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方案

2022-12-17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方案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方案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和生产国。近两年来,煤炭供应紧张,引起了大大小小几万家企业争抢煤炭资源的矿业权,因监管不力造成的各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打造以安全生产信息为基础的“数字煤矿”,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隐患,才能保持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北京**化系统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借鉴国外优秀的、具有世界科技先进水平的安全生产监控管理系统模式,开发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实现了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监控管理跨越性的飞跃。该系统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为基础,运用先进的地理信息技术(WebGIS)、数据库技术等构建,集矿井远程实时监测监控、分析计算、督办调度和办公管理于一体,实现了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多级监控。监督与自查并用

**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由政府端的“煤矿安全生产远程监控系统”和企业端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两大系统组成。

“煤矿安全生产远程监控系统”由各级煤矿管理部门使用。通过这一系统,煤矿行政管理部门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监控系统中各种实时传输上来的信息数据监控全局,了解各个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有效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实时监管,还可以建立起从上到下、从部分到整体、从局部到全部的一套完整的安全体系,再结合实时的信息数据传输系统,从而架构起实时的安全预警平台,把安全事故扼杀于摇篮中,防范于未然;此外,通过这套系统,煤矿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提高监管力度,明确安全责任,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由煤矿企业直接使用,主要用于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管理,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管。同时还可以把企业的生产调度管理、计划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煤炭运销管理、财务管理、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设备与固定资产管理、以及电子商务、档案、人力资源、办公自动化等集成到一个统一的系统平台上来管理,从而提高煤炭企业的信息化、电子化的管理能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预防与救护结合整个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主要由“煤矿基本信息管理、矿井安全监测、安全监察督办、综合业务管理、抢险救护管理、矿图管理”等几大子系统构成。煤矿基本信息管理——煤矿基本信息管理子系统中包括辖区内各个煤矿企业的基本信息,以及各个矿井的基本信息,这些信息统一由地理信息系统WebGIS来触发。辖区地图以显示区内全部下属煤炭企业,通过点击目标属性查询的方式即可调阅各企业及其下属矿井的基本信息,并可对矿产资源进行统计,将产能、存储量和枯竭期以饼图的形式集中显示。同时,在辖区行政区划图上,每个矿井的安全状况都能实时显示,正常情况下矿井符号不亮,而出现瓦斯报警与其它隐患的报警的矿井则会自动以其它颜色显示,并在有报警发生后发出声音提示或将该页面直接切换到矿井所在页面,供管理部门对该矿井所在企业一段时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和查询。矿井安全实时监测——矿井安全实时监测子系统主要包括“矿井安全实时监测、通风瓦斯系统、采掘跟踪、隐患监查”等功能模块。在矿井中通过传感器实时采集到的瓦斯、主扇开停、副扇开停等数据指标,会随时在pC上全屏滚动显示。通风瓦斯系统可对辖区内所有矿井的瓦斯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以报表的形式显示每个瓦斯探头的工作状态,对异常情况进行报警。同时,通过对于异常数据的分析,结合煤层情况及历史和近期的瓦斯状况,圈定重点监控区域,将设定的重点区域的瓦斯监测状况动态实时显示。同时监测矿井中各个风机的工作状态,保证瓦斯气体的正常疏散。采掘跟踪根据上报的采掘进尺数据,生成最新的采掘现状图,将采掘现状的剖面图与煤层分布图叠加显示对比分析,判断是否有越层越界的情况或趋势。随之在这两个图种对比结果的基础上进行防越层作业规划,对于发生越层的位置或有越层趋势的位置进行标注,生成专题图,并对所在企业发出越层越界警告。隐患监察在巷道分布图上根据设备分布和采掘进展设定常规隐患巡查路线、巡查手段方法,客户端可在线将发现的隐患情况标注上报。管理层系统通过挂接现场图片或三维模拟效果图,对全局隐患、企业隐患、矿井隐患分别进行显示,并根据隐患类型或矿井、企业名称分别查询,形成隐患专题图。同时,根据隐患的类型、严重性、分布区域可进行隐患统计,其结果以饼图的形式在地图上显示,便于根据隐患巡查的结果,提供相应的解决

