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管理报告制度范文

2024-02-17

安全事故管理报告制度范文第1篇

一、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向矿长报告;矿长在接到重伤、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事故(包括井下突水虽无人员伤亡但采区或生产水平被淹事故,突水、冒顶或其它原因有人员被困事故,井下发生各类火灾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 小时内报告榆林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二、事故报告和统计的范围

1、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 万元以上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都要按规定报告和统计。事故报告和统计范围由原来的“伤亡事故”扩展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和直接经济损失在内的“安全生产事故”。

2、施工单位承包矿井内的基建、安装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律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报告和统计。

3、发生事故及在救灾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非本单位的人员伤亡都应统计报告。

4、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死亡,必须先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分局。经分局调查确认系由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事故统计。

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 万元以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不列入统计范围。

三、其他方面

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在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尽量保护事故现场原始面貌。

2、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按事故报告程序报告矿长、有关矿领导、安监科、辅助救护队、医院等有关部门。

3、矿长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及事故的现场勘查,并按规定进行上报。

4、事故抢救工作结束后,应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组成事故调查组,及时组织调查分析。

⑴轻伤事故及非人身三级事故由主管业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 ⑵重伤及非人身

一、二级事故由分管矿长主持组成事故调查组; ⑶死亡事故由矿长主持组成临时事故调查组协助上级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⑴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⑵确定事故责任者;

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⑷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快速上报榆林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6、事故调查组的权利

⑴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7、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的人员包括:所有现场目击者、事故当班负责人、事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值班领导、向调度室汇报者、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的职能部门人员、及科室有关矿领导等。

8、事故调查分析程序

⑴事故现场人员及分管领导汇报从生产安排到正式生产直至事故发生全过程;

⑵参加抢救及现场勘查人员汇报现场实际情况;

⑶事故经过调查清楚后,开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调查小组集体讨论通过,责任成立。

⑷责任明确后,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⑸矿长或主持事故调查负责人作定性总结,确立事故,并对事故善后事宜作安排。

9、事故调查分析清楚后,事故调查组应根据矿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作出事故处理决定,同时做好上级事故调查组来矿进行事故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0、事故报告和现场示意图由事故单位技术人员编绘后报事故调查组,等调查组确认符合实际后,属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迅速电传快报榆林市安全监察分局。

11、事故防范措施必须由事故单位或涉及单位按规定时间具体实施,安监科负责监督落实。

12、事故的调查分析,矿工会、安监科要做好记录,按照事故统

计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统计、存档、上报工作。

13、严格按照《煤矿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办法》规定要求进行统计上报。上报工作主要由安监科具体负责。

14、按国家煤矿原煤生产事故以及基本建设事故统计上报。 原煤生产事故:所有井下生产和技术管理人员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拓延深发生的事故;地面工业广场原煤生产系统指煤外运装车前和原材料第一次卸车后的生产服务系统,如矿井压风、通风、排水、供电、调度通讯、支架(柱)检修、矿灯房、自救器房等发生的事故;救护队处理矿井隐患发生的事故 。

15、按非伤亡事故统计上报:

按事故等级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

16、按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程度统计上报:

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17、事故报告时间规定

⑴矿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必须立即汇报榆林市安全监察分局。 ⑵按规定填报事故报告。

18、工伤后1个月内死亡的,计入事故总死亡人数;上月报表报出后死亡的,只在死亡的月份报一次死亡,上月报的负伤事故不再修改,到年底一次性更正。

19、生产区域内的交通事故:生产矿井以更衣、洗澡为界,职工上班更衣后,下班洗澡前乘坐本单位交通车发生的事故计入原煤生产事故。乘坐交通部门车辆或其它交通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交通部门统计。

20、下列事故不统计到本矿伤亡事故总数中,列表统计上报备案。 ⑴本矿支援或承包外单位工程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单位统计报告。 ⑵矿外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科研、学习、参观等活动发生的伤亡事故。

⑶职工在生产岗位因突发疾病造成的伤亡事故。

⑷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冰雹、地震、龙卷风等。

21、外单位承包矿井内的生产、安装,发生死亡事故由发包单位按本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22、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要签注事故时间、调查时间、呈报时间。

23、发生

一、

二、三级非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简要原因、初步经济损失,用快速的办法报榆林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分局。井下发生非伤亡事故要通过调查处理后做终结报告。

24、本规定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上级下发新规定时,相关部分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陕西腾辉矿业有限公司双山煤矿

2017年

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归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责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

3、死亡事故。

(二)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1、一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工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

(2)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吨(含50吨);

(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

(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区停止生产;

(6)矿用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

(7)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

(8)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

(9)地面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地面中断供电2天以上;

(10)运输设备撞车、追尾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11)3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误送电;

(12)主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

(13)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矿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

(14)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2、二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工2小时以上,但不足8小时或采区停工8小时以上,但不足3昼夜;

(2)采区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

(3)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5万元;

(4)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50万元;

(5)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

(6)全矿停电6小时以上;地面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7天,

(7)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他非伤亡事故。

3、三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1)因水灾迫使一个工作面停止生产;

