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政府采购注册范文

2023-12-20

企业政府采购注册范文第1篇

第一部分 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在省财政厅党组和中注协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市注协的支持配合和行业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省注协紧紧围绕年初常务理事会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圆满完成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试点工作任务 在去年省注协率先开展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2006年上半年以来,继续推进和深化各项试点工作,探索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的长效机制。

一是在清理、修订、完善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编印了近65万字的《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汇编,便于广大注册会计师遵守执行,建立完善用“行规行约”管理行业的制度和机制。

二是制订出台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发布实施了《关于推行新批注册会计师执业宣誓仪式的通知》,

1 先后两次组织了130多名新批注册会计师进行执业宣誓,强化了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

三是从实处着眼,结合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执业质量检查、行业人才培养、做强做大等重大工作和政策的实施与落实,进一步纯洁行业队伍、加强队伍素质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强化事务所内部治理,引导行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配合省政府纠风办完成对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认真总结交流试点工作经验。在7月24日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人民政府纠风办联合召开的全省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工作会议上,省注协在大会上介绍了试点工作经验,得到省委等有关领导和行业内外的普遍好评,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达到预期的目标。

二、努力净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

(一)扎实开展全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行业的现状和行业特点,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5月份,省注协制订下发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等,正式开 2 展全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省注协成立了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由熊展瑜会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监管部具体承担。同时,向社会公布行业治理商业贿赂投诉举报信箱、电话和传真等,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二是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全省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分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督促检查与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开展的方式、要求以及达到的目标等也作了明确规定。

三是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通过查找、分析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重点环节和产生原因等,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取得明显治理效果。如:结合执业质量检查,省注协把存在降低收费、支付回扣或好处费等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通过开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和注册审批工作,清理了一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执业人员,严把行业准入关;有针对性地查找制度和监管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跟进和落实整改;指导事务所完善章程、协议和各项内部制度建设,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3 四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按照省注协的统一部署,全省各地级市注协也纷纷结合本地区行业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并采取发放问卷、座谈、调研、研讨等多形式、多渠道、多方式迅速行动起来,极大地促进了全行业治理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全行业治理工作基本完成。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我省行业中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规范、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建立,为构建和谐行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实施2006年执业质量检查。

为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全省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5月初,秘书处开始着手筹备,研究确定检查对象、明确检查内容、方式等。5月底,正式向中注协上报了《广东省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检查事务所55家,重点检查对象为内部管理混乱、股东之间有矛盾、采用降低收费、支付回扣或好处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承揽业务的事务所,以及受到投诉、举报或被行政处理的事务所。 6月14 日,制发了《关于开展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并相继完成了检查人员的推荐挑选,共抽调 4 58名注册会计师担任检查人员。7月3日,在广州召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暨培训会议,讲解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布置实施检查工作;接着,58名检查人员以及省、市注协工作人员共组成16个检查小组分赴各事务所进行了近一个月的实地检查。16个检查组共抽查审计报告514份、验资报告714份,基本能反映被检查事务所的整体执业质量状况。10月底,按时完成《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06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报告》、撰写案例分析上报中注协,检查阶段各项工作在省市注协、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事务所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全面完成。广州、深圳两市注协也自行组织了本地区部分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分别检查事务所12家和34家,各项工作在省注协的统一指导下按时、保质完成。

10月25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帮助、教育、督促、提高”的检查目的,省注协召开惩戒委员会会议,研究有关处罚惩戒事宜,共形成如下惩戒决议:对2家事务所给予社会公开谴责;对6家事务所给予通报批评;对8家事务所给予书面批评或谈话提醒;对2名注册会计师给予取消会员资格并社会公开谴责;对8名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给予社会公开谴责;对13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对16名 5 注册会计师分别给予谈话提醒或书面批评。此外,1家因设立存续条件不足的事务所和两名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决定按程序移交行政部门处理。至12月止,省注协秘书处对受惩戒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分别逐一发文、作出相应惩戒决定。

通过实施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不仅有效地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促进事务所整体执业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也进一步提高了行业自律监管的威信,提升了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三)完善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主动配合中注协做好有关准则、制度的征求意见、调研等工作。

2006年,省注协先后就《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草案)》以及验资和工商年检审计业务等征求意见稿和调研工作,通过发书面函、网上登载、向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征询意见、 6 召开座谈会或研讨会等,多形式多途径广泛收集业界及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上报中注协。省注协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不少已被中注协予以采纳,较好地配合了中注协相关行业制度的出台工作。5月份,省注协配合、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合伙企业法(修改)立法调研组在广东期间的调研,走访了深圳、广州两地部分事务所。

期间,积极配合做好中注协有关制度政策的实施与执行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执业机构执行专业标准方面的技术支持,帮助指导事务所防范和化解执业风险。

2、加强和完善自身行业制度规范建设。

在配合做好中注协有关全行业制度建设的同时,结合我省行业新形势、新特点和新情况,2006年,省注协秘书处先后起草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广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两项制度规范,修订了包括《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规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办法》等若干项管理规范。以上制度,广泛征求了业界、市注协的意见,并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我省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建设。

3、密切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改善行业执业环境。

就事务所反映部分市工商局拒收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问题,省注协主动与省工商局进行了沟通协调,取得了工商部门对行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消除了工作障碍。就事务所反映国资委业务招投标、年报审计主审事务所两年轮换等问题,省注协多次与省国资委进行沟通协调。此外,省注协还与财政、税务、审计、金融、外汇管理等部门单位进行了工作沟通。

全年共收到投诉举报材料25份,涉及事务所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内部矛盾与纠纷、任资资格、资质条件等方方面面问题,分别采取省注协直接核查、省市注协联合检查以及委托市级注协进行调查的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作出了相应的处理。通过对行业投诉举报问题的及时依法处理,从而净化了执业环境,规范了行业竞争秩序,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做深做细会员服务和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一)认真落实中注协做大做强事务所战略。

