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范文

2023-09-23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废,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已办理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处理两种方式,废旧物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物流中心部是废旧物资处置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

(三)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

第六条 物流中心是废旧物资处置的具体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

(二)负责收集、汇总废旧物资处置需求,制定废旧物资处置计划。

(三)负责实施废旧物资处置工作。

第七条 物流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汇总公司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并上报公司物资管理部。

(二)负责处置经公司物资管理部批准的、可自行处理的废旧物资。

第八条 资产管理单位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交报废物资申请;

(二)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安排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的使用;

(四)负责废旧物资拆卸和现场管理工作。

第九条 主管部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

(二)负责确定废旧物资处置方式;

(三)参与废旧物资的拆卸管理。

第十条 财务部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再利用退役物资资产调拨手续;

(二)负责报废物资变卖后残值回收和帐务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审计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 法律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第十三条 监察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处置原则和方式

第十四条 废旧物资处置坚持“先利用,后变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由物流中心负责仓储管理及利库。

第十六条 报废物资的变卖处理采用公开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以出价最高者中标为原则。

第四章 废旧物资回收

第十七条 对因工程需要拆除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单位应登记造册,保证资产实物形态的安全、完整,财务部门应加强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对拆除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清理核实,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八条 经技术鉴定可处置的废旧物资,由资产管理单位负责拆卸。

第十九条 物流中心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现场盘点,核实现场实收数量,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 对可再利用的物资,物流中心及时安排入库,并负责库存管理。

第二十一条废旧物资应及时规范地回收处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章 其它管理

第二十二条 废弃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处置应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为防止报废物资回流进入电网建设,对报废设备在变卖处理前应进行拆解处理。

第二十四条 物流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 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操作。

第二十六条 资产管理单位负责废旧物资处置前的保管及防盗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废旧物品出售工作的管理,使废旧物资残值收益最大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所有废旧物资的处理,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相关部门职责

第三条

各部门基本职责:

(一)各类物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的分析、确认;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产生的废旧物资的报废手续办理,将废旧物资移交总务部;

(三)总务部:

1、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废旧物资管理的检查、监督;

2、负责对移交后的废旧物资的分类处理和变卖。

(四)总经办负责对废旧物资变卖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废旧物资管理

第四条

使用部门对废旧物资管理:

(一)不允许将可利用的物资当废品处理;

(二)异常报废的物资由使用部门向物资归口管理部门说明原因,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物资报废手续;

(三)确属报废的物资应与可使用物资分开,归集到指定地点或安排责任人进行管理,必要时建立台账;

(四)所有报废后的物资一律由原使用部门移交给总务部,总务部负责进行处理或变卖;总经办、财务部全程监督。

第五条

销售退货处理:销售退货到达退货办后,经退货办工作人员清点数字、移交总务部报废处理。报废处理程序参照《退货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机械设备、计量器具报废程序:

(一)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送归口管理部门鉴定。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派人对申请报废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可以利用的零部件进行拆卸;

(二)属于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应报分管副总裁审批;

(三)使用部门负责将已报废的机械设备统一移交总务部处理,凭《待报废设备鉴定记录》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

各部门产生的残次品(无法再利用)、下脚料(无法再利用)及废旧低值易耗品等,由各部门移送到总务部处理,对于价值较大的物资须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第四章

废旧物资变卖

第八条

总务部将所有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对于短期不能变卖的物资,要在固定地方堆放整齐。

第九条

废旧物资变卖细则:

(一)物资变卖时至少要有总经办、总务部两部门人员同时在场;

(二)不同物资分类过磅点数,严把数量关,不得将不同种类、不同价格的物资混合变卖;

(三)变卖所得的现金,必须在废旧物资出厂前由回收客户直接上缴到财务部;

(四)每批物资变卖必须进行市场行情调查或“价比三家”,掌握所变卖物资的价格;

(五)变卖物资数字清点或过磅时,由总经办在现场进行监督、核实。

第五章

考核办法

第十条

对使用部门的考核:

(一)对废旧物资管理混乱或不按程序处理的部门,将移交总经办落实处理;