(2)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5-2万元;

(3)地面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

(4)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0.5-2万元;

(5)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0.1-2万元;

(6)因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小时及以上;

(7)未列入矿井

一、二级非伤亡事故范围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三)人身未遂事故

按事情情节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1、重大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性质恶劣,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相似,一旦发生将会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只是凭侥幸才未酿成后果的事故。

(1)工作面未撤出人员提前放炮;

(2)有害气体使多人被熏事故;

(3)运人车辆行驶中颠覆矿车事故;

(4)3千伏级以下的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点事故;

(5)压风设备、管路爆炸事故;

(6)火工品爆炸或丢失事故;

(7)水或煤水使3人及以上被冲事故;

(8)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查处理的其他未遂事故;

2、一般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死亡事故相似,如果发生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因侥幸才未造成死亡后果的事故。

(1)工作面放炮险些崩人事故;

(2)皮带或刮板运输机刮人、挤人、铰人、物料顶人事故;

(3)人身触电或电弧烧人事故;

(4)运输设备、车辆刮、挫、撞、轧人事故;

(5)人员高处坠落或坠物险些砸人事故;

(6)设备检修时误动作伤人事故;

(7)水或煤水冲人事故;

(8)其它由事故调查小组认定为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二、事故汇报

1、事故发生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安排现场人员救护伤者,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相关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以利于现场勘察。„

2、现场事故发生或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亲自或安排专人将事故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性质、影响范围、人员伤害程度及数量等)向矿调度室汇报。自发生事故10分钟内事故单位未向调度室汇报的。视为故意隐瞒事故。

3、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安排运输队准备好人车及罐笼,保证运输畅通;同时通知医院做好接诊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准备;矿值班领导根据伤情汇报给矿长和公司及工会。

4、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未遂事故,矿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安排救护工作并决定向矿长汇报,矿长或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30分钟内报告公司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5、重大事故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非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凡是需要立即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可以用电话直接上报,随后补报文字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续报。

6、需要向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报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执行。

7、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8、事故有关的业务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矿调度室参与事故处理工作,并根据调度室安排指定专人到现场察看情况,协助事故事故单位处理工作并及时掌握现场真实情况;

9、如职工发生人身伤害后向本单位汇报,而事故单位未按事故汇报程序向矿调度室汇报的,侧视事故单位故意隐瞒工伤,同时谁造成信息阻断的要承担医疗费用的60%,由劳资科核算时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10、如职工个人发生人身伤害(施工地点单人作业的)而没有在第一时间汇报给调度室或本区队的,视为伤者故意隐瞒工伤,承担医疗费用的80%,由劳资科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同时视该职工所在单位故意隐瞒工伤。

11、由于职工人身伤害原因无法进行信息沟通,周围知情人员出现不汇报、不组织救援等不作为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各科室职责

1、通安科负责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及时向矿领导提供事故报告,并统计上报,建立各类事故台账。

2、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顶板,“一通三防”、水灾、井下爆破等非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检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类型、级别、事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3、机电科负责组织对机电运输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把事故报告报通安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4、调度室负责组织对其它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检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四、事故调查

(一)成立事故调查组

发生伤亡和非伤亡事故,由矿成立事故调查组。分管矿领导主持,业务科室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及责任单位参加,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交事故报告。轻微伤及一般非伤亡事故由责任单位进行追查,并于1天内提出事故报告交安检科。

(二)事故调查程序

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调度室通知相应事故调查组组长及成员,事故调查组组长及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分析,并与12小时之内组织追查。发生轻微伤及一般非伤亡事故,值班矿长安排人员到现场调查分析,并由责任单位于12小时之内组织追查。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调查组搜集材料:

1、由安全科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1)事故单位、地点、时间、伤害人员、姓名、人数;

(2)事故当班班前会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动作或位置;

(3)施工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贯彻措施情况;

(4)当事人材料;

事故发生后,安监科与责任单位要尽快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相关材料(对证人口述要做好记录和考证)。

2、由行政办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职务、工龄,本工种工龄、用工形式、技术状况及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3、由机械队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1)事故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质量,有关设计、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

(2)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等; (3)事故地点(设备地点)工作环境及个人防护措施等。

4、由生产技术科负责搜集提交的资料有:

(1)采煤工艺情况;

(2)事故当班检查、记录、汇报情况;

(3)现场质量情况;

(4)施工工艺及采剥等情况;

(5)地质、水文地质情况,有关设计资料及技术要求;

(6)绘制事故现场图(标明受伤者及相关人员设备设施位置)。

五、事故分析追查

1、事故发生后,经医院及相关部门初步鉴定属重伤或二级以上非人身伤害事故的,由对应的调查组进行事故分析追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照有关制度,把事故的原因、责任、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于24小时内提交矿矿务会讨论决定后执行。轻伤事故由安检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追查,于24小时内提交事故报告,并按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矿矿务会通过执行。

