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联合会章程范文

2024-01-28

社团联合会章程范文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社团管理,促进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增加校园文化底蕴,培养全方位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人文社联”)是直属于共青团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全面负管理本学院学生社团工作、引导和扶植各社团全面健康发展的机构。

第三条 宗旨:加强各社团联系,团结各社团,增强整体力量,体现学院特色;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拓展,服务广大学生;在社团独立自主的基础上,调配各社团内部资源,取长补短,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按照调控与自主的要求,推动学院社团向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发展。

原则:团队精神,拼搏斗志,创新意识,发展思想。

第四条 人文社联及社联全体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组织机构设置

(一)常委团: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

(二)秘书处:秘书长一名,秘书一名。

(三)宣传部:部长一名。

(四)外联部:部长一名。

(五)文化部:部长一名。

(六)体育部:部长一名。

第六条 理事会

(一)由会长席、副会长、秘书长及各社团负责人组成,社联各部长列席会议。

(二)每学期召开三次例会,即学期开始时一次,主要进行工作安排;期中一次,由各社团负责人向学院领导汇报半学期工作情况,计划下半学期本社团工作;期末例会主要进行工作总结。特殊情况需召开会议的,由会长组织召开。

(三)理事会上,各理事对主席工作安排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对主席工作报告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对社联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决策;积极讨论社联工作,为社联发展出谋划策。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产生办法

(一)会长:校团委任命。

(二)副会长:由主席提名,公开选举产生,并报经学院团委批准。

(三)秘书长:主席团任命。

(四)各部部长:原则上是社团负责人担任,如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无法担任部长职务,由该社团负责人推荐本团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的成员担任;各社团上报名单后由理事会根据其特长及工作能力合理安排职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能兼任部长,各部长不能兼任。

第八条 部门职能

一、会长

(一)统筹社联工作,安排秘书处拟出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二)检察、监督社联各部门、各社团工作,对社联事务拥有决定权。

(三)负责计划和报告。

二、副会长

(一)协助主会长统筹全局,负责社联外联工作及各种公关。

(二)必要时经会长授权代替主席参加会议或报告。

三、秘书处

(一)负责社联日常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二)起草各种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工作报告;做好会议记录及会后总结,形成文字材料,经审核后存档。

(三)为常委团搜集各种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主席团决策。

(四)负责社联及各社团资料归档管理。

(五)负责社团资金管理。

四、宣传部

(一)负责社联活动的校内外宣传,包括社联的整体策划和实施,制作宣传板,撰写海报、通讯稿及其他宣传材料。

(二)检查各社团的宣传海报及宣传板报的内容及质量。

(三)协助团委检查各社团刊物。

(四)做好网络宣传。

五、外联部

(一)负责社联与外界的信息联系及反馈,联系与学院外相关单位、部门的合作事宜。

(二)主要为社联及社团的活动筹集资金。

(三)负责社联对外形象,对社联内部进行公关礼仪培训。

六、文化部

(一)对各社团文艺节目进行监督,提出改善意见;

(二)负责社联组织的一切文艺节目。包括晚会、欢送会、文化节的文艺节目工作。

七、体育部

(一)开展集体性体育活动,加强各社团联系,增进各社团友谊。

(二)为各社团体育活动提供有效的帮助。

第三章 学生社团管理

第九条 学生社团的发起

我院在籍本科生、研究生5人以上,拥有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

定。

第十条 学生社团的申请

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须按以下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一)起草本社团的章程,其中应包括社团的名称、目的、组织机构、负责人、会员资格、会员权利义务、活动开展、财务制度等内容,社团的日常活动应与章程保持一致。

(二)由该社团发起人到社联领取《社团审批表》,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三)经社联常委团审查,上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正式成立。社联将《社团审批表》一式四分,分送学院团委、校团委、社联及社团。