(二)因人为原因造成物资异常报废的,部门若没有追查原因和责任的,损失由部门主管或相关负责人承担。

第十一条 对变卖操作过程的考核:

(一)违反第九条中任一款造成损失的,将全额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

(二)出售价明显低于当时市价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三)因变卖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由变卖人员赔偿损失,并扣除责任人绩效奖金50元/次,情节严重的,提交人资部建议作辞退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执行权归总务部,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制度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保证其在回收分类、贮存保管、界定和处置等各环节的工作符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关于印发 ······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司关于加强项目管理的有关管理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物资工作的副总经理任组长,物资管理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有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审计部、安质部、纪检、监察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成立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物资管理部,日常工作由物资管理部负责。

各项目部成立废旧物资处理、鉴定小组。由项目经理任鉴定小组组长,其他成员由安质部长、财务部长、工程部长和物资部长组成。 3. 废旧物资界定

以下物资为废旧物资:

(1)工程拆旧不能再加工利用的物资。如:旧配件、旧砼电杆、铁塔、绝缘子、旧电线电缆、旧导线等。

(2)整体裁量使用的余料,如电线电缆,钢、铝绞线等余头。 (3)产品包装物:设备包装箱,电缆盘。 (4)加工厂加工产品的边角余料。

(5)由于技术进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自然环境影响或自身物理化学特性,或因能耗高、环保要求等原因处于保管阶段而被淘汰的物资。

在用、在保管环节的物资,因种种原因由正常物资变为废旧物资,一般要经过鉴定过程,履行贬值、报废和审批手续。 4.废旧物资的收集及回收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由作业队作业班组负责收集,以队为单位集中,作业队长负责协调。作业队材料人员负责对收到的废旧物资登记、计量,并与班组办理交接手续。在收集到一定量或一定时间时(便于储存和运输)上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物资部组织回收,并与作业队办理交接手续。

(2) 项目部物资部将回收的废旧物资,归类整理、登记、合理储存和保管。 (3) 加工厂的边角余料,比照以上程序办理。

(4) 在保管的物资的贬值、报废,按《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5.废旧物资的处置

废旧物资处置前要首先向公司汇报请示并批复后,方可进行。废旧物资的处置原则:先鉴定,后处理。

(1)废旧物资的鉴定:废旧物资由项目部鉴定、处理小组成员进行鉴定,并提出鉴定、处理意见。

(2)废旧物资的处理:对于鉴定后的废旧物资,项目部物资部填报《工程公司废旧物资回收鉴定报告表》,经鉴定、处理小组人员签字确认并报公司物资部审核后,项目部以就地就近、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原则进行处理。首先要向原供货商联系,返回原厂或直接与相关回收加工企业联系,其次是公开招标或向当地有回收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联系处理,进行竞争性价格谈判,以争取有好的收益。

(3)处理前,项目部物资部负责向外询价,了解市场行情,以不少于三家的正规报价为依据,将询价结果报告处理小组组长,由处理小组组长召集处理小组成员会议决定处理事项,同意后进行处理。

(4)在处理小组成员至少有三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项目部物资部组织完成处理物资的磅码计量、计数核算、签订处理协议等全过程。收购单位应提供一份收购废旧物资确认单(包括数量,单价,金额),财务部门负责收取现金。对当时不能由财务人员收取的售卖现金,物资人员负责现金回收并转交财务部门。

(5)项目部财务部门对收到的废旧物资处理的现金,确认无误后,出具财务收据。项目部物资部在处理完成后的一周内提报处理过程有关资料电子版报公司物资部备核。

(6)财务部门对收回的现金列入材料成本差异冲减工程成本。 6.奖惩

(1)各项目部自行制订《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确定奖惩额度,对收集、足额上缴回收废旧物资做出成绩的作业队、班组和个人予以奖励。按着企业得大头,个人得小头原则进行,以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和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

(2)各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应对拆旧的废旧大宗物资的数量,事先应核算出计划回收数量,作为分段回收数量的依据,力保全数回收。没有足量上交的,物资部门和技术部门应查明原因,做出分析。 (3)对于没有按照规定汇总、回收、保管、处置的个人和作业队(部门),项目部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7.监督 检查

