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2022-12-28

第一篇:车辆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机动车车辆保险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目 录

前 言 ................................................................. 1 1 机动车车辆保险 ...................................................... 2 1.1保险的定义 ..................................................... 2 1.2保险的重要性 ................................................... 2 1.3机动车车辆保险险种 ............................................. 2 1.4机动车车辆保险理赔 ............................................. 2 2 机动车事故分析 ...................................................... 3 2.1第一现场查勘 ................................................... 3 2.1.1第一现场查勘常用的方法 .................................... 3 2.1.2第一现场查勘的重点 ........................................ 3 2.2机动车损伤分析 ................................................. 4 2.3其他调查 ....................................................... 4 3 机动车事故损失鉴定 .................................................. 4 3.1机动车损伤鉴定一般步骤 ......................................... 4 3.2机动车损伤的诊断 ............................................... 5 3.3机动车事故定损 ................................................. 5 3.3.1机动车事故定损原则 ........................................ 5 3.3.2机动车事故定损的一般步骤 .................................. 6 4 机动车车辆保险工作中面临的挑战 ...................................... 6 5 机动车车辆保险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 7 5.1造假现场案例 ................................................... 7 5.2先险后保案例 ................................................... 9 5.3醉驾掉包案例 .................................................. 11 结 语 ................................................................ 14 致 谢 ................................................................ 15

I

前 言

汽车给人类以舒适和便捷等正面效应,同时它也给人类带来交通事故等负面效应。由于汽车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高速发展,车辆保有量急剧增加,交通流量增大,车辆与道路比例的严重失调,加之交通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交通事故频繁发生,机动车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已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机动车事故涉及社会的千家万户,己成为全世界广为关注严重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保证汽车行驶安全性一直是人们追求的根本目标。汽车事故是瞬间发生的灾难事件,边界条件千差万变,很少有完全相同和重复的事故发生。正确地处理汽车事故,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产生的原因,可以合理判定当事各方的责任,以致分析事故的真实性,减少汽车保险诈骗案件,减少保险公司的经济损失。

因此,本文的重点是机动车车辆保险典型事故分析,就在于通过理论分析,分析事故原因,提出相应对策,找出事故的真正原因,减少机动车辆保险诈骗案件,为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1 机动车车辆保险

1.1保险的定义

保险是以保障经济安定为目的的补偿机制,以经济损失为前提。经济损失时符合客观事实的,而不是人们准管臆断的。在现在社会中,经济损失即发生货币收支不平衡,一般是由人身或财产方面发生种种危害而使经济上收入减少,支出增多,破坏收支平衡的局面,而其责任和后果完全由经济单位或个人承担,使经济稳定。此时保险就是适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对约定事故的损失给予补偿或给付以维持经济单位或个人的货币收支平衡。它本质上是一种损失补偿机制。其作用是保障经济生活的安定。保险又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1.2保险的重要性

汽车保险产生的前提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使人们寻找设法对付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措施,但是,对于预防和控制显然是有限的,于是人们想到了经济补偿,而保险业就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补偿措施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可以说,没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就不会产生保险,并且人类社会越发展,创造的财富越集中,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就越大,就越需要通过保险的方式提供经济补偿。我国自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来,汽车保险业务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伴随着汽车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汽车保险正逐步成为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活动,其重要性和社会性也正逐步突现,作用越加明显。

1.3机动车车辆保险险种

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⑵基本险: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方责任保险、车上人责任险、全车盗抢险

⑶附加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车灯及倒车镜单独损坏险、附加险不计免赔险等等 1.4机动车车辆保险理赔

理赔是机动车辆保险的价值体现而查勘定损是整个事故理赔最重要的环节,查勘定损是对一次事故的定性与定量。

理赔流程:

⑴报案: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报案,及时报案很重要

⑵查勘定损:分析碰撞痕迹,定性定量

⑶收集客户有关单证并指导客户填写索赔单证

⑷案件审核:允许范围内换修及合理的工时费

⑸提交理算:输入单证信息

⑹赔付结案:通过银行卡支付

2 机动车事故分析

已应用于实践并为保险公司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2.1第一现场查勘

第一现场查勘法对事故分析尤为重要。通过第一现场查勘可以获得第一手的车辆损失情况及损失原因,对于保险责任的确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也大大降低了假案出现。

2.1.1第一现场查勘常用的方法

(1)沿着车辆行驶的路线查勘法。这种方法用于事故发生的地点痕迹清楚的现场,这样能顺利取证、摄影、丈量与绘制现场图,进而能准确确定事故原因。 (2)从中心(接触点)向外查勘法。这种方法适用于现场范围不大,痕迹、物体集中而且中心明确的现场,此时,可以从事故中心点开始,按照由内向外的顺序取证、摄影、丈量与绘制现场图,进而能准确确定事故原因。

(3)从外向中心查勘法。这种方法适用于范围大、痕迹分散的现场,此时,按照由外围向中心的顺序取证、摄影、丈量与绘制现场图,进而能准确确定事故原因。 (4)分片、分段查勘法。这种方法适用于现场范围大和伪造的现场,此时,先将事故现场按照现场痕迹、散落物等特征分成若干的片或断,分别取证、摄影、丈量与绘制现场图,进而能准确确定事故原因。 2.1.2第一现场查勘的重点

(1)确定车辆的停止位置和状态、车辆之间的位置关系,用以判断冲突角度; (2)检查路面上的轮胎痕迹和印记突变的位置、形态、印记和车辆的关系,以判断形式路线和接触点;

