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爆破技术培训教案范文

2023-10-14

安全爆破技术培训教案范文第1篇

爆破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大连新机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2年04月10日

爆破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编制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4、《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

5、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一标段)《施工组织设计》

三、工程概况

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位于辽东半岛西侧金州湾内,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毛茔子村养殖场西北侧,距岸约2km。

可开采利用的矿石为白云岩、石灰岩、辉绿岩及少量土体。矿体赋存于上元古界震旦系南关岭组、甘井子组、营城子组地层及部分辉绿岩,其延伸分布规模受层位控制。构成矿体主要岩性为灰岩。

施工方法为:先将山上植被砍伐,然后用挖掘机自山脚修路到山顶,个别土岩较硬处,可用浅孔爆破法配合施工。之后将不符合回填要求的耕植土、含砾粉质粘土、全分化含角砾晶凝灰岩初步挖运至施工图设计的空地处堆放,暴露出的岩石采用爆破法破碎,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粒径岩石直接用挖掘机装车运至回填场地进行回填,不符合要求的大块石,可用浅眼爆破法或液压油锤击碎,回填的石方用振动压路机进行分层碾压直至设计高程。

四、爆破主要危险源分析

1、爆破飞石

一是爆破药量、单耗等爆破参数超过设计值,导致爆破飞石超出安全范围。 二是未按设计要求对炮区采取必要的覆盖防护措施。当爆破部位距离建筑物或设备、设施较近时,为阻挡爆破飞石,一般采取在炮孔部位覆盖沙袋、钢丝网等防护措施,以降低爆破能量,减少爆破飞石。 三是爆破警戒工作不到位。爆破作业前,实施安全警戒是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如果警戒工作不到位,在爆破过程中,人员、车辆误入炮区,或爆破警戒区内的人员、设备未及时撤离,后果将非常严重。

2、爆破地震效应

爆破过程中,爆炸能量的很大一部分将以地震波的形式向四周传播,导致地面震动,并会造成炮区附近地面及地面上的物体颠簸和摇晃,产生爆破地震效应。如果爆破药量大,炮区距离建筑物较近,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建筑物造成损坏。

3、雷电引发早爆事故

由于雷电具有极高的能量,会在闪电的一瞬间产生极强的电磁场,如果电爆网路遭到直接雷击或雷电的高强磁场的强烈感应,就极有可能发生早爆事故。

五、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爆破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成立爆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喆

副组长:程学东、李桂明

成 员:沈雪健、仲崇强、敖寒冰、杨福臻、陈锦柱、赵永、张桂友、韩建春、丛永文、孙仁义

2、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1)在爆破施工前,应通告全体施工人员和附近其它施工单位,告知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2)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警戒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确定警戒区的边界是根据本规程安全距离的计算或查表结果,取其最大值,一般以飞石危险边界为最大;必须结合地形地物条件来调整警戒范围,此范围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危险边界;在边界上设置的标志,可根据现场条件选用,如红旗、带彩带的栏杆或用警戒牌标明“爆破危险区,严禁入内”字样;

(3)每次进行爆破施工分部应提前向项目部、监理部、其它相关单位报送爆破通知单,爆破通知单中应说明爆破时间、部位、总装药量、警戒范围和采取的安全措施,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4)每次爆破必须按爆破设计进行爆破施工。 (5)爆破施工前,制定爆破施工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6)火工品拉运至爆破现场,必须存放在炸药运输车辆上,严禁堆放在施工现场,严禁炸药在现场过夜。剩余炸药应运回到炸药库统一保管。

3、爆破时间的规定

根据爆破安全规定相关要求,结合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统一规定爆破时间段,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1)一般规定每天有三次爆破时间段:第一次为7:00~8:00,第二次为12:00~13:00,第三次为18:00~19:00;

(2)特殊情况下可递交紧急爆破申请单,爆破时间由项目部协调后做统一安排。

4、爆破警戒的规定 1)爆破信号

1)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区内开始清场工作。

2)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全部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准许负责起爆人员起爆。 3)解除信号。安全等待时间(5-15min)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解除信号。在此之前,所有警戒人员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2)爆破警戒范围

爆破警戒预告信号发出后,爆破施工单位安排人员进行各路段的警戒工作,根据爆破安全相关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应大于500米;

由两家以上爆破单位同时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各自安排警戒人员负责警戒。

5、爆破作业其它要求

1)遇以下恶劣气候和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 (1)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 (2)雷电、暴雨雪来临时;

(3)大雾天,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

(4)现场风力超过8级,浪高大于1.0m时,水位暴涨暴落时。 2)在黄昏或夜间等能见度差的条件下,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3)炎热天气不得将爆破器材在强烈日光下暴晒。 4)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

6、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1)爆破后的安全检查

(1)爆破后经过5~15min(根据钻孔、装药情况而定)后才允许有经验的爆破员进入爆破作业低点;

(2)爆破员进入作业地点应进行必要的检查,检查内容: ①边坡有无危石、滚石,边坡是否稳定,有无滑坡的危险; ②有无盲炮;

