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的抉择范文

2023-09-19

命运的抉择范文第1篇

一、现象透视:解剖代孕合同的分类

依据代孕母是否提供自身卵子, 即代孕母是否与胎儿有血缘关系, 可以把代孕合同分为完全代孕合同和部分代孕合同。完全代孕又称妊娠型代孕, 即“子宫+卵子”模式, 代孕母亲不仅提供孕育胎儿的子宫, 还要提供形成胚胎的卵子;部分代孕又称基因型代孕, 即“子宫”模式, 代孕母亲仅提供子宫孕育胎儿, 精子和卵子则由委托方所提供。按这种划分方法, 再根据胎儿与委托父母、代孕母亲的血缘关系, 又可细分为下表1所示的六类:

根据代孕的不同行为模式所构成血缘关系的分类图;此外, 根据代孕行为是否接受报酬可将代孕划分为无偿代孕和有偿代孕, 无偿代孕中委托方仅支付代孕的必要费用;在有偿代孕中, 根据有无中介机构介入居间, 将代孕分为商业型代孕和非商业型代孕。

二、拨云见日:代孕合同的类型与标的的民法定位

代孕合同属于什么类型合同, 其标的是什么, 目前学界亦有分歧, 主要有租赁合同说、承揽合同说、委托合同说三种观点。租赁合同说认为, 代孕行为违背了我国“人不能作为商品”的法律精神, 而“代孕实际上就是变相将人体出租的一种行为”。 (1) 承揽合同说认为, 代孕合同是以一定的劳动成果作为合同的标的, 属于承揽合同关系。而“代孕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 即委托人和代理孕母之间特定权利义务的社会关系” (2) , 这种观点认为代孕合同类似于委托合同, 是一类提供服务的合同。上述的观点均忽略了人能否作为民事行为的对象, 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问题。

代孕合同属于无名合同, 标的为亲权。代孕合同不属于十五类有名合同中的任何一类, 可将其归入无名合同。作为委托之母亲一方, 由于不能或难于进行生育行为, 其目的是希望对方能够代为承担孕育胎儿的过程, 当婴儿出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时, 委托方是希望自己能够与婴儿产生亲子身份关系的。作为代孕母一方, 其缔结合同的意思自然是承担代为孕育胎儿直至生命诞生这一过程, 对于这过程中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则由对方承担, 对于所生婴儿的归属交由对方抚养。这之中主要关系就是两个:一为孕育和代为孕育胎儿, 二为取得和协助取得亲权。故本文认为, 代孕合同的标的 (3) 是代孕胎儿、取得新生儿之亲权。“代孕胎儿”类似于委托合同, 但不是租赁合同或者承揽合同;“取得亲权”, 则类似于民间送养、收养协议之内容。有所不同的是, 代孕合同行为中的婴儿与“被交付”一方很可能存在着自然血缘关系。

三、理论交锋:“代孕”的立法限制

主张代孕合同合法化的观点, 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 正义观念

这种观点认为, 评价代孕合同时应从它的功能出发:是否促进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否满足社会中绝大多数人最大利益的需要。代孕合同满足了一部分因生理障碍而不能怀孕的人的需要, 缩小人类繁衍的局限, 是符合正义观念的。

(二) 自由理论

马克思曾说, “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 依据此理论, 支持代孕合同合法化的观点往往认为, 代孕行为是一种自由。反对的声音认为, 代孕合同违反了我国民法的公序良俗制度, 是与法律上的自由价值相冲突的。

(三) 权利说

主张妇女有代孕的权利, 具体又可以表现为:1.人格权, 或者人格权范畴下妇女的身体权、身体支配权。2.生育权、生育方式选择权。《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1条中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 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代孕合法化支持者认为这就是以代孕方式的生育选择权的依据。反对者认为, 从“不生育”是“自由”、“生育”是“权利”的逻辑结构来看, “代孕生育权”需要合乎相应的国家规定, 无法律规定则无所谓代孕权, 何况无论是身体权还是生育权, 都是专属于个人的权利, 代孕行为把专属权让渡他人是荒谬的。

(四) 社会发展说

“代孕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对现代社会伦理道德的维护” (4) 代孕和试管婴儿、人工授精等生殖辅助方式一样, 都是社会发展的产物, 其本质都是弥补生育的缺憾, 有利于人类社会繁衍和承继。

(五) 代孕优越说

“从目前英美各国允许代孕的情况看, 代孕比收养孩子更为合理, 引起的社会问题也较少。例如, 欧美社会进行代孕后只有0.3%的法律纠纷, 主要是孩子的亲权归属, 但收养子女却有15%的法律纠纷。只要有法律保护, 在监督下执行, 代孕应当是优于收养的一种行为。” (5) 代孕确弥补人类生殖的局限性, 同时延续社会伦理性质的血缘关系, 是一个更优越的方案, 优越性并不代表可操作性, 此观点还缺乏国内实证支撑。

(六) 社会控制说

这种说法认为虽然当前立法回避代孕行为, 但地下代孕屡禁不止, 因代孕而起的纠纷也没有得到适当救济。与其因噎废食, 还不如加以控制疏导。这种观点逻辑上不免偏颇, 一种法律关系是否值得规制, 重在法的价值, 而非执法效果。