(3)检查事故散落物及其位置,分别丈量散落物掉落处的高度,抛出距离和散落

物之间的距离,用以判断碰撞接触点和速度;

(4)观察确定车体第一次碰撞破损痕迹所在位置,破损程度,着力方向,痕迹,表面异物或颜色;并分别丈量痕迹的面积、离地高度和与前、后端角的水平距离,用以判断接触部位、碰撞角度和碰撞前后车辆运行的趋势。 2.2机动车损伤分析

车辆损伤分析主要是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数据、事故车辆受损状况和当事人问询笔录等信息,确定事故车辆的碰撞形式,判断第一碰撞点,进而确定事故车辆在碰撞过程中的对应受力点和受损点。该方法结合车型参数来分析对照受损部位,判断损伤部位能否吻合以及能否造成车辆或护栏、柱状物等的损伤。并根据碰撞形式和车辆运动方向,分析受损部件的受力方向、变形方向或刮擦方向是否吻合,以及驾驶员的操作措施是否符合逻辑等。另外,碰撞车辆表面上留下的油漆等附着物、车身散落物以及安全气囊也是损伤分析的重点。 2.3其他调查

(1)有关车辆方面的调查。包括车辆外廓尺寸、轴距、最小转弯半径、最小 通过宽度以及车辆的灯光折本是否齐全有效等;

(2)有关道路方面的调查。包括路面宽度及路况、岔路口形式,弯道及纵坡道的几何线型,视线及标志设施等。

3 机动车事故损失鉴定

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对损失的定损涉及到事故车辆造成损失的鉴定、维修方案的制定、零部件维修还是更换的界定、所更换零部件的价格、整体维修工时费、更换零部件残值等项内容。 3.1机动车损伤鉴定一般步骤: (1)了解车身结构的类型。 (2)以目测确定碰撞部位。

(3)以目测确定碰撞的方问及碰撞力大小,并检查可能造成的损伤。

(4)确定损伤是否限制在车身范围内,是否还包含功能件或零配件(如车轮、悬架、发动机及附件等)。

(5)沿碰撞路线系统检查部件的损伤,一直检查到没有任何损伤痕的位置。例如立柱的损伤可以通过检查门的配合状况来确定。

(6)测量汽车的主要零部件,通过比较维修手册上车身尺寸图表的标定尺寸 和实际尺寸来检查车身是否产生变形量。

(7)用适当的工具或仪器检查悬架和整个车身的损伤情况。 3.2机动车损伤的诊断

进行事故车辆的定损时,定损人员应该掌握一套科学的损伤诊断检查方法,这对于受损严重的事故车来说尤为重要。定损时如果不遵循规范的检查程序,很容易遗漏一些受损件或维修项目,或者对同一项目重复计算,制作出的定损单就会错误百出,不是损害保险公司利益,就是产生不必要的定损纠纷。因此在事故车辆的定损中常按碰撞损坏规律把汽车分为五个区位:

一区:车辆直接受到碰撞损伤部位;

二区:受到间接损伤的车身其它部位;

三区:受到损伤的机械零部件;

四区:乘员舱,包括舱内受损的内饰、灯、附件、控制装置等;

五区:车身外部件和装饰件。

在对事故车定损时,应从一个区位到另一个区位逐处检查,同时按顺序记录损伤情况,所应该遵循的基本顺序是:

①从前到后:对于前部碰撞,从车前往后依次检查;对于后端碰撞,则从后到前检查。

②从外到内:先查外部零部件是否损坏,再检查内部结构件和连接件的损坏情况。

③从主到次:先看主要总成损坏情况,再看小的器件、附件的损坏情况。 3.3机动车事故定损 3.3.1机动车事故定损原则

对于出险车辆的定损,既要考虑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也要考虑事故车辆修复后能基本恢复其原有性能。对事故车辆的定损,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维修仅限于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2)能修理的零部件,不更换; (3)能局部维修的,不扩大到整体修理;

(4)更换个别零部件可以恢复性能的,不更换总成;

(5)根据更换项目及维修难易,参照当地采购价格和工时费水平,确定维修 费用。

3.3.2机动车事故定损的一般步骤

(1)弄清事故起源点,确定因肇事部位的撞击、震动可能引起哪些部位损伤。

(2)确定维修方案,并据此对损坏的零部件由表及里进行登记,且依据修复、 更换的类别分别分类。

(3)根据所确定的更换零件目录及所掌握的配件价格确定更换的材料费。 (4)根据已确定的维修方案及修复工艺难易程度确定工时费用。 (5)先签定“事故车辆估损单”协议,后让事故车进厂修理。

4 机动车车辆保险工作中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的增长必将带动汽车保险业迅速发展。但是由于国外汽车保险的冲击,中国汽车保险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成为我国汽车保险业不容忽视的问题。国私人购车比例不断增加,汽车保险这一概念逐渐进入百姓视野。如何面对车险市场的变化和外资保险公司迅速涌入的挑战,是当前各保险公司必须清醒认识的首要问题。在我国,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中份额最重的一项,随着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将迎来一个黄金期。

随着机动车辆的不断增多,汽车保险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发展,但是根据调查发现,目前车险市场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一些公司的运营还不够规范,制度还不够严密,给有些心存侥幸的车友提供了可乘之机,并出现了多起车险骗保案例。