第二篇: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措施

目 录

一、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二、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措施:

2、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措施:

3、安全生产检查措施: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措施

1、一般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2、高处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3、脚手架安全措施

4、垂直运输和联络措施

5、洞口临边防护措施

6、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

(2)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3)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4)砼振捣器使用安全要求

7、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操作安全要求

8、电焊设备的使用安全

9、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0、防火安全措施

11、安全监控措施

项目部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一、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全体施工人员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管、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严格按JGJ59-2011标准组织施工生产,严格遵循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规程和责任制,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保证施工期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安全管理目标与安全保证体系:

1)安全管理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无等级火警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

2)安全保证体系: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并由专职安全员和各工种的工长及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组成的安全和生产管理体系。

3)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安全布置、安全监督和安全奖励,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起“抓安全生产一刻不忘,管理安全理直气壮”的观念,做到施工现场出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确保达到项目安全目标。

二、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本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负责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素的要求、施工中出现的隐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上述措施进行复查。

6、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措施: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施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支模、脚手架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安全交底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防止一般化。

(2)工地现场道路、上下水及管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各种机电设备和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和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4)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必须经工长验收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修保养,发现有变形、倾斜、摇晃等情况要及时加固。

(5)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各种防护设施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各施工阶段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切实做到文明施工。

(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认真做到班前活动,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完善安全交接班手续;两种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每天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并形成记录。

(7)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各施工阶段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切实做到文明施工。

(8)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采取三定措施进行处理。

(9)混凝土搅拌、木工车间等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措施,使环境保护达到标准。

(10)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应对临时设施和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交做好防台工作。

2、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措施:

(1)每周定期一次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项目部要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要记入职工技术档案。

(3)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学生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4)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6)班组长必须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3、安全生产检查措施:

(1)项目部除应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公司每季度、工程处每月组织检查一次,检查要发动是有员工,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2)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评比、记分,列入本项目部绩效考核内容。

(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完成。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措施

1、一般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架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2)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须上下同时进行工作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

(3)在人行道和人员进出口通道等处,应用钢管和竹笆片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两层间隔以0.5m为宜,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废料与余料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除,不得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5)遇有台风暴雨后,对安全设施与现场设施逐一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 (6)施工机械安全:塔吊、砼输送泵、电焊机械等施工机械使用极为频繁,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发生事故。

(7)模板、脚手架体系的安全,模板支撑必须经计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都必须符合要求,脚手架虽然高度并不高,但也要注意严格按施工方案确定的间距、步距搭设,还要重视与建筑物的拉结,并且必须随脚手架的升高而随时拉结。

(8)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工人劳动强度相对较大,工种繁多,各工种作业将穿插进行,为此工地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施工人员生活方面的保障工作,避免因劳累过度而发生工伤事故。 (9)由技术负责人及时向有关专业工长、班组负责人交底,同时传达至各有关施工操作人员。 (10)基础施工阶段应注意事项:

①施工场地均为砼硬场地,布置排水暗沟,排水通畅,并确保地面积水及雨水不侵蚀基坑。进出口、洞口周边及基坑周边,设安全防护栏杆,栏杆构造应符合临边洞口作业安全要求。

②挖土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损坏桩身。

③拟建筑物范围内不堆土或杂物不得随便堆放。

④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

⑤装饰施工阶段应注意事项:

ɑ安排流水施工必须科学合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不安全因素的多工种交叉作业应尽量避免。

b立体交叉作业时,上下层操作人员之间必须有安全隔离或防护设施。至少应做到不同时在一垂直面上有上下两人同时作业。

c室内的脚手架,登高工具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室内脚手架不能因为临时作业或高度不高而马虎,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登高工具的使用必须防止倾倒等事故。 d预埋洞、孔、楼梯边、阳台边等必须做好防护工作,防止发生坠落事故。

e外墙施工过程中应对外挂吊篮等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安装时应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遇大风时不得施工,施工中应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并随时掌握操作面的工作状况。

