稀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辅导协议》的公告

四川智能稀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原因:

1、 鉴于我国股票公开发行由通道制变为推荐制等原因的影响。

2、 由于智能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渠道的转变,由先前计划的国内市场上市转 变为海外市场上市的渠道。

3、 由于协议本身辅导期已满,由双方协商根据公司先国外后国内的上市途径的需要,可在适当条件下再签定辅导协议。

一致同意终止双方于2003年9月26日签署的《关于四川智能稀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并于2005年4月12日签订了《辅导终止协议》。

股票交易论文范文第3篇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的风险分析

(一)企业未来盈利不确定性风险

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更具包容性。科创板允许未盈利企业发行上市,企业上市后可能面临仍无法盈利、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

(二)新技术失败风险及较高的经营风险

科创板企业具有一定特殊性,其所处行业和业务往往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技术迭代快、少数供应商等特点,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主营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三)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股的风险

科创板与主板、创业板发行制度上有较大不同在,科创板新股发行实行注册制。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把原来需要审核的有关指标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由投资者自行做出投资价值判断。如何有效识别与防范科创板投资风险,这对普通投资者来说是一个较大挑战。

(四)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因科创板企业的特殊性,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交易环节,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投资者如果追捧新股、盲目打新,将带来炒作和过度投机的问题。

(五)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

(六)差异化表决权风险

科创板制度允许上市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同股不同股权)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七)红筹企业风险

符合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在科创板上市。红筹企业在境外注册,可能采用协议控制架构,在信息披露、分红派息等方面可能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在差异。红筹公司注册地、境外上市地等地法律法规对当地投资者提供的保护, 可能与境内法律为境内投资者提供的保护存在差异。

(八)交易规则差异相关风险

投资者需关注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大宗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等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容易因操作失误带来损失。

二、科创板投资者保护措施分析

加强科创板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措施,是贯穿在科创板制度设计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针对科创板的特点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有如下安排。

(一)创新交易机制安排

1、引入价格申报范围限制。

科创板此次引入的“价格申报范围限制”,即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2、盘中临时停牌机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规定出现盘中异常波动,上交所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在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相当于对火热交易的“降温”提示。

3、市价订单设置了保护限价。

投资者下市价订单时必须同步输入保护限价,否则该笔订单无效。对市价订单设置限价保护主要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在市场流动性差的情况下,可以防范因市价订单带来的价格大幅波动,也为投资者控制下单成本提供了保护工具;二是有助于券商在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情形下,对市价订单作资金前端控制。

(二)建立了更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对投资者来说,提出了较高的准入门槛。对经营机构来说,要确保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格的投资者,对违反适当性管理要求的经营机构要严格追责。

(三)进一步强化了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与责任追究

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披露,包括未盈利情况、技术风险、特殊股权结构等相关事项。对发行人来说,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中介机构来说,要勤勉尽责、尽职调查,对专业业务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

(四)切实加强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

退市是会给投资者利益带来较大影响的。要加强退市过程的风险披露,让投资者及时、充分地了解退市风险,尽量减少损失。对主动退市的企业,要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要有2/3以上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通过。

(五)全方位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对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责。将违法主体失信记录,纳入国家信用平台,进行信用联合惩戒。

(六)促进纠纷化解,加强赔偿救济

通过调解、仲裁等多元机制,帮助投资者进行纠纷化解。通过先行赔付、责令购回等多种途径,使投资者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科创板的诉讼机制可以借鉴成熟市场的做法,即法院立案时取消证监会的前置处罚依据。此外,为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投资者诉讼的时效性,法院和证监会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针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的风险,报告建议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基金,强化包括上市公司董监高与相关人员等在内的违规主体的直接或连带赔偿责任,对违规的个人予以严厉惩罚,所有罚款进入投资者保护基金,用于补偿利益受损的投资者。

(七)加强投资者教育

科创板有许多重大的制度创新,要帮助投资者“明规则,识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市场还应着重培养投资者自我保护的意识以及索赔维权的概念。

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科创板在发行上市、定价、股票交易、退市等环节设计了一整套创新、包容性的制度。相对于主板市场, 创新的制度使投资者面临较大的风险, 投资者保护的意义更需要被强调。

关键词: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投资者保护,措施,分析

参考文献

[1] 王娴.科创板的包容性[J].中国金融, 2019 (09) :59-60.