据了解,在保险理赔上,车险骗保案例层出不穷,而且形式多样,甚至对某些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长期发生车险骗保事件,对保险业的发展是很不利的。通过业内人士介绍,在车险骗保案例中,骗子是精心安排,特别是假案情的策划也是相当严密,很难找到什么疑点。据相关人员介绍说,车险骗保甚至成部分车友的生财之道。多行不义必自毙,其实,投保人应增强法律意识,这种对车险骗保的危害性的认识不足,对当事人是很有害的。骗保应负刑事法律责任,甚至会构成保险诈骗罪。诈骗案件的涉案金额只要达到2000元就将会受到追诉,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者没收财产。”也敬告告广大朋友,千万不能贪一时小利,而让自己有更大的损失。

5 机动车车辆保险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车险骗保案例的出现,直接影响着保险业市场的健康发展,甚至影响保险的经营与发展。目前车险骗保案例多种多样,有造假现场的、先出险后投保的、醉驾调包的等等。各大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坚决打击车险骗保案件。作为一名保险行业的冲锋者,为了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义不容辞,为了维护着一片净土而努力工作。下来举几个例子进行分析: 5.1造假现场案例 5.1.1事故描述

据当事人讲述:2013年10月20日20时左右,李某驾驶一辆吉利美日行驶至在周至县境内时,不慎追尾一辆桑塔纳,致使桑塔纳撞倒路边的树,两车受损。 5.2.2事故分析过程

(1)吉利车受损情况:

①前保险杠、前照明灯光组件、风扇、水箱等件损坏,其中前保险杠外皮局部漆面完全脱落。如图5-1所示。

②水箱框架下横梁(离地高度约为300mm)碰撞变形,上横梁碰撞断裂。如图5-2所示。

③前机盖前沿离地高度约为600mm,后尾灯离地高度约为830mm,后保险杠下沿离地高度约为400mm。

桑塔纳受损情况:

①前风挡玻璃、前照灯光组件破损,后杠防撞条出现裂纹,前保险杠骨架、水箱框架呈一定角度的弯曲变形。如图5-3所示。

图5-1吉利车前杠漆面脱落 图5-2吉利车水箱框架及水箱受损

图5-3桑塔纳前部受损 图5-4桑塔纳前杠内骨架受损情况

图5-5桑塔纳尾灯受损情况(后杠无损) 图5-6事故现场树木无碰撞痕迹

②前机盖漆面脱落,左后尾灯呈孔洞,水箱及空调压缩机管路均未连接到位。如图5-4所示。

③现场道路平坦,被碰撞的树(500mm处)周长约为1140mm,直径约为363mm,并未发现明显的碰撞痕迹。如图5-6所示。

碰撞分析:

①经对碰撞树木测量其周长约为1140mm(500mm处),直径约为363mm,与桑塔纳前机盖、前保险杠骨架、水箱框架等件所呈现的碰撞痕迹不符。

②吉利车前机盖前沿离地高度约为600mm,而桑塔纳后尾灯离地高度约为830mm,尾灯宽(高)约为120mm,不可能发生碰撞接触,仅可能与桑塔纳后保险杠装饰条处相吻合。

③吉利车水箱框架下横梁离地高度约为300mm,而与之相对应的桑塔纳后杠下沿离地高度约为400mm,在平坦道路上不可能发生碰撞接触。

(2)碰撞程度分析

两车在追尾碰撞过程中,首先发生接触的是双方车辆保险杠,在保险杠发生严重变形的情况下,保险杠后方其他部件才开始发生破坏。吉利美日的水箱框架严重变形、断裂,其后边的水箱和风扇也已受损。而被追尾的桑塔纳后杠受损却很轻微,这一点即不符合碰撞规律,更不符合碰撞能量守恒规律。 5.1.3处理结果

由以上综合分析可得出:桑塔纳车受损非碰撞当事人所述的大树所致;两车车损不是两车追尾碰撞造成的。被保险人同意放弃本次事故索赔并签署放弃索赔声明。此案性质恶劣,保险公司最终选择了向刑侦部门报案,当事人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5.2先险后保案例 5.2.1事故描述

据标的车驾驶员称2014年02月13日,行驶在在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村庄旁边的小路上转弯避让三者车撞到树上,然后又掉进沟里,造成标的车前挡玻璃,车头,大灯等部位受损,无人伤,于次日向太平保险公司报案 5.2.2事故分析过程

在接到客户报案后,该案由查勘员录入系统后系统自动发起重大赔案。在处理重大赔案时,发现该案存在疑点:① 初登日期与承保日期存在疑点;②起保日期与出险日期存在疑点。并及时与业务承保上联系,调取该标的车当时的验车照片,进行对比核实。疑点解释:

(1)标的车初登日期为:2004-12-29 交强险、商业险保单起保日期为:2014-2-10至2015-2-09 存在疑点:该车初登月份为12月份,承保月份也应为12月份。而该车今年承保月份为2月份,说明该车在以前承保期间有过脱保情况,具体是哪一年的,就不清楚了。也有可能是今年脱保,存在先险后保的可能。

(2)标的车交强险、商业险保单起保日期为:2014-2-10至2015-2-09 出险时间为起保后三天:2014-2-13存在疑点:标的车起保日期为2014-2-10,而其出险时间为2014-2-13,说明该车先险后保的可能性极大。

(3)标的车验车照片

①该标的车车损照片与验车照片不符:标的车验车照片左右两边明显有踏板,

而现场照片没有。如图5-

7、图5-8所示(考虑客户隐私,图片中将车俩信息隐去)

图5-7 标的车承保照片 图5-8 现场照片

②标的车验车照片显示日期为2012-2-3,标的车起保日期为2012-2-10,中间存在一周的时间差,有可能在此期间出险,这种可能性也不是说不会出现的。

图5-9 承保外观照片

③该车验车照片车架号与标的车承保信息的车架号不符。承保信息车架号为:LVHRD5840****4759。验标车架号为:LVHRD7771****0076.如图5-

