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

2024-05-11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精选11篇)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 第1篇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测绘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项目

测绘项目内容:房屋建筑面积测绘

测绘项目名称:

测绘项目地址:

第二条:项目的类别(打√选择)。

 预测绘

 实测绘

第三条:测绘资质

乙方测绘资质证书等级及编号:

第四条:测绘项目执行技术标准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第五条:测绘项目估算面积及费用

5.1测绘项目估算面积大约在平方米。

5.2测绘费用参考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5.3测绘单价:住宅按¥1.36元/㎡收取;综合楼、商住楼按¥2.72元/㎡收取;其他类别按2.04元/㎡收取。

注:房屋用途按照实际土地用途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认定;测绘项目总价款按照实际测绘总建筑面积据实结算。

5.4结算方式:

甲方根据该项目需求划分测绘工期,每个工期在开始计算预测面积前,甲方必须先按该测绘工期面积预算总价款的60%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最终测绘费用按乙方实际测绘面积据实结算。

5.5甲方该项目一期需预测面积:商铺㎡,酒店㎡,商住㎡。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6.1甲方应于工期开始日前,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签字或盖章的,与本测绘项目有关的,下列资料(打√选择),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测绘要求,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补齐或更正。

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者土地使用证明;

 经审查批准的建筑施工图纸;(注: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修改并造成乙方反复修改测绘成果的,甲方应按每次重测面积费用的10%作为乙方补偿。)

 公用部位设计说明;

 幢号、户号编排及户室座落说明;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经审查批准的人防红线图;

□其他:。

6.2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准确。

6.3甲方应当密切配合乙方的测绘工作,为乙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和支持。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7.1审查甲方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测绘要求,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测绘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

7.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7.3消费者对乙方测绘的房屋建筑面积有异议时,乙方有解释的义务。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8.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提供约定的测绘项目资料、文件,或者资料、文件不齐全、有错误等原因或者甲方的建筑施工图纸有变动时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造成不能按期完成测绘项目的,测绘项目工期顺延。造成乙方无法进行测绘的,乙方也可选择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8.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测绘预算总价款的 3%支付。甲方超过合同约定仍未交付有关款项,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前款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

8.3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尚未实施测绘作业的,应支付乙方合同约定测绘预算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乙方已开始实施测绘作业,完成了测绘项目工作量在50%以内的(含50%),应支付乙方测绘项目预算总价款的50%;乙方已完成测绘项目工作总量50%以上的,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测绘项目工作量支付价款。

8.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将测绘项目部分或全部委托转给第三方测绘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按第八条第8.3项约定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9.1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中途停止测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如未造成损失,按合同预算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测绘项目部分或全部委托转给第三方测绘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第9.1项约定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9.3非因甲方或不可抗拒的力量的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测绘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按预算总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七日内,仍未交付测绘成果,甲方可选择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前款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测绘成果的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预算总价款的 3% 支付。

9.4非甲方提供资料不实原因,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有关法定测绘质量检验机构鉴定不合格的,乙方应无偿重测。

第十条:特别约定

在遵守相关的测绘规范且达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要求的前提下,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测绘事项,由当事方以书面盖章的函、通知或补充协议等的形式予以明确。由于本条款中涉及到的相关事项造成测绘成果逾期交付的,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保密约定

乙方制作的测绘成果均属于国家机密,甲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将此成果告知与此成果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个人或单位,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成果带出中国大陆境外或在中国大陆境外使用,如有上述情况者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2.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在甲方施工设计图纸无变更的前提下,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制作的房产预测绘面积,与实地房产测绘面积偏差超过正负百分之三的,乙方不负责因其产生的相关违约及连带责任,除此以外按合同约定执行。

12.3因不可抗拒的力量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12.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计六页,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甲方报项目所在地建设局房产科备案一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章):乙方(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 第2篇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榆林市腾达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测绘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产测绘达成以下协议:

一、测绘项目基本情况:

二、测绘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房屋进行下列第 项测绘工作。

1、房产平面图测绘(含外业采集数据、内业绘图计算面积、提交成果报告书及附图)。

2、房产面积预测算(含内业绘图计算面积、提交成果报告书及附图)。

3、房产面积实测算(含外业采集数据、内业绘图计算面积、提交成果报告书及附图)。

三、执行技术标准:

其他技术说明: 。

四、完成时限:

1、签定本合同后,乙方应在进场后 15 天内完成实测测绘,在 30 天内将全部房屋测绘成果交付甲方。测绘成果含:测绘报告书一式三份(含房屋分层报告图),电子版一份。

2、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交测绘成果的,乙方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的时间顺延。

3、对测绘结果有异议的,在7日内可申请复测。

五、测绘项目费用

1、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测绘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国测财字[]3号)及陕价行发[]74号。

2、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按测绘费用(住宅:人民币 元/㎡;商业:人民币 元/㎡;多功能:人民币 元/㎡;)

支付给乙方,甲方预付测绘费 元,大写 元整。剩余款项待测绘成果交由甲方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同时乙方应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如实填写本合同《第一条》测绘基本项目。

2、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房屋全套规划设计图纸、电子图;销售(分割)方案及公用部位说明;有关部门批准的房屋坐落及房间号码编排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等)。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并承担由这些资料、文件引起的全部责任。

4、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5、进行测量时必须由熟悉情况的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带测,由于甲方带测人员的疏忽或隐瞒等造成误测而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负责。

6、预测过程中及结束后因甲方设计或销售方案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重新进行测绘,费用另行结算;未及时通知作变更测绘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对有关资料进行校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甲方补正资料;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不接受测绘委托。