③爆破的作业面是否稳定; ④已支护好的边坡是否被破坏。

(3)经检查确认爆破作业面安全后,经爆破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准重新开始作业。 2)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1)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得在场,并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3)禁止直接拉出未起爆的火工品(雷管、炸药卷等);

(4)电力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5)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破作业面,收集残余的火工品(收集的残余火工品可直接销毁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6)未判明爆破作业面有无残留的火工品前,应采取防范措施;

(7)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说明产生的原因、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

7、 爆破施工后的总结

(1)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填写爆破记录;

(2)爆破工程结束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爆破总结应包括:

①设计方案、参数、评述,提出改进设计的意见;

②施工概况、爆破效果及安全分析,提出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以及防范办法,提出改善施工工艺的措施;

③经验和教训。

六、应急预案

详见《爆破安全应急预案》

七、安全检查

1、监督检查爆破设计情况,是否编制爆破设计方案,爆破设计及审批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爆破设计与爆破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等;

2、监督检查作业前是否按要求进行设计交底,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爆破作业程序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布孔、钻孔及验孔,装药量、相关爆破参数、分段、联网情况、炮孔堵塞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

3、监督检查爆破危险源的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监督检查爆破警戒工作是否到位,警戒区内的人员、设备是否撤离;

安全爆破技术培训教案范文第2篇

湖南邵阳至永州段

施工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汕头市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邵永高速邵阳合同段第二施工段

二00六年七月

前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为落实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提高邵永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管理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顺利地完成高速公路建设任务。为此制定施工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总则

1、为加强爆破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财产和人员安全,防止爆破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2、各施工单位(施工队、分包单位),在实施爆破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部门法规执行,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在实施爆破施工中,必须按照本企业资质允许的作业范围、等级从事经营活动。同时从事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取得双重资质。

4、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不同类别的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5、必须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建立专门的爆破作业组织。设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员。

6、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7、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8、爆破作业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必须符合有关条件并持有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二、责任分工

1、根据第二施工段具体情况和施工特点,由分包单位负责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爆破器材库区照明、避雷、围墙、刺网和“四防”等安全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储存证、使用证的年审和雷管打号、登记工作,凡未经打号的雷管一律不得发放使用。要求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

2、施工段负责对分包单位的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各环节的指导、检查等工作。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3、定期对涉爆管理人员及涉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教育培训。使其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三、 爆破器材的购买

1、爆破器材的购买应按有关计划,凭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到指定的经销单位购买。

2、购买爆炸物品时要持“三证一信”,即:《爆炸物品存储证明》、《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破作业证》和指挥部介绍信,到公安部门办理《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购买单应注明爆炸物品的品名、数量及规格型号、运输路线等,不得超量。

3、严禁自由买卖,私自购销,代购代销、非法转让或用爆破器材换取其他物品。

四、爆破器材的运输和储存

1、运输爆破器材要凭公安部门开具的《炸药物品运输证》、《炸药物品购买证》方准运输。

2、运输爆破器材要按规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且派熟悉爆破器材性能的人员负责押运。

3、运输爆破器材必需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① 运输车辆要使用全封闭运输车,不得使用三轮车,畜力车、自行车、摩托车、拖拉机、翻斗车和挂车运输。

② 不准夜间运输,不准载重加油,不准超速行驶、不准在城市和村镇街道停留。 ③ 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运输,更不能人货混装。

④ 严禁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途中停歇,严禁在爆破器材的附近吸烟、用火。 ⑤ 要有专门的押运人员,且不得少于两人,并配备相应的自卫设备和无线通讯器材。

4、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内,仓库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有关要求的规定。持有公安部门发给的《爆破物品贮存许可证》方证储存。

5、仓库要设保卫、管理。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需分库储存。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用火,不准超量存放,不准代存。

7、对过期和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要清理出库,登记注册、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指定地点销毁。

8、地面爆破器材库必须做到:

⑥ 建筑结构坚固,库房实行双门双锁向外开启。 ⑦ 库门包铁皮并使用防盗锁套。

⑧ 窗户用直径14mm以上的铁棍横竖焊为一体,间距不大于15cm并装入墙内。 ⑨ 雷管库地面应垫胶皮垫;

⑩ 库房内通风、消防、避雷照明设备完好有效; ⑪ 围墙、刺网状况良好,有人定期维修; ⑫ 及时清除库区内杂草及其他易燃物; ⑬ 通讯设备完好并保持畅通;

⑭ 警卫人员每班不少于两人并配有自卫性设备,“四防”措施健全。

五、爆破器材的发放、领取和使用

1、保管员发放爆破器材必须检验爆破员爆破作业证和由施工负责人,带班长和调度签发的领料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发放数量、品种登记清楚。

2、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两人以上,且亲自运送、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器材要当天送回。

3、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不得进入库内,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能同一人领取。

4、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设备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5、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借、私藏或转卖炸药物品,违者从严查处并负法律责任。

