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

2022-10-13

第一篇: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

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09-4 0906030421

摘要:人大会议上提出要让人们民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而如何才能让人民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则使我们需要迫切关注的。人民的尊严,需要权力的谦恭,需要官员的收敛,需要对宪法、法律和人权的尊重,更需要社会分配和福利保障的公平和平等。

关键字:尊严;人民;国家;权利;科学发展

正文:2010年3月召开的人大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庄重承诺: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和谐。二字让人耳目一新。 “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说法进一步表明了政府“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届政府的承诺中,我们对不同时期的“幸福”几乎耳熟能详。50年代,人们对幸福的憧憬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六七十年代,是“三转一响”(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和收音机);80年代是“万元户”;90年代是有房有车;新世纪的幸福感呢,则与“尊严”息息相关。

“尊严是建立在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的,人民有了生活水平、生活条件底蕴以后才有尊严。城市的低收入家庭需要我们的关注,怎么样去把财富平衡好,蛋糕怎么去做好,怎么分好,怎么品尝到味道,需要一系列的措施。”

“如果一个人生活水平很低,身体又生病,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生活来源,怎么能有尊严的生活?不可能这样。所以我觉得温总理的讲话今年提得特别到位,我觉得这也是政府的一个工作目标,也是百姓的愿望。他的工资、医保、社保都要给保证,这里头最关键的是经济,经济是个支柱,经济的好转才有可能。”

遗憾的是,近些年来,人们的幸福指数并没有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而得到质的提升。细心的人们会注意到,各种红头文件中,有关“尊严”的提法 可谓“凤毛麟角”。相反,少数官员胡作非为损害民众利益,肆意践踏公民尊严,令法律蒙羞。野蛮的强制拆迁,拆掉的不仅是安身立命的房子,也是“草民”最后的尊严;教育资源的失衡、受教育权利的不公,农民工子弟学校在城市生存维艰,农村大量留守儿童遭遇亲子困境和成长的烦恼,剥夺的是弱势群体对下一代有尊严地发展的强烈渴望; 社会保障的缺失,看病难、看病贵,让草根阶层生存的尊严受到打击。

活得有尊严,要活得富有。无可否认,现在的中国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是城乡差别、贫富悬殊的现象也依然存在。“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是不少地方的真实写照。前段网上流传“富可敌国”的说法,某些人引以自豪,但那只是GDP,而且这些财富只是在少数人的手中,更加看到了两极分化。中国富裕家庭掌握的财富在迅速膨胀,中国百万美元资产家庭数量已增加到78.8万户。同时,从坊间出现了以“房奴”、“车奴”、“孩奴”自嘲的词汇来看,全民还没有“富起来”,必须加倍努力,实现共同富裕,才能使广大人民活得有尊严。

活得有尊严,要活得平等。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这是一种心愿。什么是尊严?按汉语字典上的解释是:“可尊敬的身份或地位”。照这种说法,很多人是没有尊严可言的。记得2003年的时候,北京的某个公厕门口写着“严禁民工上厕所,违者罚款50元”的字样,某村为了禁止民工如厕,还派人守在公厕门口,只要看到民工就不让进;在某火车站的春运窗口前,排队买票的人中有一部分人是蹲着的,原来这里要求“民工必须蹲下排队”;为讨工钱,民工们忍饥挨饿,下跪作揖,无奈之下只能以死抗争,却一个不小心被城里人说成了“跳楼做秀”„„原本人无贵贱之分,但是在现实社会里,这些不平等的存在,对弱势群体来说,尊严是可以随意践踏的。特别是对残疾人,我们要更加关心爱护他们,他们是坚强的,是勇敢的,本就不该受歧视,他们付出的努力是常人无法感同身受的。我们不能嘲笑他们,更不能辱骂他们。为此,中央政府必须加快完善社会各项公共事业的制度设计,各地政府也应结合本地实际作出规划,保障全体公民能够公正、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特别是生存权和发展权,保障人民基本的医疗卫生、教育、劳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活得有尊严,要活得自由。几千年来,中国人就是帝王的奴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官民的差别,老百姓向来没有自由。当然现在好了,生活质量提高了,言论自由了,身心也得到了解放。但是决不能把“有尊严的生活”,简单理解为脱离了贫困线的、小康的甚至是富足的生活。有尊严的生活,应该是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然而从一些案例来看,群众依然难以得到应有的权利和自由。比如网上热炒的“跨省追捕”,据说一个河南的网民在网上说了一个外省的贪官,结果被外省的网警查到,到河南把他逮捕了。这既说了网络的不自由,也说明了贪官的神通广大。要让人民幸福而有尊严,官员们首先要放弃特权。这并不是说,要让人民的幸福和尊严来代替官员的幸福和尊严,而是希望官员和人民打成一片,官民平等。

