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干部先进事迹范文

2023-12-13

女干部先进事迹范文第1篇

2016-01-08劳动法库

文︱张佶,原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长宁分中心基金征收科科长,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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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女职工退休年龄到底是50还是55?女职工与女干部傻傻的分不清?看完本文就明白了!

近日,笔者收到了一则判例如下:上诉人李某认为被上诉人上海某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在李某年满50周岁之际与其终止了劳动关系违反了法律规定。李某认为,她拥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在职期间所担任的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其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而非50周岁。上海某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则认为,李某在职期间从事销售工作,该岗位不属于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民事判决书【(2014)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135号】中判决:“按照相关规定,因是否属于管理或者技术岗位而引发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故对李某的上诉请求不予处理。”

这让笔者联想到了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实务中会遇到女职工退休的两个棘手问题:一是女职工退休年龄应该怎么甄别?二是办理女职工退休手续又应当怎样避免法律风险?看了上述案例之后很多HR们不尽要问:女职工退休年龄争议,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职工与企业之间又出现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

目前,我国正在研究“渐进式”的延迟退休政策,无论正式的延迟退休政策如何制定,若维持女职工退休年龄的“二元化”,这些问题依旧会在劳动法实务中产生。我国我们究竟应该怎么从养老保险体制及相关法律的角度来进行理解和实践操作呢?笔者有感而发,浅谈对这些相关问题的法律思考。

一、国家关于“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法律法规体系

据笔者了解,现行的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这些:

1、1974年《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1995年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通知第75条: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的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3、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均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4、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随着这些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有着传统的“干部”与“工人”之分。即女干部55周岁到达退休年龄,女工人50周岁到达退休年龄。

5、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规定:

二、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就上海而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审核本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若干问题的规定》(沪社保业一[1996]76号)也明确了:退休年龄,女职工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工作满55周岁。

也就是说吗,目前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应当依据其退休时点上,其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讲得再明确一些,曾经从事普通岗位的,也可以从事管理技术岗位;曾经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的,也可以从事普通岗位。

二、是否为管理或技术岗位谁说了算?

关于是否为管理或技术岗位,究竟有谁说了算呢?“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也是经常可见,容易引发争议和矛盾。笔者分析了全国各地的一些司法实践案例,进而认为应当根据不同的干部管理权限,对这个问题进行全面的了解:

1、“三资、私营”企业:用人单位有较大自主权

在私营企业中,是否是管理或技术岗位,是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体现,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合法地安排劳动者从事相应的岗位。

笔者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民事判决书【(2013)深中法劳终字第5678号】中找到了该观点的阐述。判决书中载明:“本院认为,在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对员工的干部或职工的身份认定,应以其在现有用人单位中的身份为准。被告HS电子厂为“三来一补”企业,并非国有企业,其员工工作岗位虽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普通劳动者的区分,但并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性质的单位对工作人员有“干部”、“职工”的区分。在民营企业中,并不存在国家组织人事管理意义上的干部。因此遑论赵某在原单位是否干部身份,国家关于女干部与女职工在退休年龄上的区别规定,在赵某与其现有用人单位之间并不适用。且赵某并未将其干部人事档案调入深圳市组织人事部门。因此,本院认定赵某的退休年龄应为50周岁。用人单位以赵某已满50周岁,达到女员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与赵晏的劳动合同,符合相关规定。赵某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从上述判决中,我们可以发现法院认为国有企业中尚存“干部”与“工人”之分,而私营企业中不存在国家组织人事管理意义上的“干部”。若私营企业员工的人事档案关系不是由组织人事部门调入的,那么无论担任什么岗位,都不是“干部”。也就是说“三资、私营”企业中,在符合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规范的前提下,“是否是管理或技术岗位”企业享有较大自主权。

第一,企业只要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企业在合法在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内调动劳动者,享有较大的自主权,笔者再次不做详述。第二,对于是否属于管理或者技术岗位,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有着较大的自主解释权(当然这种自主解释不能超过社会的一般理解)。例如:“保安”岗位,一般的社会理解一定是非管理或技术岗位,但若是特种保安公司的贴身保安,用人单位解释其为“技术岗位”,也完全是企业自主解释的一种体现。第三,对于人事档案的转移调动,其实也是由企业的人事管理部门进行操作的,劳动者本人无法控制自身的人事档案,说到底也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

2、广义的国有企业:本级或上级组织行使干部管理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资委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国家出资企业的下列人员:

(一)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

(三)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六条也规定了:“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当然,国有企业中的管理人员,还涉及到一个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任免的问题。2014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其中指出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在考察前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就上海而言,上海市委组织部于2011年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暂行办法》,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写实的方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及时进行记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综合来说,在国有企业中是否属于管理或技术岗位,应当结合任免权限和任免程序来进行判断。一般来说,经由上级党组织任免的或经组织人事部门调动关系的,在调动关系文件中会载明岗位性质和相关身份属性。