各项目部应做好废旧物资处置的各项记录,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保证处理过程透明、结果公开。

公司物资管理部根据公司废旧物资领导和监察小组的指示和工作计划,适时地对项目部废旧物资的管理和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8.检查方式和内容:

(1)各项目部自查和监察小组重点抽查。

(2)检查内容包括项目制订的《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废旧物资的回收与保管情况,处理前的询价、收购方选择、协议、最终定价、处理过程、资金回收等环节的记录等。 9.责任追究: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包括废旧设备、废旧材料等)的管理与利用,根据公司废旧物资种类多、数量大、存放分散等特点,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职责

1、公司设备动力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废旧设备的报废标准,负责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负责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废旧物资的鉴定和处理。

2、公司财务部门资产会计负责对报废资产的帐务处理,参与对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存放的检查,参与对废旧物资的鉴定和处理。

3、公司各物资使用或存放部门指定一名废旧物资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废旧物资进行验证、分类、整理、保管,提出处置意见。

4、公司供应部门仓库负责对各单位退回的废旧物资进行验证、分类、整理、保管,提出处置意见。

5、公司监察审计部门参与对废旧物资的鉴定,负责对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存放、处理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公司成立废旧物资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设备动力部门牵头,供应、财务、技术、监察等部门业务知识较强人员共同组成。

第四条废旧设备的退库、验收、鉴定与处置

1、各单位不用的或因故障需要修理的旧设备需退库时应向设备动力部门通报,由设备动力部门会同资产管理会计到现场验证。现场判定完好的设备,由设备动力部门开具退库单,使用单位将设备退回供应部门仓库。

2、现场判定经修理功能性能能恢复的设备,可进行维修,维修完毕经设备动力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设备动力部门开具退库单,使用单位将修复后的设备移交供应部门仓库保管。

3、设备动力部门经初步判断已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可组织鉴定小组鉴定确认后(经鉴定小组鉴定,属于可进行维修设备按上述情况处理),由使用部门提交报废处理申请,经使用部门负责人、设备动力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退回供应部门废旧设备仓库,由设备动力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作让售废旧物资处理。

4、供应部门仓库接收废旧设备都应当开具入库单,并注明某单位退回。

第五条废旧材料的退库、验收、鉴定与处置、

1、退回仓库的材料若是可以再使用的,为旧材料;退回材料若是不可再使用的,为废材料。各单位退回的废旧材料由供应部门仓库负责验证、分类、整理、贮存保管。

2、对能作为旧料处理的,由仓管员或保管员负责接收入库登记,开具旧材料退库验收单,计量入帐,并注明某单位退回。

3、各单位退回的废材料,由仓管员或保管员负责接收,做好入库登记,开具废材料入库验收单,计量入帐,分类保管,定期或不定期向设备动力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由设备动力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能直接作出判断的,供应部门负责向鉴定小组提出鉴定申请,由鉴定小组鉴定后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4、各单位对本单位已不使用的比较贵重的如铜条、铜线等废旧材料必须及时退回供应部门仓库保管。

第六条供应部门仓库接收废旧物资的入库单一式三联,使用单位、仓库、设备动力各保管一联。

第七条对大型的退回供应部门仓库有困难的废旧设备、废旧材料,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设备动力部门报告,由设备动力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后可留在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并及时向设备动力部门提出处置意见。

第八条旧设备、旧材料的领用及奖罚

各单位领料时,仓库有旧设备、旧材料的原则上先领用旧设备、旧材料,违反该规定给予使用部门开具新材料出库单的,一经查实,按50元/次对发料人员进行处罚。

公司鼓励节约,对收旧利废成效显著的经鉴定小组确定后可按利用价值的10%—50%给予物质奖励,对修旧利废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公司将专门进行表彰,并给予200—2000元的物质奖励。

????对保管单位是否奖励?