股票交易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新证券法 注册制 影响

2019年12月下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修订的证券法在股票发行制度方面做了很多修改,主要整改了股票发行程序,包括将不再规定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企业的审查可由证交所进行,拓宽了股票注册发行的涵盖范围,明确了其操作步骤,还授权国家有关部门对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细则进行规定等。这次修订也为逐步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做好了各项准备。

一、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历程

股票市场运转的起点是股票的发行,而对股票发行的程序和要求则直接体现在发行制度上。因此,股票发行制度对于维护股票市场有条不紊地运行和保障投资者利益至关重要。我国股票市场一直在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着发行制度的更迭,从最初的审批制,发展到现在施行的核准制以及即将要实施的注册制,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股票发行审批制阶段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由国家在1993年4月正式发布,确定了审批制的实施。这种制度是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供求的详细情况,由监管机构规定每年发行股票的规模。确定规模后,经过层层分配,获得审批名额的企业向监管机构递交申请材料。审批成功后,方可上市。

(二)股票发行核准制阶段

1999年证券法的正式实施在法律上保证了核准制的地位。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3月17日宣布取消之前的审批制度,同时,正式施行股票发行核准制。核准制度不在规定股票发行规模,而是由审核委员会根据上市所需要的条件在进行审查的同时还要做实质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上市。直到今天,我国仍然在执行这种制度。

(三)股票发行注册制阶段

新证券法的实施时间定为2020年3月1日,新修订后的证券法在股票发行制度方面不再规定股票发行核准制,而是全面推行发行注册制。在此基础上,对股票发行制度进行了整体的修改和完善,包括简化、改善股票的发行条件,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取代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更新股票的发行程序和加强发行信息的披露等。

二、我国现行股票发行制度的弊端

从2001年至今,我国一直以核准制作为股票发行制度,旨在维护股票市场秩序符合市场要求的合理性。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对金融市场就会提出更高要求。因此,股票发行核准制度的弊端也越来越显著,这就使股票发行注册制度改革成为必然之选。核准制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行审核效率低下

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得以体现:第一,较长的发行审核时间,不可预测的审核期限,至少需两年及以上时间;第二,由于发行的审核结果是不确定的,企业通过审核的成功率难以预测。因此,在结果出来之前很难做下一步规划,企业的经营成本也会随之增加;第三,证监会除了审核《公司法》以外,还要审核其他实施的必要条件,而这些条件的数量之多、变化之大,令企业很难调整,从而降低效率。

(二)极易出现权力寻租、滋生腐败的现象

依靠行政力量进行监督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监管方式。由于证监会发审委垄断管制,许多企业为了通过上市审核,在寻租成本与上市后所获得的收益之间进行对比,如果后者收益大于前者,则很可能会导致权力寻租。因此,我国公司上市后经常出现盈利不分红、业绩变脸及高管辞职套现等现象,从而滋生腐败,对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三)对市场资源分配产生不利影响

在核准制下,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在控制着上市规模、进度和资源的同时,也掌控着审核证券公开发行的权限,从而使发行审核与上市审核在同一系统内。由于上市公司的供给被控制,从而导致通过审查的上市公司数量减少,出现审核效率低下,很多公司排队上市的现象,进而导致市场供求失衡和“三高”等问题。

(四)降低投资者做投资价值分析的激励作用,使投资者丧失独立判断能力

在核准制下,由于监管机构过多地对准备上市的公司做实质性内容的核查,且核查过程繁琐严格,导致投资者过分依赖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析,而不是自己调查、评估和判断,进而投资者越来越缺乏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判断的能力。

三、注册制的实施对我国股票市场的积极影响

注册制是证券发行申请人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公布与证券发行相关的全部信息和材料,并制作规范文本,递交证券发行监管机构审查,监管机构只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负责与否的一种制度。与核准制对比,其最明显的不同在于注册制下监管机构只对规范文本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及判断。注册制的实施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提升股票发行审核效率

注册制对准备上市公司的财务及盈利等方面的要求减少,在准备上市公司递交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的情况下,其上市融资的要求就会得到准许,使之前审核的繁琐程序得到简化,审核条件放宽。使企业的上市时间大大缩短,企业排队上市的现象将会得到较大改善,在降低审核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准备上市企业的成本,提高了整个上市审核过程的效率。

(二)有利于市场资源配置

在注册制实施的情况下,由于审核效率提升,审核条件及门槛降低,会给更多企业上市的机会,股票的供给将会大大增加,使之前供需不平衡的情况和“高定价、高市盈率和高超募”等问题得以改善。注册制的实施会让股票市场的退市机制得到完善,企业的进退由市场决定,使股票市场有进有出,让有潜力、有前景的企业受到投资者青睐,让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及已经破产的企业逐渐退市,实现良性循环。