1、组织召开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与规范发展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中注协做大做强事务所战略,推动事务所品牌建设,引导行业可持续发展,6月份,省注协组织召开了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与规范发展座谈会。全省38家2005年业务收入千万元以上的事务所正(副)主任会计师等80余名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深入探讨了事务所做强做大和规范化发展的途径、手段和方式。通过交流座谈,与会代表对做强做大事务所、促进行业规范化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意义等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在实施策略和具体措施等方面也从中得到了较大的启示,形成了许多共识。座谈会圆满举行,效果良好。

2、举办中外合作所广东分所合伙人座谈会。

10月24日,省注协在广州组织召开广东省中外合作事务所合伙人座谈会,广州、深圳7家中外合作所的30多位合伙人代表参加座谈,并围绕“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妥善处理行业内外关系,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这个主题,就国内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事务所做强做大、行业执业环境、事务所风险管理、协会工作等进行了热烈讨论与交流,提出了许多好的见解、意见和建议。省财政厅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座谈 9 会,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朝明同志专程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应邀出席座谈的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等政府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在座谈会上现场解答了各合伙人提出的问题,同时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

这次座谈会的成功举办,是加强中外合作事务所、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联系,增进相互了解与理解,加强交流的良好开端。

3、继续实施发布2005全省事务所信息工作,配合中注协做好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

在总结和改进2004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基础上,7月份,省注协顺利完成了2005全省事务所信息发布工作,共包括全省51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4635条信息,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各界了解、掌握事务所相关信息的需要。实行全省事务所信息公开的做法和成功实践,也有效促进了事务所品牌的树立。

11月份,根据中注协关于开展2006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要求,在以自愿参与为原则的基础上,省注协组织、核对、审核了41家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的申报评价材料,按时报送中注协。经中注协综合评价,我省共有8家事 10 务所入围2006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

(二)圆满完成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工作。 1月份,省注协印发了《关于开展2005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2005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检查中,我们多次收到群众投诉举报个别注册会计师存在兼职、挂职、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情况,为此,我们专门对有关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进行逐一调查、核实情况,在充分掌握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对不符合年检条件要求的注册会计师予以撤销注册的处理。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全省367家事务所(不含深圳市)应参加年检注册会计师4262人,实际参加年检4227人,未参加检查的35人。经认真核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4174人通过年检,13人暂缓通过检查,75人撤销或注销注册。4月底,向各市注协、事务所发出《关于公布2005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的通知》,并将检查情况在省注协网站上公布。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全省会计师事务所639家、较上年同期增加222家,执业注册会计师7173人、较上年同期增加2037人,执业机构和执业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三)认真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等工作

11 全年共收到369人提出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经审核,358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正式受理并批复准予注册。另有11人存在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不足2年以上、或者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形,未予受理注册申请。

2006年,省注协共办理了注册会计师转所转会344人次,非执业会员转会74人,办理换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1835本,审核批准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282人,并及时完成相关数据资料的录入工作。及时录入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诚信档案信息,至12月底止,全省行业诚信档案共收录受警示事务所49家、注册会计师126人,受提示事务所10家、注册会计师17人。

(四)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行政监管等工作。

1、配合做好事务所存续条件检查等工作。

4月份起,配合省财政厅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是否保持设立条件,是否存在需要备案的变更事项,发生变更事项是否上报备案等内容的存续条件开展检查,认真整理、审查事务所材料以及股东(合伙人)的任职条件等。11月底,省财政厅对45家经审核未保持设立条件的事务所发出了整改通知。

6月至9月,根据财政部全面实施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的工作要求,在各事务所自行填报录入的基础上,省注协组织 12 人力对全省4700名注册会计师的91400条信息进行审查、汇总,与省财政厅密切协作、发挥合力,如期完成了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2、认真做好事务所设立审批会签工作。

全年共为96名符合条件的、拟担任新设事务所股东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了连续执业5年的证明;期间,对部分注册会计师的资格条件进行了实地检查和核实调查,对个别不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不予出具证明。审核并会签了省财政厅转来的60家新设事务所申报审批材料。此外,针对审核过程中存在和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与省财政厅沟通,有关建议和意见得到了采纳。

(五)做好会员日常服务工作。

及时收集、整理、核对会员的基础数据资料,做好注册管理系统资料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会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通过接待来访、电话、书面等形式答复会员咨询逾千条,切实为会员排忧解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为其提供权威的信息来源,从而更好地服务会员,如全年为我省各地的车管所出具有关会员的证明材料数十份,为国资委的招投标项目、商业银行信用贷款业务等提供会员的诚信资料。

四、精心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考试组织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决定,更好地组织全省的考试工作,3月份,省财政厅成立广东省2006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统一管理和指导全省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委员会由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朝明同志担任主任、省注协熊展瑜会长、丁跃文秘书长、省财政厅会计处何秀娟处长担任副主任,省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丁跃文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要求各市成立考试办公室,处理考试各类日常工作。至8月底,全省21个地级市全部设立考试办公室,组织考试考务工作。

(二)周密部署,合理安排考试各环节工作。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考试组织工作万无一失,2006年3月,在广州召开全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布置会,传达全国考试报名工作会议的精神、对全省各市考办工作人员进行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的新增内容培训、布置考试报名工作,强调日常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8月初,在珠海召开全省考试工作布置会,总结2005年考试工作,布置2006年考试组织工作重点难点,同时,针对2005年考试工作发现的问题和不 14 足,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8月下旬,财政部新颁布实施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我省及时转发并印制3千多份发各考区供监考人员学习。考虑到新办法与原《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有较大的变动,对考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时间紧,无法集中培训的情况下,省考办整理了新办法执行中的要点、难点、监考人员考前培训重点等内容,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及时发送各市考办,保证新办法顺利准确执行。注册会计师考试期间,省注协除向各考区派出20多名巡考员分赴各地监督指导外,省考委、省考办有关领导也亲自到考试现场巡视。