(四)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批准的,应给出解释。

第十一条 注册

(一)由社团发起人拟定详细的申请报告,交社联初审,符合条件后再经团委审批成立。申请报告应包括社团名称、活动内容、范围、参加方式、负责人详细情况等。

(二)不经审批注册的社团视为非法社团,不允许开展任何活动。

(三)社团有内部组织建设的高度自主权,自主决定设定机构、建章立制、选定负责人等组织行为,但应与及时上报社联备案。

(四)社联对各社团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 变更撤销

(一)社团改名、更换负责人、转换活动内容或合并,经批准并重新注册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社团可自愿撤销,但必须到社联登记,取消注册,有收费行为的要接受审计。 第十三条 奖励、责任处理

(一)每学年,团委对组织活动突出,有较好影响的社团、优秀的社团成员,以及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于不配合团委、社联工作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要通报并责令改正。两次通报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取消注册,停止活动。属于个人问题的,追究个人责任。

(三)对活动中违法违纪的集体或个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社团活动制度

(一)每学期初,社团要向社联提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由社联备案。

(二)社团有相对独立的活动权,如需场地、器材等可向社联申请帮助。

(三)社团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四)对于跨学院联合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活动、预计超过100人的均要经院团委同意方可进行。

(五)社团的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录。学期末应将本学期的活动总结及财务收支情况报社联,以上材料将为社团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社团评优

第十五条 为了实现对社团的科学引导,规范社团之间的竞争,保证社团高效、有序的运行,提高社团活动质量,营造良好的社团发展环境,更好地发挥社团在建设特色的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十六条 社团评优切实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

第十七条 凡在经有关部门注册成立的合法社团均有资格参加评比。

第十八条 社团评优每学年举行一次,社团评优过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主持操作,最后结果由校团委审批通过

第十九条 具体规则遵循《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评优条例》。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 社联经费

一、来源:校团委拨给;通过其他正当渠道解决。

二、管理及使用:

(一)秘书处管理经费,每学期开始及结束时均要进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二)少于100 元的支出由会长直接批准,超出100 元的由院团委决定。

(三)报销经费程序:开具正规发票及单据,经会长或院团委批准后签字,到秘书处处报账领钱。

第二十一条 社团经费

(一)社团经费可通过收缴会费,有偿服务,申请支持等途径解决。

(二)会费收缴具体数额由社联审定,每人一般不超过二十元。

(三)各社团可通过非校方的正常渠道解决社团经费问题。

(四)社团活动应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五)对于会费和其他经费的管理,各社团必须制定专人负责。

(六)社联将不定期对其会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备案,一旦发现问题,

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第六章 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档案制度

(一)社联秘书处负责社联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二)社联档案:文件类、会议记录类、工作计划类、工作总结类、奖惩记录类、活动类、制度类、考勤类、其他类等九类。

(三)社联各部门每学期初必须提交一份详细计划,学期末递交一份工作总结。秘书处对各部门上交的计划进行归类整理,向会长提交一份总的计划和总结。

(四)各部具体活动要有计划、活动记录、总结,一式两份,社联秘书处存一份,交院团委一份。

(五)全体大会、部长例会的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各部例会的会议记录由本部派专人负责,秘书处负责监督和检查。

(六)社联所有留存档案一律用A4纸打印。

(七)秘书处负责各社团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考勤制度

(一)全体大会、部长会议考勤由秘书处负责,各部例会有各部派专人负责考勤,每周部长例会时,向秘书处提交。

(二)社联各项活动的考勤由该项活动负责人负责,活动后向秘书处提交。

(三)部长、各社团负责人请假,须当面向会长递交请假条;请假条交于秘书处存档。 第二十四条 入会与退会制度

(一)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报名者经初试、复式方能录取。

(二)退出分以下两种情况:

(1)正常退出:社联成员如退出应向会长交辞职申请,经批准退出社联。主席、副主席退出,应向院团委交辞职申请,经批准退出。

(2)非正常退出:

A:有违反《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第x章、第x条者; B: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退出社联的。

第二十五条 奖惩制度

(一)对于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表现突出,且在学期量化考核中成绩突出者,授予“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有下列行为者进行批评教育:

(1)工作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造成工作失误者;

(2)不注意个人形象者;

(3)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者;

(4)例会、活动后不打扫卫生者。

(三)有下列行为者给与警告处分:

(1)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者;

(2)一学期内例会、活动迟到三次者;

(3)个人或部门以社联名义私自开展活动;

(4)私自占有社联财产价值不足20元者。

(四)有下列行为者给与记过出分

(1)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较大失误者;

(2)违反财务制度者;

(3)个人或部门以社联名义开展活动造成负面影响者;

(4)私自占有社联财产超过20元(含20元)者;

(5)例会、活动无故不到者;

(6)一学期内例会、活动迟到四次者。

(五)有下列行为者劝退:每学期一门课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六)下列行为者给予开除处分:

(1)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对社联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者;

(2)违反校规校纪者,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3)一学期内记过两次(含两次)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社联其他文件及各社团文件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期施行

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社团联合会章程范文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扬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本会定名为扬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

扬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以学生社团为载体,承担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全院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

本会以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全院同学为主要原则和宗旨。

第二条社联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法违纪现象。

第三条本章程所指学生社团是指在学院范围内由学生志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四条社联的基本职责:

(一)对各学生社团的申请进行审批,及时向院团委申报。

(二)负责每社团的注册工作和社团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负责组织每的社团巡礼活动。

(四)负责监督各社团的活动开展情况。

(五)全面负责每社团的考核工作,审议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表彰。

(六)负责协调社团同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是我校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讨论和决定社联的重大事宜;

(三)对社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质询和批评,并对其进行监督;

(四)参加社联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纪守法,维护学校声誉;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三)遵守社联章程,执行社联决议,完成社联委托和交给的任务;

(四)维护社联的团结和声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社联隶属于院团委,下设主席团及办公室、组织监察部、活动部、实践部、宣传部等五个职能部门,各部相互协调、共同工作。

第九条社联实行集体分工与个人负责相结合,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制度。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分管各职能部门。副主席向主席负责。主席负责全局,副主席直接对主席负责,各协会会长及各个部长直接对分管副主席负责,权责明确,不提倡越级和跨级办事。

第十条各社团都是学生社联的载体,是团体会员。社联各级干部应尊重各协会、社团的自主权,协调各社团做好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社联主席团是院团委领导下负责处理学生社团联合会日常事务的最高执行机构。主席团有以下权利:

(一)监督社联会的工作;

(二)每周例会讨论并决定社联会总体发展方向,成员社团的活动经费安排及社团间的重大事务;

第十二条社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采用聘任制。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三条院社团部是社联的下级组织,受校党组织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在院团组织的指导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社团是社联的最基层组织,其在院社团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章 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

第十五条社联的活动经费来源主要为团委的拨款、接受奖励或捐赠及社会人士的赞助。经费去向主要为维持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常运转;对会员开展各类有益活动等。

第十六条账本的使用:

(一)账本内容须有明确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注明资金用途、时间、经手人、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及报销情况;

(二)账本由办公室掌管,受主席团监督。

第十七条经费的使用及报销

(一)活动及工作经费的使用:活动及工作所需经费的使用须由项目负责人向主席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活动及工作经费的报销:因工作支出,需报销经费的个人或部门须凭发票,经主席签字后,向院团委报销,同时使用该经费的经手人、项目负责人须在账本上签字,否则不予报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扬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修订。

社团联合会章程范文第3篇

一.各社团所张贴的海报必须贴在社团的宣传栏内.

二.社团张贴的例会、常规活动的海报保留期限为一天,与此相应的通知同时在社团联合会网站上发布.

三.各社团应通知会员在社团例会、活动前后到社团联合会网站上查看相关通知.

四.凡是社团所开展的活动应在海报张贴前发布到社团联合会网站.

五.每个社团在一星期内至少要在社团联合会网站上对所属板块进行一到两次更新.

六.社团的各种宣传形式的海报落款单位要注明社团联合会和社团名称.

七.各社团有权对保留时间过期的海报进行撕除.

八.各社团应让会员积极参加到社团联合会网站内容的评论互动中,为社团发展提出建议.

九.各社团宣传部应积极与社团管理中心宣传组进行联系,能更有效快捷地为社团的各种活动进行宣传.