而技术岗位则原则上需根据“评、聘结合”的原则进行考量。因此不仅需要劳动者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等级评审认定,也需要用人单位给予“聘用”或“任命”。若出现“未聘用、未任命”或“评、聘不一致”的情形,原则上也不能简单认定为管理、技术岗位。从这个意义上讲,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聘用更加起着决定的作用。

3、合同中的岗位约定是关键证据之一。

无论是在“三资、私营”企业,还是在“国有”企业,要证明岗位的属性,劳动合同中的岗位约定是关键证据之一。虽然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工作内容”是必备条款,并未明文规定“工作岗位”,但其实这对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判断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笔者以实例判决做进一步具体说明:

宋某系XX展览馆单位职工,1995年11月24日,宋某与XX展览馆签订了期限自1995年11月24日至1997年11月23日劳动合同书, XX展览馆聘用宋某担任管理岗工作;1997年11月24日,双方续订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7年3月9日,宋某和XX展览馆签订《XX展览馆管理岗位聘任协议书》,聘任期限自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2011年10月9日宋某与XX展览馆签署《劳动合同变更书》,内容为“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自2011年10月,变更为工人岗。”2011年11月16日的宋某在《退休申请》上进行签署,其中内容为:“本人是XX展览馆职工宋某,于2011年12月年满50周岁,特提出退休申请”。 2011年12月,XX展览馆向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为宋某办理退休手续。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核准表载明宋某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12月,退休时间为2011年12月,职工身份工人。2012年2月,宋某以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被告,以XX展览馆为第三人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的宋某《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2013年3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一中行终字第339号行政判决书,认定宋某与XX展览馆已经就工作岗位重新进行约定,自2011年10月变更为工人岗,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核北京展览馆北京展览馆提交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后,以工人岗为宋某办理退休待遇核准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宋某向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城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确认XX展览馆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达到管理岗位法定年龄退休。2013年7月31日,西城区仲裁委经审理作出京西劳仲字(2013)第213号裁决书,裁决驳回宋某的申请请求。宋某不服该裁决,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二中民终字第00985号】载明:XX展览馆提交的《劳动合同书》及相应的鉴定结论可以证明宋某与北京展览馆已就工作岗位重新进行约定(即自2011年10月变更为工人岗),且认定宋某于2011年11月16日向北京展览馆提交《退休申请》的事实。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份《劳动合同变更书》,是对退休年龄认定起着关键作用的。其中对于岗位的约定,将宋某从“管理岗位”变更为了“工人岗位”,也就意味着她的退休年龄,由55岁变为了50周岁。这也印证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其退休年龄的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的规定。

笔者由此建议,对于临近退休女职工而言,在临近退休的时间段上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注意:(1)岗位的具体约定;(2)对于岗位调动条件的约定;(3)对于岗位聘期和劳动合同期限关系的约定;等等。

三、企业在为女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应当怎样避免法律风险?

当我们搞清了女职工退休年龄怎么确定之后,是不是就意味着万事OK了呢?让我们来看下面一个案例: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民事判决【(2013)浙嘉民终字第655号】载明的案件主要情况如下:嘉兴某信息网络公司于2013年6月9日作出的解除与陈某劳动关系的通知。嘉兴某信息网络公司称其解除合同的依据是陈某年满50周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陈某认为其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最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虽然陈某确实从事一线生产岗位,但对此争议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审核认定。嘉兴某信息网络公司在无相应审核认定意见的情况下,径自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明明是非管理技术岗位,怎么弄出问题来了呢?应当怎么避免相应的法律风险?

笔者认为,办理因到达退休年龄而终止劳动关系,实体要件明确后,程序要件也不可少!

让我们先来看一些地区的司法实践:

1、上海高院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12年第1期):

关于已届退休年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认定问题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这一规定改变了过去退休人员用工按特殊劳动关系处理的做法。但是对于已届退休年龄人员劳动合同关系何时终止的问题,相关规定还不尽一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受养老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我们认为,对于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严格按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发生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又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劳动关系处理;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缴费年限不够,而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补缴社保费就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与再就业用工单位发生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

2、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成民终字第5885号】:

“本院认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管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都应终止。理由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

(六)项已经明确规定了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是劳动合同终止的六种法定情形之一,六种法定情形是并列关系而非补充关系,具备其中之一即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二)劳动法律作为社会法,其规范具有强制性,法定退休年龄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应当退出工作岗位,否则可能导致一些劳动者拒绝办理退休手续,从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管理混乱,影响新增劳动者的就业,阻碍生产力的提高;

(三)《劳动争议解释

(三)》第七条并未规定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就构成劳动关系,司法解释的功能限定了其只对法律的适用进行解释,而不新设定权利义务或条件,对司法解释的理解应采用文义解释,“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不能反向解释为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就构成劳动关系的结论;

