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研究范文

2023-09-23

农业发展研究范文第1篇

摘要:海南的农业生产总值,一直占全省GDP总量的三分之一。在保险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像海南这样的农业大省,农业保险应该成为保险业的主角,而眼下却出现了发展缓慢、市场有效供给明显不足等现象,甚至20世纪中期后陷入了停滞不前、日益萎缩的局面。笔者采用电话采访、发放问卷表,同时赴海口市郊及临高县、儋州市等县市进行实地调查的方式。通过调研,认为若想大力发展海南的农业保险,应该选择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

关键词:保险;农业保险;保险发展对策

一、农业保险的含义、特点及意义

农业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使有生命的动植物发生死亡或损毁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给予补偿的一种保险。与其他商业险种相比具有低保额、低收入、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等特点。

农业保险是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新时期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通过农业保险,能够集中金融、政策、资本、市场等资源,为农业发展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提供有效的保障功能,有利于国家财政收支稳定,具有深远的历史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农业保险发展的一般分析

(一)国外农业保险发展概况

创建于18世纪初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已在40多个国家推行或试行,主要有五种体制: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以德国、西班牙西欧等国为代表;日本体制;泰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体制;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体制。分别采取以下措施支持农业保险:

1.制定农业保险法。由于商业保险的《保险法》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于农业保险的特性,美国1938年颁布《联邦作物保险法》;加拿大1959年颁布《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日本1929年颁布《家畜保险法》,后修订成《农业灾害补偿法》;菲律宾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对农业保险的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政府作用、农民参与方式、初始资本金筹集数额和方式、管理和保险费分担原则、异常灾害条件下超过总准备金积累的赔款和处理方式、税收规定、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资金运用等进行立法规范。

2.设立国家农业保险公司及提供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是政策性很强的保险,要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许多国家组织了国家农业保险公司,政府出资建立初始资本和准备基金直接经营或与私营保险公司合作经营。如法国农业巨灾基金由财政部的资金和农业保险保单的一部分税收组成,灾害发生时赔偿农民损失;美国、加拿大等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经营大部分政策性业务;日本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营保险相互会社开办,政府进行监督与指导,提供再保险,给予保费和管理费补贴;泰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由国家直接或与私营保险公司成立股份公司经营;前苏联、东欧由国家保险机构统一垄断经营;罗马尼亚等由国家保险局经营;波兰等由国家保险机关管理;匈牙利等由国家保险公司独家经营。

(二)国内农业保险发展概况

1.1951—1958年探索阶段。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政府认为“农村保险是整个农村金融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垄断经营。1951年从山东、四川等地的试办推广到全国,由于农民无参保习惯政府干预是第一推力,可很快因经营管理漏洞过多、强迫命令严重而陷入困境于1953年3月停办。1954年入社后牲畜产权关系发生变化许多农民提出参加牲畜保险,11月第四次全国保险会议决定恢复办理,但1958年10月西安财贸会议提出除国外保险业务必须继续办理外,国内立即停办,1959年1月第七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后国内正式停办。

2.1982—1986年恢复试办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广泛兴起,出于分散风险的需要,1982年2月国务院指出“逐步试办农村财产保险、畜牧保险等业务”,1984年指示“农村保险业务将成为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重点之一”,1985年《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提出“应积极兴办农村保险事业”,《关于1986年的工作部署》强调“应积极发展农村各项保险事业”。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代表政府垄断经营,实行全国统一核算,农业保险亏损可由内部其他险种的盈利弥补,实际上隐含了政府的隐性补贴,故发展快速。

3.1987年以后的多元化发展阶段。1982年到1986年农业保险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与其他商业保险统一核算,盈亏互补,不利于调动经营积极性,也不利于政府考核保险公司的绩效。1987年6月政府决定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特设农村业务部专门从事农业保险的经营。此外依靠民政部门经营农村救灾保险、准许新疆建设兵团经营本地农业保险、允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合办或代办以推动农村合作保险发展。但由于政府未能理顺与保险公司、农民之间的关系,农业保险经营风险更加集中,商业性经营亏损更为显性化,故难以为继。

(三)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教训

1.建国以来中国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与教训。(1)尊重农业经济和农业保险规律。农业及农业保险对象的特殊性决定在政策法规制定、组织机构设置、费率厘定以及理赔等环节,都应充分按农业规律及农村的实际办事,现存的其他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方法不能简单加以套用。(2)循序渐进。因农民经济承受能力脆弱思想相对保守,农业保险的发展应是个渐进的过程。(3)1953年全面停办农村保险业务证明急功近利是办不好的,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要求农业保险的发展不能一刀切,需因地制宜,因势利导。

2.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启示。(1)政府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强化农业保险业务的政策性。许多发达国家的政府直接组建农业保险公司,美国政府给予联邦作物保险公司大量资助,补贴占保险费收入的50—60%,提供再保险。(2)组织多元性并构成一个完整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如西欧有小型互助组织、大型互助合作组织、政府保险机构、合股保险公司等;日本有农业互助组合、农业互助组合联合会、政府农业保险机构,相互配合协作构成一个有机的组织体系。(3)发展农业保险立法先行。许多国家重视立法工作,用法律保障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海南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保险在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过程中作用较小

2000—2003年海南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113.7亿元,其中农业损失81.4亿元,保险赔偿只有1868.3万元;2003—2006年7月全省农业保险的赔款支出平均只占总赔款的0.65%,占财险赔款的0.85%;2005年“达维”台风袭击海南18个县市全部受灾,经济损失116.47亿元。农作物受灾面积1155万亩,减收粮食2.7亿多公斤,水产养殖损失面积16.2万亩、产量2.2亿公斤,农业损失80.26亿元,保险赔付仅1亿多,赔付农业700多万元,不足其损失的1%,保险防灾防损作用显然未得到应有发挥。

