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项目风险管控措施范文

2023-09-23

软件项目风险管控措施范文第1篇

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

工作方案

2017年5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矿生产现场的事故风险等级除了和一些固定的实体类危险源有关外,还和各种组合复杂的危险态紧密相关。而且,实体类危险源的安全性提高潜力不大或需要较长时间和投入,通过监控危险态改善工作场所安全状况更直接、有效。为了实现我矿风险预警管理,需要推广我矿风险预警管理模式。同时,由于事故风险是动态变化的,因此需要实现风险的动态、系统和全面的预警和预防。事故风险管理的核心和目的是实现风险的防范,将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为我矿生产风险防范提供即时、有效的信息保障,也是风险预警机制得以实现的技术基础。将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编制的防控措施和体系,以及建立的人工管理型报警和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结合风险预警模式达到“风险动态预警、适时监控;管理有效、控制有方”的现代安全预防型管理目标。

以安全管理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我矿贯彻当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事故防范在于落实预防在先”这一中心,落实我矿安全管理的主题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摸清我矿安全生产中村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我矿风险控制,有效促进我矿的隐患整改,切实推进我矿建立和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我矿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我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的组织领导,有效防范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特成立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蔡云(矿长)

副组长:李汉良(矿安全副矿长)

员:苏寻(工程师)、陈贵平(生产矿长)、唐远德(机电矿长)及各相关科室、专业及各工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矿长李汉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我矿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体系和制度

(一)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各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不间断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三)风险预警

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我矿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六)风险财政管理

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风险财政评估报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4)有我矿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

(七)工余安全健康管理

了解和掌握员工工余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工余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 (1)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有关工余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员工业余活动集中区域张贴工余安全健康的宣传资料;

(2)组织员工对工余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励员工汇报工余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五、保障管理

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我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我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我矿最高管理者承担。

我矿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二)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1)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2)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2、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我矿的各项管理。

六、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内容

(一)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1、人员准入管理

我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 (1)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2、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3、员工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我矿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4、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1)结合我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我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5、员工培训教育

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4)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5)每年末对上年度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年度《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6)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7)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11)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12)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14)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6、员工行为监督

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7、员工档案

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七、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一)通风管理

建立并保持通风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风系统中潜在的风险。通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

(2)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

(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5)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6)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8)通风基础测试报告、记录齐全。

(二)瓦斯管理

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过瓦斯检测,及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确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

(1)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2)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3)严格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实行群防群治;

2、强化瓦斯检测

(1)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备满足要求; (2)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3)相关入井人员按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4)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5)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

(6)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7)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3、制订瓦斯隐患处理措施

(1)有瓦斯积聚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前必须先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并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

(3)每次排放瓦斯都应做好记录,建册登记;

(4)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5)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

4、采取瓦斯隔爆措施

(1)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间设置主要隔爆水棚; (2)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

(3)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

5、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瓦斯抽放系统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和AQ1027-2006标准,并按周期对抽放系统进行测定,确保系统参数合理、运行有效;

(2)根据实际情况,应综合采取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措施;

(3)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最大限度地抽采;

(4)矿井生产计划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采掘生产活动应始终在抽采达标区域内进行;

(5)掌握瓦斯基础参数,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有关标准。

(三)防突管理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应建立并保持防突控制程序,通过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有效控制突出风险。

对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 防突管理应确保:

1、突出矿井必须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以确定煤层和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2、不同突出危险性的煤层或工作面,应有针对性的防治突出措施;

(1)对于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煤层,应采用措施预抽煤层瓦斯,确保突出危险区域煤层掘进工作面在预抽钻孔的掩护下进行作业。 (2)突出危险工作面应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3)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3、实施防治突出措施后,应进行效果检验并确保措施有效,防突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

4、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四)防治水管理

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五)防尘管理

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并满足:

1、矿井下列巷道应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1)主要进风大巷; (2)主要回风大巷; (3)主要运输巷;

(4)带式运输机斜井与平巷、盘区进、回风巷; (5)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 (6)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 (7)转载点;

2、所有水幕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在下列地点应设置净化水幕: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 (2)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200m范围内);

(3)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 (4)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

(5)采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 (6)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

3、防尘基础管理完善

(1)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 (2)按规定的周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 (3)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

(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

(六)防灭火管理

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并确保:

1、防灭火设计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新建矿井、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年对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3、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4、防灭火基础管理符合下列规定:

(1)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供水管路布置图; (2)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3)有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帐、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 (4)有井上、下防火措施。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七)监测监控管理

各我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以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可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

(2)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 (3)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

(4)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 (5)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

(八)采掘管理

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设计要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并保证采掘关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和煤柱留设尺寸的设计应考虑潜在的风险;

(3)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积水区、过空巷等要制定专项措施;

(5)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6)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 (7)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九)爆破管理

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 (2)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

(3)发爆器及发爆器的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4)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5)爆破前按照《安全规程》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材料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的内容选取,按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十)地测管理

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 (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我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更新及时;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十一)供用电管理

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必须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5)大型设备检修要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十二)运输提升管理

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主要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线、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一坡三挡、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2)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3)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7)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

(十三)压气、输送和压力容器管理

1、我矿压气及输送系统设计应科学合理,并确保: (1)压气设备配备齐全,设备数量、能力满足要求; (2)定期对压气设备进行检修,安全阀和放水阀动作可靠; (3)新安装和检修后进行打压试验;

(4)输送管路设施布置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5)有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

2、压力容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办法; (2)有压力容器完好和存储标准; (3)压力容器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4)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台帐; (5)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试验;

(6)移动式气罐有便于区分类别的颜色和代码,并与《GB7144-86气瓶颜色标记》相一致;

(7)不同气体的气罐分类存放,有防倒装置;

(8)气瓶有防震胶圈、安全帽和减压器,乙炔发生器有回火防止器。

八、其他综合管理

规范准入、应急与事故、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手工工具、计量器具、登高作业、起重作业、标识标志、施工单位等方面管理,使我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覆盖我矿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

(一)证照管理

(1)我矿施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2)初步设计为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 (3)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4)确保我矿安全、环保设施严格遵守“三同时”原则; (5)确保施工建设单位具备施工建设资质; (6)保证质量合格,有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记录。

(7)保证我矿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

(二)应急与事故管理

制订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应:

(1)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2)严格按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3)确保所有员工都经过《应急预案》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培训; (4)确保我矿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5)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6)确保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我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我矿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辅助救护队;

(7)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平台。

(8)每一班组至少任命2名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急救员,急救员名单要在本单位张贴、公布;

(9)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10)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置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11)急救箱内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单》,有专人定期检查,保证医疗器械、药品的完好齐全;

(12)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急救用品明细表;

(13)井下设置的急救箱、隔离式自救器等设置位置有明显的标识;

(14)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受伤害原因。

2、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3)根据事故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追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4)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5)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以强化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

(三)消防管理

建立并保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火灾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1、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及设施,并应确保:

(1)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编制本单位的《灭火器配置标准》,现场配置与标准相符;

(2)消防器材放置处有反光功能的标志牌,放置位置不得它用;

(3)消防器材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无阻塞;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以及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4)消火栓的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有消防设施分布图和消防器材明细表; (6)对所有的消防器材进行编号; (7)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8)灭火器按规定周期经专业部门检验、维护; (9)消防设施维护、检验期间需配备相应替换器材; (10)有《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11)建筑物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始终保持畅通。

2、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1)制定《年度消防演习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有义务消防组织,消防队员名单要张贴公布;

(3)所有专兼职消防队员都按《消防管理条理》规定进行培训和训练。

3、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知识

(1)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2)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3)确保消防急救电话和消防队员联系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

(四)职业健康管理

建立并保持员工职业健康控制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职业健康方面的有害因素,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1、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应确保:

(1)作业人员周围环境(温度、噪声、煤尘、烟尘等)满足健康要求; (2)各作业环境及餐饮、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员工个体防护及各作业场所健康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提示标志醒目; (4)有为我矿提供及时服务的医疗机构,设置能满足员工日常健康检查和紧急救护需要。

2、建立员工健康检查监护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安全健康状况,做好员工职业病预防工作,并应:

(1)对在岗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有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4)每次体检结束后,对员工提供预防疾病和职业病的医学建议;

(5)对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立即通知并提供治疗及康复条件并妥善安置; (6)员工上岗、转岗、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7)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宣传、培训。

(五)环境保护管理

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环境有害因素,预防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保持我矿环境良好。环境保护应:

(1)制订完备的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和目标,有专门机构检查;

(2)规范我矿废油脂的回收管理,设置防止油脂泄漏和废油回收的设施或装置,并对废弃油品进行标识;

(3)严格落实我矿废气或粉尘物质监测和控制措施;

(4)对我矿污水排放和净化进行监测,确保污水通过管路排放到地面集中处理,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5)确保我矿噪声防护完善,对作业场所噪声进行监测,噪音超标地点应有降噪措施; (6)对我矿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7)规范我矿放射性设施管理,废弃放射性物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手工工具管理 有手工工具完好标准、使用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手工工具检查清单;

(2)自制手工工具、非标制作的手工工具要预先制定标准,并经批准;

(3)不使用时,要将工具整齐摆放在指定的工具箱(包、袋、套)或库内,利刃工具有专门的护套;

(4)集体手工工具由专人管理;

(5)有手工工具使用管理台帐,损坏的工具应及时更换;

(6)在高架平台使用手工工具时,手工工具必须加装固定的手腕带; (7)用于井下作业的手工工具,应考虑防爆要求; (8)对气动工具使用前进行风险评估;

(9)有使用的气动工具的登记台帐、管理办法和定期检查记录。

(七)计量器具管理

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台帐,并确保:

(1)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检定,并有记录; (2)计量器具维护及时和保养记录齐全;

(3)计量器具存储在适宜环境下,做到防水、防火、防锈、防变质(现场)、防损坏。

(八)登高作业管理

建立登高作业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登高或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符合《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高架作业平台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符合《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要求; (3)梯子的制作和安装符合《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4)行人台阶的设计和施工符合《行人台阶设计要求》规定; (5)爬梯有编号,并有《爬梯使用管理台帐》;

(6)固定梯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移动式爬梯、脚手架除使用前要检查外,至少每旬检查一次;

(7)高空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九)标识标志管理

建立并保持标识标志管理程序,以规范标识标志的使用、设置、检查与维护。标识标志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全体员工培训标识标志的含义,并建立标识标志公示牌板; (2)井巷标识牌板的安装不应妨碍人车通行;

(3)工作和作业场所标识标志的设置应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4)消防器材和急救设施存放点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5)噪音超标区、有毒有害区域、危险区域及受污染区域应有警示标识,并保持完好; (6)所有工业管路均有介质色标和介质流向标识;

(7)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和储存场所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

(8)固定管路和有害介质管路上的阀门有标签,并在管路布置图上有识别标识; (9)地面公共场所和井下巷道有避灾路线指示标志;

(10)仓库、车间、道路、露天场地按功能要求进行划线分区管理,并有功能分区标识;

(11)设备有标有最大载荷(负荷)的标签,大容量的储罐要加标签说明介质和危险性。

(十一)施工单位管理

1、我矿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规范施工单位准入,预防施工单位生产事故,并应: (1)制订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和办法;

(2)在选择和确定施工单位时,须确认其符合安全健康管理要求,具备相关施工资质; (3)要求施工单位对可能发生的赔偿责任进行投保,并实行风险抵押; (4)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条款; (5)确保施工单位有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6)确保施工单位有内部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并有针对具体项目的作业规程; (7)保证开工前所有施工人员接受安全健康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每年至少对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2、我矿应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并应:

(1)对施工单位进场人员、材料、施工机具、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2)确保现场有具备安全资质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3)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4)确保施工单位每班召开班前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

九、检查、审核与评审

(一)检查

1、制定反映我矿全面风险预控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 (1)涵盖并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2)结合我矿自身特点;

(3)符合促进风险预控管理的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2、定期或不定期对照评价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应: (1)系统、全面;

(2)重点关注可能产生不可承受风险的危险源; (3)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3、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 (1)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2)按照不符合的处理程序予以纠正;

(3)重新审核或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二)审核

制定并保持体系审核程序,定期开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以审核实施情况与体系的符合性,评价是否能有效满足我矿的方针和目标。体系审核应: (1)覆盖体系范围内的所有运行活动; (2)由能够胜任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