(四)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客观上存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因为拒绝办理退休手续或者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情形,在此种情况下可以由单位继续承担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义务,既无法律的规定,也有违公平原则;

(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指引效果可能最终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对于年龄较大的农村进城务工的劳动者而言可能更显突出,用人单位为避免劳动合同无法终止的情况,将不会再为这部分劳动者提供就业的机会。可见,在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既是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又有其客观的现实意义。谭利先主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形成劳动关系的上诉理由缺乏法律根据,本院不予支持。” 上述两则司法实践,都反映了相同的观点,即:到达退休年龄,可以终止劳动关系,无论是否可以办理退休或申领养老金手续,但是程序要件也应当非常注重。

笔者认为,各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对于程序要件可能是有较大差异的,笔者也进一步认为“退休≠领取养老金”。对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而言,负责的是“核定养老金”,是狭义上的“退休”,而非广义上的“退休”。

笔者就上海市涉及这类情况的退休手续,可以遵循如下流程:

首先,由企业行使退休“申报权”

在《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审核本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作出了如下规定:“

一、关于退休(职)人员年龄的核定:

(一)凡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工作的年满55周岁),并已符合退休(职)条件的(下同),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用人单位的此种“申报权”中,既包含了对于退休年龄的“核定权”,也包含了其他申报材料的“核查权”。

其次,报送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保中心行使“审核权”。(笔者要强调的是:这是必须的程序!哪怕劳动者有异议,哪怕审核不通过。)

其作用在于:无论劳动者是否有异议,无论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对退休业务审核通过,均可以作为下一步操作的实质依据。以此避免类似前文【(2013)浙嘉民终字第655号】法院认为:此类争议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审核认定,企业在无相应审核认定意见的情况下,径自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切莫以为劳动者有异议,单位就放弃了申报的权利,并直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84号】中也载明:“本院认为,上诉人起诉要求办理退休待遇,此节应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审核。…”是否可退休,退休年龄是否能审核通过,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行使审核权的体现。

最后,由用人单位“批准退休” 《若干规定》中也指明了:“…

(二)办理退休(职)手续的程序为:单位按规定填写《本市企业职工退休(职)申请表》,送区、县中心审核同意后,由单位批准退休,发给《退休(职)证》。”可见,应当由用人单位最终决定是否批准退休。

按“申报”-“审核”-“批准”之流程,可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企业为女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或因的到达退休年龄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四、关于退休手续的其他法律思考

1、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于养老金申领材料的书面审查原则

虽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退休申报行使相应的审核权,但其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应当理解为书面审核。虽然对此并没有相应的明文规定,但我们可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是否承担相应责任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第67号)中,参照理解审核机关对于类似材料申报的审查原则。上述答复中指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真实的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登记主管机关的责任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以及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及其所记载的事项是否符合有关登记处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因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不真实所引起的后果,登记主管机关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不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的,登记主管机关应根据情节给予相关工作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用人单位为了达到变更女职工退休年龄,而伪造相应的材料,进行错误核定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2、上海市的柔性延长退休年龄的做法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非常值得借鉴,再次明确了“核定养老金≠退休”

2010年9月,本市发布了《本市企业各类人才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其中指出了:(1)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的企业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和企业需要的其他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在本市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如企业工作需要,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经本人提出申请,与企业协商一致后,可以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2)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3)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企业与符合本意见规定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条件的人员可协商签订相关工作协议。在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期间,企业应当参照与工作直接相关的劳动标准(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规定)保障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人员的基本权益,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在工作协议中约定其他有关的劳动权利义务。工作协议中约定了履行期限的,协议到期终止。工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协议。此外,双方也可在协议中约定解除或终止的条件、单方解除协议提前通知期和劳动者在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期间发生工伤后工作协议解除或终止的条件等其他内容。如未约定单方解除协议提前通知期的,工作协议也可单方提出解除,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4)工作协议解除、终止时,劳动者申领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即时成立,企业应当为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工作协议解除、终止的当月,企业应按约定标准全额发给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人员报酬。

女干部先进事迹范文第2篇

在x疫情防控阻击战中,x用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x派出所于x年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举旗组建x派出所女子战“疫”先锋队,带队冲锋在检疫检查站等战“疫”一线,深入辖区厂企开展防疫宣传,倾心尽力服务辖区厂企群众,成为战“疫”中的一道亮丽风景,为坚决夺取战“疫”胜利贡献了巾帼力量。

关键时刻显本色,她举起了女警战“疫”大旗

x派出所地处x交界,地理位置特殊,外来人口多,人员流动大,x疫情防控的参战风险高,工作任务重。战“疫”一经打响,x闻令而动,她一边投身后勤保障、一线检疫等工作,一边思考如何最大程度发挥派出所广大妇女同胞的战“疫”力量。受一次学习启发,x领悟到“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的重要指示精神,她立即向派出所党委提交了请战书,申请组建成立“x派出所女子战疫先锋队”,并申请成立临时党支部,经组织批准,支部书记一职就由她来担任。