总之, 国内支持代孕合法化的观点大多是从一种应然状态进行探讨, 对待代孕问题较宽容并更多地借鉴了海外的经验;反对观点则多依据现行法和社会伦理作出反驳。双方均未有任何实证研究支撑。

四、他山之石:比较法视野下的“代孕”合同立法模式选择

各国 (地区) 对“代孕”采取的态度也比较审慎, “考察国外代孕立法, 基本上有‘完全禁止型’和‘限制开放型’两种类型。” (6)

(一) 完全禁止模式

1.法国在1992年《生物伦理法律草案》中禁止代孕行为, 《法国民法典》第16-7条规定, “为他人之利益生育或怀孕的任何协定, 均无效。”2.德国在《胚胎保护法》中禁止捐赠卵子和胚胎, 根据德国1989年《收养子女居间法》和1990年《胚胎保护法》规定, 在局部代孕和完全代孕的场合, 代孕被视为非法, 应被禁止。3.瑞典1988年的《体外受精法》禁止代孕行为, 代孕被认为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原则, 生下孩子的妇女就是孩子的母亲。 (7) 我国澳门地区的《澳门民法典》第1726条 (为第三人生育或妊娠之协议) 也规定, “任何为第三人生育或妊娠之协议均属无效。”4.加拿大的魁北克地区《魁北克民法典》第541条规定, “女性承担为他人怀孕或生育子女义务的协议绝对无效。”

(二) 限制开放模式

1.1982年, 英国成立了沃诺克委员会 (又译作“人类受精及胚胎研究调查委员会”) 。1984年7月, 沃诺克委员会发布了著名的对英国代孕立法产生深远影响的《沃诺克报告》, 认为在伦理上代孕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建议代孕合同为非法的和不能强制执行的, 对代孕中介机构课以刑罚。1985年的《代孕协议法》禁止商业性代孕和有偿代孕的中介, 并对其课以刑罚, 但该法允许非商业性的代孕和中介。1990年《人类受精与胚胎学法》出台。该法在代孕子女亲子关系的确定上采“合同说”, 直接规定不孕不育夫妇可以与代孕子女确立亲子关系, 而无需经过收养程序。同时, 该法规定所有的代孕合同都不能被强制执行, 即“代孕协议不得由当事人加以执行, 亦不得以之对抗当事人。”2.加拿大于2004年通过了《关于人类辅助生殖和有关研究的法律》, 该法明确禁止商业性的代孕合同, 但私人间订立无偿的代孕合同属合法行为。3.新西兰2004年通过《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法》, 该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 禁止商业性代孕, 非商业性代孕合同不违法, 但不能被强制执行。我国香港地区2000年通过的《人类生殖科技条例》第561章第14条规定, “禁制就代母安排使用捐赠的配子”;第17条, “禁制属商业性质的代母安排等”;第18条, “代母安排不可强制执行”。这实质是通过禁止有偿代孕, 承认无偿完全代孕的合法性。

完全禁止代孕有其一定的意义, 如此有利于保持法律体系的稳定性, 避免法律朝令夕改。弊端是无法避免立法的滞后性, 满足不了社会发展需要。反之, 限制开放模式虽然尽力避免了法律的滞后性, 但容易朝令夕改, 不利于法律的稳定施行。

五、路径探索:走出迷雾, 构建符合国情的代孕合同制度

(一) 法理上的态度

我国卫生部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3条对代孕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 以医疗为目的, 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破坏国家经济计划,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另外, 《合同法》第七条也规定,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梁慧星认为, “代替他人怀孕的所谓‘代理母协议’, 属于公序良俗违反行为中的危害家庭关系行为类型。基于公序良俗原则的强行法性格, 该法律行为自应无效。” (8) 可见, 对于代孕行为我国现行法是持否定态度的。

(二) 情理上的困境

2013年公布的《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显示, 我国育龄人群中不孕不育率已经高达12.5%, 这意味着每10对育龄夫妇中, 就有一对不孕不育患者。尤其是北京、上海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 不孕不育的发病率甚至已经达到15%以上。且呈现出不断攀升与年轻化的趋势。这中就存在着很大代孕需求, 而现实生活中又有各种代孕中介公司和代孕网站游离在法律之外, 确实到了需要我们对代孕问题作出思考和抉择的时候了。

(三) 底线的抉择:化解代孕合同的尴尬, 纳入法治化管理

继续地消极回避代孕问题肯定是走不通了, 必须建立系统的法律规范对代孕问题进行规制, 要么完全禁止、要么限制开放。必须审慎地从当前国情出发, 审时度势衡量代孕的利弊, 尽量吸收海外可资借鉴的经验, 选择最适合中国的路径。两害相权取其轻, 最大化地保护社会公序良俗, 同时最小化地对代孕行为干涉。首先, 必须以专门立法的形式规制代孕行为, 现行的卫生部的部门规章效力层级太低。其次, 为了综合考察我国代孕行为的现状、国民态度和未来立法走向, 需要成立一个独立、公允、客观的专门委员会调查研究代孕问题, 调查结果和报告须向公众公开。再次, 不管是开放还是禁止代孕, 专门法颁布前须向社会征集意见, 生效后定期须考察法律的运行情况。最后, 代孕活动须在专门机构管理下进行, 杜绝缺乏监督、管制的代孕行为。

