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事二审中新证据的运用问题

2022-09-11

“新证据”应当如何认识, 是运用新证据提起二审程序的重要前提, 在我国民事案件数量极多, 通过强调新证据, 来有效的限制二审程序的提起是一个较好的初衷, 但是应当看到的是, 在程序公正和司法效益面前过分强调新证据无疑也是存在问题的, 因此在判定新证据和运用新证据的过程中都要具有以司法公正为前提, 面对日益复杂的民事司法, 界定二审的新证据并规范其适用正是我们当代司法界应当重点考虑的方向。

一、新证据的立法分析

在我国的民事司法过程中, 新证据的认识和理解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尤其是新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重要性而言, 因此我国立机关一直对于新证据给予极大关切, 同时一些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也在新证据方面积极采取措施, 力求在发挥新证据作用的同时, 树立正确的认识。

从我国多年的司法实践来看,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新证据的规定时最早的, 在2001年的《民事证据规则》规定了新证据的内容, 只不过在这一规定中, 新证据的界定是以时间为标准的, 即举证期限届满前没有提交的证据为新证据。 到2008年,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新证据的认识和解读发生了变化, 要求结合《民事证据规则》的第四十一、四十二以及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综合解读, 并且需要结合几种情形进行分析, 比如当事人没有举出证据是否有客观情况等。在本次民事诉讼法的制定中, 对于新证据的规定也是比较简单, 仅有一个法律条文进行描述, 可以说, 面对复杂的民事活动, 还是显得有些孤单。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我国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于新证据的理解本身就存在不同的认识, 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 新证据的运用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 这一方面不利于我国民事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另一方面对于我国的司法公正也是巨大打击。

二、“新证据”的合理界定

确定新证据应当遵守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那么如何认识客观, 又应当如何认识主观就成了一个重大难题, 司法的公正和效率都是文明司法国家一直追求的目标, 但是面对新证据的运用却都难以进行科学的界定, 笔者从自身研究的角度提出, 理性认识新证据, 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注重对证据“新”的判定

新证据的应用有可能对案件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因此要充分明确新证据“新”在哪里。综合司法实践, 以及探讨新证据的合理性, 笔者认为, 新证据应当在以下具体方面体现出“新”。首先是产生的时间方面, 应当时产生于举证期限届满后二审之前; 其次是在发现时间方面, 新证据还可以是产生于举证期限届满之前, 但是当时并没有发现, 在二审之前又发现的, 依然可以作为新证据使用; 最后是证据形成的时间属于自诉讼开始以后至正式庭审活动由当事人提供证据之时, 此类证据的特点在于其不断发展变化的延续过程中直接影响到对待证事实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最终及实质性认定, 如医疗事故、人身侵权纠纷中, 受害人人身受损的后遗症状在不断发生变化等情形。

( 二) 划分证据类别的方式确定是否存在新证据

在理论研究中, 许多的学者认为有一些证据是不存在新证据可能的, 比如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笔者认为也是如此, 因为这些证据一种情况下是客观、显而易见的, 另一方面是主观性较大, 极易出现反复变化, 比如在证人证言中, 极有可能在一些情况下出现变化, 如果允许以新证据使用, 容易产生司法不公。

( 三) 对举证时间做出限制

新证据的举出的时间问题直接关系着对方当事人的答辩, 也就影响到公正的问题, 因此, 新证据虽然存在, 但是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那么也是不能使用的。比如一项新证据应当在民事二审的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 而不能在二审临近开庭或者开庭过程中提出, 以此来促使当事人积极的行为, 来维护司法的公正性。

三、新证据的运用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新证据的运用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 因此在以下内容中探讨的新证据的运用是立足于如何更好的规范新证据的运用做出的一些限制性探讨。

( 一) 是否能够对案件产生决定性影响

这一内容可以说是从实体方面来规制新证据的运用问题, 因为民事审判的目的不仅仅是让当事人充分体现其利益, 同时也要追求司法的效率。因此对于一些不能影响案件最终裁判的新证据, 二审就没有必要进行开庭审理。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了, 只要有新证据就应当开庭审理的内容存在不妥之处。

( 二) 程序方面进行限制

新证据的提出对于案件可能产生巨大的影响, 因此赋予一方当事人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因此也要从程序方面保证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抗辩权利, 同时根据程序公正的原则, 提出新证据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另外, 法官也要发挥释明的作用。通过释明补充处分权主义和辩论主义的目的在于保护权利、实现实质正义。在当事人诉讼能力差异较大的现实国情下, 二审新证据之释明符合程序正义与程序效益的价值取向。

四、结语

新证据问题一直是我国民事司法中重点关注的对象, 从这次民事诉讼修订后可以看到, 对于新证据的规定依然存在不明确、运用难的问题, 需要在以后的立法、司法中继续探索。

摘要:《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无疑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 在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对于二审提起的重要条件——新证据进行了规定, 但是新证据应当如何理解并适用还存在司法和理论探讨的必要性, 本文从二审中新证据立法分析和合理界定出发, 结合自身理解谈谈新证据的运用问题。

关键词:新证据,民事二审,界定与运用

参考文献

[1] 周晓明.民事新证据在裁判中的作用分析[J].现代法学, 2013 (7)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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