在x的大力发动和积极组织下,x派出所女民警、女辅警、女工勤人员甚至是辖区热心女群众,向临时党支部纷纷递交了请战书,后来经过细致挑选,组成了一支x人的先锋队伍,x派出所女子战“疫”先锋队的旗帜,正式插在了派出所一线战“疫”的高地上。

大事难事看担当,她站在了公安战“疫”一线

女子本柔,为警则刚。x和她的队员强调,这场战“疫”无论男女,都要冲锋上阵。设在辖区交通要道的联合检疫检查站是公安战疫的主战场。x派出所地处x东大门,辖区检疫站点位置比较特殊,战略地位尤为重要。要战便上最前线!x带领女子先锋队到辖区联合检疫检查站点,与男民警一起排班设卡,一起迎风斗雨,一起“捱更抵夜”。

引停车辆、核查检测、敬礼放行,不漏过一车一人,逐一核查登记,x把检疫工作做到了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对没有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司乘人员,她就温馨提醒,对不理解不配和检疫的司乘人员,她就充分发挥女性优势,耐心劝导解释,总能得到理解支持。每次设卡值勤,她都坚持连续工作x个小时,从来没喊一句苦,没说一句累。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她带领女子先锋队查验过往车辆x余辆次,劝返x余名重点人员。有的男同志问她:“你那么瘦弱,任务量那么大,能吃得消吗?”她总是笑着说:“虽然我是女同志,但是你们能做到的我们也能做到!”

这场战疫的决胜关键,更多的还要依靠群众。x深刻认识这一关键点,除了到检查站点排班轮值开展检疫工作外,她还带领女子先锋队员走街串巷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深入辖区菜市场、医院、厂企、社区等重要部位,耐心向村居群众、厂企员工讲解国家防疫政策,宣传科学防治疫情知识,协助村居卡口工作人员对进出人员测量体温、劝导佩戴口罩,成为辖区流动的“防疫宣传站”,为营造辖区全民防疫、全民战“疫”之势贡献了巾帼之力。防控期间,她已记不清向群众宣传了多少次安全防疫知识,记不清劝说过多少人戴上了口罩,记不清劝返回多少名想要走亲访友的群众。

为民初心永不改,她温暖了辖区百姓心头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在疫情防控的艰难时刻更是如此。x带领女子先锋队,以女性的细致柔情,给辖区居民提供“及时雨”般的服务。当听闻辖区一名来自疫情高发地的独居老人被隔离在家没人照顾时,x自费为老人购买米、面等物资,亲自上门探望。

了解到老人行动不便做不了饭,x当即联系社区工作人员,每日为老人送饭送汤。老人在与x话别时,紧紧握住x的手,为人民警察不顾个人安危、真心服务群众的为民情怀感动不已。

辖区接触过确诊x患者的群众,均被集中隔离在一所定点酒店。其中有一对年轻母子出现了焦虑、恐慌等心理问题。x得知后,冒着被传染的风险,来到酒店面对面开展劝导引导,并为她们送上口罩、消毒等防疫物资,亲手为她们测量体温,安抚她们的恐慌心理。她还添加了这对母子的微信,每天坚持与她们聊天进行疏导,让她们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

期间她了解到这个小朋友即将迎来自己的生日,x自费购买了零食大礼包,还将鼓励的话语写在了生日贺卡上,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小朋友的母亲深受感动:“感谢你为我儿子过了人生中最值得感恩的一个生日”。在她的帮助下,这对母子的恐慌情绪得到了大大缓解,最终顺利解除了隔离观察。

女干部先进事迹范文第3篇

一、坚定决心,扎根基层

在最初被选为村支书的那一刻,我的心里五味陈杂。作为一个刚走出校门的女孩,要来当这个村官,真是心中无数,更有些胆怯。如何得到群众对我的认可?是我首要面对的问题!到村任职后,为了尽快熟悉xxxx村的情况,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求,每到周末、节假日,我就到村民家里走访谈心,与群众拉家常,起初,群众对我不理不睬,我就厚着脸皮,见年龄大的叫爷爷奶奶,见年龄中等的叫叔叔阿姨、见年龄相仿的叫哥哥姐姐,就这样,“亲戚式”的走访拉近了我与群众的距离,不到一个月,我走遍了全村107户常住群众,通过走访,我慢慢和这里的老百姓建立起了感情,每每听见村民一声“小蒲来了,喝口水吧,吃饭了没啊„„„„等等这些关切的话语”,我感觉是那么的亲切,心里也默默地想,不为他们办点实事,实在对不起乡亲们对我的信任,走访中我认真聆听着乡亲们的问题,记录着他们的愿望,这些问题中有些是改善生活环境的,有些是提高生活质量的,还有些是促进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我深刻地感到,乡亲们都对xxxx村的发展充满一腔热情,作为“村官”的我能无动于衷吗?于是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尽最大努力去做点什么。