如何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一要确保公民的自由和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合法公民,都应该体面地、有尊严的生活着;二要确保公民的生存权,让公民享受更加舒适的衣食住行、更小的城乡差别、更多的教育和就业机会,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三要确保个人的发展权,为每个人的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和充足的条件。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与“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是一脉相承的。当务之急是各级地方政府应尽快走出片面追求GDP和“见物不见人”的发展误区,从更多关注群众的物质需求、关注“民生”,转变到更加尊重人的全面发展,满足民众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从注重追求效率转变到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正义。

要活的有尊严不仅需要靠国家的努力还要靠我们自己的努力,我们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要有敢拼敢做的想法,同时要付出努力去实践让努力成为现实。让我们的生活活的跟家精彩更加有尊严。

参考文献:《形势与政策——论人民如何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马赫安

《生存与尊严》

马立

《人民的尊严》

刘超 张永恒

《尊严》

网络资源

第二篇: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

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〇一一年全国两会述评之三

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2011年的全国两会,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为会内会外最响亮的声音、最重大的主题。

刚刚过去的“十一五”,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就业状况全面改善,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中国书写出一份温暖人心的民生答卷。2011,当我们对下一个五年规划布局时,“民生”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无论是“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明确提出的“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还是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的“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围绕改善民生谋发展”,处处体现着对民生的高度重视。

走进“十二五”,一幅更加美好的民生图景在人们眼前展现。

改善民生成共识

站上新起点,开启新征程。代表委员们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共识格外清醒而坚定。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

发展经济,为了什么?人们在思考,也更加明确: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从来不是单纯的财富积累,而是旨在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的福祉。

“如果只有GDP的快速增长,而老百姓的收入提高不快、幸福感得不到提高,享受不到发展的成果,那么我们推动经济发展也就失去了意义。”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委书记孙政才提出,民生是第一目标,抓住了“民生”,我们前进的方向就不会出现偏差。

“先有百姓幸福感,才有政府满意度!”全国人大代表、西宁市市长毛小兵说,相比种种经济增长指标,老百姓更看重出门、看病、买菜是不是方便,看重饮食用药是不是安全,冬天有没有暖气。群众利益无小事。“十二五”期间,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真正让改善民生成为科学发展、转变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不能等、不能慢。

走过“十一五”,中国综合国力空前跃升,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但与此同时,各种社会问题也明显增多。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坦陈,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如优质教育、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物价上涨压力加大,部分城市房价涨幅过高等,基本上集中在民生领域。可以说,中国所处的既是一个黄金发展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

正视问题方能找到应对之策。不少代表委员表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中国必须直面矛盾和问题,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下大力气弥补民生短板。——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

保障和改善民生,其意义绝不仅仅限于人民生计本身,同样会对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是当前我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

重庆市有这样一笔“促就业”账:通过政策扶持,创办发展6万户微型企业,新增约30万个就业岗位,为地方创造6亿元税收„„惠民生和促发展,完全可以实现“共赢”。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谈到,保障和改善民生,可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需求,有助于促使经济发展由投资拉动转为内需拉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存在不少有利条件。

“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国家积累了雄厚的财力,这为“十二五”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社保、医疗、教育等多项改革的扎实推进,为进一步改善民生创造了有利的制度保障。

更重要的是,党和政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把民生追求更加深刻地融入发展进程,一个个民生“路线图”、“时间表”昭示人们,改善民生成为更加自觉主动的国家行为。这让代表委员们感到鼓舞,也给亿万百姓带来希望。

真抓实干惠民生

保障和改善民生,怎么干?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

要让百姓的“钱袋子”更鼓。

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首先要促民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是年均增长7%,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要超过7%,迈出了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的历史性一步,并强调“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这符合新时期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乃众望所归。”他表示,实现“民富”的目标,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切好“蛋糕”。一方面,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为提高居民收入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通过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规范分配秩序,健全收入分配体系,实现共同富裕。

就在两会召开之际,部分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国务院原则通过个税改革方案,这些有助于“民富”的政策措施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需要这样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

要为百姓创造更多“饭碗”。

就业是民生之本。“十二五”,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中央财政拟投入423亿元用于扶助和促进就业;“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确定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这给人们在依然严峻的就业形势面前,吃了一颗“定心丸”。