(二)农业保险不能满足投保人的需求

2002年海南共有诚利、裕昌集团等国家农业重点龙头企业7家,省重点20家,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2.16万户,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增加收入7.02亿元;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4406个,其中股份制4048个,参加农户1.25万户。许多民(企)都有投保意愿,可商业保险公司考虑自身利益不愿承保;同时按商业化操作要求制定的一些地方农作物险种费率高达9-10%;加之赔偿标准、程序难相吻合,省内惟一经营农业险的人保海南分公司每年保费收入仅300—400万元,800—1000万元左右的保额,显然不能满足需求。

(三)商业保险公司独立开办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自1985年海南农业保险起步以来,人保海南分公司开发橡胶、香蕉、西瓜保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经营状况却不甚理想。由于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受自然制约较多,至2003年全省的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4306.5万元,赔款支出5225.4万元,综合赔付率高达121.3%,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如人保乐东县支公司按2003年条款标准每株香蕉向蕉农收取0.5元保费,保额7元,当年投保蕉农少保费收入仅20多万元,“尼伯特”台风后却赔付240多万元。后保费提高到每株0.7元,可赔付率太高且出险后需要出动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核赔;同时普遍存在资产、定价、利率、道德与逆选择风险,如在投保渔船险时渔民不愿投保新船只投保用过多年的老船旧船等,开办障碍重重。

通过分析以往海南农业保险主要具有四个特点:(1)总体亏损,年均赔付率在120%左右,在不考虑业务费用的情况下综合赔付率109%。(2)效益险种规模不大,高风险业务上升速度较快,逆选择突出,理赔时较难定损等。(3)出于风险控制的目的,经营整体规模不大,积极性不高。(4)多数商业保险公司已经或准备上市,要对股东负责,基本不盈利甚至亏损的农业保险对其吸引力不大。

四、海南农业保险的发展对策

(一)明确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

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和农户(企)多方参与相互配合。近期目标应符合省情,以补偿自然灾害损失提高农民灾后生活自救和恢复生产能力为主,重点保障种、养殖业生产及农(渔)民的人身意外伤害、健康医疗保障。

(二)成立工作协调小组,明确有关各方职责

农业保险自身特点决定难以商业化,需要政府助推,可由省政府牵头,省发展与改革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财政厅、地税局、海南保监局和保险公司拟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办;通过政策引导新闻宣传等多种方式让更多的农民(企)认识和了解;同时各试点地区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农业保险作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组成部分,组织、协助和推动展业签约、查勘定损、配合理赔等具体工作。

(三)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1.选择试点市县。鉴于近期全省范围全面开展农业保险的条件尚未成熟,建议按照“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循序渐进,选择农业生产和渔业生产较为发达且当地政府重视程度高的2-3个市县率先进行。

2.选择试点模式。对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探讨主要有四种:(1)政府主办和组织的经营模式,虽有不少优势,但成本高且运行时难以有效监管。(2)政府支持下的合作社经营模式,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曾在100多个试点县区实施过,效果不甚理想且改革阻力颇多。(3)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在理论上可以降低成本、减少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等,但承保范围狭小、风险相对集中,保险基金规模有限,难于应付较大灾害。(4)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即在政府统一制定的政策性经营的总体框架下由各商业性保险公司自愿申请经营农业保险及再保险。结合海南原有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小,覆盖面窄,涉及险种少且政府财力有限等实情,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较适宜农村普遍存在的个体农户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分散经营现状,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同时利于政策和资金支持,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现有的人才、技术、机构网点、条款费率优势、迅速搭建起试点平台,因此建议推行此模式。

3.开发具有海南农业特色的险种。根据农业收获的季节性和农民收入的不确定性等特点推出缴期灵活、缴档多种、保费低廉、广覆盖、保障适度、适合“三农”的险种;根据目前财力薄弱的的实情开发一些具有海南农业特色的险种;标的宜选择符合国家和海南农业产业政策、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且有一定品牌优势的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综合考虑保险责任、受自然灾害影响程度和风险损失的可计量性等因素和人保海南省分公司少量开办过香蕉和橡胶保险、太平洋保险海南分公司、新华人寿海口分公司已介入渔民人身意外伤害、失地农民健康和养老保险的实际,先试办海南大力推广的超级杂交水稻及博II优15、II优128和特灿占25等水稻品种,香蕉或橡胶等经济作物品种;渔民意外伤害、失地农民健康和养老保险等险种。

4.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实现以丰补欠、试点模式的转型,确保农业保险的正常开展。可采取以下方式筹集风险补偿基金:(1)政府注资。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保险进行一定补贴并划入风险补偿基金;国家发改委从救灾、支农资金中划一部分出来支持,且将各方责任、覆盖范围、保费厘定、缴费和补贴方式、管理模式等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以便长期运作;同时兼办一些与农业保险有关的效益险种,以险养险。(2)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部分盈余。以持平或保持微利为原则,在当年利润率超过一定比例时划入风险补偿基金。(3)资金运用收益。在保证安全、流动和收益性前提下对资金进行运作,收益划入风险补偿基金。(4)社会各界捐赠。(5)税收优惠返还。(6)将政府每年筹集到的救灾款单独提取一部分建立农业保险风险补偿基金,变短期为长期支持。

(注:本文是中央民建海南省优秀重点课题,中央民建海南省委和海南省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优秀提案,且研究成果被海南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推广;文中的数据均来源于海南保监局、海南省农业厅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参考文献:

[1]刑炜.墨西哥巴西农业保险对我国农险的启示[J].保险研究,1999,(2).

[2]丁少群,庹国柱.国外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及扶持政策[J].世界农业,l997,(8).

[3]吴刚.农业保险发展的国际比较及启示与借鉴[J].商业研究.2001,(2).

[4]赵学军,吴俊丽.政府干预与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1).

[5]徐伟刚.加快发展海南农业保险的条件和对策研究[J].海南金融,2005,(10).

