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通知单范文

2022-06-28

第一篇:扬尘治理通知单范文

关于扬尘治理的通知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2015年10月3日鹿泉区人民政府召开关于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专题会议,贵公司承包的鹿岛V谷科技工业园15#-16#楼子项目工程,在10月1日扬尘治理验收时,该项目的扬尘治理没有达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办法》标准的要求,鹿泉区人民政府对贵公司做出处罚三万元和对贵公司扣四分的严厉措施,同时求贵公司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时间,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的标准进行整改。

鹿泉经济开发区将于2015年10月7日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进行复查,如再次没有达到标准要求,将对该项目再次进行处罚和记分,同时通知供电局停止给该项目供电。为此我方要求贵公司负引起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的整治扬尘治理,再复查时必须通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贵方全部承担。

特此紧急通知!

河北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日

第二篇: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扬尘治理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通知

园区内各混凝土企业:

根据南通市关于《在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园区内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重点部位扬尘防控措施,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滨海园区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园区内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即日起开展扬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2015年5月中旬起园区将组织一次全面、深入的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进一步落实混凝土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南通市区预拌混凝土站扬尘污染控制标准,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解决扬尘整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请园区内所有混凝土搅拌站,认真对照《滨海园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检查、落实,并及时完成整改情况,做好扬尘专项整治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滨海园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南通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滨海园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滨海园区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扬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施工现场的扬尘专项整治管理,根据要求从2015年4月20日至7月31日,在园区内所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扬尘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南通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确保所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全面完成扬尘整治任务,达到整治目标要求。

二、检查范围

滨海园区内四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三、时间安排

2015年4月20日至7月31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摸底、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4月20日至4月30日)。要求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扬尘整治任务及责任人,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同时要建立扬尘治理信息档案,对照此次整治目标和标准,尽快梳理整治项目和整治时间表,并在5月15日前送报滨海园区建设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5月1日至7月20日)。通过整治,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管理需要达到南通市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养成污染控制标准,园区建设局将对辖区混凝土企业扬尘整治工作展开拉网式排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要求企业在每月30日前将该月整治情况报送书面材料,建设局将派专人进行督促整改。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7月21日至7月31日)。在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混凝土企业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检查内容

(一)综合内容

1.检查混凝土企业具体责任人落实情况,现场扬尘整治措施费用投入、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对整改项目清单、整改完成时限表制定情况,整治计划实施情况,扬尘整治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报告情况,行政审批手续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专项内容

1、厂内环境管理:厂区地面硬化处理,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配置专门冲洗清扫设备,及时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清除散落的物料,定期冲洗道路。厂区围墙四周、生活区、办公区内未硬化的空地进行合理绿化。

2、进出口环境管理:厂区进出口设置冲洗池、洗轮机等冲洗设施,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到位,严禁带泥上路。厂区出口实行门前环境卫生“三包”,落实洒水、清扫保洁措施,确保厂区内外保持干净清洁。

3、生产废水处理:配置砂石分离等废混凝土回收设备。生产厂区设置多级沉淀池,搅拌楼、堆场、混凝土回收设备、车辆清洗场地等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连接,并设有废水循环利用的设施并做到雨污分流。

4、密闭作业及输送、密闭运输:骨料、粉料料仓均采取全封闭料仓,粉料料仓上料口配备密闭防尘设施,搅拌主机和配料机设在封闭的搅拌楼内,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设备全封闭。粉料料仓及骨料料仓配置脉冲式袋式除尘设施。生产过程有专人监控,防止粉料泄漏;混凝土卸料口配备防止混凝土喷溅的设施,地面生产废渣及时清理,保持主机下料口下方的清洁。

骨料输送带有密闭封盖,运行时无出口与大气环境相通,物料装卸处配有喷淋装置。

骨料、水泥、粉煤灰等实施密闭运输。混凝土搅拌车上路行驶时对滑槽等活动部位进行固定,按规定装载量装运混凝土,确保不产生漏撒。运输车辆应使用绿标车,运输车外观保持清洁,车身应有明显企业标识。

5、密闭存储:物料堆放场完成全密闭或半密闭改造,实现物料装卸、装运、配料均在室内完成、无扬撒泄漏的。或综合采取围墙、围档、防风抑尘网、遮盖、自动喷淋设施、负压收尘等措施,有效抑尘的。