(三)新股的溢价效应普遍降低,回归理性

核准制下的发行审核效率低下,供求失衡,新股的供给远远低于需求,从而巨大的需求促使新股发行出现高额溢价,加之政府把控发行定价,对市盈率有一定限制,从而新股发行会出现不合理的现象。首先会大幅上涨,一段时间过后又会大幅下跌,不利于股票市场的稳定。注册制下的发行审核效率提升,审核条件及门槛降低,新股上市流通数量会逐步增加,缓解供需平衡。同时,在定价机制取决于市场的情况下,投资者会根据市场的各种信息作审慎判断,致使新股的溢价效应普遍降低,回归理性,稳定股票市场。

(四)投资者的结构和价值判断力会得到改善

在我国现阶段的股票市场中,个人投资者所占比重高于机构投资者,而能为国家经济发展贡献绝对力量的股票市场应该是机构投资者占有较大比重。在注册制下,股票市场会涌入各种各样新的企业,这些企业遍布各行各业,非专业的投资者对企业的价值判断会变得更加困难,他们会寻找其他更为稳妥的途径进行投资。而机构投资者则不同,他们会利用自己拥有的便利条件,比个人投资者更好地掌握上市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从而做出更稳妥的投资决策。由于股票发行的审核责任不再由国家有关部门承担,股票上市主要由企业和市场为主导,投资的盈亏完全由投资者自己来承担,投资者结构往机构投资者的方向偏移,这将使投资者更少地依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增强自身对企业价值的判断能力。

四、总结

《证券法》的修订,适应我国金融体制发展的需要,使证券市场的根本制度得以完善,在很多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例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管控市场风险、提升上市企业层次和最为重要的深化证券市场改革等,体现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以国际成熟体制为目标,加强法治建设,逐渐提高市场化的导向。总体而言,新证券法的颁布,对我国注册制的平稳实施及与国际接轨具有前所未有的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贾立.股票发行核准制的制度缺陷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6(3):69-70.

[2]李曙光.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探讨[J].政法论坛,2015,33(3):3-13.

作者系渤海大学经济学院2019级金融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股票交易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股票价值 理论 模型 演化

我们买卖股票和买卖其他任何产品一样,都要知道其值多少钱,也就是说要了解其价值,只 有这样才能知道自己买卖股票是赚还是赔,那么,究竟如何计算股票的价值呢?

一、股票价值的理论和模型

一个企业既是过去投资积累起来的,也是为了盈利而建立起来的,因此,企业股票的价值就 是股票过去资产的净现值和未来自由现金流的贴现值之和。即:企业股票从开始投入到建立 再到未来存续期的价值的折现值。由此,可以推导出股票的价值模型。

V:股票的价值;N:股票过去资产的净现值;E:股票的自由现金流; R:股票的自由现金流年增长率;D:股票的年贴现率。

二、股票价值模型的指标判断

由上式可以看出,股票的价值决定于等式右边的指标。而这几个指标中,除了D以外,其他 三个指标N、E、R都要以扎实的财务分析做基础才能得出比较准确的数值。

1.关于股票过去资产的净现值(N)。对于这一指标,要将所有资产和负债的现值状况做一 评估,其差额即为净现值。比如,机器 的账面资产在1995年购买时为100万元,经过11年的折旧和耗损,其现值资产也许不到50万 元。再比如应收账款的账面值为100万元,真正能落实到的也许只有90万元。又比如无形资 产(如专利费),由于没有实体资产做支撑,在会计计算时一般应予剔除(无形资产的价值 应体现在自由现金流的增长能力上)。

在分析资产和负债时,许多资产的现值在大量地减值,而负债却是实实在在的负债,几乎不 能减少,甚至于银行贷款由于利息不断地增加,其负债也在逐渐地增加,只有土地等极少数 的资产在增值。因此,要特别注意过去资产的净现值与账面净资产的差距很大,许多时候过 去资产的净现值仅有账面净资产的一半左右。

