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方案范文

2024-02-17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方案范文第1篇

事故调查规程》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1994年12月22日 电技[1994]800号)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行业标准经部审查通过,批准强制性标准,现予发布。该标准编号为DL558—94,自1995年4月1日起实施。原部标SD168—85同时停止使用。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并抄送部标准化办公室。

本标准由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和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DL558—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目录

1 总则

2 事故

3 障碍

4 事故调查

5 统计报告

6 安全考核

附录A 主辅设备分类说明(补充件)

附录B 统计报表格式(补充件)

附加说明

规程释义

1 总则

1.1 电力工业的安全生产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极大,也是电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全体电业职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切实保证电力安全生产,更好地为用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部门的有关规程、规范,结合电力工业生产的内在规律,制订本规程。

1.2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开展反事故半争,促进电力生产全过程安全管理,并通过反馈事故信息,为提高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水平以及设备制造质量的可靠性提供依据。

1.3 发生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事,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以上简称“三不放过”)。

1.4 各级领导应负责贯彻执行本规程,并积极支持安全监察(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和安监人员监督本规程的实施,不得擅自修改和违反。有关部门应按本规程的规定,各自做好相应的工作。

安监人员应认真做好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监察,并有权利、有责任直接向上级安监部门反映本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问题。

1.5 发供电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凡涉及电力规划、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集中检修等有关企业和个人,均应通过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追查其事故责任。

1.6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电力行业。

2 事故

2.1 电力生产事故的确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事故。

2.1.1 电力生产人身伤亡

按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劳动部现行的有关规定和电力生产中构成的人身死亡、重伤、轻伤事故。

2.1.1.1 职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伤亡,下同)。

2.1.1.2 职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企业的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企业管理不善发生的伤亡。

2.1.1.3 职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伤亡。

2.1.1.4 职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导致突发性事件,如设备爆炸、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伤亡。

2.1.1.5 停薪留职职工和已退休而又被本企业聘用人员、本企业雇用或借用外企业职工、民工和代训工、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在本企业的车间、班组及作业现场,从事有关电力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2.1.1.6 政府机关、劳动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或劳动时,在生产区域内发生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上述人员伤亡。

2.1.1.7 本企业领导的多种经营企业,承包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2.1.1.8 两个及以上企业在同一生产区域、同一作业场所进行电力生产交叉作业时,发生由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本企业”和“非本企业”人员的伤亡。

2.1.1.9 职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由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伤亡。

2.1.1.10 凡非本企业领导的具备法人资格企业(不论其经济形式如何)承包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中,发生本单位负有一定责任的人身伤亡。

2.1.2 设备非计划停运,降低出力和少送电(热)

2.1.2.1 电力系统、发电厂和3kV及以上供电设备的异常运行引起了对用户少送电(热)。

2.1.2.2 大机组在电业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工业局和电力工业部归口管理的公司(以下简称电管局、省电力局)批准期限内因其计算机控制保护装置或单项重要热工保护装置动作跳闸,引起发电机组停运,超过下列规定时间:

600MW及以上机组

6h

300~600MW以下机组

3h

100~300MW以下机组

3h

2.1.2.3 锅炉、汽(水、燃气)轮机、发电机、调相机(含静止补偿器)、主变压器、500kV高压电抗器、输电线路、3kV及以上的配电线路(含电缆)的非计划检修或停止备用,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1)没有预先在6h以前向调度申请,并得到正式批准。

2)没有按调度规定的起止时间停止和恢复送电(热)或备用。

3)设备停用时间超过了下列规定:

a.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的锅炉、汽轮发电机组192h;

b.容量300~600MW以下机组的锅炉、汽轮发电机组、500kV直流换流变压器168h;

c.容量100~300MW以下机组的锅炉(包括各种压力的液态排渣炉)、汽轮发电机组、转轮直径大于5m的低水头轴流水轮机;300kV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设备、线路和直流换流站主设备及主要控制保护装置、110kV及以上充油电力电缆120h;

d.高压、次高压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其他水轮发电机组,500kV直流输电的其他设备,220kV及以上的变压器、断路器,其他电力电缆72h;

e.中低压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燃气轮机、调相机;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48h;

f.20~110kV以下发供电电气设备36h;

g.由于辅助设备或公用系统的原因引起机组停用;20kV以下高压配电设备24h。

2.1.2.4 发电厂的异常运行引起全厂有功出力降低,比电力系统调度规定的有功负荷曲线值低10%以上,并且延续时间超过1h。

2.1.2.5 发电厂和装有调相设备的变电所异常运行,引起了无功出力降低,比电力系统调度规定的无功负荷曲线值低10%以上,并且延续时间超过1h。

2.1.2.6 锅炉、汽(水、燃气)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线路被迫停止运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1)被迫停止运行系由于人员误操作(还包括人员误动、误碰)引起;

2)停用时间超过2.1.2.3条之3)的规定;

3)停运当时虽没有引起对用户少送电(热)或造成电网限电,但在高峰负荷时,引起了对用户少送电(热)或造成电网限电。

2.1.2.7 主要发供电设备的计划检修超过了批准的期限。

2.1.2.8 备用的主要发供电设备,不能按调度规定的时间投入运行。

2.1.2.9 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或瓦解。

2.1.3 电能质量降低。

2.1.3.1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超出以下数值:

装机容量在3000MW及以上电力系统,频率偏差超出50±0.2Hz,延续时间1h以上,或频率偏差超出50±1Hz,延续时间15min以上;

装机容量在3000MW以下电力系统,频率偏差超出50±0.5Hz,延续时间1h以上;或频率偏差超出50±1Hz;延续时间15min以上。

2.1.3.2 电力系统监视控制点电压超过了电力系统调度规定的电压曲线数值的±5%,且延续时间超过2h;或超过规定数值的±10%,且延续时间超过1h。

2.1.4 经济损失

2.1.4.1 因故障造成发供电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万元。

2.1.4.2 由于生产用油、酸、碱、树脂等泄漏,生产车辆和运输工具损坏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万元。

2.1.4.3 生产区域失火,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

2.1.5 其它

2.1.5.1 主要发供电设备异常运行已达到规程规定的紧急停止运行条件,而未停止运行。

2.1.5.2 电站锅炉或专用压力容器爆炸。

2.1.5.3 锅炉运行中的压力超过工作安全门动作压力的3%;汽轮机运行中超速达到额定转速的1.12倍以上;水轮机运行中超速达到紧急关导叶或下闸的转速。

2.1.5.4 发生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2.1.5.5 锅炉发生大批炉管腐蚀或烧坏,需要更换该部件(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再热器、预热器)管子达该部件管子总重量的5%以上。

2.1.5.6 100MW及以上汽轮机大轴弯曲,需要进行直轴处理。

2.1.5.7 100MW及以上汽轮机叶片折断。

2.1.5.8 100MW及以上发电机绝缘损坏,需要更换损坏的线棒或铁芯。

2.1.5.9 120MVA及以上主变压器绕组绝缘损坏。

2.1.5.10 220kV及以上线路倒杆塔。

2.1.5.11 由于水工设备、水工建筑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水库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或其他损失。

2.1.5.12 对其他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异常情况,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可认定为事故。