十.为方便广大师生了解社团活动,社团的宣传工作要以网络、海报综合进行,并在海报上注明社联网址.

附则:

一.本宣传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云南华程学院社团联合会所有.

二.本宣传管理办法自起开始生效.

云南华程学院社团联合会

社团联合会章程范文第4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团定名蓝天绿水环保社

第二条 本社团是从事环境保护事业,自愿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的校园性团体,是非营利性校园组织。

第三条 本社团接受夷陵中学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社团宗旨是:倡导绿色文明,保护环境,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改善身边的环境

第五条 本社团通过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环保服务活动,培养青年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学生综合素质,为学校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六条 培养青年学生的环保意识、公德意识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七条 改善校园风气,优化校园环境,树立良好校风、学风。

第八条 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环保活动。

第三章 社 员

第九条 环保社纳新以招募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 本社团实行入社和退社自愿的原则。

第十一条 本社吸收社员实行注册会员制。凡承认本社团章程的在校学生,提出入社书面申请,经社团审查通过并正式注册以后,即可成为社团社员。

第十二条 社团成员自愿退社,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社团讨论通过,中止社员资格。非自愿性退会,由社团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社员资格。注册社员的社员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自动中止社员资格;继续社员资格,需重新注册。

第十三条 社员的权利

1 、有参加本社团所组织活动的权利;

2 、有表决权、发言权、监督权、批评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有独立开展本团体活动的权利;

4 、有向本社团推荐组织者的权利;

5 、有向本社团推荐成员的权利;

6 、有请求本社团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四条 社员的义务

1 、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宣传和推广环保行动;

2 、参加本社团活动,完成本社团委托的任务;

3 、维护本社团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第十五条 社员用本社团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正副社长批准。

第十六条 社员因毕业或转学时,其社员资格自行消失。

第十七条 社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本社团章程的行为,由会议讨论决定撤消其社员资格。

第十八条 社长的选定与任期

1 、社长的选定:

( 1 )参加竞选的社员无违纪处分并表现优越,工作成绩突出;

( 2 )竞选者需自备演讲稿一篇,在社员大会上演讲;

( 3 )再由社员根据其平时表现、能力给予评选。

2 、社长任期最少为一学期,最多可连任两学期。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本社团设社长、副社长、另设宣传部、编辑部。

第二十条 本社团设社长 1 人,副社长 2 人,主要职责有:

1 、召集和主持日常会议。

2 、组织策划日常活动。

3 、负责社团的其他重要工作。

4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一条 社团下设各部部长一名,主要职责有:

1 、传达正副社长的计划与要求。

2 、组织安排部内成员的活动。

第五章 环保社活动

第二十二条 社团活动可由社长或社团成员提出,并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三条 社团活动贯彻 “ 少数服从多数 ” 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社团活动立足校内,面向社会,尽我所能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第二十五条 社团活动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进行。

第二十六条 社团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时,要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有效。

第六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七条 社团负责每学年的总结评比工作,对活动中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将授予 “ 环保活动积极分子 ” 、 “ 环保活动优秀组织者 ” 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八条 社团成员如有违纪现象或在活动中表现极差,造成其他损害社团声誉的不良影响,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以下处分:

1 、警告

2 、通报

3 、情节严重者或通报次数在三次以上者,开除其会籍。

第七章 纳新方案

第二十九条 入社条件 :

1 、报名入社学生必须为正式在校学生。

2 、 遵守现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社团章程,热爱环保,爱护自然。 3 、具有良好的道德、文化、科学素养,不求利益回报,能全身心投入于学习生活与环保活动。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由本社团社长及指导老师通过,经本社团社长及指导老师审议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蓝天绿水环保社团。

社团联合会章程范文第5篇

尊敬的领导老师

我是艺术系2010级室内室内3班吴海涛,本着增强全校师生的体制,提倡健康的生活观念,以轮滑的形式,丰富大家的业余生活的宗旨,在学校开展系列活动。

轮滑协会将会实习以理事会领导的部门工作制,在理事会领导层下分设技术安全部,秘书部,组织策划部,外联部四个部门,协调理事会共同管理协会各项事务。

协会是由学校内对轮滑运动具有兴趣的在籍学生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组成的一个学生社团,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不计个人回报。