2.关于股票的贴现率(D)。 第一,贴现率应为企业存续期间社会平均投资年收益率。这样,从长期看,才能体现资本的 时间价值。对于国际股市由于资本自由流动应以国际市场平均投资年收益率来计算,对于国 内股市由于资本不能自由流动应以国内市场平均投资年收益率来计算。 第二,贴现率至少应大于固定投资收益率,比如利率、长期国债的收益率,否则,投资者宁 愿投资无风险的固定收益资产。 第三,贴现率至少应大于企业的平均筹资成本率,只有企业的利润率大于筹资成本率才能达 到盈利的目的。 第四,贴现率可以采用投资者个人的预期年收益率,如果你想得到较高的年收益率或你以前 一贯的年收益率较高,则应取较高的贴现率,但也不能太高,因为长期看要取得非常高的收 益很难(一般的贴现率取值为9%,随利率等因素的变化应做相应的调整)。

3.关于自由现金流(E)。 自由现金流就是经营现金流减去资本性支出,也就是企业每年挣下的不需要投入就可正常运 转的可以分给股东的闲钱。自由现金流就是刚过去的一年内的自由现金流,但是有时也不能 以刚过去的一年的自由现金流作为计算基础。如果刚过去一年的自由现金流太大或太小,都 会 使计算的结果偏离实际,最好是将近三年的自由现金流做比较而得出一个合理的数值。自由 现金流(E)不能以经营、投资和筹资三者现金流之和来计算。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利润接近于 自由现金流,尤其是经营现金流大于利润时。

4.关于股票的自由现金流增长率(R)。(1)在判断自由现金流增长率时,只有你了解的企业 才可以做出判断,不了解的企业很难做出 判断。比如,制药企业的自由现金流很高,但如果你不了解制药行业状况,也不了解具体拟 分析的制药企业的状况,因此,你就无法判断其以后的自由现金流增长率。 (2)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如IT企业,由于这一行业的技术变化太快,很难对每一个具体企业 的 自由现金流增长率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对于这一行业的投资许多是由风险投资家去投资。 比如,风险投资家将几个有可能在以后技术领先的高科技企业全部锁定投资,这几个企业以 后会有技术领先的,也有技术落后的,用技术领先的盈利去弥补技术亏损的损失。但是对于 一般的股票投资者尽量少碰为好。 (3)由于自由现金流增长率是股票的长期自由现金流增长率,因此,企业的自由现金流必须 是 相对稳定的,也就是说抗风险能力要强。一般应有5到10年以上的稳定增长率。有独特品牌 优势的企业抗风险能力比较强。如可口可乐、茅台、五粮液等饮料和酒类企业就有独特的品 牌优势。 (4)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强要求企业的财务状况要好。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要低,一般最好不要 超 过50%。企业的净营运资产即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的值应较大(金融类企业除外)。如果 借款额大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及应收账款之和时,很明显,企业的经营严重依赖借款,企业 的财务状况值得怀疑。企业的毛利率要高(一般应超过15%),企业的利息费用保障倍数要 高(一般应超过3倍),这样,企业在市场不好的时候亏损的可能性就小。同时,一定要将本企业 的财务状况与同行的财务状况相比较。 (5)企业的自由现金流增长率的判断要更多地分析企业自身的因素,与企业相关性不大的因 素 不要过多地考虑。一流的股票分析家是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而不是将简单的问题复 杂化。比如,银行利率的调整,除了对金融类企业的影响较大外,对大多数真正优秀的企业 来说影响不大。 (6)一般投资于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5%~20%的企 业比较好。因为低于15%的平均收益率, 由于盈利较小,自由现金流也少。而大于20%的净资产收益率的企业很难连续10年、20年地 维持如此高的收益率。(7)一定要进行市场调查,绝不能只看报表,要从企业高管、客户、供 应商、批发商和竟争对手 了解情况。可以先少量买一点股票然后参加股东大会,也可以通过董事会秘书办电话了解情 况。尽量到企业实地考察一下,天天坐而论道空谈企业价值没有意义。

三、股票价值模型的进一步演化

由于股票在太长的期限内很难准确判断,所以,为了保守起见,经常将股票的存续期限定为 前10年和以后永续年二个期限,用二阶段模型计算。比如 D =9%

四、关于其他几个问题

(一)关于传统教科书中股票价值分析的三种方法

1.由公式我们可以得知,当n=0时,即企业破产时,V=N,也就是说,股票的价值等于资产 净现值,也就是等于企业的清算价值。这接近于教科书上的成本折现值评估企业价值法。当 然,成本折现值一般要比投入的整个成本低得多。

2.当t很大、R较大时,即企业的存续期很长,自由现金流增长率很高时,则:

当企业自由现金流保持稳定时,市盈率大于20倍的企业不值得投资,因为银行利率和许多债 券的固定收益率大于5%,也就是大于1/20,除非这个企业自由现金流不断增长或自身具有再 投资的扩张能力。