(3)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定期向管理者报告,管理者应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必要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所有相关方,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5)对已批准的纠正措施制定行动计划,并作出跟踪监测安排,以确保各项建议的有效落实。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注: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必须来自企业外部。

(三)管理评审

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

(1)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2)根据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其它要素; (3)评审结果应予公布,并应跟踪监测其改进情况; (4)将评审结果形成文件。

十、工作要求

1、全矿所有职工要认清目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2、领导小组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风险预警的目的,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3、牢固树立“煤矿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理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排查(自检自查、回返复查、阶段检查、日常检查等)。

4、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专业进行梳理、认真思考,形成定期的安全状态分析制度。

软件项目风险管控措施范文第2篇

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是一套全面的、系统的循序渐进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是一套能够集中解决目前我县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是不断提升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推行风险预控管理体系,重要之处在于“落实一个思想,提供一套方案,解决一系列问题”,就是把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落到了实处,提供一整套系统性的安全管理解决方案,最大程度地解决因规定不具体而“严不起来”、因操作性不强而“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从而实现岗位自主管理和风险超前防范。

二、理论基础

风险预控管理就是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的安全管理方法;风险预控管理就是运用系统的原理,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各工作场所、各工作岗位中存在的与人、车、环境等相关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分析评估;对辨识评估后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标准和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人,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同时借助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建立危险源数据库,使各类危险源始终处于动态受控的状态。

三、突出优势和鲜明特点

与传统的安全管理方法相比,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有其突出的优势和鲜明的特点:一是建立了科学的安全管理流程。主要是通过全面辨识各生产场所、各工作岗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明确安全管理的对象;对辨识出来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危险程度,进一步明确各个环节安全管理的重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要求,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管控标准和措施,明确安全管理的依据和手段;通过落实管控

- 1准做,切实宣传了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格局。

四、术语和定义

1、危险源 hazard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风险 risk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3、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4、风险预控risk precontrol 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风险的过程。

5、危险源监测hazard monitoring 通过管理与技术手段检查、测量危险源存在的状态及其变化的过程。

6、风险预警risk early-warning 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存在的风险进行信息警示。

7、不安全行为unsafe behavior 可能产生风险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8、风险管理对象objects of risk management 可能产生或存在风险的主体。

9、风险管理标准risk management standards 针对管理对象所制定的以消除或控制风险的准则。

10、风险管理措施risk management measures 是指达到风险管理标准的具体方法、手段。

11、持续改进continual improvement 为改进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总体安全绩效,根据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完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过程。

五、管理要素和要求

1、总要求

道路运输行业应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安全

- 3 e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应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

(2)风险评估

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并确保:

a对所有辨识出的危险源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并对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风险评估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 b在以下情况时执行持续风险评估,并保留评估的记录:

——新改扩项目前;

——新设备、设施和技术应用前或有重大改变时;

——为特定项目制定安全措施前;

——执行重大风险任务前;

——审核发现重大不符合项;

——调查事故(包括未遂)暴露的新风险。

(3)风险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a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应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车、环(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b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c 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d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e 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4)危险源监测

- 5 d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作业中存在不符情况,应汇报,并组织班后或作业后评估,并留有记录。

4、保障管理 (1)组织保障

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a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b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道路输及相关企业最高管理者承担。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人力、技术和财力的支持。 (2)制度保障

a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应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从业人员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从业人员;

——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b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企业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从业人员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软件项目风险管控措施范文第3篇

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

工作方案

2017年5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矿生产现场的事故风险等级除了和一些固定的实体类危险源有关外,还和各种组合复杂的危险态紧密相关。而且,实体类危险源的安全性提高潜力不大或需要较长时间和投入,通过监控危险态改善工作场所安全状况更直接、有效。为了实现我矿风险预警管理,需要推广我矿风险预警管理模式。同时,由于事故风险是动态变化的,因此需要实现风险的动态、系统和全面的预警和预防。事故风险管理的核心和目的是实现风险的防范,将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为我矿生产风险防范提供即时、有效的信息保障,也是风险预警机制得以实现的技术基础。将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编制的防控措施和体系,以及建立的人工管理型报警和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结合风险预警模式达到“风险动态预警、适时监控;管理有效、控制有方”的现代安全预防型管理目标。

以安全管理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我矿贯彻当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事故防范在于落实预防在先”这一中心,落实我矿安全管理的主题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摸清我矿安全生产中村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我矿风险控制,有效促进我矿的隐患整改,切实推进我矿建立和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我矿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我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的组织领导,有效防范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特成立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蔡云(矿长)

副组长:李汉良(矿安全副矿长)

员:苏寻(工程师)、陈贵平(生产矿长)、唐远德(机电矿长)及各相关科室、专业及各工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矿长李汉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我矿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体系和制度

(一)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各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不间断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三)风险预警

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我矿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六)风险财政管理

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风险财政评估报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4)有我矿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

(七)工余安全健康管理

了解和掌握员工工余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工余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 (1)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有关工余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员工业余活动集中区域张贴工余安全健康的宣传资料;

(2)组织员工对工余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励员工汇报工余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五、保障管理

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我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我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我矿最高管理者承担。

我矿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二)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1)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2)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2、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我矿的各项管理。

六、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内容

(一)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1、人员准入管理

我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 (1)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2、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3、员工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我矿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4、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1)结合我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我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5、员工培训教育

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4)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5)每年末对上年度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年度《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6)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7)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11)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12)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14)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6、员工行为监督

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7、员工档案

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七、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一)通风管理

建立并保持通风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风系统中潜在的风险。通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

(2)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

(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5)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6)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8)通风基础测试报告、记录齐全。

(二)瓦斯管理

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过瓦斯检测,及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确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

(1)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2)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3)严格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实行群防群治;

2、强化瓦斯检测

(1)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备满足要求; (2)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3)相关入井人员按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4)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5)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

(6)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7)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3、制订瓦斯隐患处理措施

(1)有瓦斯积聚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前必须先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并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

(3)每次排放瓦斯都应做好记录,建册登记;

(4)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5)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

4、采取瓦斯隔爆措施

(1)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间设置主要隔爆水棚; (2)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

(3)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

5、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瓦斯抽放系统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和AQ1027-2006标准,并按周期对抽放系统进行测定,确保系统参数合理、运行有效;