第一条:为加强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轮滑协会的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轮滑协会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轮滑协会以健身娱乐为目的,旨在推动轮滑运动作为一种体育方式的魅力。同时,倡导一种优秀人才需要健康体魄和良好的学习能力的正确观念。并以此为导向,向会员传递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帮助大家以一种健康的心态来面对繁忙的生活和学习。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是我们追求的两大目标。

第一章组 织 结 构

第四条:会长 —— 会长是协会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安排协会的日常工作和活动。由前一任会长和理事长提出有一定工作能力、责任新强、乐意为协会的成长作出贡献的候选人1-3名,经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表决产生。若仅有一名候选人,则对其投信任票,当票数少于半数时,则要重新提名。会长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各部部长由会长任命。

第五条:理事会 ——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由一名理事长和若干名理事组成。理事会起着对会长的监督作用,并对协会的重大举措和活动拥有决定权。理事长原则上由上一任会长担任,也可以由新会长提名,竟理事会投票表决产生。理事会保留弹劾会长、罢免部长以及开除会员会籍的权利。理事会是协会的领导核心和决策机构。策划、组织协会的工作,指导、监督、理解下属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向院团委负责。理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召开临时全会和部长会议(由秘书处执行),统一调度涉及到全会人民的工作和活动。

第六条:秘书处 —— 秘书处为理事会的助理机构。其体现理事会意向,从事具体的决策实施和运作。具体权责如下:

1. 公正执行本协会的章程和工作条例。

2. 协调并规范各部门的工作,定期向常委会报告。

3. 建立协会档案(各项决策、会员档案、会议纪录、活动总结)。

4. 加强会员间的联系和技术交流。

第七条:技术安全部 —— 技术安全部是协会的中坚力量,由会内具有一定带队经验、技术过关、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强的会员组成。具体权责如下:

1. 外出活动中,技术路段的绝对领导权。

2. 对违纪队员批评教育的权利。

3. 提供对会员最基本的安全培训;

4.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协助会长并监督会员安全。

5. 服从活动组织者指挥(技术路段除外),身先士卒,作好表率。

第八条:外联部 —— 外联部是协会与外沟通的主要部门,具体权责如下:

1. 与校内各社团的联系和沟通。

2. 与兄弟学校轮滑社团的联系和沟通。

3. 拉赞助。

第二章协会安全守则

第九条: 轮滑运动是一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但是轮滑运动又是一项技巧性很强的运动。在没有得到技术指导和缺乏安全意识的情况下可能发生一些身体损伤和事故。所以轮滑运动存在不小的损伤系数。为确保每一个参加轮滑协会的会员的人身安全,会员必须认真阅读此守则。

1. 练习轮滑前,应先做好准备活动,尤其是手腕和下肢各关及韧带,要充分活动开。

2. 戴好防护用具,如轮滑专用的护腕、护肘、护膝及头盔等。

3. 练习前检查轮滑鞋的螺丝等紧固部件,以免滑行中因设备问题而受伤。

4. 初学者应在规定范围内练习,或尽可能在人少的地方练习,不要任意滑行。初次学习轮滑时,要有滑行熟练的同伴或技术部人员进行辅导。

5. 禁止做危险或妨碍他人的动作,特别是在人多的公共轮滑场内,如几人拉手滑行,在速滑跑道上逆行或与大家滑行方向逆行,在场内横插乱窜,追逐打闹,突然停止等。在公路上滑行时,注意交通安全,在人少车少的地方练习。

6. 活动中高度集中注意力,若发现有障碍物及时避让或减速。尤其是注意学校内车行道减速条,必须减速靠右车道行进。

7. 学习轮滑时摔跤是不可避免的,但要学会在摔跤时做自我保护。方法是:当要向前或向侧摔倒时,要主动屈膝下蹲,用双手撑地缓冲,减小摔倒的力量;当要向后摔到时,也要主动屈膝下蹲,降低重心,尽量让臀部先坐下,并且要注意尾骨处,同时低头团身,避免头部向后仰嗑地;摔到时应该尽量避免直臂单手撑地,以防损伤手腕。