(三)关于股票的投资组合

许多人为了分散风险,于是投资不同类型的不同股票以降低风险。其实,如果对于自己的股 票有比较准确的分析,只投资几个自由现金流增长率高的股票即可,因为,自由现金流增长 率高的企业它的价值也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飞速增长。过多地投资许多股票,只会使自己投 资了许多不了解的股票和自由现金流增长率低的股票,从而整体上降低自己的收益,这也是 自信心不足的一种表现。

(四)关于套利

根据以上股票计算公式可以知道,对于稳定的自由现金流增长率较高的股票来说,随着时间 的推移,其价值在不断地增长,因此,没有什么比长期持有股票更好的选择了,尤其是企业 具有长期扩张能力现金流增长率稳定快速增长时更好(除非其自由现金流增长率从长期看 已经变坏)。但是,也并不是说不能套利,投资者对同一企业的现金流增长率的判断各不相 同,所得出的企业价值也就不同。况且,股票的价格受投资者的心理影响很大,即使价格脱 离价值,当大多数投资者仍然认为价格还会涨或跌并采取行动时价格就会涨或跌,尤其是许 多投资者按技术图形来操作时价格更会严重脱离价值。

其实,我们可以以企业的股票价值为标准,卖出价格超过价值的部分就是你的利润,如果买 入价格低于股票价值且卖出价格超过股票价值则你就会有超额利润。如何把握预期套利收益 率,每个投资者各不相同。比如,你预期套利收益率为40%,则你可以在低于计算价值的80% 时买入,在高于价值的120%时卖出。如果股票的价格高于价值的80%,则你永不买进,耐心 等待机会。如果你买入后,价格一直不能超过价值的120%,则永远持股(如果你选取的贴 现率太高,则要找一个价格低于计算价值的80%的股票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五)关于以成交量为判断依据的技术图形

现在,有许多人根据股票的成交量来判断企业的涨跌。笔者认为这愚蠢之极,谁也不知道股 票 哪一天会涨或跌,所谓的跟庄是跟不上的,你根本不知道成交量的放大是庄家还是散户,你 也不知道成交量的放大是吸收筹码还是出货。当股票突然大涨或突然大跌时,你也不知道是 庄家吸货还是出货。其实,以技术图形为判断依据的股票投资比赌博还危险。因 为公正赌博的盈利概率是50%,而庄家却凭借其雄厚的财力做支撑看着散户的牌出牌,庄家 只要资金链不断裂,其盈利的概率肯定大于50%,反过来说,就是散户盈利的概率肯定小于5 0%。当然,如果股票的价格明显低于其通过上述模型计算的价值,且成交量放大时,可以考 虑买进;如果股票的价格明显高于其通过上述模型计算的价值,且成交量放大时,可以考虑 卖出。

(六)关于股权治理结构

对于股票投资者来说,我们应该投资那些为投资者负责的股票。股本相对分散的民营企业更 能 够为投资者负责,而国有股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的上市公司不太让人放心。国有股处于绝对控 股地位的上市公司管理层更易操纵财务报表,也更不为股东负责。比如,一家国有控股的煤 炭上市企业,在煤炭价格低落时,企业本身没有什么盈利,投资者收益有限,当煤炭价格上 涨时,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提高自己的工资水平及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盈利仍然很少,这样 的企业投资价值其实不高。大多数时候,那些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利益一致的公司才是好公司 。

(七)关于证券市场的比较投资

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主要有股票、基金、银行存款、期货等。在投资证券市场时一定要进行 比较然后再投资,看哪一个的投资回报率高就投资哪一个品种。比如,如果利率为10%,则 许多股票的投资回报率很难稳定地超过10%,就应在银行存款上投资一部分。如果封闭式基 金的折价率为30%,且此封闭式基金投资的股票很好,就应在此封闭式基金上投资一部分。 如果没有什么好投资的,在牛市中也可以申购新股,等股票一上市就卖掉,如果再没有什么 好 投资的就应耐心持有现金等待机会。当然,你也可以投资证券市场以外的其他一些品种,如 风险投资、实业投资等,前提是你要熟悉风险投资和实业投资。

