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范文

2024-02-19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范文第1篇

本项目发生事故按下列调查程序:

(1)组织现场处理并保护现场;

(2)根据事故大小,由相应部门组织技术鉴定;

(3)查明事故的性质、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4)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

(5)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6)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范文第2篇

为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省、市的相关文件、认真做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安全科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的归口管理。

2、各单位负责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事故分类 (1)伤亡事故 (2)机械设备事故 (3)火灾事故 (4)道路交通事故 (5)工程质量事故

2、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和公司领导,发生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应同时上报消防和交通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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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具体伤亡人员简况。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人、事故报告部门。。

(3)安全科负责人接收事故信息后,立即向公司报告。 (4)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所在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入院时所在部门应向医院出具因工负伤初步证明,危、急、重工伤职工需转往外地医院救治的必须由医院出具转诊单,并上报公司备案。

3、事故调查

(1)发生事故的部门,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调查组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应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做也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事故现场的清理,必须经过事故调查同意后方能进行。

(2)发生未遂、轻微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科、工程技术部等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3)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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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索取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预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在事故调查中,应当查明事故经过、事故性质、发生原因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5)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认定事故责任人,并提出处理意见。

(6)事故原查清后,发生事故部门应制定防范措施,由发生事故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限期完成。

4、事故处理

(1)按照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及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行为责任和作用,所确认的事实,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2)由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1个月。

(3)事故处理结案后,必须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处分决定,向全体职工宣布、并存入档案。

5、附则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范文第3篇

为使在施工生产、生活或服务活动中发生的健康安全环境事故、事件得到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西二线东段EPC 项目部和分包商施工活动发生各类生产、交通、火灾和爆炸以及中毒、环境污染等事故。

3职责

3.1HSE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上报。根据领导安排组织一般 B 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2 各分部参与项目部组织的一般 B 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3 各分包商负责本单位各类事故的统计、上报,组织一般 C 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的一般 B 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事故分类和分级

4.1.1事故分为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4.1.1.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烧毁的事故。

4.1.1.2 交通事故:企业机动车、船舶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航运规则及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4.1.1.3 施工生产事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停工、停(减) 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危险化学品泄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4.1.1.4 环境污染事故:由于作业者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遭受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4.1.1.5 工业卫生和健康事故:由于作业者违反健康管理条例、违反操作规程或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卫生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劳动防护用品不具备所导致的人身伤害、中毒事故。

4.1.2事故等级划分。事故按照造成的后果大小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4.1.3一般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一般事故 A 级;一般事故 B 级;一般事故 C 级。

4.2事故统计报告的范围

1)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职业中毒、环境污染事故等;

2)事故不论大小(除民用火灾一般事故外),应如实统计上报。(说明:重伤、轻伤和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分和计算。)

4.3事故报告

4.3.1事故报告的分类:事故快报和事故月报。

4.3.2事故报告的形式: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

4.3.3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单位、发生时间、地点、简要事故经过、事故类别、人员或设备伤害损失情况、目前处理情况、被害人等。

4.3.4事故快报:事故发生单位首先口头报告,由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其上级报告,火灾事故应先报火警。一般事故以上(含一般)在 1 小时内上报 EPC 项目部,然后填写《事故快报表》及时上报。

4.3.5发生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启动应急反应程序。

4.3.6 发生污染事故后,事故单位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4.3.7事故月报:事故发生单位按月报方式统计上报事故,于当月 22 日前将《石油企业事故综合月报表》报 EPC 项目部;

4.3.8各类各级事故报告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漏报,不得伪造、涂改。

4.3.9对于未遂事件,EPC 项目部和各分包商应进行统计,并向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分析原因,提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4事故调查

4.3.1 对于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均应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4.3.2事故调查程序

4.3.2.1 一般 C 级事故由各分包商组织调查。各分部派人参加。

4.3.2.2 一般 B 级事故由 EPC 项目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发生事故单位参加。

4.3.2.3 一般事故 A 级以上(含 A 级)事故按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

事故进行调查。

4.3.2.4发生交通事故应积极配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3.2.5发生火灾事故应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3.2.6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确认事故的责任和相关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建议(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按规定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3.2.7调查人员向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材料,事故单位、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4.3.2.8 发生污染事故应按下列程序调查:

a.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环境污染事故,由责任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应在一个月内上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b.发生较大的环境污染事故,由 EPC 分部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应在一个月内上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c.发生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 1 小时内报 EPC 项目部总部。同时报当地环保部门。EPC 项目部应邀请当地环保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确认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制定防范措施,并向业主及有关部门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3.3事故调查内容

4.3.3.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查明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规章制度的缺陷。

4.3.3.2确定事故责任者,包括肇事责任和管理责任。

4.3.3.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4.3.3.4调查结束后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4事故建档、记录和统计

4.4.1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应有完整的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4.4.1.1 事故登记表。