二、严抓班子,树立形象

要让群众统一思想转变认识,首先,必须让群众对村干部认可,要树立起村干部在群众眼中的形象和威信。2014年1月,当大家都在为准备欢度春节而忙碌时,我组织村干部和党员坐在一起进行党员冬训。结合前期走访基础,我们提出了“干部应该怎么干?居住环境怎么变?产业路子怎么转?”三大问题。针对“干部应该怎么干”的问题,我们将群众反映村干部存在的问题,一一摆在组织生活会上,面对面坦诚交流,逐一进行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我们推心置腹的谈话,干部的思想通了,大家的心都团结在了党支部周围。同时,我将目前群众的生产生活现状与新一届村“两委”班子的工作计划以直观的幻灯片对比效果展现给党员和群众代表,鼓励引导他们拿出信心,做好宣传和带头作用,为接下来的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力办实事,推动发展

为了解决“居住环境怎么变,产业路子怎么转”的问题,我们积极争取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经过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依托移民搬迁项目,整合各类资金,启动实施了新农村建设项目。工程前期,我积极联系专业人员为项目修建做规划改方案,农闲间隙,又组织群众代表召开大会商议工程修建有关事宜,从划拨地块,到放线、抄坪,场地三通一平,每一个环节我都参与其中,我既和其他干部一起为修建进度快的农户披红道喜,也和思想不通的群众产生过矛盾争执,但通过我们一班人的努力,终于换来了今天项目的顺利进展,目前共建成小康屋47户,文化广场及绿化亮化已全面完成,硬化道路1.3公里,安装太阳灯路灯20座。同时,为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发展支柱产业,我们利用近年推广旱作农业的基础,鼓励群众发展畜牧养殖,村上还争取了200万资金修建千头肉牛养殖场1处。目前已完成养殖场4栋暖棚、四座青贮窖及5间办公用房的整体修建。农村虽然苦一些,但能锻炼人;虽然累一些,但能考验人。正所谓“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创业维艰,奋斗以成。” 为了解决农民发展致富资金不足的问题,我们多次与xxxx银行衔接,为23户困难群联系众办理致富通贷款,双联贷款140万元。同时为了杜绝虎山路沿线乱倒建筑垃圾的现象,我积极组织群众栽植侧柏1300余棵,建成虎山路绿色通道3.3公里,在一定程度上既美化了环境也杜绝了垃圾。另外,为了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庆祝移民搬迁对群众生活的巨大改变,今年八月十五我们两委班子组织举办了xxxx村第一届“迎金秋·唱大戏”文化活动,也就是在这次活动中,听到老辈人拉着我的手激动的说这句“我都没想到在死之前还能住进这样的房子里,还能在家门口看场大戏”这样的话,我心里难过极了,突然觉得自己为他们做的实在是太少了。

女干部先进事迹范文第4篇

她身患绝症,主治医生认为她能够健康地活到现在是个奇迹!然而,每天靠药物维持身体机能的她,还在自己工作岗位上,用爱与责任创造骄人的业绩实现技术革新100多项,帮助企业增效xx多万元等。她就是多次获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芙蓉百岗明星等荣誉称号,xx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的城南供电局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怀着满腹心事,她仍咬紧牙关坚持上班,瞒着领导和同事,像往常一样投入工作。然而,同事还是从她痛苦的表情中察觉到了实情,强行将她送去医院。一年内,她三次被送上手术台。可每次手术后不久,不等完全康复,***就会每天准时出现在办公室。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公司进行技术攻关,身体刚刚恢复的***得知这个信息,全然不顾虚弱的身体,主动请缨。 每次攻关后都会带来成功的快乐,给了我无穷的力量。***说,劳动光荣包含着人生的喜悦与成功的价值。

今日事,今日毕。是***工作的一条铁规矩。她所在的班组担负着12万户客户的电费档案信息管理,她必须精心组织好各个环节,加班工作对她来说是常事。凭着这份对工作的执着,她曾在一天时间内,从500张软盘中查找出120条曙光电子集团自1996年至xx年5年间的电费缴费情况,并逐一核对清楚,使韩国在华最大投资项目顺利落户**。

女干部先进事迹范文第5篇

她叫徐俭丽,自98年工作以来,一直勤恳敬业,踏踏实实地教书育人,认认真真地做好班主任工作,不辜负领导的信任。她对自己严格要求,对工作一丝不苟,教学以实为本,育人从实际出发。她凭着踏实肯干,赢得了学生的认可,同事的认同。