10、图5-

11、图5-12所示

图5-10 验车时车架号 图5-11 出险车时车架号

图5-12承保信息中的车架号 调查取证经过:

核实案件真实性,调查人员经过调取现场照片,车损照片、验车照片,发现该案疑点重重,为后续我司顺利拒赔该案及时收取第一手资料。调查人员前去出险地,对当事人做了详细的询问笔录。取得了确凿的证据。 5.2.3处理结果

该案被保险人同意放弃赔付并签署放弃索赔声明,此案为保险公司挽回3.5万元经济损失。这是一起业务员和被保险人合伙骗保的案件,两名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法律的惩罚,业务员也最终被公司辞退并处罚金。 5.3醉驾掉包案例 5.3.1事故描述

当事人于2013年12月29日深夜零时许,驾驶标的车在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城北客运站附近,由于操作不慎,穿过路边隔离带驶过人行道后碰撞路边花坛,造成标的车前部损失严重,气囊爆裂,随后向太平保险公司报案。

5.3.2事故分析过程

处理事故时查勘员现场录音并向当事人做了详细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如图5-

13、图5-

14、图5-15所示

图5-13 现场照片(1) 图5-13现场照片(2)

图5-13 现场照片(3)

图5-14 主驾驶气囊(有血迹) 图5-15 副驾驶气囊(无血迹)

该案出险时间在晚上十二点左右,从现场照片看,标的车没有刹车痕迹,损失

严重,驾驶员气囊有大片血迹,副驾驶气囊并无明显血迹,这与笔录中所述驾驶员没有受伤,副驾驶客户自己脸部受伤相矛盾,存在很大疑点。

调查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对标的车驾驶员李某与副驾驶乘员柯某分别又一次做了询问笔录,柯某租住在李某家中。李某称发生事故时车是自己开的,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气囊上又有大量血迹,调查人员向李某指出不符合常理,再问其气囊爆开后有没有闻到啥气味,他也说没有。次日调查人员电话邀约车上两名当事人前往西安市刑侦局做气囊上血迹鉴定。后二人迟迟没有到来,调查人员随即约见被保险人本人,向其宣导相关保险法律法规及骗保后的后果, 5.3.3处理结果

被保险人听取调查人员劝导,同意放弃本次事故索赔并签署放弃索赔声明。但驾驶员酒后驾车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后被公安机关暂扣一个月驾驶证并处三百元罚款。

结 语

总之,我们要认清目前我国机动车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借鉴机动车保险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找出解决汽车保险产业存在的问题的有效途径。要将整个汽车保险产业链整合起来,通过建立一个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来共同解决汽车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整个产业链上各个主体的协同发展。同时,发达的汽车服务业是成熟的汽车市场的重要标志。作为汽车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汽车保险的健康发展是做大做好汽车行业的有效助推器。但是,要做好汽车保险,仅靠保险公司的力量是不够的,这也需要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汽车生产厂家、零配件商、服务提供商、汽车金融公司等相关行业协同发展,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实现分工制的规模经济,这样我国的汽车保险行业才能更好更快地成熟并发展起来.

致 谢

本报告是在导师许肇理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完成的。从选题开展直至实训报告的撰写以及最后的定稿都凝聚着导师的大量心血。导师严谨求实的治学风范、渊博的学识、诲人不倦的态度和学术上精益求精的精神,使我获益匪浅,并将终身难忘,谨此向我的导师许肇理老师表示深深的谢意!

同时还要感谢我的实习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给了我锻炼和知识积累的机会。

实训报告的编写和数据的收集得到徐磊、孟豪、张图图等同学的无私支持和帮助,对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最后,感谢我的家人,感谢家人对我的关怀和支持。

(全文共7635字)

第二篇:车辆安全生产事故联系报告制度

1.目的

为及时掌握公司车辆事故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教训,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员、车辆(含商品车)。 3.术语和定义

3.1事故联系报告制度是安全生产运输的一项基本制度。制度的内容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报告、事故的统计,事故的调查和事故的处理。

3.2车辆安全生产事故:指公司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车辆,从事与公司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和其他事故。 4.职责

4.1车辆及安保部: 4.1.1负责处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现场处理、保险理赔等善后事宜。 4.1.2负责所有车辆的安全事故材料的归档,按事故类型、事故损失、车辆人员损伤程度等进行事故备案。 4.2业务部

4.2.1负责配合车辆及安保部共同处理与本部门相关的车辆事故。 4.2.2负责做好车辆及安保部到达事故现场前的现场保护、伤员抢救等工作。

4.2.3负责商品车及所属车辆的事故材料收集整理工作,提交车辆事故分析报告,交由车辆及安保部存档备案。

4.2.4负责商品车投保的前期材料准备工作,当商品车出险或理赔时,配合车辆及安保部共同处理。 5.管理内容及要求

1 / 4

5.1安全事故分类及处理办法: 5.1.1车辆安全事故分为无货损的交通事故和附带货损的交通事故;其他事故分为单纯货损事故和非交通事故。

5.1.2无货物损失的交通事故处理由车辆及安保部负责处理,单纯货损安全事故和附带货损事故由业务部门和车辆及安保部共同处理。

5.1.3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车辆及安保部人员负责处理,各级管理人员和事故司机必须严格服从安排并予以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后按照指令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做到: a.立即停车; b.保护现场;

c.抢救伤者及所运财产; d.配合处理人员完成事故结案。

5.1.4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业务部相关人员及事故司机应积极主动与车辆及安保部保持联系,并将可能影响事故处理的情况及时书面上报。 5.1.5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在肇事驾驶员逃逸、重伤、死亡或其他无法报案的情况下则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事故信息,不得影响事故的处理)向交警或其他主管部门、保险公司、业务部或车辆及安保部三方报案。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根据事故严重性由车辆及安保部专人负责到现场处理(不能及时到现场的也可委派事故驾驶员处理)事故车辆所承载货物,需要将承运货物、事故情况等信息及时反馈到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向厂方或经销商实时汇报货物损失和造成的影响情况。