(作者单位:海口经济学院)

农业发展研究范文第2篇

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一方面耕地等农业要素市场在农村各地自发地发育,另一方面农户对耕地等农业要素市场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耕地流转,特别是租入租出,对农业生产要素配置及其农业产出将会产生重要影响。当前,我国各地耕地流转情况差异悬殊,压抑耕地流转和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冲动并存,耕地撂荒和租金过高并存,需要从规范耕地租赁、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以及配套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等方面加以完善,既要活跃耕地流转市场,又要保护好农民权益;既要提高耕地配置效率,又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一、农业要素市场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随着我国农业的发展,一些农户对户外的农业生产要素需求不断增长,而另一些农户则愿意提供农业生产要素。当一部分农户对农业要素产生了需求,而另一部分农户愿意有偿地提供农业生产要素,需求力量与供给力量必然催生出农业要素市场。这种要素市场虽然在多数地方尚未建立起有形的市场,但是农户间,或者种植大户与农户间,或者农业企业与农户间的农业要素交易在农村日益活跃起来。

农户通过参与农业要素市场,有助于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有助于促进农业服务社会化。现代农业是建立在专业化和规模化的基础上的。尽管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绝大多数农场是兼业化农场,农业生产是兼业化农场收入来源的一小部分,但是农产品市场贸易量绝大多数是由专业化大规模农场提供的。农户在要素市场上通过雇佣劳动力、流转耕地和融资,以及获得技术等服务,能够扩大农业生产规模,从事更加专业化的生产。

从改革初期来看,农村中不同农户资源差异相对较小,一个集体中的成员基本上是按照人均分配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农户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对我国农户调查的资料分析,农村中高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与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之间的差距超过城乡收入差距。为什么农村改革初期农户要素资源比较均等,而随着时间推移,农户收入出现明显的分化,这与农户间要素资源的边际生产率差异是密切相关的。

在农业实行农户家庭经营基本制度的条件下,如果农业要素市场受到压抑,单个农户生产可能受到某个瓶颈资源的约束,这既限制农业产出水平的增加,又制约农户收入的提高。笔者在农村调查中了解到,在同样的村庄同一村民小组中分配到同样的耕地资源,但是农户间收入差距很大,主要原因可能在于要素资源质量的差异及其带来的边际生产率的差异。

初步的一些实证研究表明,我国通过耕地规模化经营后,有效地提高了土地生产率,这意味着我国农用地经营存在着规模经济,随着农用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单位生产成本呈现出下降态势。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农用地流转市场活跃,租金提高快,在农产品价格上涨因素之外,也可能与农用地经营的规模经济有着非常大的关系。

农用地转出后,是提高了土地的生产率,还是降低了土地的生产率,可能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在中国,农用地流转中只有一部分是需要支付租金的。如果不需要支付租金的农用地流转,由于转入耕地的农户不需要承担流转成本,这部分转出的耕地生产率可能较流转前低,也可能较流转前高。在废除农业税后,无论哪种情况,对于耕地转入户来说,其边际产出都可能是有利的。而在需要支付租金的情况下,耕地租出农户往往需要租入农户支付土地边际产出以上的租金,否则宁愿自己耕种。耕地租入户为了补偿支付出的租金,可能会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安排生产,设法将土地生产率提高。

笔者在山东平度调查时了解到,当地一个种植大户从当地其他农户租入耕地时支付租金700元/亩。据该种植大户介绍,当地粮食补贴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并由种植户获得补贴,每年从政府获得的补贴约100元/亩;租入耕地后每年种植两茬,一茬为冬小麦,另一茬为玉米,每茬粮食销售后获得的纯收益约600元。这样,该农户租入耕地后每年可以获得600元/亩的纯收益。而当地小规模种植户一般是兼业户,由于土地生产率相对较低,每年往往只能获得600元/亩以下的纯收益。因此,耕地通过租赁既提高了土地生产率,又使租出户和租入户都获益。

国内一些学者想当然地认为我国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后,不但可能带来“撂荒”问题,而且可能减少农户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导致土地产出率的下降,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实际上,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从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后普遍地出现了农产品单产的提高。从学理上说,如果农户有农业要素市场可以利用,当家庭劳动力安排了非农就业,也不会对农业生产带来消极影响。

对于一个农户家庭来说,如果其原有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大于零,在不利用农业要素市场的情况下,且农户劳动力又不愿放弃原有的闲暇时间,毫无疑问,这个家庭发生了劳动力转移后,必然会对农业产出总量产生影响。但是,如果这个家庭利用农业要素市场,如增加雇佣劳动力,或者购置或者租赁农业机械设备,或者直接外购农机服务,或者将耕地租出,则这个家庭劳动力发生转移后,全社会的农业产出总量可能会继续增加。

农业要素市场发育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推动力量。现代农业发展是一个引进新的生产要素并不断优化配置的过程。农业要素市场的形成和发育,实现了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效地避免了一部分农户的农业生产要素退出农业而可能产生的农产品供给冲击,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因此,为了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同时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要加快培育农业要素市场。

二、我国耕地流转市场发育具有自发的内在动力

耕地流转市场是农业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业劳动力转移后,我国一些农户已经放弃了农业生产,转出承包地成为租出地供给来源。而农村中一些农户拥有从事农业生产的比较优势,选择农业生产,对租入地需求强烈。这种农用地租入租出的情况在不同地方虽然存在着明显差异,但是总体上呈现出增多的态势,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耕地流转情形相对更多。

根据《中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汇编——农民卷》,全国曾转出过耕地的农户(包括租出、包出过耕地的农户)为1525万户,占全国农户的比重为6.9%;曾转入过耕地的农户(包括租入、包入和其他形式转入耕地的农户)为1804万户,占全国农户的比重为8.2%。比较而言,转入过耕地的农户相对较多,而转出过耕地的农户相对较少。

在耕地流转过程中,一部分耕地可能是亲朋好友间转入转出的,这部分流转的耕地可能没有发生租金,而另一部分可能是需要支付租金的。根据《中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汇编——农民卷》,全国租入或租出过耕地的农户为3282万户,占全国农户的比重为14.8%。

我国不同地区参与耕地流转农户的比重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比较而言,经济繁荣的特大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的省份,农户参与耕地流转的比重相对较高。根据《中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汇编——农民卷》,上海有近三分之一的农户曾转出过承包地,超过三分之一的农户租入或租出过承包地。类似地,浙江、北京和福建转出过耕地的农户所占比重都超过了20%,这三个省份租入或者租出耕地农户所占比重都超过了25%。