2.2 由于同一原因而引起多次事故,或一次事故涉及几个单位时,事故的统计。

2.2.1 发电厂由于燃煤(油)质量、煤湿等原因,在一个运行班的值班时间内,发生多次灭火停炉、降低出力构成事故者,可统计1次事故。

2.2.2 一条线路由于同一原因在4h内发生多次跳闸事故时,可定为1次事故。

2.2.3 同一个供电局的几条线路或几个变电所,由于自然灾害,如覆冰、暴风、水灾、火灾、地震、泥石流等原因,发生多条线路、多个变电所跳闸停电时,可统计1次事故,但须得到主管单位的认可。

2.2.4 一个单位发生了事故,扩大成系统事故时该单位应定为1次事故,管辖该系统的调度部门统计1次系统事故。

2.2.5 一个单位发生事故时,系统内另一个单位或几个单位由于本单位的过失又造成异常运行并构成事故者,后一个或几个单位要各统计1次事故。

2.2.6 输电线路发生瞬时故障,由于继电保护或断路器失灵,在断路跳闸后拒绝重合,定为管辖该继电保护或断路器单位的电气(变电)事故;如果输电线路发生永久性故障,虽然继电保护或断路器失灵,未能重合,应定为管辖线路单位的输电事故。

2.2.7 配电线路发生故障,扩大到发电厂或变电所的母线停电或主变压器停电时,供电局应定为1次变电事故,发电厂则定为1次电气事故。

2.2.8 一条线路由两个及以上供电局负责维修,该线路故障跳闸构成事故时,如果各局经过检查均未发现故障点,应各统计1次事故。

2.2.9 由于电网调度机构过失,如下达调度命令错误、保护定值错误、误动、误碰等,造成发供电设备异常运行并构成事故时,调度应定为1次事故。如果发供电单位也有过失,亦应统计1次事故。

2.2.10 由于用户设备故障,引起发供电单位线路跳闸构成事故时,如有用电监察的责任时,供电局应定为1次事故。

2.2.11 35kV及以下的直配线(或有户专用线),线路发故障构成事故时,可定为配电事故。

2.2.12 由于通信失灵造成延误送电或扩大事故者,除事故单位定为事故以外,有责任的有关通信单位亦应统计1次事故。

2.2.13 网、省局直属的实行独立核算的集中检修单位,承包电力生产检修工作中,发生了设备事故,双方都有责任,则不分主、次,双方各统计1次事故;如果责任分不清,同样各统计1次事故;如果一方有责任,另一方无责任,则有责任一方定为1次事故。

2.2.14 一次事故中如同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应分别各定为1次事故。

2.3 事故性质的确定

事故根据其性质的严重程度及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2.3.1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简称特大事故)

2.3.1.1 人身死亡事故一次达50人及以上者。

2.3.1.2 电力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及以上者。

2.3.1.3 大面积停电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方案范文第2篇

107次

1目的与范围

建立并保持事故、事件处理程序》,确定职责和权限,以便开展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和影响,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事故与未遂事故的处置和预防管理。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然而,鼓励根据本程序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Q/0501-2006《管理手册》

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

《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第34号令

《职业病报告办法》卫生部发布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规定》卫生部发布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75号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37号令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本程序采用GB/T28001-2001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3.2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3.3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4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3.5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6四全监督管理原则: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职责

4.1公司环境与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程序的运行情况,总经办和物业客服部配合。负责组织重大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评审与实施,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4.2工程技术部负责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评审与实施,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参与其他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评审工作,并负责组织重大安全

技术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评审与实施工作。

4.3工会(或工会小组)参与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评审工作,并负责组织监督各项纠

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4.4事故、事件发生单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事件损失和影响,并保护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积极配合事故应急处理。

4.5现场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完后,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发生应按本程序进行调查和后续处理,对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在其实施前应先通过对风险评价过程的评审,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验证。

4.6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可应邀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职责范围内的纠正、预防措施的评审,并验证实施效果。

4.7仓库参与物资采购、运输、搬运、储存、发放过程中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工作程序

5.1事故分类

5.1.1按事故发生性质划分:

可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设备事故、运行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a)火灾事故: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b)爆炸事故: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c)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气、通信、仪器(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运行的事故;

d)运行事故:由于“三违”或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停运以及给业主经营(生活)造成直接影响的事故;

e)交通事故:车辆在行驶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f)人身事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g)环境污染事故:指环境受到破坏,引起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环境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5.1.2按伤害程度划分

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5.1.3事故类型

可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空坠落、爆炸、中毒等。

5.1.4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5.1.4.1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及财产损失价值。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5.1.4.2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a)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b)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5.1.4.3流动资产的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a)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均按账面值减去残值计算;

b)成品等均以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

5.1.4.4火灾损失按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中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计算;

5.1.4.5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损失按当地保险公司理赔额计算。

5.1.4.6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停运、停业等的损失价值。停运期限计算从事故发生起时至完全恢复(即开始正常运行)止;停运损失按营业部门统计为准。

5.2事故报告

5.2.1发生工伤轻伤,重大未遂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向总公司物业客服部报告。

5.2.2管理处、子公司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其他应报告总公司的事故时,除了向经营方相关部门通报外,还需按《金鹰物业事故快报》格式尽快通知总公司物业客服部,最迟不得超过8小时。当关键要害部位发生火灾、爆炸,可燃物质、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危及周边社会安全时,应立即用简明文字或电话报告总公司物业客服部。凡当地政府有规定要求报告的事故,应按规定报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及时向物业客服部部报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应得到当地业主方和经营方的支持和指导,注意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

5.2.3发生人员伤亡或中毒的事故,应在保护好事故现场的同时,迅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2.4凡发生应上报总公司的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按《事故报告》的要求写出事故报告,将《事故报告》和《四不放过登记表》一并上报物业客服部。

5.2.5各管理处、子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每月30日将“月事故统表”电子版报物业客服部。

5.2.6凡发生下列事故,应报总公司物业客服部备案

a)各管理处、子公司周边发生可能对本单位本大厦正常运营造成影响的重大事故;

b)在管理处、子公司管辖范围内施工的供方(承包商)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c)其他事故,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撤离现场各类人员,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以防事故蔓延、扩大。

5.3.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

5.3.3在组织受伤人员救护和实施应急程序时,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事故现场实施保护,防止物证被无意或有意破坏,影响事故调查。只有在得到明确的指示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

5.4事故调查

5.4.1发生事故后,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同时,公司内部也要组织调查。一般事故由物业客服部牵头,专业职能部门主持,管理处、子公司参与调查;重特大事故由总公司环境与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专门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其中: a)人身、爆炸事故的调查由环境与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b)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环境与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c)设备运行维修事故的调查由工程技术部负责;

d)交通事故的调查由物业客服部负责。

5.4.2管理处、子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实施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5.4.3承包商(供方)在管理处、子公司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由承包商负责组织调查。

5.4.4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a)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b)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c)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5.4.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a)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b)确定事故责任者;

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

d)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4.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4.7事故调查程序

a)了解事故时间、地点、事故地点的环境条件及安全防护要求;

b)现场勘察:作业环境、起因物、致害物、气象特点等;

c)资料、记录收集;

d)人证;

e)伤害人状况;

f)事故分析的步骤和要求:

——整理和阅读有关调查材料,并进行分析;

——确定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原因,应从直接原因入手,深化到间接原因,

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确定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重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进而判定主要责任者。

g)事故调查人员应根据事故调查和分析结果,对事故单位提出事故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要求责任单位编制具体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h)事故调查组在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后,由调查组组长组织编写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

——事故的基本情况

——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

——事故责任分析

——事故责任者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调查组成员名单

——附件(证言材料等)