(八)关于股票投资的心理因素

前面说过,股票的价格受投资者的心理影响很大,即使价格脱离价值,当大多数投资者仍然 认为价格还会涨或跌并采取行动时价格就会涨或跌,而且许多投资者的心理变化很快,所以 大多数时间股票的价格是错误的价格。在股票投资时要耐心冷静,避免冲动,要敢于与众不 同,要顶住别人的嘲讽和指责。性格容易冲动的人最好不要搞股票投资,所谓性格决定命运 ,有些人在投资股票时便 由不得自己。

五、学习股票投资需要的基本知识

学习股票投资要了解四大基本知识,而且这些知识是需要在股票投资的实践中不断深刻体会 的。

1.要了解基本的会计知识,要能理解三个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 表),深刻体会几个重要会计指标的含义,如每股收益、每股自由现金流、毛利率、利息费 用保障倍数、资产负债比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2.要了解估值的基本方法,以前面自由现金流的模型为主,也可以以利润代替现金流的模 型计算结果做参考,但根本上应以前面自由现金流的模型为主。

3.要了解想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要通过对上市公司高管、供应商、批发商和终端客户的 访问调研来了解,要了解所在行业的情况,与本行业其他企业做比较。

4.要了解宏观经济政策,比如利率、流动性、行业调控措施等。

六、价值投资的理论体系

格雷厄姆、费雪、巴菲特、林奇、多尔西的理论是一脉相承的科学体系,巴菲特和林奇是 集大成者,也是操作高手。巴菲特和林奇的理论更完善,更切合实际。当然,我们还可以读 一些其他书开扩思维,如《赢家——华尔街顶级基金经理人》上海财经 大学出版社;《索罗斯——走在股市曲线前面的人》海南出版社。

(作者单位: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太原 030071)

(责编:小青)

股票交易论文范文第6篇

增持和回购可谓股价强心剂,但不能改善公司业绩,更可能引发利益输送、股价异动、内幕交易等新的后遗症

虽然目前上证指数已触及2000 点,但并非没有投资风险,投资者普遍缺乏信心,有其内在的理由。

股东增持和上市公司回购这一“救市”举措,并没有显示出市场期望的威力。

上证综指从8月以来一路下探,至1800点时,于9月18日获得包括央企、汇金增持,单边征收印花税等三大利好的支持,短暂地出现了两天井喷行情,之后又进入盘整下探的局势。

“十一”长假刚过,央行就宣布了重启中期票据,允许企业用中期票据募资来进行回购。然而,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整体沦陷,国内证券市场继续跌跌不休。从10月6日起,两市一路下滑,仅仅四个交易日,上证综指和深圳成份指数分别跌去一成市值,10月10日分别收盘于2000.57点和6385.35点。

在监管层的推动下,经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努力,市场现在已经实现了大股东增减持力量对比的逆转。

自今年8月至10月8日,共有94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和股东进行增持,增持股份数达9.73亿股;发生减持的上市公司为62家,减持股份数为5.71亿股。

增持和回购可谓强心剂,直接刺激交易,推高股价。几乎所有的被增持上市公司都出现了或长或短、或多或少的升势。不过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再轰轰烈烈的增持回购运动也无以抗拒大趋势。这种依靠增持实现的短暂上涨犹如昙花一现。

更重要的是,从长远来看,以央企为首的大股东增持行为,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公司业绩;与此同时,势必引发利益输送、股价异动、内幕交易等新的后遗症。

两种增持

10月6日,暂停近四个月的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市场重启;证监会也在筹备推出可交换债,两条措施都旨在进一步拓展大股东增持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融资渠道。市场人士透露说,这是有关监管部门为扩大上市公司回购资金来源而“游说”银行间市场的结果,甚至一定程度上不惜在此前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发展债券市场的“部门之争”中做出了让步。

今秋,中石油、中国电信、中国石化在内的诸多上市公司已纷纷公告,计划发行总规模约达1500亿元的公司债。然而由于交易所市场容量有限等因素,前述发债计划迟迟尚未在交易所市场履行。而由于交易所不同意上市公司到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一度造成了僵持局面。

在大盘下跌的背景下,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博弈力量发生了变化。结果之一是,央行力推的带有债券性质的中期票据被重新启动,今年夏天这一产品因监管部门的分歧一度被暂缓。此次重启的附加条件是,原本只可用于经营性活动的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可用于三大特殊用途,其中之一就是用于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另一方面,已计划在交易所市场发行200亿元公司债的中国电信等央企,再次回归银行间市场。

