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弱势群体分析论文范文

2023-10-10

城市弱势群体分析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众筹出版作为一种新兴的出版模式,在数字化技术改变阅读需求、出版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当前,能够为传统出版业发展带来新的思路。众筹出版的优势体现在运作模式和流程具备核心、延伸与附加三个层次的功能。众筹出版的核心功能是作为出版融资平台,能够使出版真正与金融资本无缝对接;延伸功能是作为投资者消费前移和需求满足的平台,能够使出版产品的价值提升和体验增值;附加功能是作为出版价值决策平台,能够发挥群体智慧,使出版价值选择和决策实现“自组织”管理。

[关键词] 众筹出版 出版功能 金融融资 群体智慧

[Key words] Crowd-funding publishing Publishing fuctions Finance Group intelligence

1 我國出版产业的发展新要求与现实困境

当前,作为文化产业的基础产业和核心产业之一的出版产业发展面临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和引导出版产业的繁荣发展,从目前实施效果来看,出版结构调整粗具成效,传统出版数字化升级取得了一些成果,整个产业规模有所提升。但仍要看到,尽管国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企业不断尝试创新,我国出版产业仍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1.1 金融与出版有限对接

产业的繁荣发展离不开金融资本的支持,但流入出版产业尤其是中小出版企业的资金远远不足。资金需求缺口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出版产业的生态,一方面资金资源向大型出版集团和出版企业倾斜,使得出版市场逐渐缺乏“多样化”的声音,中小型文化公司、个体工作室和独立书店的生存空间愈发狭窄;另一方面,出于对资金成本和风险的考量,越来越多的出版企业选择出版“迎合大众口味”、经济效益高的“快餐式”图书。

1.2 传统出版的市场逻辑困境

目前,出版业仍然存在“有数量缺质量、存在着抄袭模仿、千篇一律的问题,存在着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的问题”[1],这正是传统出版出现市场逻辑困境的现象之一。传统图书出版模式受传统出版流程本身的“封闭性”和较高的资金与时间门槛局限,难以应对读者日益小众化、碎片化的内容需求,出现内容价值选择和决策的“迷茫”,出现大量跟风现象。这种取舍造成图书同质化严重,陷入“出版产业的市场逻辑困境”之中。

1.3 互联网冲击下阅读行为的变迁

互联网带来的冲击也在进一步加重出版产业的现实困境。互联网带来的不仅是发行渠道的变迁,它对读者消费习惯和阅读行为的影响深刻影响了传统出版的发展。读者不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和静态阅读,而希望能够自主选择并“发声”。从豆瓣上大量存在的简短书评和网络书店上动辄成百上千条的用户评论便可窥一斑。传统出版流程下的出版物难以满足读者在这方面的需求,使得不少读者转向更能满足其需求的其他媒体形式。

面对这些现实困境,笔者认为,众筹出版作为互联网思维、创新性金融与传统出版结合下的产物,或许能发展成为满足金融与出版融合新要求,使传统出版产业脱离市场逻辑困境,利用群体智慧完成出版价值选择和决策、提升出版产品价值和体验,满足读者需求的一大“利器”。

2 众筹出版的基本模式及运作

有学者认为众筹(crowd-funding)的概念来源于众包,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微型金融和众包的结合体。众筹首先是一种依托互联网平台的小额筹资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众筹融资提供了土壤和平台,碎片化的融资(投资)降低了参与门槛,扩大了公众参与度。此外,众筹不仅是简单的融资,它能体现众包的特点,即发起项目的筹资者能通过众筹这一模式利用大众智慧来获得产品创意或解决难题,使产品更能适应市场需求[2]。

众筹出版作为众筹的重要门类之一,主要由出版项目发起人(筹资者)、投资者和众筹平台构成。一般来说,在我国众筹平台会对出版项目发起的流程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如众筹网要求发起人要把出版的内容、想法和创意以文字或图像的形式展示出来,并说明项目资金的用途、实施的步骤和时间表以及投资者能从项目中获得的回报。若在规定时间项目成功筹集到目标资金,则进入项目执行与实施阶段。在执行实施过程中,发起人需按照计划时间表按时向投资者汇报项目进展。同时,投资者也能通过评论分享、联系发起人等方式参与到出版产品的创作过程中。在项目完成之后,支持人能获得印刷品或数字出版物的阅读权利及其他约定的产品或服务。

从众筹出版的模式来看,众筹出版一方面是出版项目发起人资金筹集和项目执行实施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出版项目投资者消费资金前移的过程。众筹出版模式不仅能提高出版融资和投资的金融效率,还将出版项目生产、销售和营销环节囊括在同一平台上从而提升出版产品价值并使出版产品的产品体验增值,除此之外,众筹平台聚焦的群体智慧对出版产品价值预测和决策也有重要意义。

3 众筹出版的三大功能

众筹出版作为一种新兴的出版模式,能够满足出版产业与金融对接的发展新要求、传统出版转型升级以及政府价值引导职能“下放”等任务。从内到外,众筹出版的三大功能分别是:核心功能,作为出版融资平台,能够使出版真正和金融资本无缝对接;延伸功能,作为投资者消费前移和需求满足的平台,能够使出版产品的价值增值和体验提升;附加功能,作为出版价值决策平台,能够发挥群体智慧使出版价值选择和决策实现“自组织”管理。如图1所示。

3.1 核心功能:金融与出版的无缝对接

一般来说,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企业仅依靠内部积累是难以满足全部资金需求的,因此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一直被认为是世界性的金融课题。林毅夫曾分析过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指出直接融资(主要指股权和企业债券融资)由于融资的高成本(包括信息成本和资金成本)而将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排除在外。间接融资(通过金融机构融资)又由于银行的“惜贷”和银行业的集中现状而受限严重[3],这一情况在“轻资产”的出版产业更为明显。出版中小企业普遍出现直接融资渠道受限、间接融资信贷支持少、融资成本高政府补贴不足等问题。

而众筹模式在西方等国出现之初便被认为是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空缺的模式创新,被广泛接受并寄予厚望。众筹出版摒弃了传统的出版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模式的限制,大大降低了出版项目融资的门槛,真正使得金融与出版无缝对接。以2013年成立的众筹网为例,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融资近6000万元,成功为124个出版项目筹集资金[4],给亟需金融资金的出版项目真正快速“解渴”。

3.1.1 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传统上,大部分出版项目的发展资金主要来源于出版企业自有资本积累和国家部分补助,极少一部分出版项目能够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众筹出版的资金来自于民间闲置资金和草根公众的文化消费资本,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出版企业的资金压力,使得更多被判断为市场效益有限的出版项目纷纷“上马”。

3.1.2 解决资金流向问题

众筹出版模式还能够使资金天然地流向那些最富有创意和活力的“既有价值又有魅力”的出版项目。根据学者对我国众筹出版项目的内容分析研究发现,众筹出版项目的内容创意以及个性化供求关系的建立是影响其筹资成功与否的核心因素,这就从模式设计上限制了跟风和抄袭。

3.1.3 解决资本成本高的问题

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渠道,众筹出版的融资成本极低。一方面表现在融资门槛相对较低、信息披露成本相对较低,仅对出版项目的内容和创意披露有所要求,而对项目发起人的既有资本和资源并无要求;另一方面表现在融资时间短、流程简单,资金负担小等。以众筹网为例,融资时间最长为90天,比起传统融资渠道大大缩短。此外出于对我国法律风险的规避,目前众筹出版融资仅采用购买模式,即投资者对感兴趣的出版项目进行捐赠或者通过资金投入来换取某种奖励,如实物产品和服务等。因而众筹出版获得的资金无任何利息成本,仅需在项目完成后提供产品和服务。

3.1.4 降低信息不对称

众筹出版模式的核心理念源自于众包的“用集体智慧创造效率”,因而其核心机制是将出版项目的信息可视化,再利用集体知识对出版产品和项目进行价值验证和商业评估,并将资金碎片式分摊到每一个投资者身上。这一机制大大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减轻了投资者的顾虑和投资风险。

除此之外,众筹成功的出版项目也能够因信息不对称的减少而获得更多资金的青睐。如对众筹成功的出版项目进行跨媒体的“大出版”,从而借助之前影响力开展二轮众筹,甚至成功转向传统的天使投资及风险投资等融资渠道。

3.2 延伸功能:出版产品的价值增值和体验提升

根据马克思对价值的定义,我们认为出版价值是指出版客体(出版物)的属性、功能对出版主体(包括传播主体和接受主体)的效应。从这个层面来看,出版物的价值主要包括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两大类[5]。

众筹出版模式通过众筹出版流程以及读者消费前移和需求满足平台模式,能够提升出版物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从而实现延伸功能,即对出版产品的价值增值。此外,由于众筹出版模式的开放性天然优势和“渠道下放”优势,读者往往从中能够获得以往传统阅读方式难以满足的参与热情和情感共鸣,从而实现受众体验提升。

3.2.1 出版产品的价值增值

出版产品的价值增值主要体现在众筹出版模式既能对出版产品的文化价值进行增值,又有助于出版产品经济价值的提升。

出版物的文化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内在价值是指其包含的文化含量,外在价值则体现在传播范围和发行量上。一方面众筹出版正是通过众筹平台实现出版产品内在文化价值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会聚集大量读者参与互动,实时与项目发起人沟通,贡献创意和意见。发起人借此来评估和改进原有的产品创意和内容,从而提升出版产品的内在文化价值;另一方面,众筹出版项目在公开众筹的流程中会吸引大量注意力资源,通过获得目标讀者的支持、关注和大范围传播,实现品牌和影响力的增值,这是使出版产品文化价值增值的过程。

此外,众筹出版还有使出版物经济价值增值的延伸功能。衡量出版物的经济价值实现,不仅要关注出版物获得多少盈利,还要看出版物获取盈利时消耗了多少成本。众筹出版的经济价值提升功能是通过降低出版物的经济价值实现成本达到的。众筹出版项目获取读者投资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读者消费前移的过程,项目发起人通过众筹平台能够直接实现出版物的营销和销售,节约了传统出版流程中从出版物到读者的渠道环节成本和营销成本,大大提升了出版物的经济价值。