5.5事故处理

5.5.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5.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至造成事故的,应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负责人和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3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从重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4对下列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a)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b)对已列入事故隐患治理或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既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c)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d)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e)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f)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5.5.5处分审批权限

a)一般事故由管理处、子公司批准处理,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物业客服部备案;

b)重大事故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建议,报总公司批准处理;

c)特大事故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建议,总公司批准处理,报集团公司备案,必要时要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d)事故情节极为严重者,总公司有权直接处理。

5.5.6在进行事故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单位应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写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物业客服部负责实施验证。

5.5.7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总经办主持,人力资源部、物业客服部共同协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善后。

5.6事故通报

5.6.1发生事故的,由管理处、子公司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向公司进行专项汇报。

5.6.2事故汇报时间应按总公司的通知时间进行,原则上在事故发生之后30天内。

5.6.3汇报材料包括事故报告、事故现场资料和事故现场照片(录像)等。

5.6.4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物业客服部应在适当的时候,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整理,进行公司内部通报,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5.6.5物业客服部应建立事故汇报记录并存档备查。

6相关文件

6.1《记录控制程序》

6.2《不合格控制程序》

6.3《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记录

7.1《四不放过登记表》

7.2《伤亡事故报告表》

7.3《事故快报》

7.4《事故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方案范文第3篇

(LK0+000~LK3+160)

全长:3160 m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及报告制度

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寻甸县易隆至白石岩公路(一期)工程第2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5年11月15日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定义

1.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

(1)职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职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3)与企业的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矿区、货场、建筑工地等),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4)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者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5)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认定的职工因工伤亡事故。

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致的疾病。

3.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4.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工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5.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6.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7.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8.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事故的报告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2.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3.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统计快报表》,24小时内报逐级上报至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

4.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经理部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及主管领导。 5.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自然状况; (3)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 (4)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6.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逐级上报。

7.职工经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将患职业病人员检查结果及处臵情况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8.发生未遂事件应在发生当月报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迅速组织抢救遇险受伤人员,指导现场紧急救护,组织人员救险排险,采取措施制止事态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10.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均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一经查实,应对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对隐瞒事故不报者要加重处罚。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和投诉单位和个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2.重伤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同级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保卫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

3.直属项目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保卫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分公司所属项目死亡事故调查应有分公司相关部门参加,配合当地政府安检、公安、建委、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由公司消防和交通的主管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5.发生职业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由安全部门、办公室、物业管理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组织对病情、疫情的调查。

6.发生未遂事件,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接受并配合调查人员的现场查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干涉、阻碍调查组的工作。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组调查等情况,由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8.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事故发生单位、项目必须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相关人员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同意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后,方可组织对现场的整改、整顿后,恢复施工。

9.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四、事故的处理

1.轻伤事故的处理,由项目经理部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认定后,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

2.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项目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处理。

3.死亡事故的处理,经事故调查小组召开分析会,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事故报告单位向事故调查组提出书面结案申请。事故报告批复后,按批复文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交纳事故罚款。

4.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对未遂事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6.发生安全事故后,各单位必须按事故分类及相应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伤亡和物损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和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事故现场必须经调查人员现场查证并做出有关指令后方可进行清理,恢复施工。

7.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认真的处理。制定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要通过综合评价后实施。

8.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10.事故处理后,应将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发至各相关单位,以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11.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应监督工伤、职业病患者有关待遇的落实情况,需要时代表员工与行政领导沟通、协商解决。

12.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对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3.各级安全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事故档案、台账,保存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所有记录。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方案范文第4篇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6年1月21日晚22点30分左右,煤场推煤机司机祁有在煤山进行推煤工作中,突然发现前挡风玻璃处出现浓烟,于是立刻熄火下车进行查看,司机在推煤机前机盖处发现有火源,马上使用煤面进行灭火,感觉无法扑灭后紧急联系煤场主管人员。大约2分钟左右,主管及煤场工作人员、消防人员赶到,大约15分钟左右火源扑灭。

二、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善后工作

1、事故发生后,煤场主管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灭火工作,同时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详细调查,并向项目部领导进行汇报,并等待下一步指示。

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分公司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并邀请厂家到煤场进行详细检验,看看是否人为操作失误或机械原因造成失火事件。经过厂家人员初步勘查,初步定位属于机械自身原因较大。厂家在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后,最后决议事故原因按厂家及分公司调查相结合为标准。

三、事故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初步估计这次的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大约为8000-10000元左右

四、事故性质

尚未确定明确原因。无法确定性质。经厂家确定事故原因后方可定位事故性质。

五、事故造成的原因

机器具保养工作不完善。只是简单的进行上黄油等维护保养。

六、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方案范文第5篇

12月21早上,6:30分库满停机,7:40分左右,本人用对讲机通知白班人员清筛壁,主机一定要断电,开完早会后,本人到现场组织张爱宾,张命桥清筛壁;开关以打到现场,清完一半出磨机合上辅传与中控联系,本人通知中控开启稀油站准备盘磨,盘完磨后,机修进入磨机换衬板,张爱宾,张命桥进入磨机清理另外一半,清完以后机修人员与巡检人员全部撤出磨机,并关闭检修门。本人安排张命桥脱辅传准备磨,并与中控确认完毕,后发现有一个螺栓松落,需加固,并重新合上辅传,与中控联系需本人通知后才能启动,本人与张命桥重新合辅传,在合辅传中,皮带分离器不容易合上,需有手拉皮带才能合上,正在操作中,张爱兵擅自通知中控启动辅传,中控人员未与本人核实,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李绅口述

王文清笔2012 12 24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方案范文第6篇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方面

(二)纪律作风方面

(三)工作作风方面

(四)安全技能方面

(五)技术技能方面

(六)组织协调能力方面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

(三)施机具、设备及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五)工程项目部的管理(作业文件的编制、执行)

(六)施工班组、作业现场的管控(安全措施落实)

(七)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八)交通、消防、安保管理

(九)应急管理

(十)目标指标管理

注:各层级人员结合自身岗位,参照但不限于以上提纲开展反思

三、整改思路

结合自身目前的岗位,围绕查找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方面

在安全工作中,只有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得到加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而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找到好的切入点,找准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的好的做法。以此提高职工生产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根本,是健全安全文化的基础,是真正能够实现安全生产投入最少,效果最好的一项工作,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而如何提高职工生产安全意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造“,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氛围,把安全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通过会议、学习班等各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张贴安全宣传画、标语,使全体职工能够认识到现在国家、党和政府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使大家认识到,现在的安全生产,已经提升到法律的高度,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是违法行为。

二是普及安全常识。当职工的安全法律意识得到加强以后,迫切需要一些安全知识。我们要让职工从了解安全常识入手,通过张贴安全宣传画、开办讲座,把一些常用的贴近生活的安全知识传授给他们,由于简单而贴近生活,容易被接受,效果好,容易得到职工理解和支持,安全工作就有了良好基础,职工的安全意识可以得到很大提高。

三是从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着手。要从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提到的“三不伤害”入手,这其中的内涵就是首先要保护好自己。人都有求生的本能,安全,归根到底,就是每个职工不要受到伤害。要告诉全体职工,安全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每个职工身心健康。因为事关自身利益,职工容易理解和接受,也就能够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四是以身边耳熟能详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为教材。提高安全意识,事故案例的教育效果非常明显,因为那都是活的血的教训,切忌空谈。要以在社会上影响巨大或者是发生在身边的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何防范,做到举一反三。要把事故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划分清楚,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危害阐述完整,一定要让职工心灵受到震撼,切实知道安全事故的危害是终身的,是家庭的悲剧所在,是社会安定最大的敌人。