2、经矿务会批准的事故报告,由通安科负责下发事故通报。

六、事故报告及统计

对事故分析追查完毕,经矿务会批准的事故报告,由安全科于24小时内以文件形式向公司及相应部室报告,报告要附有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伤病人员登记表、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现场照片、医院对伤害人员伤害程度鉴定、物证、人证材料、直接、间接损失材料等。

安全事故管理报告制度范文第2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一)质量信息

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部。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所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有多种方法,但一般可按以下条件进行分类:

(1)按事故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

1)一般质量事故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或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或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指工程倒塌或报废;或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在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

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混凝土拌合物产生离析现象仍浇筑入模等。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作技术上的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地质情况估计错误;采用了不适宜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等。

2)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例如,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体系不完善;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进料检验不严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引起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导致出现质量事故。例如,某些施工企业盲目追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在投标报价中随意压低标价,中标后则依靠违法的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工程款,或偷工减料等等.这些因素往往会导致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必须予以重视。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逐级上报的制度。必须在2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有关领导及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安质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一般质

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提出书面报告。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6、事故报告单位。

(五)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尽快成立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和原因;

(2)组织技术鉴定;

(3)查明事故性质、责任单位、责任人;

(4)提出工程处理方案;

(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

(6)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7)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六)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人员脱离险境,其次是保护现场,待事故查明原因后方可复工;

2、发生事故后,轻伤24小时内,必须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部派人一起分析事故;重伤必须24小时内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派专人来项目,并报县以上法院,由法院派人、集团公司派人与指挥部一起分析事故,查明并处理事故,责任事故要追查和处罚;

3、事故苗头和事故分析必须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找不出原因、查不出教训、落实不了责任、提不出处理意见”不放过),并认真、严肃做好记录。

4、事故一旦确定为工伤,必须填写《事故报告》表,项目部和公司都要存档,为今后受伤者及其家属享受劳保待遇提供原始资料。

(七)质量报表

项目部填报《工程质量及事故情况》、《质量评定项目明细表》,统计季年质量报表,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分别于季末当月25日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项目部对每季及年质量报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对策,制定预防措施。

(八)质量总结

项目部在上半年和年终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形成总结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九)质量专报

项目部及时将重大质量信息,包括质量问题、质量动态、工程获奖情况、工程项目验收评定结果等,形成质量专报,上报公司安质部。

(十)工程质量快报制度。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指挥部、公司和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

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

(十一)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十二)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除按第三条规定办理外,还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劳动安全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处理要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上级批复。

(十三)发生情节严重的质量事故,尤其是发生危及生产安全及社会影响较大的质量事故,主管领导在事故发生一日内将事故原因及危害程度详细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质部。

(十四)对事故的分析,要首先从事故的源头抓起,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落实到责任人,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提出处理意见。

(十五)确定事故的原因后,认真吸取教训并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十六)把事故分析及处理的全过程打印成文,做好记录。

(十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1、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而擅自处理者。

2、事故发生后提供伪证使用掩饰手段未如实上报者。

3、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江苏华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事故管理报告制度范文第3篇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本制度。 2.范围、相关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驻地办各部门和全体监理人员及

一、二合同段施工现场。

2.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驻地办除应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并应立即向公司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并按系统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2.3公司主管领导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2.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2.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2.6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事故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分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3.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制度 4.1事故报告级别

4.1.1无人员受伤、无(或轻微)财产损失为一级; 4.1.2有人员伤亡或有重大财产损失为二级;

4.1.3一级事故发生可事后上报,二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 4.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当事人、发现者及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安全综治办报告,有人员伤亡情况的,拨打急救电话(120、119等)。属于二级事故的,安全综治办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并随即赶赴事故发生现场。

4.3发生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单位领导接到报告后,属于二级事故的应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现场,组织现场救援及做好其它事项。单位领导接到报告后,一般事故、较大事故2小时内上报省公路局,特别重大事故立即上报。

4.4事故现场当事人、发现人及相关人员报告事故内容应包括: 4.4.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4.4.2事故的简要经过。

4.5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内容应包括: 4.5.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4.5.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4.5.3 事故的简要经过;

4.5.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5.5 已经采取的措施; 4.5.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6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7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8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9事故处理

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的调查、追究及处理。 4.10安全综治办应根据相关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单位各类安全事故,不瞒报、谎报。

4.11发生安全事故出现瞒报、谎报者,扣除本人当年安全奖;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情节特别重大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驻地办所有部门和全体全体职工。凡有可能发生的一切危及全体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财产损失或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均执行本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 3 定义

3.1潜在事故:容易导致事故的风险。

3.2紧急情况:对正常的生产、工作有严重影响的非正常情况(如火灾、爆炸、暴雨、洪水或危险物品泄露等)。

3.3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物品。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建立驻地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实施指挥和组织领导。

4.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归口负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运行控制以及应急准备、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

4.2.1负责对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输交通设施、储存设施等进行安全监控,防止异常尤其是紧急情况的发生;

4.2.2定期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和主要用电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4.2.3在紧急状态下对物资、人员的具体调配以及与消防(119)、公安(110)和医院(120)等部门联系,获取支持。 4.3负责组织评审、培训、演练、修订院应急预案。 4.3.1制定驻地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4.3.2制定办公楼防火应急预案。

