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制度

2022-12-17

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制度

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有效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司及化工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专业与职工检查相结合”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和有检查、有督办、有整改、有奖惩、有总结的开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 组织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是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者,主持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总结、相关报表和奖惩决定的审批工作。

第六条 交通安全部是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的统筹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

司及化工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具体承办公司安全监督联合检查的计划、通知、组织、总结和汇报工作。负责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和意见,向被检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三)承办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报表、报告等资料的收集、汇总、起草、编制、上报和存档等管理工作;

(四)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指导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各相关部室参与本单位安全监督联合检查,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监督检查的计划、检查、下达整改通知、督办、总结和奖惩建议工作。

第八条 本级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安全监督检查的被检单位,承办整改事项的计划、提报、落实、总结和本单位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及奖惩工作。

第三章 安全监督检查的形式

第九条 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分为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专业(项)安全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不定期的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检查六种方式,以主管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参加。

安全监督检查以现场检查为主要形式。 第十条 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如:次/年、次/季、次/月、次/周等。定期检查要全面、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是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的。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员工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根据岗位实际工作进行工作前、工作中的检查,领导和专业人员进行各自范围内的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 季节性及节假日的安全检查:

(一)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及各级生产单位根据季节变化,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

1. 春季以防火、防雷事故为主; 2. 夏季以防雷电、防汛、防暑降温为主; 3. 秋季以防火、防瓦斯、越冬准备工作为主;

4. 冬季以防交通事故、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为主。 (二)节假日安全检查是根据节假日期间容易发生事故而安排的检查。各单位应对安全、保卫、防火和重要岗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 第十三条 专业(项)检查是公司及所属单位对生产运行设备、锅炉与压力容器、机电设备、安全装置、监测仪器、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毒防尘系统等进行的专

项检查。 第十四条 综合性安全检查一般由公司本部各部门对所属单位进行全面综合性检查。 第十五条 不定期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检查由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工会负责人组织有专业技术特长的职工代表进行巡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单位领导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维护工人生产安全权益的执行情况;查事故原因、隐患整改情况;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各类设备、装置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生产工作面停、开工前后应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三章 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十七条 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事故隐患、查隐患整改情况。

(一)查思想,即查所属单位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强不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

(二)查制度,即查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认真执行,主要安全生产制度有以下几方面。

1. 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与安全人员配备;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奖惩制度;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5. 安全教育制度;

(三)查纪律,即查所属企业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四)查领导,即查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情况。 (五)查隐患,即深入现场,检查所属企业的设备、设施、安全卫生措施、生产环境条件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

(六)查整改,对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做到落实项目、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

(七)除以上检查内容外,还必须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落实情况、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事故调查与处理情况、事故分析、吸取教训情况、培训教育情况等。

第四章 安全监督检查的周期

第十八条 公司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一次,所属单位对基层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基层(车队、车间)每半月或每旬检查一次。

第五章 安全监督检查的要求

第十九条 各种形式的安全监督检查都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反馈信息。

第二十条 安全监督检查牵头组织部门对检查出的问题应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第二十一条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检查部门要组织被检单位逐项研究,帮助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三定一不交”(即: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同级能解决的不上交)。

第二十二条 被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编制

整改方案,经本级主管领导、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在计划时间内整改落实,并进行总结。

第二十三条 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部门应对安全隐患单位进行复检,直至整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二十四条 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整改单位必须说明原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拟定整改限期,加强监管。 第二十五条 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生事故的从严惩处。

第六章 附

第二十六条 各所属单位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物流分公司交通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流分公司

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

第二篇:安全检查监督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1233”安全工作法,把“五个不动摇”贯穿于我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以适应路局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按照铁道部规范运输安全管理和“强化专业管理,完善检查监督”机制的总体要求,根据路局“查找问题是责任,发现问题是水平,处理问题是关键,解问题是政绩”的安全问题管理理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检查监督办法

1、公司在安全生产中作风漂浮、管理不善、违反规章制度、作业标准不落实,以及技术管理失察、设备设施失修等安全隐患和问题,公司领导和有关部室分别采用《安全问题通知书》、《安全管理通知书》,对责任单位通告警示,并给予相应的考核。

2、对于一些影响较大的安全问题,公司主管安全主任查定后,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后报安全设备部进行复查。

3、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能够防止事故、堵塞漏洞、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由主管安全主任上报,经安委会研究或公司领导直接给予奖励。