2006年,全省共有47707人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其中,审计13194人,税法23481人,会计30159人,经济法20759人,财务成本管理17348人。各科实际到考率为审计44.18%,税法41.39%,会计40.66%,经济法42.96%,财务成本管理37.7%,综合到考率为41.23%,比2005年提高2.4个百分点。各科合格率为:会计11.46%、审计12.64%、财务成本管理13.73%、经济法16.15%、税法14.7%,4名考生一次性取得五科合格成绩。

期间,省注协配合中注协组织了英语能力测试及领军人才考试工作,全省共105人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英语能力测试,

15 73人到考,32人成绩合格;16名注册会计师报名参加中注协组织的领军人才考试,3名考生顺利通过笔试,进入面试。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广州考区成功试行网上报名的基础上,今年增加深圳考区为试点实施了网上报名工作,并对去年网上报名的程序进行了相应的改进和完善,使报名软件更具人性化,考生报名程序更加快捷、方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受得考生的普遍好评。

(三)严格要求,认真做好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2006,受理了746名考生对2005注册会计师成绩核查,合计887科人次,共53人/科通过成绩复核,复核合格率为5.98%。分两批受理了905人单科更换全科的申请,并已基本完成今年全科合格证的发证工作。受理11人免试申请,审核并上报中注协审批。

(四)提高服务意识,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做好考试用书的发行及考前辅导工作,以服务考生为宗旨,以提高合格率、到考率为目的,今年拓宽考试辅导用书的征订范围,推荐多种辅导用书、学习卡,引导无办学条件的边远山区学员充分利用学习卡进行网上学习。共征订发行各类考试用书51,499册。同时,及时向相关考前培训师资收集考试教材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向中注协反映,便于中注协尽快对相

16 关问题进行修正并告知考生。

五、全力做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

(一)确定重点,科学规划全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今年3月,财政部发布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实现两大准则体系的国际趋同。根据新形势下注册会计师的知识更新要求,我们及时确定以新执业准则体系为培训重点的培训计划,科学规划全年的培训工作。同时,按照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培训方案》的要求,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广东省培训方案》,在方案中合理划分各级培训主体培训权限,对自行组织新执业准则培训班的市级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条件作了规定,采取“一竿子到底”的培训方式、省注协统一考试的考核办法,既充分调动市级注协及事务所自行组织新准则培训的积极性,又保证了每名注册会计师都能按统一标准培训、统一标准考核,避免层层转授而产生理解偏差,为2007年新执业准则的全面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精心设计,组织形式多样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以执业准则体系为培训工作重点,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

17 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精心设计各种培训班课程及合理安排培训内容,采取面授、远程同步直播、光盘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由省注协直接组织继续教育培训班12期。采取面授方式,组织上岗培训班1期,主任会计师执业准则培训班1期,其中主任会计师培训班在珠海举办,邀请全国执业准则授课师资授课,并在全国26个省市进行同步直播,规模大,质量高,获学员及中注协好评;利用远程直播方式,组织远程教育培训班6期;利用统一培训光盘教学,现场师资答疑方式组织培训班3期。同时选派近100名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班;委托具备条件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四个市注协及24家事务所组织本地及本所的培训,至年底前已对全省6000多名注册会计师轮训一遍,不留死角。

(三)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提高培训质量及管理水平。 为加强对培训班的日常管理,对去年开发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强化数据管理和数据分析功能,利用系统对未参加后续教育学员进行排查,提高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管理水平。采取考勤考核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考核为主的培训班,严格对培训班的考勤管理,并对学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电子档案记录;以考试为主的培训班,采取宽进严出方式,严肃考试纪律,杜绝替考行为,不及

18 格人员严格按要求补考,促进学员主动学习,培训效果较好。

(四)服务会员,做好培训服务工作。

以服务会员为宗旨,每期培训班均按课程精心制作课件,同时发放收录新审计准则、新会计准则的《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一书,方便学员对照学习。在搞好培训工作的同时,针对执业准则培训班班期长、内容多、教学方式比较单一的情况,每期培训班都尽量为学员安排提供免费娱乐文体设施,丰富学员的课余生活,减轻学员的学习压力。

做好中注协培训班的相关组织工作。6月,开通短信服务平台,及时收集中注协的各类培训班信息,通过上网及发送短信等方式传达至各会员,使会员能及时了解培训班的最新信息。

及时收集会员的需求信息,每期培训班都对学员进行课程、生活、组织、培训需求等方面的调查,根据学员的意见改进培训服务工作。

六、大力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宣传等工作

因应CEPA安排、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和行业国际化发展要求,2006年,省注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先后组织并参与国际同行组织交流活动达10多次,基本搭建了与香港及相关国际同行组织等交流合作的平台。

19 如:1月份,接待香港会计师公会陈茂波会长等香港会计专业服务代表团来访,并联合举办了“粤港两地会计服务合作与发展研讨会”。6月份,接待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政府上一届立法会会计界议员、香港李汤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家祥等一行的来访交流。7月份,组织部分事务所代表赴香港参加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举办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论坛。7月份,在东莞参与接待了由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女会计师协会、青年会计师发展交流协会共同组织的来访团。8月份,参与接待了香港会计人员总会林兆荣主席和港九劳工社团联会成员等的来访交流;接待了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陈嘉龄会长、梁文基副会长等来访。9月份,应邀参加香港会计界庆祝国庆57周年联欢晚会,并拜访香港会计师公会,与陈茂波会长、方中副会长进行工作交流;组织安排秘书处员工(第二批)到香港会计师公会进行为期5天的考察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10月份,组团赴澳门参加“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会计师行业交流研讨会”。11月份,联合香港会计师公会、广东省税务学会在东莞成功举办了中国会计审计税务业务研讨会,近200名来自香港地区的会计师或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香港会计界专业人士参加。12月份,组团赴南美考察,与阿根廷、巴西等国家同行组织进行交流。