第九条废旧物资的让售

1、公司废旧物资在明确内部不能使用后,可由设备动力部门牵头,组织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人员参与共同对外让售。在让售前须报分管设备动力领导或公司总经理同意(让售价值超过5万元的废旧物资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2、原则上还有使用价值的设备不能当废旧材料处理,需要当废旧材料处理时要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3、出让价值超过5000元的废旧物资,原则上须邀请三家以上单位或个人参与竟标,并采用密封报价方式,以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为防止串标,竟标时应当设立最低价,最低价由设备动力、财务、监察审计人员共同在竟标会前临时决定,所有竟标人出价均低于最低价的为无效竟标。

4、出让价值超过5000元的废旧物资,无法邀请三家以上竟标方时,可采用商务谈判方式确定购买方,商务谈判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

5、出让价值低于5000元的废旧物资,有条件的也要邀请三家以上单位或个人参与竟标,并采用密封报价方式,以出价最高者为中标。条件不具备的可由设备动力、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人员共同确定。

6、确定废旧物资购买方后,由设备动力部门填写废旧物资让售表(购买人、公司参与人员须在让售表上签字),经领导签批后,由购买人持让售表原件(原件交财务入帐,设备动力部门留复印件)到财务部门出纳处缴款,再凭缴款收据和让售表复印件(两项缺一不可)到保卫科办理出矿手续。须过磅的,过磅时还需财务、监察人员监督(过磅单原件交财务入帐,设备动力部门留复印件)。

7、密封竟价和商务谈判让售废旧物资过程必须有文字记录,经参与人签字后由设备动力部门存档备查。

第十条废旧物资让售后的帐务处理

1、公司让售废旧物资,只能由财务部门出纳收取让售款,其他任何部门人员不得收取让售款;出纳收取让售款后必须开具正式收据入公司财务帐。对方需要正式发票的事先应落实清楚,并及时向财务部门反映,由财务部门开具。

2、处理废旧物资涉及固定资产帐务处理的,财务部门资产会计应及时办理帐务处理手续。

3、处理仓库存放的废旧物资,仓库必须有出库记录。

第十一条奖惩

1、应及时交仓库保管的废旧物资,因责任人员不负责任造成废旧物资被盗等损失的给予责任人员处造成损失0.5—2倍的罚款

2、仓库对使用部门退回的废旧物资必须无条件接收,如属仓库不接收造成废旧物资被盗等损失的给予供应部门责任人员处造成损失0.5—2倍的罚款。

3、在让售废旧物资过程中,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负责,相互监督。如工作人员徇私情弄虚作假或收受购买方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除按公司《行政处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可

对责任人按造成实际损失的1—3倍处以罚款。

4、公司对保护废旧物资避免被盗等有贡献人员给予200—1000元的物质奖励。

5、公司为鼓励各基层单位及时将费旧物资收集归库,按单位分别由仓库管理员登记,待处理时,按处理费用总价的5%—15%对收集单位给予奖励,地表回收的奖励5%;井下回收的奖励15%。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摘要:废旧物资管理对电力集体企业提高资金利用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何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实现了废旧物资回收的集中管理,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始终是各级领导和员工关注的焦点。本文旨在通过引入成熟度模型,通过建立废旧物资管理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探讨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评价电力集体企业废旧物资管理能力,进而提出废旧物资管理能力提升策略,实现电力集体企业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优化提升。

关键词:废旧物资管理;成熟度模型;指标体系

为促进集体企业规范管理和依法经营,电力集体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国务院令第88号),加强集体企业管理监督工作,重点解决集体企业长期积累的组织机构不健全、财务管理薄弱、废旧物资管理粗放、人员结构不尽合理等突出问题。在此背景下,电力集体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通过完善废旧物资管理,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流程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废旧物资的价值,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废旧物资管理水平,促进集体企业废旧物资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益化管理的转变,提高集体企业经济效益。

与此同时,电力集体企业又将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如何评价当前废旧物资管理水平的高低,从而实现废旧物资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

能力成熟度模型的引入给电力集体企业衡量自身废旧物资管理水平和实现持续改进提供了一条有效的方式,该模型聚焦于管理过程的能力要素,通过评价当前废旧物资管理能力的状况,为废旧物资管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依据,避免了传统评价方式过于注重实施结果、容易流于形式的弊端。