2、高处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1)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教育和体检检查,合格才能上岗,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痼病、 晕症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特别对酒后施工人员坚决不得上岗),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性质和等级,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3)现场施工人员集中处,应在操作层的适当位置设置便桶。

3、脚手架安全措施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定期检查,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老弱病残者禁止进入工地形成从事作业。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与维护,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布置。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杆。

(8)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并必须开动火证。

(9)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4、垂直运输和联络措施

(1)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必须搭设牢固。在接料平台的两侧,除设防护栏杆外,还必须加扎安全立网或竹笆。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起吊重物时应绑扎牢固、安放平稳,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的位置绑扎起吊。

(3)起重吊运作业时,应设警戒线,非吊运人员不得入内,吊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非载人起重机载乘人员。

(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5)采用对讲机进行上下联络,必须由指挥人员专用,不得他人随意乱用。遇有紧急情况时,指挥人员必须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由工地负责人统一指挥,并采取应急措施。

(6)现场塔吊在施工前应制订专项作业规程。

5、洞口临边防护措施

(1)严禁非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2)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

1)边长或直径为20~50cm的洞口,可用钢筋砼板或固定盖板防护。

2)50~150mm的预留洞口,可在浇捣砼前用板内钢筋贯穿洞径,不剪断网筋,构成防护网,网格以15mm为宜。

3)150m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两道,护杆高度分别为40mm和100mm,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3)楼梯口防护:

1)凡楼梯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

2)栏杆的材料,可选用钢管或质量合格的毛竹搭设,当楼梯跑边空间距离较大时,应张设安全网或设两道防护栏杆,其高度为40mm和90mm。

6、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

3)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4)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5)起重机行驶与停置时,必须与沟渠、基坑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6)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2)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本工程共安装有二台塔吊。

2)塔吊基础必须严格按计算确定施工,,基础旁应有较好的排水措施;塔吊应有较好的接地措施,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3)安装完毕,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3%,压重配重应符合原厂规定。 4)起重机各转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定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挥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装置。

6)起重机必须安装小车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作业完毕,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塔身上部应拉四根揽风绳与建筑物固定。

(3)、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1)施工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和地下设施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开挖作业应从上至下分层进行,禁止超越该机规定的作业高度。挖掘机带到工作面边缘,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挖掘机停置或下班后应离开工作面,斗子须落地放置。

2)挖掘过程中,抓斗距围护体或立柱至少30cm以上,避免撞击。

3)进出口料处专人指挥,避免发生事故,挖机回转范围工作面范围内不得站人或人工作业,尤其是土方施工配合人员。

4)做好挖掘机安全作业交底工作。

(4)、砼振捣器使用安全要求

(1)作业前,检查电源线路应无破损漏电,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活可靠,机具各部位连接应紧固,旋转方向正确。

(2)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的砼、楼板、脚手加、干硬的表面上进行试震。如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3)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捣棒应自然垂直地插入砼,不得用力应插、斜推或使用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4)振捣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砼粘结在电动机的外壳上妨碍散热。发现温度过高时,应停歇降温后方可使用。

(5)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电源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6)电源线路要悬空移动,应注意避免电源线与地面和钢筋相摩擦及车辆的碾压。经常检查电源线的完好情况,发现破损应立即进行处理。

(7)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不得用脚踢电动机。

(8)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巴上。 (9)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必须相同。 (10)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11)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好清洁、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并有防雨措施。

7、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操作安全要求

(1)电渣压力焊接使用的焊机设备外壳应接零或接地,露天放置的应有防雨遮盖。 (2)焊接电缆必须有完整的绝缘,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缆禁止使用。 (3)在潮湿的地方作业时,应用干燥的木板或橡胶片等绝缘物作垫板。 (4)焊工作业,应穿戴焊工专用手套、绝缘鞋、手套及绝缘斜应保持干燥。

(5)在大、中天时严禁进行焊接作业。在细雨天时,焊接施工现场要有可靠的遮蔽防护措施,焊接设备要遮蔽好,电线要保证绝缘良好,焊药必须保持干燥。

(6)在高温天气施工时,焊接施工现场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7)用于电渣焊作业的工作台、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安全适用。