4.4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中识别的重大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演练。

5 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宣传和教育,树立抢险抗灾意识。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处置 5.1事故报告

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工程重大质 量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5.2报告程序

发生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施工单位应立刻向各监理和业主同时报告事故情况(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 报和漏报。

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将书面材料报告监理。 驻地办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业主报告(时间不超过2小时)。 5.3报告内容

工程重大质量险情或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1)建设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资质登记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2)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3)险情或事故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直 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6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 6.1 应急准备

6.1.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紧急情况发生时是应急指挥中心的办公室,负责做好协调和日常准备工作; 6.1.2其它各部门应保证所属区域内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物品及设备的完整和正常使用;

6.1.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负责健全与市消防队、医院、防疫站、环保局相关人员的通讯、联络方式,并收集相关资料信息。

6.2训练和教育培训

6.2.1各部门领导为本部门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

6.2.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驻地办应急培训和教育,并保留记录。 6.3 设备配置和标识

6.3.1应急设备:应急灯、应急喇叭、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 6.3.2应急设备的管理:应急灯、应急喇叭、灭火器、消防栓要实行定置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设有明显的应急警示标志,以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正常启用。

6.4应急指挥或参与者和有关支持部门的联络方式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18214553309 外部救援机构支持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煤气急救:144。 6.5事故处理制度 6.5.1通讯:

事故发生时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直接报告驻地办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并同时打电话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副指挥长。

6.5.2车辆调度:

事故发生时,驻地办内部车辆听从应急指挥中心调遣,同时现场负责人立即拨打电话“119”或“120”等待救援车辆。 6.5.3逃生疏散:

各部门负责人在本单位应急指挥中心的指挥下,带领本部门全体职工从安全通道迅速有序撤离或就近疏散。 6.5.4人员、物质、资金的救护和调度

6.5.4.1紧急状态下,本单位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护伤员,拔打“120”或“119”等,并派专人在现场消除障碍,引导救护车、消防车快速通过;

6.5.4.2事故现场有专人保护,并由相关人员写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原因报本单位应急指挥中心并备案,同时妥善处理好事故现场;

6.5.4.3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事故后的恢复; 6.5.4.4事故总结:应急指挥中心要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对事故处理提出意见交由驻地高监确认后予以实施,找出责任人和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并提出整改措施、处理意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并在驻地办范围内通报,以警示全体职工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7 演练与检查

7.1演练主要内容:报警、疏散、事故处置和不同水平应急者培训。 7.1.1紧急疏散:预设紧急状态时,各应急人员在应急指挥中心的指挥下,采取“人盯人”方式组织本部门全体职工迅速有序地从安全通道撤离预设事故现场;

7.1.2现场救护:预设紧急状态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拔打电话“119”或“120”,将伤员轻轻放平,按规定进行止血、人工呼吸等救护,现场有专人清障,救护车赶至现场时按医生要求搬运伤员,相关人员要迅速掌握上述一些简单的现场救护手段;

7.1.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在全驻地办范围内每年组织一次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或自选课目训练,每两年组织一次全部演习、部分演习或单项演习。 8 制度评审

8.1紧急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事故原因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修订和评审本制度, 使其不断完善。 8.2记录完整保存

安全事故管理报告制度范文第4篇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处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因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还应遵从国家和水利部伤亡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二、基本要求:

1、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接到当事方报告后,要立即按隶属关系报上级部门。

2、负责向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3、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对事故经过要做好记录,并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和录像,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详实资料。

4、当事故危及工程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要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建设单位立即组织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和有关专家进行研究,提出临时处理措施,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5、事故调查要查清事故原因、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并遵循“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三、事故调查权限:

1、一般事故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调查。

2、较大事故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3、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质监总站或安全机构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四、事故处理方案:

1、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2、较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重大及特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建设单位上报相关单位提出,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由上级部门组织审批后实施。

4、事故处理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需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需要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定后实施。

**区**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

安全事故管理报告制度范文第5篇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处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因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还应遵从国家和水利部伤亡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二、基本要求:

1、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接到当事方报告后,要立即按隶属关系报上级部门。

2、负责向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3、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对事故经过要做好记录,并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和录像,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详实资料。

4、当事故危及工程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要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建设单位立即组织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和有关专家进行研究,提出临时处理措施,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5、事故调查要查清事故原因、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并遵循“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三、事故调查权限:

1、一般事故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调查。

2、较大事故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3、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质监总站或安全机构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四、事故处理方案:

1、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2、较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重大及特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建设单位上报相关单位提出,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由上级部门组织审批后实施。

4、事故处理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需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需要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定后实施。

