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直机关工委待遇范文

2023-09-24

重庆市直机关工委待遇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以提高市直机关的整体文明程度和机关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明”的机关为目标,开拓创新

,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市直机关的表率作用,努力开创市直机关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二、参加创建活动的范围

市直各部门,国家、省属驻各单位。

三、文明机关的基本条件

创建文明机关,总的要求是以“三高、三优、三满意”为标准,即:“整体素质高,工作标准高,办事效率高”、“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基层满意,群众满意,市委、市政府满意”。基本条件是,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部门风气正,形象好,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成效明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做出积极贡献。

四、2006年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重点内容

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是一项长期目标和系统工程。为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每年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确定不同的创建内容。今年的创建活动,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集中教育和“党章集中学习月”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把十六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2.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四大发展战略”、“五项重点工作”和“五件为民工程”,积极抓推进、抓落实,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参与城市文化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机关学习和文化建设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

4.按照市委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认真抓好机关形象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提速的落实,促进我市的软环境建设。

5.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保持党组织生活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增添机关党的工作的活力,提高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影响力,增强机关党员的争先创优意识,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积极参与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市直机关工委部署的各项工作能及时落实和反馈。

7.开展文明办公,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待来电、来访、执行公务中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礼貌用语,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办公环境整洁优美有序,工作人员注重仪容仪表,按规定戴证、着装上岗,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高。

五、评选、考核及表彰办法

文明机关的评选采取组织考核与社会测评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评选、考核和表彰。具体步骤是:

1.制定创建计划。各部门、各单位每年都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创建文明机关计划,突出创建重点,结合其他工作一起安排,抓好落实。创建计划要于每年第一季度报市直机关工委。

2.申报。参加创建活动的部门和单位,根据创建文明机关的标准条件,在搞好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每年11月底前向机关工委提出申报。

3.考核。采取平时阶段、单项考核与年度全面、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阶段、单项考核由市直机关工委根据平时工作的推进情况适时进行;年度全面、综合考核,由有关方面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对所有申报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和初评,提出文明机关初评名单。

4.公示。将文明机关初评名单进行公示,同时设立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社会测评。公示结束后,组织市直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对文明机关初评名单进行社会测评,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文明机关,由市直机关工委进行表彰。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文明机关:

1.没有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2.部门负责人当年受到严重纪律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七、组织领导

1.文明机关的创建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机关工作的领导,把这项活动纳入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党政工青妇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建工作做到组织、制度、活动三落实。

2.创建工作要坚持标准、求真务实、常抓不懈。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和形式,把创建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岗位和个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定期检查、考核,使创建文明机关成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的两个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以提高市直机关的整体文明程度和机关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明”的机关为目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市直机关的表率作用,努力开创市直机关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二、参加创建活动的范围

市直各部门,国家、省属驻各单位。

三、文明机关的基本条件

创建文明机关,总的要求是以“三高、三优、三满意”为标准,即:“整体素质高,工作标准高,办事效率高”、“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基层满意,群众满意,市委、市政府满意”。基本条件是,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部门风气正,形象好,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成效明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做出积极贡献。

四、2006年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重点内容

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是一项长期目标和系统工程。为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每年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确定不同的创建内容。今年的创建活动,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集中教育和“党章集中学习月”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把十六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2.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四大发展战略”、“五项重点工作”和“五件为民工程”,积极抓推进、抓落实,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参与城市文化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机关学习和文化建设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

4.按照市委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认真抓好机关形象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提速的落实,促进我市的软环境建设。

5.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保持党组织生活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增添机关党的工作的活力,提高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影响力,增强机关党员的争先创优意识,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积极参与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市直机关工委部署的各项工作能及时落实和反馈。

7.开展文明办公,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待来电、来访、执行公务中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礼貌用语,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办公环境整洁优美有序,工作人员注重仪容仪表,按规定戴证、着装上岗,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高。

五、评选、考核及表彰办法

文明机关的评选采取组织考核与社会测评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评选、考核和表彰。具体步骤是:

1.制定创建计划。各部门、各单位每年都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创建文明机关计划,突出创建重点,结合其他工作一起安排,抓好落实。创建计划要于每年第一季度报市直机关工委。

2.申报。参加创建活动的部门和单位,根据创建文明机关的标准条件,在搞好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每年11月底前向机关工委提出申报。

3.考核。采取平时阶段、单项考核与年度全面、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阶段、单项考核由市直机关工委根据平时工作的推进情况适时进行;年度全面、综合考核,由有关方面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对所有申报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和初评,提出文明机关初评名单。

4.公示。将文明机关初评名单进行公示,同时设立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社会测评。公示结束后,组织市直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对文明机关初评名单进行社会测评,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文明机关,由市直机关工委进行表彰。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文明机关:

1.没有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2.部门负责人当年受到严重纪律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七、组织领导

1.文明机关的创建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机关工作的领导,把这项活动纳入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党政工青妇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建工作做到组织、制度、活动三落实。

2.创建工作要坚持标准、求真务实、常抓不懈。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和形式,把创建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岗位和个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定期检查、考核,使创建文明机关成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page_break]共同任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着眼于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使创建活动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发挥应有的作用。

3.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档案,使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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