3.2.2 出版产品体验提升

根据营销“渠道对角线”理论,21世纪将是消费者主导渠道的时代。而众筹出版正是互联网时代渠道权利下放,读者权利急剧扩大的体现。众筹出版带来的读者渠道权利扩大,一方面表现在读者的信息权利急剧扩大,改变了读者以往需要依靠图书零售商来获取相对滞后的出版信息的方式。读者在出版项目产生之初就能获得有关的所有出版信息,使得读者获取出版物信息的体验大大提升。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伴随着众筹出版模式带来的读者“专家权力”急剧增加。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化需求,选择甚至影响出版项目的生产创作,从而给予读者贴合需求的产品体验。此外,众筹出版通过改变读者为出版内容付费的方式,将“内容和服务的购买”转变成“对项目和创意的投资”,从而给予读者更多的参与感、归属感和某种成就感。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对读者情感体验的满足能够带来读者消费效用的提升,从而形成某种溢出价值,这也是传统封闭式的编印发出版流程难以实现的价值增值和产品体验提升。

以《创业时,我们在知乎聊什么》(以下简称《知乎》)为例,这本书是对知乎网站上近三年创业问答精华通过众筹出版进行合集出版。在内容生产上,知乎用网友“赞同”或“反对”等方式对内容进行取舍,从而将碎片化的、质量参差不齐的互联网内容有效整合成有一定逻辑体系的纸质图书,实现出版项目的文化价值增值。在产品营销上,上线仅10分钟就达成了预期融资目标,众筹项目信息的披露和宣传吸引读者的注意,并获得大量媒体报道和关注,以微小的成本代价实现了出版产品的经济价值增值。众筹出版项目过程中的支持人和围观者,获得传统出版方式难以满足的参与热情和情感认同。支持人还将获得印有自己署名的专属版图书,这极大地延伸了读者的产品体验,“我购买了一本图书”和“我众筹了一本图书”带来的价值满足感是远远不同的[6]。

3.3 附加功能:群体智慧下出版价值选择与决策

众筹出版模式在某种层面上可以看做是以市场交易为基础,激发群体智慧从而进行复杂问题决策的预测市场和决策平台,这使得它具备出版价值选择与决策的附加功能。

预测市场是在哈耶克假说、有效市场假说、理性预期和实验经济学方法等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预测方法[7]。通过买卖双方进行市场交易机制来帮助政府、企业等各类组织进行有效预测、支持决策、分配资源、管理风险。根据已公开报道的大量研究与案例分析,该预测方法有极高的准确性,因而得到广泛应用。群体智慧被学界乐观地认为是互联网时代应对复杂决策问题的一种高效决策模式[8]。根据蜂群理论和群体智慧模型,在适当的环境下,当大量的、各自并不完善的判断力以一种正确的方式汇聚在一起时,就会涌现出群体智慧。“群体智慧”被认为是对个体决策和群决策风险的一种替代机制[9]。

从预测市场和群体智慧的理论和实践可以看出,众筹出版模式正是具备了两者特点的以市场交易为基础,激发群体智慧来对出版项目的价值进行判断、筛选和决策的模式。众筹出版模式一方面具备了预测市场的利用市场交易来“自组织”价值决策的特点,即通过投资者个人自发的投资行为来筛选出版项目;同时还具备蜂群理论和群体智慧模型中利用群体汇聚涌现出的超越个体总和的智慧来进行价值决策的功能,即大量被众筹平台吸引的投资者汇聚在出版项目周围,对其价值和内容进行讨论和评估,从而产生“智慧”的出版价值选择与决策。

因此,众筹出版模式具有低成本应对复杂决策问题、高效率的市场交易、实现“自组织”等特点,具备依靠群体智慧来对出版价值进行选择与决策的附加功能。事实上,从当前众筹平台上筹资成功的项目来看,其价值选择与决策的结果是相当“聪明”的。众筹成功的项目无一例外是针对目标群体而言“既叫好又卖座”的出版项目,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4 结 语

综上所述,众筹出版不仅限于一种出版产业融资模式。得益于其天然的模式设计和载体形式,一方面众筹出版是出版融资平台,具有使出版真正和金融资本无缝对接的核心功能;另一方面众筹出版是读者需求满足的平台,其延伸功能既能在众筹过程中使出版产品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增值,又能在众筹过程中满足读者参与式个性化需求,提升出版产品体验。此外,众筹出版还是出版价值选择和决策平台,具有能够发挥群体智慧使出版价值选择和决策实现“自组织”管理的附加功能。众筹出版的三大功能使其能成为应对当前中小出版企业与金融对接困难问题,传统出版面对市场出现的价值决策逻辑困境问题以及传统出版流程下的出版物难以满足互联网时代下读者的参与式需求问题的一大利器。

可喜的是,当前学界和业界对这一新生事物寄予了较高的关注和热情。但仍要看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对众筹平台权责限定的缺失,使得针对众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不足以及部分众筹出版项目出现的未按照约定时间和内容完成出版项目,未能及时且高质量地向投资者提供出版物和回报等问题。这些规范性问题如果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将直接影响众筹出版模式的功能实现,甚至影响未来发展。这也亟待学界更加深入、细致、全面地对众筹出版这一新生事物予以研究和探讨。

注 释

[1]习近平.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EB/OL].[2014-10-15].http://culture.people.com.cn/n/2014/1015/c2221925842812.html

[2]杰·夫豪.众包:大众力量缘何推动商业未来[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9:24

[3]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01:10-18

[4]数据统计截止至2014年11月。

[5]周蔚华.出版物的价值和效益评价辨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4)

[6]白志如.国内众筹出版项目的内容分析与发展建议[J].出版科学,2014(5):71-74

[7]Justin W, Eric Z. Prediction Markets[J].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 2004(2): 109-126

[8][美]詹姆斯·索羅维基. 群体的智慧:如何做出最聪明的决策[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35-67

[9]Krause J, Ruxton GD, Krause S. Swarm intelligence in animals and humans[J]. Trends in Ecology & Evolution, 2010(1): 33

(收稿日期:2015-03-11 )

城市弱势群体分析论文范文第2篇

1、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建立我国“大豆安全”保障体系

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意。近年来,面对国外资本的垄断性并购,政府在策略上或有缺失,对民族大豆产业造成损害。因此,政府需要尽快加强宏观调控。我们不止一次看到,国际大豆市场的波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美国农业部报告的影响,从其报告的内容,发布的时机及其与美国基金和美国粮油跨国贸易商间的默契看,美国政府对市场的调控是成功的。相比较而言,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在这一方面基本上呈空缺状态。这暴露了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如何利用政府资源主动引导市场认识不足。现在极需要加强宏观调控,建立我国“大豆安全”保障体系:(1)继续实施“大豆产业振兴计划”,提升我国现代大豆生产体系;(2)完善包括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在内的大豆交易市场,健全我国现代大豆流通体系;(3)发展精深加工业,延长大豆产业链,做大做强大豆压榨加工业体系;(4)兴建大豆仓储、运输、港口等基础设施,建立大豆现代物流体系;(5)加快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建立为我国大豆产业“保驾护航”的法律体系。(6)要确定我国大豆的自给率指标,从资源及各方面需求趋势看,大豆自给率大体可定在60%为宜。目前,我国政府应尽快对外资强力渗透我国大豆产业的风险进行评估,运用相关政策和法律手段化解外来风险与不利因素。同时应该尽快出台《反垄断法》,从法源上阻断国外资本的掠夺式并购,使国内大豆压榨加工业以及经济安全等得到法律上的保障。这里,还要强调提出有关“技术贸易壁垒”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增加,我国成为了技术贸易壁垒的最大受害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大豆进口国,一方面要有力打破国外的歧视性贸易技术壁垒;另一方面又要主动运用合理的技术。这样,除了可以把有危害

的大豆挡在国门之外,更重要的是可以调节大豆的进口进度,帮助相关企业进行贸易避险。

2、组建中国油脂企业集团,提高大豆产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一个产业的活力与竞争力植根在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采用新体制、新机制的企业。目前在我国,大多数榨油加工厂都是中小型企业,规模小,设备旧,技术落后。以2004年为例,全国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共有890个,年油料总处理量5138.1万吨,精炼油总量1460.5万吨。在企业构成中,国有企业201个,但年处理油料总量只占648.7万吨,平均每个企业的油料年处理量不足3.23万吨。从经济效益情况看,2004年,国有的201个植物油加工企业亏损额高达6584万元。如此弱小的油料压榨加工企业,只能被国外油料压榨加工业的“大鳄”所“弱肉强食”。如果不改变这种状况,要振兴我国民族大豆产业是无望的。所以,我国急需要培育和组建少数上规模、上档次、体制新、机制活有实力的油脂企业集团。这里特别强调一点,外资企业在国内只能做大宗交易,还需要依托国内销售网络作代理。针对外资企业的弱点,国内油脂企业要与下游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占领和保持市场份额,以与外资油脂企业相抗衡。同时还要考虑建立投资基金。组建有若干实力的投资基金,是强化我国大豆市场定价权、抗衡国外势力渔猎中国买家、抵御市场风险的重要力量,这需要监管部门与相关机构进行整合培育。我国只有培育大型油脂企业集团,才能有机会绕过跨国粮油贸易商直接得到南美的大豆资源,也才能有实力在当地建立以仓储为基础、以物流为延伸的大豆生产供应链,从而避开跨国粮油贸易商所架构的大豆供应链的风险,才能提高民族大豆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

3、增强自主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振兴民族大豆产业的战略基点

只有增强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我国民族大豆产业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包括“大豆产业安全”)中赢得主动。只有增强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并作为我国民族大豆产业发展的战略基点,才能开拓其新的未来和广阔的前景。总之,增强我国大豆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掌握知识产权是我国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应对外来冲击的有力武器。目前,我国需要加强以下方面的自主科技创新能力:一是大力加强国产非转基因大豆在含油率及单产方面的科技研发,以提升国产非转基因大豆的综合竞争力。二是延伸大豆产业链,即研发综合开发利