(2)根据实际情况,应综合采取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措施;

(3)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最大限度地抽采;

(4)矿井生产计划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采掘生产活动应始终在抽采达标区域内进行;

(5)掌握瓦斯基础参数,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有关标准。

(三)防突管理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应建立并保持防突控制程序,通过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有效控制突出风险。

对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 防突管理应确保:

1、突出矿井必须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以确定煤层和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2、不同突出危险性的煤层或工作面,应有针对性的防治突出措施;

(1)对于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煤层,应采用措施预抽煤层瓦斯,确保突出危险区域煤层掘进工作面在预抽钻孔的掩护下进行作业。 (2)突出危险工作面应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3)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3、实施防治突出措施后,应进行效果检验并确保措施有效,防突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

4、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四)防治水管理

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五)防尘管理

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并满足:

1、矿井下列巷道应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1)主要进风大巷; (2)主要回风大巷; (3)主要运输巷;

(4)带式运输机斜井与平巷、盘区进、回风巷; (5)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 (6)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 (7)转载点;

2、所有水幕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在下列地点应设置净化水幕: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 (2)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200m范围内);

(3)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 (4)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

(5)采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 (6)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

3、防尘基础管理完善

(1)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 (2)按规定的周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 (3)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

(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

(六)防灭火管理

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并确保:

1、防灭火设计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新建矿井、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年对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3、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4、防灭火基础管理符合下列规定:

(1)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供水管路布置图; (2)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3)有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帐、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 (4)有井上、下防火措施。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七)监测监控管理

各我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以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可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

(2)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 (3)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

(4)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 (5)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

(八)采掘管理

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设计要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并保证采掘关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和煤柱留设尺寸的设计应考虑潜在的风险;

(3)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积水区、过空巷等要制定专项措施;

(5)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6)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 (7)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九)爆破管理

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 (2)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

(3)发爆器及发爆器的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4)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5)爆破前按照《安全规程》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材料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的内容选取,按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十)地测管理

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 (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我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更新及时;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十一)供用电管理

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必须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5)大型设备检修要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十二)运输提升管理

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主要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线、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一坡三挡、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2)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3)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7)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

(十三)压气、输送和压力容器管理

1、我矿压气及输送系统设计应科学合理,并确保: (1)压气设备配备齐全,设备数量、能力满足要求; (2)定期对压气设备进行检修,安全阀和放水阀动作可靠; (3)新安装和检修后进行打压试验;

(4)输送管路设施布置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5)有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

2、压力容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办法; (2)有压力容器完好和存储标准; (3)压力容器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4)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台帐; (5)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试验;

(6)移动式气罐有便于区分类别的颜色和代码,并与《GB7144-86气瓶颜色标记》相一致;

(7)不同气体的气罐分类存放,有防倒装置;

(8)气瓶有防震胶圈、安全帽和减压器,乙炔发生器有回火防止器。

八、其他综合管理

规范准入、应急与事故、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手工工具、计量器具、登高作业、起重作业、标识标志、施工单位等方面管理,使我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覆盖我矿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

(一)证照管理

(1)我矿施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2)初步设计为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 (3)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4)确保我矿安全、环保设施严格遵守“三同时”原则; (5)确保施工建设单位具备施工建设资质; (6)保证质量合格,有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记录。

(7)保证我矿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

(二)应急与事故管理

制订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应:

(1)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2)严格按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3)确保所有员工都经过《应急预案》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培训; (4)确保我矿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5)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6)确保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我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我矿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辅助救护队;

(7)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平台。

(8)每一班组至少任命2名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急救员,急救员名单要在本单位张贴、公布;

(9)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10)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置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11)急救箱内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单》,有专人定期检查,保证医疗器械、药品的完好齐全;

(12)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急救用品明细表;

(13)井下设置的急救箱、隔离式自救器等设置位置有明显的标识;

(14)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受伤害原因。

2、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3)根据事故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追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4)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5)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以强化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

(三)消防管理

建立并保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火灾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1、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及设施,并应确保:

(1)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编制本单位的《灭火器配置标准》,现场配置与标准相符;

(2)消防器材放置处有反光功能的标志牌,放置位置不得它用;

(3)消防器材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无阻塞;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以及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4)消火栓的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有消防设施分布图和消防器材明细表; (6)对所有的消防器材进行编号; (7)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8)灭火器按规定周期经专业部门检验、维护; (9)消防设施维护、检验期间需配备相应替换器材; (10)有《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11)建筑物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始终保持畅通。

2、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1)制定《年度消防演习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有义务消防组织,消防队员名单要张贴公布;

(3)所有专兼职消防队员都按《消防管理条理》规定进行培训和训练。

3、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知识

(1)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2)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3)确保消防急救电话和消防队员联系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

(四)职业健康管理

建立并保持员工职业健康控制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职业健康方面的有害因素,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1、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应确保:

(1)作业人员周围环境(温度、噪声、煤尘、烟尘等)满足健康要求; (2)各作业环境及餐饮、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员工个体防护及各作业场所健康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提示标志醒目; (4)有为我矿提供及时服务的医疗机构,设置能满足员工日常健康检查和紧急救护需要。

2、建立员工健康检查监护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安全健康状况,做好员工职业病预防工作,并应:

(1)对在岗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有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4)每次体检结束后,对员工提供预防疾病和职业病的医学建议;

(5)对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立即通知并提供治疗及康复条件并妥善安置; (6)员工上岗、转岗、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7)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宣传、培训。

(五)环境保护管理

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环境有害因素,预防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保持我矿环境良好。环境保护应:

(1)制订完备的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和目标,有专门机构检查;

(2)规范我矿废油脂的回收管理,设置防止油脂泄漏和废油回收的设施或装置,并对废弃油品进行标识;

(3)严格落实我矿废气或粉尘物质监测和控制措施;

(4)对我矿污水排放和净化进行监测,确保污水通过管路排放到地面集中处理,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5)确保我矿噪声防护完善,对作业场所噪声进行监测,噪音超标地点应有降噪措施; (6)对我矿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7)规范我矿放射性设施管理,废弃放射性物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手工工具管理 有手工工具完好标准、使用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手工工具检查清单;

(2)自制手工工具、非标制作的手工工具要预先制定标准,并经批准;