二、安全检查监督的要求

1、安全检查监督要做到“防止

一、不准

二、杜绝三”是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彻底解决。

2、安全检查监督要坚持“三突出”,即:突出超前性、倾向性、关键性;突出对问题的梳理与分析;突出对重复发生问题的处罚。

3、检查人员对现场的检查要有全面性,针对性,要有解决问题不过夜的精神,对于安全生产相关的问题,如:设备不良、盲目指挥、违章蛮干、安全技术管理存在漏洞、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等,必须立即解决,决不能拖拉。

4、公司各室要加强安全检查监督,形成纵向到底的安全检查网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帮助现场督导整改。对短时间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专题报公司经理,并入问题库请有关部门协助整改。要按不过夜精神及时整改,整改一项、消号一项,达到日积月累、抓小防大的目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通过公司安委会研究解决,消除解决安全问题信息不畅的顽症。

公司检查人员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当面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有问题的单位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追踪复查,确保安全。

第三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法,防患未然、常抓不懈、杜绝各类事故。

二、组织领导:成立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事机构设在公司企管部

三、工作职责:

1、组织全公司员工培训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并组织贯彻落实。

2、每月组织检查全公司生产中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对不安全隐患督促组织整改,消除事故苗头,研究完善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保障工作。

3、负责对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重大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乡政府。

4、对各车间、部门的安全措施落实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协调、督办,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5、不断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监督、检查项目

1、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穿戴齐全上岗。

2、机器安全防护设施附件齐全有效。

3、电器开关柜、马达1米内不得有易燃物。

4、电线老化及时更换。

5、车间内运输通道畅通无阻。

6、坚持夜班值班制度,确保应急出车。

7、各库房防火防盗防潮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第四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机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长钢公司“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运输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特种作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相关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是否到位等。

第四条 安全检查应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组织、监督检查

第五条 公司各运输队负责人、生产科负责人在从事运输作业、生产安排调配时,要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安全科应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第六条 在日常工作中,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第七条 专业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生产、设备技术、物资供应、综合保卫等部门参加。

第三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第一节 各级职工日常安全检查要求

第八条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操作设备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九条 驾驶员、维修作业人员应对作业区域、操作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控设备要随时监机监盘,重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本单位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有关情况要记入班组安全日志。

第十条 班组长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每班对

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中。要保证每周对本单位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

第十一条 作业区(车间、队级)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填入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作业区领导(车间主任、队长)安排他人代行职责。作业区(车间、队级)设备管理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 作业区(车间、队级)单位正副职在检查生产运输、维修作业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工作。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检查并记录,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中或自备的安全专题记录本,每月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

第十三条 公司级领导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司将建立以车间、队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两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具体分工为:

公 司 经理:韩红卫

厂一队、厂二队、厂三队 公司副经理:王晋林

外一队、外二队、客运中心 公司副经理:朱

维修车间

物料科

综合科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单位各级安全检查人及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节 专业(职能科室)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 生产科要定期组织文明生产检查,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有序,车辆按照指定路线行驶,按照规定吨位装载,保持运输路线的畅通,发生各类意外事故、突发情况时及时协调、处置,对新的作业任务路线、场所进行提前勘察,针对存在隐患作出安全预评价和预防措施,经安全科确认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对紧急抢修、抢险、突发事件作业车辆安排值班调度应详细确认作业场地、预防措施,并将情况详细告知作业车辆派出单位,要求派出单位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现场调度应对此进行复查,发现危险及时制止并撤离现场),每年汛期来临前,要组织一次防汛大检查,在检查交接班制度时,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交接情况。

第十六条 设备科在对车辆、设备进行检查时,应同时检查车辆、设备的安全装置;在对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进行检查时,要同时检查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完好情况、岗位人员能否熟知和熟练操作情况。每年五月前后应组织工业建筑物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必须有记录。每季度要对所属区域的水、电、气、暖,管网线路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车辆维护、特种设备的状况进行检查。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要组织生产、安全等部门对其安全性进行了解、确认,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第十七条 综合科要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杜绝离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发生;对安全专业提出的考核、奖惩落实情况要进行落实、抽查;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复审及配置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不能出现特种作业人员短缺的情况;在进行劳动组织检查时,要检查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保卫部门要定期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日常工作中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动火的,要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公司所属各级安全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公司按月、车间、队级按周、班组级按日进行检查。