用大豆资源的先进科学技术,像大豆蛋白、保健品与化工产品的研制等,以提高大豆附加值和大豆压榨加工业的经济社会效益。三是创新大豆产业信息系统,即形成全国统一的集大豆生产、消费、流通、期货及国际大豆产与销的各类信息与一体的大豆信息系统,掌握国内、国际大豆的全面、系统、准确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信息化管理和经营,以灵敏的信息为武器防范国内外大豆市场的各种风险,保障我国民族大豆产业的安全和稳定发展。

4、建立大豆产业协会,相互协调,步调一致,共兴民族产业

设想建立的大豆产业协会不同于目前普遍存在的各种协会。它是由大豆生产、贸易、加工、科研企业和单位,以及相关的服务部门的代表所构成。它是一个关系大豆产业的大社会性组织,而不是局限在某一个行业的“小协会”。大豆产业协会定期交流信息、经验、资料,及国内外大豆市场动态与贸易对策。我国必须改进对外贸易的策略,要“政对政,企对企”。大豆内外贸企业必须协调对策,步调一致,共同对外,有效保障民族大豆产业稳定、持续发展,使其在世界上保持应有的前列的位置。

美国战略和营销大师阿尔·里斯指出,与科特勒传统的STP方法不同,现代战略营销的正确方法是PTS。中国大豆产业虽然认识到非转基因大豆的价值,并提出在黑龙江设立世界原产大豆保护区,但总是寄希望于得到政策扶持,却不舍得花本钱教育消费者。现在要激发出非转基因与转基因竞争所带来的巨大市场潜力,国内大豆产业就必须转变观念,围绕这一定位进行战略化配称运营。战略化的目的就是通过形成整体合力,不断地把有效战术的威力推到顶点,以持续积聚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压倒性优势。

基于此,踏踏实实做好以下这三件事,中国大豆产业的翻身仗方能稳操胜券。 其一,分化新品类,打造新品牌。把非基因食品作为一个新品类,而不仅仅是一个标榜食品原料来源的卖点。也就是产品的品类名称不能再泛泛地称为“大豆油”、“调和油”、“豆奶”、“豆干”等,而应写成“非转基因大豆油”、“非转基因调和油”、“非转基因豆奶”、“非转基因豆干”等,从而突出新品类,与转基因产品鲜明地区别开来。同时,推出新品牌代表新品类,这些新品牌不再推出任何使用转基因原料的产品,它在消费者心智中就意味着是纯粹的非转基因专家,消费者购买不必担心食品安全。

品类战略是最有力的营销战略,因为人的大脑是靠对事物进行分类来记忆和认识世界的。因此,分化出非转基因品类,就等于宣告对手是转基因产品,消费者自然而然会对比、探求两者的不同,从而掀起品类竞争。千万不要害怕冲突。冲突比自吹自擂更容易进入人们的心智,因为动摇了一个旧观念,人们往往会主动填补一个新观念。

其二,建立反转基因食品统一战线。中国大豆产业要取得对转基因大豆斗争的胜利,不能单靠自己的力量,而应联合社会各界,成立反转基因联盟,保护我国原生大豆,如禁止转基因大豆进入东北,避免基因污染;企业管理者以身作则,发动员工、家属成为反转基因斗士,在企业内部营造宗教般的反转基因文化,并以个人身份加入绿色和平组织,或积极参加绿色和平组织的有关活动,免费派发宣传册;说服花生油、玉米油、葵花籽油等油品生产厂家共同推广非转基概念,孤立转基因大豆油、调和油,扩大非转基因食用油市场;与九阳、维维、维他奶等大豆相关行业、企业进行联合促销;与国际反转基因运动建立联系,相互支持与声援;摸清国外非转基因大豆需求,扩大出口获取溢价,打造我国非转基因原生大豆品牌;不断提高非转基因豆制品在市场上的地位,构建高、中、低档品牌群,制定非转基因大豆标准,促进我国非转基因大豆品质升级,推动豆农扩大大豆种植面积,掌握收购权、定价权,压缩进口转基因大豆市场,最终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非转基因大豆生产国和出口国。

城市弱势群体分析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实现城市电网优化运行,区域保护控制和输配协调电压控制技术很关键。从系统构架与协调策略、连锁信息区域电网线路保护、实时信息多级链式电网区域备自投三大方面分析了区域保护控制技术;从动态无功优化配置、控制技术考虑因素与控制系统架构三大方面分析了协调电压控制技术。两大控制技术分析研究,可为我国城市电网优化运行、智能化、绿色化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城市电网;电网优化;区域保护控制技术;输配协调电压控制技术

引言

我国电网建设与运营取得巨大成就,保障了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电网规模不断扩大,運行时间的增长,潜在风险与技术难题逐渐显露。因此,提升电网运行效率、安全性、稳定性是当前电网技术创新发展的大方向,电力系统的复杂性使得研究人员与设计人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要求,从系统的角度进行不断优化[1-5]。本文以城市电网优化运行为例,对区域保护和输配协调电压两方面的控制技术进行了研究与分析。

1 区域保护控制技术

在面对电网遇到紧急情况时,区域控制技术非常重要,它是修复电网并恢复供电的关键技术。

1.1 系统构架与协调策略

区域保护控制系统包含继电功能及稳定自控功能,在控制端以集中分布结构进行系统的整体统一调度与调控。控制系统发挥作用离不开信息采集器、中央控制处理中心及信息传输部分。电信号传输转化为数据信号,依据数据信号的改变进行统一控制,具体如图1所示。

保护系统与控制系统的最大区别在于其并没有集中处理的信息管理中心,而是通过周边各个区域进行数据信息交流,然后直接控制系统实施保护措施,如图2所示。

控制系统由总站与子站构成。子站搜集的信息通过通信系统送达至控制系统总站,由总站进行统一的信息管理调度,再将处理好的信息依次下发至各子站。信息涵盖范围很广,如电流量、电压量及开关量等。在区域保护控制的协调策略中,根据范围由小到大依次可分为站域保护控制、线路保护控制及区域保护控制。站域保护控制主要涉及各个元件,线路保护是确保连锁的连续保护,而区域保护可确保一定区域内的设备不会超过额定负荷,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1.2 区域电网纵联保护

城市电网中大多采用110V的合环设计开环运行,使得区域电网组成复杂,分支线路较多。若对各分支采取特定保护措施,不仅使得操作手段复杂,消耗时间较长,还会阻碍保护效果达到理想状态,因此在线路保护中通常采用纵联保护技术手段。但随着技术发展和电网规模不断扩大,这种手段所存在的缺陷也逐渐突显。例如保护配合困难、保护措施不协调、保护效率低下。因此,为了最大程度上保护线路安全,通常采用常规保护与纵联保护相结合,即既要对常规线路与一些主要的电网线路进行具体保护与控制,还需整体采用纵联保护,在不同的电压之间设置电压间隔,保证出现问题时可及时控制。例如,在多级线路中,不同的变电站设置不同的控制子站,及时判断各个元件的安全与否,通过控制子站的信息收集与交流,使得各个分支之间进行有效信息传输,增强整体联系,有利于区域电网的信息调控,进而实现线路保护。

1.3 多级链式电网区域备自投

实时信息的多级链式电网区域备自投(EMS备自投)在保证电网稳定与安全性方面十分显著。为了提升供电稳定性,在常规的电网铺设搭建中广泛采用备用电源系统。而随着电网智能化的推进与其规模的不断增加,EMS备自投控制系统也被不断加入多级链式电网的搭设中。然而,这种技术手段还存在较大技术难点与缺陷:

首先,EMS在遥感数据与相应电力信号采集时,会涉及到人工采集与自动采集,将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后,统一进行调度调控。这之间的操作命令确定、下达、执行的整体流程消耗时间较长,约有8s~10s,若进一步分析,时间还会增加,极大拖延运行速度。

另一方面,EMS精度与准确性也存在一定差异。EMS系统收集的信息并没有明确指标,仅仅是依据后台电路中的不同电流、电压等信息产生的数据,使得错误率大大提升。这种调控方式与信息采集手段离不开网络参与,一旦网络存在漏洞或出现故障,极易导致信息转换出错,使得调度过程与结果受到影响。

电网区域备自投是在符合整体链式电路结构的基础上,依据系统的开关变化,凭借自身的操作系统进行逻辑判断,分析出电路问题所在,例如是开关问题,还是线路故障,抑或压力不稳等,这时备自投就会自动跳开故障位点的开关、合上开环点的开关,使得整体电网线路供电得以恢复,如图3所示。

2 输配协调电压控制技术

输配协调电压控制技术是基于调度控制层面的,包含着动态无功优化配置、动态无功多目标电压协调等方面。

2.1 动态无功优化配置

暂态电压跌落后,需采用急速电压恢复方法。首先,选择合适的地点与电压容量,帮助故障后的电路迅速恢复至故障前的电压状态。大容量、大电压的STATCOM(静止同步补偿器)接入电路后能够发挥有效作用,但其价格需求较高,且有一定的面积需求,导致无法在所有电网系统采用,因此我国许多城市电网铺设小容量、小电压的STATCOM,极大程度上规避自身缺陷,缩短配置周期。

当前无功优化配置研究大体可分为三个方面:模态分析、先进算法及时域仿真。这些优化方法固然有其自身的特点,但并不能够最直观地反映出故障电网系统的电压情况,再加上涉及数据量较大,导致计算量相对庞大,无法在大城市大规模电网体系中起到有效作用。

暂态电压跌落严重性有两大指标:其一,单个故障节点的暂态电压稳定性指标,通常指电网受到了难以恢复的干扰,进而使得系统平衡性受到极其严重的破坏。数据计算能够定量反映出现故障的位点对整体电网电压的影响程度。其二,多个故障集下节点的暂态电压稳定性指标,主要体现在节点故障并不能够仅依靠一次故障情况进行分析,而要对所有故障进行归纳总结,考慮多方面状况,利用公式计算推导电压跌落严重情况,其优化需确保网络电压失稳隐患区域的分析,通过集中、分散等方式的选址及相关公式,计算确定出最优无功配置方案。