2、负责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须严格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公正、准确地测算,向甲方提供按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生产的测绘成果,并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乙方负责对房屋测绘成果进行解释。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存至少6个月以上测绘成果档案以及电子资料,以便甲方查询和申请补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不得向乙方索还定金;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在违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定金退还给甲方,另付给甲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期将测绘成果交由甲方、或甲方不能按期付清测绘工程产品费用,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付给产品费用总额5%的滞纳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0%。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无偿返工。因测绘成果不合格使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0%。(由甲方提供的图纸、公用部位说明等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测绘成果资料公开或作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引发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事件)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应 7 个工作日内将事故(事件)情况及有效的

证明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根据事故(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合同后续履行事宜。

第十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榆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联系人: 代理人/联系人:程斌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 第3篇

一、房屋测绘面积和规划面积差异的影响

由于是同一幢房屋, 即使测量的机构不同, 理论上, 房屋测绘面积应该与规划面积高度一致、统一。但是由于房屋测绘面积和规划面积的依据和关注点不同, 往往面积有出入。实践中发现, 如果规划面积高于房屋测量面积, 可售的房屋面积小于预期, 收益必然受到影响, 开发方往往会提出疑义, 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如果规划面积小于房屋测量面积, 从法律上讲, 超出规划部分的面积就是违建面积, 不受法律保护, 而由于涉嫌违建, 可能在预售许可和房产证的办理阶段受到较大影响。其依据如表1所示。

二、预售许可证办理阶段面积出入的分析

1. 面积测绘原则和目的不同

规划测绘针对建筑单层面积及总体面积计算, 主要用来计算容积率, 是从城市整体规划的层面考虑, 容积率关系着一个小区的品质和居民的利益, 不用考虑分摊和每户室的面积。

房产面积测绘主要针对建筑划分空间计算, 用于房屋产权登记, 由于房屋的高价值性, 精确的面积测算、合理的分摊可以保证每户室的公平、公正, 关系着每个住户合法权属利益, 不需要考虑容积率问题。

2. 测绘主体和方法不同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的面积数据, 主要是依据设计院设计人员在建筑图上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 (一般是建立在CAD模块上的天正系列建筑软件) , 通过PLINE线, 绘制分层图 (封闭的轮廓) , 通过对每层封闭的区域性面积之和算出最终的整幢总建筑面积。此数据是概略性数据, 没有专门的测绘报告。

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图测数据, 主要是专业的房产测绘人员依据规划部门认可的施工图通过专门的房产测绘软件, 计算出的分层分户图, 并有完整的信息和测绘报告。

3. 面积适用范围、所依据的规则不同

规划、设计建筑面积测算工作主要是为工程建筑造价、计算建筑房屋工程量、单位工程预算造价提供依据。规划审批计算建筑面积执行的是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

房产测绘中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是依据另一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定》 (GB/T17986.1-2000) 。江苏省内同时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 (DGJ32/TJ131-2011) 。

两套规范对面积计算的具体规定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对比情况如表2。

三、房产证办理阶段面积出入的分析

此阶段规划面积测算主要是在竣工综合验收阶段由专业的工程测量机构, 运用GPS、全站仪等仪器, 在房屋外墙的角点, 进行的测量工作。主要目的是核实建筑物是否按照规划核定的设计位置进行施工建设、以及实际的房屋建筑面积与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是否一致, 出具有规划核实认可书及附属的测量报告。因为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已经完毕, 测量的外墙边长数据因为条件所限原因可能包括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 其他依据同预售办理阶段。

房产测绘是在竣工综合验收完毕后, 由房屋测绘机构, 运用全站仪、测距仪、皮尺等测绘工具, 依据预测图纸, 实地进行的全面、细致的房屋面积测算工作。涉及到每间每户, 更为细致、精确, 外墙面积不涉及装饰和保温墙。

四、对房产与规划部门建筑面积差异消除的建议

通过前文的探讨和分析, 可见面积差异最重要的因素是这两个面积所依据的规则不一样, 要消除两者的差异, 最根本的办法是房产和规划部门统一面积计算规则。

由于涉及房屋权属认定的客观需要, 以及开发商、房地产管理和登记机构的实际需求, 房产测绘的面积必须精确到各分户室, 为了保证所有住户的合法权益、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 以及机构的专业性上, 房产测绘在分摊的合理性、面积测算的精度上都要略胜一筹, 采用以房产测绘为主的国家标准更有利于降低纠纷, 保证社会公平和正义。

五、在办理房产预售许可证和房产证阶段出现面积差异的处理建议

1. 规划面积大于测绘面积

由于可销售面积减少, 开发方可能提出异议, 房屋产权管理和登记机构可要求房产测绘机构相关人员依据相关测绘法规耐心讲解、释疑, 因为有据可依, 就实践经验来看, 经过耐心疏导, 开发方一般都能理解, 可以较为稳妥地解决问题。

2. 规划面积小于测绘面积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核实认可书是法定依据, 开发方应该在认定的面积之内建设。故从法律层面上讲, 多出的测绘面积有违建的嫌疑。

首先检查是否测绘数据有误, 若有, 及时纠正。否则, 若是因为规范依据不同造成的面积差异, 可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给开发方, 让其与规划部门积极沟通, 必要时候, 房产和规划部门可以公文“函”的形式协商此争议。

参考文献

[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房产测量规范 (GB/T17986-2000) .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

[2].肖淑红.关于房产测量中面积差异和纠纷的分析.测绘与空间信息.2012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 第4篇