(二)进一步办好协会会刊和网站。

坚持《审计与评估》办刊宗旨,紧密结合本省行业特点,立足专业品位,主动跟进中注协宣传方向和重点,及时调整增加各阶段热点工作栏目;多途径、多渠道组织稿件,严格审稿各环节工作;进一步完善会刊的编校流程,降低校对差错率,做到按时付印、发放;尝试与市注协、事务所等合作办刊,探讨活跃办刊形式,调动各方参与办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年共编辑出版《审计与评估》杂志 3期,每期刊物共48版,每版约1700多字,每期内容涵盖理论探讨、工作研究、经验交流、相关法律法规、税务等多方面,及时刊登相关会议和各级领导指导工作的资料、讲话等,3期共编审各类稿件约120多篇,使用编发70余篇,较全面地反映了行业和协会的重大活动,促进了行业相关专业技术、理论和管理经验的研究与交流。

围绕服务会员和宣传行业的中心任务,及时收集、整理、审核、发布各类行业动态、热点新闻、最新政策资讯等,每天都有新的新闻内容、新的工作动态在网上发布。主动浏览相关的政府网站和相关专业网站、同行网站,及时转载与行业密切相关的金融、税务、证券、保险等法律法规、政策资讯等,充实网站的内容,扩大网站的功能和覆盖面;对网站“最新通告”等个别栏目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修补和改进,及时配合

21 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热点和宣传重点,适时开辟增设了“行业自律作用试点”、“注册会计师考试”、“事务所信息公开”等网上专栏,随时对各项活动、工作动态进行跟踪宣传报道。2006年,省注协网站共发布信息1万5千余条、较上年增长近7个百分点,平均月访问量为1万7千多次、上升近半,其中,“最新通告”共发布205篇业务公告,信息量翻了近一番。

此外,在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方面,结合培训工作需要,我们对去年开发使用的“会员后续教育管理软件”作进一步完善,改进了统计查询模块,增加了数据导入、导出、备份和恢复模块,强化了原有软件的使用功能,较好地满足了培训班组织管理工作的需要,为协会后续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信息化管理手段。6月份,开通启用了行业短信群发平台软件,导入了软件的初始数据,拓宽与会员之间的信息传递方式,目前已总计发送1万多条各类行业信息短信。10月份,按照中注协的统一要求,完成对全省350家会计师事务所配置电子邮件名称的初审和汇总上报工作。

(三)按时完成行业会计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 1月份,召开全省行业会计报表工作会议,对各市注协财务人员进行行业会计报表软件培训,布置行业会计报表编报、会费上缴等工作。3月底,完成全省552家事务所的会计报表

22 汇总工作,按时上报中注协。按规定收取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团体会费、个人会费,及时划缴中注协会费。

七、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的执行能力

1、认真开展排头兵实践等活动。

按照省财政厅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安排和《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省注协的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紧紧围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工作目标,按照“五个推动”和以“四个大家”为载体的活动要求,省注协党支部及时制定了秘书处排头兵实践活动各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在学习动员阶段,重点组织党员学习相关排头兵实践活动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党章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开展“大家谈”活动。调研阶段,除按规定开展专题活动外,重点开展了党员干部“大家议”,查找继续当好排头兵的差距和问题。实践提高阶段,重点抓好“大家比”活动,研究解决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评议检验阶段,重点做好“大家评”活动,总结经验、巩固提高排头兵实践工作。

通过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全体党员普遍受到教育,政治素质明显提高,找准和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完善了内部各项制度,促进了行业自律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在

23 今年粤东、粤北地区遭受洪涝灾害期间,省注协领导主动了解灾区所在地事务所受灾情况,及时实施了相应救济补助措施,帮助事务所正常营业、共渡难关。此外,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注协也积极、主动组织会员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行业形象得到较大提升。

2、培养学习型、专业型的员工队伍。

1月份,在组织开展员工考核的同时,聘请专家为秘书处全体员工讲授了公文写作知识,提高公文写作能力和水平。2月份,安排新员工到事务所进行为期3个月的实习,熟悉事务所业务,提高实务能力。6月份,继续分两期安排秘书处员工参加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在举办中注协新审计准则远程班培训期间,安排员工轮流全程参加学习培训。配合省财政厅做好员工纪律教育月活动学习,积极安排员工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各类型专题报告会、座谈会、知识讲座等。在改善办公条件方面,秘书处统一更换了一批计算机设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员工综合素质普遍提高,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协会凝聚力、战头力进一步提升。

3、加强秘书处内部制度建设。

针对员工退休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秘书处起草制定了《员工退休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员工退休生活,规范员工退休管

24 理。根据协会员工经常加班工作的情况,制定出台了《员工加班补休(贴)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了《临时合同工管理暂行规定》,适当引入相应的激励机制,强化临时合同工的考核管理。

2006年,省注协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新成绩、新进步,但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广大会员的愿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亟需完善,行业局部的不正当竞争仍然存在,内外部执业环境的改善尚需付出长期的努力等。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不断探索和采取有效的解决办法。

第二部分 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省注协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规范行业秩序、提升执业质量、加强行业对外交流和宣传、提高行业国际影响力这一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自律管理体制建设和诚信建设成果,全面落实中注协三大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和谐广东注册会计师行业。2007年,省注协工作重点如下:

一、继续推进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

严格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门和专业委员会会议议事制度,认真做好各专门和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换届工作;修订

25 完善各专门和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委员会的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发挥会员及专家学者参与行业管理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导作用。

逐步推进秘书处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员工工作考核、工资等激励机制。继续加强秘书处内部管理,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协会建设。

二、加强资质管理,树立行业监管权威

以注册管理为核心,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为规范的监督。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和任职资格年检办法,严把准入关,实现注册、年检、转所等办事程序的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纯洁行业队伍。强化诚信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监管信息通报机制,通过协会网站等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向业内外通报会员管理信息。

清理、整理非执业会员基础信息资料,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通过座谈交流等活动,增进与非执业会员的联系,扩大行业影响。