经济相对落后的省份,参与耕地流转的农户所占比重相对较低。河北、河南和甘肃转出过耕地农户所占比重都没有超过3%,转入耕地农户所占比重没有超过4%,而租入或者租出耕地农户所占比重在5—6%之间。

从农村常住户转入的耕地占实际经营耕地面积的比重来看,根据《中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汇编——农民卷》,全国平均水平为10.8%,而一些转入耕地比较多的地区农村常住户转入的耕地比重占实际经营耕地面积的比重超过了20%。在农村常住户实际经营的耕地面积中,转入耕地所占比重超过20%的省份有5个,从高到低排列分别是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和新疆。

如果按照全国四大区域来看,东北地区农村常住户实际经营耕地中,转入耕地面积所占比重达到了20.6%,而在东部地区这一比重只有7.5%。这可能与不同区域生产的农产品种类存在着差异有关。一般来说,东部地区生产粮食的农户相对较少,而生产园艺作物的农户相对较多,而东北地区是我国粮食主产区,从事园艺作物生产的农户相对较少。粮食属于耕地密集型的生产,对土地规模依赖性较强。因此,东北地区农户转入的耕地所占比重相对明显地高于全国其他地区。显然,生产不同农产品影响农户转入耕地规模的结论是否正确,需要深入研究,因为上海不是我国粮食主产区,但是农村常住户转入耕地的比重仍然达到了27.6%,仅低黑龙江0.3个百分点。

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入新的生产要素,都可能打破原有的耕地与其他要素的平衡配置,带来不同要素边际生产率的变化,产生农用地与其他要素的重新配置要求。在集体产权制度下,农用地流转市场没有发育的情况下,农户间往往会进行农用地的调整。即使在农业税时代,农户间调整承包耕地也会发生。而随着国家赋予农户对农用地承包期的不断延长,促进了农用地流转市场的形成,农用地租入租出替代了农户间耕地的调整。特别是农业税的废除、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的预期,农户间承包地的调整难度越来越大,而农户通过耕地的租赁市场重新配置农业生产资源及其要素越来越普遍。

近年来,我国农村中涌现了大量的种养大户和合作组织。一些企业、种养大户和合作组织也将城市中的资本和技术带到农村投资农业。这些新型农业微观组织是农业要素市场的需求者,更需要在农村中从农户手中租入耕地。从长期来看,我国农业要素市场将会更加活跃。

三、完善我国耕地流转市场的对策建议

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会毫不动摇地坚持。在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家庭经营要从在家庭内部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向充分利用农业要素市场并注重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制约我国农业集约化投入水平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农业规模化经营。在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实现农用地规模经济,必须促进耕地流转。

(一)制定有效规则规范耕地租赁

在农村实际调查中了解到,现在农户间耕地流转普遍限定在亲朋好友之间,流转的规模极其有限。超越亲朋好友之间流转耕地,难度相当大。有些农户宁愿把种粮当成副业,对于是否有收成无所谓。还有一些农户随时想把租出的耕地要回来。各地普遍存在着耕地流转难度大,流转价格不合理,一些地方耕地租金水平过高、上涨过快,部分农民眷恋土地,耕地租入租出的纠纷时有发生。耕地流转中,既有剥夺承包户权益的,也有规模经营户因为少数农户要价过高而无法优化资源配置的。农业生产要素流动受到限制,一方面需要扩大耕地的农户无法得到耕地,另一方面存在着撂荒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与耕地租赁市场交易规则不完善密切相关。

长期以来,我国多数地方的耕地流转市场的发育主要靠内在动力。同时,也有一些地方通过行政力量推动耕地流转。行政干预耕地流转,可能会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甚至有少数地方,强制流转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将农地非农化,造成耕地的流失。由于少数地方以行政力量推动耕地流转而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造成全国普遍地对耕地流转市场交易比较谨慎,甚至采取压抑政策。正是由于对耕地流转市场采取谨慎的态度,导致全国对耕地流转市场发育缺乏顶层设计。虽然正式政策文件反复重申鼓励耕地流转,但是一直没有引导耕地流转市场发育的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则。

由于缺乏有效的耕地租赁规则,耕地流动受到限制,要么无法流动,要么在小范围内流动。我国农用地流转的难度大,部分原因是交易成本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原集体成员平均地分到耕地,规模小,地块多。这使得租入地的农户要与比较多的租出地农户进入商谈,交易成本相当高。这就要求必须通过组织创新和交易规则创新,降低交易费用,形成合理的租金价格,促进交易规模扩大,以缓解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要素制约。

(二)配套改革促进耕地租赁市场完善

不可否认,对耕地流转市场发育采取谨慎态度,还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城乡二元结构将外出农民工社会保障挡在城镇体系之外,农民对耕地转出后存在着后顾之忧方面的原因。为此,要切实加快人口城镇化,让更多农民进城并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同时大力提高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实现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水平。

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还需要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将农户家庭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长久化落到实处。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用地流转,保护农用地租入租出者权益。对于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实行规范化管理,凡是放弃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租用的农用地,都要终止农用地租赁合同,重新进入农用地流转市场。

(三)加快土地整治促进耕地流转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耕地租入需求强劲,租金过高,而另一些地方,则出现耕地撂荒的问题。全国目前大约有3500万亩耕地常年撂荒。耕地撂荒与集中使用难同时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耕地质量因素。

耕地质量不高,如耕地的土壤肥力差或者不具备抗旱排涝的条件,或者由于地块太小而不易机械化耕作,都可能导致流转不出去,或者租不出去。对于质量不高的耕地,必须要长期投资,包括增加有机肥,或者增加新的土壤层,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进行耕地整治。提高耕地质量,还必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投入庞大。关键要完善投入机制,改进配套投资政策。针对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环节,要重点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加强中低产田改造,为农用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要把农业基本建设和产权深化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条件,促进耕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把农村土地整治、农田基本建设、土地产权确认登记整合推进,改变我国长期存在的农田水利投入多、不见效恶疾。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农业发展研究范文第3篇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人才的供给必须遵循人才需求的市场规律。目前,社会对保险及农业保险人才的需求量大,但在学科领域方面,农业保险还处于空白。本文以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为例,对在高等农业院校设置农业保险专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农业保险专业;必要性;可行性