(3)不使用时,要将工具整齐摆放在指定的工具箱(包、袋、套)或库内,利刃工具有专门的护套;

(4)集体手工工具由专人管理;

(5)有手工工具使用管理台帐,损坏的工具应及时更换;

(6)在高架平台使用手工工具时,手工工具必须加装固定的手腕带; (7)用于井下作业的手工工具,应考虑防爆要求; (8)对气动工具使用前进行风险评估;

(9)有使用的气动工具的登记台帐、管理办法和定期检查记录。

(七)计量器具管理

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台帐,并确保:

(1)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检定,并有记录; (2)计量器具维护及时和保养记录齐全;

(3)计量器具存储在适宜环境下,做到防水、防火、防锈、防变质(现场)、防损坏。

(八)登高作业管理

建立登高作业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登高或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符合《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高架作业平台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符合《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要求; (3)梯子的制作和安装符合《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4)行人台阶的设计和施工符合《行人台阶设计要求》规定; (5)爬梯有编号,并有《爬梯使用管理台帐》;

(6)固定梯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移动式爬梯、脚手架除使用前要检查外,至少每旬检查一次;

(7)高空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九)标识标志管理

建立并保持标识标志管理程序,以规范标识标志的使用、设置、检查与维护。标识标志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全体员工培训标识标志的含义,并建立标识标志公示牌板; (2)井巷标识牌板的安装不应妨碍人车通行;

(3)工作和作业场所标识标志的设置应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4)消防器材和急救设施存放点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5)噪音超标区、有毒有害区域、危险区域及受污染区域应有警示标识,并保持完好; (6)所有工业管路均有介质色标和介质流向标识;

(7)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和储存场所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

(8)固定管路和有害介质管路上的阀门有标签,并在管路布置图上有识别标识; (9)地面公共场所和井下巷道有避灾路线指示标志;

(10)仓库、车间、道路、露天场地按功能要求进行划线分区管理,并有功能分区标识;

(11)设备有标有最大载荷(负荷)的标签,大容量的储罐要加标签说明介质和危险性。

(十一)施工单位管理

1、我矿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规范施工单位准入,预防施工单位生产事故,并应: (1)制订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和办法;

(2)在选择和确定施工单位时,须确认其符合安全健康管理要求,具备相关施工资质; (3)要求施工单位对可能发生的赔偿责任进行投保,并实行风险抵押; (4)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条款; (5)确保施工单位有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6)确保施工单位有内部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并有针对具体项目的作业规程; (7)保证开工前所有施工人员接受安全健康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每年至少对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2、我矿应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并应:

(1)对施工单位进场人员、材料、施工机具、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2)确保现场有具备安全资质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3)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4)确保施工单位每班召开班前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

九、检查、审核与评审

(一)检查

1、制定反映我矿全面风险预控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 (1)涵盖并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2)结合我矿自身特点;

(3)符合促进风险预控管理的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2、定期或不定期对照评价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应: (1)系统、全面;

(2)重点关注可能产生不可承受风险的危险源; (3)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3、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 (1)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2)按照不符合的处理程序予以纠正;

(3)重新审核或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二)审核

制定并保持体系审核程序,定期开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以审核实施情况与体系的符合性,评价是否能有效满足我矿的方针和目标。体系审核应: (1)覆盖体系范围内的所有运行活动; (2)由能够胜任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

(3)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定期向管理者报告,管理者应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必要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所有相关方,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5)对已批准的纠正措施制定行动计划,并作出跟踪监测安排,以确保各项建议的有效落实。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注: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必须来自企业外部。

(三)管理评审

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

(1)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2)根据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其它要素; (3)评审结果应予公布,并应跟踪监测其改进情况; (4)将评审结果形成文件。

十、工作要求

1、全矿所有职工要认清目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2、领导小组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风险预警的目的,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3、牢固树立“煤矿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理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排查(自检自查、回返复查、阶段检查、日常检查等)。

4、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专业进行梳理、认真思考,形成定期的安全状态分析制度。

软件项目风险管控措施范文第4篇

为加强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组织和领导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矿长 书记 副组长:副总以上领导 分管负责人:安监处长

成 员: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工程地测大队、安监处、保安区及基层区队负责人

管理部门:安监处

1.1 职责分工

1.1.1 决策层领导职责

(1)矿长:

a.全面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是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

b.督导各系统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

c.每年底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d.负责晓南矿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组织实施,编制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管控人员、技术、资金要有保障。

e.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组织开展1 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f. 负责在每月最后一次的安全办公会上,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g. 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h. 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2)党委书记:

a.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与矿长共同承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

b.负责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c.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d.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3)生产副矿长:

a.负责采煤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组织制定顶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分管范围内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有关科室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c.负责范围内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组织有关科室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d.矿井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组织有关科室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e. 在每旬末之前组织对采煤系统、掘进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旬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并安排落实旬后2天之内完成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

f.负责组织设定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作业人数上限。 g.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h.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i.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4)总工程师:

a.负责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协助矿长开展矿井年度辨识评估工作。

b.负责通风系统、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的安全风险分析管控工作,组织制定瓦斯、火灾、煤尘、水害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c.在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组织有关科室进行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d.启封火区、排放瓦斯、探放水等高危作业前,组织有关科室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e.在通风和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有关科室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f.负责范围内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组织有关科室进行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g. 在每旬末之前组织对通风系统、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的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旬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并安排落实旬后2天之内完成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

h.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i.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j.负责确定和划分重大安全风险区域。 k.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5)安全监察处处长:

a.分管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与矿井年度辨识评估、专项辨识评估、月份和旬检查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b.在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协助矿长开展 1 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c.协助矿长开展矿井年度辨识评估、每月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工作,并落实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

d.负责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的公示公告。

e.每年组织对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

f.在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中,增加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内容,并督促检查培训的开展情况。

g.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h.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机电副矿长:

a.负责机电系统、运输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组织制定提升运输系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在机电系统、运输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

c.负责范围内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

d. 在每旬末之前组织对机电系统、运输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旬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并安排落实旬后2天之内完成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

e.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f.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g.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7)掘进副矿长:

a.负责掘进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领导工作,协助生产副矿长制定顶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在掘进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

c.负责范围内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组织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

d.协助生产副矿长对每旬组织对掘进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e.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f.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g.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8)副矿长总会计师:

a.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资金投入工作。

b.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c.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9)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a.负责安全风险管控安全物资投入和监督执行工作,督导相关单位及时公示重大安全风险内容和管控措施。

b.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c.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10)生产副总工程师:

a.负责采掘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技术管理工作,协助生产副矿长制定顶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协助生产副矿长开展1次专项辨识。

c. 采掘系统进行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协助生产副矿长开展1次专项辨识。

d.矿井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协助生产副矿长开展1次专项辨识。

e.协助生产副矿长每旬组织对采煤系统、掘进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f.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g.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h.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11)通风副总工程师:

a.负责通风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技术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制定瓦斯、火灾、煤尘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在通风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协助总工程师开展1次专项辨识。

c.在启封火区、排放瓦斯、探放水等高危作业前,协助总工程师开展1次专项辨识。

d.在通风系统进行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协助总工程师开展1次专项辨识。

e.协助总工程师每旬组织对通风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

f.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g.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h.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12)地测副总工程师:

a.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技术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制定水害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协助总工程师开展1次专项辨识。

c.在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协助总工程师开展1次专项辨识。

d.在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进行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协助总工程师开展1次专项辨识。

e.在探放水等高危作业前,协助分管负责人开展1次专项辨识。

f.协助总工程师每旬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

g.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h.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i.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1.1.2 管理层、执行层、操作层各类人员职责

(1)安监处常务副处长:

a.负责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 b.组织安监处监察员监督检查各类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c.组织安监处相关人员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组织收集、汇总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资料,形成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并报矿长审批。

d. 组织安监处相关人员参加矿井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组织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形成矿井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报告,并报矿长审阅。

e.对各系统对年度及专项辨识评估结果进行应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生产科科长:

a.负责顶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生产副矿长制定顶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组织生产科相关人员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c.协助生产副矿长每旬组织对采掘系统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并建档和形成报告。

d.检查督促采掘系统按要求对年度及专项辨识评估结果进行应用。

(3)机电科科长:

a.负责提升运输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机电副矿长制定提升运输系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组织机电科相关人员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c.协助机电副矿长每旬组织对提升运输系统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并建档和形成报告。

d.检查督促机电运输专业按要求对年度及专项辨识评估结果进行应用。

(4)调度室主任:

a.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调度指挥工作。 b.负责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人员上限的监督检查。 c.负责视频系统和通讯系统监督检查工作。 (5)工程地测大队队长: a.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制定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组织工程地测大队相关人员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c.协助总工程师每旬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并建档和形成报告。

d.负责设计前专项辨识评估结果应用。 (6)保安区区长:

a.负责瓦斯、自然发火、煤尘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制定通风系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组织保安区相关人员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c.协助总工程师每旬组织对通风系统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并建档和形成报告。

d.负责启封火区、排放瓦斯、探放水等高危作业实施前专项辨识评估结果应用。

(7)基层区队负责人:

a.负责本区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b.每天组织本区队人员对负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进行不间断监控、管理,发现管控措施有漏洞或风险不可控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和汇报,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使安全风险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8)生产科室副科长:

a.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负责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b.按规定参加年度辨识评估、矿井月度和系统每旬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c.在跟班上岗或走动巡查过程中,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9)生产科室主任工程师:

a.负责本科室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管理。 b.协助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系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c.督促检查本系统辨识评估结果应用情况。 (10)生产科室科员:

a.对分管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

b.按规定参加年度辨识评估、矿井月度和系统每旬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c.在跟班上岗或走动巡查过程中,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11)基层区队党支部书记: a.与区队长同责。

b.协助区队长共同做好本区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工作,每天组织本区队人员对负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进行不间断监控、管理,发现管控措施有漏洞或风险不可控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和汇报,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使安全风险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12)基层区队副职:

a.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b.在跟班上岗或走动巡查过程中,对本单位负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进行随机监控。

(13)基层区队技术主管和技术员:

a.负责本区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技术管理工作。 b.针对工程施工前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负责制定技术治理措施,编入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 c.负责本区队相关专项辨识评估结果的应用。 (14)基层区队班组长:

负责执行和落实与本班组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保证执行到位、落实到位,最大限度的降低安全风险,保证现场安全生产。

(15)基层区队岗位工人:

严格执行和落实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发现现场安全风险不在可控范围内,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和汇报,严禁冒险作业。

1.2 管理部门

指定安监处为晓南矿安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开展与考核,并指导协调各职能科室和区队、班组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1)常务副处长:

a.负责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 b.组织安监处监察员监督检查各类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c.组织安监处相关人员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2)副处长:

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管理和相关资料收集归档,不断完善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3)系统监察员:

负责分管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监督检查工作,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4)安监大队队长:

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5)安监大队副队长:

跟班及走动巡查期间,监督检查责任区域内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6)安监大队技术员:

负责安检员安全风险管控知识的培训工作,指导安检员监督检查责任区域内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7)安检员:

负责责任区域内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8)培训中心主任:

a.每年安排对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

b.负责组织在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中增加矿井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相关内容,并组织培训工作。

(9)培训中心副主任

a.具体落实“每年安排对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工作。

b.落实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的“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相关内容”的培训工作。

(10)培训教师:

软件项目风险管控措施范文第5篇

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

工作方案

2017年5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矿生产现场的事故风险等级除了和一些固定的实体类危险源有关外,还和各种组合复杂的危险态紧密相关。而且,实体类危险源的安全性提高潜力不大或需要较长时间和投入,通过监控危险态改善工作场所安全状况更直接、有效。为了实现我矿风险预警管理,需要推广我矿风险预警管理模式。同时,由于事故风险是动态变化的,因此需要实现风险的动态、系统和全面的预警和预防。事故风险管理的核心和目的是实现风险的防范,将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为我矿生产风险防范提供即时、有效的信息保障,也是风险预警机制得以实现的技术基础。将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编制的防控措施和体系,以及建立的人工管理型报警和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结合风险预警模式达到“风险动态预警、适时监控;管理有效、控制有方”的现代安全预防型管理目标。

以安全管理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我矿贯彻当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事故防范在于落实预防在先”这一中心,落实我矿安全管理的主题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摸清我矿安全生产中村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我矿风险控制,有效促进我矿的隐患整改,切实推进我矿建立和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我矿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我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的组织领导,有效防范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特成立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蔡云(矿长)