**区**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

安全事故管理报告制度范文第6篇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近年来,从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报道中铁路、煤矿等行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损失之重,影响之大,频率之高,令人胆战心惊。剖析事故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不难看出一些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着认识上、思想上的误区。我公司是电力施工企业,工程点多、面广,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焊接作业等高危作业频繁,所以安全生产对于我们这个高风险行业来说,其意义更加重要。结合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实际,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执行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无疑是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良好局面的有效办法。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犹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作为安全管理者或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首先要消除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一是对安全设施的认识误区。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也呈现高、精、尖技术,并被广泛运用到生产实践中。由此个别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就出现盲目乐观思想,认为只要投入这些“精良装备”今后不会再发生安全大问题了,工作中也不注重抓小防大了,这种麻痹思想很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二是对职工培训的认识误区。主要是我公司是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六千多天,大多职工也从事施工生产多年或干过很多个工程,觉得没有再加大培训力度的必要了;再之是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少,甲方、业主一味追求工期进度,没有时间、力量和精力来深入搞培训;另外新进职工绝大多数是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已在公司接受过培训部门的安全培训,于是就降低了三级教育网络的培训标准。由于领导重视程度和培训力度不够以及流于形式的状况,而事故恰恰最容易发生在对业务知识生疏、现场安全施工经验少的职工身上。所以,抓紧对职工劳动安全生产的教育,也是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保障;三是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思想上的认识误区。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我们都知道“严是爱、松是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干部对安全管理存在着“三怕”思想:对上怕担责任,对下怕得罪人,对工作怕吃苦受累,造成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局面,导致在执行和落实当中出现“缺位”现象。

管理能出效益,安全亦出效益,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安全生产需要多管齐下警钟长鸣。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再先进的安全设施和机器也要靠人去操作、去控制、去维修,其科技含量愈高,对人的素质要求也愈高。因此,安全生产必须以人为本,没有一支恪尽职守、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安全生产就没有最基本的保障。

提高人的素质,首先是提高思想素质。把公司“做精做强”创建一流电力施工企业需要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局面同样需要培养过硬的职工队伍。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是切实提高职工政治思想水平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性、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站在“三个代表”和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的高度来对待安全工作;除了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外,还要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根本上调动职工保证安全的积极性。这样,才能把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抓好抓实。其次是提高业务素质。对职工队伍的业务培训,除了正常情况下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内容外,更要加大对非正常情况下的应变能力教育和演练。针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现状,进行超前性、前瞻性的培训,提高事故的防范能力。 二是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和危机意识。实践证明: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为落实“谁施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扭转一些干部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和不务实现象,就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形成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同时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明确

不同层次考核的对象、内容、程序,并结合职工群众评议、考核等办法有机结合起来进行一体化考核。对未完成定量考核任务或发生安全问题的,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以此增强干部的危机感、责任感,促进逐级负责制的落实,实现从“要我抓安全”到“我要抓安全”的转变。

三是积极探索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根据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和实际,各项管理方式、手段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摸索与之适应的管理机制和有效办法。首先要夯实安全基础,坚持预防为主,严查违章违纪。把重点放在杜绝违章违纪上,着力点放在预防上,从源头查堵漏洞。更关键的是要建立起能够保证安全生产的体制与机制;其次要坚持逐级负责制,落实领导责任。要科学地界定逐级负责制,把领导负责、分层负责、岗位负责和专业技术负责区分开,使其职责明确,各负其责,确保落实;另外还要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安全天数。安全天数是衡量一个单位安全形势的一个因素,安全天数长,并不能说明问题少,关键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和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共同构筑安全大堤。结合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落实“一法三卡”工作,大力开展好各项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竞赛活动,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职工安全技能比武”、“提合理化建议”和“推行班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等。同时持之以恒地坚持安全生产好的做法和办法,如班前(后)站班会、施工“三交、三查”等,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成效。

五是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八到位”。即:安全生产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到位、安全生产职责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安全生产资金到位、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落实到位。

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不断探索、巩固和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应工程施工安全、操作性强的管理路子,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安全生产长周期做出新的贡献。

- 篇二:企业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企业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永恒的主题,安全文化已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以从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企业特点的价值观念、经营作风、管理准则、企业精神、职业观念和安全目标等的总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已成为当前煤炭企业的主要任务。本文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和途径谈点粗浅认识。

一、形成全新的安全文化理念

如何形成全新的安全文化理念,使安全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打造安全文化是全面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的新举措,是企业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与健康的的新探索。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就是指企业生产的过程中把员工的生命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贯穿“以人为本”、“珍惜生命”、“保护环境”的理念,真正做到维护员工的利益,以员工是否满意、是否得利、是否安康稳定为标准,形成社会效益、企业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多赢局面,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抓安全生产首先要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员工人身安全与企业的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等其它方面发生冲突时应无条件的服从人的生命。二是要树立安全就是企业最大效益的观念。煤矿只有实现安全才能确保企业稳定的生产秩序,没有可靠的安全作为屏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将无法正常进行。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最大效益。三是要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安全不仅是企业的重要工作,而且也是每个员工的事。企业对安全工作、对员工生命的关注不仅强调生命的物质存在的可贵,更应关注和关爱员工,不仅要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更要对员工进行情感和精神的关怀,使员工获得精神上的慰藉和满足,为员工提供一个本质安全的环境,使企业“人本、人权、人性、人情”的核心思想获得充分的体现。企业的每一个员工也要充分认识“安全为天、生命至遵循重要意义,要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实现自我管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实现家庭幸福与企业共同发展。