一、设置农业保险专业的必要性

1.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1)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农业的平稳和持续发展关系着整个社会和国家经济的稳定。[1]在保障和促进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农业保险可作为分散农业风险、保障农业生产、补偿灾害损失的重要方式,与政府防灾救灾体系形成互补。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而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由于农业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同样面临着源于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随着人们保险知识的不断增强,很多经营者会考虑利用保险、规避风险、降低损失。但是由于对保险知识掌握的不够或是信息的不对称,致使他们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为了能够事先对潜在的风险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测从而适时投保,事后能够对损失进行正确的评估并获得合理的赔偿,这些经营主体迫切需要专业的保险人才为他们提供服务。(2)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保险业是我国21世纪朝阳产业中的朝阳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随着市场主体大量增加,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大量内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增设,以及外资保险的不断进入,市场对专业保险人才的潜在需求急剧增长,预计至2020年,中国保险从业人员将递增至1200万人。西南财经大学的研究显示,2015年,我国保险高级管理人才需求超过5.8万名,高级保险精算人才需求超过700名,保险核保人才需求达到1.3万名。而在2015年,高等院校的专业保险人才供给不到1.3万名,保险人才的缺口达到4.5万。其中,农业保险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农业保险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大量具有农学、林学、畜牧、水产养殖、气象、经济及金融、保险、管理等多学科知识的专门人才。但现实是,有着丰富农业保险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寥寥无几,现有农业保险从业人员中,往往是懂保险的人不熟悉农业,而熟悉农业的人又不懂保险。目前农业保险人才的极度匮乏,尤其是懂核保、理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3)农村、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各种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直接面向“三农”,可为“三农”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与保障。但是,由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风险比较大,导致农业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风险增加、向农业领域贷款的意愿降低。鉴于此,这些金融机构的发展也需要农业保险人才,尤其需要既懂管理又熟悉业务的复合型保险人才,来进行资信评估、风险管理、降低不良贷款率,从而增加收益,促进发展。鉴于社会对保险及农业保险人才的需求缺口,充分利用高等农业院校现有的办学资源,培养大量既懂农业又精通保险的农业保险人才迫在眉睫。

2.学校及学院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的需要。山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文、法、经、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农业部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教学科研型大学。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开办农业保险专业符合“山西农业大学2014—2016年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和指向,即:以现有的优势学科为依托,考虑学科专业之间相互依托和支撑,积极培植新的专业增长点。增设农业保险专业能够充分利用经济管理学院以及山西农业大学现有的办学资源,满足学科建设的需要,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目前,全国各类高校设置保险专业的学校仅有20余所,有农业保险专业的学校几乎为零,山西省还没有任何一所院校设置农业保险专业。因此在学科领域方面,农业保险还处于空白。[2]农业保险专业是多学科综合发展的产物,是农业院校的特色专业,该专业的增设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指向。基于农业保险专业学科发展现状、良好的发展前景及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业保险人才的迫切需求,在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开办该专业。此举不仅可以填补农业保险专业教育的空白,可以为山西省以及全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培养人才,更可以避免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脱节的弊端,使高等教育正真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经济建设。

二、增设农业保险专业的可行性

1.专业特色明显,人才需求巨大,就业稳定。农业保险学科是在农学、林学、畜牧学、水产学及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管理学基础上形成的交叉学科。本专业面向全國招生,培养具有农学、保险、管理等多学科知识的既懂农业技术又懂保险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其专业特色明显。

我国目前农业保险人才缺乏,特别是核保、理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全国各地各级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学会、保险协会,各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农业企业、风险评估机构、相关金融领域,高校及科研院所都需要大量农业保险人才从事保险经营管理、教学、科研及培训工作。但是据统计,全国每年需要增加的农业保险人才上万名,按我院拟定的每年50~60人的招生规模计算,平均到每省(市、自治区)不足3人,需求缺口巨大,就业前景良好。

2.相关学科、专业的有力支撑。山西农业大学是以农科为优势,农、理、工、管、经、文、法、教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科研型综合农业大学,具有农学、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人才培养的办学条件和优势。具备增设农业保险专业,培养从事农业保险及相关行业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的基础条件。

农业保险专业将设置于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目前,经济管理学院有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含农业经济管理和林业经济管理),有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和服务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五个本科专业,分别是国际经济与贸易、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市场营销和物流管理,其中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为山西省品牌专业,农村区域发展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全院开设与农业保险专业相关的课程有:《农学概论》、《畜牧学概论》、《林学概论》等;这些学科和专业优势为农业保险专业的设置奠定了基础。

3.具备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经管学院在35年的办学历程中,按照强化内涵、追求特色、提高质量的思路,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建立了一支老中青结合、教学经验丰富、知识结构合理、社会实践能力强的专业教师队伍。全院教职工共60人,硕士以上学位的占90%以上,其中博士学位占10%;副教授以上占35%,其中教授占6%。现有的农林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农村区域发展五个本科专业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培养了多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组建了优秀的学术团队,中坚力量具备将农业保险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融会贯通的能力。这样一支学历层次高、数量、年龄、学科、专业技术职务结构科学合理,梯队完整的教师队伍能够保证所有专业基础课的正常讲授,特别是十几名具备扎实会计知识的教师更能保证全部专业课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学院一方面选派年轻教师进修学习,另一方面不断引进高层次农业保险专业人才来强化师资队伍。

4.良好的实验条件和实训基地。已建仿真模拟综合实验室,能够满足农业保险专业课程的教学和实训任务,经管学院将在近期建设农业保险专业综合实验室,借助计算机网络和相关软件进行农业保险市场调查、保险精算、农业保险实务等实践训练,提高学生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其次,学院建有榆次工业园区、泰康人寿、华融证券、百度山西站、顺丰物流等校外实习基地30多个,保证学生能够得到应有的实践技能训练和培养。再次,为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拓展创新思维,学院积极拓展与保监会等保险机构的合作。再次,学校已与中国保险学会、保监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达成合作培养意向,并与山西省保险学会已经签署了《联合办学战略协议书》。通过学界与业界的充分合作,使学生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与能力。