毫无疑问, 如果开放代孕将对我国法律体系亦会带来巨大的冲击。我国尚无明确的亲子关系之规定, 只是在《婚姻法》中对亲子关系划分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四类。而对于复杂的代孕合同关系而言, 要确定亲子之间具体的关系是比较困难的。在我国台湾地区, 主要认同“血缘说”、“分娩说”、“契约说”和“子女最佳利益说”这四种观点 (9) 。若开放代孕, 则需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 确定委托母与产儿之间的亲子关系。就开放的程度而言, 有偿还是无偿、完全代孕还是部分代孕, 这需要根据社会客观情况来确定。笔者认为, 无偿代孕较之有偿对社会伦理的冲击更小, 且无偿代孕避免将“人”作商品之嫌, 更易为公众接受。参考海外立法, 应当禁止商业代孕行为, 通过代孕谋取商业利益有悖于人性。若代孕母拒绝交付产儿, 委托方可否申请强制执行呢?海外立法一般都是否定的答案, 但此情况下应尽量考虑救济委托父母之利益。同时, 开放代孕也是对我国计划生育国策的冲击, 必须避免个别人利用代孕对我国计划生育国策规避。一方面, 应由专门机关严格审核申请代孕者的资质;另一方面, 对违法代孕的行为的相应处罚。

代孕不仅仅是一个医学问题、社会学问题, 更是一个法律问题, 陷入伦理困境和法律盲区的代孕合同该如何发展, 需要我们以审慎的态度充分认识代孕行为、认识我们的社会、认识我们的法律体系。

摘要:代孕合同, 即为代孕母与委托方约定在代孕中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我国应当审慎考虑代孕合法化问题, 充分考察社会客观情况、平衡代孕与社会公序良俗关系, 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路径。

关键词:代孕合同,生育权,公序良俗

参考文献

命运的抉择范文第2篇

生于辛亥革命的他,是百年中国知识分子的一个缩影。临终前,他说,中国需要一部全新的宪法;他自称盲人奥里翁

“龚老先生一边大口喘气,一边哀中国有政治而无政治学、有宪法而无宪政,言语间惆怅万千,”6月11日,首发式上,陈有西忆起龚祥瑞15年前临终一幕,更一度哽咽。

“盲人奥里翁”是龚祥瑞自己起的书名。

龚祥瑞是中国著名宪法与行政法学者,资深的政治学家与公法学家,中国政治学会发起人之一、常务理事。

16年前,85岁高龄的他躺在病床上,对前来看望的陈有西,用颤抖的手写下题解:“盲人ORION(奥里翁)是一颗星座(猎户),他摸索着向着朝阳前进。当太阳出来时,他黯然消失在空中,等待着他的是无穷无尽的昼夜。我非常的像他。”

历经16年,这份龚祥瑞于1995年写成的书稿终于得以出版。16年里,它一直放在陈有西(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的书斋里。

这本自传,陈有西认为可当做一本法学著作和作者的法律思想形成史,还可以当做一本小说和抒情散文来读。

在《自传》的序中,陈有西说,“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渐渐知道先生有一部自传稿在我这里,希望一睹遗墨,也有朋友提出帮助去境外出版。我一直没有这样做。因为先生有嘱,此稿理应在大陆首版。”

在这本《自传》里,“他的眼睛像一个历史长镜头,全程记录了近一个世纪的他身边发生的历史和人文,而这双眼睛是常人很难企及的一个法学家的眼睛。”陈有西说。

6月11日,北京大学博雅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了“百年共和与中国宪政发展——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学术研讨会暨《盲人奥里翁——龚祥瑞自传》(以下简称《自传》)首发式。

“不要与龚祥瑞竞争”

辛亥革命、民国三十七年、新中国成立、土地改革、反右斗争扩大化、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四人帮倒台、尼克松访华、改革开放等……世纪百年的龚祥瑞亲历的是中国变化十分巨大的年代,他的一生,是百年中国知识分子的一个缩影。

辛亥革命对龚祥瑞的直接影响很小,除了父親的头发。1911年7月3日,阴历六月初八,龚祥瑞的父亲头上留了四十多年的辫子被守城门的乡勇(清朝用兵时临时招募的辅助部队)剪去,“换”来了龚祥瑞的出生。

用父亲的话来说,这是“上帝的安排”,也是“公平的交易”。龚祥瑞写道。

他生于浙江宁波一个基督徒家庭,因为是在闰月里出生,乳名“闰寿”。“祥瑞”是他要上小学时,当过米铺“账房先生”的姐夫虞双全取的学名。

19岁那年,龚祥瑞被保送入读上海教会大学“沪江大学”生物学系。但在大学一年级时,他主动选择了政治学。

“这一抉择对我来说是完全适合的,因为在我看来,政治学要比生物学更接近我所熟悉的生命,”龚祥瑞认为,“当时中国最大的问题是政治腐败、官吏无能、生灵涂炭,这不是生物学和医学所能解决得了的。”

于此,他开始向往在祖国大地上铺设“民主轨道”。

大学的第二年,受来沪江大学讲学的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主任余日宣教授影响,又因国立清华大学学费比教会大学低,龚祥瑞参加清华大学的考录,插班法学院政治学系大学二年级。

