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意见范文

2023-09-22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深化“平安村屯”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农村平安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平安**”建设,市综治委根据省、州工作部署和我市关于平安创建的三年规划精神,就进一步深化“平安村屯”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夯实农村平安创建的基层基础

农村平安是全市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农民群众是平安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村屯是农村的基本单位,因此,开展“平安村屯”建设对全市平安建设的整体推进有着重要意义。完善的基层基础是平安建设的基本前提,开展“平安村屯”建设必须要夯实村屯平安创建和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

首先,要将平安建设全面纳入村屯发展整体规划。要制定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面强化村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将平安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规划、同动员、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以平安建设保障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带动平安建设,使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其次,要健全平安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做到村级组织健全,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村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能够充分发挥作用;村屯必须要成立综治办机构,具体负责村屯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平安协会”,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利用“平安协会”机制充分开展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依托“平安协会”完善群防群治,开展农村治安巡防,有条件的村屯可以实行有偿治安巡防,逐步将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入农村治安工作之中。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村级组织平安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推进“平安村屯”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三,要落实“平安村屯”建设的责任。开展“平安村屯”建设和农村治安综合治理要实行“属地管理”和“齐抓共管”原则,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度”。村屯要对全村范围各级各类单位、部门和辖区内居民的平安问题负总责。村屯辖区内的单位、部门和全体居民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在村屯的统一领导下,对“平安村屯”进行齐抓共建。村两委班子对“平安村屯”建设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安排专人负责平安建设工作。要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影响平安建设重大问题的村屯、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予以严肃的责任追究,直至“一票否决”。

二、紧密结合农村致富奔小康开展“平安村屯”建设

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三农”问题是农村致富奔小康的关键环节,而平安问题是涉农问题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平安村屯”建设中决不能将平安建设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孤立开来,要紧密结合农村的致富奔小康开展平安建设。

“平安村屯”建设要围绕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和农民致富的主线,结合“三个文明”建设开展工作。要坚决遏止各种坑农、伤农、害农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农犯罪;要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治安、消防、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等管理,以良好的农村治安环境保障农村的发展,促进农民的致富奔小康。

要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特点开展“平安村屯”建设。要将平安意识、平安理念渗透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田间地头和庭院之中。要因时、因地、因势开展有针对性的创建工作,在工作中要有创新、有发展,要立足长远建立起切合村屯实际的平安建设长效、常态工作机制。

三、全面落实“平安村屯”建设各项任务

要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维护治安秩序稳定,确保村屯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群体性闹事事件;无火灾和治安灾害事故。刑事发案数不超过实有人口的3,治安案件稳中有降;群众安全感在80以上;无村匪屯霸恶势力;“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要进一步健全农村治安防控网络。健全群防群治队伍,并形成网络,组建护村看护队,落实报警执勤等防范措施;安装“三铁一器”等物防设施,强化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在重点部位安装报警服务网络化设备,提高治安防范的科技化水平。

要完善调解、帮教组织建设。建立村屯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形成畅通、务实、高效的信息网络,及时上报信息;调解工作有力,调解成功率高于90,无民转刑、无群体性械斗和宗族闹事,敏感期无重点人员进京上访滋事。帮教措施落实,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改好率达到85以上,两劳释解人员帮教率超过95,重新犯罪率低于5。

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人员、制度、工作要落实,对流入和流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外来暂住人口的办证率高于95,对出租房屋的登记率达到90。

为确保“平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丰纪发﹝2011﹞3号

中共唐山市丰南区纪委 中共唐山市丰南区委组织部 关于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2011年5月10日)

为适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中纪发[2009]9号、10号)精神,以及人发[1997]120号、冀纪发[2011]4号和丰南字[199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乡镇实际,现就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服务中心、助推发展”的核心理念,坚持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原则,大力加强乡镇纪委建设,着力解决农村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农 1 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人员配备和使用

1、乡镇纪委设委员3-5人,其中建制镇纪委设5名委员,乡纪委设3名委员,各含1名专职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少于规定人数时,应及时进行增补。