5.1.6责任认定阶段,驾驶员或承办案管理人员应做到: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责任认定是否能够接受,若不能接受,应及时向公司车辆及安保部报告,在15日内申请重新认定;如能接受,但因对方无赔偿能力或其他原因,应配合车辆及安保部在交警下达责任认定书后48小时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5.1.7调解阶段,若对责任认定无异议,则根据交警部门安排(以电话或 2 / 4

处理通知书为准)进入损害赔偿调解阶段。驾驶员或承办案管理人员应做到:与事故处理部门和车辆及安保部保持联系,按照责任认定确定我方可承担的比例(具体由处理人员掌握)。调解期限自第一次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可延长15日)内调解两次。一般尽量争取在交警部门处理下结案。若调解不成,则终结,进入诉讼程序。

5.1.8事故处理结束后,承办案人员必须及时将事故结案文件、《事故分析记录》(表三)、材料、票据等,在5日内交回车辆及安保部。 5.1.9交通事故损失的处理:

a.交通事故损失的确定,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或当事各方赔偿协议中所载明的我方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准;对于单纯货损事故的损失以保险公司出具的《财产损失估损单》为准; b.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按《驾驶员安全事故赔偿标准》(表二)的要求规定执行。但未经公司同意,私自载货运营,或绕道游玩等从事与公司运营无关的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5.2车辆安全事故材料归档,参照以下几点执行:

5.2.1交通事故:轻微事故应有记载,一般交通事故应有完整的案卷,重、特大交通事故应装订成卷;

5.2.2轻微事故应具备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下同):责任认定或能说明责任的证明、修理发票、维修清单、赔偿凭证及其他相关凭证; 5.2.3一般事故应具备:责任认定书(责任重新认定书)或能够说明责任的证明、车损单、其他财产损失单、修理发票、维修清单、赔偿凭证、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类似证明、《医疗诊断书》、医疗票据、《伤残评定书》、《判决书》及其他相关凭证;

5.2.4重、特大事故应具备:责任认定书(责任重新认定书)、车损单、修理发票、维修清单、其他财产损失单、调解书(调解终结书)、《医疗诊断书》、医疗票据、《伤残评定书》、《尸体处理通知书》、《判决书》及其他相关凭证;

5.2.5其他车辆安全事故(根据损失情况比照交通事故归档)。

3 / 4

5.3保险索赔及其他

5.3.1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人员应及时向部门主管和车辆及安保部汇报,并根据指令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承办人员收集整理保险理赔所需的材料与文件。 5.3.2事故保险材料:

1)索赔申请书(原件)——定损中心领取;

2)被保险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盖公章(赔款金额超1万元需要)或被保险人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账户信息(准确账号及开户行名称); 4)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正、副)原件; 5)营运车、特种车需提供驾驶员有效从业资格证;

6)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例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消防证明、气象证明、事发地公安机关案件受理证明等);

7)法院、仲裁机构出具的判决书(例如: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执行书、裁决书、仲裁书等);

8)《车辆估损单》、《财产损失估损单》; 9)车辆维修发票及明细,财产损失票据及清单; 10)施救费票据及清单;

11)其他肇事车辆有效交强险保单复印件(1-10为单方事故所需单证;1-11为双方/多方事故所需单证);

12)《医学诊断书》、《医疗有效票证》、《假条》、《伤残评定书》、《尸体处理通知书》、《赔偿凭证》、《收入证明》、《其他有关凭证》(附带人身伤亡的事故)。

注:以上材料所涉及的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更为复杂的事故要及时和保险公司沟通、联系。

5.3.3凡因驾驶人员原因造成保险索赔失败或索赔障碍,损失金额将由驾驶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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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怎样抓好基层中队车辆安全防事故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防部队所肩负的职能也在不断拓展。近几年来,全国消防部队车辆安全事故层出不穷,这些事故不仅影响消防部队的形象,同时也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巨大的损失,车辆安全事故已成为影响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工作发展的障碍和瓶径,加强车辆安全防事故工作,保持部队高度稳定,提高部队战斗力,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那么如何做好基层中队中车辆安全防事故工作呢?结合基层消防中队出警多、执勤多、训练多等工作特点,安全防事故工作应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官兵安全认识。

要做好安全工作,打牢安全意识是最重要的一环,只有把人的思想紧紧地与安全连在一起,脑子里随时绷紧安全意识弦,这样安全工作才能更好的开展。首先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事故教育,落实每周安全会教育。通过学习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使官兵明白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其次,要定期学习安全防事故知识、分析研讨一些具体的事故案例和支队下发的《警示教育》,通过理论联系实际,让大家明白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个人在大脑里深刻记住以往的教训。再次,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没有规定不成方圆,没有严格规章制度来约束每一个驾驶员,安全工作就得不到保证,必须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才能使每个人有章可循,有章可依。做到人人都能自觉的遵守安全。第四,要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和落实。在安全工作中必须做到赏罚分明,出了安全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及危害程度进行严肃处理,在抓安全工作中决不能手软。在奖励方面,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这样才能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增强官兵的安全防范意识,这是预防安全防事故的重要手段,使大家觉得干好安全工作对本人和单位都有好处。