“清华园就读的这三年,在我一生中的重要性怎么估计也不过分。”龚祥瑞如此评价清华的三年。

确实,在这三年里,他摆脱了长达二十年的教会关系,进入国立大学,同时受学于钱端升、张奚若、萧公权、梁任公等名家,为自己的专业教育打下扎实的基础。这“使我有了崭新的国家观念,有了国家独立的要求,中学生的爱国思想变成了救国思想”。另外,龚祥瑞认为更主要的是,他有了比在其他大学更多的留学机会。

1935年冬,龚祥瑞被公派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专攻公务员任用制度研究,师从英国最享盛名的政治学家兼社会活动家拉斯基教授和宪法学大师詹宁斯。

在被列为与罗素、林赛并列的英国三大思想领袖之一的拉斯基那里,龚祥瑞描述自己的所学为,“与其说是行政法学,不如说是民主宪政学。”

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根本不同的拉斯基国家学说,否认国家的阶级性,把国家看做社会上各种各样的组织之一,把它当做与在社会内其他的一切团体对立并存的一种团体,国家之外,尚有工会、教会、阶级、城镇、乡村、大学等团体;并且,拉斯基更进一步否认国家的强制性和至高无上性。

“所有这些观点,在当时,在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漫天飞的时代,被像我这样的青年人所接受,被拉斯基所征服,我认为是比较荣幸的,至少要比接受斯大林主义或希特勒主义不知道要强多少呢!”

而后,他将延长一年的留学国选择为法国。经拉斯基推荐,到巴黎大学攻读行政法学。

保送沪江大学、成功考入清华大学、考取清华大学留美的公费生等都十分不易,龚祥瑞的勤奋和聪明是出了名的。

在清华公开选拔留美的公费生时,老师钱端升对同校的竞争者林良桐(社会学家、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法律系教授,于50年代的“白色恐怖”中被击毙)、王铁崖(著名国际法学家,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海牙国际法研究院院士,于2003年去世)表示,“你们不必与龚祥瑞去竞争了。”

在两个政权之间的转换

新中国之前,他经历的是民国的三十七年。除了教书,他也曾从政。在国外学成回国时,他一心希望自己所学的“内行”能在“大社会”中“致用”。1944年,龚祥瑞受蒋经国约见,被任命为青年干部学校副教务处长。那时,校长是蒋介石,蒋经国任教育长,团中央书记为张治中。

任副教务处长时,龚祥瑞的工作是招生。两次规模不小的招生工作中,他坚持以“公开竞争考试”的方法录取学生,唯才是录,不徇私情,深信自己有了用武之地。确实,他也深得蒋家父子赏识。

但是,“我没想到我的这种盲目的忠诚和热情,非但得不到应有的报答,而且为当时三青团的内部派系所不容。”

龚祥瑞称当时的自己是“不明内情、不谙世故、涉世太浅的冒失鬼”。“我想实行我在英国学到的公开竞争考试制度,就此也仅仅是做一次实验。”龚祥瑞只做了10个月的副教务处长便黯然辞职。

《自传》里,他回忆起这段历史时叹息,“我曾多次说过,两类公务员制度(政务官与事务官、选任官与委任官)只有在民主政治和法治的框架内才能建立,而我国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还远远不具备。”

新中国解放后,龚祥瑞下决心留在大陆。

1950年至1952年底,中国进行了第三次土地改革。龚祥瑞经历了“和平土改”和“阶级斗争土改”的高层抉择,以一个知晓法治的学者的眼光,观察和亲历了中国农村的土改、反霸、镇反、复仇、诉苦斗争大会、革命法庭对地主富农的控诉、审判和行刑。

而后,他又在中央政法干校亲历“三反五反运动扩大化”;1957年,官方组织大鸣大放、进行反右派斗争,龚祥瑞参与“对陈体强、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同伙的批判”;大跃进时,他在北大,亲历“除四害”消灭麻雀活动、大字报和放卫星运动、知识分子自我批判运动。

文化大革命时期,“假革命”、“漏网右派”、“黑帮分子”等帽子扣到龚祥瑞头上,他被隔离反省、挂牌游街,同系里29名教师一起被学生批斗,被勒令打扫学生厕所,夜半问罪、毒打,关入北大学生自设的牛棚,被发往江西省鲤鱼洲劳改农场进行教育改造。

十多年过去,那时的苦和痛仍能有力灼伤身体和心灵,因为——“只有被打才能了解人性,个体的皮肉之痛和精神之悲。”

那时的人们,“失去了思维”,“比野兽更残酷”。

1971年,龚祥瑞被召回北京,之后的十年,他一直在北大法律系编译室从事翻译工作。中国恢复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后,直到1981年,69岁的他才被允许重返教室。

不仅仅是师者

“我早已选定了教学作为我的终身职业。”龚祥瑞的一生是中国历史的长镜头,更是一位师者的一生。

自1939年他由国外学习回国,先后在西南联合大学、重庆中央青年干部学校、重庆中央大学、北京大学任教。1954年以后长期担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直至逝世。

师者一生的最高点发生在改革开放后,他形容80年代是自己“从事教学科研生涯中的最佳年代”、“学术生涯达到了高潮”。

在这段生命的最好年华里,他专注于中国的宪政与法治进程,用尽心血培养了一大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面的人才。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勤华,著名行政法学家姜明安等都曾是龚祥瑞先生的得意门生。