二、创建有效的安全文化机制

有一个有效的安全文化机制,能够保证安全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主要要创建以下机制:一是创建安全学习机制。要使安全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必需要有一个科学的学习机制,建立学习型组织。在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的途径上要多管齐下,强化效果。在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的形式及内容上要丰富多彩,推陈出新,使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寓教于乐,让职工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教育,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广大职工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跨越,进一步升华到“我会安全”的境界。二是创建安全管理机制。认真整合并完善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增强科学性、严密性和可操作性,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也是创建安全文化的前提。要编织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科学管理网络,工会抓网,共表团抓岗,纪委抓党员安全联保互保,女工家属协管,职能部门和科队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确保各项规程措施、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落到实

处,领导干部坚持现场跟班把好安全关,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的力度,狠反“三违”,保证安全生产。三是创建安全培训机制。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和企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统一规划,同步推进,以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和安全教材为重点,推进安全培训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培训责任制,探索安全培训工作的新机制,把安全培训与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以安全培训为起点,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力求安全培训工作科学化、人性化、多元化,增进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三、养成良好的职工行为规范 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培养职工的良好的安全职业精神,是营造企业文化的重要举措。一是要塑造职工良好的安全职业行为。职业文明是对职工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高的安全规范。要以高尚的人格力彰显良好的职业道德,以优秀的职业形象弘扬高尚的安全文化。二是要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在班前要向职工贯彻施工措施,提出具体的操作要求。要施工中要全面严格检查职工的操作行为,及时发展,及时整改,使职工养成良好的操作行为。三是要开展深化班组危险预知活动,增强职工超前预防能力。班组安全预知活动是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推进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职工安全待业的重要举措。搞好班组危险预知活动,真正使职工对当日当班的生产现场情况、安全工作重点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威胁正常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危险源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四是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在竞赛活动中使职工养成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不断创新的工作态度,争创一流的工作精神,展现职工良好的安全职业行为。

篇三:工厂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工厂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工厂员工三不伤害教育学习体会

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为客户提供别人做不到的服务的企业管理理念。在工作中对质量工作要全员抓、全过程抓、重点抓、只争朝夕抓。在安全上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当你进到我们工厂时正式成为一名员工时,就要接受三级教育,使大家首先在感性上有了安全的意识。大家知道,过去的“三不伤害”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说,强调的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说到底只是个人自律行为,更多的要求自己管好自己、保护自己,而对他人违章行为的纠正和保护他人远离危险则没有提及。加上了这8个字后,是将“自律”与“他律”有机地结合,突出了集体和团队行为,道出了更多的人情味,真正体现了同事间的互助友爱之情,这也是建立团队安全和谐的一个重要保证。

仔细分析观察我们身边曾经发生的各类事故,虽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如认真剖析起来,其中操作时相互间监护不到位而导致惨痛的事故绝不在少数。而之所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监督护人思想深处缺乏足够的保护他人的意识所致,也是长期以来“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安全理念的缺失造成的。

“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很有道理。如果眼看着你的同事在违章操作或面临事故危险,你不去及时制止、施以援手任其发展,只顾自己哪岂不是在犯罪?“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实质就是提倡发要的监护,职工在生产中看到工友威胁到安全生产的操作行为不能碍于情不指出来,听之任之,而是要主动提醒、纠正,有经验的老职工在生产中要担当起照看年轻职工的责任,断不能有“事不关起,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和念头。这不是凭空给职工打麻烦,实际上,在生产中共同作业的职工很容易发现工友是不是违章作业或面临危险,提醒、制止工友的违章行为,就避免了自己陷入危险境地。

对于违章者来说,对保护自己远离违章和事故,及时发现和制止自己违章行为的同事,除了应该真诚地说一声“谢谢”外,还要切实纠正自己的违章行为,深挖思想根源,培养良好的操作习惯,确保不再违章,从本质上筑牢安全底线。将“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牢记心中,真正落实在实际行动中,让安全、健康与我们相伴同行!

工厂是生产产品的地方,只有好的产品质量才能使企业有效益,才能使我们的收入有保障。产量必须服从质量,增强全员质量意识,要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强化现场管理。首先,要以质量保效益。工程质量对产品品质工作至关重要。要结合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质量标准,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工程质量,要突出把好原料关、注塑作业关、防止磨具调节不到位关和产品冒落处理关。其次,要加强工作现场管理,坚决做到产品摆放位置、投料的时间等等。第三,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提高注塑的成品

率,减少废料含量,为精加工创造条件。各生产部门要不断加强生产活动的过程控制,设立关键质量控点,制定控制标准,努力减少废品,从生产源头上稳定注塑质量。增强全员质量意识,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要正确处理生产能力与稳定质量的关系,认真编制中长期接替规划和短期接替计划,科学确定接替方向和准备重点。