副组长:李汉良(矿安全副矿长)

员:苏寻(工程师)、陈贵平(生产矿长)、唐远德(机电矿长)及各相关科室、专业及各工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矿长李汉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我矿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体系和制度

(一)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各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不间断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三)风险预警

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我矿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六)风险财政管理

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风险财政评估报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4)有我矿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

(七)工余安全健康管理

了解和掌握员工工余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工余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 (1)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有关工余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员工业余活动集中区域张贴工余安全健康的宣传资料;

(2)组织员工对工余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励员工汇报工余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五、保障管理

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我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我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我矿最高管理者承担。

我矿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二)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1)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2)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2、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我矿的各项管理。

六、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内容

(一)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1、人员准入管理

我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 (1)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2、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3、员工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我矿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4、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1)结合我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我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5、员工培训教育

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4)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5)每年末对上年度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年度《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6)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7)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11)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12)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14)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6、员工行为监督

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7、员工档案

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七、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一)通风管理

建立并保持通风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风系统中潜在的风险。通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

(2)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

(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5)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6)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8)通风基础测试报告、记录齐全。

(二)瓦斯管理

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过瓦斯检测,及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确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

(1)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2)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3)严格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实行群防群治;

2、强化瓦斯检测

(1)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备满足要求; (2)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3)相关入井人员按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4)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5)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

(6)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7)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3、制订瓦斯隐患处理措施

(1)有瓦斯积聚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前必须先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并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

(3)每次排放瓦斯都应做好记录,建册登记;

(4)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5)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

4、采取瓦斯隔爆措施

(1)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间设置主要隔爆水棚; (2)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

(3)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

5、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瓦斯抽放系统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和AQ1027-2006标准,并按周期对抽放系统进行测定,确保系统参数合理、运行有效;

(2)根据实际情况,应综合采取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措施;

(3)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最大限度地抽采;

(4)矿井生产计划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采掘生产活动应始终在抽采达标区域内进行;

(5)掌握瓦斯基础参数,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有关标准。

(三)防突管理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应建立并保持防突控制程序,通过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有效控制突出风险。

对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 防突管理应确保:

1、突出矿井必须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以确定煤层和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2、不同突出危险性的煤层或工作面,应有针对性的防治突出措施;

(1)对于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煤层,应采用措施预抽煤层瓦斯,确保突出危险区域煤层掘进工作面在预抽钻孔的掩护下进行作业。 (2)突出危险工作面应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3)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3、实施防治突出措施后,应进行效果检验并确保措施有效,防突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

4、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四)防治水管理

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五)防尘管理

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并满足:

1、矿井下列巷道应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1)主要进风大巷; (2)主要回风大巷; (3)主要运输巷;

(4)带式运输机斜井与平巷、盘区进、回风巷; (5)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 (6)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 (7)转载点;

2、所有水幕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在下列地点应设置净化水幕: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 (2)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200m范围内);

(3)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 (4)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

(5)采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 (6)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

3、防尘基础管理完善

(1)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 (2)按规定的周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 (3)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

(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

(六)防灭火管理

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并确保:

1、防灭火设计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新建矿井、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年对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3、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4、防灭火基础管理符合下列规定:

(1)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供水管路布置图; (2)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3)有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帐、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 (4)有井上、下防火措施。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七)监测监控管理

各我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以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可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

(2)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 (3)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

(4)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 (5)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

(八)采掘管理

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设计要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并保证采掘关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和煤柱留设尺寸的设计应考虑潜在的风险;

(3)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积水区、过空巷等要制定专项措施;

(5)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6)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 (7)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九)爆破管理

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 (2)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

(3)发爆器及发爆器的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4)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5)爆破前按照《安全规程》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材料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的内容选取,按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十)地测管理

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 (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我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更新及时;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十一)供用电管理

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必须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5)大型设备检修要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十二)运输提升管理

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主要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线、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一坡三挡、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2)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3)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7)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

(十三)压气、输送和压力容器管理

1、我矿压气及输送系统设计应科学合理,并确保: (1)压气设备配备齐全,设备数量、能力满足要求; (2)定期对压气设备进行检修,安全阀和放水阀动作可靠; (3)新安装和检修后进行打压试验;

(4)输送管路设施布置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5)有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

2、压力容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办法; (2)有压力容器完好和存储标准; (3)压力容器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4)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台帐; (5)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试验;

(6)移动式气罐有便于区分类别的颜色和代码,并与《GB7144-86气瓶颜色标记》相一致;

(7)不同气体的气罐分类存放,有防倒装置;

(8)气瓶有防震胶圈、安全帽和减压器,乙炔发生器有回火防止器。

八、其他综合管理

规范准入、应急与事故、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手工工具、计量器具、登高作业、起重作业、标识标志、施工单位等方面管理,使我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覆盖我矿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

(一)证照管理

(1)我矿施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2)初步设计为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 (3)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4)确保我矿安全、环保设施严格遵守“三同时”原则; (5)确保施工建设单位具备施工建设资质; (6)保证质量合格,有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记录。

(7)保证我矿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

(二)应急与事故管理

制订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应:

(1)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2)严格按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3)确保所有员工都经过《应急预案》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培训; (4)确保我矿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5)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6)确保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我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我矿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辅助救护队;

(7)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平台。

(8)每一班组至少任命2名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急救员,急救员名单要在本单位张贴、公布;

(9)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10)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置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11)急救箱内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单》,有专人定期检查,保证医疗器械、药品的完好齐全;

(12)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急救用品明细表;

(13)井下设置的急救箱、隔离式自救器等设置位置有明显的标识;

(14)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受伤害原因。

2、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3)根据事故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追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4)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5)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以强化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

(三)消防管理

建立并保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火灾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1、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及设施,并应确保:

(1)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编制本单位的《灭火器配置标准》,现场配置与标准相符;

(2)消防器材放置处有反光功能的标志牌,放置位置不得它用;

(3)消防器材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无阻塞;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以及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4)消火栓的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有消防设施分布图和消防器材明细表; (6)对所有的消防器材进行编号; (7)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8)灭火器按规定周期经专业部门检验、维护; (9)消防设施维护、检验期间需配备相应替换器材; (10)有《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11)建筑物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始终保持畅通。