然而,银行间市场的一位管理层并不认同这一博弈结果会导致大规模的股票回购。在他看来,此时重启中期票据,更多是由于高层对当前经济运行情况的整体判断,不是仅仅着眼于给上市公司回购提供融资。“从逻辑上讲,企业融资肯定首先满足正常生产经营,使企业良好运行,否则若生产经营无法持续,回购股票也无法挽救股价下跌的狂澜。”

事实亦是如此,企业的态度远为务实。“当前企业比较一致的判断是明年经济形势比今年更困难,是否需要企业回购或者大股东增持,企业会根据发展战略、市场价值判断、现金流状况来理性决定。”一家大型央企财务总监告诉《财经》记者。

一位国资委人士也向《财经》记者指出,媒体上报道的“鼓励央企回购和大股东增持”,只是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一次公开场合的口头表述,并没有对央企正式下文。

这位人士还解释说,“鼓励”的意思并不是硬性行政要求,还要看企业自己的选择。目前,整个经济形势不乐观,进入了结构调整期以及“洗牌”期,央企应“过紧日子,捂紧钱袋子”。

“增持的自主权在企业自身。”这位人士强调说。

在一位券商分析人士看来,从长期看,国有资产减持应为主要方向,近期风行的大股东增持行为虽然有投资因素,但更多地在承担大企业被赋予的社会责任。

正因为如此,以央企为首的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增持行为涉及的资金规模、在总股份中所占比例都并不太大。

比如,以增持当日均价计算,中国石油控股股东共动用7.25亿元资金,排名首位,中国联通增持规模为2.57亿元,但其余重点央企的增持规模均不足亿元,汇金公司增持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三家公司股票合计动用资金也只有2500余万元而已。从增持股份占流通股的比例上来看,除中国石油占比达到1.5%,其他主要央企的增持幅度均不足0.5%。

对于那些在香港和内地两地上市的国企股而言,选择在哪个市场增持,事实上反映了其真实动机。目前港股的价格低于A股股价,截至10月9日收盘,港股与A股股价,中国银行为3.18港元和3.32元,中煤能源为5.39港元和8.91元,中国石油则为6.37港元和12.14元。

从纯粹央企运营的角度看,增持上市子公司股份,同样条件下,当然是成本越低越好。既然当前央企不能减持国有股,持有H股和A股的意义是一样的,目的都只剩下分红和投票,如果这个时候弃低而就高,回购已经变成了“政治任务”。

9月12日,中国国航(上海交易所代码:601111,香港交易所代码:00753,下称国航)发布公告称,中航集团即将在二级市场增持3.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以便稳定其不断下跌的股价。在这个利好消息的刺激下,国航股价开始飙升,在短短几天时间里,从最低的4.64元涨至6.09元,涨幅高达31.25%。

国航负责人9月25日接受央视采访时却表示,国航大股东将增持H股,并没有提及是否增持A股。

这番言论引发了市场巨大的反弹。至今,国航仍未正式公告相关的增持行为。

国航负责人的前述言论显然是在投石问路。10月9日国航A股收盘价为5.65元,H股价格为3.02港元。如果国航在A股增持这3.5亿股,将支付20亿元;若用来增持H股,需要的资金则大幅减少,约10亿港元。

尽管以中石油为首的央企选择了弃低就高的A股增持方案,但总体而言,这些个股的走势与大盘仍然平行,未能出现止跌回升的迹象。其中,中煤能源和中国远洋的股价跌幅更是超过大盘,在节后四个交易日中跌去四分之一的股价,10月9日分别报收于8.91元和11.32元。

面对新一轮跌势,大型央企以及中央汇金公司都没有再度出手,市场一度传言中石油还将入市增持,不过一直没有得到确认。

大势难违

上证综指从去年10月时超过6000点,跌至今年10月的2000点,根据Wind资讯统计,以2007年年报净利润,10月9日全部A股的静态市盈率为17.25倍,原先股价普遍过高的风险已经释放得比较充分。不过由于在下行通道中,上市公司业绩无法支撑股价进一步走高,甚至业绩下滑已成定局。

因此虽然目前点位很低,也并非没有投资风险。投资者普遍缺乏信心,有其内在的理由。

10月8日,两市首份三季报公布,再度给增持者泼了一盆冷水。

万向德农(上海交易所代码:600371)三季报显示,由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等原因,今年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6.96万元,同比下降96.02%,拖累前九个月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49.31%,总额为1835万元。

三季报报忧的公司为数众多。截至10月8日,共有630家A股公司公布三季度业绩预告,其中预计“首亏”的公司有64家,续亏的公司75家、预减的公司为65家,合计占比32%。