2.2 动态无功多目标电压调控

在城市电网输配协调电压控制技术中,首先需考虑基于动态与静态的无功组合协调控制策略的站级无功电压控制,其中涉及到内部的STATCOM与MSC(交换中心)两者之间的组合配置与调控。依据公式进行相应分配策略的制定,或将系统给予的参考电压进行转化,转化后的功率作为参考功率,再比较参考功率与实际功率,得到相应调整策略。對于组合协调控制策略,采用站级无功电压控制模式,需对变电站中遥感装置传递的信息进行收集,并遥测STATCOM的信息模式。

在动态无功多目标电压协调控制技术中,采用“小目标”的规划思想对全局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调控,形成有效的电压控制模式,合理优化配置,既能够帮助城市大规模电网稳定电压,还能够增加电能传输效率,进而使得电网系统不断完善。这里涉及到了三级电压控制,由于其是主题控制系统的中间点,利用EMS技术对电网整体信息数据进行收集,可保证各个电压区域的设定值合理明确,降低电能损耗。在二级电压协调控制中,首先要考虑到暂态电压稳定的动态无功备用评估,再进行数据计算、电能调配补充,用来协调二级电压系统。

2.3 控制系统架构调控

随着城市电网规模不断扩张,电压规模等级随之增加,使得电网内部系统的结构框架也要相应改变。由于系统的反调现象可能导致电能资源浪费,因此将STATCOM纳入电网中的AVC系统,有效调整电网电能分配,可使电网系统在中枢控制线路中及时进行电能调度与控制。与发电机不同,STATCOM能够快速调整体系电压,起到电压支撑的作用,帮助电压达到稳态,增强系统动态备用能力,有效调度源头的电能资源并合理分配。

这种技术手段并不仅仅局限于电压与电流通量较高的电网系统,在一些较小的电网体系中同样适用。这种框架结构中的一级电压控制主要依托于STATCOM设施对各种指令与信息的采集接收;二级电压控制则通过数据变量的协调变换,保证数据分配合理。最后便是电网自动电压的调控,其系有限范围上的调控,也是系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3 结语

本文从紧急控制平面中的区域保护控制技术出发,针对系统构架协调策略、连锁信息的区域电网线路保护及实时信息的多级链式电网区域备自投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调度监控平面中的输配协调电压控制技术,涉及到动态无功优化配置、控制技术考虑因素,本文可为我国城市电网优化运行采取相关的技术措施提供有效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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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弱势群体分析论文范文第4篇

导读:上海城市管理现代化走的是一条以信息化支撑的城市综合管理之路,主要模式有“城市网格化管理”和“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两者各有特色,取长补短,整合发展,才是方向。具体而言:要注重顶层设计,构建权威高效统一的市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夯实基础;要注重加强城市管理与社会管理,做实做强城市综合管理,这是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必然选择。“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推动数字城市建设,提高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这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任务。基于特大型城市规模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定位,以及现代城市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要求,上海抓住和利用信息化时代的契机和红利,积极探索城市综合管理,取得许多成功经验。主要模式有两种:一是2005年以来实施的覆盖全市的城市网格化管理;二是2009年以来,闵行、奉贤、崇明、长宁、杨浦、静安、嘉定、浦东、松江等九个区县实施的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两种管理模式都是及时发现、快速处置,有效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各有特色,各有缺陷。因此,取长补短,整合发展,才是发展方向。[1]

一、城市网格化管理是信息化应用的尝试,是上海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抓手

上海城市管理现代化以信息化为突破口。2003年《上海建设系统信息化规划纲要(2003-2010)》明确提出:“2010年,基本实现城市管理对象的数字化、城市管理过程的数字化、城市管理评价的数字化,形成城市管理数字化的格局。”2004年10月,北京东城区在全国首次推行“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在数字化城市管理方面取得重大突破。2005年7月,建设部出台《关于推广北京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决定在全国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上海成为首批试点城市,卢湾区和长宁区成为首批试点城区。2005年10月,上海城市网格化管理市级平台和卢湾、长宁2个区级平台试运行。2008年以来,全市1(市级平台)+17(区级平台)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全部建成,覆盖200个街道镇,共约1200平方公里主要城市化区域,涵盖88种类的部件和32种类的事件。目前,该系统已经集成公用设施、市容环卫、道路交通等1134万个部件信息。

(一)上海城市网格化管理是一种偏重于城市管理的城市综合管理新模式

上海城市网格化管理,是以现有的管理体制机制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主动发现为核心,以资源整合为目标,以社区网格为单位,通过单元网格将“块”和“条”的职能整合,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中部件和事件的巡查,建立监督和处置相分离的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城市管理问题,提高政府管理效能的一种信息化管理模式。

上海城市网格化管理将城市管理内容分成部件和事件,不仅涉及建设、交通系统的大部分管理内容,而且还扩大至医疗、食品卫生等领域。城市管理部件即城市管理的静态要素,是指城市公共区域内的各类城市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涵盖单元网格中的公用设施、建设管理、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公共卫生等88种设施、设备。城市管理事件即城市管理的动态要素,是指单元网格中正在发生的影响城市运行和管理秩序、环境的,需要管理部门或专业单位实施管理和处置的行为。目前,涵盖市容卫生、设施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综合管理等32种。城市管理单元网格,是指按规定的标准(以1万平方米左右区域为基准),对管理区域进行划分,所形成的边界清晰、大小相当的管理地块。单元网格是网格化管理的地理基本单位,若干单元网格构成工作责任网格,即网格监督员巡视的责任区域。2011年底,共划分万米网格34 619个,责任网格1526个。2012年底,责任网格发展到1809个。

城市网格化管理基本流程是:首先将全市城市化地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大小适当、边界清晰的地域区块——责任网格;然后由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县)网格化管理机构负责招聘一支网格监督员队伍,由网格监督员手持通讯设备对责任网格进行巡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通过拍照、录音等方式将相关信息传送至区(县)的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中心;接着,再由该网格化信息中心予以立案,并将案件分派给对所发现的问题负有处置责任的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环卫、燃气、供排水、电力、通信等公共服务单位,由这些部门或者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反馈至区(县)网格化信息中心;最后,对处置结果进行核查后予以结案,表示所发现的相关问题已经解决,而且处置情况还需要接受监督和考评。简单言之就是“发现、立案、分派、处置、核查、结案”等环节。其中,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分派案件、高效监督处置是网格化管理最为核心的环节和最为突出的功能。[2]

(二)上海城市网格化管理是一种“科技+制度”的城市综合管理新模式

网格化管理的独到之处在于数字科技介入管理的全过程,精确界定管理范围、精确定位管理对象、精确描述管理标准、精确规范管理流程,实施精细化管理。经多年实践探索,上海城市网格化管理已经形成了集信息采集平台、运行机制和工作标准为一体的完整体系,实现市、区、专业工作部门和网格监督员联动的管理模式和信息资源共享系统。

一是依托信息系统,精确界定管理范围、精确定位管理对象,并实行信息共享。上海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依托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环境,整合基础地理、单元网格、城管部件事件、地理编码等多种数据资源,并实行基础数据统一采集、统一编码、统一管理、统一更新,实现了基础地理数据的共享;同时,实现了与“12 319”城建服务热线、“12 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的信息共享,以及与公安视频信息、“110”接警中心的井盖案件信息共享。

二是依托信息系统,精确描述管理标准、精确规范管理流程,使得操作流程更合理、规范。上海城市网格化管理利用计算机系统流程,建立了“发现、立案、派发、处置、核查、结案”的闭合管理流程,使管理环节格式化,从而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强化了管理质量的控制,实行城市日常公共管理事务的动态监管、处置、统计、分析。同时,通过规范工作标准,进一步明确了问题的发现标准、处置标准和责任单位的归属标准。

三是依托信息系统,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建立一套组织保障体系,进行分级管理。上海城市网格化管理最为精彩的是同步建设市、区两级平台,以防止数据不一致、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在市级层面上,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隶属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市级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及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并帮助协调解决各区县难以处置的问题;在区级层面上,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直属区(县)人民政府,承担具体实施工作,主要职能在于受理、派发案件至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并督促问题切实解决,对于跨区案件,上报市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目前,各区县组建了受理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并连接各终端工作部门。

近年来,为推动和规范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同时《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规范》、《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也相继出台。2013年7月29日,上海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了既有的概念、体制、规范、流程、标准等,明确了网格化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将城市网格化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强化了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功能与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上海城市网格化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是城市网格化覆盖面仅仅限于城市化区域,还不包括农村地区。上海行政区划面积6340多平方公里,而城市网格化管理地域只覆盖约1200平方公里主要城市化区域,无法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全覆盖。

二是城市网格化管理功能有待进一步拓展。目前上海城市网格化管理不打破现有管理体制,不涉及行业审批管理和执法管理,其主要功能是“发现(问题)、分派(案件)、监督(处置)”,缺乏管理与执法的联动,日常管理与应急管理的联动,无法满足城市综合管理的需要,无法适应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提升公共事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的需求。

三是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发现机制和信息种类单一。当前,城市网格化管理主要由网格监督员队伍负责信息采集工作,且主要采集城市管理的部件事件信息,体制外发现机制欠缺,社会管理类的信息采集欠缺。

四是城市网格化管理权威性不足、监督乏力。目前,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级别不高,权威不够,而且,城市网格化管理绩效考评结果未能有效纳入区县、街镇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导致案件推诿、扯皮,协调困难,难以保证处置结果的质量,甚至有些区县出现网格化管理逐步衰退的迹象。

五是城市网格化管理数据分析利用能力有待提升。目前,网格化数据分析集中在反映管理绩效的发现率、结案率和及时率等指标上,而对于数据反映的深层次问题缺乏科学的分析,数据的分析决策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是上海城市综合管理的新探索