第三节 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专业(项)性安全检查

⒈按照国家、长钢公司有关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在用设备、作业场所环境条件进行的专业(项)性检查。专业(项)性检查对象是:电气设备、生产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厂内公路、铁路运输,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危险化学物品、工业卫生等。

⒉专业(项)性安全检查由机运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科负责监督指导,按安全技术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每季检查一次,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①生产科负责防洪、防尘、防毒、防辐射、冬夏“六防”、应急措施制定落实,道路设施、作业场地的安全检查;

②设备科负责运输车辆、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生产设备、工业建筑、防雷、防触电,高空设施设备的固定、电气线路和变压器和各类移动式电动工具等安全检查;

③综合科负责防火、防爆及民爆物品、劳动纪律、操作纪律管理,澡堂、茶炉房环境安全、车棚和充电插销的完好工作检查;

3.专业(项)性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应做好详细记录,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次检查登记的问题进行复查,做出准确的鉴定。 第二十条车辆、设备检修前安全检查

⑴确定设备设施、装置检修前,应首先由驾驶员、设备使用人员与维修人员共同进行检修前安全检查,采取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将确保检修人员安全后,经检查确认符合条件后,检修人员方可开展检修工作。 ⑵高空作业前(距地面2米以上),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如爬梯是否牢固,梯子底端有无防滑措施,作业面附近有无高压电源等不安全因素)。 ⑶动火作业前,应履行动火作业手续、检查防火措施是否可靠,装置电源是否切断。

⑷ 检查安全标识、危险提示标识是否按要求放置在醒目部位。 第二十一条车辆、设备运行前的检查

检修完毕, 设备运行前应车辆、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共同对维检车辆、设备运行前的准备工作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关键设备和精控设备的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⒈与检修无关人员是否撤离现场到安全区域,检修现场维修工具、备品备件是否整理、安全放置完毕。

⒉检修工具是否全部收回,以免工具失落在车辆、装置内或装置的某一部位而影响装置的正常运转而发生设备、人身事故。

⒊检修或新安装的设备设施,应进行验收检查,符合质量技术标准。

⒋辅助设施(如梯子、平台、栏杆、坑沟盖板、安全装置等)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齐全,是否复位。

⒌能源介质管网是否畅通无阻、符合要求。 ⒍生产工艺准备工作是否就绪。 ⒎照明、消防设施是否灵敏可靠。 第二十二条危险源(点)控制检查

⒈危险源(点)分类和分级管理:各单位危险源点要在运输示意图上明确标识,并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和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⒉危险源(点)分级监督整改:针对本单位自身特点,各运输单位要有对本单位危险源点的监督、防范措施和机构,要确定专人进行负责,有专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措施和规定,确保全部风险处于有效的动态管理和控制之中。

第二十三条临时性和突击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紧急情况下的抢修,担负工程、技改,大修等应进行突击性和临时性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由机运公司相关职能处室、车间、队、班组配合进行。

第四节 定期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在每年春节、五一•、十

一、和元旦等节日前各单位各级要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政治活动前,各单位要按逐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⒈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结合节假日和上级要求进行。安全科组织生产、设备、综合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汇总、通报和监督整改存档,并报安全处。本单位整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分类按程序报有关单位。

⒉机运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每周最少一次,由车间主任(队长)负责组织专(兼)职安全员、技术员组成检查组,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厂安全科。本车间解决整改不了的问题,要分类报厂有关单位。 3.检查要点:

①各级领导、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②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台帐完善情况; ③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

④“四项禁令”执行情况;

⑤岗位操作人员“两责一规”熟知情况和持证上岗;

⑥各种生产设备、运输车辆、装置、设施安全防护情况; ⑦车间/队/班组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⑧突发事件紧急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⑨作业现场安全标志、安全通道、安全文明生产、运输线路隐患图是否及时更新等状况;

⑩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案和隐患整改及安全教育情况。 第二十五条季节性安全检查

⒈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⒉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为重点;

⒊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⒋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冻、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雪、防滑为重点。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机运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结合安全生

产职责,根据不同季节的检查内容有计划地进行检查。应边检查,边改进,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如有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制定计划,按期解决。

第二十六条节假日安全检查 ⒈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各单位应组织进行一次节日前后检查,主要由安全科牵头,生产、设备、综合、维修等职能部门配合进行督察。主要检查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措施,解决不安全、不卫生问题(如节日值班、保密保卫、安全消防、节日生产准备等)。