完善《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办法》;继续组织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过加强会员行为信息的监控发现线索,确定行业任职资格检查、执业质量检查的重点对象;加大对低价恶性竞争、回扣、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治理力度,维护公平 26 公正、竞争有序的良好市场执业环境。

三、细化新会计审计准则培训和指导,努力提升行业专业水平

对新审计准则执行情况进行摸底,研究解决新执业准则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新会计审计准则培训工作;研究建立健全专业指导机制和检查机制,全面保障新审计准则的贯彻实施,促进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转换执业理念,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深化行业交流、宣传、沟通与维权工作

继续密切与相关国际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相关组织和同行的联系,建立不同层次的合作关系。积极研究探讨我省行业走出去的思路、政策及措施,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扩大行业的国际影响。

做好香港及相关国际组织等的来访接待、交流、研讨等工作;做好行业组团出访考察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和管理理念,开拓国际视野;组织本省事务所与内地其他省份同行的交流切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有选择、有针对性的参与一些社会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良好职业形象,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

27 加强与财政、国资委、工商、司法等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解决业务拓展、业务招标、法律责任、执业秩序等问题。

五、做好行业日常管理,提升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注重引导事务所建立科学的内部治理机制;继续做好事务所信息公开和综合评价排名工作;积极推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精心组织好考试各项工作;做好网站的管理工作,办好协会会刊;做好行业财务会计报表汇总和会费收缴工作。

六、努力做好中注协、省财政厅交办的各项工作 配合中注协实施行业人才发展战略,支持鼓励事务所做强做大,积极推进行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做好中注协、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政府采购注册范文第2篇

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

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据工商规定:字数应在60个内)。

例:厦门(地区名)+某某(字数二个、企业名)+贸易(行业名)+有限公司(类型)。备注:行业名要规范。

由开发区统一提交到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名。

(厦门公司注册第一步,即查名,通过厦门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名工商查名科注册官进行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登记专用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厦门公司注册所需证件(厦门公司注册第二步)

新注册厦门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

相关行政机关如有新规定,由开发区和申办人按照国家规定相互配合完成。

(厦门公司注册第二步,提供办理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材料,现行规定,只需提供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即可,其它材料暂时取消。)

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访、治安、环保、科委等)

公安部门刻章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

验 资(厦门公司注册第三步)

(厦门公司注册第三步,即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投资者需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相关注册资金的证明,通过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

申领营业执照(厦门公司注册第四步)

(厦门公司注册第四步,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厦门公司注册第五步)

(厦门公司注册第五步,公司必须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中华人民工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办税务登记证(厦门公司注册第六步)

办理税务应提供的材料:

经营场所租房协复印件;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如新公司需领取增值税发票的还应准备以下材料:

1、经营场所的租房合同复印件一份。

2、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3、租金发票复印件一份。

如企业投资人,在自有房产内办公的(法人或股东自有产权内办公),只需提供自有房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即可,1--3不必提供。

4、财务人员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一份。

5、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如企业无财务人员,由开发区的会计进行财税服务的,4--5不必提供,由开发区代理记帐财务人员自行提供。

6、企业法人照片一张。

7、另需企业购买发票人员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发票准购证件。

(按照国家税务登记规定,公司必须在工商营业执照打印之日起,三十天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经过税务机关审定,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放税务登记证)

银行开设企业基本帐户(厦门公司注册第七步)

企业设立基本帐户应提供给银行的材料:

在开设银行基本帐户时,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银行。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

3、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4、法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3张。

5、国、地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并各复印件3张。

6、企业撤消原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撤销帐户结算清单、帐户管理卡。

一般一个星期后可到开户行领取基本帐户管理卡。

备注:企业有销户凭证的,应在开户时一并交于银行;如非企业法人亲自办理还需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为通常银行所需,如果开户银行有新要求或新规定企业应以银行为准!

(厦门公司注册第七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企来必须拥有自已的基本帐户,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的需求,选择自已最方便的任何银行进行开设基本帐户,具体银行规定请咨询相关开户行)

申请发票购用簿(厦门公司注册第八步)

(厦门公司注册第八步,由企业向所在税务局申请,领取由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共同监制的发票购用印制簿,企业申领发票时,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发票购用印制簿)

企业开设纳税专户(厦门公司注册第九步)

1、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基本帐户管理卡。

4、填写纳税专户材料。

购买发票开业,进入实际公司经营阶段(厦门公司注册第十步)

1、发票购用簿及填定发票申请报批准表。

2、办税人员(一般为财务人员或企业法人、职员等)的身份证、证件照2张、办理发票准购证。

带好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办税人员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员同去

企业政府采购注册范文第3篇

一、申请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业务,应当首先录入相关电子数据。(海关3楼) 电子数据录入方式:

1、委托录入:可委托有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 QP系统)的代理录入机构(深圳市海润通公司或其他代理机构)代理录入。

2、企业自行录入:已有电子口岸IC(ikey)卡的企业,可通过互联网登陆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录入本企业的申请信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海关2楼综合信息科)

1、【报关单位注册登记业务受理作业表】

(网上下载)、

2、以下任一项:

【加贸平台企业办事卡】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报关委托书和报关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网上下载)

4、外资企业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对合同章程(批准公司成立)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公司成立时的章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企业政府采购注册范文第4篇

注册商标分为6个步骤,申请和核准归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1、注册准备

①选择注册方式。可以到所在地政府工商部门商标管理机构申请注册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

②查询。在注册前,最好先一家比较权威的查询公司进行商标查询,以避免注册商标与其他注册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③准备资料。包括商标图样10张,如果是个人信誓旦旦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并递交复印件。如果是企业则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同时要盖有企业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开始申请

①申请人的身份。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休开商户,个人合伙,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与国际条约或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外国企业。

②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目前,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2类。申请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与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时,应按不同类别提出申请。

③申请日的确定。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你和其他企业发生商标权纠纷,申请日在先的企业将受到法律保护。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