5.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农业保险的应用性强,技术性高,涉及面广,用人单位也需要实务型人才。因此,农业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将采用“3+1”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即前三学年学生在校完成理论讲授和教学实践环节;最后一学年把学生送入合作单位实训,在合作单位进行“跟岗”、“顶岗”性质的业务操作学习,接受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训,目的是为了有效发挥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方面的资源优势。保证学生一畢业就能胜任工作。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人才的供给必须遵循人才需求的市场规律。基于当前我国农业保险专业空白的实际,以及社会对农业保险人才的迫切需求,应在有条件的高等农业院校单独设置农业保险专业,为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开辟一条新路。

参考文献:

[1]高丽娜.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研究[D].东北农业大学,2013:1-2.

[2]郭永彬.中国农业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武汉轻工大学,2013,(5):37-38.

农业发展研究范文第4篇

一、农业金融特征及业务

一般来说, 农业生产区域离城市具有一定的距离, 而且在很多农业企业中并不具备相关的企业制度。因此,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 出现了很多问题。通常都采用了粗放型的管理模式, 难以使其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也不利于提升管理工作的效率。尤其是财务管理方面, 还未建立完善的制度, 其财务报告及审计工作并没有落实到位, 因此难以对其财务的具体状况进行了解[1]。这就为银行等贷方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由于不能对其农业发展情况和资金状况进行了解, 所以难以对农业企业的还贷能力进行衡量。

相对来说, 农业金融风险比较大。一方面, 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 因此面临着市场发展所带来的风险, 另一方面, 也可能出现自然灾害, 也为其带来了一定的风险。这都影响着农户的还贷能力, 因此, 农业金融风险是很大的。

二、基于农业利润视角的农业金融发展条件分析

(一) 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的作用, 给农业金融发展制造有利条件

农业作为我国的基础产业, 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 国家要对农业的发展高度重视。并对农业金融的发展给予一定的支持。例如资金方面的支持或者政策方面的支持, 进而为农业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首先, 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农业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由于农产品价格干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的发展, 也影响了市场作用的发挥。因此, 必须对其进行合理的调整, 在确保农业经正常发展的基础上, 尽量减少对农产品价格的干预, 这样才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进而对农产品的供求关系进行合理调整。在此基础上, 才能提升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性、科学性, 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 为农业金融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当农业金融市场不能充分发挥自身功能与作用时, 国家还应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的财政补贴力度。在农业发展方面, 在对其进行政策支持的基础上, 还要给予农业企业或农户资金方面的支持, 进而促进农业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 使其更好更快的发展, 确保农业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润。与此同时, 充足的利润也为农业金融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农户不仅可通过这些利润满足自身的实际收入, 而且还能保证利用剩余利润支付资本利息, 促进农村金融顺利发展。此外, 随着农村金融的不断发展, 金融资本可以农业发展提供一定的支持, 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更好地进行, 进而为农业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另外, 工业的大力发展也对农业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加之我国农业金融还在初步发展阶段。因此, 十分需要我国政府的大力支。例如, 实施农业补贴政策等。只有在国家大力的支持下, 才能让农业获得较多的利润。除了对农业进行扶持, 还需要对合作性金融进行一定的扶持, 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同时, 还要牢牢把握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 对农业进行合理的调整与改革, 进而使其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 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 促进农业增长。

(二) 制定并完善我国的农业补贴法

近年来, 在农业发展方面, 虽然我国制定了相关的补贴政策, 但由于缺乏法律的权威性, 在部分地区还未得到有效落实。而且相关的补贴制度也缺少系统性, 规范性,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实施的效果。针对这种情况, 国家需要根据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建立并完善关于农业补贴的法律, 使其在具体实施中, 能够有章可循在, 有法可依。通过立法的手段, 对农业补贴的对象及范围进行明确的规定, 并明确补贴的目的和所要达成的效果[2]。另外, 制定与我国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补贴法律法规, 可以促农民收入不断提升, 使农业金融更好的发展。

(三) 建立健全金融体系

一些发达国家的农业得到了蓬勃发展, 是与完善的农业金融体系分不开的。例如, 美国为了更好地发展农业, 不断对农业金融体系进行完善。而我国作为农业大国更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不断完善金融体系, 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业现代化, 促进农业更好的发展。例如, 建立并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金融机构, 使其之间相互配合, 共同扶持我国农业的发展。如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在农业机械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提升农业的生产效率, 增加农民的收入。因此, 为了解决我国农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必须健全我国农业金融体系, 充分发挥农业金融的作用, 为我国农业的发展提供大力的支持, 而且对农业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 针对我国的农业金融体系, 还需要建立与之相关的法律, 使其在实施中有法可依, 进而更好地为农业发展服务。

三、结语

综上所述, 农业金融的发展, 对农业经济的增长、农民收入的增加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 必须为农业金融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使其能够更好地扶持我国农业的发展。基于农业利润视角下, 不仅要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 为农业金融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而且还需要建立并完善我国农业补贴法和金融体系, 使其在实施中有章可循, 进而促进农户有充足利润, 促进农业快速发展。

摘要:农业作为我国基础产业, 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农业金融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产生着直接的影响。本文主要基于农业利润视角下, 简要论述了农业金融主要业务及特征, 并为我国农业更好的发展, 重点对农业金融发展条件进行了深入分析与探究。

关键词:农业利润视角,特征及业务,农业金融,发展条件

参考文献

[1] 杨辉.对美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金融支持的借鉴与思考[J].时代金融, 2012 (12) .