二、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

(一)、俗话说:十次肇事九次快。开快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比例很大,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要理性对待,准确判断,礼让为先,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不开“英雄车”、“赌气车”和“霸王车”。

(二)、消防部队执勤任务重,训练时间多,出警频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驾驶员的正常休息,这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中队干部一定要落实跟车制度,在出车途中要随时提醒驾驶员,做驾驶员的“第三只眼睛”。还有一些驾龄比较长的老驾驶员,认为自己开车时间长,经验丰富,认为自己的技术好,在一些细节上粗心大意,恰恰出事的就是这些老驾驶员。做好老驾驶员的安全工作也是不容忽视的。

三、加大驾驶培训力度,提高驾驶技术。

目前消防部队的驾驶员均从部队内部择优录取、选拔培训、考核合格后充实到各单位投入执勤训练工作中。心理素质直接影响车辆驾驶的质量。大部分驾驶员心理素质好、技术过硬、遇事沉稳、反应敏捷、处置措施得当、对本职工作得心应手。但也有个别驾驶人员心理素质较差、抗干扰的能力较弱、遇到紧急情况手忙脚乱,继而惊慌,对眼前的障碍处置不当。针对刚培训回来的新驾驶员存在的情况,基层中队要对他们进行跟车实习,由指定的驾驶员再担任“教练”,对其技术负责培养、磨练。此时正是新驾驶员驾驶技术的稚嫩期,心理比较脆弱,性情比较兴奋,急于开车上路,通过一段时间的过度期,向成熟型转化。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砺练,克服急攻近利的思想意识,保持平常的心态,以健康的心理应对“磨合”期出现的急噪情绪,始终保持沉稳的性格。遇到紧急情况处惊不乱、处置得当,避免事故。

四、做好车辆保养工作,消除存在隐患。

消防车既是运输工具,又是消防队员的保护神。为此,驾驶员要爱车、惜车,像爱护自己的身体一样,在车场日车辆检查和日常保养过程中,要利用听、闻、查等方法,检查油、水、电、气等简单故障的调整和排除,各个部位螺栓螺母的紧固情况,润滑系统的注油情况,水泵系统的日常保养,特别是灯光、转向、仪表、刹车等行驶关键要素是否正常。及时保养,排除故障。每次出勤归队后,要详细清点车辆配备器材,检查车辆各系统的运行情况,补充燃料。其次是经过维修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车辆运行规则,限速行驶,克服懒惰思想和侥幸心理,不得开“带病车”、“凑合车”,以确保执勤车辆健康运行。

总之,抓好基层中队车辆安全防事故工作,事关消防部队执勤任务的圆满完成与否。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确保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还需做不懈的努力!

第四篇:车辆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邮政通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经报请局领导同意,通过局办公会决定:自2010年4月20日起至7月30日,开展以“过牛年、保安全”为主题的“车辆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教育,落实责任,严格操作,全面推进邮政交通安全工作。创建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目标

以“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热情服务,文明行车”为目标,完善安全设施,确保交通有序畅通,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守法意识、服务意识、全局意识,减少交通事故。

(一)提高邮政车辆安全工作与管理水平,增强驾驶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执行能力,确保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更好地为我局保障支撑服务。

(二)此次活动以“安全第

一、杜绝违章”为目标,以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评比。

(三)活动期间将定期组织培训,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驾驶人员应自觉主动检查车辆状况,保持车辆使用性能完好和卫生清洁,并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和每天的日志。

(四)活动结束时将开展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每位驾驶人员服务质量的优劣。

(五)参加综合评价人员:局领导、各科、部室负责人及班组长。

三、时间安排

从2010年4月20日开始,到2010年7月30日结束,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

主要活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宣传发动,完善制度,排查安全隐患。

(一)制定活动方案,安排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二)召开全体驾驶员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三)完善车辆各项制度,组织驾驶员学习讨论。

(四)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7月15日)

主要活动内容:整改隐患,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

(一)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影响车辆正常运行的安全隐患,确保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组织驾驶员进行行车安全教育和评比,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三)聘请交管系统***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辅导课,开展交通法规学习、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相互交流行车经验和教训。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评比阶段(7月16日至7月30日)

主要活动内容: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巩固成果。

(一)组织全体驾驶人员开展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每位驾驶人员服务质量的优劣。

(二)测评标准,根据《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处罚措施的内容进行评定。

(三)主要评定内容,从爱车、守法、节约、准时、文明,做到“七条禁令”等项目。

(四)此次活动给予评选及奖惩。

四、奖惩励方法

1、“流动红旗车手”一名。 奖金: 800元

2、无安全事故及无违章记录。各奖励: 500 元

3、损失在XX元范围内的驾驶员惩罚 500 元

4、损失在XX 元以上的驾驶员,惩罚1000元及负相关责任。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二)严格各类车辆管理,规范驾驶人员的行为规范。

(三)加强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

六、组织领导

组 长:李洪

副组长:蒋裕浒 江建林

成 员:张静 龙飞 龙成云 刘必前 周华林 蔡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落实。

办公室主任:江建林

办公室副主任:龙飞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百安”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杨开明 张勇 吴高明 唐世明 杨兵 组成。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此次“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和紧迫任务。要予以高度重视,紧抓不放。全体驾驶员要服从领导,听从调动,努力完成交给的各项运输任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严格操作规程,掌握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努力提高安全操作水平。爱护车辆,搞好车辆的保养,维修和车容卫生,出车准时、准点,服务周到热情,尽量满足用户合理化需求,不断改进服务工作。