8、电焊设备的使用安全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要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执着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焊工必须持有效操作证方可作业。

(3)焊接;气割时必须开动火证,配监护人,及随带灭火器,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处坠落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高空焊接和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5)接地线及手把线均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轧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6)雨天不得漏天焊接,在潮湿地带作业,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7)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绝缘电阻不低于0。5欧姆,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8)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楚涵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9)焊接人员须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C、B级80°C,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10)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1)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现场。

9、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建立健全电气安装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

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电气设备及线路正常运行。

(2)对施工用电进行专项用电设计。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投入使用。

(3)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

1)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

2)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

4)绘制相应地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5)选择变压器、导线载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 6)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7)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8)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9)凡是能接触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 10)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

11)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

12)所有电气设备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启动等安全连锁装置;

13)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14)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 1)各内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3)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 4)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 5)考核及奖惩规定。

10、防火安全措施

(1)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焊工必须持有效上岗证件方可操作。

(2)严禁在建筑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3)屋面、墙面和雨篷钢结构焊接施工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遵守“十不烧”制度,并派

专人了望,焊接设备应集中在设备平台上,不得到处乱放,电源线路不得乱拉乱接。

(4)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走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5)在走道处及每一楼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每隔两层设消防水栓。

(6)现场不设生活区,以最大程度的减少现场防火工作压力。生活区设在距现场一定距离的地方,单独布置消防系统,并制定防火制度。

11、安全监控措施

项目经理部建立二级安全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科,施工班组设专职安检员、兼职安检员,分别实施检查任务,同时认真接受外部监督。

现场作业现场防护 人的意识与行为控制联保互保 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群众监督思想政治工作生产指挥技术安全安全工作目标 安全监督部门专业安全检查保证体系现场监控兼职安全员责任制班组班前安全交底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监控网

第三篇:科技公司安全管理重点及安全措施实施方案

总公司安保部:根据总公司要求和排查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的要求,结合科技公司的经营工作实际,经认真排查确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为:青岛至四方间k4+690至k6+119处声屏障工程,其中,人身安全为重中之重。

为确保声屏障工程的施工安全和劳动人身安全,公司给予了人力、物力、财力的全力支持。施工之初,公司成立了工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彭大钊王国华副组长:杨跃伟常务成员:杨淑静史坚鹏李明周国忠李树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组,组长:杨跃伟副组长:杨淑静史坚鹏常务巩宝方成员:宋振辉陈金华周国忠李树戊,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范文网【】在基础开挖工作中,根据施工进度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了《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一、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身穿防护服。

二、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左右机车、车辆的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

三、严禁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前面抢越。

四、严禁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里坐卧或停留,严禁将钢筋、钢管等金属物横放在两条钢轨上。

五、顺线路行走时,应走两线路中间,随时注意机车、车辆的动态。

六、必须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机车、车辆较远处越过。

七、注意爱护行车设备、站场设备及各种表示牌灯等站场标志。

八、当防护员发出报警信号后,施工人员应立即离开行车线路躲避,以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

九、施工中较长的施工工具及材料应顺线路摆放,以免侵入限界造成事故。7月17日基础混凝土浇注完成后,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内容的变化,我们对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及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一、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制度

1、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路局有关施工安全文件,组织学习工程指挥部有关工程施工的文件和电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贯彻措施。

2、每天召开安全碰头会,总结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研究制定次日的安全关键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3、每天派出专人参加施工队的班前会,对前日的安全工作进行点评,布置当日的安全工作重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设立警戒表识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不穿防护服,绝对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两端施工队设专人进行安全防护,配备喇叭并保证作用良好。

3、派出专人到车站联系行车计划,提前掌握车流状况,作好安全防护准备工作。

4、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认真检查作业现场的工具和材料的摆放,避免侵线,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5、对于登高作业,施工队派出专人现场盯控,防止高空坠落伤害,防止材料、工具和人员侵入接触网的安全限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杜绝断网的行车事故。