徐老师热爱教育事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地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在教育工作中得到锻炼,在教学工作中得到提高。在班主任工作中,她是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者,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新人的培育者,是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和素质教育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引路人。此外,她还注重自身素养的提高,经常阅读各类专业书籍,学习别人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和经验,并适当加以改变运用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学以致用。徐老师就凭着这种坚定的信念,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辛勤地耕耘,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花在学生身上

一、精耕细作,精细管理

重视思想教育是徐老师做好班主任工作的一大法宝。“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思想教育就好比三军的粮草。徐老师以她多年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对此有着深刻的体会。每接手一个新班,她第一时间对学生进行全面的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以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前途理想教育、科学人生观教育,围绕着“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做文章。通过“出黑板报、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等灵活多变的形式,使学生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徐老师还别出心裁在班级设立了“知心姐姐”信箱,为学生开设一条可以倾诉隐私又得到保护的途径,及时解决学生成长中的困惑,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徐洋同学性格内向,平时与其他学生来往不多,显得孤僻郁闷。一天,他写信给徐老师说:“看到其他同学与朋友一起游戏,学习,我好羡慕啊!老师,大家为什么不喜欢我呢?”徐老师找他聊天,了解他的兴趣爱好,特长,鼓励他主动与其他孩子一起玩。班队课上,徐老师让徐洋展示了自己的特长,这让徐洋自信大增,也让其他学生重新认识了他。许多学生愿意与徐洋一起玩了,徐洋也融入了三(1)这个集体,开心多了。

留守儿童的教育是如今农村中小学教育的重点,也是难点。这部分学生长期远离父母,亲情缺失造成他们生活习惯差,意志薄弱,心理异常,学习态度不端正.留守儿童的问题不仅仅是家庭的问题、教育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倘若对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小而言之,将有损于留守儿童本身的健康成长和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大而言之,将不利于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徐老师对待这部分学生的教育加倍用心。

上学期,徐老师新接班级中,留守儿童就有十几个,占班级学生总数的百分之三十。徐老师首先调查了留守学生,建立档案资料,联系簿,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心理状况,兴趣爱好等.经常找这些学生谈心,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解决感情上的困惑、学习中的苦闷、生活中的烦恼。朱志超是学校有名的双差生,他父母长期在外打工,跟爷爷奶奶过,爷爷管教方法粗暴,动则打骂,孩子从小就情绪激亢,仇视一切,不服从管教。徐老师了解情况后,就经常找他谈心,处处关心、鼓励他,对他取得的一点点进步,都大力在班中表扬。在孩子发脾气的时候,她像妈妈一样爱抚他,让他把心中的苦闷倾诉出来。她还主动与其父母取得联系,让他们最好与孩子经常保持联系,让孩子多听到父母的声音,逐步医治他的心病。一学期下来,朱志超的学习成绩上去了,也开始面带笑容的融入集体中了。

哪位学生生活上有困难了,她都会尽心尽力的帮助.在节假日、学生的生日等特殊日子,把他们带回家,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关心照顾他们,让他们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得到亲情般的关怀。今年五一长假期间,徐老师原打算和家人一起外出旅游。但当她得知,五月四日是班里一个叫王灿的孩子的十岁生日.该生爷爷奶奶年纪较大,农活多,无暇给孩子过生日。她放弃了游玩的计划,把王灿带到家中,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饭菜,还邀请了他几个要好的朋友,一起庆祝.当王灿在生日歌中许愿的时候,他激动得哭了.他说:“我从没过过这样的生日,徐老师比妈妈还亲啊。”

正是徐老师无微不至的关爱,经她调教出来的学生,无论在学习态度上,思想动向上还是礼仪表现上都有着十分优秀的体现。在教育学生的同时,徐老师也是躬身实践,以自己的行动践行自己的教育思想。所以她本人深得学生、老师、校领导、学生家长的好评。