(三)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酒后驾车、疲劳开车、超速超载、违章变道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驾驶,自觉执行安全行车规定,做到安全行车。

(四)全体驾驶员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成绩面前千万不要沾沾自喜,在安全隐患面前千万马虎不得。坚决克服对隐患视而不见、熟视无睹、心存侥幸、麻痹大意的思想。

(五)近期要对各类机动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健全车辆安全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及时采取措施,杜绝“问题车辆”上路。

第五篇:防范营运车辆与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相关安全培训资料

防范营运车辆与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

相关安全培训资料

在我国混合交通中,每年汽车与摩托车相碰撞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率占年均事故总数的80%以上,如何防范与摩托车相碰撞事故的发生,是运输企业做好行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每位营运驾驶员对此类事故都应提高警惕,引以为戒,做好预防措施。

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简称两轮车)交通事故分析:

一、事故特点:

一是节假日事故多。春节、“五一”、“十一”长假期间及周末休息期间摩托车事故比较多。

二是晴天及夜间的事故多。晴天由于摩托车的出行率大大增加,导致此期间的事故比雨天和寒冷天气明显增高。

三是重要时段、重点路段事故多。中午12时至3时,下午5时至晚上8时;地方赶集通往的道路、城区主要街道、路口、车辆密集地段的事故率高。

四是摩托车违法行驶导致的事故多。在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中,摩托车有违法行为的占80%以上,主要违法行为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乘坐等。

五是摩托车交通事故的伤亡率比较高。由于摩托车碰撞及翻覆都是人直接与硬物接触,按人们常说的骑摩托车是“肉包铁”,从而导致事故中的人员伤亡率比其他车辆的高。

六是摩托车交通事故善后处理难度大。由于受经济条件、投保及理赔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调解处理比较困难。

二、事故原因:

(一)驾驶人的原因:

这是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在摩托车驾驶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人员系非驾驶员,无证驾驶、

法律意识淡薄,各种原因导致摩托车驾驶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载人不符合安全要求、违法压越单双实线、争道抢行等,为交通事故埋下多种隐患。

摩托车行驶的特点是“小、散、多、快、抢、钻、猛”,各单位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摩托车的行驶特点,对广大驾驶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年青人骑车:逞强好胜,好开飞车,到处乱闯,时常钻行。此时要注意观察,做好刹车准备。

(2)妇女、年老者骑车:速度较慢,胆子比较小,容易摔倒,此时要提前减速,不要猛按喇叭,以防惊吓摔倒而发生碰撞事故。

(3)未成年人骑车:大多无证驾驶,不懂交通规则,骑车好快,刚学会骑车就到处乱窜,此时要减速,让其先行,并要注意观察其骑车动态。

(4)弯路、叉路口:要提前减速,做好紧急刹车准备,多呜喇叭,特别要注意小路和胡同突然窜出的摩托车。

(5)雨天行驶:路滑,骑车者大多穿雨衣,视线差,车速较慢,这时要做好刹车准备,不要尾随太近。

(6)其它动态:骑车人往往有逢友必并行,逢新友必停的习惯,大多停在路中问谈话,这时不要急,要鸣喇叭,待其让出路面后再行,强行通过往往会发生刮擦事故。

(7)突发事件:摩托车由于稳定性差,行驶时会发生突发情况,如摩托车驾驶人突然掉头,或者车辆突然熄火、不来油、爆胎等机械故障,这些都容易发生碰撞事故。所以广大驾驶员在遇摩托车时要提高警惕性,高度集中思想。

由于摩托车行驶路线比较灵活,占路面积小,于是有的驾驶员驾车时便随意变更车道,一会拐到左边,一会拐到右边,哪里有空隙就往哪里钻,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还有就是在路口转弯时倚仗其起步快,方向灵活,便与其他机动车甚至直行机动车抢道行驶,一但没有“抢”好,便丧生轮下。有的摩托车驾驶员,尤其是低龄人,

年轻气盛,驾车时经常超速行驶,有的甚至“飙车”、不管道路条件和本身的操作技术,总认为不快不过瘾,寻求刺激,觉得车开慢了不够潇洒。还有部分摩托车驾驶人系无证驾驶,没有通过正规的培训、考核,一方面驾驶技术生疏,另一方面对交通法规一知半解,道听途说,从而引发种种交通事故。还有部分摩托车驾驶人系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现摩托车在城乡各种“婚丧嫁聚”活动中成了人们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每到这些地方,上百辆摩托车集聚在办事场所,这些摩托车驾驶人相当一部分都存在酒后驾驶行为,导致不少交通事故系酒后引起,并且后果极为严重。其次就是摩托车驾驶人图省事,把戴安全头盔视为麻烦,导致摩托车事故中的伤亡比例大,善后处理难。

(二)摩托车的原因:

摩托车的安全性能差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摩托车的特点:

1、摩托车车架构造简单,稳定性差;

2、轻便灵巧,速度快;

3、车身无牢固的安全防护保障设施设备;

由于摩托车架结构非常简单,在超载、超速行驶遇到转弯采取制动措施或者行驶在雨天的路面等情况时,稍有不慎就会导致车辆失去控制而滑倒,酿成车祸。同时,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本身的稳定性差,制动性能相对汽车也不是很好,遇到紧急情况难以控制,加之现在各地摩托车的检验率低,对摩托车的强制报废又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手段,导致很多车况差的摩托车上路行驶,因制动、灯光不良引发交通事故。另外有的因随意安装遮阳伞和加装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座椅、支架等导致超高、超宽稳定性降低而引发事故。