6、 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承担。爆破员要经过单位审查和培训合格并持有公安部门发给的《爆破作业证》,才能从事爆破作业。培训每年至少要一次,证件每年审核一次。政治上不可靠、品行上有劣迹,生理上有缺陷的人员不得从事爆破工作。

7、 严格执行爆破员工作日志制度。爆破员、施工负责人、带班长、保管员和调度员应对每日发放的爆炸物品领料数量、品种核对无误后签字存档。

8、 对爆破员应不定期考察,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或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应收回《爆破作业员证》。

9、 执行雷管打号制度,爆破员每人一号。

六、监督检查

1、涉爆单位要高度重视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要不间断的组织安全、工程技术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单位自检每周至少一次,抽检不定期进行,主要检查项目: ①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②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③责任是否落实; ④各项设施是否完好; ⑤操作程序是否合法; ⑥贮存是否分类、超量;

⑦各种帐、卡、物、册是否登记齐全。

3、要把检查重点放在施工一线: ①是否专门的爆破人员进行爆破施工; ②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③施工现场有无私藏、私留现象和残留的爆炸物品; ④是否正式爆破员运送爆炸物品。

4、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宿舍、临建房等地点的安全检查力度,杜绝爆炸物品外流。

5、各项目部对查处的问题自身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七、奖惩

3 a) 凡认真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本细则,在爆破施工和预防爆破事故方面作出成绩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b) 在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销毁爆破器材中对违反国家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本细则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收缴有关证件、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爆破施工安全规定

(一)爆破设计 1 一般规定

1.1 爆破工程均应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

1.2 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编制。

1.3 爆破设计前,应对爆破区域进行地形、地质勘测,对爆破区域或周围环境、建(构)筑物进行调查。

1.4 爆破施工过程中,发现地形测量结果和地质条件、拆除物结构尺寸、材质等与设计依据不相符时,应及时修改设计或采取补救措施。

1.5 各种爆破作业均应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实施,爆破说明书、设计书修改和补充文件均应编号存档,并与爆破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和总结。

1.6 爆破设计书和爆破说明书的设计内容: A1.说明书 说明书应包括:

工程概况、环境与技术要求:

爆破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爆破体结构、材料及爆破工程量计算; 设计方案选择;

爆破参数选择与装药量计算; 药室及洞室布置、钻孔设计; 爆破安全距离计算; 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 施工机具、仪表及器材表; 爆破施工组织; 工程投资概算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A2. 图纸 图纸应包括: 爆破环境平面图;

爆破后地形图、地质图或爆破体结构图; 药包布置平面图和剖面图;

4 药室和导硐平面图、断面图; 装药和填塞结构图; 起爆网络设计图;

爆破安全范围及岗哨布置图; 防护工程设计图。 1.7设计审批

1.7.1 A.B.C.D级爆破工程,应经有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准开工。 1.7.2 一般岩土爆破设计书或说明书由单位领导批准。

(二)爆破作业环境的规定

1.1 爆破前应对爆破周围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2 爆破场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a、岩体有帽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b、爆破会造成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c、爆破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 e、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f、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h、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i、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j、未按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及本细则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的。

1.3 露天、水下爆破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到以下特殊恶劣气候、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a、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 b、雷电、暴雨雪来临时;

c、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超过1000m时;

d、风力超过六级、大浪大于0.8m时、水位暴涨暴落时。 1.4 高温环境的爆破作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爆破工程施工 1 施工组织

1.1 所有爆破施工,都应设爆破指挥组或指挥人,指挥组应适应爆破类别、爆破工程等级,周围环境的复杂程度和爆破作业程序的要求。并严格按爆破设计与施工组主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安全。

1.2施工通告

1.2.1

A级或B级C级D级爆破和新开点的爆破设计经批准后开工前1天-3天应在作业地点张贴施工通告。通告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爆破作业时限等。

5 1.2.2 装药前1天-3天应发布爆破通告,内容包括:爆破地点,每次爆破

时间、安全警戒标志,起爆信号等。爆破通告除以书面形式通知当地有关部门、周围单位和居民外,还应以布告形式进行张贴。

1.2.3邻近交通要道的要爆破要临时交通管制时,应预先申请并至少提前3天到交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发布爆破施工交通管制通知。

1.2.4在邻近通航水域进行爆破时,应在3天以前通知港航监督部门。

1.2.5爆破可能危及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线路以及运输交通隧道时,爆破前都应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1.3 施工现场清理与准备

1.3.1

各级爆破施工要根据爆破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场地条件,对施工现场进行规划,开展清理与准备工作。

1.3.2 场地规划内容:

a、作业面划分及其程序编排,爆破与清运交叉循环作业时,制定减少相互干扰的措施; b、有碍作业的障碍物拆除与处理方案; c、现场机械配置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d、进出现场的主要通道及各作业面临时通道布置;夜间施工照明与施工用风、水、电供给系统建设方案、施工器材、机械维修场地布置;

e、施工爆破器材现场临时保管、施工用药包现场制作与临时存放场所安排及其安全保卫措施; f、施工现场安全警戒岗哨、避炮防护措施与工地警卫值班设施布置; g、施工现场防洪与排水措施安排。