何勤华形容龚祥瑞上课时说,他讲课充满激情,声音洪亮,脸上表情生动、丰富、多变,嬉笑怒吼,幽默风趣,全可以在一堂课上表现出来,“经常听得我们一愣一愣的,注意力全部被吸引了过去。”

学生何山(现退休,曾任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巡视员)曾拍摄了龚祥瑞上课的照片,将这四张照片命名为“胸有成竹”、“口若悬河”、“慷慨激昂”、“循循善诱”。它们成了记录龚祥瑞的珍贵材料。

但拍摄那天何山也有遗憾。他说,那节课他讲得十分起劲,中途可能是累了,想抽口烟,提提神,但因为讲得太投入了,他顺手拿起粉笔当烟抽。何山一怔,刚想按快门,“肯定是不对味,龚先生已放下了粉笔。”

而由于龚祥瑞上课效果极佳,一门课上下来,班上的许多同学都被吸引过去了。本来对民商法、法律思想史、刑法感兴趣的人,如陶景洲、李克强、陈兴良、王绍光、姜明安、李启家、刘凤鸣、王建平等人,都被吸引到了龚祥瑞的周围。

姜明安本来选的是经济法小组,因为被龚祥瑞的课吸引,改学行政法。姜明安说:“我们这些在乡下和部队的,以前哪有听过权力需要限制这些说法!”

而据独立学者、民间思想者宋先科回忆:龚祥瑞先生用最后二十余年的生命岁月,与无限众多、遍布全国各地、关注中国进步发展的人们建立了密切联系。“特别是在北京地区,几乎全部有雄心抱负的人都到北大中关园502楼202室老先生家中做过客。”

对学生来说,龚祥瑞已不仅仅是一位师者。

国家土地资源局副总督察甘藏春在6月11日的首发式上,回想大学时在宪法教研室与姜明安一起上讨论课,感慨道,“龚先生给了我很多学术上的帮助,特别是中国刚刚打开窗户对国外情况不了解,龚先生等于打开了一个窗户。”

而对于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袁岳来说,龚祥瑞则是自己职业选择的灯塔。他说他在在做零点调查时,龚祥瑞曾给他许多积极的鼓励:“当你开始研究民意,你就开始触及书面法律条文背后的真实的社会规则。”

龚祥瑞十分珍惜这些学生。他说,“我要做的是竭尽年华与年轻人——也就是21世纪的社会主义新人——交往接触,面对面地释放出宝贵的光和热。我是个‘老人’,但和大多数青年人一样,毕竟是个充满热血的中国人。”

太多未竟的心愿

早年的龚祥瑞主要忙碌于文官制度研究的建设,晚年则把研究重心放在中国宪政与法治进程上。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54宪法)颁布,北京大学进行院系调整,学校仿效苏联模式采用教研室的领导教学的体制,不同于旧大学的教授治校。龚祥瑞属“国家法教研室”,由政治学改教宪法学。

“一切都‘政治化’了,我任的课叫‘资产阶级政治制度’,教这门课分明是个反面教员, 是给学生打‘防疫针’的。”

龚祥瑞被要求专门批判资产阶级宪法的反动性和虚伪性,而教材也专往资本主义阴暗面去编,“这可真为难我了。”只是,“任何制度总有其两面性,从实际出发,总要露出几分真实,”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年年检查龚祥瑞的讲稿,随时组织小组对其批判。

但是,龚祥瑞觉得,“虽然年年挨批,倒未丧尽元气。”

上世纪80年代重返讲台后,他除了教书育人,也常常出国学习,一是看看其他国家的制度之鉴,二是到各个大学演讲,介绍中国政治体制和宪法问题、机构改革、法制建设、行政诉讼立法和司法问题。

1985年,龚祥瑞的代表作《比较宪法与行政法》第一版出版。这本浓缩龚祥瑞一生精华的鸿篇巨著,是其在给北大法律系多年讲授《比较宪法》和《比较行政法》两门课程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该书介绍了国外文官制度、行政裁判所等制度,以及“越权无效”、“自然正义”等行政法原则,为中国行政法注入全新的理念。

宋先科更认为,“我不敢说龚祥瑞先生一定能够不朽,但是我可以断言,有13亿或者15亿人的中国,还没有任何一个人写出一本比《比较宪法和行政法》更好的宪法学教科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立法通过并施行是在1989年,龚祥瑞的著作《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也出版了。

同一年,《法学》杂志发表龚祥瑞的论文《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宪法理论》,这篇“宪政常谈的拙文”给他带来如潮的的抨击,“抓辫子”、“戴帽子”、“打棍子”,斥之为“赤裸裸的反动的资产阶级谬论”。

为此,他写了长文《我的反思与答辩》回应。龚祥瑞说,我们有上千个问题,要思考的宪法课题也多得很,回首往事,再瞻未来,意味着理解它,把它视为自己的事,并且超越自己,和所有的人对话,忠诚地以人类追求正义的精神,为疾苦的人说话。——“活着就要在改革中前进。”

1991年,龚祥瑞带领6名研究生到天津河南调查行政诉讼现状,向高级法官班进行问卷调查,并由9名研究生对全国32个城市各类人群进行行政诉讼问卷调查,最后形成成果《宪政的理想与现实》、《法治的理想与现实》先后出版。