职工安全意识增强了,我们的安全工作才有了群众基础,我们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顺利得到执行,我们的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才能有保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二)纪律作风方面

通过作风纪律教育整顿,认真反思以往事故案例教训,按照上级明确的重点方面逐项进行个人对照检查,查找出自身在安全稳定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 思想认识还不够高,安全意识还不够强

以前总认为自己经常接受安全教育,在对安全知识的了解掌握,安全制度的执行落实方面不存在什么问题。通过教育整顿,才发现自己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远远不够,对安全知识的系统了解掌握还远远不够,对安全制度的全面执行落实还远远不够。没有把安全工作当作单位全面建设的前提工程和保底工程来认识,没有把安全知识的学习掌握当作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来认识,没有把安全制度的严格执行落实当作检验工作好坏和军人素养高低的重要标准来认识。

二是学习不够系统全面,认识不够深入具体

一是对新条例条令的学习力度还不够。笔上虽然抄了,但没有深刻入脑入心,学习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新条令条例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有关规定学习比较认真,对其它自认为无关的规定则一带而过,忽视了条例条令的系统学习和了解。在学习的方式上,对新条例条令联系实际工作、指导实际工作不够,不能真正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二是对《安全工作条例》的反复学习还不够。以前虽然也学习过《安全工作条例》,但时间一长,许多内容都已经遗忘,通过这次安全教育整顿,对《安全工作条例》再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对其中的许多规定有了更加清醒深刻的认识。

三是 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不够坚决

一是值班制度落实不好。没有做到值班干部24小事在位,存在打檫边球的现象。没有全面履行好值班干部的职责,值班期间只满足于在值班室接电话,记通知,传指示,对于整个营区的全面情况了解掌握不够,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营区没有做到及时盘查登记,对营区特别是夜间出现的突发情况发现和处理不够及时,主人翁的意识还不强。二是保密意识有所淡化。涉密文件的办理不够及时,存在将涉密文件放在办工桌上的现象。只满足于管好自己这一摊,对身边的涉密安全隐患行为缺少及时提醒和有效纠正。对电脑中的涉密文件清理不够及时,存在将私人移动存储介质随意连接办公电脑的现象。三是安全工作的标准不高。对安全工作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存在消极保安全的心理,缺少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安全”挂在口头上的多,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的较少。对自身和周围的安全隐患的发现不及时,纠正不严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问题得不到根本治理。

(三)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深刻认识安全与干部工作能力与作风的关系

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是不同层次的工作组织者、指挥者、管理者,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职工都起着示范引导作用。领导干部自身的安全意识,以及受安全意识指导的实际工作中的安排部署,对安全目标的最终实现,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干部工作能力的高低、作风是否务实,安全是一个最有说服力的衡量标准。

另一方面,实现安全生产运输的过程,也同样是考验广大干部工作能力和作风的过程。安全,是运输生产各项工作的核心和重心,如何将一个抽象宏观的概念细化到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如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如何处理好与其他工作的关系,这都体现着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与作风问题。可以说,安全是促进领导干部工作能力不断提升,作风不断务实的指导思想。

因此,安全与干部工作能力与作风关系密切,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二是深入查找干部实际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主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思想意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正确的思想意识对实践具有推进作用,但是不正确的思想意识对实践则具有反作用。

(1)自身安全意识和能力还不够。

一是安全专业知识储备得不够,更不用说更新了,特别是一些职能科室的干部,在思想上就排斥接触一线的安全业务知识,认为与自身工作没有关系,导致下现场时业务不熟的尴尬局面。二是现场处理能力不够,缺乏经验,没有很好地发挥干部的管理职能。

(2)工作作风还不够务实和严谨。

有些干部在对待安全工作时,还存在形式主义,比如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将自身工作与大局安全真正结合起来,在某些工作环节上存在要求不严,管理不细的情况。

2、客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安全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

现有的安全制度体系滞后于现实的发展,对于实际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局面,安全制度体系中没有及时地更新和补充,特别是对于新兴的高速铁路运输,一切都是空白,造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盲区和漏洞。

(2)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

主要体现在考核激励机制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一是对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有功人员,奖励虽然有,但是在职工队伍中的积极影响发挥得还不够。二是对于违反安全相关制度的人员,特别是涉及到一些干部,处罚虽然有,但是责任追究的力度还不够。

三是认真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改进措施

1、适时开展多种方式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能力。

一是理论知识的积累,增强安全责任意识。针对各时期的工作重点,通过多种学习方式以及安全大检查大反思、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的开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补强或更新安全知识,为下现场处理工作奠定理论基础。二是实践经验的积累,增强现场处理能力。立足本职工作,多下现场,多发现问题,多思考问题,多解决问题。

戒形式主义。安全理念的根深蒂固是不断学习的累积效应,不是抄抄卷子,写写笔记那么简单的。安全知识的传授都是穿插在日常工作中的,各级领导干部应该高度重视日常的学习和积累,而且要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思考,反复总结。只有联系实际,才能学以致用。

戒逃避思想。各级领导干部职工要将日常工作与安全大局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任何工作,包括后勤服务,都与安全有关。有一种普遍现象就是在事故发生后,再深刻分析原因,层层追究,级级查摆,各个整改。干部首先应该在思想意识上就摆正心态,真正将安全意识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变被动为主动。

2、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务实的敬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严谨的工作态度体现在工作中是严格的管理,领导干部对待安全工作要一丝不苟、严谨细致,不留隐患,不留漏洞,真正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发生事故之前。敬业是对于每一位职工的要求,对于领导干部,不仅要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更要用好手中的权力,集中抓好安全工作。

抓一线。事故都发生在一线,所以各级干部必须围绕一线开展手头工作。在下现场的过程中,凭借自身的专业素质,以敏锐的洞察力,发现一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查漏补缺,创造本职工作的提升空间。作为劳动人事部门的管理人员,我深刻感受到,对于职工队伍的建设、人才队伍的培养、乘务制度的改革、工资考核分配制度的创新等日常工作中的重点,再上升到安全的

高度和层次,不得不深入一线,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

抓落实。每一次事故的发生,追溯其原因,最终都归咎于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平时强调多次的小小的举动,类似于“蝴蝶效应”。权力在层层递减,安全意识和行动如果也在层层递减的话,最终造成的后果也只能是事故的频频发生。安全工作最终靠实际行动的落实来实现的。因此,各级领导应该各尽其能,各司其职,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不打任何折扣。

3、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安全制度体系。 全面梳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可操作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做到有章可循,细化工作流程,做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不断夯实制度基础。

4、奖罚严明,加强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充分利用经济手段对安全工作落实的激励约束作用,不要让职工仅仅局限在奖了钱还是罚了款,而是落脚到安全工作中。同时,加强安全责任追究,干部与职工同处罚,没有任何包庇,举一反三,防止同类违规行为重复发生。

一是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工作中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处理问题,不能勇于打破老框框、老套路,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认为自己工作能力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过于依赖科长和主任,因此,工作上没有大的起色。