“促就业,渠道还要更多些。”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院长顾海良认为,帮扶大学生就业,应多采取措施,引导和鼓励他们到基层去、到中西部地区去。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教授蔡建国认为,“小企业、大就业”,从扩大就业的角度看,今后应多扶持中小企业,让其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要编织一张更加坚实细密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未来几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将面临城镇化加速、老龄化加剧等冲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当成为‘十二五’时期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表示。他说,经过“十一五”的探索实践,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今后还要继续扩大覆盖面、不断提高待遇水平,“只有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社保体系,才能为百姓解除后顾之忧,让百姓拥有更多的安全感,对未来有良好的预期。”

要为更多人圆“安居梦”。

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才能安心。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今后“5年将总共建设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评价说,“两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高房价问题没有回避,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抓住了当前住房问题的核心,体现了政府把调控进行到底的决心,也赢得了民心。”据了解,此次两会,政协收到的4772件提案中,涉及医疗、教育、住房等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提案超过了2000件,人大收到的462件议案中,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议案,同样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百姓的殷切期盼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也成为今后一段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

时刻以民生为重

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这美好的目标凝聚着百姓的期望,也需要付出不懈的努力。

不少代表委员谈到,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在体制机制上斩关夺隘,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

如果干部考核评价“唯GDP论英雄”,表面上把民生捧得很高,实际上仍可能导致一些地方紧盯速度,只顾铺摊子,“好”让位于“快”,“民生”让位于“增长”。

“十二五”规划草案,围绕民生领域提出的多项约束性指标,成为草案的一大亮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年均增长3.3%,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7%„„以约束性指标的形式为政府解决民生问题戴上了“紧箍咒”,赢得人们一致叫好。全国政协委员刘永好说,让这些民生指标具有约束性,是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到实处的最好形式,对于政府是一种鞭策,对于民众则传递出信心。

在肯定约束性指标的同时,更多的代表委员提出,民生涉及的领域极广,衣食住行、柴米油盐,今后更应该推广采取综合的考核指标,让考核机制真正发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指挥棒作用。

保障和改善民生,要舍得投入——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年年增长: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民生的投入突破1万亿元;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民生和灾后重建投入1.1万亿元以上;2010年,中央财政用于和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支出超过1.6万亿元。

改善民生需要真情实意,更需要真金白银。许多代表委员提出,近年来,国家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有条件在民生方面投入更多的财力。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农业大学校长王志刚认为:“财政资金向民生项目倾斜,其意义不仅在于增加了多少投入,还表明党和政府发展思路的一个重大变化:越来越注意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尽最大力量让发展成果为全体人民所共享。”

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要在民生指标和经济发展的其他指标发生矛盾时,坚持“民生优先”——

“民生”成为今年两会最热的话题,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温暖。但与此同时,在百姓看来,保障和改善民生,桩桩件件都是实实在在的事情,来不得半点虚假热闹,更不是列概念、喊口号就能实现。特别是当一些具体的民生实践与经济发展的其他目标发生冲突时,就更加考验执政者的诚意和智慧。比如一些地方搞城市建设片面地“贪大求洋”,结果是马路宽了、交通堵了;高楼建起来了,没地方买菜了。坚持民生为重,就是要在上任何项目、做任何决策前,首先想想,是否把百姓的利益放在了前头,是否把人民的幸福和尊严放在前头。

“经济越发展,越要重视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

实的利益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段阐述声声响亮、字字千钧。

走过5年,我们感受到了生活的切实改善,体味到党和政府对群众利益的深情牵挂。

下一个5年,一段新的征程已经起步,更光辉灿烂的前景正在向我们招手。

第三篇:如何让劳动者活得更有尊严

2010-5-1 9编辑:田野来源:半月谈网

温家宝总理说,要让人民活的更有尊严。这个命题在当代中国的深刻现实意义在于,迫切需要让广大基层劳动者活得更有尊严。如何重构劳动的价值,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一个突出制约因素。

众所周知,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提高劳动者收入,则是对劳动者的尊重!

在二十一世纪,不能再让中国的劳动者拿低工资成为一种不可改变的“规矩”。中国的劳动者不是"天经地义"应该拿低工资的。

全社会都要关注劳动者收入严重偏低的现状,让中国的劳动者活得体面,活出尊严。

最低工资必须大幅提高

先看看欧洲国家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瑞典是22700元/月,瑞士是20838元/月,卢森堡是16420元/月,冰岛是14993元/月,爱尔兰是14620元/月,比利时是14407元/月+社会福利,澳大利亚是14380元/月,荷兰是13820元/月,法国是13377元/月。

目前,中国许多地方的最低工资一般在500元/月上下,最高的也没有超过1000元/月,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最低工资是中国的30-40倍!