2、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区委组织部与区纪委协商后,报区委决定或进行选举,安排为乡镇党委委员。乡镇专、兼职纪委委员由区纪委提名、任免,并抄送区委组织部备案。

3、乡镇纪委书记参与本乡镇党委会议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大事项之前的酝酿协商。

4、乡镇专职纪委委员由正股级干部担任,享受副乡级工资待遇。

5、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委员享受纪检系统工作人员办案补贴。

6、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纪委委员应专职专用,不得兼任其他职务,特殊情况下分管其他工作的,分管工作必须和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能够相互促进。兼职纪委委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7、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委员调动前,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应事先征求区纪委的意见。

三、工作体制和工作职责、权限

2 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区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组织领导本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一)乡镇纪委的主要工作职责

1、检查本乡镇党组织和党员、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

2、协助乡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向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协助党委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参与党员、党员干部的评议、考核工作和基层党组织的教育整顿,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3、监督检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4、督促乡镇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5、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

6、受理对所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申诉、建议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支持群众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7、对所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案件,进行检查或协助检查,并按照职责权限,对有权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作出处分决定,无权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报党委或区纪委处理,发现不属于乡镇纪委立案权限的违纪线索,及时向党委或上级纪委报告,并协助调查。

8、协助上级纪委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开展纠风治乱工作。

9、监督乡镇、村两级财务制度的运行和管理,监督乡镇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的运作过程,开展重点工作督查。

10、领导本乡镇所属党组织的纪检工作,抓好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11、加强乡镇机关和乡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12、承办乡镇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纪委的主要权限

1、乡镇纪委有权对乡镇党委及其成员实施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发现乡镇党委、党委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行为,或者有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在乡镇党委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区纪委报告,并请求协助处理。

2、对本乡镇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和下属党员违犯党的纪律,有立案检查权。按照党纪处分的有关规定权限,有权决定或取消对党员干部的处分。如果对乡镇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有权请求区纪委予以复查,如果需要改变乡镇党委的决定,必须经区委批准。

3、有权对本乡镇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党风和廉政情况进行调查和考核并向乡镇党委报告,对乡镇党委管理的干部 4 的提拔、任免、评选先进等事项实施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4、有权对本乡镇党员、党员干部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国法政纪和财政经济法规及人事制度进行监督。

5、有权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有权就本乡镇范围内的党纪党风、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向所属党组织发出通报。

6、根据办案的需要,有权查阅、复制本乡镇有关单位与案件有关的账册、凭据和其他资料;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及人员出具证明。

7、今后上级纪委对乡镇纪委的权限如有新的规定,以新的规定为准。

四、办公场所及设施

1、有机构标识。在悬挂乡镇党委机构牌子的地方要悬挂纪律检查委员会牌匾。纪委办公室要有门牌。

2、有办公场所。各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整合现有资源,保证乡镇纪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并设立一个专门接谈室,确保信访接待、谈心谈话、案件调查等工作相对独立、顺利开展。乡镇纪委工作职责以及纪检监察各项相关制度内容要上墙公开。

3、有配套硬件。各乡镇要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硬件设施,其中至少配置电脑2台、电话1部、打印机2台,以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要由乡镇党委书记分管。乡镇党委要把 5 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给予大力支持。要注重解决乡镇纪委经费保障和办公场所等问题,完善相应的配套保障制度。要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管理、教育、培养和使用,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

中共唐山市丰南区纪委 中共丰南区委组织部

2011年5月11日

主题词:机构建设 乡镇纪委 意见

中共唐山市丰南区纪委办公室 2011年5月11日印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接受记者采访,就《意见》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农民日报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各类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兴起。目前,全国农户家庭农场已超过87万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188.8万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38.6万个(其中龙头企业12.9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15万个,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为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破解“结构怎么调”“地怎么种”等问题找到了途径;为优化农业要素组合、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找到了办法;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强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能力、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找到了载体。同时,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期,亟须引导扶持。从调查看,一方面,由于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行,经营主体收入下降;由于成本刚性上涨,经营主体负担较重;由于农业基础设施欠账多,靠经营主体自身投入难以承担;特别是信贷保险、设施用地、人才引进等方面面临的问题更为突出,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十分必要。另一方面,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农助农能力不够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自身运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也还存在,需要正确引导,促进其健康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鼓励发展、大力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要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决不能忽视普通农户。李克强总理强调,通过家庭农场、合作社这种形式发展现代农业是大方向,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构建培育新型農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意见》出台,体现了中央的意图,凝聚了各方面的共识,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

问:《意见》的主要政策目标和取向是什么?