二是学习积极性不足。在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对学习“走过场”,流于形式,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学习中满足于“蜻蜒点水”,对有关政策、法规掌握不是十分全面,遇上处理具体事情,往往是凭主观臆断和经验去分析情况、处理问题;在理论学习上搞实用主义,与工作有关的就学一点,与工作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或者很少涉猎,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由于理论功底不够深,知识掌握不够全面,了解大局不深不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工作任务上存在走样、偏差现象。

三是工作作风松懈、不够严谨。表现在:在工作标准上不够严格,不能从尽善尽美、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去把握,离办公室要求的“一点不差,差一点不行”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文字校对工作中,有时出现错漏字现象,在卫生清扫方面有时不及时、不彻底;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往往是领导安排什么就干什么,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主动考虑工作还有欠缺,对自己的工作缺乏系统地考虑和研究,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四)安全技能方面

1.1 人的问题

(1)部分管理者思想上不重视安全生产

管理者特别是企业一把手对安全生产的作用非常重要。但是,从以往发生的重大事故来看,相当一部分管理者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企业管理者缺乏自我约束的安全素质,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认为“生产是硬指标,安全是软指标”,“抓生产时瞪圆两只眼,抓安全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职工的安全意识不够,安全素质较低

由于受国情的制约,目前许多职工接受的安全教育不够,很难做到“我要安全”。另外,生产事故很大一部分是发生在民营企业中的进城民工身上,一些民工未经培训就上岗,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导致野蛮生产和违章作业屡禁不止。

1.2 物的问题

(1)部分设备、设施陈旧落后

由于受资金的限制,一些企业生产设备设施陈旧落后存在隐患,容易造成因设备设施本质不安全导致的事故。还有些企业虽然增添了新的设备,却因资金和缺乏经验等方面的原因没有购置防护装置,又产生新的隐患。

(2)工作条件和环境较差

目前的企业,特别是一些“五小”企业,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普遍较差。粉尘、噪音超标,通风、采光不符合要求,环境温度过高过低,冷水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毒物。还有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只追求经济利益,根本就不考虑作业条件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更加剧了事故的发生。

(3)安全投入赶不上生产经营的发展速度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安全投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无庸置疑,但许多企业往往忽视了安全投入,新建的项目就出现隐患。还有一些工业经济园区,为了突出政绩,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放宽了安全和环境门槛,引进了一些属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埋下了潜在的事故隐患。

1.3 管理方面的问题

(1)机构、队伍不健全

由于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没有把企业安全机构的设置做为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突破口来抓,企业的安全机构或撤或并,安技人员裁减、更换不断。有的企业虽有安全机构,仅是附设在处室中的一个科或组,有的甚至只在某一科室中设置

一、二个人,还有的兼职过多,削弱了企业安全机构和安技人员的力量,很难从源头抓好安全生产。

(2)内部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

安全机构和安技队伍的不健全,导致企业很难制定出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特别是许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在安全规章制度方面有许多空白,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责任制都没有,更谈不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制度,导致职工长期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

(3)安全管理方法落后

大多数企业采用的仍然是传统型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注重经验和事后总结,未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的闭合体系,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是靠人治,并且是少数人参予的人治,“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松松紧紧,抓抓停停,难以有效的防止事故发生。 2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

(五)技术技能方面

一是公路养护职工素质参差不齐,培训内容众口难调。近几年,各级领导班子都比较重视公路养护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综合素质和技能也有了较大提高。但当前一线公路养护职工的综合素质仍然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路机械化养护需求不大适应。以歙县分局为例,该分局共有一线养护职工30人,由于历史的原因,公路养护职工队伍的文化层次及内在素质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年龄层次来看,35岁以下的5人,36-40岁的2人,41-45的11人,46-50的6人,50岁以上的6人。40岁以上的占%77,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从文化层次来看,大专5人,高中(含中技)5人,初中以下20人,基本上都是通过招工走上公路养护岗位的,知识老化跟不上机械化养护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不同知识层次的人员对培训需求不同,态度也不同。有的认为“船到码头车到站”,培不培训无所谓;有的参与培训被动接受,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学历高,接受能力强,但采取的都是“大杂烩”式的培训,每次只能进行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缺乏层次和深度,又满足不了这类职工的学习需求。

二是为了提高公路养护职工队伍素质,虽每年都要举办各类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但对组织者和参训者而言,并不是你情我愿的事。一些年纪偏大者,凭经验办事,对终身学习、终身受教育的意识还不强,有的甚至认为年龄偏大,记性不好,学也没用,干脆不学。另一方面,一些职工对提高业务素质缺乏紧迫感,学习自觉性不高,有文凭的自以为有了文凭,就有了终身保单,不再学习,造成能力弱化;没有文凭的,安于现状,认为几十年来的养护工作不都是“一把扫帚,一把锹”吗?一旦安排培训,也是“鲁智深进佛门——身入心不入”。

三是培训学习流于形式,培训效果差强人意。培训学习是为了全面提高公路养护职工的素质,最终实现构建学习型公路人和培养复合型公路职工的目标。有的培训重时间轻质量,一般培训时间和数量能够保证,但每次培训因为没有区别对待,“一统拖”,培训质量没有太大提高。为了求宣传效应,有的培训重形式轻效果,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公路养护职工既要完成公路养护工作,又要开展培训学习,日常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培训学习时间一般只能安排短期的,而培训内容多,涉及方方面面,为了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时常采取“强排式”、“灌输式”的办法,职工因强化承担学习任务,消化吸收困难,培训效果难以显现。聘请外单位的老师授课,由于对公路系统具体情况不了解,所教内容有时“照本宣科”,导致学难致用;本系统的,虽富有实际经验,往往又会因为理论根底不深,不善总结或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欠缺等不足,导致培训效果事倍功半。

四是培训学习覆盖面不广,终身学习难以实现。基层公路部门是一个服务单位,点多、线长、面广,职工相对分散,难以组织集中培训学习。据调查统计,有相当一部分在基层直接从事公路养护的职工,除了参加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培训外,几乎没有参加过别的培训,何谈终身学习,与时俱进?

(六)组织协调能力方面

1、协调办事能力较弱。其表现是:一是协调办事的意识性不强,平时不注意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满足于独立完成一些具体的业务工作,遇到复杂的问题不知道用协调的手段去解决,往往是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在那里"跑单帮",完成不了重要的协调任务;二是遇事不清楚怎么去协调,需要和哪个部门协调,和谁协调,先找谁协调,后找谁协调,心中没谱,路数不清,只是现请教别人、现打听招法,办起事来效率低,漏洞百出;三是凡事只有领导出面才能协调好。当然,对于一些涉及部门较多的重大活动,需要财力、物力、人力给予重点保障的事情,由领导出面统一协调是必要的,但对于一般性的协调工作,我们还是提倡机关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不依赖领导就能自己协调解决。

2、对协调办事存有偏颇认识。对于政治机关干部来说,要求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材料水平,这是我们政治机关的特点。一些同志对这一特点有片面认识,似乎只要文字水平高,材料写得好,就是一个称职的机关干部,至于其它工作,其它能力水平,过得去就行。有的同志瞧不起协调办事的活,认为协调办事是具体事务性工作,是"敲边鼓"的工作,没必要投入太多的精力。也有的同志认为协调办事就是跑跑颠颠,没啥大出息,那玩艺谁都会干,像通信员似的,长个腿就行,不需要太高的能力水平,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对协调办事不热心,不注重提高这方面的能力素质,一旦遇到重大问题需要协调多方面力量时,就显得很吃力。