1.3.3 开始施工前,应制定安全与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4 通讯联络

1.4.1

爆破指挥部应与爆破施工现场、起爆站、主要警戒哨建立并保持通讯联络;不设指挥部的,在起爆站与警戒哨间应建立保持通讯联络。

1.4.2 通讯联络制度,联络方法应由指挥长或爆破领导人决定。

1.4.3 通讯联络可使用小型无线电台、无线电话或便携式对讲机、移动电话,并应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1.5 验收

1.5.1 装药前应对炮孔、药壶、蛇穴、洞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纠正或报告爆破工作领导人进行设计修改。

1.6 爆破器材、起爆方法与起爆网路

1.6.1 各种爆破作业均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起爆器材。 1.6.2 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1.6.3 在爆破过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新仪表,应经有关部门或经受权的行业协会批准。

6 1.6.4 在潮湿或有水环境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应作防潮防水处理,使用抗水炸药时,应对起爆器材作防水处理。

1.7 在实施爆破作业前,应对起爆器材作现场测试、检验。

a、对所使用的爆破器材进行现场检查; b、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

c、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 爆破器材现场检查项目应包括: a、 b、 c、 1.7.1 a、 b、 c、 d、 雷管管体不应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不应歪斜;

导火索和导爆索表面要均匀且无损伤、油污、穿孔、端头封口; 粉状销铵类炸药不应吸湿接块、乳化和水胶扎炸药不应稀化和变硬、 起爆电源及仪表的检验包括: 起爆器的充电电压,外壳绝缘性能;

采用交流电起爆时,应测定交流电压,并检查开关,电源及输电线路是否符合要求; 各种连线、区域线、主线的材质,规格、电阻值和绝缘性能; 爆破专用电桥、欧姆表和导通器的输出电源及绝缘性能;

1.8 起爆器材加工

1.8.1

起爆器材加工,应在专用的房间或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不应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处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

1.8.2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有防护罩。铺有软垫并带有凸缘的工作台上操作。

1.8.3

切割导火索或导报管应使用锋利刀锯在木板上进行。每盘导火索或每卷导爆管,两端均应切除不少于50mm。

1.8.4

雷管内有异物时,不应用工具掏或用嘴吹,应用手指轻轻地弹出杂物;杂物弹出的雷管不应使用。

1.8.5

将导火索或导爆管插入雷管时,不应旋转摩擦。金属壳雷管应采用安全紧口钳紧口,纸壳;雷管应采用胶布捆扎牢固或附加金属箍圈后用安全紧口钳紧口。

1.8.6 加工好的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分开存放,信号管应制作标记。

1.8.7 加工起爆药包和起爆药柱,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作业用量。 1.9 起爆方法

1.9.1 下列情况不应采用导火索起爆;

a、洞室爆破、城建浅孔爆破,拆除爆破、深孔爆破和水下爆破; b、借助于长梯子、绳索和台架才能点火的工作面; 1.9.2 导火索起爆时,宜采用一次点火法。 1.9.3 采用导火索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 a、 b、

信号管和记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三分之一; 应采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不应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7 c、 单人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或分组一次点火的组数)不得超过10根(组);导火索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

不得短于1.2米; d、 多人点火(或连续点燃多根导火索)时,应制定其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掌握信号管或记时导火索的燃烧情况,信号管响后或记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均应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1.9.4 城镇浅孔爆破和拆除爆破不应使用孔外导火索起爆;

1.9.5 在杂散电流大于30A的工作面或高压线射频电流安全允许距离之内,不应用不普通电雷管起爆。

1.10 起爆网路

1.10.1 各种起爆网路,均应使用经现场检验合格的起爆器材。 1.10.2 起爆网络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连接。

1.10.3 在可能对网路造成损害的部位,应采取措施保护穿过该部位的网络。 1.10.4 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的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制。

1.10.5 在分别实施导爆索网络,电力起爆网络和导爆管起爆网络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1.11 装药

1.11.1 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人员应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药壶、蛇穴、药室进行检查。

1.11.2 从炸药运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运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1.11.3 各种爆破作业都应作好装药原始记录。记录应包括装药基本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1.11.4 在黄昏和夜间等能见度差的条件下,不宜采用进行地面及水下爆破的装药工作。如确需进行装药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保证作业安全。

1.11.5 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

1.11.6 爆破装药用电照明时,在距离爆破器材20M以外,可装220V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和洞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1.11.7 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装药包或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安全蓄电池,安全等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1.11.8 炮孔及药壶。蛇穴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1.11.9 不准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起爆药包装入后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后续药卷直接冲击起爆药包。

1.11.10 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1.11.11 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

8 1.11.12 若需预装药作业,应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实施。 1.12 填塞

1.12.1 深孔、浅孔、药壶、蛇穴爆破装药后都应填塞不应使用无填塞作业。 1.12.2 不应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水下炮孔可应用碎石渣填塞。 1.12.3 用水袋堵塞时,孔口应用不少于0.15米的炮泥将炮孔填满堵严。