一、电力集体企业废旧物资管理成熟度模型的构建

最早研究有关成熟度模型(Capability Management Model,CMM)的是美国的卡内基·梅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所(SEI),于1987年组织开发了软件过程能力成熟度模型(CMM),它的主要用途是过程评价、过程改进和能力评价,其应用基础是承认“只要过程及构成过程的解决方案正确,结果就会正确”的理念。

CMM成熟度模型是一个描述如何提高或获得某些能力的过程框架,可分为五个等级,即初始级、可重复级、已定义级、已管理级和优化级。在每一个成熟度等级内,又包含了一个或两个及以上关键过程域(Key Process Area,KPA),每个过程域都有一定的目标及实现目标需要执行的相关实践。这些KPA意味着一个企业只有完成了对应的关键过程域中的目标才能达到对应的成熟度等级。

第一级:初始级。处于该级别的电力集体企业对于废旧物资管理理解有限,其废旧物资管理过程是不成熟的、无序的,甚至是混乱的,在企业日常工作中,没有明确的废旧物资管理目标,很少能对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处置,几乎不存在废旧物资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依靠个人员工的经验管理废旧物资。

第二级:可重复级。在该级别,电力集体企业在组织中委派了一定数量的废旧物资管理人员,能够明确其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对部分废旧物资进行有效的回收与处置。废旧物资管理达到了制度化、规范化、可重复的程度。处于该级别的电力集体企业已经意识到精益化废旧物资管理的重要意义,并有意识地开展废旧物资管理知识、方法和程序的普及教育工作。

第三极:初步管理级。处于初步管理级的电力集体企业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已经走入规划化管理的阶段,企业内设置了专兼职废旧物资管理部门,拥有完善的废旧物资管理制度体系。在对如何开展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并且设立废旧物资管理总体目标和分目标,制定了废旧物资管理标准和流程。员工能够有序地开展废旧物资管理工作。

第四级:精确管理级。处于这一级别的电力集体企业已经能够开展量化管理,迈入标准化管理阶段。废旧物资管理活动具有精确、量化、循环的特点,在废旧物资的回收、仓储、处置环节,都能够做到量化、精确的管理。达到该级别的电力集体企业建立了废旧物资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级:优化提升级。该级别是电力集体企业废旧物资管理成熟度最高的一级,处于该级别的电力集体企业已经实现了从战略高度进行废旧物资管理规划,达到废旧物资管理能力持续改进、优化提升的良好发展循环之中,应该说,位于该级别的电力集体企业可以成为电力行业的典范和标杆。

从上表3可以看出,通过不同范围的分值对应的不同成熟度级别,能够清晰地指出接受成熟度评价的一个电力集体企业所处的废旧物资管理水平状况,从而为该电力集体企业正确认知自身废旧物资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废旧物资管理水平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二、电力集体企业废旧物资管理策略

以成熟度模型为指导,结合电力集体企业当前废旧物资管理现状和所处阶段,对电力集体企业废旧物资管理水平的提升给出以下建议:

1.持续完善废旧物资效能检查工作

目前,部分电力集体企业废旧物资管理工作量大,废旧物资的收集、鉴定、入库和处置由多个部门分段管理,集体企业的废旧物资效能检查的责任不明确,使得效能检查工作流于表面,起不到全过程控制的目的,有悖于内部控制要求。

效能检查是对管理工作的再管理、监督工作的再监督。集体企业应当成立废旧物资管理效能检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废旧物资鉴定、回收、保管、评估、处置、再利用等各环节的流程,严肃查处废旧物资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防止资产流失和不正当交易,提高废旧物资管理的整体水平。

2.积极开发电子商务平台,提升废旧物资管理效率

电力集体企业的废旧物资处理目前仍然采用网上招投标的方式,鉴于企业自身具有工程量大,设备、材料更换频繁,废旧物资批量较多等特点,组织招投标的工作虽然外包给专业机构,相关处理工作仍然较为复杂,因此在废旧物资处置方式上需要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电力集体企业应当积极开发电子商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废旧物资的处置效率,提升废旧物资管理水平。在信息化工具实施后,不用再进行繁杂的招投标工作,竞标商也可以足不出户参与竞标,将会大大提升废旧物资处置工作效率。