3、对协调办事存在畏难情绪。"办事难"确实是当前协调工作中的一个实际情况。一些同志受畏难情绪的影响,在进行协调时容易出现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遇事绕着走。当领导布臵了一项较难协调的工作时,能推就推,能躲就躲,怕完不成任务不好交待;另一种情况是对已经接手的工作不尽力、标准低,协调中一遇难处就往回转,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只求完成任务,不管标准高低;第三种情况是搞不负责任的"较劲儿"。跟别人协调某项工作时,只要对方提出这事如何如何难办,自己就不再进一步做工作,认为反正都是工作上的事儿,用不着软磨硬泡,将来出了毛病,领导追究下来,也不全是自己的责任。

在协调的问题上,我们不妨学习一下战国时期的苏秦。苏秦,东周洛阳人。相传早年学习《姜太公兵法》,但始终不被人器重。其家人和亲属经常对其进行嘲笑,瞧不起他。面对这种境遇,苏秦没有气馁,反而激励了他求仕显名的决心。从此,他闭门不出,博览群书。为了不使自己产生惰性,他头悬梁、锥刺股。一番苦读之后,他开始周游列国兜售自己的理论,但均未成功。最后,他来到秦国,向秦惠王鼓吹自己的理论,却不料同样受到秦惠王的冷遇。从此,苏秦把满腔热情化为愤懑,他决心报复秦国。于是,他深居简出,苦心研究,历时一年之久,终于创造出一套制秦的战略--合纵战略。"不费斗粮,未烦一兵,未战一士,未绝一弦,未折一矢"使六个诸侯国达到"诸侯相亲,贤于兄弟"的境界。当时,"天下之大,百民之众,王侯之威,谋臣之权,皆欲决于苏秦之策"。苏秦也凭借自己非凡的协调才能和"三寸不烂之舌,挂上了六国(齐、楚、燕、韩、赵、魏)相印。但后来,又出现了一位协调高手--张仪,秦国的张仪运用连横之术,游说于各诸侯国之间,利用各国之间的矛盾,或为秦国拉拢,使其归附于秦,或拆散其联盟,使力量削弱。在秦惠王统治时期,张仪不仅使秦国在

外交上连连取得胜利,而且帮助秦国开拓了疆土。如果说苏秦凭借自己非凡的协调能力使六个诸侯国得以苟延残喘的话,张仪则是充分运用协调术,为秦国的强大和后来的统一立下了汗马功劳。可以说,此二人均堪称当时的协调大师。

汉高祖刘邦总结自己得天下的经验时说:"夫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这就是说,刘邦得天下靠的就是张良、萧何、韩信三个人。这三个人中,又以谋士张良为头功。刘邦封赏萧何8000户,胜过所有群臣。但是对张良,却封赏他3万户,何其悬殊!就是因为张良有智谋、善协调,特别是处理棘手问题能力强。

4、协调办事时掺杂私人情感。本来是工作上的事儿,通过正当途径就应该协调办好,也要讲私人交情、个人关系。关系好、有交情的,工作就好协调,事就好办;关系差,有积怨的,工作就协调不了,事就办不成;关系一般,或者说只是一般的工作关系,那就看人家高兴不高兴了,高兴的就给你协调办了,不高兴时就给你推一推,拖一拖,直到拖得你精疲力尽,这就是人们常常谈论的"公事私办"。在这种风气的作用下,一些同志不是在协调工作上想办法,而是在协调私人关系上动脑筋。

5、协调办事时受利益左右。所谓利益观念,就是在协调办事前先掂量掂量对自己是否有利,能得到什么好处,有好处的,积极性就高,没好处或有损自身利益的,积极性就差些,或干脆消极对抗,漠然处之。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同志协调办事的出发点发生偏差,做事看人下菜。有的同志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比较热心,生怕人家挑出毛病来,对一般干部和下级托付的事却满不在乎,甚至故意给人家出难题。有的同志对有权、有钱、

有物的部门唯唯诺诺、有求必应,为的是将来自己求着人家时好办事,对没权、没钱、没物的部门却冷若冰霜,又是一种态度。还有的帮助别人协调成了一件事,就好像自己立多大功、对人家有多大恩德似的,伸手要好处、图报酬,如此等等,人为地给协调办事增加难度。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

(三)施机具、设备及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五)工程项目部的管理(作业文件的编制、执行)

(六)施工班组、作业现场的管控(安全措施落实)

(十一)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十二)交通、消防、安保管理

(十三)应急管理

(十四)目标指标管理

注:各层级人员结合自身岗位,参照但不限于以上提纲开展反思

三、整改思路

(一)思想认识方面

第一、事故整改

1、对发生的事故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落实、定完成期限和凡班员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

2、对较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事故项目,由安全部门下达《事故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单位在期限内整改后,要将“整改回执”上报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组织验收。

3、对物质技术条件暂不具备整改的重大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4、厂无能力解决的重大事故事故,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再书面向董事会和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的事故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再由厂级检查,由安全部门存档,各类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均由安全部门汇总存档。

二、事故预防措施

1、规章制度措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其作为有效约束、控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这种人为不安全行为的主要措施,是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每一个员工在安全工作上的规范标准和行为准则,而建全和落实规章制度,则是预防事故的必需条件。根据公司内部安全工作实际和生产发展情况,以及市场经济发展带来新的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汇编,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体系,从而使公司的安全生产有章可循,安全管理得到了制度化、标准化。

2、安全教育措施

违章作业究其根源,在于操作者安全意识的淡薄。要控制和防止违章作业,就必须认真抓好安全教育,本公司坚持实施入厂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坚持对调岗和换岗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而抓好安全教育,首先要抓好领导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都经过了厂长经理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取得相关的资格证。公司安全主任参加了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培训,车间、部门一级安全员,班组一级安全员得到了公司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安全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效地增强了公司领导、安全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意识。其次,公司还积极组织职工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要求各生产班组每周进行安全学习活动,员工之间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心得。公司也积极组织职工进行生产技能和安全知识学习,通过派出去培训学习和公司内部组织培训学习,如安全月活动,积极促进职工,特别是生产技术骨干的生产技术技能水平,从而使职工对安全生产形成深刻的思想认识。除此之外,公司还对每次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通过事故现场分析会,对职工进行事故教训教育,使职工从血的事实中吸取教训,对事故提高警觉,明确违章作业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3、安全防护措施

我们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同时,应认真积极消除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因为它是造成机械伤害

事故的一个直接原因之一,加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效地控制了操作者冒险作业的不安全行为,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可见,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必须根据其运行和操作情况,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例如,对人体可能触及的机械转动部分,传动系统,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从而有效地把人体与机械运动部分隔离,避免发生接触形成伤害。对机械设备要做好日常性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其操作机构以及相关的配置是否达到配置要求,检查保险装置和制动装置,是否正常,是否处于受控状态,消除隐患和带病运行情况,从而使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下运行,防止设备出现失控、误操作等情况,对操作者造成伤害。做好生产环境的安全检查,检查区域布置是否合理,特别是设备的区域布置,使得其工艺流程直线化,减少和消除因机械设备布置不合理而影响操作人员的操作和通行。