其实,再简单的事情,做到极致都不容易。极致是一种态度,一种对待生活对待工作的责任,极致也是精益求精,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尽全力做到最好。如果说极致生活是一种优雅,那么追求极致就是一个追求优美追求完美的过程,在工厂上班一样是追求极致的过程,而且这个追逐过程只有开始,没有结束。优化制胜的最大诀窍,就是把别人不愿意做的,别人做不到的事情踏踏实实做到极致。做别人不愿意做的,做到别人做不到的本已经很难,再把这些事情做到极致难度可想而知,做到坚持,成功便指日可待。那他是如何从“门外汉”成为“行家”呢?答案很简单:学习。但做的时候就很难了,特别是对于走出校园,走入社会为生存奔波的人。“专业只是代表自己的知识,走到社会后,知识就不够了,更多的知识是来源于生活中的学习和实践。人一辈子都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停止了学习就等于停止了发展。”要学习,要补充新知识,就得花费很多的精力和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这需要坚强的毅力,这样的人往往都是能成功的。

企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通过本周的安全教育学习,我更加深刻的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就是效益”,这种观点应根植于每个人(包括我自己)的心中。首先武装好自己,熟知熟会各项操作规程安全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其次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习惯性违章,敢于同身边的甚至是上级的不安全行为较真儿;第三是勤于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一线岗位安全隐患和死角多,习惯性违章较普遍,如果只在形式上讲安全,应付检查,那么即使是投入再大,付出再多,安全环境也不能得到本质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永远不能得到本质提升!如果每位员工在每日的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防止不安全的因素存在,杜绝事故隐患,从小事做起,就能筑起安全大堤。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安全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生命得到保证,身体免于伤害,财产免于损失。

让人人都来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将“安全生产”铭记心中,不折不扣地遵操作规程之章,守安全生产之法!让人人都清楚地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走向死亡。不要抱有任何饶幸心理,因为,或许一次小小的不经意

的违章,就会造成很大的伤害或损失,就会变成违法。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真正意识到这一点,那么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必能做得更好,我们的企业就能长盛不衰,我们个人就能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幸福生活。

篇四:电力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月心得体会

激情六月、阳光灿烂,生命就如同这飞火流萤一样的美丽!我们的企业,也如同这火热的季节一样,蒸蒸日上、兴旺发达! 轰轰烈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国网公司已经全面展开。对我们电力企业来说,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唯有安全生产这个环节不出差错,我们的企业才能去争取更好的成绩! 安全无小事,我们太湖电建电厂自成立至今,已有20多年了,我们有胜利的喜悦,也有发生安全事故后的悲哀和反思。在这些事故原因中,一次次映如我眼帘的不外乎以下一些内容:某某安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某某安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某某现场设备不熟悉,安全措施不完善等等。(安全管理交流

安全隐患始终存在于以人为主题实际生产活动中当中,比如说一个工程的十项措施我们做了八项,我们不能说安全工作就到位了,往往剩下的两项措施就有可能是我们安全工作的隐患,就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一个小小的错误、一点小小的疏忽对于我们电力工程建设人员来说都是致命的。麻痹大意,疏忽一时,往往会造成对国家、集体、个人人身的无法挽回的损失。

我们每一个电力施工人员自踏入电力行业的大门,就开始接受安全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牢记在心,我们是时时讲、周周学,月月喊,安全工作规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学习记录是厚厚一大叠,那为什么一出事故进行分析,结果就是“违章”。我想不会有人对安全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企业纪律章程有任何怀疑,这些都是鲜血教训的经验凝结,每个人都对这些耳熟能详,它是每一个从业人员的三件法宝,但为什么最终却不能落实到行动上?究其原因就是抱着及格就行的思想,怀着侥幸心理,心里头少了安全生产这根弦。

有资料显示,在责任事故中,90%以上的是责任人心存侥幸,安全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的确,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践中正是一些人有了“及格就行”的思想,才导致了事故的

发生,轻则设备受损,重则人身伤亡,如果每个安全责任人能够树立“只有满分”的思想,100%严格按安规办事;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细节;措施到位,不漏过一个疑点,许许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安全生产百分百,要做到这一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要掌握安全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企业纪律章程这几件法宝,还多必须有四颗心:一是专心。要学一行,专一行,爱一行。“即来之,则战之;即战之,则胜之”,不能“身在曹营心在汉”,工作的时候就应该专心工作,不要想工作以外的事情;二是细心。不管是长年在干的,还是第一次接触的工作都来不得半点马虎,粗枝大意实在是安全生产的天敌。从小父母每到考试前都会再三叮嘱“要拿双百分,不要粗心大意”;三是虚心。“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现场中相当一部分安全事故就是因为一些冒险家胆子太大,一知半解,不懂装懂,不计后果,想当然,冒险蛮干。不是怕丢面子、羞于请教,就是自以为是,瞧不起别人;四是责任心。要树立“企兴我荣,企衰我耻”的敬业精神。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做到不违章违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切实做到“严、细、实”。除了这些,很重要的就是认真钻研业务,通过平时的实际工作不断提高自我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处理事故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作到生产中的真正安全,为国家、集体创造更多的价值。