6、制作专用工具,解决架设h 型钢和吸声板难题,从根本上防止触电事故和行车事故的发生。

7、搬运金属材料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轨道电路短路,影响行车安全。

三、应急预案

1、施工安排坚持“先难后易、先内后外”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安排进度。

2、帮助施工队合理调配劳动力,科学施工,分组分段,倒排工期,严格按进度计划完成当日施工任务。

3、制作辅助器械,减轻劳动强度,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

4、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反恐防爆观念,加强内部治安秩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特别要加强夜间的安全巡查,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闲散人员,严加盘查,劝其离开,如发现可疑迹象和故意破坏行为,应立即报警。7月27日正线开通以后,我们根据《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技规》、《行规》的有关规定,重新修订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

一、声屏障施工现场必须全部设立施工安全警戒线。按照《技规》第395条第一款第一项基本建筑限界图的规定,距离钢轨头部外侧1.6米以外设立施工安全警戒线。施工人员以及施工材料、工具和备品,严禁侵入施工安全警戒线以内。

二、声屏障基础抹面作业方式,采取分段作业,100米以内为一段作业面,施工现场包括安装吸声板不得超过3个作业面。根据施工现场的了望条件,以作业面两端为起点,向两端延伸50至80米处各设立一名安全防护员,安全防护员要全神贯注、精力集中,佩带臂章,手持喇叭,站姿面向来车方向。在接到来车通知或看到有机车、车辆、轨道车移动时,立即吹响喇叭,警示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施工人员听到警示信号后,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并站稳抓牢躲避列车和移动车辆。列车、车辆在作业面内通过时严禁人员走动和其它作业。待列车全部通过或移动车辆远离作业面后,重新作业。

三、吸声板作业和安全防护,除严格执行声屏障基础抹面的作业方式和安全防护办法外,施工人员听到警示喇叭后,应立即停止作业,作业人员迅速从梯子上下来后,将全部梯子、吸声板以及施工器械横到并顺线路方向摆放于警戒线外方,施工人员站稳抓牢躲避列车、车辆。待列车、车辆通过后,重新作业。安装吸声板作业时严禁在电网以及带电体2米范围内进行安装和其它作业。

四、所有施工人员除上、下班时在安全员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有组织的快速横跨线路外,其他时间不准横跨线路,特殊情况确需横跨线路时,必须向安全防护员举手示意请求横跨线路,待安全防护员确认安全同意横跨线路后,施工人员应迅速横跨线路,严禁在线路上停留。

第四篇: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全)

关于印发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机构,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安全监管机构,各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审窗口单位,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市支行,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沈阳水务集团,各建设、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沈建发[2010]12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缴存、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现将《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安措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安措费的缴存、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经费的专项投入和安全设施的有效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施工相关企业为主体,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为载体,以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施工现场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综合达标管理水平为目的。本着取之于建设工程项目投入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原则,通过市、区联动,从源头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安措费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秩序,为全市建设施工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措费制度的有效落实,成立市安措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建委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为组长;市建委建设安全处、市建委政策法规处、市建委行政审批处、市建委工程管理处、市建委公用事业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安全监管机构和各区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建委审批窗口单位、各区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包括区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审窗口单位)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市支行为成员单位。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沈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各区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相应建立安措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三、方法步骤

1、市安措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安措费管理工作进行政策、业务指导和监督。

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含沈阳地铁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的工程项目安措费的管理。

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市建设安全直接监管的重点工程(含燃气、给水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安措费的管理。

凡属市建设安全直接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含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和沈阳地铁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申办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必须到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持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原

件申报并确认安措费总额和施工单位及专用账号(确认后返还中标通知书原件、留存复印件)。核准后,凭安监机构出具的“安措费核定缴存告知书”,按照不低于工程造价

2.0%的规定比例将安措费一次性全额存入到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市支行(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18号)的施工单位专用账户,存入时应在单据摘要栏或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存入后将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存款凭证复印件转交给施工单位。并在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建委审批窗口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合格证明时,提供安措费存入凭证原件,经审查合格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同时,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将每月定期收集市行政审批窗口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办理和反馈情况,统一汇总,登记备查。