1.12.4 小钻孔和向上孔堵塞时 ,不应在起爆药包或起爆药柱至孔口段直接填入木楔。 1.12.5 不应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1.12.6 分段药包孔的规程,其间隔填塞长度按设计要求执行。

1.12.7 发现有填塞物卡孔应及时进行处理(可用非金属杆或高压风处理)。 1.13 爆破警戒和信号:

1.13.1 爆破警戒范围的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确标志 ,并派出岗哨。 1.13.2 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1.13.3 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1.13.4 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允许起爆人员起爆。

1.13.5 解除信号: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1.13.6 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或附近人员能听到或看到。 1.14 起爆后检查等待时间

1.14.1 露天浅孔爆破,爆破应超过5分钟,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 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分钟才能进入爆后检查。

1.14.2 露天深孔爆破及药壶、蛇穴爆破,爆破后超过15分钟方准备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1.14.3 露天爆破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破区。 1.15 爆破后检查及处理内容:

1.15.1 一般岩石爆破应检查的内容有: A、确认有无盲炮;

b、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

1.15.2 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

1.15.3 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上交,集中销毁。 1.15.4 盲炮的处理

1.15.5 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员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警戒区。

1.15.6 应派有经验的爆破人员处理盲炮。

1.15.7 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

9 1.15.8 导爆索和导爆管起爆网络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破损或断裂。 1.15.9 发现有破损或断裂应修复后重新起爆。 1.15.10 不应拉出或掏出炮孔和药壶中的起爆药包。

1.15.11 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集中起来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1.15.12 盲炮处理后应有盲炮处理填写登记卡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愿意,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

1.16 裸露爆破的盲炮,可去掉部门封泥,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如发现炸药受潮变质,则应将变质炸药取出销毁,重新敷药起爆。

1.17 浅孔起爆的盲炮处理

1.17.1 经检查确认起爆网络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1.17.2 可打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不应小于0.3米,对于浅孔药壶法,平行孔距离炮壶边缘不应小于0.5米。为确认平行炮孔方向,可从盲炮掏出部分堵塞物。

1.17.3 可用木、竹或其他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的堵塞物掏出,用药包引爆。

1.17.4 可在安全地点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但应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1.17.5 处理非抗水硝铵炸药的盲炮,可将堵塞物掏出,在向孔内灌水,使其失效,但应回收雷管。

1.17.6 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孔方向、装药数量和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1.18 深孔爆破的盲炮处理

1.18.1 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未变化者,可重新联网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连线起爆。

1.18.2 可在盲炮孔口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炮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

1.18.3 所用炸药未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时,可取出部分堵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

1.18.4 其他方式爆破施工盲炮的处理,也应遵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 1.19 爆破总结

1.19.1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填写爆破记录。

1.19.2 每或一次较大的爆破工程施工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爆破总结应包括:

a、 b、 设计方案、参数、评述。提出改进设计的意见。

施工概况,爆破效果及安全分析,提出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以及防范办法,提出改善施工工艺的措施。

10 c、 经验和教训。

安全爆破技术培训教案范文第3篇

2、熟练掌握各类爆炸物品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坚决拒绝违章作业,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不得作业,坚决反对冒险作业。

4、管理好领取的爆炸物品,严防丢失、被盗和事故发生,不得乱存乱放,不得赠送转借他人,当天工地未使用完的要及时退还入库,不得带回家中或在工棚宿舍存放。

5、爆破作业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哑炮要及时处理掉,保证现场不留爆炸、崩塌险情。

库管员工作职责

1、熟悉各类爆炸物品性能、特性及注意事项。

2、建立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1、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专用仓库应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2、 认真落实“四防”措施,若遇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不得隐瞒不报。

3、 定期清理库存,做到台帐清楚,有凭有据,并随时为企业领导组织货源提供信息。

安全员工职责

1、 全面负责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工作。

2、 监督管理押运员、库管员、爆破员工作,促使他们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开展日常安全检查,自查自纠各种安全隐患。

4、 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保证无案件和事故发生。

押运员工作职责

1、 熟悉民用爆炸物品的化学性能和装卸、堆码、运输等注意事项,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持证人担任,接受业务经理的统一管理。

2、 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尽职尽责,身体素质较好,爱岗敬业。

3、 车辆接受承运任务后,押运员应首先查验《爆炸物品运输证》,严格按“运输证”上批准的品种、数量查验物品是否相符。

4、 认真检查物品的装卸、堆码方式,确保物品的安全、稳定性。装车完毕后,设立警示标志,核对无误后,方能同意车辆出库。

5、 县境内运输爆炸物品,严禁车辆在中途停、歇。在途中停留时,押运员应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严防事故的发生。

6、 爆炸物品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押运员应迅速上报险情,紧急疏散群众,保护好车辆及货物安全,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

7、 爆炸物品运抵目的后,押运员应指导托运方人员正确地装卸、搬运货物,认真地查验、复核 货物品种、数量,认真填制押运记录。

8、 因押运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押运员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爆炸物品领用制度