二、以爱为桥,倾心教育

爱心成就教育。徐老师就是凭着一颗爱心来做好她的教育工作的。“教书育人是自己的职责,爱岗敬业是自己的本分。”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从教多年来,她一直都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去,心中装着学生,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那是05年12月的一天中午,徐老师因急着上班给一个后进生补差,途中不幸发生了车祸,颅内出血,昏迷了整整一天,情况非常严重。第二天,同事们来到医院看望她,此时她刚醒来不久,身体极度虚弱。看着她缠满纱布的样子和不稳定的病情,看着只有几个月大的婴儿,同事们为年轻的她深深担忧,悲痛。可她没说一句自己的病情和难过的话,而是着急的问:“我班安排人代课了吗?学生快考试了,我怎么在这时候倒下呀,学生的考试怎么办呢?”在场的人都被她的一席话感动了。是啊,在徐老师心中,学生和她挚爱的教育,才是最另她牵挂的。住院期间,她还多次打电话给代课的老师,交代班级学习中的薄弱点,重点学生的教育方法等。按医嘱,她的病情最少要休息四个月,可刚休息了不到两个月,学校开学了,她在家里坐不住了,硬是要到学校,家人不放心,带她到医院复查,CT片显示,颅内还有少量积水,仍需休息。可她却说:“我上学期已经耽误了学生考试了,这学期我得赶紧补回来。”她不顾家人的反对,又来到了她最爱的学生中来,给学生上课,虽然经常感觉头痛头晕,可她一咬牙坚持下来,从没请过半天假。她用自己的一片爱心赢得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别林斯基说过:爱是鉴别教育的尺度。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而育人应该是班主任的首要天职。如何育人?徐老师认为,爱学生是教师教育学生的起点和基础。爱学生,就需要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兴趣、爱好,了解学生习惯以及为人处世的态度、方式等,然后对症下药,帮助学生树立健全、完善的人格。徐老师新接班级中一个女同学,逐渐显山露水起来:根本不想学习,破坏课堂纪律,下课调皮好动,惹是生非,比男同学还淘气。面对这样一个女孩,无时无刻都担心她会惹出事端来。于是,徐老师采用了各种方法说服教育她,并请家长配合。为了鼓励她,利用她胆大的优点,让她当语文科代表,因此她曾告诉徐老师“老师你这样看得起我,我一定要学好英语。”徐老师每天中午和下午放学后都和她谈心,小到女孩的行为举止,大到谈理想抱负;远的说说她的光荣历史,近到表扬她的点滴进步。在她身上花去了大量的闲暇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徐老师的心血总算没有白费:期末她的成绩进步较大,行为习惯也有些改变。后来,她转学了,走时依依不舍。曾写信给徐老师,信中有一句话:“虽然我离开了,可你是我永远的老师,将来我也要当老师。”是啊,永远的老师,这句话是徐老师用爱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得到的最好回报。由于徐老师言传身教,她所任教的班级,从班风到学风都十分良好,每年都被评为学校文明班,先进班。

三、潜心钻研,创新实践

除了毫不懈怠地完成日常工作,徐老师潜心钻研、不断提高自身水平。她还率先在宜小网站上,建立班级博客,不厌其烦地教学生怎样发表文章,怎样管理和修改文章,帮助同学把每一周的优秀日记发表上去。起初的时候,每天都有几篇好文章等待发表,有的写写学校的趣事,有的倾诉成长的烦恼,有的谈谈比赛的得失„„去掉哪一篇都是舍不得的。可班上仅有五六位同学家里有电脑并会操作。为了能让班级的博客快点丰富起来,她下班回到家里就径直坐到电脑前面,连两岁半的儿子也无瑕顾及,晚上,望着沉睡中的儿子,想着儿子早上醒来见不着妈妈,晚上回家也没时间陪他玩玩,她好内疚。可当见到同学们一次又一次在博客上看到自己的文章而高兴得手舞足蹈的样子时,那时,她觉得她的付出是值得的。如今,她们班级的博客正如火如荼地发展并壮大着,学生也从中感到了极大的学习乐趣。

女干部先进事迹范文第6篇

今年是基层组织建设年。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机关党务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真正适应新形势下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经请示县委领导同意,工委决定举办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首先,我代表县直机关工委,对参加培训的各位党务工作者表示热烈欢迎!这次对县直机关党务干部进行培训,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的一次重要培训。希望大家抓住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听课,虚心学习,切实把培训所学内容运用好、贯彻好、落实好。借此机会,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举办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

机关党务工作者是机关党的活动和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机关干部职工中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直接影响着基层机关党组织作用的发挥,是做好全县机关党建工作的关键。我们在座的各位,都需要学习机关党务工作理论,掌握机关党建工作方法,熟练运用机关党建工作技能,为做好全县机关党建工作奠定基础。

1、加强机关党务干部培训,是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需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执政后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始终是我们党生存、发展、壮大的根本。这两大建设都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仅是加强干部队伍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还包括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的先进性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而这些恰恰都是我们机关党建工作的实践领域和探索方向。能不能抓好这两大建设,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因此,我们必须下功夫抓好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这个重要环节,不断提高机关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保证两大建设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

2、开展机关党务干部培训,是做好当前机关党建工作和推动保增长、促转型的需要。当前,我县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和矛盾的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层出不穷。近年来,我县经济发展面临前诸多困难和挑战,这对我县机关党的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我们作为执政党的基层机关党务工作者,要从全面提高全县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培训,切实提高素质,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从而推进机关党的事业的不断发展。