2 、各区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委托的区域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区域建设安全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含燃气、给水工程)安措费的管理。

凡属区域建设安全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含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和沈阳地铁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申办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必须到区域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持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申报并确认安措费总额和施工单位及专用账号(确认后返还中标通知书原件、留存复印件)。核准后,凭安监机构出具的“安措费核定缴存告知书”,按照不低于工程造价2.0%的规定比例将安措费一次性全额存入到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市支行(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18号)的施工单位专用账户,存入时应在单据摘要栏或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存入后将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存款凭证复印件转交给施工单位。并在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建委审批窗口或区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审窗口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合格证明时,提供安措费存入凭证原件,经审查合格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同时,区域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将每月定期收集市或区域行政审批窗口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办理和反馈情况,统一汇总,登记备查。并将汇总情况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

3、安措费专项资金采取专款专用、阶段拨付的方式管理。施工单位在申请使用安措费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下列主要程序:

(1)安措费已按规定比例缴存,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施工条件确认)手续完备,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单位可申请使用安措费总额的50﹪。

申领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属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递交“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申请表”、“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缴存报告单”;“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存款凭证复印件”、“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经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属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安措费的拨付审核工作后,由申领安措费施工单位将审核合格、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等审核批件送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市支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市支行接到“申请表”等审核批件,经复

核无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即时将本期应付款拨给施工单位安措费专用账户解付。专户资金不可提取现金。同时,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市支行将每月安措费拨付情况统一汇总后,定期报送市和区

域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登记备查。

(2)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包括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等施工工程)完成其工程量的50%时,经施工单位申请,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检查,施工现场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合格标准(由安监机构出具“安全文明标准化合格施工现场确认书”和“申请支付使用安措费施工现场检查表”),施工单位可申请使用剩余的安措费。未达到标准的暂不予解付,经整改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复查达标后再予解付剩余安措费。

申领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属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递交“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申请表”、“施工单位已购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及凭证”、“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审查意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合格施工现场确认书”和“申请支付使用安措费施工现场检查表”。经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属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安措费的拨付审核工作后,由申领安措费施工单位将审核合格、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等审核批件送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市支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市支行接到“申请表”等审核批件,经复核无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即时将剩余安措费拨给施工单位安措费专用账户解付。专户资金不可提取现金。同时,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市支行将每月安措费拨付情况统一汇总后,定期报送市和区域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登记备查。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及相关安措费管理部门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安措费缴存、审批、拨付和申请使用情况进行综合管理。建立监督和防腐机制,明确审批权限和管理责任,把握政策和原则,做到领导把关、专人负责、即缴即存、账目清楚、专项审批、即时拨付、定期审计、定期培训,确保安措费管理规范、有序实施。

2、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安全强制性标准,结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达标检查和综合考评,对施工现场安措费使用落实情况进行依法督查和全过程监管,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处于安全可控状态。特别要对剩余安措费(第二阶段)拨付后,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的专项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要对工程竣工前安措费落实较差、施工现场隐患问题较多、安全管理不达标的,提出整改意见,记入安全监督档案;对隐患问题严重的,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不予评先表彰,依据有关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纳入后续工程招投标限制或准入条件。

3、安措费按工程造价的2.0%计取。如建设工程构成特殊,施工单位可根据工程特点及周边环境适当调增安措费费率,在投标报价中一并报出,但不得低于2.0%。

4、对未办理《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等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期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后期补办建设工程相关手续时,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5、凡2011年3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沈建发[2010]126号)规定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第五篇: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方案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一标准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作为项目安全管理的行为准则,使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自始至终处于受控状态。根据高层建筑的施工特点,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以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实现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重大伤亡、火灾、交通及机械设备等重大事故的发生,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下,使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最低限度;

2. 项目五大员及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 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达到100%;

4. 加强项目安全标化管理,确保创建“连云港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争创“江苏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