答:《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与国家财力增长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政策落实与绩效评估机制,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體系,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引导作用,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支持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鼓励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建立产业协会和产业联盟。二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路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普通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并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托管等全程化服务,提升农业服务规模水平。三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进一步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地方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相关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四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形式提高发展质量。鼓励农户家庭农场提升标准化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引导农民合作社依照章程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鼓励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生产作业标准或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问: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的基本原则?

答: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握正确的方向。重点把握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基本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又不忽视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二要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运用市场的办法推进生产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配置,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优化存量、倾斜增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既扶优扶强、又不“垒大户”,既积极支持、又不搞“大呼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三要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经营组织形式,不断创设扶持政策措施,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一二三产业融合,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四要坚持落地见效。明确政策实施主体,健全政策执行评估机制,发挥政府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促合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问:《意见》从哪些方面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

答:《意见》立足于构建扶持政策体系,在现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际,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保险、营销市场、人才培养引进等6个方面进行了配套整合和适当延伸,这样使各方面政策更集中、更系统、更具有指向性,既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扶持,又便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完善财政税收政策。综合采用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方式,增强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三是改善金融信贷服务。综合运用税收、奖补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四是扩大保险支持范围。在粮食主产省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大灾保险试点,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险覆盖面和理赔标准。创新“基本险+附加险”产品,实现主要粮食作物保障水平涵盖地租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五是鼓励拓展营销市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销对接活动和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创建等给予适当奖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应用农业物联网和电子商务。六是支持人才培养引进。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奖补等方式,引进各类职业经理人。

问:《意见》与以往政策措施相比,有哪些新的内容值得特别关注?

答:《意见》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前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问题,重点在金融、保险、用地等方面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如在金融方面,提出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直报系统,通过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和补贴等服务,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符合条件的灵活确定貸款期限,简化审批流程,对正常生产经营、信用等级高的可以实行贷款优先等措施。在保险方面,提出在粮食主产省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大灾保险试点,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险覆盖面和理赔标准。落实农业保险保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创新“基本险+附加险”产品,实现主要粮食作物保障水平涵盖地租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研究出台对地方特色优势农林产品保险的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稳步开展农民互助合作保险试点等。在用地方面,允许各县(市、区、旗)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较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地区,适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用地指标,优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生产经营等。

问:怎样处理好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带动普通农户发展的关系?

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施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的引领力量。在我国相当长时间内,普通农户仍会占大多数。通过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普通农民发展生产、进入市场、增收致富,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现实选择。因此,《意见》强调要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把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又不忽视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作为重要原则;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普通农户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托管等全程化服务,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加收入作为重要举措,让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防止被挤出、受损害;把建立政策红利分享机制,既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竞争力,又增强其带动农户发展能力,让更多农户分享政策红利作为重要导向,正确处理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带动普通农户发展的关系。

问:请问如何确保《意见》精神和各项政策举措切实得到贯彻、切实落地见效?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和《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县相关精神,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巩固创优质服务成果,促进我镇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我镇创国优复检成功和2012年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6日下午就我国人口工作进行第28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总目标,按照县上工作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强化基础,狠抓关键,深化服务”的工作思路,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力推进我镇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思路

1 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实施综合改革,深化优质服务,强化工作措施,提高管理水平,狠抓队伍建设,争取部门参与,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1、政策生育率达87%以上。

2、计划生育工作经费财政投入人均达9元。

3、手术落实率达90%,手术及时率达85%(9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算及时)。