(三)道路的原因:

有相当一部分摩托车交通事故系道路原因引起。(1)道路规划设计不够合理。很多道路(特别是县乡道路)的车道、线形、坡度、

弯道半径等设计都不够合理,从而影响摩托车的正常行驶。(2)道路建设的质量不很高。有的县乡道路因路基不坚实,路面下陷,返修率高,雨天道路积水严重,致驾驶人对道路的估计不足引发交通事故。(3)道路标志标线不健全。现相当里程的县乡道路标志标线不够健全,加之摩托车驾驶人的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低,由于没有很好的视线诱导和警告,因坡道、弯道超速引发很多翻覆、碰撞事故。(4)因道路施工作业引发交通事故。有的部门在道路施工中因未设立标志引发交通事故。如养护部门挖掘道路、电力、通信部门在道路上拉线作业、房屋建筑施工堆物等都引发了一定数量的摩托车交通事故。(5)道路照明设施不完善。在有些城区道路因照明度设施不合理,还会给驾驶人造成视线错觉等引发交通事故,并且在照明不足地段还容易导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四)环境因素的原因:

(1)气候炎热的影响,天热后因驾驶人疲劳和利用加速驱风至凉引发交通事故;

(2)下雨的影响。因下雨导致道路容易横滑引发事故;为避雨急于赶路,忽视周围环境引发事故;由于下雨对视线的影响而引发事故。

(3)环境因素的影响。因周围的一些广告、群体活动及刺激性演出等,导致一些驾驶人的注意力不集中、视线转移等引发交通事故。

三、防范客车与摩托车发生相碰撞事故的措施和方法: 1.加强驾驶员管理,提高驾驶员法制意识、技术素质,是遏制发生摩托车碰撞交通事故的最有效方法。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牢记行车安全。

2.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麻痹大意对驾驶人来说是一大忌,是种想当然、差不多、过得去的错误心理。有这种思想存在,行车中必然分散精力和注意力,从而导致操作马虎和失误,酿成车辆事故。有的驾驶人缺乏高度的责任意识,预防事故的态度不端正,自以为

技术高超,常开“英雄车”、“斗气车”,我行我素。另外,存在饶幸心理,遵规守纪的观念单薄。如果不注意克制,任你技术再好、路况再熟也会发生问题。克服麻痹大意的方法就是小心谨慎和高度警惕。密切注意行车中的各种情况,集中精力正确观察,妥善处理各种情况,使车辆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此外,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戒备,防止思想松懈。这样才能有效的减少交通事故。

(三)同向行驶时须保持一定距离。两轮车具有灵活、便捷、通行能力强的优点,但稳定性差、保护人体性能不佳,加之部分驾驶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容易在混合交通中发生事故。尤其同方向行驶的两轮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屡见不鲜。因此,汽车驾驶员在超越过程,一定要保持1.4 米(不含摩托车两手把间距离),在超车刚结束时,不能过早地回转方向,占用两轮车的路线,以防两车相撞。

(四)跟车时须防追尾。汽车与两轮车追尾事故有两种:一是汽车追两轮摩托车;二是两轮摩托车追尾汽车。这两种都是在前后两车之间较短的距离中行驶时,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未留意前车时,或前车已因某种原因减速,甚至停车了,在无法回避的情况下,造成了追尾碰撞。也有驾驶员误将停留的前车当成了行驶的车辆,临近时才发现车停着,踩制动踏板已来不及了,造成了追尾,这种事故一般发生在夜间。追尾事故的预防主要取决于同向行驶的两车安全纵向间距大小,也要区别于制动的种类不同,前后两车的速度不同。

(五)相对行驶时须防止猛拐横穿。相对行驶的车辆,彼此都是会车关系。汽车在运行中相互交会的机会很多,与两轮车会车也算其中的一部分。但两轮车因单纯的正常会车情节,所引起的事故却不多,多数是因为超车时相会或突然从相对行驶的车后窜出与汽车相撞,也有两轮车前方受阻,为了避开固定的障碍物或与前行的同类车相碰撞,正在倒地或已倒地的过程中与对面行驶的汽车碰撞。在这种情况下,汽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动车减速靠右通过,让对方先行等规定。汽车驾驶员遇到夜间相对骑行的自行车,应时而

变灯光,使自行车驾驶人视觉能够较为适应地凭第一感觉,按照自己路线行车。

(六)在交叉路口行驶时要守交规。交叉路口,繁华路段是交通流比较复杂的路段,车辆在这些路段行驶,可能产生的撞挤和追尾,由于行车方向相互交叉可能出现碰撞而形成冲突点。交织点和冲突点的增多,是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而引发的汽车与两轮车事故也随之增多。汽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必须在路口以外50米~100米处减速,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在这种特殊路段,汽车驾驶员要做到“一慢、二看、三让、四通过”,一定要按自己的路线,严格遵守条例行驶。在有快慢车道路口转角或在超越两轮车时,会将两轮车撞出路外。左转弯的汽车还要特别注意左右两方来往的直行两轮车,并存在通过时间长,形成交织点多的弊端,容易与快速直行或右转弯的两轮车,造成误觉,而发生冲突。在行经转弯路段时,要做到“减速、鸣号、三让、靠右行”,转弯时速不能超过每小时30公里,这样才能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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