3、商标审查

4、初审公告

5、注册公告:经过商标局初审通过的商标,要在刊登公告三个月后无人提出异议才可以注册完成,该商标即受到法律保护。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续展注册。

企业政府采购注册范文第5篇

公 司

日期:2015年【6】月【20】日地点:【北京】

公司章程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受中国的法律管辖和保护。公司的所有活动应受《中华人民共 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中国其它相关法律、法令、法规和条例的管辖。

第 1 条

定 义 在本“公司章程”中被定义的词语,应具有以下所规定的含义: 1.1“公司章程”是指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1.2“公司”的中文名称为**。 1.3“公司”英文名称为**。

1.4“公司”的法定地址为中国北京市** 1.5 “董事会”是指本“公司”的董事会 。

1.6“营业执照”是指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该执照于颁发之日赋予

本“公司”法人资格。

1.7 “董事”或“董事们”是指本“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或成员们。 1.8“审批机关”是指北京朝阳区商务委员会。

1.9“清算委员会”是指根据规定由“董事会”为对“公司”进行清算而委派的清算委员会。

1.10 “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本“公司”而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并认缴的资本总额。 1.11“RMB”或“人民币”是指中国法定流通货币。

第 2 条

股 东 2.1“公司”由 **,“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100%)由股东认缴。

2.2**是一家根据**法律组成和存在的有限公司,在XX注册,(注册号:XX),其法定地址位于:X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董事长 国籍: XX 2.3“公司”股东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所有重大问题。股东应行使下列职权: (ⅰ)指定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事项; (ⅱ)审议批准执行董事会的报告; (ⅲ)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ⅳ)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 (ⅴ)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ⅵ)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2

(ⅶ)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ⅷ)修改公司章程;

(ⅸ)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 3 条

组织形式

3.1“公司”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责任仅限于其自有的财产和资产。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就公司的任何债务向股东追索。

3.2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额为限。“公司”为中国法律项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法人。股东以其按照本章程第5条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债权人仅对公司财产享有债券,而无权要求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股东不对公司的任何债务、义务或负债承担责任,无论这些债务是何种性质或者因何种原因产生。

3.3“公司”的所有利润归公司所有,但是股东有权按照中国法律和会计要求进行分配。

第 4 条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4.1本“公司”的宗旨是:

3

(ⅰ)建立一个在技术和管理方面高效率、现代化和先进的独资公司,为希望在中国投资的欧洲公司和希望寻求市场开发、技术设备引进、提高适应中国市场管理技术的中国公司提供有效的服务。

(ⅱ)“公司”将利用先进技术和专业管理方法以实现股东获得合法利润、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有益贡献并增进经济竞争和技术交流高质量的目标。 4.2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商务信息咨询, 投资咨询服务, 企业形象与市场营销策划;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零售家具。

第 5 条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5.1“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为一百万“人民币”(“RMB”1,000,000),全部由股东认缴。

5.2原公司甲方深圳国浩兴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在合资公司中占注册资本10%的全部股份转让给英属维尔京群岛加利斯通控股有限公司,并退出合资公司

5.2“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由股东以欧元现汇形式缴纳,股东应在“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后的六十(60)天之内一次性缴情。

4

5.3 上述出资在相应数额的现金在中国存入“公司”银行账户之日应视为已缴纳。 5.4“公司”应委任一家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进行核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出具后,“公司”应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证实其出资金额。验资报告和出资证明书应与公司账簿一起保存。

5.5上述验资报告应报原审批机关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

5.6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须经股东批准,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获得批准后,公司应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登记手续,并取得经变更的营业执照。

第 6 条

董事会

6.1“董事会”的组成

(a)“公司”应在“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成立董事会。

(b)“董事会”由三(3)位“董事”组成, 全部由股东委派。

(c)“董事”任期为【三(3)年】,期满经股东重新委任的,可以连任。董事如因退休、撤换、辞职、疾病、无行为能力或死亡而出现空缺,股东应委任继任人在该董事剩余任期内担任董事,直至该“董事”任期期满。 6.2“董事会”的权利

5

(a)股东可在向公司发出即时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撤换董事。股东应将董事的委任和撤换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b)除非其行为超出董事会批准或授权的范围,否则公司董事对其代表公司做出的行为无需承担个人责任。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应补偿董事及其代表或代理人在履行其职责的过程中可能承担的责任,包括律师费。 (c) 股东应委派一名董事担任董事长。

(d)“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只有在“董事会”授予的职权范围内采取的行动才对公司产生约束力。

(e)“董事长”因任何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应委托一名董事代替其履行职责。董事在董事长权限内授予其的权限范围内作出的行为对公司有约束力。 (f)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其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i) 执行股东的决议;

(ii) 修改“公司”的“公司章程”; (iii)

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iv) 制订“公司”预算方案 (v) 批准“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对净收入的分配;

(vi) 制订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vii)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viii)作出关于留存储备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和“公司”发展基金比例的决议, 以及关于这些基金的支出使用的决议;

6

(ix) 审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并提交股东批准; (x) 决定“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xi)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及其报酬事项; (xii)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规章。

(xiii)指定一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会计师, 以验证股东对“注册资本”的出资, 出具验资报告, 并指定“公司”的审计师;

(xiv) 参与发生于任何法庭或仲裁及裁决的涉及“公司”的任何诉讼或索赔要求,但应直接由总经理处理的有关“公司”人员的诉讼或索赔要求除外; (xv) 做出由“公司”承担的“董事会”会议费用的数额的决议;

(xvi) 批准确认根据有关中国法规的规定应分期支付的因“公司”的成立所发生的费用的合理部分;

(xvii)有关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纠纷的决定(若有); (xviii) 指定“清算委员会”成员,以进行“公司”的清算 (xix) “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g) 对上述第9条所述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参加相关董事会会议的多数董事同意。 6.3“董事会”会议