6、建立管控机制:建立扬尘管理组织体系和扬尘管理责任制,确保日常生产作业时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明确各工段具体责任人,设置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制定治污设施操作规范,指定专人管理维护,建立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台账。重要产尘点安装视频监控和颗粒物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与市扬尘监控平台联网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成立混凝土搅拌站扬尘专项整治工作行动领导小组。顾学军副主任任组长,陈志华副局长、陆云华副局长任副组长,建设处、质监安监部成员任成员,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园区内规划建设环保局质监安监部。要求园区内各混凝土企业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具体责任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要迅速制定方案,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确保预制搅拌站扬尘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严格行政审批和监管。加强对园区内混凝土企业审批手续审查工作,审批手续完备的现有混凝土企业,要加强监管。对未履行审批手续的、选址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关停,对扬尘污染超标或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改。选址符合要求的补办各类手续,并按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三)明确任务要求,强化工作落实。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列出整改项目清单,确定完成时限表,落实整治工作责任人和推进经费,及时部署动员,加强对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要敢于较真,狠抓落实,常抓落实,注重过程控制,帮助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混凝土企业要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在项目提标改造中注重抓好设计关,严把安全关。

(四)严格追究责任,促进责任落实。各混凝土企业要切实履职,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体系、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因履职不力,未完成建设局下达整治任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整治过程中仍未采取综合防尘措施的混凝土企业,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环保要求,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混凝土企业,将通过园区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

第三篇: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扬尘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扬尘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九日

石家庄市扬尘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省会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扬尘、粉尘污染,依据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点状监督、量化管理、减量排放”为主要管理手段,以创建环保模范城为主线,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石家庄市2006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防尘措施,搞好大气污染控制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裸露地面尘的治理

1学校裸露地面的治理。学校裸露操场改为塑胶跑道,操场中央种植草坪,操场周围采取绿化、硬化措施。在改造完成前,对裸露地面采取洒水压尘措施,每天最低洒水2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政府。

2街道两侧裸露地面的治理。街道裸露地面采取硬化措施,街道两侧采取硬化、绿化措施。绿化带培土要低于路牙高度。改造完善主干道的树坑,增加覆盖塑胶网或碎石子。对较大的城市空间地面必须有植被覆盖;乔木下的裸露地面采取软、硬覆盖,即铺设便道砖或铺设草皮、树皮碎屑、碎石子、鹅卵石、带孔地砖等。

以上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市区街道两侧及其它裸露地面开展调查,尽快确定不同裸露地面所采取的绿化、硬化措施,将没有纳入今年绿化、硬化计划的裸露地面也列入今年的工作中一并考虑。各区政府、园林、城管、建设等部门按分工各负其责,市、区财政尽快落实专项资金,保证此项工作高标准按时完成。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园林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二)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1加强市政道路冲洗。即市区主干道每天洒水两次以上,其它街道每天洒水一次,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增加洒水次数。雨后必须尽快用水冲洗路面。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工作,市区二环以内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

2在市区内的运输渣土、砂石等易产生粉尘污染物的车辆须实行密闭或加蓬遮盖措施。

责任单位:市交管局、市城管局。

3对市区道路上的积土,要及时清运或采取覆盖措施,防治道路积土扬尘。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

4及时清理回填植树挖坑的多余积土。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各区政府。

(三)建设施工扬尘治理

1加强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在石家庄市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辖区内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拆迁等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中必须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列入工程核算,并于工程开工之日起15日内足额支付施工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职责。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措施。①施工场地周围须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②施工墙面要有围网或挡板遮挡,采取封闭施工方式,围挡一段、施工一段,严禁敞开式作业。③施工现场道路必须采取硬化方式,并对施工场地以及需回填土的土方表面硬化处理或用覆盖剂覆盖,对一些非回填土要及时运出市区。④施工期料土堆放整齐,洒水降尘措施到位,工地内外无垃圾余土,以减轻施工扬尘。⑤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砂石等要及时清运,运输渣土的车辆要密闭或加篷遮盖,以免建筑材料散落街头;建筑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车辆清洗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淀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⑥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⑦施工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或防尘布、覆盖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扬尘。⑧施工时应对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⑨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市区所有施工工地均应停止土石方施工。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3加强拆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①建筑拆除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②建筑拆除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③拆迁作业时,应采取高压喷淋、洒水等方式降尘措施。④拆除的建筑垃圾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⑤拆迁作业已经完成后不能立即施工建设的,应用防尘网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⑥拆除完工后的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硬质围挡。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区政府。