在城市政府职能转变与城市治理兴起的背景下,为了有效解决城市和社会管理中的问题,2009年以来,上海部分区县探索实施的城市综合管理和应急联动机制(以下简称“大联动”),较好地解决了城市管理功能碎片化和服务裂解性的问题,这既是特大型城市综合管理的新探索,也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有益探索。

“大联动”机制是在不改变现有行政管理组织体制和各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增加额外行政编制的情况下,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支撑,以“管理力量大整合、信息采集大共享、社会服务大集中、矛盾隐患大排查、社会治安大联防、行政执法大联勤”为重点,优化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形成综合管理、综合执法、综合服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目前,“大联动”有三种类型:一是在城市网格化管理、综治管理和应急管理三个独立平台上,重构一个总平台,建立区县层面大联动中心,并建立街镇大联动分中心(分平台)和居村委大联动工作站,例如闵行、静安;二是在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建立呼叫中心,构建街镇管理分平台和社区大联动工作站,并与公安、应急等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例如奉贤、崇明、长宁、杨浦;三是在试点街镇分平台运行的大联动,例如嘉定、浦东、松江。

(一)“大联动”是一种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融合发展的城市综合管理新模式。

“大联动”以“整合资源抓源头、服务民生谋发展、综合治理保稳定、化解矛盾促和谐”为最终目标,把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有机结合,突出社会管理,强调民生服务和社会稳定。

1.“大联动”拓宽了城市管理的空间

“大联动”通过建立区县、街镇、居村委三级管理网络,进小区、上街面、到农村,实现城市管理区域的全覆盖,管理重心下移基层社区。

2.“大联动”深化了城市管理的内涵

一是“大联动”把城市日常管理、治安维稳和应急管理统筹考虑,实施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融合发展的城市综合管理。二是“大联动”实现了管理、服务、执法有机统一,更加注重民生服务。大联动机制立足于民生服务与社会前端管理,着力将民生诉求、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前端,实现了从“就事论事”向“系统解决”转变。例如,闵行区把服务作为最主要的管理来对待,整合区内各种服务热线为一条“962 000”服务热线,受理市民相关诉求,并把大调解、廉政建设、爱国卫生、流浪乞讨、治安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监管、行政审批监管等管理事项和服务内容,融入“大联动”平台,不断拓展“大联动”的内涵,积极打造服务政府。

(二)“大联动”是一种“科技+制度+协同”的城市综合管理新模式

“大联动”整合资源,重心下移,实现了联网、联动、联勤,形成了“科技+制度+协同”的城市管理新机制,顺应了整体性、系统性治理的内在要求。

1.整合信息资源,集约高效地搭建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形成信息化、网格化管理

“大联动”调整和整合现有的巡防警务系统、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危化物品管理系统、市政服务系统等城市管理数字化资源,对接“12 319”和“12 345”服务热线等资源,建立区城市综合管理和应急联动平台,及时采集和处理相关城市管理的事件,形成信息采集、流转、处置、反馈的运作流程,并进行监督考核,实现了区、街镇、社区三级网络的有效串联,联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接口有序和工作联动。“大联动”解决了信息“孤岛化”现象,向集约高效的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城市”方向转变。

同时,“大联动”整合与城市管理相关的社会协管力量,以及市容环境管理和治安巡逻力量,分别组成社区网格化巡管队伍和街面网格化巡管队伍,并在街面网格管理中实行联勤巡管模式,形成“网格叠加、工作联动、角色互补、绩效激励”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管理信息的无缝衔接、管理空间的无缝衔接、管理时间的无缝衔接、管理责任的无缝衔接。

2.整合各类管理资源,实现条块、条线联动,协同管理

一是建立高位协调、覆盖城乡的组织体系,提升管理机构权威。“大联动”建立了高层次的管理协调机构,通过设立三级“大联动”网络, 真正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充分整合各类管理资源,强化街镇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实现管理中心的重心下移,最终实现“党委领导、统一指挥、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体系。这样,日常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置问题的协调就有保障,条块联动、条线联动就有了保证。

二是整合力量,工作联动。一方面“大联动”整合各类协管力量等前端管理和发现资源,完善发现机制,健全隐患排查机制,突出源头管理、前端管理,实现了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的转变;另一方面“大联动”整合行政管理力量,建立“条条联勤执法、条块联动管理”的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初步解决了“条”上有权管的看不见、“块”上看得见的无权管的体制弊端。

三是建立了内部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机制,提高管理实效性,让其“联”起来,更让其“动”起来。

3.加强制度建设,为城市综合管理提制度保障

为了避免人走政息,确保“大联动”的常态化,制度建设是关键。例如,闵行区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大联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等11项制度。

(三)“大联动”是一种符合现代城市多元共治发展方向的城市综合管理模式

“大联动”通过整合协管队伍、发动志愿者队伍、实行市民有奖举报等形式,以及充分发挥居村委自治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广泛动员、鼓励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协助城市管理,实现了政府与市民的互动,体制内与体制外的互动,形成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管理的新格局,符合现代城市多元共治的发展方向。

(四)上海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面临的问题

1.“大联动”常态化的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区县和街镇两级联动中心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大联动”中心大多是个临时组织,机构定位不明,无固定的人员编制,制约了“大联动”的稳定发展。例如,闵行区联动中心虽然是个事业编制单位,但协调联动对象是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区联动中心在指挥协调、应急联动、督查督办等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自身法律地位不明确、管理权威不足、联动协调难等实际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民生问题的处置效率,而街镇一级联动分中心至今没有人员编制,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

二是目前推行“大联动”的关键是依赖领导重视,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而且各区县“大联动”缺乏全市统一的工作平台、流程、规范和标准,不利于“大联动”机制的长效化建设。例如,闵行区开发的大联动信息系统与市建交委的城市网格化系统并行使用,要使两者有机融合,需要在技术标准和管理流程上,加强制度规范,才能有效对接。

三是“大联动”的法律保障机制不明确,违法执法的风险较高。“大联动”提倡各职能部门跨前一步做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但一定要理清联动联勤与依法行政的职权边界。当前,对于一些法律规定不明确的事情,往往依靠“大联动”机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协商确定由谁来执法,如果商定不成,则由领导指定某机关执法。这种联动如果处理不当,可能违背职权法定的原则,偏离了依法行政的要求。

2.“大联动”在资源整合中仍面临“条”“块”权责不匹配和推诿扯皮现象

目前,“块”的责任更大,但可利用的资源仍然有限,特别是垂直管理的“条”不服从大联动指挥中心的指令时,“块”也无能为力。虽然,区县政府一般都把“大联动”工作绩效纳入干部的政绩考核,但是对“块”上考核容易,对“条”上的考核权缺乏法律支持。

在实施“大联动”的过程中,出现了“大联动”机制替代职能部门履职的苗头。“条”上的职能部门认为“大联动”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应由街镇组织力量查处,自己是个配角,将处置难题推给街镇。而“块”则随意放大“大联动”的功能,把难题推给“大联动”的协调部门,问题上交。

3.“大联动”的公众参与仍处于初级阶段

目前,城市治理和社会治理多依靠政府的宣传和推动,且往往是以行政或经济刺激手段,动员社会组织和居民参与。“大联动”中的社会参与也处于这种低端阶段,突出表现为社会组织参与度不高,居民参与则处于被动式参与层面,自觉性不高。

三、“网格化”和“大联动”融合发展是上海城市综合管理的发展方向

2014年3月5日,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说:“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特大型城市治理新路子,上海有责任、有基础。”城市网格化管理和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都是上海探索特大型城市综合管理的成功经验,是探索符合中国特色、上海特点、时代特征的特大型城市治理的新路子。它们各有千秋,取长补短,融合发展,才是方向。

(一)顶层设计,构建权威高效统一的市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

“大联动”并不是削弱或替代城市网格化管理,而是增进网格化管理,做实做强街面巡管网格和社区巡管网格,是对城市网格化管理内涵的深化和外延的拓展。因此,必须为两者取长补短、融合发展、相互贯通提供保障机制。

1.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与现有的联合执法体系的对接机制

从现有的城市网格化管理实践运作情况来看,网格监督员在巡视中发现的大多数问题可以按照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基本流程,通过分派给具有相应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处置并解决,而对于一些情况复杂、跨部门、跨区县的案件,则往往因处置部门或单位职责单一的局限而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以致于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为此,结合目前一些区(县)开展的城市综合管理联合执法实践经验,《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第五条原则明确: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与现有的联合执法体系的对接机制。

2.整合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和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信息系统

构建权威高效统一的市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是上海城市综合管理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建议从市级层面加强城市治理与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整合既有的城市网格化中心、“12 345”市民服务热线、应急办等城市管理资源,在市政府序列设置实体运转的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明确市、区和街镇三级中心的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配置一定的人员编制,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在体制建设上有新突破。同时,要强化市级综合管理中心的资源共享、指挥协调、考核监督、数据分析等功能,特别要解决好对“条线”垂直管理部门的考核和大数据辅助决策作用的发挥。

(二)加强城市与社会综合管理是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上海城市管理的基本矛盾是先进的城市物质框架与相对滞后的城市管理方法之间的矛盾。虽然上海城市建设等物质形态已经城市化、现代化,但是城市治理能力、城市文化品质等精神形态没有城市化、现代化。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无法适应特大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对提升公共事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的需求,无法兼顾城市秩序和城市活力,无法最大化地利用资源破解城市发展的难题和社会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基本方法是加强上海城市综合管理,实行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有效联动,政府、社会和市民的良性互动,实现从城市管理到城市治理的飞跃。

说明:本文系2014年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教研咨一体化开发课题《上海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的转型升级研究》的阶段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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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幼鸿.大城市社会管理机制创新面临的困境与化解——以上海基层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机制建设为例[J].改革与发展,2013(3).