4、育能妇女每季度“环情孕情”率达90%。

5、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办证率达80%以上,已婚育能妇女“环情孕情”寄证率达85%以上。流入人口持证率90%,已婚育能妇女“环情孕情”率95%。

7、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135户,其中,新增户15户(重点已满1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户和种养业大户),建帮扶基地3个。

8、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程,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巩固创国优成果:今年我镇的创国优工作要接受国家的复检,任务仍然繁重,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力度不减,千方百计确保创国优工作复检成功。

(二)深化计生综合改革,积极探索计生改革之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目标,以“四四五四”的计生工作新思路为总抓手(强化四个意识,推进四个转变:强化法治意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强化以人为本意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政府要求向群众需求转变;强化发展意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单一重视数量控制向全面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强化开放意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部门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实施五大工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程、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程、生育文化建设工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程、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开展四项改革:工作机

2 制改革、经费投入体制改革、用人机制改革和考核监督机制改革),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力争2012年前在全镇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不断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三)提升计生工作项目,继续抓好村民自治和协会长效管理机制工作

1、全面落实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2012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作为政府实事,要认真抓好落实,并积极创建市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县,以“优质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的服务理念,在孕前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专项服务,实现预防措施到人,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实现服务率达80%以上,满足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

2、继续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按照“深入村社、服务上门”的原则,继续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活动,切实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和保健服务水平。

3、进一步完善群众自治管理工作,建村民自治示范村3个;落实村民自治长效管理工作经费,按总人口人平1.2元(即全年3.12万元)列入预算,落实计划生育协会长效管理经费按总人口从平0.8元(即全年2万元)列入预算,以经费保障为载体,以村社干部和协会会员为杠杆,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4、切实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建设的宣传力度,完善奖扶机制:对独生子女困难户、伤残户实行定向帮扶救济,使独生子女真正感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大力宣传办理独生子女后所享受的政策性待遇。重点宣传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开展奖励扶助巡回报告,通过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先进事迹感染年轻一代,进一步建议健全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救助机制,使计

3 生对象真正感受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推进我镇政策生育率再上新。

5、进一步加强对育能妇女管理。“环情孕情”是抓好育能妇女管理的基础工作,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育能妇女每季度的“环情孕情”工作,对外出不能按时回来参加妇查者,每年必须寄回妇查有效证明3次。

6、依法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强制征收力度。依法开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转变群众生育观的强制措施之一。因此,对违法生育者要严格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少数有经济来源而又赖帐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点带面。

(四)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考核到位

1、继续落实村、社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对村两委实行每月例会交帐制度,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主持,支书或主任轮流交帐。村计生专干每周向计生办交帐。

3、坚持对村、社、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实施每月考核,动态管理、季度交帐、述职、通报制度。

4、对行政不作为,严重影响人口计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终评奖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以上意见,希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三月十日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建议措施

一、当前基层党建工作存的问题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一是个别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二是少数同志不愿意做党务工作,主要精力集中抓经济工作及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三是个别单位党的组织形同虚设,基本没有党组织的单独活动,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由行政行为所代替,而 支部活动则被干部职工活动所代替。

(二)组织教育活动不经常。部分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没有将组织教育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地区。特别是个别单位对组织生活制度抓得不实,流于形式。在抓党员思想教育中,不注重对党员的集中学习,缺乏对科学文化、基本技能、法制理念、文化素养的教育,使得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导致业务理论一知半解,工作水平和能力平平,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三)抓中心议大事能力不强。主要是对什么是中心、如何抓中心把握不准,分不清哪些是重大问题,哪些是一般 问题,该管的没管住,该放的没放开,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片面认为,党支部就是研究表彰奖励、党员发展、经费开支等问题,未能将工作计划、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阶段性重大工作同经济工作齐抓共管,直接造成了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分离脱节。

(四)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一些基层党组织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致使个别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党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得过且过,工作上不求进取,少数党员只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有的党费也要催缴,还有的甚至连党费也不愿意按规定标准缴纳。这些个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影响工作的健康发展。对此,必须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五)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一些基层党组织制度不完善,管理松懈,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个别支部存在着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兼顾开,支部大会不规范不严肃;在对党员管理结果的衡量上,往往把行政业务工作开展得好坏,作为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政治表现、自身综合素质等难以实施准确的评价考核;有的党务工作者从未经过系统的培训,党务知识懂得不多,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管理缺乏力度。