一、房屋测绘面积和规划面积差异的影响

由于是同一幢房屋,即使测量的机构不同,理论上,房屋测绘面积应该与规划面积高度一致、统一。但是由于房屋测绘面积和规划面积的依据和关注点不同,往往面积有出入。实践中发现,如果规划面积高于房屋测量面积,可售的房屋面积小于预期,收益必然受到影响,开发方往往会提出疑义,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如果规划面积小于房屋测量面积,从法律上讲,超出规划部分的面积就是违建面积,不受法律保护,而由于涉嫌违建,可能在预售许可和房产证的办理阶段受到较大影响。其依据如表1所示。

二、预售许可证办理阶段面积出入的分析

1.面积测绘原则和目的不同

规划测绘针对建筑单层面积及总体面积计算,主要用来计算容积率,是从城市整体规划的层面考虑,容积率关系着一个小区的品质和居民的利益,不用考虑分摊和每户室的面积。

房产面积测绘主要针对建筑划分空间计算,用于房屋产权登记,由于房屋的高价值性,精确的面积测算、合理的分摊可以保证每户室的公平、公正,关系着每个住户合法权属利益,不需要考虑容积率问题。

2.测绘主体和方法不同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的面积数据,主要是依据设计院设计人员在建筑图上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一般是建立在CAD模块上的天正系列建筑软件),通过PLINE线,绘制分层图(封闭的轮廓),通过对每层封闭的区域性面积之和算出最终的整幢总建筑面积。此数据是概略性数据,没有专门的测绘报告。

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图测数据,主要是专业的房产测绘人员依据规划部门认可的施工图通过专门的房产测绘软件,计算出的分层分户图,并有完整的信息和测绘报告。

3.面积适用范围、所依据的规则不同

规划、设计建筑面积测算工作主要是为工程建筑造价、计算建筑房屋工程量、单位工程预算造价提供依据。规划审批计算建筑面积执行的是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

房产测绘中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是依据另一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江苏省内同时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TJ131-2011)。

两套规范对面积计算的具体规定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对比情况如表2。

三、房产证办理阶段面积出入的分析

此阶段规划面积测算主要是在竣工综合验收阶段由专业的工程测量机构,运用GPS、全站仪等仪器,在房屋外墙的角点,进行的测量工作。主要目的是核实建筑物是否按照规划核定的设计位置进行施工建设、以及实际的房屋建筑面积与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是否一致,出具有规划核实认可书及附属的测量报告。因为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已经完毕,测量的外墙边长数据因为条件所限原因可能包括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其他依据同预售办理阶段。

房产测绘是在竣工综合验收完毕后,由房屋测绘机构,运用全站仪、测距仪、皮尺等测绘工具,依据预测图纸,实地进行的全面、细致的房屋面积测算工作。涉及到每间每户,更为细致、精确,外墙面积不涉及装饰和保温墙。

四、对房产与规划部门建筑面积差异消除的建议

通过前文的探讨和分析,可见面积差异最重要的因素是这两个面积所依据的规则不一样,要消除两者的差异,最根本的办法是房产和规划部门统一面积计算规则。

由于涉及房屋权属认定的客观需要,以及开发商、房地产管理和登记机构的实际需求,房产测绘的面积必须精确到各分户室,为了保证所有住户的合法权益、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机构的专业性上,房产测绘在分摊的合理性、面积测算的精度上都要略胜一筹,采用以房产测绘为主的国家标准更有利于降低纠纷,保证社会公平和正义。

五、在办理房产预售许可证和房产证阶段出现面积差异的处理建议

1.规划面积大于测绘面积

由于可销售面积减少,开发方可能提出异议,房屋产权管理和登记机构可要求房产测绘机构相关人员依据相关测绘法规耐心讲解、释疑,因为有据可依,就实践经验来看,经过耐心疏导,开发方一般都能理解,可以较为稳妥地解决问题。

2.规划面积小于测绘面积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核实认可书是法定依据,开发方应该在认定的面积之内建设。故从法律层面上讲,多出的测绘面积有违建的嫌疑。

首先检查是否测绘数据有误,若有,及时纠正。否则,若是因为规范依据不同造成的面积差异,可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给开发方,让其与规划部门积极沟通,必要时候,房产和规划部门可以公文“函”的形式协商此争议。

参考文献:

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

2000).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

2.肖淑红.关于房产测量中面积差异和纠纷的分析.测绘与空间信息.2012

3.吕永江.房产测量规范与房地产测绘技术.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

房屋面积测绘委托协议样本 第5篇

合同

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委托协议

甲方:

乙方:

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规则》以及房产测绘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就房屋面积测算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南京通济门外大街7号项目房屋的建筑面积按下列1图纸进行测算。

1、规划部门核准图,核准图号建字第号,共/张,设计日期为/年/月/日。

2、建筑设计施工图,施工图号/字 第/号,共/张,设计日期为/年/月/日。

二、本次委托房屋面积测算费用按1.0元/平方米 × 房屋总建筑面积 48481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以乙方交付的《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成果报告》为准)。共收取测算劳务费约计48481 元整(大写:肆万捌仟肆佰捌拾壹元正)(乙方负责房产局测管科报审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支付给乙方预付款 14000.0 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正),余款在甲方领取《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成果报告》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甲方在签订协议十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成委托任务所需要的图纸(平、立、剖图纸)、必建人防工程面积核定单、房屋顶层2.2米高度位置说明、共有共用部位使用说明及电子图等测算资料。甲方提供的测算资料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保留。