责任编辑:王 缙

城市弱势群体分析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城市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当前在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仍存在发展与安全不能统筹兼顾、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叠加经济增速放缓、外部输入风险加剧等问题,给城市社会治理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要从城市运行全生命周期、基层组织建设、法治思维、城市社区治理、公众参与、新技术手段运用、社会组织发展等层面健全完善城市社会治理风险防控体系,构筑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发展环境,使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安全感。

〔关键词〕发展;安全;城市社会治理;治理现代化

安全发展事关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当前在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面临各种风险挑战,需要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城市社会治理能力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要科学把握发展和安全的辩证关系,把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从城市谋划布局、基层党组织建设、城市社区治理、公众参与、新技术手段运用、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等层面构筑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城市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市域层面的风险防控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矛盾化解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切实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贯穿于城市社会治理各方面和全过程,深入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需科学把握发展与安全之间的辩证关系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是实现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安全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头等大事。对于城市社会治理来说,发展是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过程,这一过程要面临各种安全方面的风险挑战,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城市社会治理能力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影响现代化进程的系统性风险。因此,把发展和安全统筹起来,推动并实现发展和安全的相互促进、协调并进,在推进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守牢安全的底线,实现城市安全发展,既是实现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

统筹发展和安全是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奋斗进程中积累沉淀的最根本的发展理念之一。在《易经》中这种理念就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和阐释。如“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其中蕴含的以居安思危、趋吉避凶为核心的人文忧患意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风险思维和生存智慧,也是中华文明得以不间断持续发展壮大的深厚根基和根本保障。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遭受“三座大山”的压迫,陷入千年未有的深重历史灾难和民族危机,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中国的发展遭遇千年未有的困境。面对列强的欺凌压迫和执政当局的无能,中国共产党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毅然担当起了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居安思危、自强不息、勇于担当,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国内情况来看,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虽然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但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依然存在。因此,我们要抢抓发展机遇,补齐发展短板,加快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从国际来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多变,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一方面,我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在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互动中赢得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主动;另一方面,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仍面临来自国内外的各种安全威胁,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和发展利益的任务愈发艰巨繁重。在这一特定历史背景下,深刻汲取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居安思危、处变不惊的精神基因,深度激发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中自我革命的忧患意识、與时俱进的优秀传统,在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把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基本要素加以考量,这是实现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客观需要。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要想在新发展阶段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安全之间的辩证关系,那么在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上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将影响发展的不安全因素考虑得更全面一些,做到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从而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努力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确保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顺利推进。

一方面,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发展不好,安全也很难得到保障。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不仅体现在发展的质量上,而且与国家安全利益密切相关,并可能更加直接地引发出现实安全问题。因此,我们在注重发展质量的同时,必须注重与安全的统筹,坚持以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来增强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坚持通过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赢得发展的主动权,从而以自身发展的韧性和高质量应对来自国内外各种风险的挑战。

另一方面,安全是发展的基本保障。没有安全,发展就无从谈起。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城市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趋缓,加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高科技发展的打压等不利因素,导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和风险将明显增多,尤其是面对着种种非传统安全威胁,如果在城市社会治理过程中应对处置失误,就可能导致重大损失。这就需要我们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危机意识,把困难、风险和各种矛盾挑战考虑得更充分、更深入一些,分析得更透彻一些,坚持以系统观念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从而以自身安全的自主性和可控性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持续稳定展开〔1〕。

(三)切实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贯穿于城市社会治理各方面和全过程

在我国深入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发展和安全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其时代内涵、性质、趋向具有必然的内在相关性和决定性。在新发展阶段,我国的城市安全已不仅仅是生存意义上的安全概念,而是城市更高质量发展意义上的安全概念。我国的城市发展也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而发展,而是向着更高质量、更加全面、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的概念。这实际上就从总体上提出了我国城市“安全发展”的本质要求和基本逻辑问题,必须切实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贯穿于城市社会治理各方面和全过程。党中央对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为我们在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指明了方向。

首先,把握新发展阶段,突出城市安全发展的思维。危与机是并存的,危中有机,危可转机。因此,坚持把安全发展贯穿城市社会治理之中,必须搞清楚城市社会治理在新发展阶段呈现出来的新特征,用安全发展的思维来审视城市发展在新发展阶段所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勇于开顶风船、善于转危为机,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2〕。

其次,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城市安全发展的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以新发展理念来引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此基础上我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城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也不断提升。党和国家始终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在深入研判国内国际环境深刻变化的基础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安全发展贯穿城市社会治理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既要从老百姓最紧迫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上贯彻新发展理念,也要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风险意识上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在国家发展大局和城市发展阶段中找寻安全与发展的契合点,加强城市安全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最后,构建新发展格局,筑牢城市安全发展三基。城市社会治理必须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安全发展贯穿其中,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加快城市社会治理从传统治理向大数据时代的精致化治理转型升级。统筹发展和安全,要以新发展格局引领城市社会治理的新成效,进而塑造我国城市安全发展的新优势新辉煌。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城市社会治理体制仍趋分散化

尽管在总体上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市社会治理体系〔3〕,但市、区层面的治理仍趋于分散化、碎片化,集成性有待加强。跨部门的协调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导致政府部门缺乏系统思维,常常出现资源重复配置现象,城市社会治理的整体成效还不明显。

(二)城市社会治理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

城市社会治理社会化程度不高,其表现之一就是社会组织在城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目前存在的社会组织,大多是行业性协会、社团和民办非营利性机构,大部分社会组织存在缺乏相应的人才、日常运行所需费用不足等情况,生存面临较大压力,未来预期不稳。这些社会组织多数集中在环境保护、文教体育和医疗卫生等方面,在治安防控、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发展不足,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和广度都非常有限。一些较为活跃的社会组织,有的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有的缺乏活动经费,有的工作结构不合理,在数量质量、运维管理、社会参与、人才队伍等方面都与城市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三)城市社会治理层面存在信息数据共享不足

市域社会治理层面存在信息数据共享难问题,“一张网”格局尚未形成。尽管目前有些城市数据共享平台已比较完善,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但从整体上来看仍然有待进一步深化完善,特别是在城市社会治理实践中,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共享依然存在诸多障碍和不足,信息碎片化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孤岛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在城市社会治理实践层面尚未形成合力。目前,城市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整体性、系統性不强,统一的社会治理信息共享平台和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汇集机制仍不完善,城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亟待提高。同时,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智能化共享不足,基层更难做到及时将相关数据实现共享,导致数据重复提交,效率低下。

(四)城市社会治理问题较为突出

城市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状况具有内在的关联性,经济增速的放缓将会引发失业、金融风险等诸多社会问题。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产生的影响、全球能源危机加剧、世界政治格局的演变等都对中国经济和全球经济带来巨大的冲击,“逆全球化”浪潮愈演愈烈。城市作为市民工作生活的载体,必然会受到世界经济环境的深刻变革和未来高度不确定性的影响。持续性经济下行压力向社会领域的传导效应有可能会引发部分人收入增长水平降低、社会财富分配差距拉大、社会矛盾易发多发、风险因素不断增多等问题,这都会使部分民众丧失对于发展的信心。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大背景下,这些都将会对城市社会治理带来巨大挑战。

(五)城市社会治理外部输入性风险持续加大

近年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意识形态、病毒溯源、公共治理等议题,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逆全球化潮流而动,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民粹主义抬头,世界发展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增多,各类风险因素不断累积,再加上在我国疫情防控取得巨大成效的形势下,有些国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出现越来越复杂的局面和越来越多难以预判的重大危机,致使国际关系、地缘政治、全球安全等风险持续增加。在全球目前无法精准掌握新冠疫情根源的情况下,较长时期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必将成为我国“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城市社会治理作为国家社会治理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必将面临外部输入性风险、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应急治理等方面的更大挑战。

三、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统筹发展和安全,既要加快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构筑社会治理共同体,又要全面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后全球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与历史上任何时期相比,“十四五”时期创新城市社会治理必将面临更多挑战和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提高城市社会治理的综合效能,推动城市安全高质量发展,需要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基本路径上加以创新。

(一)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层面,探索构建党建引领城市安全发展新机制

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领导力。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引领理念。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基层党的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关联性,准确把握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含义、方式方法,为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好引领作用奠定理论和理念基础。二是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引领能力。要落实好支部书记抓党建“一把手”工程,解决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强等问题,与属地社区建立联系沟通长效机制,定期与属地社区联合召开社会治理联席会议,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在社会治理领域全覆盖。比如,湖北省十堰市培育小区党支部“红色细胞”,将党建引领贯穿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协商机制,筑牢坚强战斗堡垒。山东省威海市实施“海上党旗红”工程,大力创新海上党建引领矛盾纠纷治理工作模式,无论是在远洋船队还是在近海渔业合作社都建立党支部,构建起了由党支部组织实施、党员为联络员兼调解员的矛盾纠纷联调联处联席会,纠纷化解能力显著提升〔4〕。三是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深入调研和网络问需等渠道,全面深刻地把握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把握群众诉求的变化;还要通过座谈会、民主恳谈会、联席会、民主协商会等形式找准辖区内多元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形成利益和情感最大同心圆,以此在协调各个主体参与城市社会治理中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到位。

(二)从城市运行全生命周期层面,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把握并科学防范城市安全风险,从城市运行全生命周期的視角进行谋划布局。在城市规划设计阶段就应当充分考虑到影响城市安全发展的各种风险要素,把风险要素降到最低;在城市建设阶段,应注重各环节之间的统筹协调,保证建设的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的形成几率;在城市运行阶段,要居安思危,科学预防,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避免风险的隐匿;在城市保障阶段,要有系统性思维,防止“木桶效应”,阻止风险恶化〔5〕。在总体规划中充分考虑风险评估的重要作用,把公共安全应急规划作为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支撑保障,同时要考虑其与总体规划的契合,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对已作出的规划切忌随意修改,确保规划的扎实推进实施。因此,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的核心要旨在于,在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一议题中强调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整体性,具体实践中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规划统领,切实做到城建工作一盘棋;坚持协同发展,不断提升城市资源配置和辐射能力;坚持整体治理,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