二、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与消防保证体系

1.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专业工程师、工长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等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2. 根据安全管理目标,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签订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使人人都明确自己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级级有保障”的安全生产与消防保证体系(见附件)。

3.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协议签订后,项目经理要监督检查本协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考核指标的完成。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项目安全责任制

1. 工程开工前,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级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2. 项目经理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本协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考核指标的完成。 3. 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确定项目经理与各部门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并明确安全奖惩指标。

二、项目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1.工程技术科

⑴.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⑵.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⑶.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⑷. 负责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以及特殊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拆装方案的落实。

⑸.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⑹. 参加伤亡事故、未遂事故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2.材料设备科

⑴. 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组织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供应工作。

⑵. 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⑶. 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脚手架、吊钩、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⑷.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管理和检查。

⑸. 负责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的安全性能进行监督和检查。

⑹. 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按要求验收和平时安全用电的管理。

⑺. 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3.安全科

⑴. 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⑵. 深入施工现场和基层,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操作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⑶.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项目经理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⑷.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⑸.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安全隐患,有暂停施工,并报告项目经理处理。

⑹. 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⑺. 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4.综合办公室

⑴. 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⑵. 建立职工和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档案。检查其操作证的有效性。

⑶. 及时下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制度。

三、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

⑴.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⑵. 履行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⑶. 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⑷. 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⑸.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⑹. 支持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采纳合理化的安全管理建议,督促有关人员整理好安全管理技术资料。

2.项目工程师

⑴. 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⑵.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

⑶. 参加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⑷.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对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⑸.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⑹. 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3.安全员 ⑴. 根据工程的特点,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

⑵.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法规和安全用电、防物击、防坠落、防机械伤害、防中毒、防火灾等常识的教育以及新工人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⑶. 参加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向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⑷. 深入现场每一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⑸. 参加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设备的安装及临时施工用电的验收工作,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⑹. 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⑺. 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实施整改,按时验收。

⑻.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参与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节,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⑼. 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安全管理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⑽. 行使项目部安全奖罚权。

4.施工员

⑴.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⑵.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施工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⑶. 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⑷. 定期和不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⑸.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5.班组长

⑴.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⑵. 每天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⑶. 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

⑷. 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

⑸. 定期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上岗前安全讲评会。

⑹.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6.工人

⑴.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⑵.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⑶. 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

⑷.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爱护安全设施。

⑸. 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

⑹. 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第三节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工作是整个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全体职工增长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促进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

1. 对新工人(包括更换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否则,一律不准上岗。

2. 新工人入场教育合格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使安全教育工作处在受控的状态中。

3. 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专业技术操作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复审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的不得上岗操作。

6. 凡属违章违纪人员必须定期集中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7. 严格执行班前安全教育制度,除对职工进行文字安全技术交底外,班组长还应根据当天作业环境等因素,对本班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教育,做到班中检查班后总结。

8. 积极利用板报、标语、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使用权职工从中受到健康、有益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检查措施

1. 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要严格按照建设部“一标准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执行。检查、纠正、消除安全隐患,实现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 项目部建立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的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检查督促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

3. 定期检查:项目部每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作好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和考评打分记录,同时要做好日检安全记录,及时掌握现场的安全状况。

4.经常性检查: ⑴. 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检查。

⑵.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并加强项目的专业、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检查。要督促整改,对复查没有按要求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⑶. 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巡回安全检查。

⑷. 在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中,要虚心听取业主和监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与业主和监理人员联合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⑸. 施工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经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2.专业性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科每月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安装与搭设进行验收或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

⑴. 在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针对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立即整改的同时,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隐患整改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在整改期限内及时反馈隐患整改信息。

⑵. 对有关上级来工地检查中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要派专人落实,制定纠正措施,如期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⑶. 搞好争创文明安全工地评比达标工作,项目部按月、季的安全检查打分情况和根据日常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安全评比,奖优罚劣。

⑷. 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要及时做好记录,安全员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四节 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础土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 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安全交底要求进行挖掘作业。

2. 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3. 开挖时,深度超过1.5m时,要一定按土质和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未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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