通过对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工资制度研究得出的结论之一是:最低工资要以人均GDP作参照,最低工资与人均GDP的比率发达国家为37%,发展中国家为68%,世界平均为60%。2008年,中国人均GDP是3259美元(世界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如果中国工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话,全国最低保障工资应是3259×68%=2216美元,也就是1261元/月。

目前,我们中国有哪个地区的最低工资能达到1261元/月?只有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出合理的最低工资,才能理顺其他各行业、各部门的工资关系。国外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一般比最低工资高出40-60%,最高达100%。

而为使多数企业能够支付1261元/月的最低工资,笔者建议,一方面,政府必须对企业减税,并减少各种收费;另一方面,大力开放垄断行业,使社会平均利润得以提高。如此,才能使劳动报酬增长不低于、甚至略高于经济增长和企业收入增长。

这在今日中国尤其重要。中国目前正处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刘易斯所描述的二元经济的结构。一个是现代经济部门,与此并存的另一个是传统经济部门。 1

在现代经济部门里,工资是由工作者创造的边际产出决定;而在传统经济部门里,情况则完全不一样。一方面边际产出本来就低;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现存的1.5亿剩余劳动力,造成了刘易斯所说的低价劳动力无限制供应的局面。这些劳动力要求的仅仅是生存工资。假若由于某种原因城市里非熟练工人工资有所提高,那么就会吸引从农村来的劳动力参与竞争,最终使工资回到原来的生存工资水平。只要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没有吸收完,城市里非熟练工人的工资不可能与生存工资有实质的差别。

这种二元经济结构决定了在今后十几年里,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吸收完以前,低工资的状况不会有实质的改变。一方面在传统部门里,已经拿低工资的人始终维持在生存线水平上,另一方面在现代部门里,已经拿高工资的人工资还会继续快速增长。这样差距就会越来越大。要扭转这个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最终必须靠经济的二元结构归一,也就是说,要等到农村剩余劳动力被现代部门完全吸收完以后。这时低收入工作者的工资才能跳出生存工资的水平。这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而且,就业一直是我国一个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科所的测算,除了农村结存的数以亿计的剩余劳动力,城乡每年还有1200多万新成长劳动力进入劳动大军。

工资增长必须有保证

尽管提高劳动所得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但真正落实必须依靠法律和制度保障,目前,中国很多地方政府都提出了工资增长计划,可惜缺乏有力保证。

而要改变这种现状,有限途径应是从制度上和机制上突破,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即按照GDP增长比例确定劳动者报酬调整幅度和频率,确保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国民经济增长幅度。

同时,还必须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工资谈判机制,提高普通劳动者与企业谈判的能力,以切实提高自己的收入。

强化产业工人协商工资增长的地位。这是一个庞大的复杂工程,也是一个长期工程。要在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这对广大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来说,任务更紧迫。这些企业就业人口多,收入水平低;扩大消费,这个群体是重点。要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扭转"劳方不敢谈、不会谈,资方不愿谈、拒绝谈"的局面;对中小企业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明确给予减免税优惠,形成利益引导,助其减轻经营压力。

目前,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一般在55%以上,而在我国,2007年这一比重已从1997年的53.4%降至39.7%。以2008年GDP总量31万亿元算,如果劳动报酬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就能多发3万多亿元工资,普通劳动者境遇会大为改善。

特别要指出的是,要改变普通劳动者工资收入"被增长"的局面。所谓"被增长",也就是说实际没有增长,但在统计数据中却增长了-2009年上半年全国职工工资、城乡居民收入数据发布后,社会上对其增速高于经济增速提出了质疑-2009年7月2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称,据6.5万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同比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远超同期GDP7.1%的增速。

很多人称,统计数据与自己的收入不符,工资"被增长"了。

国家统计局对此的解释是,现行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尚未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甚至包括实物形式支付等。全国约3亿城镇就业人口,目前工资统计只涵盖了约1.3亿,私营企业职工、个体户和一些灵活就业人员没有涵盖在内。