思想认识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

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部分党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还根深蒂固,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臵,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

(六)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和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缺乏必要的实施手段,号召力不强,推动力不够,工作难以开展。

(七)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基层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党建工作的载体创新不够,基层党建工作无特色。

(八)党内监督不健全。基层党内监督机制缺乏抓手,不够健全,渠道不太畅通;一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接受监督自觉性不高,存在着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基层党组织的管理、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九)党建工作保障不力。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人员等保障措施不落实。一方面,因缺少经费,造成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难、开展活动难、推进工作难;另一方面,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干部绝大部分都是兼职,本身承担较多的业务工 作,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务工作。同时,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少,部分党务干部缺乏必要的党务知识,对新形势、新任务下的党务工作难以适应。

二、做好当前基层党建工作的建议措施

(一)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一是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要树立发展为第一要务的观念,要明确党建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发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以作(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当党建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为求地位,以地位谋作为,把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上、难点上,放到机关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要克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亲合力与感召力;要坚持“虚工实做”,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要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

机制。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组领导同志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及领导体制上的特殊性,决定只有通过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才能引导党组织自觉地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要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继续实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

(三)深化认识,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一是要克服和纠正重经济,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党务与经济行政业务的关系。要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管党的政治责任,要按照“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用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抓党建工作,要把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经济工作一同布臵,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二是要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努力

篇二:党建工作的建议

党建工作的建议

2010年是中国迈向又一高度的重要时期,上海世博的开幕,亚运会的举行都是中国的大庆之年。2010年,党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搭台唱戏,坚持以人为本、真抓实干,以“党建工作先导工程”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聪明才智,着力加强“三个文明”建设,为提高经济效益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教育和谐发展为目标,以突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广大党员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党的凝聚力,切实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本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管理效能。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党员示范岗”和“三争”的创建活动,使全体党员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员教育与管理,认真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发展工作。

5、进一步推动师德建设,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工,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和师德形象,强化科学的教育观念,发扬无私奉献和崇高的敬业精神。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7、加强对学校工会和团委的领导,广泛开展积极向上的有益活动,努力营造“团结、奋进、有为”的和谐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

1、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以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重点抓好以下内容的学习:

①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②十七大文件有关教育工作的论述及新修订的党章;

③中央关于贯彻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论述;

④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文章;

⑤中宣部《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 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岗位设臵管理的政策;

⑦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⑧党报党刊及时事政治的学习。

2、进一步加强党委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的思想组织建设。坚持学校领导班子带中层党员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学期开始即制定好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紧紧围绕“解放思想,科学发展”这一主线,每次确定一个主题,党委成员轮流主讲,开展研讨,共享资源,实现互补提高。通过学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使党委真正成为学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3、各党支部要坚持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两次,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签到,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各支部的学习和制度落实情况将作为党员、干部、职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二)紧扣服务科学发展主题,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着力提高学校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在提高政治学习质量和政策理论水平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干部队伍的特点,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在职岗位培训和自学等方法,不断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考核、竞赛评比等措施检验学习和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2、加强中层干部的考核与管理。一是建立干部目标责任制,使每一名干部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二是结合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由群众和校领导进行评议和考核。三是逐步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中层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效能的考核评价体系。

3、切实做好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岗位设臵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好中层干部两年一次的竞聘工作,真正将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突出、群众信得过的同志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做到优化干部队伍,激发大家立足岗位、开拓创新、追求卓越,实现教学和管理的提升。

4、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要求广大干部做到:一要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理清工作思路;二要密切联系群众,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三要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四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五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六要发扬民主,乐于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与大家团结共事;七要培养健康生活兴趣,重道德品行修养,始终保持党员政治本色。使干部队伍真正成为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讲发展的模范。