五、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测算资料,在15天内向甲方交付《商品房

预售面积测算成果报告》,若因乙方责任未按期交付,每超过1天,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测算房屋所需测算费用1 %的违约金。

六、甲方提供的资料中如有不明确的信息,乙方将通过确认函进行认证。确认函的原件将上报房产局,影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七、乙方交付成果报告之前,若甲方提供补充或修改资料,乙方应结合补充或修改资料进行测算。甲方应将委托测算的时间顺延。

八、甲方领取成果报告后,因甲方房屋设计变更或资料修改等原因需乙方重新测算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商品房竣工后的各项修改进行预测面积成果的实时修正。

十、甲乙双方约定委托房屋的预售面积测算成果和竣工后实地测量成果中相对应的户室建筑面积差不得超出±3%。若因乙方责任超出面积差约定的范围,超出部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按照直接经济损失向甲方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该幢房屋测算费用的2倍。

十一、甲方房屋设计或施工变更等原因导致房屋竣工后测算成果与本次委托测算成果不一致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十二、本协议双方签订后,若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应向另一方支付本次委托测算费用1%的违约金。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 壹拾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 捌份,乙方执两份,房产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壹份。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盖 章)(盖 章)

年 月日年 月 日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五台山1号(丰汇大厦)24楼A座 电话:025-84680287

传真:025-84680287-8057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浅析 第6篇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浅析

摘要:深圳市房地产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正在逐步向规范化方向迈进。目前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绘工作由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实行统一管理,并逐步形成了具有深圳特色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流程。本文简述了测绘单位在深圳市从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工作的一些基本方法和要求,并说明了两类建筑面积的测绘:房屋预售建筑面积测绘和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测绘。

关键词:房屋建筑面积测绘 房屋预售建筑面积测绘 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测绘

一.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概况

近几年来,深圳市房地产业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是房产测绘业务的迅速发展,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在房产销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为了规范房产测绘市场,杜绝房产销售中房屋建筑面积的弄虚作假,确保房屋销售中建筑面积的准确性,深圳市房产主管部门——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房产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批和管理工作。为了严格规范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市场,主管部门要求只有具有一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才有资格在深圳市从事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绘工作,主要表现在测绘单位从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工作的技术人员要参加房产测绘主管部门的技术培训,并且考核通过取得主管部门发给的上岗证书。

二.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作业所遵循的技术依据

目前,在深圳市从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作业,主要技术要求仍然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浅析

执行国家规范,即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包含房产图图式和房产测量规定2个单元)。由于国家规范的适用范围是针对全国而言的,深圳市经济特区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完全执行国家规范还不能满足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要求。因此深圳市也制定了适合自己的地方标准。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于2000年10月颁布了《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程》(一下简称《规程》)。该《规程》和《房产测量规范》是目前在深圳市从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作业的主要依据。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

1.《深圳市建筑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1999年7月1日,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2.《深圳市房产测绘系统培训教材》(1999年3月,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测绘产权处、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深圳市测绘学会)

3.《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住房[2002]74号文)

4.其他相关的技术要求、文件(包括一些会议纪要)等 由于有关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工作,在实际进行房屋建筑面积测绘作业时,往往会遇到一些技术难题,特别是有关计算全面积还是计算半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的划分等,在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技术规定中找不到相应的条款可以参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深圳市房产测绘工作的主管部门——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定期召开业务例会,针对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展开技术讨论,最后将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浅析

讨论的结果以文件的形式发放到相关各个部门和测绘单位,作为对规范和规程的补充,在以后遇到相同问题时按文件的要求执行。因此,从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单位,还应将这些文件纳入到自己的技术依据中去。

首先执行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在具体作业过程中,主要按照《房产测量规范》中的技术要求进行,若其中无明确规定,则按建设部相关文件及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现行标准和技术要求执行。

三.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分类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主要工作包括房屋边长测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变更测绘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绘制。根据房屋边长数据来源的不同,房屋建筑面积可以分为“预售面积”和“竣工面积”两大类,另外还有一类是“现状面积”,“现状面积”的测绘与“竣工面积”的测绘方法基本相同,区别仅在于其用途不同。根据未竣工房屋建筑设计图纸上尺寸或根据除住宅外其他用途房屋的分户分割方案图上尺寸计算所得的房屋建筑面积,称为“预售面积”;根据竣工房屋实测边长或使用与竣工房屋边长相符的建筑设计图纸上尺寸计算所得的房屋建筑面积,称为“竣工面积(现状面积)”。

四.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流程

在深圳市从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工作,需在国土主管部门的统一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浅析

管理下进行。不像其他的测绘任务,测量单位可以自行在市场上承揽测量任务,房屋建筑面积测绘任务须有国土主管部门的委托测绘单位才可承揽,测绘单位自行承揽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任务,其测绘成果国土主管部门不予认可。因此在深圳市从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有其特定的流程,具体过程见下图:

五.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测绘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浅析

房屋竣工面积的测绘可简单地分为三个步骤:①外业房屋边长测量;②内业数据平差处理;③用房产测绘软件编制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书。

1.实地测量房屋的边长

房屋边长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始数据,外业实地测量房屋的边长,是后续内业数据处理和面积计算的基础,房屋边长数据的是否准确将直接影响到最终提交产品的质量,因此在外业作业时我们严格按照以下几点进行操作:

1.1在进行外业房屋边长测量前,对所使用的测量工具进行检查和必要的鉴定,确保所使用的测量工具是合格的。

1.2查阅现有1:1000基本图,明确要进行测量的房屋的位置、坐落,大致了解房屋的层次和结构,以及房屋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等信息。