(四)煤堆、灰堆扬尘污染治理

1市区内中小锅炉的储煤场要进行遮盖,增加洒水频次。

2重点用煤单位(20吨以上锅炉)储煤场采取围挡、遮盖、棚化或全封闭等措施;储灰场采取遮盖、喷洒水等措施。

3热电厂、大型供热站的煤场、灰场建储煤仓、储灰仓或采取全封闭措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五)建材行业粉尘治理

1限期治理

对不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由当地政府下达限期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治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环保局监督。

2减产、减量措施

对处于市区、西北建材区等敏感区域内的重点污染企业,要制定粉尘削减计划。不能按期完成削减任务,必须采取减产、减量的生产方式减少粉尘排放;必要时采取关停或取缔等措施。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市环保局监督。

(六)滹沱河扬尘治理

1禁止在滹沱河市区段的河道内采砂,保护河道。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2进行滹沱河市区段的生态恢复,绿化河道及河岸绿化。河道绿化时应注意树木栽植位置应位于滹沱河丁坝坝头以外50米,以保证主行洪区通畅即河道治导线1600米以内不能植树。

责任单位:滹沱河生态开发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3合理划定滹沱河禁采范围。(以107国道桥至京石高速公路桥之间河道为宜)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七)农田扬尘治理

1农作物收割时留高茬,延长农田植被覆盖时间。

2在农田中增施有机肥,以增加土壤团性。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市直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治理扬尘、粉尘污染对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制定扬尘、粉尘污染防治方案,要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按方案确定的内容、标准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调度,定期听取汇报,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扬尘、粉尘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设专栏或专题,对我市扬尘、粉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促使各项防尘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篇:扬尘治理分指挥部2018年春季扬尘治理工作方案[推荐]

襄州区扬尘治理分指挥部

2018年春季扬尘治理攻坚战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襄州区2018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襄州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扣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围绕扬尘治理领域,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控,强化治理,打赢春季扬尘治理攻坚战,为提升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8年一季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中心城区PM

10、PM2.5较2017年同期下降15%,优良率提高15%的总体目标,扬尘治理得到有效控制。

二、工作任务

(一)区住建局:负责对全区在建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场地等扬尘场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形成形成全面、完整、详实的各类扬尘场地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

1、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 “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设施到位、监管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到位;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加工区100%硬化(裸露场地应100%覆盖)、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工程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未达标的施工场地一律停工;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④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⑤有土方开挖、墙面打磨、喷涂清灰的工地每个月错峰停工时间不少于10天;⑥在全区在建施工工地普及安装大范围降尘喷淋装置。

2、强化对市政设施综合治理。对城市区域各类破损道路路面实施彻底修补修复;城区道路施工要严格落实洒水、喷雾等湿法作业,及时回填开挖路面,最大限度地减少二次扬尘污染;加强城市区域道路两侧排水系统及沿线辅道涵洞修缮管理,防止淤泥造成路面污染。

3、强化绿化美化综合治理。一周内无有效降水时,每周对道路绿化带、绿化树冲洗不少于两次,确保常青常绿;树穴应整理或拍实,如不能及时种植,穴坑土应加以覆盖,种植完成后,树穴裸露地应采取降尘措施;绿化带内土面低于路面,控制泥土外溢造成扬尘污染

(二)区城管局:负责全区渣土车运输车辆运输、拆迁(拆除)施工场地、城市区域内道路清扫、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保洁。

1、强化道路等公共场所保洁。全面清理清洗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及周边道路;城区主次干道实行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制度,部分路段辅以人工清扫,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污染严重路段要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污染物。

2、强化拆迁工地扬尘管控。采围挡取湿法作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对裸露土地实施100%密目防尘网覆盖或绿化。

3、强化渣土运输扬尘治理。清运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100%密闭运输,不得乱卸乱倒;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垃圾、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物料运输,双方签订扬尘污染治理协议,共同承担扬尘污染治理责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工地和处置场所,必须进行冲洗保洁,防止车辆带泥上路,保持周边道路清洁干净。

(三)区国土分局:负责对全区的在产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对主管领域所有在产矿山企业集中攻坚治理,同时要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防尘降尘、露天料场管理、矿区内运输车辆管理纳入攻坚战主要任务,采取坚决措施予以根治。