生产要安全,生产必须安全,任何时候忽略了人的因素置安全于不顾的做法都是本末倒置的,试想,失去了安全做保障的生产实践会是何种境遇,又会发生多少人间惨剧。我们一方面制造产品想方设法的去改变我们的生活,可人连最宝贵的生命权利都的不到保证,生活再美好又有什么用?所以,安全生产必须时时刻刻以人为本,从人的因素出发去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篇五:企业管理和项目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论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安全文化已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以从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企业特点的价值观念、经营作风、管理准则、企业精神、职业观念和安全目标等的总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不仅关系到建筑企业本身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企业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作为一个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要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必须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近年来,我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在建项目涉及面越来越广,企业及项目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高。施工队伍庞大而结构复杂,要想让每一个项目都是对企业的一种正面的宣传,就需要有很好的管理手段,在注重产品质量控制和有形的标识宣传的同时,还需要有另一种能体现企业精神的东西,这就是标准化的管理所能达到的效果。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员工的切身利益,我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认识,从思想上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及标准化管理。 标准化的管理可以展示公司的企业形象,可以代表公司的管理水平。一个企业可以做到标准化管理,无形中将给人一种严谨、踏实的感觉,这

对公司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意义。只有公司得到发展,公司员工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工作条件,才能得到更多工作报酬。

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了项目参与人的人身安全,还能够决定一个项目的盈利与亏损。项目能够安全生产直至顺利竣工才能保证各参与者获得相应的回报甚至才能保证各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不管是从企业管理层次还是到某一个具体的项目,都是需要人来管理的,所以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标准化管理必须以人为本,从人抓起。作为一个企业管理者,如果对安全生产及标准化管理认识不到位,那么必然不会重视对企业所属各项目部的管理,那么从源头上就已经产生了安全隐患,企业及项目在运作、生产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作为一个项目管理者,如果不重视安全生产及标准化管理,那么项目部所属各管理人员必然也不会重视,那么项目的管理工作必然会漏洞百出、混乱不堪。

企业要得到长远的发展、项目要保证顺利的竣工,仅仅依靠领导层次的管理者重视其管理是远远不够的。一个企业、一个项目的管理是不可能凭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就能完成的。作为管理者必须要让企业及项目的每一个参与者都能够认识到安全生产及标准化管理不仅仅是企业管理者某一个人的事,而是关系到每一个人切身利益的事。管理者必须要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要提高每一个人的认识,要让每一个人参与到安全生产及标准化管理当中来,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要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标准化管理体系。

要想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目标,仅仅从思想上重视是不够的,

还必须要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建立一套健全的管理体系。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健全的管理体系作为指导,项目的参与者、企业的管理者将不能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也不能明确自己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责,这样虽然有那么很多的管理人员,每个管理者也都在进行管理,但是项目、企业会给人一种很混乱的感觉。具体到某一件事情的话,就会让人觉得不知道该找谁负责,不知道该让谁来完成,会让人产生一种有力无处使的感觉。

对于公司项目部而言,公司要求成立一个完善的管理班子,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及安全保障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当中应包括各参与者的岗位职责,如项目经理岗位职责、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等等;安全保障体系中必须明确安全保障领导小组,一般情况下由各项目部项目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项目部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确保项目安全投入落实到位等;另外,项目部制定的各管理制度及安全保障体系等规章制度必须明确各责任人的职责,并有一个统一的量化标准,这样才能对各参与者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才能更好的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能够从上至下的贯彻下去而不只是成为一个口号。

三、要有安全生产及标准化管理培训制度

一般而言,工地上从事劳务作业的建筑工人,他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工地施工中的基本安全常识,特别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了解的不够彻底,这样肯定会给建设工程安全施工埋下事故隐患,尤其是从事特殊作业的从业人员,如果对安全技术操作了解的不够,将留下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所以加强标准化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以从人的层次上消

除安全事故隐患。

企业管理者、项目负责人、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项目部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必须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学习各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由于管理水平不断的提高,行业标准有所更新,建设工程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等原因,要组织在职员工参加各种培训学习,以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认识,使各管理者达到标准化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以保证企业和企业管理者能得到长远的发展。

四、要有安全生产及标准化管理督查及奖罚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作为企业及项目主体的管理者有了高度的管理意识及安全意识,并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及安全保障体系之后,还应该要有配套的督查及奖罚制度,这样才能确保各项管理及安全措施能落到实处而不流于形式。

公司应依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对所属各分公司和项目部的督查及奖罚制度。公司工程部全面负责公司质安工作,依照规范和标准要求,对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逐条进行量化以便于考核。工程部将对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和项目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检,在巡检过程中将对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体系及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按照公司统一的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评分。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以公司工程部的名

义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工程部负责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将依照公司奖罚办法进行处罚。

公司各分公司也应制定相应的督查及奖罚制度,安排专人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及管理方面不规范、不到位的地方。在将发现的问题上报到公司工程部的同时还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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