1.3实际测量房屋的边长时,做到认真和仔细。测量时,施尺员保证钢尺直伸,尺两端均选取房屋的相同高度点作为参考点,以保证尺子处于水平位置并紧贴墙面。为保证边长测量的准确度,杜绝在离墙面一定距离进行目测的方法。每条边均读数两次,每次读数时,使尺子的起点位于不同的刻度,以防止出现读数粗差。对于边长较长的房屋,均分段进行测量,分段测量时用记号笔在分段读数处标注分段位置,以保证分段测量的正确性,将分段边长累加起来即为整段边长的长度。

1.4为了保证有多余的边长检核条件,实际作业时对房屋的每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浅析

条边长均进行测量,并给每条边长进行编号,按“房屋边长测量记录”手簿的格式做好详细记录。

1.5对于具有建筑设计图的竣工房屋,采用抽查测量部分房屋边长的方法进行复核其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实测边长后均填写“房屋边长实测值与设计值比较表”,该表是判断按设计图纸计算房屋建筑面积能否代表竣工后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的依据,也是作为判断是否需要全部采用实测边长计算竣工面积的依据。

1.6实地测量时,以房屋的层为单位,自下而上或是自上而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房屋一层中所有数据测量完毕并检核无误后,再测量下一层房屋的边长。外业均要保证做到:结构不同的层都绘有原始草图,每一张草图中都有完整的尺寸数据。草图的绘制应做到细致,表达清晰明确,建筑物形状、结构、层次、功能均与实际情况一致。

1.7外业测量记录手簿是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第一手资料,在项目结束时与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一起存档,备查。2.内业边长平差处理

内业对测量的房屋边长数据进行平差处理,发现问题均及时处理,对于需要到野外进行重新测量的,均要求到野外进行重测。3.用房产测绘软件编制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为了保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减轻测绘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满足房地产开发商对时间的要求,在深圳市从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一律用计算机软件进行实际操作。在深圳市推行的房产测绘软件是一套进行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包含公用面积的分摊,绘制房屋分层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浅析

平面图和分户平面图)的综合软件,其开发平台是 AutoCAD,运用了 Visual FoxPro数据库技术。该软件对作业人员的计算机水平要求较高,主要表现在:①会熟练操作运用AutoCAD软件;②熟练掌握房屋建筑面积作业的流程和该软件本身的操作步骤;③熟悉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相关规范、规程、技术要求等。

运用房产测绘软件编制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大大减轻了测绘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为房地产开发商节省了宝贵的时间。

六.房屋预售建筑面积测绘

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的测绘,与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测绘的最大不同在于计算预售建筑面积时,房屋的边长数据来源于建筑设计图纸而非实地测量。因此建筑设计图纸的合法与否就显得相当重要。根据国土部门的要求,若要进行预售建筑面积的测绘,其建筑设计图纸必须经国土主管部门批准,不合法的图纸不能进行预售建筑面积测绘。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的测绘也大致分为两个步骤:①从建筑设计图纸上采集房屋的边长数据;②用房产测绘软件编制房屋预售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1.从建筑设计图纸上采集房屋的边长

1.1从建筑设计图纸上采集房屋边长时,要注意相应边的校核以及分段边长之和与总长度的校核,校核不符时将设计图纸返回建设单位进行修正。当设计图上个别少量短边未标注边长数据时,从设计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浅析

单位提交的电子图上取得。如果没有电子图,但该图形面积约在5平方米以内时,用设计图比例尺图解量取边长。较大图形(边长较长)缺乏数据的,均返回建设单位补充。

1.2充分读懂和理解设计图,根据设计图确定一栋房屋中所有公用面积的范围和名称,将公用面积划分为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两类,认真分析每一部分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服务范围,并按公用建筑面积的服务范围确定公用建筑面积的服务功能区,按规范中有关条例的要求进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计算。2.用房产测绘软件编制房屋预售建筑面积测绘报告书

当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的基本数据全部从建筑设计图纸取得以后,就开始用《房产测绘》软件编制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书,其基本过程与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测绘时的方法一致。

七.房屋边长数据的测量原则和内业平差处理

1.有建筑设计图纸的房屋,使用经批准的设计图纸到现场与实际建筑从形状、结构、层次进行全面对照检查,若图纸与实际情况相符,则抽查具有代表性和关键性的房屋边长,对于实测边长与图纸上尺寸之差≤0.003D(D为实测边长,单位为米,当D<10米时以10米计)时,则房屋边长取用建筑设计图纸上的尺寸。2.对下列情况,整栋房屋边长全部实地测量:

2.1无建筑设计图纸的旧房屋;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浅析

2.2按分割方案图建成的商铺、厂房、仓库,按层分割、改建、扩建的;

2.3有设计图纸,但房屋三分之一以上楼层的形状或结构与图纸不符的;

2.4有设计图纸,但房屋的总长度或总宽度的实测值与图纸上尺寸之差超过规定限值的;

2.5有设计图纸,但除总长度及总宽度外的其他抽查边中差值超限差的边数达50%以上的。

3.实测边长两次测量读数之差在限差以内的,取平均值。4.建筑物设计中相等的边长,由于建筑施工误差引起的差值在规定范围内时均采取合理分配的原则进行处理,以便于面积计算和绘图,该部分数据在“房屋边长平差计算册”中处理。

八.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

计算前,均要求作业人员认真阅读规范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对该建筑物中功能区的划分、所有套内(单元)面积、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面积如何合理分摊应有明确的概念,不能模棱两可。