1、矿山企业在开采的过程中及时对裸露的地表和矿坑进行绿化恢复;

2、生产矿山企业要对矿区场地、道路、堆料等场所进行定期洒水措施;

3、露天材料堆放场要使用防风抑尘网进行全覆盖;

4、加强矿区内运输车辆管理,严禁“抛扬洒漏”。

(四)区交通局:负责交通在建项目扬尘治理,国、省、县、乡公路用地范围内保洁工作。

1、构建城市绿色交通管理网络;

2、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3、加强船舶污染源控制和治理;

(五)区发改局:主要会同区环保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取缔城区内燃煤锅炉,禁止新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过剩产能项目。

(六)区环保局:负责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七)区水利局:负责水利在建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做好项目露天堆场扬尘污染管控。

(八)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对城区裸露的储备土地全部采取覆盖措施或绿化。

(九)张湾(肖湾)街道办事处及朱庄物流园: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辖区责任单位落实文明施工。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辖区内焚烧生活垃圾;

2、督促辖区责任单位落实文明施工,联合区城管局做好“门前三保”工作。

三、工作步骤

2018年1月20日至1月31日为排查摸底阶段,2018年2月1日至3月15日为治理攻坚阶段,2018年3月16日至3月31日为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张湾街道办事处、肖湾街道办事处、朱庄物流园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领导专职负责此项工作。每半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扬尘治理工作列会,研究破解问题,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争取相关企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强主动配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扬尘治理攻坚任务顺利按期完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我区春季扬尘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本地和外地开展扬尘治理的典型事例,对此项工作的进度、存在问题、查处情况及时进行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为扬尘治理工作奠定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部门配合。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能分工,对各管辖范围内的扬尘防治现场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逐一验收、逐一销号,整改到位后要纳入常态化管理。各单位要强化配合,密切联系,形成扬尘治理专项治理的强大合力。

2018年2月11日

第五篇:扬尘治理方案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崇州市崇阳镇蜀州南路 200 号,建筑面积约 37780.65 ㎡,地上 9 层,地下 1 层,钢筋砼框架结构。

二、 编制依据

1、《房屋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要求》;

2、《道路和管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要求》

3、 ; 《堆场、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要求》

4、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三、 控制要点

大气污染的主要问题是颗粒物严重超标,2003 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作为首要污染物所占的天数比例高达 95.7%。各类建设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目前正处于建设高峰期,施工扬尘成为颗粒物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如何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是一个非常重要和急需的课题。 分析借鉴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结合具体情况,对施工扬尘污染进行了控制技术方案的研究。为了能够提出针对性强、控制效果和成本效益好、可实施的方案,进行了宏观和具体两方面的研究。施工扬尘排放清单的研究为明确施工扬尘控制的重要性和指导控制技术方案实施提供依据;而施工扬尘污染状况监测研究、以及工地各类重点扬尘源控制成本效益分析研究. 研究发现: a.无围档的施工现场扬尘十分严重,扬尘污染范围在工地下风向250m 内,被影响地区的 TSP 浓度为 0.512-1.503mg/m3,是对照点的1.26-3.70 倍; b.有围档的施工扬尘相对无围档时有明显的改善,但仍

1 较严重,扬尘污染范围在工地下风向 150m 之内,被影响地区的 TSP 浓度平均为 0.421-1.042mg/m3,是对照点的 1.08-2.49 倍。 c.围档对减少市政施工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可使被污染地区的 TSP 浓度减少约四分之一。 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现场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行驶道路扬尘。 在截污管铺设过程中由于挖沟、埋管等将破坏地表结构,造成地面扬尘,其扬尘量的大小因施工现场工作条件、施工阶段、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条件不同而差异较大,是一个复杂、较难定量的问题。 扬尘还会由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底泥流淌在路面风干及底泥堆场修建工程和护岸工程施工产生。若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管理经常洒水保持路表面潮湿,水泥、白灰等堆放在密闭库房存放等一些防护措施可以减缓扬尘的污染。开挖作业扬尘一般在洒水情况下,扬尘量会小于 0.1,影响距离不大于 50m;在干燥情况下,可以达到1以上。 扬尘防治的要点在于: 1 . 项目部控制扬尘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关键在于落实。 2. 控制扬尘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是专款专用,是否及时划拨 使用。 3. 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 4. 土方进出工地时,是否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是否做 好遮蔽、清洁工作。