4、激励措施

在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的工作中,恩信化工推行着“安全承包责任制”。公司与下属企业和各基层单位签订《安全责任承包合同》,将安全指针分解到基层单位,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下属企业和基层单位亦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同车间、部门、班组签订《安全责任承包合同》。每年两次对基层单位进行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每年年终按照责任承包合同的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安全指针的单位领导和职工兑现经济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班组则按规定实行相应的处罚。实行安全承包制,将安全工作与经济奖罚直接挂钩,能有效激发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安全工作层层落实、人人有责的良好安全局面,对预防事故也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机械伤害事故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和随机性。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机械的不安全状态。但是只要设备的管理者与操作者遵守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在机械设备伤害事故中,人是第一因素。只要我们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真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控制违章作业等各项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设备不安全状态,我们就能有效地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纪律作风方面

一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牢记以往事故案例的惨痛教训,始终保持清新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稳定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情绪,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无时无刻从思想上绷紧安全弦,居安思危,切实提高预防意识。要把安全工作放到单位全面建设的前提工程和保底工程的重要高度来认识,要把安全知识的学习掌握当作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来认识,要把安全制度的严格执行落实当作检验工作好坏和军人素养高低的重要标准来认识。二要切实加强条令条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加大对新条例条令的学习力度,对《内务条令》逐字逐句抄一遍,《队列条令》、《纪律条令》逐条逐款学一遍,新增和修改内容反复学,重点条款认真背,切实掌握条令内容,熟悉基本要求,牢记行为规范,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对《安全工作条例》要经常学,对其中的有关规定,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坚决执行落实。对交通安全法规要虚心学,充分认清交通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执行干部不开车的规定,切实履行好带车干部的职责,对驾驶员的违规驾驶行为要予以坚决纠正。三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履行好值班干部的职责,严格涉密文件、涉密载体的管理和使用,经常查找自身和周围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加以消除解决。要把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渗透到各项工作和日常生活之中,从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工作训练的一举一动入手,狠抓个人养成,不断强化条令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切实增强用条令规范言行、开展工作的自觉性。

(三)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创新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观念,强化质量意识和自我超越意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把创新意识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跳出以前的思路和框架,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求新、求活;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确保写出一批有深度、有份量的调研成果。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今后将全面、系统、准确地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打下坚实的政策理论功底,拓宽个人知识领域。按照通读与精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学习中心,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中心议题,确保每天拿出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坚持作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针对自己文字驾驭能力不强、写作水平需要提高的实际情况,加强写作方法理论的学习研究。

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始终保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高标准、快节奏的做好每一项工作,重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和每一件小事,力争使每一项工作都不出纰漏,达到完美;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科学性,工作想到前头,想细想全,克服盲目性,变被动为主动,做到“有的放矢”。

总之,我将以这次思想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为契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充实、提高和完善自己,争取早日达到办公室独当一面的要求。

(四)安全技能方面

(1)健全责权一致的企业安全机构

安全生产工作既是一项管理工作,又是一项技术工作,它所涉及的内容和领域非常广泛,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设立由企业决策层(分管厂长、经理)领导之下的直属机构,以提高安全机构的监管权威。

(2)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加快安技队伍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靠安全技术人员去做,一个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得怎么样,其安全状况如何,与该企业安技人员的素质有直接关系。配备的安技人员必须既懂管理,又懂技术。安全管理资格培训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的实施,对提高安技队伍的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发挥安全专家组的作用

安全专家组对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应经常组织安全专家对企业、特别是安全技术管理力量比较薄弱的中小企业进行安全诊断,解决有关制度建设、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安全评价等方面的问题,增强企业的安全自防能力。

(4)实行安全监察专员委派制

要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对各企业、特别是危险指数较高的企业派驻安全监察专员,对他们实行垂直领导。安全监察专员的作用主要是做好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及时沟通企业与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增加监管力度。

2.2 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

《安全生产法》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法,它对安全生产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对企业安全机构设立、安全投入、安全监督管理、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重大危险源的报告和应急处理等各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应进一步通过各种新闻、舆论、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操作中可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2)提高领导干部的安全素质

对企业行政一把手和主管领导,必须进行安全培训。为使成千上万的县属和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主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地市安全培训中心应从服务于企业的角度异地办班,也可与县市联合办班,还可成立县市安全培训中心,进行常年安全轮训,使企业各级领导干部逐步掌握基本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并使他们在企业生产决策中表现出“安全重于泰山”的决断能力。

(3)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素质

绝大部分事故都发生在普通职工身上。因此,加强对普通职工的安全教育,是搞好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预防职业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应坚持抓好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班组长教育、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复工教育、劳动卫生教育、全员及经常性教育等。通过多层次、多种类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提高技术操作水平,掌握消除工伤事故的本领。

2.3 强化安全监督管理

(1)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是发展生产、建立良好生产环境和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组织手段。企业必须建立综合安全监督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监督管理、作业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的矩阵式安全管理体系,从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抓好安全生产。

(2)实行目标管理和“一票否决”

企业应结合其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制订安全目标,使安全状况指标化,这样才能有的放矢,抓好执行、检查和控制。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未完成目标的,应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让忽视安全生产的责任者品尝自酿的苦果。

(3)搞好生产过程中的“五同时”

(五)技术技能方面

一是只有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公路养护职工,开展分级分类培训。要通过组织引导、自我完善等措施,加强对最基础的公路养护业务知识和最基本的养护技能培训。二是加强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培训。针对不同岗位上的一线养护职工,结合其工作特长和岗位实践,施以不同内容、不同深度的养护机械化知识培训,从而形成一个梯队技能型人才结构,做好“传、帮、带”。

二是更新观念,实现职工培训与单位发展互惠互利。公路养护单位要做到一切为了养护职工,一切依靠养护职工。牢固树立“四大理念”:“人才兴路”——把培养技能型人才作为发展公路事业的基础性工程,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投入是收益最大的投入。“学习是生存发展之道”——让养护职工充分认识到要生存就要去竞争,要竞争就必须学习。“学习是工作常态”——引导养护职工把工作的过程作为学习的过程,自觉把学习变成一种习惯、一种常态,从而充分认识到提高自己学习能力、提升业务素质,不仅是职业的要求,更是时代的需要;“学习培训是职工最大的福利”——引导养护职工从“被学习”、“被培训”的消极情绪中走出来,自觉做到广学博学,最终实现养护职工与养护单位互惠互利,相得益彰。 三是学用相长,“三个结合”提高培训学习效果。要根据公路系统“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转变大批量、长时间、高强度集中培训的做法,做到立足现实,缺与补结合,强化更新养护岗位技能教育培训,减少工作中的盲动性、盲目性以及不必要的耗费。因类施教,教与学结合,充分调动教学双方的积极性,将培训重点放在公路、桥梁、涵洞的养护、恶劣天气应急保畅、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的推广与应用等主要内容上,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采取脱产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以师带徒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充分发挥职工特长,开展具有特色的技能培训工作。创新形式,学与用结合,单位组织普遍性的、实用性的公路养护业务培训,分局工养科和养护公司针对当前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弱点,组织有针对性的、小范围的辅导,如采取专题讲座、互动教学、小组讨论、养护竞赛、现场模拟等内容丰富、形式各样、富有成效的方法,开展养护技能培训学习。

四是加大投入,利用网络平台突破培训时空限制,扩大培训覆盖面。搭建开放的、自由的、及时便捷的“空中学习平台”,以点带面,激发一线养护职工的学习热情,做到活到老学到老。

五是建章立制,逐步建立一线养护职工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养护单位应建立和实行一线养护职工教育培训责任制、考核制、追究制。同时,建立竞争用人机制,努力激发职工自主学习、自我提高。激活用人机制,根据需要科学合理定员设岗,依照岗位职能和上岗素质能力要求的准入条件,实行竞聘上岗,以岗定薪,易岗易薪,动态管理,将单位培训需求转化为一线养护职工的个人需求。