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分摊都按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鉴于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作业人员在面积计算过程中应凭着认真、负责、公正的精神进行,不能根据顾客的要求任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浅析

意处理,确保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杜绝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一律采用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统一推行的《房产测绘》软件,不得用其他软件或用手工编制。

九.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工作在房地产业中的重要意义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是房产测绘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其测绘成果(《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是产权管理(登记发证、预售审批)、规划管理(工程报建、规划验收)、地政管理(征地拆迁)的主要技术依据之一。

近几年来,深圳市房地产业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是房产测绘的迅速发展,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在房产销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的切身利益。为了规范房产测绘市场,杜绝房产销售中房屋建筑面积的弄虚作假,深圳市房产主管部门——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房产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批和管理工作,对房产测绘单位实行统一管理。目前,深圳市的房产测绘工作为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提供了优质可靠的技术依据,为深圳市的经济腾飞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程》,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2000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浅析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 第7篇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批复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或详规图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竣工验收备案表》

7、工程规划分段核实批复

8、地名办批复文件

9、人防办批复文件(设计条件、结建人防工程的批复等)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开发单位公章的A4版复印件

11、经规划局批准的该项目各单体平、立、剖方案图

12、该项目各单体平、立、剖竣工图(需和提供给测绘公司的图纸完全一致)

——以上两套图纸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开发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且为蓝图)

1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有固定格式,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本人签字、按手印)

14、房屋面积测绘登记备案书

15、测绘授权委托书或房屋面积测绘合同

16、房屋面积测绘报告1份

17、房屋建筑面积汇总表

18、测绘数据光盘

19、房屋建筑号和行政号对照表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 第8篇

1 房屋各类面积的基本概念

1.1 房屋使用面积

房屋最重要的功能使用, 因此使用面积也是客户首先关心的问题, 使用面积是指房屋内除去墙面与基础设施所能提供自由使用的净空面积, 主要按照欧美国家的算法来计算, 除了墙面结构意外, 基础设施包括保温层面积统统在房屋使用面积的计算之列[2]。

1.2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的范围相对房屋使用面积大很多, 这主要是因为房屋建筑面积除了房屋的墙面以内的面积的计算, 还加上了墙面以外的投影面积, 不但包括了属于住户的类似与阳台与地下室的私人空间, 还包括了公共走廊与室外楼梯的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的计算主要根据整个楼层的住户进行分摊处理, 因此住户需要搞清楚房屋建筑面积与房屋使用面积的差别。

1.3 预测面积

预测面积主要是根据图纸的构画面积决定的, 主要由房地产商邀请专业的设计师与国家相关的鉴定人员共同完成, 因此图纸完成后还需要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当审批合格之后才能付诸实践[3]。因此预测面积只是一种法律依据, 在这个预测范围之内进行的施工才被国家承认, 而不是工程完成后的实际面积。

2测绘面积和规划面积出现差异的原因

2.1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不符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出现差异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国房屋的施工是根据相关规范进行的, 因此可能会导致最初的计划与施工完成后出现一些差异, 这在建筑工程中是很常见的问题, 但由于我国的房屋的登记是与房屋的面积挂钩的, 同时还有物业费等问题, 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不符就成了十分严重的问题, 甚至会引起一些法律纠纷。由于房屋规划与房屋测绘的出发点不同, 非常容易造成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的一些差异。

2.2 图纸变更及数据采集所产生的差异

图纸是施工作业的基础, 也是前期房屋规划最重要的面积依据, 因此图纸的变更极易导致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的差异。而且图纸的更换在前期准备工作上几乎是常事, 这是由于销售工作与施工工作的分离导致的, 各自为政是导致房屋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出现差异的最大原因。此外数据的采集也存在这许多变量, 在每次的测算上都有可能造成不同的差异, 这些差异决定了前期的计划与中期的施工的质量, 也实实在在的对房屋的面积产生不利影响, 使预售的房屋面积远远小于实际的测绘面积, 引起法律纠纷, 给房产商带来实际的经济损失。

2.3 技术原因产生的差异

技术上的差异主要出在施工的环节, 施工技术的差异是房屋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产生差异的重要原因。此外在测量技术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相比发达国家的测量技术, 我国的测量技术还明显不成熟, 归根结底是经济的迅猛发展导致的技术跟不上发展的要求, 此外市场机制、仪器的使用与投入的差异都有可能导致房屋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的差异。

3 消除房屋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的差异的具体措施

3.1 统一房屋面积计算的原则

消除房屋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的差异的最重要的方式, 是依靠统一房屋计算面积来实现, 因为市场上的房屋的测绘面积的标准复杂无序, 是导致房屋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的存在差异的最大原因, 因此只有房产商与有关部门配合, 发布房屋面积计算的统一标准,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屋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的差异的问题。房地产商也要从客户的要求出发, 进行房屋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的革新, 争取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基础上, 做好房屋的测绘工作, 保证在竣工之后, 房屋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能够达到统一。减少客户与房地产商的法律纠纷问题, 为房地产业带来有序的规则与经济效益。

3.2 加强协调, 化解纠纷

纠纷是必然存在的, 因为房屋本身具有许多不稳定因素, 因此增加销售商与客户的交流渠道能够有效的化解一些法律纠纷, 在根本上实现双赢。房屋的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存在差异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房屋的测绘面积大于房屋的规划面积, 另一种是房屋的规划面积大于房屋的测绘面积, 根据两种不同的形式, 解决问题的方式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当房屋的规划面积大于房屋的测绘面积时需要向开发人员进行合理的要求, 从而增进双方的理解, 协调开放商与用户的关系。