4.4.1.2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处理文件。

4.4.1.3 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录音/录像。

4.4.1.4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4.1.5 物证、人证材料。

4.4.1.6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4.4.1.7 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4.4.1.8 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国家或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意见。

4.4.1.9 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4.4.1.10 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4.4.1.11 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4.4.1.12 调查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专业特长。

4.4.2事故档案为永久性保存资料,应分级保存。报上级部门保存的,本单位也应存档。特大事故由各单位报业主质量健康安全环保处存档。

4.6事故处理

按照业主和《管道局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进行。

4.5.1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按照《HSE 奖惩办法》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5.2事故、事件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5相关文件

《管道局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HSE 奖惩办法》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XED/HSEJL5.6.4-01石油企业事故综合报表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范文第4篇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公司:

部门:年月日

附件1:事故现场照片(事故单位提供);

附件2:事故单位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所进行的安全教育资料复印件(事故单位提供);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范文第5篇

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校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类别

本《预案》指在校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一)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学校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重大交通事故:指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学校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中毒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四)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指学校建设工程中和教学用房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指学校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指在学校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校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八)食物中毒事故:指学校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中毒1人以上。

(九)自然灾害事故:指学校或其学生遭受洪水、暴雨、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侵害,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学校失盗,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或者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预计或者发现重大事故(包括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即将发生,在现场的任何一名教师或者学生要立即报告学校的老师、班主任或者学校领导,直到校长得知。知情不报者将严肃处理。

(二)学校得知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分别报县教委和当地公安机关,并马上派人员到达现场,并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教育局。事故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学生(班级)、教师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同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必要时可通知公安、安监、卫生、保险等部门,给予支援和帮助。

(三)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应急处理原则和措施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事故发现者首先报告学校负责人校长。

(一)学校重大火灾事故

1、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迅速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

3、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校重大交通事故

1、迅速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快速全力抢救伤员,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和保护。

2、妥善做好受伤及遇害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学校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积极稳妥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2、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四)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1、迅速通知承建主管部门或单位及公安部门赶往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

2、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五)学校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组织人员实施抢险,救护受伤师生。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

3、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六)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应迅速向县教委和公安、卫生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救援小组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3、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事情原因,由于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七)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学校有关人员制止非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现场。

2、组织抢救受害师生,尽量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

3、稳定师生情绪,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学校食物中毒事故

1、立即向卫生局、县教委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护。

2、学校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自然灾害事故

1、迅速向抢险救灾有关部门和县教委报告。

2、迅速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至安全地区。

3、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幸存和遇难人员。

4、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十)学校失盗事故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

2、向教育局、公安部门报告。

3、清查学校失盗的损失。

4、协助公安部门搞好事故调查。

四、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指挥机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突发性强,危害大,情况复杂,应急救援工作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由校长室统一领导,各科室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应急处理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学校成立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1)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6 组 长:白培锋 副组长:梁登军 强通林

组 员: 王维勇 赵学术 王成满 (2)负责组织、领导、决策、协调: 汇报情况、人员联络、发布公告:白培锋

后勤保障、现场水、电、暖等设施抢险、维护:梁登军 赵学术 安全保卫、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强通林 饮食卫生事故处理:王维勇 安抚和善后工作:白培锋

(二)指挥机构的职责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紧急指挥小组,其职责是:

1、立即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救援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对抢救工作中的问题采取具体紧急措施。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做好群众的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5、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6、及时向应急救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其它事项

7 (一)本《预案》是重大事故发生后,实施抢救工作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各班级要结合实际,向学生宣传应急预案,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的演习。

(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熟悉预案内容,提高预防学校重大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熟悉预案,明确任务要求,经常组织演练。要配备救援物资和器材,做好应急准备,同时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四)学校教职工都有参加特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重大火灾等不准学生参与抢救)。

(五)报警电话: 火警119 公安110 医疗救助 120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范文第6篇

重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预防群死群伤等特重大事故,严格执行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及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我校学生安全的一切活动。学校安全紧急情况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交通、校舍倒塌、火灾及地震、食品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二、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1、学校重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总务)(工会) 法制副校长 组 员:各班主任 任课教师

2、学校重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组 长:校长 (总指挥、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部署安排并领导协调处理落实本预案所有相关工作)

副组长: 分管安全负责人 、具体负责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落实、检查、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

副组长: (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处理及维护稳定等工作)

成 员:

法制副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及法律指导 各年级班主任: 协助校长全面负责本年级学生校园内、外活动安全,及时处理本年级偶发事件。协助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三、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分类

学校将事故分为重大安全事(100人以上)、一般安全事故(10—99人),轻微安全事故(1—9人)。

四、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

一、减少损失”、“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行统一领导、人员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如若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由联校、学校直接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密切配合。