看来,我国城镇单位职工工资统计范围过窄,存在缺陷。

在金融危机中,处于工资低端的岗位和企业减少,而处于工资高端的岗位和企业变化较小,是造成平均工资数据仍然上升的原因之一。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增幅快于企业,也是工资同比增长的原因之一,前者平均增幅约高出企业3个百分点。据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司司长冯乃林表示,政策因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的主要原因。如机关行政单位工资调整和津补贴规范目前还在逐步兑现;教育部门关于各级学校教师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同级别公务员工资的政策出台等。但对一般人而言,放眼望去,只见企业在裁员,在降薪,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失业者的行列。然而,据统计我们的收入却在以11.2%的幅度在增加,这岂不是咄咄怪事!难怪有人说,中国人加工资-空调。就连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这样的专家也说,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个人所得税同比去年增速却大幅下降,这之间相互矛盾。

2009年7月,风险咨询和内部审计专业机构甫瀚公司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所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领导人员考试测评研究中心,共同发布了《2009年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该专项研究通过对中国上市公司按市值(截至 2008年6月30日 )排名的前100家样本公司进行调查和分析,发现高管薪酬迅猛增长已有失控之势,金融业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已明显高于非金融类上市公司。该报告以2007年年报数据为样本,发现在全体高管人数增长18.63%的情况下,全体高管成员(包括董事和监事)的报酬总额增长幅度却高达111.23%。2007年是泡沫之年,名义薪酬上涨并不奇怪,但增长之快仍然令人称奇:从人均报酬水平来看,全体高管成员的人均报酬水平为58.39万元,比上年度的36.08万元增长了61.83%;全体董事会成员的平均报酬水平46.92万元,比上一年度的27.03万元增长了73.58%;增长幅度最大的是执行董事-人均报酬为177.01万元,比上年度的88.95万元增长了近一倍。

看来这"平均数"确实不靠谱。搜狐网调查显示,有52.51%的网友呼吁国家统计局-"别平均,还是细化一下,将各种工资段的人数比例也公布出来:月工资1500元以下的有多少,2500元以下的有多少,5000元以下的有多少,20000元以下的有多少,也让我们知道差距有多大。"

有案可查的是,大多数人的工资被金融行业等高薪行业"增长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平均工资为3060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倍;其次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平均工资为2773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9倍;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第三位,平均工资为2324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

而大多数人的收入只能持平,至于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其平均工资分别为9885元、10349元和11661元,分别只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7.5%、70.7%和79.7%,但这些行业的从业者也托高薪行业的福,工资"被增长"了。

工资"被增长"如果被地方政府作为政绩,那大多数人的工资增长也就成了"政绩工程"。

税收调控必须全面有效

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调节,是促进收入分配结构合理化的有效途径。

用税收来调节悬殊的个人收入是十分必要的。但现实却是高收入者的个人调节税收流失较为严重。

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构成可以发现,工薪阶层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款占了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量的90%以上。

目前,国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目的还是调整收入差距。然而,在国家收上来的个人所得税中,普通收入的工薪阶层却占了绝大部分。这显然有悖于国家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差距的初衷。

为此必须改革税收制度,加大所得税再分配功能,首先要调高高收入者的累进所得税率,其次要减少所得税的累进层级,并加大各层级之间的级差。目前,垄断行业不仅工资很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也很高,企业年金也大都建立了。有的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加起来超过工资收入,很不合理。以前,高公积金和高企业年金都免征个税,这对低收入群体来说是不公平的。

近日,国税总局发出通知,已明确企业年金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还想特别强调的是,目前央企每年上交税费后,还有数千亿元税后利润留在了企业,难免会有一部分以补助、奖金等形式进入个人腰包,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要在继续打破垄断的同时,逐步建立制度化的国企利润上缴机制,用以弥补对中

小企业减税和社保基金的支出。

还须看到,今天很多群众生活窘迫,不少是由于我们结构调整等造成的,他们为改革的顺利进行付出了成本。因此,他们完全应该分享今天的改革成果。传统上人们所强调的公平,是你有能力干得多就应该拿的报酬多,但从社会资源分配的角度来看,有能力的人,即所谓强势人群所占有的社会资源也多,因而有必要给社会更多的补偿,即设立合理的再分配机制。

中国国民的收入差距拉大,主要是因为机会的不平等。平等有机会的平等与结果的平等两种,后者多体现在对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上,为此必须加强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坚持效率优先,在再分配领域则要强调公平,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方式调节收入分配。

知识经济时代,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竞争中肯定处于劣势,这就需要国家在改革税制的同时,还应加强教育系统、社会保障系统建设。而一切改革的推进工作不会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反而会促使差距逐步缩小,使中国的劳动者活的光荣和体面。