为了防止爆炸物品流失而给社会治安造成危害,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以下制度:

1、 发放爆破器材要有登记帐目。

2、 爆破员要有《领用爆炸物日志》。爆破员要根据计划和实际需要使用的品种和数量,凭主管人批准和单据,到库房领取爆炸物品,爆破作业结束后,要将实际消耗的品种和数量认真清点,并经现场负责人核实,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当班退回库房,由收购人收存。以上领取、消耗。退库的爆炸物品,都要在《领用爆炸物品日志》上签字。

3、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的姓名,领取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天用量,作业后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

安全检查制度

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发现安全生产的隐患,杜决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1、 单位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2、 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

3、 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 安全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重点安全部位检查与安全生产工作日常事务检查相结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检查与落实情况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5、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6、 仓库实行“双人、双岗、双匙”的值班守卫制度。加强对库区内外的值班巡逻,仓库负责人应随时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防盗报警器等定时测试检查。

7、 安全隐患整改实行督查制度。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督查,整改结果给予复查。

8、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不落实,整改不及时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确保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生产安全,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为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安全隐患整改小组组长。

2、 安全隐患坚持“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的原则,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坚持“发现一处,上报一处,处理一处,合格一处”的指导思想。

3、 安全隐患整改必须做到整改目的明确,整改方案合理,整改经费落实,整改人员确定,整改结果合格。

4、 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与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培养职工防范意识,树立高度安全警戒性,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将安全隐患消灭在初期。

5、 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完毕后,必须由公安机关或安全生产监督机关检查合格,所有整改工作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爆炸物品库房消防、安全、保卫制度

1、 爆炸物品库房(含烟花爆竹及原料库房),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具、砂箱、砂袋、消防栓、水池等)和通迅设备,经常保持通迅畅通和使用方便。

2、

爆炸物品库房必须装设二次防雷装置,库房内的所有的金属构件必须全部接地,以防流电二次感应(二次防雷设施一般采用房顶铺设金属网办法)。

3、 经常保持库房整洁,安静主库区水沟畅通,严禁在库区及围墙以外堆柴木及燃物,种植高杆植物,饲养家禽(畜)以及消防池内养鱼。

安全爆破技术培训教案范文第4篇

1. 本规程适用于中铁一局集团精伊霍铁路第一项目部(S5标)的各种石方爆破作业。

2. 各施工项目队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3. 由经理部及各项目队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监督本规程的落实情况,发现施工中违反规程条款问题有权制止,责令整改及停工整顿。

4. 爆破作业不准在夜间 、雷电 、大雾天进行,同一爆区爆破作业不准边钻孔、边装药及联网作业。

5. 钻爆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进行施工。 二.钻孔:

1. 钻孔作业时,依照爆破领工员布置孔位,按爆破设计提供的孔网参数进行作业。

2. 隧道作业时,应做好洞内的通风防水工作,清除洞内悬石,做好作业区的防护。

3. 钻孔完毕后,由爆破技术员对其孔位进行技术检查,不合格的炮孔要进行补钻作业。 三.装药、堵塞: 1. 装药前对孔进行检查、 标位,当孔内有水时,应排水作业,排水后方可进行装药。孔内积水无法排净时,要用胶质炸药,以防拒爆。

2. 装药作业必须依照爆破设计提供的装药集度装药,不可多装少装。

3. 装药时严禁使用金属棒捣密炸药,应保护好起爆雷管脚线。 4. 炮孔堵塞长度必须依照爆破设计进行,土质采用粘性塑性黄土或粘土钻沫混合物。 四. 起爆系统及联网:

1.作业采用非电微差网路,火雷管或电雷管引爆起爆。

2.爆破网路联网作业,必须按爆破设计提供网路进行,联网完毕,要严格认真检查,以防漏联、错联影响准爆。 五.警戒、安全防护:

1. 爆破作业现场,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不准燃火抽烟。 2. 爆区边缘要设置醒目警标,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警戒。 3. 爆破警戒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配备警戒旗、警戒哨。 4. 确认警戒区人员、机械撤离,爆破网路、起爆系统检查无误,由爆破负责人发出信号。警戒、起爆及解除警戒,以三声信号炮为准。

5. 起爆后经起爆技术员检查,确认无拒爆、瞎炮时方可通知爆破负责人发出解除警戒信号,点响解除警戒信号炮。如发生拒爆 、瞎炮应立即处理,不得撤除警戒。 六.领用、使用退库制度:

1. 爆破材料的领用,爆破员必须持有爆破负责人和专职技术员签认领取单,方可领取爆破材料,否则不予发料。

2. 性质相抵的爆破材料不能同车拉运,一人同拿,二人拉运时,距离不少于50米。

3. 对每次爆破作业剩余材料要及时退库,不准私藏积累、乱丢等,违反者处以经济罚款50~200元和追究爆破负责人责任。 七.“班前安全讲话”和“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1 .每次钻爆作业前,爆破施工负责人,爆破技术员要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讲话。