中国的宪政是龚祥瑞一直的牵挂。

陈有西说,我知道他有太多的话想倾诉,留有太多的遗憾,太多的追求。15年前,龔祥瑞行将不起,把陈有西叫到病床前,忍着严重的哮喘一顿一喘谈了两个多小时。

“期望这本自传的出版能够引起人们对中国法学和中国宪政道路的进一步关注和思考。”陈有西说。

龚祥瑞有太多未竟的心愿。只是,这位追逐太阳的盲人奥里翁,已没入暗夜。

“只有赖你们后辈继续前行。”

(本文的写作参考了《盲人奥里翁——龚祥瑞自传》一书)

责任编辑:张羽

命运的抉择范文第3篇

形成压力的多少个方面1:冀望值过高;2:雇员与老板之间的压力(权利);3:来自共事间的压力(彼此之间的竞争);4:来自感情的压力;5:来自家庭方面的压力

二:与压力和平共处

回避解决不了问题,最好的措施就是与压力相处,做一个有心人,抛去旧压力,迎接新压力,并战胜解决,发明奇观

三:缓解压力

1:冥想可缓解压力:1)练习留神力;2)面对思维进程的节制;3)进步处置压力的才能;4)辅助身材放松

2:苦楚时。流泪也能缓解压力

3:体育锤炼是减轻压力的灵丹妙药

四:处理适度压力的“四步曲“

1:逐渐适应;2:逃之夭夭;3:处惊不变,4:忘记悲哀:极度震惊、矢口否定、怀忧丧志、满怀愧疚、焦急不安、推辞义务、从新动身

五:逆境是胜利

1:面对逆境要采用积极的立场

2:逆境会变成好运的台阶:无论处在何种窘境中,他们始终坚持自动的状况,他们不会让事态的发展左右本人的抉择,他会踊跃的摸索跟意识逆境中的重要抵触,客观面对问题,造句,尽力寻找走出逆境的机遇

3:反思失败,不要自我关闭

4:冲出困境的路良多,要害是做出准确的取舍:1:要有充足的理智;2:洞察自己心坎深处稳固的兴致喜好和抱负3:认识自己的上风和劣势4:勇气是克敌制胜的宝贝

六:怎么面对压力

1:面对压力,冲破自我樊篱

2:面对压力,解脱按部就班

命运的抉择范文第4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核心体现的根本性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 反映了丰富的内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要求, 是高度浓缩和集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表达。党的十八大提出,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二、当代高校大学生价值观的现状

当前社会中西方思想高速碰撞, 信息化快速发展, 整个地球村的村民每天都接收着最快最新的资讯, 各种理念思想充斥着人们的大脑。与此同时, 一些人的价值观念就会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 庆幸的是, 主流思想还是积极的、正确的。本文在此重点指出一些当代高校学生价值观方面存在的一些消极问题。

(一) 在一些大学生看来, 自我价值就是自私自利。认为钱是万能的, 崇拜金钱, 金钱至上, 以含金量作为人生价值的衡量标准, 从而陷入了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误区。

(二) 在衡量价值时不能分清孰轻孰重。一些高校大学生把自我价值简单地等同于个人的知识储备或者一技之长。他们忽视了思想品德所占据的重要价值, 没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没有正确的价值取向, 没有艰苦奋斗的精神, 同样是无法取得最后的成功的。

(三) 对自己的未来没有明确的规划, 更没有动力去实现自身的价值。90后的高校大学生中, 很多人喜欢说“我想……。”或者“我以后……。”当然, 有梦想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但是, 必须明白的是:现在我们是学生, 我们需要的更多的是脚踏实地去学本领, 长知识, 提高能力, 而不是去空谈什么所谓的梦想。现在的我们, 必须为我们未来的梦想做出些努力, 以更好的更快的速度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早日让自己的梦想成真。

三、引导高校大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举措

(一) 学校教育中教师应该科学引导学生。当今高校中, 很多老师不能做到尽职尽责, 同时, 学校的价值观教育机制也不够健全。一些教师一味地注重自己的课时数量, 而不讲求授课质量, 不能够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观念问题或者行为作风问题。学校在学生价值观教育上目标过高、缺乏层次递进性, 远离时代;过度强调认知、理论与实际的脱离, 价值观教育变成了单纯的知识教育, 而不能运用于实际生活与工作中。

(二) 社会舆论导向应该更加正面和积极。大学生价值观是在非常脆弱的社会环境中, 我们的社会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 人们的价值观念呈现出复杂多样的情况下, 不同的价值观发生冲突, 在一定程度上, 给人们尤其是当代大学生思想造成混乱, 产生了大量的道德失范。所以, 需要社会各方做好自己的导向工作, 给大学生树立和引导更加积极健康的价值观, 自媒体和新媒体也应该发挥自己强大的功能, 为未来社会的主力军贡献一份力量。

(三) 家庭教育中父母应该以身作则, 为孩子树立正确的榜样。家庭教育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长期深刻的影响。一些父母出于对子女适应现实社会的担忧和对其眼前利益的维护, 往往在具体问题处理上采用实用主义的做法, 在价值观教育上倾向于个人本位和“金钱”本位至上的原则, 这种倾向直接影响了大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当今社会中, 很多官二代和富二代出现在新闻中的事件, 往往都是负面的新闻, 从而很好地说明了家庭教育中父母的影响力真的不能小觑。

四、总结

为了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必须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尤其是教会大学生如何做人, 这是关系到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关乎国家命运的大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给我们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 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我们应该去积极了解和掌握大学生的价值取向, 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 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

摘要:本文通过论述当代高校大学生价值观的现状, 提出一系列改进措施, 以更好地影响大学生以积极的心态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校大学生,价值取向

参考文献

[1] 张勇.价值目标、取向、准则的辩证统一[M]河北日报, 2014-04-21

[2] 郭建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释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4.