3.3 在施工过程中解决差异

加强施工时的管理是有效解决房屋测绘面积与房屋规划面积的方式。从上文可知导致房屋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最大的差异在于建筑开发商与销售商的分离, 这个分离可能会导致开发商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图纸与销售商提供的数据进行合理施工, 让前期的开发工作与后期竣工得到的效果形成一定的差异, 同时房屋具有特殊性, 在完工后许多空间会变更, 比如会加入停车场、消防设施等公共空间的占用, 使建筑的使用面积大大缩小, 这一系列的因素都会造成房屋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的差异问题。

4 结束语

从上文可知, 导致房屋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差异的原因在于测绘的标准不统一、技术不成熟、制度不全面。但这些都不是根本原因, 根本原因在于销售商没有建立适当的沟通渠道, 这才是导致法律纠纷频发的原因, 因此销售商应该建立以人为本的销售原则, 规范施工, 提高测绘的技术水平, 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 国际地位的提高, 房屋的纠纷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由于我国的房屋面积与市场价格存在这正相关的关系, 因此在实际的测绘当中会与规划面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1]。这个差异会导致许多客户的不理解, 从而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口碑, 因此研究房屋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的差异问题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本文将从房屋各类面积的基本概念入手, 深入的探讨房屋测绘面积与规划面积存在差异的原因, 消除误会, 增加理解。

关键词:房屋规划面积,测绘面积,差异问题分析

参考文献

[1]肖淑红.关于房产测绘中面积差异和纠纷的分析[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 2012, (2) :199-201.

浅析房屋建筑中测绘技术的应用 第9篇

【摘 要】在房屋建筑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则是房屋测绘,侧重于对民生问题的关注。本文主要从房屋测绘技术的应用进行阐述,对建筑测量的作用、步骤、方法及发展方向进行分析探讨,从而促使工程建筑误差逐渐降至最低。

【关键词】房屋建筑;测绘技术;应用

1.工程测量的现代定义

当代人对工程测量学的定义是:工程测量技术指在工程建设的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阶段中运用的各种测量理论、方法和技术的总称。传统工程测量技术的服务领域包括建筑、水利、交通、矿山等部门,基本内容有测图和放样两部分。现代工程测量己经远远突破了仅仅为工程建设服务的概念,它其不仅涉及工程的静态、动态几何与物理量测定,而且包括对测量结果的分析,甚至对物体发展变化的趋势预报。

2.工程测量对于工程质量的作用

(1)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工程测量对工程质量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下几方面:墙柱平面放线、建筑物垂直度控制、主体标高控制、楼板、线条及构件的平整度控制等。墙柱平面放线的精确度不仅对建筑物的总体垂直度造成影响,而且还对墙柱钢筋绑扎及模板施工质量造成影响。因此,在混凝土施工结束以后,首先应进行的则是测量放线工作,在实施测量放线时,能够有效的给下道工序的施工提供依据,并对上一道工序所遗留的问题进行发现,运用专业的施工技术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解决,严禁问题出现累积,避免质量事故的产生。在对标高进行测量控制时,作为模板施工平整度的保证,对模板施工提供较为完善的基准点,给混凝土施工提供合理的标高控制线,对混凝土浇筑后表面的平整度进行保障。在实际施工中,建筑物垂直度的测量控制作为重点,对每层建筑物的垂直度进行观测,专业人员应及时的进行检查及调整,并为施工人员提供详细的数显控制线。若垂直度偏大时,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的产生,还会有脱落现象出现。可以在装饰阶段通过抹灰的方式来进行改善。

(2)工程测量在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的作用。建筑物前期主体所遗留的质量缺陷问题必须通过装饰装修这一阶段进行整改、处理、隐蔽。所以这个阶段的测量工作的精度、质量直接影响到该工程的总体质量。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室内外地面标高控制;外墙装饰垂直度控制;局部构件、线条的施工放线,内墙装饰平整度、垂直度测量等工作。其中室内外地面标高控制线是保证建筑装修地面整体平整度的重要依据。外墙装饰垂直控制线的测量精度很大情度上决定外墙的整体装修质量,是外墙抹会、墙面砖、幕墙施工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3)工程施工及运营期间的观测对工程质量的意义。

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具有重大的意义。通过对变形的观测能够将观测资料进行尽早的掌握,能够对建筑物的变化状态及工作情况进行监测,若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对其产生原因进行合理分析,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避免有较大的质量事故产生。变形观测主要包括:基础边坡位移的观测;建筑物主体的沉降观测;以及高层建筑物的水平位移观测等。观测成果的准确性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及人民财产的安全得到保障。在对深基坑施工及填湖填海施工时,变形观测的作用尤为显现。建筑物的变形观测对工程施工质量造成影响,因此应做好建筑物的变形观测。

3.房屋测绘的步骤

(1)基础测绘。首先,测绘人员利用测绘仪器,对测区布设房产平面控制点,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其次,测绘人员依据房产平面控制点,对测区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测量,绘制房产基础图纸——房产分幅平面图。

(2)外业项目测绘。测绘人员依据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和房屋竣工图,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实地测量,分幢逐户丈量记录,调查房屋权界、共有部分,采集房屋内、外部各类边长数据。并要求当事人现场配合,指认产权界限、共有面积。

(3)内业绘图、面积测算。测绘人员应按照外业测量所采取的各类边长的数据,运用计算机设备,对房屋建筑的面积进行详细计算,并对房屋分户的平面图进行绘制。都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要求对房屋测绘及面积进行计算。