(a)董事会的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7

(b)董事长应确定“董事会”会议议事日程、地点和时间。有关“董事会”会议的议事日程、地点和时间的通知应当至少在举行会议日期的前七(7)天发送给公司的所有董事。董事长负责注册董事会会议。

(c)董事会会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或其他通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前述一般性的电话或视频会议)等可以允许所有人士参加会议并互相进行同步即时交流的方式举行,参加该等会议构成亲自出席会议。

(d)董事为参加董事会会议而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支付。

(e) “董事会”的临时决议, 应由董事长应 “公司”三分之二(2/3)董事提出讨论特定事宜的书面要求而召集, 该书面要求可以由传真传送。

(f)董事会应制定一位董事会秘书, 负责为所有会议作准确完整的英文记录(包括一份会议通知)。总经理负责会议记录的安全保管。

(g)董事如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代表出席, 须有三分之二(2/3)的董事亲自出席或由其代表出席可形成法定人数,必须有法人出席, 董事会会议方可举行。

(h)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应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后六十(60)天内召开, 各方同意在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提交董事们投票决定的决议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 (ⅰ)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命, 任期和聘用条件 (ⅱ)通过对总经理的授权 (ⅲ)通过公司第一个预算

(ⅳ)就双方所应认缴资本的各期出资额作出决议并规定必要的细节

(ⅴ)指定一名在中国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会计师,委托其验证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8

(ⅵ)对第一届董事会某些费用的数额以及为设立公司而发生与各方的费用作出决议。

6.4补偿

董事会成员的工作是没有任何报酬的,但董事们作为董事会的成员为履行其职责而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都应由公司按照所使用的货币予以承担, 所有这些费用的支出报告均应提交董事会以批准报销。

6.5未经会议而作出的决议

董事会有权根据由全体董事一致书面统一的方法来通过未经董事会会议而做出的决议, 在这种情况下, 该决议的内容应由公司董事长挂号邮寄、传真或者直接送交全体董事的首重, 每一位董事应将其书面的赞同意见挂号邮寄、传真或送交董事长, 任何又传真所送达的决议均需经挂号邮寄予以确认。 6.6 监事

公司应当由公司股东委派【一(1)】名监事,监事任期三(3)年,期满经公司股东重新委任的,可以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i) 检查公司财务;

(ii) 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如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建议股东撤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9

(iii) 当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将要或可能伤害公司利益时,要求他 / 她改正其行为;

(iv)

第 7 条

向股东提出建议。

经营管理

7.1经营管理结构

(ⅰ)公司应建立在一个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结构。这个经营管理机构由一名总经理及一名副总经理构成。

(ⅱ)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其任期为【三(3)】年,除非被“董事会“提前免职。 (ⅲ)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命, 任期和聘用条件由“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和/或以“董事会”的书面确认加以规定。

(ⅳ)如果需要, 总经理应决定部门经理的人数及任命, 部门经理(若有)应处理总经理委托的事宜, 并直接向总经理报告。

7.2职责

(ⅰ)“公司”应建立一种在“董事会”领导下, 总经理全面负责的经营管理制度。总经理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付全部责任并执行“董事会“决议。

10

(ⅱ)总经理的具体权利和责任由“董事会“以书面形式确定, 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工作, 直接向总经理报告, 须听从总经理的领导, 协助总经理工作。

(ⅲ)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采取一切措施对与公司活动有关的信息进行保密, 但中国和法国政府机关所要求的信息除外。

(ⅳ)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若有营私舞弊或也严重失职行为时, 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 8 条

财务、会计和审计

8.1财务和会计

(a)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有关的地方财政及税务部门备案。

(b)公司应采用公历年作为其会计和财务, 每年的1月1日开始并于同年的12月31日结束, 但是第一个财务应于公司成立并取得开业执照之日开始, 在随后的12月31日或一年后结束, 并且须经税务主管部门的认定。

(c)总经理应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发展, 如果认为需要 总经理可以聘用一位财务经理。

(d) 总经理制定会计制度及程序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

11

规定》 以及其他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和财务管理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国际通用的会

计准则。

(e) 会计制度和程序应提交有关地方财政和税务部门备案, 记账方法及原则应采用借贷

记账法以及权重发生制。

(f)公司的所有凭证、收据、统计报表、报告和帐簿均以中文和英文和/或法文制作保管。

(g)公司应采用人民币作为其标准的记账本币。公司的会计账簿应以人民币记账, 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对非记账本币的货币所使用的汇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 或视情况按照“外汇调剂中心”或任何其他金融实体的外汇市场价, 记账制度应规定记录使用非记账本位币的货币所进行交易的一切详细情况。 (h) 在每一财务头三(3)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的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和利润分配方案, 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批。

(i)公司向中国的财政及税务部门报送其以外国货币为单位制作的会计报表时,应同时另向该财政及税务部门报送一套以人民币为单位制作的内容相同的会计报表。 8.2 审计

(a)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独立审计师实施公司的财务审查稽核, 该审计报告应提交总经理和董事会

(b)审计师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审查公司的财务收支及账目,并向总经理及董事会出具书面审计报告。

12

(c)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与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报送中国的财政与税务机关,其具体内容应报地方工商局。

第 9 条

外汇平衡

9.1银行账户和外汇管制

“公司”应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银行分别开设外汇账户和“人民币“账户。”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其他的中国有关法规办理。 9.2外汇平衡

(a)公司应使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任何一切手段努力创汇以满足其需要并实现外汇平衡。

(b)公司应利用任何机会使用人民币支付费用, 为公司节约外汇, 条件是所需服务及产品的价格, 质量和销售条件具有竞争力。

(c)只有在认为必要的时候, 才能将公司外汇账户中的资金兑换成人民币, 公司外汇账户中的流动基金按照以下顺序优先使用: (ⅰ)维持日常公司经营所必需的外汇支出 (ⅱ)外汇贷款还本利息 (ⅲ)进口器材及设备的支付

13

(ⅳ)支付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外汇费用

(ⅴ)根据乙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相应份额比例向其支付的利润 (ⅵ)董事会决定以外汇支付的其他费用