8. 夜间练习时要佩带发光条或者反光条等醒目装置,并且要在灯光明亮的地方进行。

9. 运动过后不宜立即休息,宜做些扩胸,高抬腿等运动,及时穿上外套,以防感冒。

10. 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如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不得参加激烈的轮滑活动,最多可以慢速滑。此外,饮酒后和过度疲劳的人也不得参加轮滑活动。

11. 会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团的安全规章制度,服从活动组织者的管理,协会活动期间严禁单独活动,违规者若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12. 会员在校内外进行非协会活动中若有意外发生,协会将不承担责任。

第三章会 员

第十条:普通会员。

(一)会员资格:凡在校各学生可报名参加轮滑协会。

(二)会员权利:

1. 在轮滑协会内部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监督轮滑协会工作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3. 优先参加轮滑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4. 享有轮滑协会为会员提供的其他便利服务和设施。

(三)会员义务:

1. 自觉遵守轮滑协会的章程,维护轮滑协会以及学校的荣誉。

2. 积极参加轮滑协会各种活动以及活动的组织工作。

3. 每年交纳一定数额的会费作为社团的经费。

4. 每学年的第一个学期进行会员注册。

(四)会员收费标准:

初步定为每学期50元

第四章财 务 制 度

第十一条:协会的开销由经手人持有效发票或收据经会长签字后,到秘书处报销。会长的发票须经理事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对于因某些原因未能看发票或收据的,则由会长出具证明,经理事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对于去向不明的款项,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活动场地及形式。

1. 活动地点:校内的空旷场地。

2. 活动方式:集体活动,交流轮滑技术动作,定期举行表演,不定期和兄弟学校的轮滑俱乐部联谊。

第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及修订权属于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轮滑轮滑协会。

第十四条:社团的组织架构;

发起人: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艺术系2010级室内设计3班吴海涛

指导教师:邀请艺术系王彤老师。

协会各部长、干事等职位均通过选拔产生。

申请人:吴海涛

社团联合会章程范文第6篇

1) 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全面工作

2) 组织并拟订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3) 对外代表社团联合会

4) 任命和解聘社团联合会干部或社团负责人

5) 检查监督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工作

6) 完成学校及校团委交办的任务

7).取缔或同意成立社团

秘书部:

(1) 负责协助主席团更好地开展工作

(2) 参与各部门重大活动的组织和策划

(3) 协助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全面了解社团联合会

(4) 策划组织社联会议以及做好会议记录

(5) 传达各项指示,文件的修改与复印,社联办公室和印章的管理

(6) 负责人事管理、日常事物、文档管理物资管理等

组织部

1) 是社联与社团的桥梁,全面了解并配合各社团的工作,使他们的工作顺利进行

2) 协助各社团解决日常运作存在的问题,从微观上管理社团,使其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3) 负责接受各社团资料,通知各社团出席社联联席会议,传达学校的相关指示等

4) 主要负责策划社联各大活动;

外联部

1) 是社联的外交官与智囊团;

2) 为社联收集最新资讯,通过与校内各学生机构、媒体,校外各个社会组织联系,进一步发展社联。

3)管理社团教室申请

宣传部

1) 根据各社团提供的信息以及社联最新动态,做好对外的宣传工作,做到及时、有效地宣传;

2) 负责社团办公室和有关橱窗的管理工作,统筹各社团的宣传;

3) 做好社团宣传小票的申请工作。

信息与网络部

1) 搜集各路第一手资料并及时进行分类整理、报导和上传下达

2) 管理网站、更新网业。

3) 负责有关的问卷调查、必要的采访工作。

4) 负责社联有关刊物的设计、编辑、出版等工作。

5) 维护社联网站的安全,及时更新资料。

6) 为校内社团提供免费空间,并帮助其正确管理其网站。

7) 对社联有关活动进行技术支持。

财务部

1) 协调社团科学配置各种资源

2) 努力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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