农业发展研究范文第5篇

关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评价和预测有很多学者都做过研究, 袁玉萍 (2014) 提出一种基于不对称形式的二次不敏感控制型Ramp损失函数的支持向量回归机, 对黑龙江垦区农机装备水平进行了预测。饶智勇, 颜七笙 (2010) 运用支持向量机方法对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进行预测, 并将结果与GM (1, 1) 模型和BP神经网络模型预测结果进行比较, 平均相对误差仅为0.67%。白人朴 (2001) 提出了农业机械化技术经济效益综合评价体系, 并将中国农业机械化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张丽 (2005) 采用层次分析法、逐步回归方法构建中国式可持续农业机械化教育体系。骆健民 (2006) 通过对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设定指标评价体系, 对工商资本投资服务模式、农民自主联合农机服务模式、农机部门合作模式进行案例分析, 并得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二、实证分析

本文使用的是残差自回归模型, 首先根据农用机械总动力的序列时序图和自相关图判断序列非平稳并且存在明显的长期趋势。因此首先对序列进行确定性趋势拟合, 从时序图可以看出序列呈现出非线性特征, 可以用二次曲线模型拟合, 此外当年农用机械总动力可能受上一年的影响, 因此我们还尝试拟合关于延迟变量的自回归模型。二次曲线模型拟合结果显示截距a和时间t的系数c的p值均小于0.001显著, t2的系数b的p值为0.51不显著, 因此去掉自变量t, 对模型重新进行拟合, 根据结果, 1978——2014年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序列的拟合模型为:拟合关于延迟变量的自回归模型, 根据结果得到确定性趋势拟合模型:

两个趋势拟合模型的拟合效果图如下:

图1中, 圆点为序列实际值, 实曲线为二次曲线模型的拟合效果, 虚线为关于延迟变量的自回归模型拟合效果。图中可以看出关于延迟变量的自回归模型拟合效果更好, 因此将农用机械总动力的确定性趋势拟合模型定为用Durbinh检验对该模型残差序列的自相关性进行检验, 结果显示, DW统计量为1.0029小于2, p值为0.0003008小于0.01, 这说明残差序列高度正相关, 为了充分提取相关信息, 需要对残差序列再次进行信息提取。

对该模型的残差序列拟合自相关模型, 画出残差序列的自相关图和偏自相关图, 如下:

根据图形可知关于延迟变量的自回归模型残差序列自相关系数1阶截尾, 偏自相关系数1阶截尾, 所以对残差序列拟合ARMA (1, 1) 模型, 拟合模型为:进行关于延迟变量的自回归模型残差自相关模型的显著性检验, p值均显著大于0.1, 拟合模型显著成立。综合前面的分析, 对1978——2014年农用机械总动力序列, 可以用如下残差自回归模型进行拟合:

对农用机械总动力未来5年的值作出预测, 结果如下:

三、结论与对策

从预测的结果来看, 在未来几年中, 我国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将不断提高, 农业机械总动力在2018年预计将超过12亿千瓦, 农民对农用机械的需求量将与日俱增, 因此提出几项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对策:第一, 建立以政府农机部门为引导、民营经济为主体的组织保障体系, 提高农机的有效利用率, 解决资源闲置浪费问题, 避免农业机械的重复投资。第二, 加强农机化标准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质量监督, 一方面建立农机化标准体系, 促进农机产品性能、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维护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 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的质量检测体系, 提高农机化标准实施单位的执行能力。第三, 建立以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保障体系, 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 制定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政策, 保护和调动农民发展机械化的积极性。

摘要:本文以农用机械总动力作为衡量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指标, 建立模型拟合1978——2014年的农用机械总动力的数据, 并且预测未来5年农用机械总动力的发展水平, 对于健全农业机械化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指导, 对发挥农业机械化在建设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 实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用机械总动力,残差自回归模型

参考文献

[1] 白人朴, 杨敏丽, 刘清水.中国农业机械化所处发展阶段分析[J].中国农机化, 1999 (2) :33~36.

[2] 袁玉萍.黑龙江垦区农机装备发展水平预测及对粮食产量贡献的研究[D], 2014.

[3] 饶智勇, 颜七笙.基于SVM的农业机械化水平预测模型[J], 2010 (05) .

[4] 冯丹.中国农业机械化技术发展研究[D], 2006.

农业发展研究范文第6篇

一、内生发展初探

内生发展, 也称内生增长, 是源于内生增长理论的一种发展路径。早在20世纪80年代, 西方宏观经济学研究者便注意到内生增长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提出了内生增长理论, 其核心思想便是经济发展可以在不依赖外力推动的情况下实现持续生长的目标, 因为技术进步是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内生发展摒弃了传统发展路径中重视短期效果的思维与模式, 转而重视区域内部生长能力的培育, 以区域内部生长能力的培育来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 在发展中做好内部环境维持与传统保护的工作。农业经济内生发展是现阶段破除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难题的有效路径, 其以构成农业经济的组织要素、土地要素、人员要素为培育重点, 以农业经济内部造血为关键, 可以为农业经济发展困境破局。

二、农业经济内生发展的原则

(一) 以内部驱动为关键

历届中央政府均高度重视农业发展的问题, 将农业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但既有的农业发展模式过度依赖外部力量的介入, 各种外部扶持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虽然有助于短时间内提升农业经济发展水平, 但缺乏可持续性, 究其根源, 就在于农业经济内部造血能力的欠缺。因此, 在农业经济内生发展中, 内部驱动是关键因素, 政府需要从构成农业经济的具体要素出发, 如土地要素、生产技术要素、人力资源要素等, 不断提升各要素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从而实现农业经济内生发展的目标。

(二) 以外部扶持为保障

我国农业基础薄弱, 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农业生产模式占据主体地位, 农业经济距离现代规模化、产业化的水平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内生发展力量的培育是农业经济内部造血的关键, 也是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下提升农业经济发展质量的核心。但需要注意的是, 农业经济的发展受内部、外部两个方面因素的制约, 内部是主因, 外部是次因, 只有在内外部条件均有利的情况下, 农业经济才能真正得到良好的发展。因此, 在做好内生经济发展力量培育的同时, 也要注意农业经济发展外部环境的创建, 比如, 出台各项惠农、便农政策, 着力破解农业经济发展中的常见问题、主要问题, 如农民融资难的问题等。