5. 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是 否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

6. 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是否安置在相对封闭的 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是否及时得到清理。

2 7. 工地在清扫时,是否有洒水或其它防尘、吸尘措施。

四、控制措施

本方案由项目部有关职能科室审阅签字,项目部盖章确认后,由本公司总工程师或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批和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备案。 1. 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 2. 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3. 指定旦召辉同志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 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4. 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 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5. 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 2 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片片长→各专业分包队伍、 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 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6. 根据有关规定,本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设置高不低于 2 米,用红 砖砌筑,用水泥砂浆粉刷后,再用白涂料进行涂刷,并在围墙上 用红字书写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

7. 临时围挡设施不低于 2 米,用彩钢板制作牢固。

8. 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9.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厚度不小于 20cm 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场 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瓜子片 或绿网覆盖,使泥土不裸露。

3 10.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 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 进行覆盖。 1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 24 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 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

12.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 6m3 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3.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 或用绿网覆盖。

14.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 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 3 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15.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 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6.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 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 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 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17.本工程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及干粉砂浆。

18.工程完工 30 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 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9.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本工程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 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4 20.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 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 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 重新录用。 21.工地进出口地面采用 C20 砼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车辆 ,排水 沟、沉淀池及麻袋,放置泥土随车辆、行人带出工地。

22.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 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23.在工地上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或垃圾箱进行存放。 24.设置两名保洁员负责施工现场土石方运输车辆的冲洗,经常性的 4 打扫施工现场内道路及公共区域。

25.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 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26.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鉴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 作进行目标管理。

五、工作程序

1. 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及各专业公司的施工场所,划分施工责任 区。 2. 对于施工现场道路等公共区域,项目部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同 时进行清扫。

3. 为在粉尘工作环境中的施工人员配备口罩等防尘措施,并随时 注意检查、救护。

4. 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 洗干净,不得

5 将泥沙带出现场。施工现场木工加工车间必须采 用全封闭房屋结构,室内应有吸尘、降尘装置。

5. 主要施工道路必须硬化,施工场地采用覆盖、固化、绿化、洒 水等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和道路扬尘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 治,要求各子项目的每个施工场地均配备洒水设备一套。

6.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施工现场的 石灰、砂土等要集中堆放场,采用覆盖等措施。

7. 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要洒水降尘, 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 装置。对于临时的、零星的水泥搅拌场地,在场址选择时,尽 量远离居民住宅。 8. 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 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9. 弃土应尽早清运至渣土场填筑处置。

10.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11.定期清扫:每天中午和晚上收工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清扫。 12.冲洗轮胎:在运输车辆离开现场前视情况进行冲洗,特别是雨 后施工必须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

13.车辆选择:运输碎料的汽车采用密闭的车辆,使用车况好的运 输车辆;

14.避免在大风的情况下进行土方回填、装卸物料和拆迁房屋。

6 15.储料场、灰土拌合站应设于空旷的地带,相距 200m 范围内不 得有集中居住区、学校等;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 料应密闭存放,施工现场的石灰、砂土等要集中堆放,采用覆 盖等措施;

16.对敏感作业点进行 TSP 监测,发现超标应限期整改;设备和车 辆清洗废水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17.土方的暂时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档,防 止进入水体,特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 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 6 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植被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六、人员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责任工长为副组长,专项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3、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项目部及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 组 长: 徐煦 副组长: 汪少林 组 员: 邹建军 张兵 旦召辉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除隐患、防事故为总目标,的原则,以抓重点部位(危险点、源)切实贯彻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严密控制和预防“三大伤害”的发生,指定安全目标分解如下:

7 (一) 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目标: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并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保证安全资金,确保工程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工伤负伤频率不得超过上级 7下达的 1.5‰。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同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目标:按国家规定规范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并按程序送批、实施对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项目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目标:按标准、规范查隐患、堵漏洞,反“三违”;严防事故,处理违章;监督全员遵章守纪;收集资料。确保重大伤亡事故为零,负伤频率不超过 1.5‰。 (四)责任工长: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目标: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做好对分部分项工长、生产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保证安全防护可靠,确保重大伤亡事故为零,负伤频率不超过 1.5‰。

(五)材料员:负责供应合格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目标:按国家标准要求定购供应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电器设备、 。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劳保用品及“三宝”

八、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比,并做好保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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