(三)从法治思维层面,引领和推动城市安全发展

依法治理是实现城市安全发展的基本方式,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创新城市社会治理实践。要构建起完善有效的城市社会治理法治体系,让法治在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中发挥巨大效能,并规范社会治理行为,解决城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补齐治理短板和不足。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民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成为城市社会治理的常态。同时,在构建政府、公民、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城市社会治理新格局过程中,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城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实现社会共治,促进和保障城市社会治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从而实现城市的高质量安全发展。

(四)从城市社区治理层面,不断夯实城市安全发展的基础

城市社区是城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基层一线往往是风险隐患的多发地和承载体,也是城市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因此,城市社区也必然成为防范城市风险的“前沿阵地”。社区风险管理和应急能力的强弱,是衡量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程度和城市安全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通过实施参与式社区风险评估,组织政府、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和社区居民共同绘制社区风险地图,并印发给社区居民。根据风险地图动态加强风险沟通,及时掌握风险隐患,这样就能够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晓度,提升居民的风险意识,防止因不知情而造成的更大风险。同时,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见图1),将社区基层网格化协同治理体系完善升级,并完善居民对于风险进行自查自报的动态登记工具或模块,便于及时辨识、发现并控制各类社区风险。比如,上海市在许多城市社区依据“社区风险评估数据模型”绘制社区风险地图,并据此提出防范建议,以此来提升社区居民的安全发展意识,实现风险管理工作的“关口前移”,并且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和社区管理实际,优化管理流程,制定风险精细化管理手册,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五)从公众参与层面,加强监督互动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社会治理新格局

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城市社会治理要坚持一切为了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升,市民对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这对城市社会治理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决定了城市社会治理要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改革现行城市治理由政府主导的模式,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广泛引导公众参与城市治理,表达自己的话语权。要完善和落实公众参与城市社会治理的有效体制机制,把有关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公开听证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等落到实处。完善公众接待日制度、省长市长电话热线制度、电视问政制度、公众建议征集制度、信访制度等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畅通公众参与城市社会治理的渠道。这样,不仅充分调动了各类主体参与城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同时也能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精细化的城市公共产品与服务,有助于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社会治理新格局。

(六)从强化新技术手段运用层面,增强城市安全发展能力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的运用在提升城市社会治理的科学性与精准性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要全面优化城市社会治理综合大数据平台(见图2),健全完善五大模块。一是资源整合统一共享模块:加强基础信息的采集,实现信息集成整合、数据共享;二是全面感知智能防范模块:大数据平台与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城市的立体感知能力和智能防范水平;三是快速响应精准治理模块:整合城市各个责任网格和相关部门管理力量,发现苗头能实现自动预警,确保能第一时间调度相关部门管理力量迅速到位,进而实现精准管控;四是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模块: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精准分析研判,形成基于大数据的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撑体系,确保实现科学决策精准施策;五是高效服务共治共享模块:善于通过大数据平台及时精准掌握市民需求,构建多元协同共治共享的服务模式。因此,通过大数据平台的优化,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有利于构建不同部门和行业的数据信息共联共享、业务联动、部门协同的城市社会治理体系。同时,还需要构建多種大数据分析模型,充分利用大数据异常分析、趋势分析、事前预警等技术优势,发挥大数据平台在各项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统计核查、资源调度、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将大数据优势转化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优势,可以有效提升城市社会治理的科学性、精准性。比如杭州“城市大脑”作为建设“数字杭州”的重要举措,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手段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使城市变得更“聪明”。而首创于杭州的“健康码”,也成为全国各地数字化防疫的标配,在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从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层面,提高城市治理社会化水平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随着公民权利意识和志愿服务意识的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政府应通过降低社会组织的成立门槛、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等举措,促进社会组织茁壮成长,特别是培育发展贴近居民日常需求的社会组织。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良性发展。通过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的发展,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优势,使这些社会组织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因此,社会组织在社会、经济、环境、应急等多方面可以有效补位,深度参与到城市社会治理中去,为城市安全发展提供动力,促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

〔参考文献〕

〔1〕冯鹏志.深入把握发展和安全的辩证法〔N〕.学习时报,2021-02-26(01).

〔2〕习近平.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0-08-25(02).

〔3〕童彬.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基本现状、主要问题和实践路径〔J〕.重庆行政(公共论坛),2018(04):40-44.

〔4〕蔡长春,刘洁.激活治理创新一池春水党建引领推动市域社会治理资源力量全面融合〔N〕.法治日报,2021-07-28(01).

〔5〕孙建平.发展与安全并进推动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J〕.先锋,2020(01):26-28.

责任编辑郭丽娟

城市弱势群体分析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从频繁曝光的城管和小贩之间肢体冲突,到2014年8月9日西工城建监察大队组织20余名小贩和市民参加座谈会共同探讨城市治理问题,我国城市治理的方式正在发生着变化。在城镇化高速发展的中国,创新城市治理方法、模式、制度、理论不仅具有理论价值,在缓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国家持续发展方面都有其现实意义。本文从城市治理的基本含义、西方城市治理理论以及我国城市治理的历史发展、现状与实践及发展趋势五个方面对近年来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并加以简评。

关键词:城市治理;治理制度;治理模式

随着2016年3月深圳“禁摩限电”政策的出台,城市治理的话题再次被推入大众的视野,不少民众认为这是在治理城市问题中的一种“懒政”行为。其实,真正的城市治理远远要比“一刀切”的政策更为复杂。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特别强调通过推进依法城市治理、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城市治理机制、推进智慧城市管理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来创新城市治理方式。该文件的出台不仅显示了国家层面对城市发展问题的重视,同时标志着城市治理在中国城市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意义。

一、城市治理的基本含义

“治理”一词在当代有着它新的内容和含义,它强调综合发挥国家、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公共事务中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1995年联合国治理委员会在《天涯成比邻》中把治理定义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1]。治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作用于使不同的甚至相互冲突的利益体得以协调并可以进行联合行动。同时,治理包括寄托权威的强制管理以及通过人民、机构认可的种种非正式安排。

在对“治理”的概念有了初步了解后,我们便可以更容易、准确地去理解城市治理的基本含义。由于目前国内学者对城市治理的研究侧重点不同,故定义和表达方式也有所区别,但在本质的把握上是基本一致的。袁政认为,城市治理是将治理运用于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2];盛广耀认为城市治理是治理理论在城市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应用[3];王佃利认为城市治理是指城市范围内政府、私营部门、非营利组织作为三种主要的组织形态组成相互依赖的多主体治理网络,在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参与、沟通、协商、合作的治理机制,在解决城市公共问题、提供城市公共服务、增进城市公共利益的过程中相互合作的利益整合过程[4]。除了以上学者的观点,徐静、踪家峰等表述了城市治理的基本含义。不管从哪方面来解释城市治理的基本含义,本质上都包含两个相对一致的特征:其一,强调多元治理主体;其二,城市治理的对象为公共事务,所要解决的是公共问题。

二、西方国家城市治理的相关理论

1.城市治理模式的四种主要分类

对于城市治理模式的分类来源于瑞士政治学家皮埃尔(Jon Pierre),他把城市治理模式分为:福利模式、社团模式、管理模式和支持增长模式四大主要类型。以方针、参与者、手段和结果为分类标准的四分法是如今最为经典的城市治理模式分类。其中福利模式由于其治理主体的“一元化”最为罕见,在这种模式中国家官僚机构和政府官员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管理模式中主要把城市公共服务的生产者与消费者视为市场的参与者在市场原则下提出“让管理者管理”[5]的口号;社团模式主要讲城市分为高层群体和基层群体两个治理层面,同时将治理主体划为若干利益集团,形成立体结构;而支持增长模式的治理主体为政府官员和商界精英,在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进行治理从而实现利益共赢。

2.伙伴制城市治理模式

伙伴制城市治理模式的创始人是瑞典的厄马尔·埃兰德(Ingemar Elander)教授,他认为在城市治理中,关于权力的主要问题在于主导性和社会控制。自20世纪90年代城市政府权力模式多样化以来,城市治理被赋予了更加广泛的实践意义。伙伴制城市治理模式被定义为“为重整一个特定区域而制定和监督一个共同的战略所结成的利益联盟”[6]。伙伴制城市治理模式的特点在于责任、权力、资源对于地方当局的下放并与当地的社会组织国际合作和伙伴制方式的互动,并且在城市治理的各个方面发挥有效作用,同时鼓励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到本社区的事务管理和治理中并参与决策。

3.新公共管理模式

自20世纪最后25年以来,随着信息化、市场化、全球化的发展使得新公共管理模式取代原有的传统公共管理模式走进历史舞台。新公共管理模式的概念十分广泛,其中最为核心的就是“企业化政府”理论。盖布勒和奥斯本在《改革政府》一书中用新公共管理模式对政府进行了十大分类:其一,掌舵不划桨的是起到催化剂作用的政府;其二,授权而不是服务的是社区拥有的政府;其三,把竞争机制注入提供服务中去是竞争性政府;其四,改变照章办事的组织是有使命的政府;其五,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的是讲究效果的政府;其六,满足顾客的需要,而不是官僚政治需要的是受客驱使的政府;其七,有收益而不浪费的是有事业心的政府;其八,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的是分权的政府;其九,预防而不是治疗是有预见的政府;最后,通过市场力量进行变革的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7]。同时,在当代西方新公共管理模式的研究方面,美国学者盖伊·彼得斯在《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中提出了四种以新公共管理定向的治理模式:市场化政府模式、参与型政府模式、灵活性政府模式、解除规制政府模式[8]。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我国城市治理历史发展的讨论

自1949年以来,在我国从城市管理走到城市治理的进程中,不仅在观念上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在制度上也经历了变革。在理念演变方面,吴琳认为我国城市从改革开放前以“工业生产为主”转变为今天“以人为本”“宜居城市”建设为主导,其间在城市管理理念上大致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改革开放前,发展工业主导城市。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发展经济主导城市。第三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和谐发展成为城市发展的主旋律。即新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管理理念经历了从“发展工业的城市”到“发展经济的城市”再到“和谐发展的城市”三大转变[9]。