(4)建筑质量的验收。测绘人员应向质量检查部门提供测绘成果,质检部门按照技术规范对测绘成果进行检查及验收。

4.工程测量对防治质量通病的积极意义

常见的质量通病不外乎钢筋、模板、混凝土等方面的问题,与测量放线有关的分别如下:钢筋偏位、模板平整度、墙柱垂直度、混凝土表面平整度、楼地面平整度、外墙门窗工程垂直度等。要预防上述通病的发生,除了施工人员的主观原因之外,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准确的、周到的、详细的测量控制水平线、平面控制线、垂直控制线等。如果测量工作方面出了问题,势必会引起施工质量问题的发生。我们在施工中只要把测量工作做好,对防治质量通病就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其次,测量成果的精确及详细能够给质量检查人员提供有效的参考,通过在现场进行检查及整改,将建筑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整治,对建筑质量中存在通病进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5.基础施工测量

5.1测设基坑开挖边线

根据已有的建筑物轴线控制桩确定角桩以及建筑物的外围边线,考虑基础施工所需的宽度,测设出了基坑的开挖边线并撒出灰线。

5.2基坑开挖的测量

基坑深度应控制在26.8m,在开挖的过程中还应对以下两方面内容进行关注:(1)运用全站仪,将门口门墩±0.000点向基坑底部引测。(2)运用水准仪对开挖的深度进行控制。

5.3周围已建成建筑的沉降观测

因在正建建筑周边有已建成的建筑且开挖深度较大,为了防止在开挖基坑过程中已有建筑发生倾斜或倒塌而增加的测量。此测量能够及时的反应出已有建筑的沉降情况,根据沉降情况及时的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能够减少工地事故的发生和不必要的损失。

5.4基础放线及标高控制

(1)基础放线。基础主要指的桩与箱型的复合基础。在基坑开挖以后,应对各条轴线及桩孔的定位线进行确定。其次,对箱型基础的各条边界线及梁轴线进行测设。在测设的过程中,为了便于通视及量距,可通过对轴线的平行线进行测设,还应对现场进行清除的标注,避免错用。其次,还应对建筑轴线与桩、梁、柱及墙的中线之间不重合的情况进行考虑,测量时应对其进行特别关注。

(2)标高的控制。在对混凝土垫层进行浇筑时,采用水准仪进行抄平。应在基坑边缘对水平控制桩进行设置。

6.工程测量学在今后发展的前进方向

测量机器人、三维激光扫瞄仪将与GPS、GIS技术集成,成为快速获取被测物体信息的重要仪器。多传感器集成系统及混合测量系统的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可望在大区域范围内进行无控制网的各种测量工作,对影象、图形的处理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在对变形观测进行处理剂对大型工程进行建设时,将发展作为知识信息的系统,有效的与大地测量、地球物理、工程与水文地质及木建筑等相结合,对工程建设及运行中存在的安全监测、灾害防治及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解决。逐渐降工程测量有土木工程测量及三位工程测量向人体测量扩展,例如:人体各器官及部位进行显微测量及图像处理。

大型和复杂结构建筑、设备的三维测量、几何重构以及质量控制将是工程 测量学发展的一个热点。数据处理中数学物理模型的建立、分析和辨识将成为工程测量学专业教育的重要内容。

7.结语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第10篇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物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将位于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营业厅使用。甲方的房屋已安装了卷帘门和窗户,水电设施齐全,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根据来装去丢的原则。合同期满,乙方应无条件交给甲方。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供乙方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同时赠送 天装修时间(房屋装修期 天不收取房租费,赠送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年租金为 元(大写 ),每年度支付一次,第一年租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租金,但乙方付款前甲方须提前提供给乙方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因租赁物的出租所产生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按时自行交纳的费用。具体为:房租费、水电费、清洁费、治安费。

第七条 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物的使用安全(除火灾、盗窃外)。该房屋所属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如需对租赁场所进行维修时,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施工建设及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楼顶平台及钢精支架。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承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及约定用途。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 未履行维修等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建筑物内部结构。

(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交付及收回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15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租赁物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方式及时间交付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以乙方实际已支付的租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计算天数以甲方收到租金之日起至退还乙方租金之日止。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因甲方逾期交付租赁物,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租赁期内,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应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外,应按照剩余租金额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协议第八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拖欠租金的数额及实际拖欠天数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在租赁期内,乙方需退租应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以当年剩余租期已付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照剩余租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平台,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如甲方为转租租赁物,甲方必须提供自 年至 年 月 日的与该商铺所有权人签署的租房协议、房屋交接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签约代表:

浙江房屋租赁合同 第11篇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情况

租赁之房屋位于浙江舟山市定海区解放西路42号2楼A区,约200平方米。该房屋产权系舟山市大东海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甲乙已通过租赁合同取得该房屋的事宜权和转租权。

二、租期和用途

(一)房屋租赁期为壹年,租赁期从20xx年4月18日起至20xx年4月17日起。

(二)该房屋租赁用途为办公经营用房。如乙方需转变经营用途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三)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合同到期后,如甲方从房东处继续承租到该房屋并取得转租权的,乙方同时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二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年租金为贰拾伍万元(¥250,000元),房屋先付租金后使用。具体付款日期:

(一)租赁期间内该房产生的水、电、网络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每月15日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缴给相关部门。(因有漏电现象,电费按1元1度收取,如国家电费调整的,同时调整。)

(二)因该房屋出租产生的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的装修、修缮与使用

(一)租赁期,除房屋外墙和结构性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外,其他维修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乙方(紧急维修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三)乙方应加强安全意识,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或对邻居造成损失的,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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