三、结语

通过引入成熟度模型,电力集体企业能够识别出自身废旧物资管理的薄弱环节,解决其关键问题,提升废旧物资管理水平。需要指出的是,一是本文提出的电力集体企业废旧物资管理成熟度模型还不够完善,仍需要不断进行调整、优化,指标体系相对简单,还有许多指标可以挖掘,从而能够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废旧物资管理成熟度模型并不是在废旧物资管理体系完全健全后才进行的,而是一个不断实施、执行和持续改进的PDCA循环。

参考文献:

[1]黄喜,李建平,张洪石.科研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及其应用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09,(6):15-19.

[2]梁国栋.电力企业风险管理能力测评与提升[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4,(3):78-80.

[3]张学哲,丁荣.应用网络技术竞价出售废旧电力物资的系统模型及其应用分析[C].2009年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年会.

[4]唐均.论供电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突出问题及对策[J].会计师,2014,(6):70.

(责任编辑:韩晓英)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龙矿集团机发„2015‟6号

关于印发《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废旧设备、物资“四再”管理规定(暂行)》的通

各单位:

为加强集团公司废旧设备、物资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做到物尽其用,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废旧设备、物资“四再”管理工作,现制定<<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废旧设备、物资“四再”管理规定(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6日

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废旧设备、物资“四再”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废旧设备、物资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做到物尽其用,公司开展废旧设备、物资“四再”管理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能源集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矿井和地面生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外部矿井、外部热电单位及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 “四再”管理是指对废旧设备、物资进行再修复、再制造、再利用、再创效。

(一)再修复是指利用现有的或引进的维修手段和维修技术对废旧设备、物资或拆解的零部件进行修复使用;

(二)再制造是指利用再制造技术和装备,对废旧设备、物 2

资或拆解后的大部件进行再制造加工,变无用为可用。在有综合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可利用公司现有的再制造技术或外委来实现再制造;

(三)再利用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将再修复再制造好的设备、物资或零部件重新投入生产使用;二是指将不能再修复再制造的设备,只能作为废铁处置的,通过回炉,铸造成铁鞋、道钉等铸造件后,再次投入生产使用;

(四)再创效是指通过各单位有效的开展“四再”管理工作,通过采用先进的加工制造技术,变废为宝,为公司实现可观的经济价值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 废旧设备是指已履行完报废手续的设备,主要包括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设备、高能耗设备、无煤安标志设备及其他设备。

第五条 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由于现场条件变化、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更新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物资;已经使用或报废的失去全部价值(或失去大部分使用价值)的物资;从建筑物拆除的有使用价值的物资;闲置的未达到报废条件的材料等。

第六条 “再利用设备、零部件”是指经过机电维修中心再修复、再制造、再利用后形成的质量合格、可供各单位使用的设备、零部件等。

第七条 废旧设备、物资“四再”管理过程中,总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先报废后处置、定期报废定期处置的原则;

(二)坚持“三集中”的原则:各单位将待处置的废旧设备、物资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回收单位对废旧设备、物资集中回收;

(三)四“零”原则:各单位零废旧、处置后零废品、零废弃、零浪费。

零废旧是指各单位及时处置各类废旧设备、物资,本单位不再存放废旧设备、物资;

零废品,零废弃,零浪费是指经过“四再”管理,废旧设备、物资大到整机及大部件、小到微小的零部件,直至不能再使用的各种材料都得到了有效利用,重新获得使用价值。

(四)市场化原则:集中回收的废旧设备、物资,“再利用设备、零部件”的销售以内部市场化价格办理结算。

第二章 机构组成与职责

第八条 为对“四再”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集团公司成立废旧设备、物资“四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若祥

副组长:崔常兴、石广超、刘延彬

成 员:王棣善、李卫国、张晖、尹相太、荆辉等 第九条 领导小组下设设备类、物资类两个办公室,设备类办公室设在机油电处,王棣善任主任,工作联系人:孟阳冰,联系电话:8658779。 物资类办公室设在物资公司,李卫国任主任,工作联系人:岳凯旋,联系电话:8657847。