命运的抉择范文第5篇

不少心理学专家发现,这个秘密就是人的“心态”。一位哲人说:“你的心态就是你真正的主人。”一位伟人说:“要么你去驾驭生命,要么就是生命驾驭你。你的心态决定谁是坐骑,谁是骑师。”

大概是40年前,福建某贫穷的乡村里,住了兄弟两人。他们抵受不了穷困的环境,便决定离开家乡,到海外去谋发展。大哥好像幸运些,被奴隶主卖到了富庶的旧金山,弟弟被卖到比中国更穷困的菲律宾。

40年后,兄弟俩又幸运地聚在一起。今日的他们,已今非昔比了。做哥哥的,当了旧金山的侨领,拥有两间餐馆,两间洗衣店和一间杂货铺,而且子孙满堂,有些承继衣钵,又有些成为杰出的工程师等科技专业人才。

弟弟呢?居然成了一位享誉世界的银行家,拥有东南亚相当份量的山林、橡胶园和银行。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他们都成功了。但为什么兄弟两人在事业上的成就,却有如此的差别呢?

哥哥说,我们中国人到白人的社会,既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才干,唯有用一双手煮饭给白人吃,为他们洗衣服。总之,白人不肯做的工作,我们华人统统顶上了,生活是没有问题,但事业却不敢奢望了。例如我的子孙,书虽然读得不少,也不敢妄想,唯有安安分分地去担当一些中层的技术性工作来谋生。

看见弟弟这般成功,做哥哥的,不免羡慕弟弟的幸运。弟弟却说,幸运是没有的。初来菲律宾的时候,担任些低贱的工作,但发现当地的人有些是比较愚蠢和懒惰的,于是便顶下他们放弃的事业,慢慢地不断收购和扩张,生意便逐渐做大了。

命运的抉择范文第6篇

篇一:

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xx年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把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为我局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学习内容

(一)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

五月和六月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和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与财政工作发展、支部建设结合起来,深化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引导党员补足精神之钙、涵养思想之源,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党性原则和政治规矩。

(二)学习贯彻

认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以政府工作报告为重点,通过学习,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刻认识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的坚定性;深刻认识我国创造的宝贵经验,自觉在实践中坚持和运用

;深刻认识大会作出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内涵发展这条主线,认真做好各支部中心工作,稳中求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学习培训

坚持把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觉悟贯穿始终,适时的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深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集中制教育,引导党员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牢固树立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清楚“五个必须”,坚守“八严禁”“十二不准”。

七月和八月认真组织学习近平***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

(五)加强理想信念和中国梦教育培训

九月至十月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培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增强政治定力;激励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做先进。学习后各支部党员要以心得体会的形式展示学习成果。

(六)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方法的学习

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抓常抓细抓长,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立场的学习,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学习,加强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和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的学习,引导党员牢记根本宗旨,坚决反对“四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深入一线为广大群众服好务。

三、学习要求

(一)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党课培训时间。

党课学习后,参加培训的党员要写心得体会并交党支部留存。

(二)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多措并举改进方式。采取集体学习、网上培训、自主选学、个人自学等方式,运用专题报告、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结对帮学等方法开展教育活动,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2、加强典型教育。采取优秀党员报告会、观看电视片、制作优秀党员微视频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先进典型和身边好榜样,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

(三)“三会一课”必须发扬*,维护党的集中和统一。

要给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允许党员对支部工作和领导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支委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支部成员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一致。

篇二:

为了在20xx更好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员干部中形成良好的政治氛围,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观念,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并努力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一、党支部大会

1、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

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

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4、会议次数

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委员主持。

5、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1、会议次数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2、会议主要内容

党支部委员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成员的*生活会等。

3、支部委员会议不能否决支部党员大会决定

支部委员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做的决议不能修改或*。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做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党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到会人数规定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以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会议记录

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建立党课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两个月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党课。这项制度坚持得好不好,是衡量一个支部党内生活制度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方向。

党课的内容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来讲,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

党支部在搞党课教育时,应制订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订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如有必要,可请示上级党组织,或与上级党组织协调进行。课后,党支部要组织讨论,消化内容,也可进行测验,决不能讲了、听了就完了。

篇三:

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党章》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具体情况,制定如下“三会一课”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紧紧围绕粮食系统的发展大局,切实改进党员学习、工作和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二、活动目标

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全体党员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充分体现出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三、活动内容

以学习为主,重点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三严三实”要求、省委“八个务必从严”的决策部署、市委“三个带头”、“四个管好”要求。

四、具体安排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大会的主要内容如下: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

2.研究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议或是决定;

3.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的党员的处分;

4.对单位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等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5.开展*评议党员活动;

6.讨论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会议内容如下:

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2.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支部建设;