2 .每周一次,由施工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组织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分析活动,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下周的整改措施。

安全爆破技术培训教案范文第5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行业标准《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部为强化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规范施工现场对爆破器材的使用、实行六合一查对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主题是:九不准、七严禁、六杜绝、五坚持、四禁止、特别条款、罚款、以资鼓励。

一、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

凡属本项目部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九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行施工作业。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5、不准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禁区参观戏耍。

7、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8、不准有私愤情绪进入禁区从事施工作业。

9、不准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警告,二次罚款20-50元,三次清除施工队伍,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二、爆破作业人员:

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库管员和爆破安全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职责要求自己,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

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未清除散杂电源线,配电盘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5M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员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罚款100-200元,三次清除施工队伍,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上报服务站或停止爆破施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员

凡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和安全员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还必须执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四严格”。

1、严格服从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并执行管理细则,实施任务。协助项目部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关,把隐患降到最低点。

3、严格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涉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提高涉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

4、严格执行项目部传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问题不徇私舞弊,对违章操作行为人决不手软、当机立断,强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凡涉爆作业安全员没有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自己,没有搞好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根据现场发生事故的大小追究其责任,小事故损失1000元以下的罚款现场施工安全员50元,大事故在5000-10000元以上的,罚款00-300元,并清除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员资格。

凡是经项目部许可进入施工现的场押运员、库管员,必须以《爆破安全规程》严格要求押运员、库管员,执行实施细则“六杜绝”。

1、杜绝对爆破器材押运、入库、发放、交接、登记几次累计签字模糊账。

2、杜绝对无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人员以及不认识的非施工人员发放和看管爆破器材。

3、杜绝炸药、雷管混装、混库管以及其他闲杂物资混入库。

4、杜绝保管人员、押运员身带火种、以及不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押运爆炸物品或进入库房。

5、杜绝酒后运爆炸物品,库管员酗酒值班。

6、杜绝爆炸物品库房,间断无人值班看守或交给无关人员代管代守。

凡爆炸物品押运员、库管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停止上班,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上报服务站或公安部门,并取消资格证。

五、施工现场负责人

凡属项目部工程发包、分包或指派施工的负责人,统称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竖立“五个坚持”。

1、坚持服从项目部管理,按设计、指令计划工程组织施工。

2、坚持安全第一,树立“时间是金钱、安全促效益”的理念。

3、坚持维护正确对待安检人员,配合现场安全检查,接受合法建议和公正的违章处理。

4、坚持把好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第一关,争取工程完工无事故发生。

5、坚持不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执行安检人员现场处罚和整改措施。

凡属项目部工程现场负责的施工负责人员,没有坚持以上行为之规定者,在施工过程期间造成5000-10000元损失者,处现场施工负责人200元罚款,造成0000-50000元以上损失者,处施工队(组)1000-10000元以上罚款,并扣除该工程施工单位所交项目部全部安全保证金。

六、施工现场爆破器材管理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爆破器材,必须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强化管理实施细则“四个禁止”。

1、禁止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发放爆破器材。

2、禁止施工单位和个人在现场使用的爆破器材期间转让、转借、出借、抵押、赠送、乱藏或非法买卖爆炸物品。

3、禁止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将剩余爆炸物品不归库管,私藏私储存或造成丢失。

4、禁止施工单位将在工地上的爆破器材交给无安全作业人员及无关人员看管或搬运和领退。

凡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如在现场施工工地丢失炸药壹包(条)罚款000-5000元,丢失雷管壹发罚款5000-1000元,经有关部门确认属丢失并追收回库后,并奖励200-1000元给拾者上交者。

七、特别条款

1、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配合安检人员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多次违章作业人员坚决清除出施工队伍,消除隐患。

2、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服务站指派的安全监督员在检查安全工作期间受法律保护,严禁违章肇事人员围攻打骂安检人员或阻扰检查工作,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责任。

3、安检人员在现场执行安全检查时,执行教育为主,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上报并追查责任的原则。

4、安检人员对违章罚款,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三人为证的处理方法,以加强安全教育为主,罚款促进安全教育原则。

5、罚款潼加盖出就必须要违章人员签字认可,上交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同,施工队财务处理。在工程业主方结账或工程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6、如果违章肇事者拒绝签字或无理取闹,安检人员立即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处理,否则停工整改,造成停工损失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7、在工程施工期间安全工作要认真抓好,从工程开始施工到竣工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项目部将给予奖励给安全管理有功之臣,以资鼓励。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

因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乙方)在本次施工中需暂租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甲方)炸药库使用,乙方所使用的是震源药柱(47X)和地震勘探专用电雷管(G00),每次所存数量不超过700kg,为保证火工品的存放、领取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火工品的存放

1.乙方负责公安、民爆公司审批手续(购买证及运输证的审批),民爆公司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炸药库,装卸由乙方专门人员负责。