(六)组织协调能力方面

1、要立党为公。我们讲的协调是指为党的事业、部队建设和整体利益所进行的协商和斡旋。这就要求协调者和被协调者都要立党为公、克已奉公。一方面为公去协调,要在落实首长指示、做好工作上动脑筋,不在拉个人关系、谋自己私利上用心思;另一方面协调要为公,协调的动机、手段、目的都要于公有利、于大局有利,不能公私兼顾,更不能一心为私。统一的事业、一致的追求和共同的目标,是协调的根本前提。只有胸怀全局、立党为公,搞好协调才有坚实的基础,才有长远的后劲。那些低级庸俗的协调和交往,终究是靠不住的。

2、要未雨绸缪。"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协调也是一样,必须做好充分准备。首先要搞好调查。凡是需要协调解决的矛盾,一般都是比较复杂难缠的问题,必须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搞清矛盾的来龙去脉。其次,要拿出预案。对调查的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协调的阶段划分、实施步骤、职责区分、阶段目标等进行合理设计,确定协调的宏观框架。第三要准备好解决问题的钥匙。对协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矛盾和不协调因素,本着从坏处着想、向好处努力的原则,逐个逐项拿出解决的办法。对复杂的问题,应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因此,做到了凡事想在前,谋在先,就能常立协调的不败之地。

3、要严谨细致。要认真对待每一个需协调的工作,对简单的事情也不能粗心大意。比方说,首长要到某地开会,你陪同,那么你事先就要把开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相关单位都有哪些领导参加以及是否安排首长发言等情况摸清楚。特别是对开会地点,不熟悉的地方自己要先跑一趟,熟悉一下行车路线。严谨细致的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要把小事当大事去协调,并注意抓好落实的过程。

4、要把握时机。协调要取得成功,恰当地把握时机非常关键。这方面,要注意三点:一是提前不过早。协调,从时间上讲,提前准备、留有余地是正确的,但提前量过大,往往因为协作的条件、环境、人员等具体因素没有确定,有些协作事项很难定下,即使达成协议,也只是初步意向,实际合作时,还需要重新协调,容易造成低效劳动和重复劳动。二是果断不仓促。协调的时机稍纵即逝,看准了就要及时抓住,立马协调,不能徘徊犹豫,优柔寡断。但果断不等于鲁莽和仓促,不能让被协调一方没思想准备,有突如其来和强人所难之感。如果要求过急,对方没有成熟的意见,即使是愿意合作,也难以达到一致,甚至产生反感。特别应该强调的是,机关干部与首长协调工作时,更要给首长留出充足的时间,让首先深思熟虑之后再定决心。这一点有些同志注意不够,处理工作时,事先不给首长报告,上级催办了,才去催着首长定夺,个别同志有时候在首长临上车出发了,才拿着夹子让首长签署意见。这种时机很不恰当,也是非常不应该的。三是稳妥不拖拉。协调是两方或是多方之间的和谐,有时协调起来难度较大,协调时一定要慎重、缜密,有的还要持续协调,反复协调,但又不能消极等待,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短协调周期。若是拖拖拉拉,就容易错过最佳时机,增大协调的难度,以致前功尽弃。

5、要严格程序。按职责、按程序办事,既是工作规范化的要求,也是顺利实施协调的重要保证。按职负责,该谁协调谁协调,可以使各个部门、各项工作各司其职,各就其位,防止打乱仗,避免相互干扰,推诿扯皮。严格程序,就是该先与谁协调就先与谁协调,该同谁协调就同谁协调,可以发挥每个环节的作用,取得各个层次的支持,防止漏掉环节,乱了层次,避免造成误会,产生隔阂。按程序办事,也不能太死板,有的时候也需要灵活处理。比如,某项工作,上级要求比较急,而需要协调的个别首长又不在,无法及时协调,可以同其他首长协调后,先行处理,事后再报告,说明情况。

6、语言要得体。语言是协调的重要媒介和基本载体。任何协调方式,在语言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基本的是要讲究准确性、完整性、通俗性、感染性。常言道:"良言一句三冬暖。"合理得体的语言,既能简明扼要、准确地表达协作意图,又能入耳入脑,尽快实现与协作对象的沟通,使其愉快地接受协调。应用中要注意三点:一是讲话要区分对象。根据协调对象的地位、职业、文化素养、性格特点等,采取不同的表达方式。对严谨的人,语言可规范一些;对比较随便的人,语言不妨活泼一些;对文化层次低一点的人,语言尽量通俗一点、实在一点;对性格直爽的人,要开门见山、单刀直入;对干练果断的人,要言简意赅,干脆利落。二是讲话要注意态度。协调主要是协商。要慎用指令性语言,多用商量的口气,即使是传达上级指示,转达首长交办事项,也不要口气太强硬。在一般协调场合,更要注意语言平和、态度随和。我们有的机关同志,跟首长、领导协调事情毕恭毕敬,而跟下属机关办事,说话就居高临下,霸气十足,动不动就训斥人家,好像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显示自己的权力,才能树立自己的威信,这是非常要不得的。三是讲话要把握分寸。分寸,就是度,是对话讲到什么程度的把握,也就是大家常讲的掌握"火候"。一方面,该留有余地的不能把话说死。比如提建议,不宜用"要"、"必须"、"应该"等肯定性语言。另一方面。该明确的不能模棱两可。比如向首长提供政策咨询时,不能用"大概"、"可能"、"也许"、"差不多"等模糊语言。另外,话应什么时候讲,什么场合讲,讲些什么,讲多讲少,也都应注意把握好。

7、要灵活应变。矛盾的类型多种多样,处理矛盾没有万能钥匙,只能以具体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一要因人而宜。一般来说,协调时,对老同志要尊敬;对新同志要和蔼;对不熟悉的同志要正规、谨慎一些。总之,要根据不同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协调。二要因事而宜。对不宜公开的事,像酝酿人事调整、调节个人矛盾等,应着重个别协调,范围越小,效果越好;对大家普遍比较关心的问题,应公开处理,通常影响到多大范围,就在多大范围处理。三要因地而宜。在不同地点、不同场所,对同类事情应采取不同的方式协调,使其与当时当地的情况和谐一致。

8、要展示人格魅力。先做人再做事,做好人才能做好事。这在协调中体现非常明显。增强自身人格力量,尊重他人人格尊严,是成功协调的重要因素。要提高协调艺术,必须不断加强修养,陶冶情操,注重自身人格在协调中的力量。首先待人要诚。协调时,要光明磊落、实实在在,有一是一,有二是二,诚恳表达自己协作愿望,不耍小聪明、不玩小权术、不用小点子。特别应该注意的是,不能靠"忽悠"去办事,"忽悠"一两次可能起点作用,但时间长了就没人相信你了。其次为人要善。一事当前要先为别人着想,多替别人打算。与他人共事从善如流、不琢磨人、不耍弄人、不陷害人,给人以可靠感、安全感。这样就有了协调共事的人缘基础。第三处事要正。要堂堂正正做人。在领导面前不唯唯诺诺,在群众面前不趾高气扬,坚持原则,表里如一,不搞私下交易。年初,集团军赵政委总结的机关风气建设"二十二条要则",就是机关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行为准则,希望在座的同志们好好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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