在制度演变方面,莫玉川在探索中国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的过程中,对制度发展进行了阶段性划分。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至1997年以前,这个阶段是初步探索阶段,中央正式出台了一系列的行政立法,同时,各地方进行了相关体制建设。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对战争废墟的清理要求,城市环卫局得以成立并隶属于卫生系统管理,其后多被撤销。1979年3月,城市环卫事业划归由城市建设部门统一管理,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收运、厕所清便、垃圾处理、设备保养。此后,城市管理的领导职责,包括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直集中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随后,一系列相关文件和规范法规由国务院牵头出台,地方政府则随之成立了名称不一的工作部门。第二阶段是1997至2008年,由于国务院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各主要城市在这一阶段完成了建立相对集中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处罚权条例。1997至2002年,为了解决城市管理职权交叉、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效率低下、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开展了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试点工作又可分为“初创建立、试点扩大、试点规范、总体推行”四个阶段,2002年国发〔2002〕17号文件结束了试点工作,此后这一制度推向全国[11]。第三阶段为地方自主探索阶段(2008年至今),这一阶段的最大特点在于在权力下放的基础上,地方基于自身的特点自主探索城市治理方式。就以上的观点来看,虽然翔实有据,但是其所涉及的只是在城市管理执法这一相对较为微观的层面的制度发展。目前尚未有文章从宏观的城市治理制度的发展进行研究和表述,这也为关于国内城市治理制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发展的空间和创新的领域。

十八大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贯彻到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城市治理也并不例外。2008年7月11日,国务院决定将城市(综合)管理职责和管理体制的决定权交由城市政府,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地方新法规也显示着其地方特色,其中《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以城市治理为核心,在行政创新方面独树一帜,包括实施城市管理网格化、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环卫保洁市场化体制改革等等,形成了“规划、建设、管理”分工互动的大城管体制。

2015年12月20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也明确提出了在“建设”与“管理”两端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为了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而狠抓城市工作,特别是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原有的粗放型管理方式。、

四、关于我国城市治理的现状与实践探索的讨论

1.关于城市治理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的讨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腾飞,城镇化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也有不少急需解决并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在中国城市化水平已超过50%的今天,现代城市型社会已经到来,社会发展转型迫在眉睫。城市治理模式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市发展的质量,所以说,加强城市治理方面的研究,对于促进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3]。现代市民社会迅猛的发展、社会组织不断的成长、政府执政方式的变化都促使着传统的城市管理手段向现代的城市治理模式的转变。

纵观学者们对城市治理兴起背景的研究,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两方面,其一,从我国快速的城市化所滋生的多样化的社会问题入手;其二,从“治理”理论本身在我国公共事务管理邻域的应用来展开。笔者认为,我们要注重国家制度倾向对城市治理兴起的影响,不管是政治制度革新、经济体制改革还是法治观念的提升对于未来城市治理的进一步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2.关于我国城市治理的制度建设的讨论

从法律层面来说,我国目前尚未有《城市管理法》或者《城市治理法》。2012年12月4日,为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做了《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他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关键在于如何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既往的诸多典型事例启示人们,城市管理只有走依法、找法、用法、靠法的依法行政之路,才能打破僵局。为此,有必要重新认识政府的角色和职能,有必要推动城市政府由消极行政转向积极行政、由秩序行政转向服务行政、由单纯的刚性管理转向刚柔并济。

同时,我国城市治理正处于一个创新发展的阶段,已经出现了很多城市治理模式的创新和探索,但是还未能完全解决现实问题,还在发展过程之中。李重照将IBM公司的“智慧地球”理念演化而成“智慧城市”加以介绍和分析,智慧城市是以互联网、物联网、电信网、广电网、无线宽带网等网络组合为基础,以智慧技术高度集成、智慧产业高端发展、智慧服务高效便民为主要特征的城市发展新模式。它有利于实现社会包容、关注人力和教育资本、促进各部门直接资源合理分配和促进经济发展鼓励创新,同时还能达到环保目的[12]。杨艳东对我国目前公众参与城市民主治理的机制做了介绍和说明,提出了参与治理模式“非实质性参与——象征性参与——完全型参与”三个阶段的发展,参与形式和途径多样化的转变是经过不断变革和完善的。现行的参与机制主要包括听证会、提案议案、信访、媒体参与等[13]。在文献研究的过程中,笔者发现目前的研究主要偏重从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层面对我国城市治理现状进行分析理解、理论建设,缺少从社会学角度去研究社会组织在城市治理中所起的作用、社会组织的发展对完善城市治理机制的意义。

3.关于我国城市治理的实践的讨论

谈到我国社会治理的实践问题,首先要对我国的现实实践背景有所了解,中国的城市发展有三个独特的平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5000年的中国文化传统;长期而有力的城市行政等级体系。在此背景之下,袁政提出了中国城市治理实践上的特点,包括城乡二元体制、政治体制、区域发展不均衡等。然而在我国地方城市治理的实践中,也不乏成功的案例。何军考察了网格化信息系统在北京东城区城市治理的应用,在新的政府服务理念的指引下,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改造政府结构,创新管理流程,提升了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更好地满足了公众的需要,解决了许多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14]。

丁健介绍了上海对城市治理的模式及机制的改革,从改革开放就开始了,到如今基本已实现三大突破,分别是:在体制上,推行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分权、分级的治理模式;在机构改革上,提出了理顺关系、归并职能和强化服务的方式;在方针上,建立了“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目标[15]。

苏红叶介绍了广州市政府一改过去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特牵头成立了“同德围地区综合整治工作咨询监督委员会”,鼓励公民参与。此举措极大地推动了整个同德围整治工程的开展,因而广受社会好评。同时,专门的社会咨询监督机构也在专项工程的推进中成立,这对广州在推进城市多元化治理的进程来说是至关重要的[16]。

杨君介绍了深圳在2003年2月,在全国率先设立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职能包括数字化城市管理、群众投诉、检查督办、市容监控、指挥调度、信息处理及分析、号码追呼等,基本职责是对城市实施管理,在2006年6月正式升级为正处级行政事务机构[17]。

韩福国在文章中提到,2009年杭州市上城区建立了“湖滨晴雨工作室”,它是我国第一个街道(社区)民主民生互动平台,包含了“社情民意信息直报点”“社会舆情信息直报点”“草根质监站”“和事佬”等各个政治和社会协商平台[18]。

城市治理在中国实践的成功案例远远不只这些,但是本质上都享有一些相似之处,例如,调动公民积极参与自治、通过媒体平台信息公开舆论建设等。就现有的国内关于城市治理的研究而言,尚未有以各地方成功治理案例为依托进行综合对比研究总结出相对理论化的推广模式的文章,这类研究对我国城市治理的发展将有里程碑意义。

五、中国城市治理改革的思路与发展趋势

1.改善政府职能,建立新型城市治理体系

治理作为一种新兴的公共管理理论主要主张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定共同目标和途径,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如今,推进中国城市发展和城市政府现代化的关键一步便是改善中国城市政府职能。踪家峰认为,对于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中国而言,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协议和要求对现有城市公共部门的职能、体系、政府过程做出调整是迫切且必要的[19]。

同时王佃利指出,如今多元主体治理模式之下,城市管理的组织者和指挥者依然是城市政府,这是不可替代的。它的行为决定并影响着城市治理主体的活动方式及效果;非营利性组织和营利性企业的主要职能是配合政府在城市的管理进程中提供服务及物品,它们的介入打破了政府包揽管理事务的传统弊端,大大地提升了政府对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效益[4]。

钱振明认为政府的核心主导地位是坚定的。城市政府通过自身再造提升治理能力、限制政府权力来增进政府治理的有效性来应对日益复杂的治理问题,这样城市政府才能胜任城市公共事务核心治理者的职责[20]。

总的来说,在我国城市治理改革的道路上,改善政府职能,使之成为可以适应时事发展和时代要求的政府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愈发完善的城市治理体系,改善全国范围内的城市治理现状。

2.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

非政府组织可以在当地政府不再也不能承担更多公共事务的直接管理时提供帮助。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相较于西方国家城市来说,中国是很不成熟的,其自主性、非政府性、志愿性等典型特征还不明显,大多是以政府为主导,官民二重性显著[21]。管建华提出应该鼓励、支持并重视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城市治理,这样有利于提升城市政府的抉择的多元性和广泛性,满足更多城市市民的实际需求,推动城市建设的发展;同时还能促进城市基层民主的自主性发展,这样就对城市政府部门起到了制约和平衡的作用[22]。

钱振明认为,现阶段,发展非政府组织的重中之重是加强资源配置、法律保障及政策鼓励[23]。资源配置是指除了企业资助和个人捐款外,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扶植和培育应当充分发挥出来,尤其是资金方面的支持;法律保障则是要改革、完善社团组织管理办法,建立法治秩序,化繁为简,撤销烦琐复杂的审批手续,简化申请登记制度,以便各种非营利性的非政府组织取得合法性,加速非政府组织的法制化进程;政策鼓励是指通过各类政策措施来鼓励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比如,给予更多的减免税待遇和奖励措施来激励非营利性、带有社会公益性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总的来说,从观念上明确对非政府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新趋向,也是我国社会治理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趋势,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是充分的也是必要的。只有多元治理主体协调发展才能更好、更快地建成适应时代潮流和社会发展的新型社会治理体系。

3.完善公民参与机制,提高公民参与意识

治理从概念上看体现了多元治理主体的参与,其中公民的参与是最直接的民生要求的反映,有其十分重要的地位。韦如梅提出在当前我国城市治理中,提高公民参与城市治理是十分必要的,这就需要从几个方面入手,提高公民个体素质、升级政治社会环境和相关制度设计、改善公民参与的认知等[24]。

陈文提出我国必须建立统一的城市治理投诉平台来完善城市治理市民投诉和解决问题的机制。形成市民投诉机制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回应和解决机制,同时构建城市治理效果的市民评价平台[25]。其其格指出积极引导公民参与,普法、培养公民法制观念、增强守法意识,在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框架内,公民能够积极参与城市管理[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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