5、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大力倡导良好的师德风范,鼓励和引导教职员工自觉在政治思想上、道德品质上、学识教风上率先垂范,为人师表。学校将每年8月份定为师德建设月,组织开展以“加强师德教育,推动学校发展”为主题的论坛活动和演讲比赛,挖掘身边高尚师德的小故事,找出存在的有违师德的问题,并将师德建设与教职工职称评定和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平时注意培养和宣传“敬业奉献”的师德典型,每学年结合教师节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学期举办一次评教活动,树立典型,进行宣传学习,为教师的道德行为提供示范。

(三)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1、开展“党员示范岗”和“三争”活动。为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和示范性,我们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

员示范岗”和“三争”(党员争优秀、支部争先进、学校争一流)活动,建立党员挂牌上岗制度,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同时,党员干部、党员教师要人人争做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努力破解教育教学难题,帮助广大教师解决班级管理、教育教学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而促进教师队伍业务能力和实际教学水平的提高。

2、开展党员“责任区”和“三创”(党员创业绩、党建创经验、学校创示范)活动。基层党组织要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作为重点,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努力做到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为广大群众服务,切实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开展党员责任区建设,每个党员结合工作岗位的特点,负责一条线或蹲好一个点,联系一批群众,协助支部做好日常的沟通交流和思想工作。开展党员联系和帮教活动。每位党员要转化1—2名后进生,关爱1—2名特困生,从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给予他们全方位的关注。

3、规范党支部建设。定期组织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各支部要认真落实好“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规范、生动、有效。

4、做好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各支部党员培养发展要有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鼓励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入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 篇三: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征求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社党委对照七个方面的问题,深入基层广泛征求系统内党支部、党员的意见、建议,现将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汇总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党员教育培训缺少制度化,内容形式有待创新。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形式和内容的选择上趋于多元化,对培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机关党支部比较重视业务技能培训而忽视思想政治理论培训,党员培训往往采取大课堂的讲课制,对学习者缺少吸引力,因此迫切需要改变原有的方式和方法。

(二)党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示范带头作用还需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解放思想、创新发展主要取决于党员素质的提高,现在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削弱,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员对自身的要求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意见建议

(一)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

1、对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要坚持年初有目标、年中有考评、年终有考核。经过绩效考核可以总结经验、找到差距、改进工作。

2、坚持“三会一课”要形式多样化。可以到党员教育基地进行党的传统教育;可以开展向身边爱岗敬业的同志学习,近距离感受到身边人说身边事,激励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

(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方面。

1、党员设岗定责,民主评义工作要做到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用党章对照检查自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和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关爱困难党员“一卡通”,对困难到了帮扶作用,减轻了困难党员的经济负担,改善生活质量。

(三)机关党建方面。

1、要以服务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在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上下足功夫。实施“一把手”工程,强化主要领导抓党建促发展的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机关党建工作成效评估体系,完善考核标准,严格奖惩措施,使机关党建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于日常工作之中。

2、加强学习培训、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务干部的整体素质。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党建规范化是xx社区党建工作最大的特色。硬件设施大气,党建元素随处可见,软件资料翔实而具体。xx社区的党建工作告诉我们,发展才是硬道理,坚强的领导班子队伍,奋力拼搏的团队精神为基层党建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我办五个社区,其中京北社区、马砦社区、蜜南社区目前党建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我办围绕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思想建设,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对于因辖区拆迁,党员流动性大,辖区离退休党员偏多,部分两新组织党员数量少,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我们将加强党员管理,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辖区党员实际情况开展丰富的党员活动。另外,我办将加大力度,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理顺工作运行机制,深入探索、研究和实践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组织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能定位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在两新组织中的作用,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工作面。我办蜜南社区、京北社区非公有制党组织还未建立的情况,目前,已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成立。

此外,在社区党建工作中要使各社区党建工作突出重点、亮点、特色。按照三有一化构建城市基层党建的有关要求,夯实执政基础、建设和谐社区。抓好社区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加大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力度,对于我办蜜南社区、马砦社区由于拆迁暂无组织活动场地,目前,两社区正在积极与辖区公共单位协调,实现资源共享,保障社区组织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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