2、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1)制定《年度消防演习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有义务消防组织,消防队员名单要张贴公布;

(3)所有专兼职消防队员都按《消防管理条理》规定进行培训和训练。

3、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知识

(1)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2)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3)确保消防急救电话和消防队员联系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

(四)职业健康管理

建立并保持员工职业健康控制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职业健康方面的有害因素,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1、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应确保:

(1)作业人员周围环境(温度、噪声、煤尘、烟尘等)满足健康要求; (2)各作业环境及餐饮、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员工个体防护及各作业场所健康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提示标志醒目; (4)有为我矿提供及时服务的医疗机构,设置能满足员工日常健康检查和紧急救护需要。

2、建立员工健康检查监护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安全健康状况,做好员工职业病预防工作,并应:

(1)对在岗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有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4)每次体检结束后,对员工提供预防疾病和职业病的医学建议;

(5)对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立即通知并提供治疗及康复条件并妥善安置; (6)员工上岗、转岗、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7)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宣传、培训。

(五)环境保护管理

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环境有害因素,预防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保持我矿环境良好。环境保护应:

(1)制订完备的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和目标,有专门机构检查;

(2)规范我矿废油脂的回收管理,设置防止油脂泄漏和废油回收的设施或装置,并对废弃油品进行标识;

(3)严格落实我矿废气或粉尘物质监测和控制措施;

(4)对我矿污水排放和净化进行监测,确保污水通过管路排放到地面集中处理,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5)确保我矿噪声防护完善,对作业场所噪声进行监测,噪音超标地点应有降噪措施; (6)对我矿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7)规范我矿放射性设施管理,废弃放射性物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手工工具管理 有手工工具完好标准、使用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手工工具检查清单;

(2)自制手工工具、非标制作的手工工具要预先制定标准,并经批准;

(3)不使用时,要将工具整齐摆放在指定的工具箱(包、袋、套)或库内,利刃工具有专门的护套;

(4)集体手工工具由专人管理;

(5)有手工工具使用管理台帐,损坏的工具应及时更换;

(6)在高架平台使用手工工具时,手工工具必须加装固定的手腕带; (7)用于井下作业的手工工具,应考虑防爆要求; (8)对气动工具使用前进行风险评估;

(9)有使用的气动工具的登记台帐、管理办法和定期检查记录。

(七)计量器具管理

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台帐,并确保:

(1)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检定,并有记录; (2)计量器具维护及时和保养记录齐全;

(3)计量器具存储在适宜环境下,做到防水、防火、防锈、防变质(现场)、防损坏。

(八)登高作业管理

建立登高作业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登高或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符合《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高架作业平台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符合《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要求; (3)梯子的制作和安装符合《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4)行人台阶的设计和施工符合《行人台阶设计要求》规定; (5)爬梯有编号,并有《爬梯使用管理台帐》;

(6)固定梯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移动式爬梯、脚手架除使用前要检查外,至少每旬检查一次;

(7)高空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九)标识标志管理

建立并保持标识标志管理程序,以规范标识标志的使用、设置、检查与维护。标识标志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全体员工培训标识标志的含义,并建立标识标志公示牌板; (2)井巷标识牌板的安装不应妨碍人车通行;

(3)工作和作业场所标识标志的设置应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4)消防器材和急救设施存放点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5)噪音超标区、有毒有害区域、危险区域及受污染区域应有警示标识,并保持完好; (6)所有工业管路均有介质色标和介质流向标识;

(7)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和储存场所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

(8)固定管路和有害介质管路上的阀门有标签,并在管路布置图上有识别标识; (9)地面公共场所和井下巷道有避灾路线指示标志;

(10)仓库、车间、道路、露天场地按功能要求进行划线分区管理,并有功能分区标识;

(11)设备有标有最大载荷(负荷)的标签,大容量的储罐要加标签说明介质和危险性。

(十一)施工单位管理

1、我矿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规范施工单位准入,预防施工单位生产事故,并应: (1)制订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和办法;

(2)在选择和确定施工单位时,须确认其符合安全健康管理要求,具备相关施工资质; (3)要求施工单位对可能发生的赔偿责任进行投保,并实行风险抵押; (4)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条款; (5)确保施工单位有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6)确保施工单位有内部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并有针对具体项目的作业规程; (7)保证开工前所有施工人员接受安全健康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每年至少对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2、我矿应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并应:

(1)对施工单位进场人员、材料、施工机具、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2)确保现场有具备安全资质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3)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4)确保施工单位每班召开班前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

九、检查、审核与评审

(一)检查

1、制定反映我矿全面风险预控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 (1)涵盖并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2)结合我矿自身特点;

(3)符合促进风险预控管理的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2、定期或不定期对照评价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应: (1)系统、全面;

(2)重点关注可能产生不可承受风险的危险源; (3)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3、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 (1)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2)按照不符合的处理程序予以纠正;

(3)重新审核或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二)审核

制定并保持体系审核程序,定期开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以审核实施情况与体系的符合性,评价是否能有效满足我矿的方针和目标。体系审核应: (1)覆盖体系范围内的所有运行活动; (2)由能够胜任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

(3)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定期向管理者报告,管理者应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必要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所有相关方,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5)对已批准的纠正措施制定行动计划,并作出跟踪监测安排,以确保各项建议的有效落实。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注: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必须来自企业外部。

(三)管理评审

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

(1)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2)根据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其它要素; (3)评审结果应予公布,并应跟踪监测其改进情况; (4)将评审结果形成文件。

十、工作要求

1、全矿所有职工要认清目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2、领导小组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风险预警的目的,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3、牢固树立“煤矿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理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排查(自检自查、回返复查、阶段检查、日常检查等)。

4、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专业进行梳理、认真思考,形成定期的安全状态分析制度。

软件项目风险管控措施范文第6篇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该项工作有效开展,并落到实处,特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小组。 组 长: 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矿长 成 员: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安监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治理隐患、防止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煤矿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工作内容

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体系,以排查治理隐患为主,加强对一通三防排查工作,防范较大隐患事故的发生。

2、煤矿隐患整改台帐和小结情况。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及验收人。

五、工作开展:

1、、制订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各有关责任人要认真进行“一通三防”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矿每月定期组织全矿地面、井下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组织全矿井下范围内“一通三防”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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