一家刚刚获得大股东增持的大型央企资金部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即使没有遭遇三季报披露高峰、再增加新的融资渠道,大规模增持和回购股票的情况也不大可能继续发生。

“在增持和回购股票的问题上,大型央企缺少的不是融资渠道而是投资动力。虽然目前估值水平已经较低,但由于前景并不明朗,贸然投资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他说。

对于央企或者汇金公司来说,如果增持一方面能够完成“政治任务”,同时又能够保证一定的收益,那当然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但现实情况是喜忧参半。

一方面,根据截至10月9日收盘价计算,中国联通和中国石油的大股东通过增持分别获得约1100万元和300万元的账面浮盈,但另一些增持者也已经录得规模不小的浮亏。

比如,汇金公司于9月23日增持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三家银行各200万股股票,以10月9日收盘价和9月23日均价计算,目前分别产生44万元、90万元和82万元的浮亏;同日增持中煤能源400万股的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浮亏更为严重。10月9日,中煤能源的收盘价为8.91元,与9月23日均价11.4元相比,下跌22%,浮亏达到1008万元。

如果发债增持股票,还有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恶果。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金融合伙人张羲淳认为,用借贷资金进行股权回购,或许是提高每股收益和股价的一种激进手段,因此,董事会应谨慎运筹以避免财务杠杆过高。

张羲淳表示,一些国际市场的回购增持案例值得中国公司镜鉴。比如,某些公司可能会处置部分资产协助购买自身股票,还有一些公司以负债来完成增持回购交易,由此可能导致交叉违约,甚至资不抵债。

一位券商分析师认为,相比部分资金充裕的大型央企,资金吃紧的公司占大多数。对于这类公司,在资金安排上应首先满足生产经营所需,如果有闲置资金,并且具备投资价值才会增持。如果连自身经营都存在问题,再号称应管理层要求增持股票,就不可避免存在别的动机。

“后遗症”浮现

由国有股东推动的增持,最终的获利者究竟是谁?

张羲淳强调,国际市场上,一些公司的增持和回购行为是基于有关公司的未披露内部信息进行的。为此,监管层应考虑建立关于信息披露的更高标准,便于出卖方可以完全理解公司的价值。

然而,为了配合鼓励回购的政策,监管层改变现行交易规则的做法,与上述原则恰恰背道而驰。

9月24日晚间,上海交易所为了扩大汇金和央企的增持时间段,特地修订了发布不到一个月的《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七条。

按照8月28日的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发布之前30日内不得增持,新的规定则将30日的时限调整为10日。

按照证监会在今年8月17日公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股东的自由增持,触及要约收购的,可由事前申请调整为事后申请。

在增持和回购的过程中,可以肯定会有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出现。“从30天缩短到10天,对谁有利?当然是掌握信息的人。” 一位券商宏观分析师表示,当前监管层为了让大股东增持,放松增持条件、时间限制、审批程序等等,结果是监管松懈,利益会更多流向大股东、内幕知情人士。

此外,在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新规中,一些具体措施也易赋予大股东操作股票价格更大的空间。

一位国际投资咨询人士质疑,“一些大盘股,真正流通A股只占总股本的3%或者5%,由于达到总股本的1%才需要公告,是不是意味着大股东即使收购了20%的流通股份比例,也不用公告?这会不会造成新一轮市场操纵?”

此外,在大股东增持、上市公司回购变成硬性任务后,也使得增持的目的发生了偏移,增持的结果是亏损还是盈利变得无关宏旨。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既然如此,假如内部人借增持的消息提前进货,增持时再出货以牟利,也变得更加隐蔽。

交易所有关人士介绍,早在十年前就有人提出上市公司回购市场化的建议,但当时未被采纳的主因,就是因为无法找到很好的办法来抑制相关上市公司高管的腐败问题。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9月18日的盘面。早盘时银行股还是下跌重灾区,午后银行股便突然发力,工行、中行等涨幅均超过2%;而到了晚间,普通中小股民才得知汇金将增持三大行股票的消息。消息的外泄是最简单、最低级的利益输送。中国证券市场多年以来以此低级手法,成就了一批又一批的股市赢家,直到今年证券内幕交易罪才得以进入《刑法》,未来执行过程中的调查取证仍然是一个难题。

10月9日晚间,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在发布的正式稿中,取消了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完成之日后的30日内不得公布或者实施现金分红方案”的规定。令人遗憾的是,这一条款的变化,显然令上市公司回购过程中的内幕交易更加方便,也更难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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