3、开展机关党务干部培训,是开创我县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的现实需要。我县机关党建工作抓得怎么样,机关党务工作者负有重要的责任。在座的各位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近年来,我县各级机关党组织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主线、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探索创新。着力以文明机关创建为抓手,改进机关作风、促进科学发展;着力以学习型机关创建为载体,强化理论武装、促进素质提升;着力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激发组织活力、促进基层稳固;着力以廉政文化进机关为途径,深化廉政建设、促进纪律落实;着力以党建带群团为手段,强化领导指导、促进机关和谐;着力以优化工作环境为目标,争取各方支持、促进保障改善,全县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渗透着县直机关全体党务工作者和近5000名机关党员的心血和汗水。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机关党建工作与农村党建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机关党务工作者只有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能力,才能应对新的挑战,才能真正发挥各级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潜心修养,争当一名优秀的党务工作者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务干部队伍的素质状况对党务工作水平的高低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我们认为,一名优秀的机关党务干部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素质:

1、要理想远大,切实坚定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必胜信念。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机关党建工作更是如此。特别是我们要克服对机关党建工作的三种错误认识:一是机关党建工作是“虚”的。认为机关党建工作是在做虚事,既无成绩、又无看得见的工程。二是机关党建工作是“空”的。认为机关党建工作琢磨“人”不琢磨“事”,只讲“空”的不讲“实”的,是形式主义。三是机关党建工作是可抓可不抓的。认为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机关党建工作上,对机关党建工作只要应付一下就行了。这些错误的思想严重阻碍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从而严重影响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加以克服。机关党务干部必须坚定信念、正视现实、理直气壮地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2、要胸怀全局,切实培养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宽广视野。古人云:“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机关党务干部一定要胸怀全局,要用宽广的视野和战略的思维来谋划机关党建工作。具体地讲,就是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使各项机关党建工作真正做到紧扣发展形势和中心任务来谋划,朝着发展的目标去加强,围绕发展的举措抓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机关党建工作只有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第一要务来开展,才能呈现出生机和活力。机关党务干部要自觉做到时时紧贴大局、处处关注大局,对当前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进展情况、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和经济运行态势随时关注,做到了然于胸,才能更好地从大局的高度考虑问题,才能保障机关党建工作在服务经济建设上有所作为。

3、要以人为本,切实把握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特点。机关党建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因此,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爱护人,要把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知识分子的关心体现到各项具体工作中。要积极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要采取党员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真正发挥好机关党建工作对人的影响作用。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情况明、决心大、方法对,这三个环节一个不能少,顺序不能变,千万不能情况不明决心大、决心不大方法多。在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过程中,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团结群众,注重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内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努力奋斗。

4、要与时俱进,切实创新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在新的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才能使机关党建工作更具影响力和凝聚力。要在观念和思想上创新,突破就党建抓党建的旧框框,努力在结合、渗透、贯穿上下功夫。要在机制和制度上创新,努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在方式方法上创新,注重随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不断改进抓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5、要求真务实,切实转变抓机关党建工作的作风。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我们机关党务干部应该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方面做出表率。做到求真务实,首先要摸清实情。抓机关党建工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重心下移,沉下心来,俯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到服务对象中去,多进行调查研究,帮助指导基层开展工作。第二是要讲求实效。机关党建工作必须求“严”务“实”,“虚”功“实”做,着眼长远,力戒形式主义,要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思想上的疑惑和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三是要狠抓落实。要切实提高抓落实的能力,把落实作为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环节,真正在抓落实上用心思、花力气,对已经作出的工作部署,要及时检查督促,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认真学习,务求培训取得实效

为了办好这次培训班,我们进行了扎实的准备,大家一定要珍惜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端正学习态度,勤于钻研业务,争做“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模范。

一要提高认识积极学。平时大家工作都很忙,专门抽出时间坐下来学习的时间不多,这次培训班安排比较紧凑,课堂教学和警示教育共三天时间。大家一定要明确认识,端正学习态度,发扬谦虚谨慎的学风,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参加培训。对不容易理解的问题,要加强交流,共同探讨,共同提高,争取学深、学透。

二要严肃纪律认真学。要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严以律己,真正做到坐得住、学得好。工委和党校将加强管理,严格出勤考核,严肃课堂纪律,请大家予以理解。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培训期间,学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允许请假,对无故旷课或迟到早退、课堂纪律松散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要联系实际思考学。学习要讲求方法,“读死书,死读书”,“本本主义”是一种读法,“学以致用”,“不唯书”是另一种读法,两种读法,两种效果,天壤之别。要不拘泥于本本,不搞教条,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拓宽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把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深学透。这次培训信息量大,大家要通过集中辅导、个人自学、相互交流等形式及时加深理解。同时,大家在学习中要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对照培训内容,边学习、边思考,找准本部门、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今后努力方向,确保本次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要注重运用扎实学。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党务知识培训得怎么样,既要看通过学习,大家对培训内容是否有了较为全面的理解和掌握,思想认识是否进一步统一,又要看实际行动和效果;既要看在工作中运用的如何,又要看能否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面向新实践;既要看本部门、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抓得如何,又要看能否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希望大家回去后,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能够充分运用培训班所学知识,指导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践,真正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狠抓落实、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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