2.入库时,乙方安排专门爆破人员入库登记。

3.乙方的炸药、雷管入库后,甲方负责看管,保证炸药、雷管在库内的安全。

二、火工品的领取

1.乙方需用炸药、雷管时,须安排专门的爆破员配合药库库管员领取,清楚登记领取数量,出库后,乙方负责炸药、雷管的安全工作。

2.在运往工地过程中,乙方须安排危险品专用车辆到炸药库领取

3.出库到工地的运输要有专门的押运人员押运

三、火工品的使用

1.乙方在使用炸药、雷管的过程中,要有专门爆破员负责管理炸药、雷管在工地的转移、发放工作。

2.乙方保证在使用炸药、雷管时,编码、登记清楚,每一编码对应一炮孔坐标。 3.每天工程结束后,乙方要核对炸药、雷管使用数量。 4.在爆破过程中,乙方要有专业爆破人员负责爆破,保证周围其它人员的安全。

5.使用火工品要轻拿轻放,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妥善管理。发现雷管、炸药丢失,乙方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无甲方责任。

四、火工品的退库

1.乙方在退库过程中,由指定的危险品专用车辆、爆破员和押运员负责运输。

安全爆破技术培训教案范文第6篇

爆破施工专项安全检查治理工作总结

为确保爆破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强化隐患排查,提高项目员工的安全意识,彻查整改项目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我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对项目爆破施工进行了专项治理安全检查活动,现将治理活动总结如下:

一、 爆炸物品使用情况

项目从xxxx年x月xx日出队至xx月x日,累计使用炸药xxxxxx kg, 雷管 xxxxx 枚(其中:电雷管xxx 枚,导爆管雷管xxxx枚),导爆索xxxxm。

二、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安全措施。

项目加强日常的爆破物品监管工作,严格爆炸物品的领取、使用、清退、保管各环节的管理。爆破员领取爆破物品,做到必须以项目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或本次工程所需量,专人领取,现场使用要专人保管值守,剩余的爆破物品要当于予以清退,严格源头控制。作业现场要专人监控,划定警戒范围,严禁在带任何火种进行爆破作业现场。

1、爆炸物品管理

xxxxx项目是公司唯一对爆炸物品从购买、保管、使用全程管理的项目,安全风险程度高,因此项目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对爆破物品的审批、领用、使用、清退等各个环节实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做到爆破物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实行专人专管落实到个人,分别是:购买、保管、发放(xxx),运输(xxx),库房领取、现场发放(xxx、xxx),施工现场清理(xxx),出入库记录、爆破作业记录(xxx),监督(xxx、xx)。

2、爆破物品保管、发放

(1)、库房保管做到双人双锁,爆破物品入库坚持“四不入”,出库坚持“四不发”,做好出入库记录和库房的日常检查、管理;

(2)每次放炮上报爆破作业申请、填写爆破作业指导书及所需爆破物品数量并由负责人签字;

(3)、领取爆破物品必须有爆破作业证和安全员证的两人同时在场,并出具由爆破作业负责人签字的所需爆破物品数量单。

3、爆破物品运输、搬运

(1)、在装车时做到轻拿轻放;

(2)、运输途中安全员必须亲自押车;

(3)、在卸车时每人一次最多拿一袋,并做到轻拿轻放。

4、爆破施工现场作业管理

(1)、爆破作业前,由爆破技术员及安全员对所有作业人员做现场安全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使各作业人员清楚本次爆破施工中的各项技术参数及安全注意事项;

(2)装药前由爆破负责人确定装药作业警戒范围,设置明显标识,并派专人警戒,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装药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参数进行装药,并由安全员负责作业中的安全监督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在爆破作业装药、联线结束后,由爆破技术人员检查联线并清点核对火工物品数量,以防止火工物品的流失,剩余火工物品由专人保管并及时退库;

(5)、炮孔的充填用炮泥或细岩粉,不能用大颗粒的碎石或易燃物进行充填。

5、爆破施工现场警戒

(1)爆破警戒负责人全面负责警戒工作,对爆破施工安全负责,下达

起爆命令,全面掌握爆破现场周围人员、设备撤离情况,对爆破作业环境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和各爆破警戒点取得联系,在确保绝对安全的情况下,给予指令进行起爆;

(2)爆破作业中,设警戒负责人一名,警戒组四组,每组二人,设警戒组长一名,每组配备对讲机一部,负责各警戒点的人员、设备疏散工作;

(3)按指定的时间到达警戒地点,进行警戒;

(4)、警戒人员要注意自身的避炮位置要安全、可靠;

(5)、爆破警戒人员一切行动听指挥,各行其责,对其所属警戒区域的人员、设备安全负责,及时向爆破工作领导人汇报警戒情况,未接到解除警戒信号,不得擅自离岗。

6、爆破施工现场爆后检查

(1)、是否全部炮孔起爆;

(2)、爆后对周围设备及建筑物的影响;

(3)、爆堆的形状及边坡安全状况;

(4)、检查出有盲炮时,分析出现拒爆的原因,制定计划措施进行盲炮处理。

三、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xxx爆破施工项目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结合爆炸事故案例,认真学习《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教育从业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重点加强了爆破现场安全警戒工作,防止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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