3.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组织发展新党员的培养教育、优秀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3次(包括半年1次的党小组*生活会),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会议内容如下:

1.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讨论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3.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讨论有关党内事物。如评选优秀党员,讨论犯错误党员的处分;

5.分析群众思想状态,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课每月至少安排1次。

主要内容如下:

党课要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党支部要对党课教育活动做出计划安排,要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素质。党支部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状态,定期(每季度)研究、讨论党员发展工作,确定重点培养发展对象,并认真填写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表。

五、有关要求

1.“三会一课”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同时要积极探索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方法,注重特色,注重活动实效。

2.各支部“三会一课”的开展,要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和特点。切实针对支部党员的特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3.党支部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要给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允许党员对支部工作和领导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三会一课”必须发扬*,维护党的集中和统一。党支部支委会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支部成员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一致;要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高支部成员的理论水平、素质,以达到提高成员战斗力的目的。

4.认真做好“三会一课”活动记录,注意保存和积累活动资料。

篇四: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以及支部学习教育方案,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

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为重点,在认真参加集体学习的同时,突出抓好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120学时。自学计划安排如下:

4月:重点学习《党章》总纲部分

5月:重点学习《党章》

6月: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7月: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8月: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9月: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10月: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11月: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12月: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认真查找和整改存在问题

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需要解决的5个问题,经过认真对照和查摆,自身主要存在以下5方面问题,主要是:

(1)理想信念渺茫;

(2)组织观念淡、组织纪律松弛,先锋模范作用不强;

(3)群众观念淡、服务意识欠缺,为群众办事不主动;

(4)律己不严、知行脱节,讲奉献、讲公德、讲诚信不够,贪图享乐;

(5)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甚至敷衍应付、逃避责任。

通过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强化党的宗旨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建功立业。

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边学边查边改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1、通过“两学一做”,结合工作实际,解决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

2、坚决执行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决定和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工作。

3、以身作则,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对照中央提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结合本人实际,在以后的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我将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不断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

2、坚决向党中央、地方各级党委看齐,坚决执行街道党工委的工作部署;

3、以身作则,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篇五:

1、开展“学党章党规、知党史党情”活动。组织党员熟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权利保障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不断提升尊崇党章党规、敬畏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的思想自觉。组织党员到永乐人民抗日自卫游击总队纪念馆、乐清市非公党建展史馆重温党史,接受红色传统教育。

2、开展“习近平总书记3月4日重要讲话”和“两个意见”专题学习活动。每个两新组织党组织都要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月4日在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围绕“助力两新组织发展”主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理清发展思路。每个两新组织党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都要认真学习201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全面掌握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基本职责等内容,研究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党建工作的办法和举措。

3、开展“车间微党课”活动。全面深化“支部建在车间,党员在您身边”活动,在条件成熟的企业车间建立车间党支部(党小组),依托车间党建阵地开展面向车间党员和职工的形式多样的微党课,引领党员和职工思想建设。各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要在“七一”前后,为车间一线的党员和职工上一堂党课。在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车间赛党课”活动,在车间营造浓厚的“讲、比、学”氛围。

4、开展“写一段感言,亮一句承诺”活动。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讨论基础上,组织党员写一段感言,字数一般在300字以内,进一步加深对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的理解;组织党员结合工作岗位和自身实际写一句承诺,并在本单位显眼的地方公开亮承诺。

5、开展“学习党建好标杆”活动。由镇党委牵头,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到正泰集团、华仪集团、虹桥商会等党建工作示范点参观学习,查找差距,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二、争做合格党员

6、开展“党员回家”活动。以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信息排查为契机,掌握“隐性党员”和“失联党员”情况,通过开展“党员找组织、组织找党员”活动,让“隐性党员”亮出身份,参加组织活动,实现“异地安家”,让“失联党员”与党组织重新取得联系,实现“顺利回家”。

7、举办“党员当先锋”系列活动。通过“党建+治水”、“党建+公益”、“党建+服务”等方式,深入开展“党建助治水、党员当先锋”、党员志愿服务等行动,推进党员带头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党建+管理”、“党建+决策”等方式,实行重大事项党组织调研建议等制度,推进党员带头建言献策;通过“党建+人才”、“党建+文化”等方式,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开展“克难攻坚当先锋”行动,组织岗位技能比武、“青工五小”等活动,推进党员带头创业创新;通过“党建+和谐”、“党建+平安”等方式,推行“红色调解员”、群众工作指导员等做法,推进党员带头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8、深化“一颗红心跟党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市里将举办新生代企业家“红色寻根”高级研修班,组织优秀新生代企业家赴著名高校、革命圣地等考察学习,通过讲授党务知识、企业管理经验、创业创新心得等方式,努力引导新生代企业家向党聚拢、与党同心。镇里要对新生代企业家进行全面排摸,并通过组建联谊会、开展论坛研讨等方式,加强引导培育。

9、深化“自主党小组”建设。立足创新党员管理教育模式,按照“宏观管住、微观搞活”的原则,在保持原有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不变的基础上,在大型企业、党员数量较多的社会组织、区域性党组织中,全面推进以“自主式”组建小组、“竞聘式”选任组长、“申领式”分配任务、“开放式”创意生活和“顾客式”考核评价为主要内容的自主党小组建设,进一步提升组织活动吸引力,激发党组织和党员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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