第十条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工作。公司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报机油电处、物资公司。

第十一条 机油电处是废旧设备“四再”管理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废旧设备“四再”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检查、督促、考核各单位废旧设备集中管理、处置申请等工作;检查、监督机电维修制造中心再修复、再制造、再利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 物资公司是废旧物资“四再”管理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负责:

1、组织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废旧物资“四再”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检查、督促、考核各单位废旧物资集中管理、处置申请等工作;在定价过程中负责提供市场参考价格;协调办理物资调拨手续,并严格做到“再利用设备、零部件”目录中没有的方可对外采购;

2、确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全部交由物资部统一处置,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出售。物资公司要确保废旧物资优先在矿区内部调剂使用,集团公司内部不能使用的以竞卖方式对外出售。

第十三条 财务部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在“四再”管理过程中财务账务处理业务。

第十四条 绩效运营处主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废旧设备、物资回收定价工作。

第十五条 纪委监察处主要负责对“四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在废旧设备、物资“四再”管理工作需要参与时,积极参加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 机电维修制造中心是集团公司废旧设备、物资“四再”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处置单位,主要负责: 集中对回收的废旧设备、物资进行修复、再制造、拆检利用等工作;制定废旧设备、物资处置综合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再利用价格体系等工作;负责在龙矿信息港废旧设备、物资“四再”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再利用设备、零部件”信息目录》。

第三章 管理程序与实施

第十八条 各单位每季度末,通过办公自动化呈批件形式向 6

集团公司提报本单位废旧设备、物资处置申请。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接到处置呈批件后,由绩效运营处组织物资公司、机油电处、财务部、纪委监察处、机电维修制造中心和处置提报单位进行现场鉴定和定价,并在呈批件上形成处置意见。相关部门在呈批件上签署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复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条 机电维修制造中心或物资公司在收到呈批件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提报单位的废旧设备、物资交付、结算及其它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可 “再利用设备、零部件”操作流程:物资公司在实施采购计划时,凡是《“再利用设备、零部件”信息目录》中有的设备、物资一律不得外购,由物资公司直接从机电维修制造中心采购。

第二十二条 废旧设备、物资处置结算办法

1、处置结算双方,一方为废旧设备、物资拥有单位,一方为废旧设备、物资回收处理单位。

2、双方按照有偿调剂方式进行,价格按照集团公司批复的处置意见执行。

3、双方交接过程中,运费包含在结算价格中,装、卸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三条 “再利用设备、零部件”结算办法

按照物资公司提供的市场价的30%-50%(不含铁鞋、道钉等 7

铸造件),供应给使用单位。

第二十四条 废旧设备、物资处置、“再利用设备、零部件”供应的结算,涉及发票的开具、税费的缴纳,按照调剂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双方有抵顶意向的,可积极协商抵顶事宜,并办理抹账手续,减少双方应付账款。

第四章 “四再”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对“四再”管理工作实行半年考核,年度兑现。

1、各单位、机电维修制造中心、物资公司各自建立相应的废旧设备、物资处置台账,以备检查考核。

2、每年1月和7月,由机油电处、物资公司分别牵头对各单位废旧设备、物资处“四再”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各单位要按本规定按时完成废旧设备、物资的处置工作,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处置或交付的单位,一次性罚款3万元,对私藏不报或私自处置废旧设备、物资的单位,按市场价格的5倍进行处罚。

(2)、机电维修制造中心要对所回收的废旧设备、物资做到再维修、再制造、再利用,对应该做到而没做到造成浪费的,一次性罚款3万元;对供应给各单位使用的“再利用设备、零部件” 8

出现质量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性罚款0.5—2万元。

(3)没有优先采购《“再利用设备、零部件”信息目录》中的设备、物资,对采购单位按市场价的5倍进行处罚。

3、集团公司年度根据废旧设备、物资回收、利用、营销效益情况,对“四再”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能源集团及龙矿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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