第四篇:活得更有尊严

活得更有尊严(望海楼)

春节喜庆,其乐融融。但,最给人温馨的,是温总理在祝酒词里说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2月28日,温总理与网民交谈,他又说:“一个人能有工作,不仅解决生存问题,也能体现一个人的尊严。”他又使用了“尊严”这个词。他的话,拨动了时代脉搏中最柔软也最庄严的那根弦。五千年来,中国无数志士仁人抛头颅、洒热血,追求的就是中华民族的尊严、中国人的尊严。正因此,“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破晓之声,使亿万人民欢声雷动、泪流满面。

60年来的生活显示,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三者密不可分。活得更有尊严,就要坚决护卫主权完整。尽管“华人与狗不可入内”之类早已遁去,但国际风云复杂多变,有人忽而频频晃动橄榄枝、忽而挑战我核心利益。我们必须更加富强,才能站得凛然不可侵犯。活得更有尊严,必须实现共同富裕。2月13日新华网报道:中国富裕家庭掌握的财富在迅速膨胀,中国百万美元资产家庭数量已增加到78.8万户。但,坊间亦出现了以“房奴”、“车奴”、“孩奴”自嘲的词汇。显然,只有全民“富起来”,才能站得舒展挺拔。活得更有尊严,就要彰显公民权利。2月8日媒体报道,安徽省阜阳市颖泉区原书记张治安一审被判死缓。此人利用职权索贿受贿359万余元,被勇敢的企业家李国福举报。张竟指令下属诬陷和侦办举报者及其家属,迫使李国福自缢身亡。党的十七大强调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只有以权力监督权力,形成监督链条的强大合力,才能让我们的人民、我们的国家站得刚强巍峨。

当然,许多问题不是改革产生的,而是改革不到位产生的;不是市场化的结果,而是市场规则受到破坏的结果。对此,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改革不动摇”;如今又提出“让人们活得更有尊严”。根据中央以发扬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决策,会在制衡权力、驾驭资本,根除腐败,消除两极分化上迈出大步。因为,“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只有人民活得更有尊严,才有国家尊严的大提升。

“活得更有尊严”,来自举国合力。既需国家担当,亦需“匹夫有责”。汶川抗震、奥运举办都已凯歌高奏,莫不来自“上下同心者胜”。温哥华冬奥会赛场上,王濛夺冠后跪倒冰地,是谢国家、谢恩师,也是谢自己。人在处世哲学上,“自尊”还是“自贱”,行迹和结局势若霄泥。我在天津采访,一位退下来的副市长,担起慈善事业的担子,面对巨额捐款,他立下严规并以身作则,全体人员一根香烟也不能沾公款。他近年患腿疾不利于行,仍在各处奔忙。但,我也接触过另一高官。此人出身贫寒,当年学习勤奋,工作颇有创意,上世纪80年代我曾报道过他的业绩。然而,90年代后期他在获有绝对权力、而又缺乏监督时,渐行渐远,执法犯法、贪财贪色,终于从人生巅峰跌入谷底。再见时,是在一盘监狱录像中。已判死缓的他,从精神奕奕一变而为秃顶白发、老泪纵横矣!

尊严,是一个国家、也是一个人的脊梁骨。抽去脊梁骨,也就“穷得只剩下钱了”。13亿中国人手挽手在民主、和谐、富强、文明境界上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乃是振兴中华的康庄大道!

第五篇:让人民活得有尊严

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后,给我印象较深的是“十二五”时期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和政府把民生问题提到了空前的高度,并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和落角点。

一、 祖国兴旺,社会进步的标志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就是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说的“我们所作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人民活得有尊严”首次成为政府工作的目标,这是了不起社会的进步,是我们国家兴旺发达的象征。

二、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中明确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就是坚持科学发展,其核心就是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处处体现了把人 1

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三、 民生问题是政府最重要的责任所在

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千方百计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持续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让每个劳动者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努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让人民活得有尊严

《建议》中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尊严”的核心是自由,有尊严的生活的前提,是建设民主法治的国家,维护法制权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加强人权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一个人的生活是否有尊严,其根本标志是公民权是否得到落实。决不能把“有尊严的生活”,简单理解为脱离了贫困线的、小康的甚至是富足的生活。尊严必须落实到每个人,由于尊严关乎体制,任何一个国家中的一个人,都不可能单独享受有尊严的生活。只有加强人权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公民才有自己应有的尊严,只有我们国家强大了,在国际上有地位了,中国人在国际上才有尊严。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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