⒉节日后,为防止职工劳动纪律松懈,应进行遵章守纪和节前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

第二十七条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时,公司级联合检查要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进行普查;车间、队组织对重点区域、班组进行普查,对一般区域、班组抽查;安全科有针对性的对各单位综合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八条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中,各单位负责人要参与安全检查工作,并有安全检查记录。

第二十九条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中,各职能科室要将本部门安全检查的情况抄报安全科,安全科对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节

事故防范措施

第三十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要在当天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何预防拿出方案,安委会立即召集安全、生产、设备、维修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并对事故单位的预防措施进行审议和研究,2天内对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做出审定结论并上报公司安全处,同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对查出的危险源(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自身不能整改的要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并向上级部门、主管科室和安全科进行书面汇报,相关责任科室应进行协调处理并根据实际进行检查,班组按班、车间(队)按日、公司级按周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隐患对应单位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负责人。

第三十二条对虽不是危险源(点)但失控则可能导致较大伤亡的重点控制设备设施、区域要参照前款执行。设备设施具体项目由公司安委会确定。

第六节

检查记录及隐患(问题)处理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对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有记录。班组及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车

间、队级填写不安全隐患台帐,隐患或问题记录要具体、清楚,要明确整改时限及负责人和控制措施,公司对暂时整改不了的隐患和问题要有记录,并有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重大隐患要上报公司安全处。

第三十四条各职能科室、车间、队、公司领导的安全检查内容必须有书面记载,能体现所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对查出的较大问题在报主管领导的同时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科进行存档、备案。

第三十五条各职能科室负责人、车间(队)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检查记录人手一册,安全记录由公司统一样式,由主管领导每月签认一次。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由安全科下发整改通知单,通知单由下发单位统一管理,保存两年。

第三十七条隐患(问题)的整改原则是“三定四不推”(三定: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员、定完成时限。四不推:班组级能解决的不推向工段级、工段级能解决的不推向车间级,车间级能解决的不推向厂矿级、厂矿级能解决的不推向公司级。),事故隐患的整改应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隐患及措施要告知相关人员,避免发生伤害事故。在隐患(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前,必须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安全科进行随机或定期检查,以保证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十八条对已经整改的隐患(问题),责任单位要在整改完成当日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班组级四小时内,作业区(车间)级当日内,公司级两日内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价、验收,经验收认定不合格的隐患(问题)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经验收认定合格的隐患(问题),安全科负责人在安全检查记录中签署验收合格意见。

第三十九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要查找出管理原因,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领导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防止隐患(问题)重复发生。

第四章

安全检查通知文书的形式、要求

第四十条安全检查通知文书为“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第四十一条安全检查通知文书应按年编号,有签发人、被下达单位名称、存在问题详细情况、检查时间、要求反馈时间、签发单位名称。必要时应注明判定隐患或问题的依据,考核的依据和幅度。

第四十三条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一)安全科负责对一般性隐患(问题)下发“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二)安全科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下发执行。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为一式两份,签发单位一份,被下达单位一份。

(三)接受《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按《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所指项目立即组织整改,事故隐患的整改应做到整改措施、责任、人员(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并采取控制措施,并于一周内向安全科反馈处理情况。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第四十五条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利对冒险蛮干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作业,按要求整改后方可恢复作业。

第四十六条考核

(一)安全科对各运输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 督,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二)机运公司所属各单位也应对安全检查情况纳入考核。

第五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等所有岗位及从业人员,包括停车场地及场内车辆设备和安全消防等安全设备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实施主体:丰县远征石油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三、职责分工: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科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负责定期对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监督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

2、各岗位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车辆及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

5、从业人员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6、事故隐患整改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7、安全生产台账及档案保存记录情况;

8、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内容。

五、监督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1、安全科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告知相关负责人,监督其整改情况;

2、安全科组织车辆日常检查,确认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才能参见运输任务。

六、隐患的处理程序

1、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隐患的危险程度及整改难度区分,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

2、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科将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给相关责任科室,给出整改期限,相应责任科室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报送安全科。

3、安全科收到相关责任科室上报的整改报告后,组织人员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台账,

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包括:

1、监督检查日期;

2、检查部位或场所;

3、发现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

4、整改措施和完成整改时间期限;

5、检查现场照片;

6、负责实施整改部门或人员签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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