(d)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顺利进行, 满足对外汇费用的需求, 特别是上文43.3项所列出的费用, 公司可以通过中的银行或任何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外汇调剂中心将人民币换成外币。

第 10 条

税务与利润

10.1税务

(a)公司纳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国其它相关的法律与法规办理。

(b)公司雇员纳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中国相关的法律与法规办理。 10.2利润

(ⅰ)“公司“付清所得税后, ”董事会“应决定提取储备基金,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和”公司“发展基金的数额, 该数额应根据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从税后净利润中扣除。 (ⅱ)根据“董事会“的决定,依法纳税并提取上述规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后,公司的所有剩余利润均可按董事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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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公司以往(各个)会计的亏损获得弥补之前,不得进行利润分配。以往会计的剩余利润可与当年利润一同分配,或在弥补当年亏损之后开始分配。

第 11 条

劳动管理

11.1主导原则

涉及到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人数、招聘、雇用、解聘、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项,以及关于上述人员的其他事项,应由董事会在中国有关法律的保障下, 自主确定, 不受外来干涉。 11.2聘用员工

(a)公司将雇用的所有员工须直接与代表公司的总经理签订一份个人劳动合同 (b)公司招聘员工,应按文化程度, 外语水平, 工作技能, 健康状况, 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后, 择优录用。公司员工的录用标准和人数按公司经营需要和工作性质确定。

(c) 在公司的经营活动发生变动的情况下, 若其以前所聘员工的人数已超出实际需要, 或者他们经培训后仍不称职,则可依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的规定, 予以解聘, 如果某员工经培训后, 合同未满提出辞职或弃职, 则公司有权要求其偿还公司为其付出的培训费。

(d)总经理有权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员工给予纪律处分、记过和减薪,对情节严重者可以解聘。

(e) 对那些工作不称职的员工, 视其不称职的程度, 可予以降薪或调至另外的职位,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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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所有的员工须签订一份个人劳动合同,规定保密条款及侵权责任, 该个人劳动合同还应包括适用于员工离开公司时的禁止竞争条款。

第 12 条

工会

14.1公司员工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成立工会并参与工会活动。

14.2 工会的所有活动均应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 工会的宗旨是代表和保护公司员工的利益和民主权利。另外, 工会也可尽量组织政治、科技、文艺和体育活动, 并教育员工遵守劳动纪律。

14.3 根据有关法律要求的限度, 公司每月均应留出并拨给工会一笔款项, 其数额相当于公司中属于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全体雇员的每月实际工资总额的2%(百分之二),除非法律另有要求, 工会应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资金管理措施未使用这些资金。

第 13 条

终止和清算

13.1终止

(a)公司的最初经营期限为【二十年】,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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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经股东批准且获得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延长。

(c)如需延长经营期限,应至少在经营初始期限届满前180天内,向原审批机关提交延期申请。如延期申请获得原审批机关批准,公司应在收到批准文件后30天内向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延期经营的变更登记手续。 (d) 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公司可以终止经营:

(ⅰ)公司经营期限届满;

(ⅱ)经营不善,严重亏损,股东决定解散公司;

(ⅲ)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ⅳ)破产;

(ⅴ)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公司的经营权利被取消; (ⅵ)股东因其他原因决定终止公司的经营并解散公司。

13.2清算

(a)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时,董事会应依法组成一个清算委员会,该委员会有权在一切法律事务中代表公司,清算委员会应依照使用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在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原则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估价和清算。

(b) 清算委员会应由三(3)人组成, 清算委员会的成员可以但不必是公式的董事或者管理人员, 也可以指定合格的专业顾问, 如会计师以及律师,作为清算委员会的成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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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清算委员会工作。董事会应向审批机关中主管公司的部门以及其他由中国法规所要求的有关行政部门汇报“清算委员会”的成立。

(c)清算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知债权人其借款数额, 并在委员会成立之日后六十(60)日内在一家国家级报纸、一家省级报纸或一家市级报纸上刊登第一次公告, 在上述报纸其中之一刊登第二次公告。

(d)清算委员会应当对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审查, 并且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个清算计划, 该清算计划如获董事会批准, 则应由清算委员会监督执行。

(e)在制定和执行清算计划时, 清算委员会应当尽一切努力使公司的资产获得最高的外币价格。

(f) 所有的清算费用, 包括清算委员会成员和顾问的报酬以及公司员工的工资, 保险费和福利支出都应从公司的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g) 在对公司的资产清算完毕并清偿其所有未付重要债务后, 应将余额全部退给股东。如果需要, 应当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任何有关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费用 均应视为清算费用。

(h)清算结束后,清算委员会即应履行注销“公司“登记的所有其他手续,将公司的“营业执照”交还原注册机构, 并向外宣布清算结束。公司解散后,其各种帐册由股东保存。 13.3保险

公司应自己负担费用和支出, 对于服务性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要投保的各种风险进行长期的完全的和充分的保险。公司的各项保险应在中国政府许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 保险价值和保期应由总经理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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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条

章程的修改

14.1补充、修改或取消本章程任何条款的内容,均须通过股东批准,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14.2股东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公司中的股权的,应相应地修改本章程。

第 15 条

其它规定

15.1需要公司签署的所有契约、合同、协议和其它文件,均由董事长或其不时授权代表公司行事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会签、认证或确认。

15.2 如果有本“公司章程”中未作出具体规定的事宜, 应根据本“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做出的决议以及已公布并可公开援用的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来处理。

第 16 条

本章程及其补充或修改的内容,须自原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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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页

企业政府采购注册范文第6篇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生产经营的规模、范围相适应。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境外投资者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时,其投资总额和新建企业的注册资本应满足下列比例:

(一)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二)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三)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四)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

外资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上述规定,由对外经济贸易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资企业增加投资,那么其追加的注册资本与增加的投资额的比例也应符合上文的比例。

本文中所指的“外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商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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