3、学校教职员工都有第一时间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

五 、校内发生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一)、应急疏散

发生地震、火灾、楼层倒塌等需迅速撤离的。学校门卫迅速发出报警铃声,铃声为连续短促的铃声并通过广播及时通知,直至全体师生安全撤离。

(二)、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地震。如在教学时间突发地震,全体师生不要慌张,教师视当时情况,选择组织撤离还是就地正确躲避,如需撤离,要按学校规定的线路,有组织地有序撤离。如无法撤离,就地选择相对安全地点躲避,待能撤离时迅速组织撤离。

2、火灾。如学校教学楼发生火灾,应在第一时间同时做好以下应急工作:(1)总务主任负责立即切断全校电源,防止火势快速蔓延;(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打“119”火警电话报警;(3)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按分工迅速组织靠近火灾地点的师生撤离,撤离过程中,穿离烟道时应捂住口口鼻,低姿势前行,切不可跳楼逃生,待按次序组织师生撤离到安全地点后,要组织教师看护,维持学生的秩序;学校发生火灾时,坚决不允许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工作,以防发生意外。

3、楼层倒塌或楼道拥挤造成伤害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做好以下几点:(1)领导小组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组织学生撤离至安全地点。(2)立即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有关部门立即组织救护。(3)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于组织抢救伤员。

4、发生师生食物中毒及一定规模传染性疾病。

如发现个别师生有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向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由校医紧急救治后,送医院治疗,并密切注意学校其他师生,有无类似症状。如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应立即打“120”救护电话,同时领导小组成员组织教师,把中毒师生送往医院治疗。将食用相同食品的师生送往医院观察,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如学校发生一定规模的传染性疾病,学校应及时和防疫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学校及时配合防疫部门及医院对有状况的人员、所在场地做好消毒、隔离和观察工作。

5、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发生意外。学校每次集体外出活动都要做好安全预案,并对师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如发生个别师生意外伤害,应立即和学校取得联系,如需送医院治疗,立即就近送往医院治疗。如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打“110”“120”请求当地医疗、交警等部门支持,就近送往医院救治伤员,并保护好现场。

6、发生歹徒闯入校园伤人事件。如发现歹徒闯入校园行凶伤人,在场教师要采取措施尽力保护学生的安全并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应立即打“110”、“120”向公安部门报警并请求医疗部门支持,学校领导应立即赴现场,设法阻止歹徒继续行凶,并组织救治受伤师生。

7、学校师生在操场集队、集会时下大雨等特殊情况。所有师生不能擅自回教室,以防止发生拥挤伤亡事故,全体师生应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有序地撤回教室。具体线路按集会时人员特点有序组织。 (三)、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和相关政府部门。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四)、善后处理

1、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2、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五)、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

四、学校安全事故主要防范措施

(一)安全常规工作制度

1、安全宣传教育,要常抓不懈。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救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学科渗透、节假日前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教导处、德育处要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珍爱生命,掌握自救本领。

5、学校要张贴安全教育警示标志,形成安全教育氛围,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6、定期对学校建筑物、电器线路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限时解决。

7、适时进行意外事故紧急撤离演习,医疗急救演练,提高学校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对能力。

8、强化门卫的安全值日制度,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日常卫生检查管理,落实和供应单位签订卫生安全协议,强化安全责任。

(二)值周值日责任制

1、值日人员安排:每天保证学校有1位校级领导及1位值日教师值班。由学校德育处精心选拔责任心强的学生,组成安全文明督导员,协助老师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制止不安全行为。每天由值周班级安排安全文明督导员协助值日老师开展工作。

2、值日人员责任:教学大楼每个楼层、楼梯口在课间和放学时间,均有值日教师或值日安全文明督导员,每天值日人员必须做好值周值日记录。

(三)学生集体活动带班跟班责任制

1、集体活动: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各班带班跟班老师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教师负责督促指导,依规定顺序排队回班。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具体工作由带班跟班老师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带班老师要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求援。学校要迅速紧急处理。

2、课堂教学:全体任课教师必须确保所上每堂课的学生安全.上午第三节、下午第三节的任课教师及当日值日老师负责组织学生有秩序离开教室,不要跑、挤、抢,离校后,在马路上要靠右边走,不得三五成群,嬉戏打闹。

一、二年级各班每天放学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排队按秩序带到校外指定地点由家长接走。

3、学生考勤。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遇情况不明、无故不到者必须马上电话通知家长及做好记录,并在1小时内上报教导处。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教导处或校长室。该报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继续实行学生出门条制度.

(四)用电责任制

1、严禁学生私自接电、用电、使用网络设备。

2、如遇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干木棍将电线挑开,如发现电器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

3、教学设施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谁主管,谁负责”,每天例行检查,做好日常维护。全体教职工都应养成正确、健康的使用习惯。

(五)组织学生活动的要求

1、凡组织10人以上外出活动的班级要向学校德育处报《安全预案》,20人以上报校长同意,未经同意的活动不准进行。

2、《安全预案》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4、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

5、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清运动前的注意事项,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有特殊病史者有条件参加)。

6、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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