(三) 以农民增收为目标

由农村、农业、农民构成的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振兴农村, 发展农业经济必然要体现到农民增收上。尽管近年来, 我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不断提升, 但截止到2017年,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然仅有城镇居民的37%左右, “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现状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善。农业经济内生力量的培育是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 其注重农村内部发展力量的培育, 从而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无论采用何种模式、何种方法来激发农村内部力量, 都必须紧密围绕农民增收这一关键目标, 这是从源头上改善农民生活, 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

三、农业经济内生发展力量培育的对策

(一) 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在农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一直以来, 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均存在着严重的小农化问题, 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模式, 不仅难以有效克服自然灾害、市场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也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农业生产中的人力资源投入, 对农业规模化发展、集约化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农村合作社由区域内农民自发组织而成, 在农业生产中注重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经营, 可以有效地克服农业生产规模下的问题。此外, 农村合作社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农业生产技术推广中也有着很好的辅助作用。农村合作合作社的发展具有多重意义, 是当前农业经济内生发展力量的关键, 推动农村合作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能够优化农村经济结构, 拓展农业经济链条, 对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 地方政府要将农村合作社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 大力引导农民在自发、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生产, 为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扫清障碍, 并且, 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以及经营的成熟, 还要推动不同村庄乃至不同乡镇的合作社朝着联合化经营的角度发展, 构建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联合社, 如此, 能够有效整合农村地区分散的生产资源, 为农业经济的内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 不断提升农民素质

农民是农业经济发展的核心, 也是农业经济内生发生力量培育的关键。诺贝尔经济学奖舒尔茨曾言“农民所得到的能力在实现农业现代化中是头等重要的”。现阶段, 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着农民素质偏低的问题, 特别是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外出的客观环境下, 农村劳动力存在着整体年龄结构偏高、劳动力素质偏低的现象, 严重影响了农业经济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效果。对此, 加强农民培训, 不断提升农民素质就成为农业经济内生发展力量培育的重点。农民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首先, 职业技能培训。农民本身也是一种职业, 需要具备众多的职业技能, 比如播种、嫁接、移植等, 地方政府需要根据区域农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农民具体的生产方式进行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比如对于养殖户开展饲料优选教育、圈栏防疫教育等;其次, 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的发展是提升农业经济发展速度的有效保证, 农科院、农科站等科研单位要做好相关技术的普及化工作, 比如开展农业技术集中培训, 向农民传授新型农业技术, 提高农民的整体生产水平;最后, 现代销售工具使用方式培训。在现代农业的发展中, 以淘宝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平台为农民创新销售渠道提供了保障, 地方政府要联合电商平台开展农民线上销售技能培训, 培育现代化的新型农民。

(三) 完善土地流转承包制度

改革开放后, 家庭联产承包制的确立极大地释放了我国农业生产力, 农业生产连年增收, 农民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日益加速以及城镇化比重不断提升, 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前往城市务工, 构成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 农村土地出现了荒废的现象, 土地流转承包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保障粮食供给, 对农业规模化发展也有着很好的作用。目前, 土地流转承包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流转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已经突破30%, 东部沿海发达省份有的已经突破50%, 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承包制度, 从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的角度出发, 不断推动土地流转承包的纵深发展, 以此来培育农业经济发展的内生力量。土地流转承包不仅意味着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 对农业生产链条的延伸也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产业结构的调整, 特别是现代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势必会增加农业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 为了化解农户融资难的问题, 我国需要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允许、鼓励家庭农场、农民生产合作以土地经营权抵押来获取生产发展所必需的资金, 为农业经济发展扫除后顾之忧。不仅如此, 借助有益费用请求权来提升承包方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意愿也是土地流转经营中的重要内容。

(四) 创新农业经济发展路径

随着国家对农业经济发展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生产种植技术的日益进步, 农业经济发展成效初步显现, 但相比于其他产业而言, 农业经济在增加农民收入中的效果有限。因为在传统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下, 农民收入呈现出明显的边际递减现象, 如何有效地突破农民增收中的瓶颈, 是新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对此, 创新农业经济发展路径自然也就成为农业经济内生发展力量培育的主要内容。举例而言, 在生活条件不断好转的今天, 人民群众对饮食安全性、健康性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这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有机农业以有机肥料、有机饲料作为种植、养殖的基础, 不仅可以克服传统农业生产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 也能显著地提升农副产品的口感与营养价值。且相比于传统生产模式下的农业产品, 有机食物的销售价格也更高, 市场价一般在普通农产品的5-6倍左右, 增收作用显著。因此, 各地区需要重视现代农业发展, 做好有机农业、绿色农业的培育工作。又如, 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 产业融合成为宏观的趋势, 农业与旅游、文化、休闲、体育等的融合, 能够为农业经济内生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对农民增收与农村繁荣也有着很好的作用。各地区要充分利用好自身的地缘优势, 整合经济发展资源, 比如苏中里下河地区可以将和谐养殖与水乡旅游结合起来。

四、结语

内生力量的培育与发展是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 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路径。构成农业经济发展内生力量的要素主要为土地、农民、技术, 因此, 在内生发展力量的培育中也必须从此三点出发, 比如完善土地流转承包制度、加强现代农民培训、推动农业组织建设等。

摘要:内生发展是一种以内部发展能力培育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在农业经济发展以及三农问题破解中有着很好的作用。文章从此出发, 首先对内生发展的内涵做了简单的介绍, 然后探讨了农业经济内生发展的原则, 包括以内部驱动为关键、以外部扶持为保障、以农民增收为目标, 最后从发展农村合作社、提升农民素质、完善土地流转承包以及创新农业经济发展模式的角度提出了内生发展力量培育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经济,内生发展,培育

参考文献

[1] 午牛.依靠农业发展的内生力量提高农民收入[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 (3) .

[2] 阚中华.苏北节约型种植业发展内生路径选择研究[J].农村经济, 2009 (11) .

[3] 公茂刚, 王学真.农地产权制度对农业内生发展的作用机理及路径[J].新疆社会科学, 2018 (3) .

[4] 彭玉旺.廊坊市农业内生性发展机制培育研究[J].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报, 201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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